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问

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问

1、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群众有什么好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与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群众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群众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目前,我省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包括15类,具体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与促进、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初步筛查、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日常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藏、蒙)医药健康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地方病防控、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4、谁能够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无论城市或农牧区户籍和非户籍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一是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二是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三是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等。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哪些机构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向辖区居民提供。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将由县(区、市)级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由中标机构向辖区居民提供服务。

6、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付费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由政府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群众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目前,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45元。

7、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有哪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居民提供:一是结合日常诊疗活动,由接诊医护人员向就诊患者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由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根据居民需求,

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成为居民的家庭责任医生,以契约服务方式向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否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享有同样的服务?

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角度看,意味着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看,既有面向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等;也有面向个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具体到某个人,如果不属于这些人群,则不需得到这些服务。因此,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9、对于65岁及以上老年人有何优待政策?

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日常健康管理外,我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等30项内容,由医生进行健康状况评价并出具体检报告。

10、为什么要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模式从“看病治病”逐步向“健康管理”转变,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城乡居民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享有便捷、连续和综合的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

11、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何开展?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解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14类居民健康管理服务包、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包,以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牧区乡(镇)所辖人口为范围,由县(区)级政府采取公开招标、邀请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购买,县、乡(社区)各类公办医疗卫生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等均可参与竞标,择优确定工作承接机构。

12、如何确定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购买主体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县(区、市)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承接主体为能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县、乡(社区)各类公办医疗卫生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资质、服务设施及设备、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或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可分别组成联合体,作为承接主体共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3、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将按照中标机构承担工作的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经绩效考核后分项拨付,确保资金效益得到更好发挥。

14、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服务模式将发生哪些变化?

将采取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协同服务、拓展服务内涵、开展延伸服务等方式,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广大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15、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如何进行管理?

将强化卫生计生、财政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全面参与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省、市(州)、县(区、市)、机构内部四级定期考核与日常督导相结合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突出县(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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