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3年9月25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管理部。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严高骐

副组长:宣加杰杜振逵

组员:邹国盈姚于红单宝朱青松何峰王伟冷定高方毅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管理部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业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

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职业卫生安全宣传、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向主管领导汇报。

9、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0、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1、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2、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

13、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

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4、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5、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总结演练情况,并将演练总结提交给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

1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7、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职业卫生管理通知

绍兴海神印染制衣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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