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项目各种措施

工程检测项目各种措施
工程检测项目各种措施

根据(具体项目自填)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工程检测实施经验制定出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自律保证措施、组织协调保证措施等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1.工期保证措施

1.1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

1.2进度控制的主要方法与程序

根据项目的特点,结合我公司多年来丰富的现场工作经验,我们认为现场要真正做好进度控制工作,首先得有组织上的保证,即在内部设立专职的进度控制机构。本项目将设置进度控制组,选用进度控制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专职负责进度控制各项具体事宜。

我公司提出以下进度控制具体程序:

①进度的事前程序

(1)首先,必须要保证检验方案等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等。为此,将会同本公司技术专家组,对有关检测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分析和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帮助优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从而创造有利于工程顺利施工的根本性条件。

(2)分析进度控制方面存在的风险性因素,找出进度控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防范性措施和要求,努力做到及时防范风险、解决难点、确保重点,为如期实现工程进度目标夯实基础和铺平道路。

(3)检测部门根据工程总进度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认真编制并及时提交检测设计(方案)及总进度、阶段性进度计划等,并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分析,审定出正确的关键工作、关键线路、关键工作持续时间、节点时间等。在此基础上,完善项目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分解进度控制目标,明确重点、难点,建立并完善进度控制具体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4)认真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作业布局,提出优化建议;协调各参建单位间的关系;检查各单位间工作安排与工序交接是否与工期控制目标相符合;

②进度的事中控制

(1)根据工程开工条件具体情况,与建设、施工单位协商,在检测条件具备时按规定下达工程检测任务;在检测过程中如有必要,按规定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在暂停原因消除后,及时按规定下达复工令;建立反映工程进度详细情况;

(2)协助承包商实施工程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总项目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提出进度控制建议,落实各项进度控制决策;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检测工作;

1.3 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

(1)针对该项目配备专职检测人员长驻白山分公司,现场勘察和检测要做到随时通知马上到位,不影响施工单位施工进度。

(2)使用的检测仪器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运行,保证检测工作高效完成。

(3)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保证工程工期;

(4)我公司会及时把检测结果上报业主及监理,同时负责技术答疑。

(5)建立不合格台帐。当出现不合格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及监理并提供不合格检测数据,依据数据找设计院给出解决方案,保证工程顺利如期完工。

2质量保证措施

2.1 质量保证体系图

2.2质量方针:

公正、及时、科学、准确。

2.3质量目标:

·检测报告一次性交验合格率≥99%;

·检测报告差错率≤1%;

·检测报告及时率≥99%;

·客户满意度99%;

·对客户的有效申诉和投诉处理率100%。

2.4 质量管理体系

最高管理者负责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策划及制定,并授权发布;负责管理评审的实施。

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及运行有效性;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及满意度调查评价;负责组织实施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负责客户申诉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及处理工作。

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查新、变更确认工作;负责对产品抽样方案、偏离、添加、删减的批准;负责批准质量控制工作,并进行评价;负责检测分包的批准。

综合室负责文件、标准的收集、登记、分发、借阅及处理等工作;负责对样品的受理、合同评审、处置工作;负责对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及建立供应商名单和评价;负责对质量、技术记录的存档和保管工作;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

检测室负责标准的确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质量控制的实施;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

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质量体系,由公司经理根据检测的工作范围、性质及发展方向,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主管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体系。通过各种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公司的质量方针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根据质量方针确定公司的质量总体目标,质量方针和目标应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

公司建立控制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文件。内部文件包括本公司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计划、图纸、图表以及内部下发的文件等;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等。内外部文件应有有效标识,程序文件中应规定这些文件的批准、发布、变更的控制过程,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公司建立评审客户要求、合同的程序,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新项目和复杂

合同的评审。评审要解决合同中客户的要求与本公司能力的所有差异,并被双方接受。对合同变更、偏离时,应通知客户和相关检测人员。

检测项目需要分包时,应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由检测室提出,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将分包项目分包给已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的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中标注分包情况;对未取得认证项目需要分包时,原则上应由被分包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公司应建立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程序,对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应进行验收,并保存对重要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实施定期评价。

公司应建立服务客户的程序,有关部门应定期征求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客户的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检测区域,外来人员进入检测区域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在有关人员带领下进入检测现场,并应遵守我公司保密规定及其它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应建立申诉和投诉的管理程序,综合室负责申诉和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处理。如被调查人与申诉和投诉有关,应采取回避措施,以保证处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公司应建立出现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程序中应明确不符合工作的评价、决定不符合工作是否可接收、如何纠正不符合工作、批准恢复被停止不符合工作的职责和权利。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工作。

公司应建立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对在质量体系运行中或技术运作中出现的不符合,应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确定纠正措施予以纠正,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对纠正措施予以监控。必要时可进行内部审核。

公司建立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程序中应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控制。公司通过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控制等活动,识别出潜在的不符合原因,在采取预防措施时,同时应制定预防措施的实施计划,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的发生。公司建立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控制程序,程序中应对不同的记录从标识、索引、存取、存档、维护和清理各个环节做出规定。综合室负责记录的控制和存档及清理,相关部门负责在体系运行时和技术运作时,实时进行记录。

技术记录由检测室根据检测方法编制记录格式,记录中应包含充分的信息,确保检测结果在尽可能接近原始条件情况下能够重复。对电子储存的记录也应受控并定期备份,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存和保密。

公司应建立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以验证公司是否满足管理体系和准则的要求。内审通常每年一次,有质量负责人负责策划并制定计划,审核员应经过培训,经公司确认具备内审的能力。每次内审应考虑到:有关过程的重要性、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变化、以往审核中出现的问题等。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质量负责人负责验证整改有效性。通常情况下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公司应建立管理评审程序。管理评审通常12个月一次,由公司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评审一般的应输入包括准则中规定的内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改进;满足准则要求的改进;资源的需求等。通过管理评审得出的相应变更或改进措施予以实施。

公司应建立使用适合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的程序,应优先选用标准方法,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得到证实。标准发生变更时应进行确认。

如果缺少指导书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时,应制定作业指导书;在检测过程中如需出现方法偏离时,必须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负责人判断、批准及客户接受后方可允许发生。

公司应建立并应用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应在认证项目的类别、标准变更的确认过程、客户的要求、检测数据处于合格与否的临界点、开展内部校准等,给出测量不确定度,以验证检测数据的可信性。

公司应当对检测数据予以保护,建立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对计算机软件在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定期、改变或升级后进行再确认。定期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

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对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公司应建立对检测样品进行抽样的程序并制定抽样计划,抽样人员应方便得到抽样程序和计划,抽样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确保所抽样品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减的要求时,抽样人员应详细记录并告知相关人员。

公司应建立检测样品的管理程序,程序中应对样品的接收、处置、保存及清理做出规定。综合室负责样品的接收、保存及清理,在样品接收时,应对样品实施标识系统管理,防止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混淆。对样品需要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保存时,应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确保样品出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公司应明确区分检测前、检测中和检测后过程的要求,制定对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检测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质量控制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质量控制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对质量控制的数据进行分析,并对数据的满意行进行评价。当发现有偏离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进行纠正,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公司应及时、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按照检测方法的规定出具检测结果。检测报告应包含足够的信息,满足准则的要求。

当检测出现检测方法偏离、删减、检测条件发生变化、符合或不符合要求、不确定度影响到对规范限度的符合性时,公司应指定人员对客户的要求进行解释。

对含有抽样结果在内的检测报告,还应包括抽样日期、样品的标识、抽取样品位置图及抽样计划和程序等,满足准则的要求。

如果对检测报告需要做出解释时,应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并在检测报告中清晰标注。

当发生分包情况时,在检测报告中对分包检测结果应清晰标明。对分包方检测的结果应以书面或电子版方式报告结果,并存档。

当客户要求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时,综合室应详细记录客户的要求,在不违背保密的原则下,满足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

当检测报告已签发后,若有更改或增补,应予以详细记录,并将更改或增补的报告收回,对新发出的检测报告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并标明唯一性标识。

公司对在质量体系运行中和检测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年。

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质量体系,由公司经理根据检测的工作范围、性质及发展方向,制定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主管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体系。详见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通过各种形式传达给全体员工。

附:质量手册目录、程序文件目录质量手册目录

程序手册目录

3自律保证措施

3.1文明工作措施

1.严格遵守项目建设单位制订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2.检测人员佩带胸卡进场检测。

3.工程车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为争创文明工地出一份力。

4.监督检测人员要进行安全、文明检测,杜绝鲁莽引发的意外发生。

5.要使用礼貌用语,发生矛盾时及时协调解决。

6.每个点位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负责清理卫生工作,并由监督员检查。

7.教育员工不得将生活垃圾乱扔乱放。

3.2安全工作机制

1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中心试验室的安全负全面责任;职责如下:

1、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统筹协调工作。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与安全齐抓共管,落实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等资源,推进中心安全标准化工作。

3、组织制定中心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奖罚规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下级认真贯彻执行。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部门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不定期主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详细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2)质量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职责如下: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改进措施。

(3)技术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职责如下:

1、对中心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实施上级的政策规范、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中心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开展科学技术的创新、新工艺、新方法技术研发工作。

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安全管理员:

1、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执行职能,按时向主管安全生产副主任汇报工作。

2、负责编写中心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及总结;参与制定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工作。

3、传达贯彻并督促各部门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4、组织对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试验检测人员:对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职责如下:

1、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试验室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3 奖赏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制订原则是: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检测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检测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作虚假报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检测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检测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各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公司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公司物资,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制作虚假报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报告作假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管理人员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仪器室、工作室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考勤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公司资源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主任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

程另定。

3.4廉政工作制定

Ⅰ.试验室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相关的廉政条例。

Ⅱ.遵守工程建设试验检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试验室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Ⅲ.中心试验室严格按工程项目使用的质量评定规定、规范、规程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Ⅳ.所有抽检样品实行盲样制度,避免试验检测人员对样品来源的了解;

Ⅴ.现场实体检测人员实行随机调派,抽检样品必须坚持原则、独立操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

Ⅵ.试验室坚决维护委托检测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泄漏委托检测的检测结果,负责保护委托检测单位的技术机密。

Ⅶ.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开展持续化的廉政教育工作

Ⅰ.发挥教育的先决作用,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提高员工的精神情操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Ⅱ.保持健康的职业心理。通过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培养员工的健康职业心理,使他们远离不良诱惑的影响和干扰。

Ⅲ.加强廉政检查监督,实行跟踪检查项目检测回访制度,收集业主、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等对试验检测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意见。

3.5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1)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2)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必须工作态度认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化学试剂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试验室。

(13)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预防规定,搞好防火教育。试验室设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火源.电源及消防器材。

(14)对本岗位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等做到人走电断,不准私自移动电线线路,在操作电器设备前,必须首先检查其电器的绝缘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否则不得使用。

(15)加强易暴及毒品的管理,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存放处会客.吸烟及携带引火物。

(16)试验过程中设备如有异常情况出现,应马上停机检查,修理正常后,方能重新开始工作,并在试验记录中加以说明。

(17)所有盛放药品的试剂瓶,应贴有清楚的标签,以防错用,超过有效期的试剂由专人妥善处理。试验过程中,凡能产生刺激性和毒性气体的物品,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室内应保持空气流通。

(18)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等进行加热试验时,应有固定位置,并且附近不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试验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及时集中处理。

(19)工作中移动仪器设备及试件物品时,应轻拿稳放,以防失手出现事故,(20)试验结束后,必须把器皿清洗干净,所用仪器设备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认真检查电源是否已经切断,不许有任何明暗火种存留。

3.6后勤保障措施

检测工作要做好离不开良好的后勤保障措施,为加强后勤工作管理,保障试验检测工作顺利进行,我公司制定后勤保障措施,如下:

检测设备管理:①进场检测前,所有设备经过校准/检定;②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养,保证仪器设备正常使用,不耽误检测工作;

车辆管理:加强车辆的调度安排,保证检测用车;

人员管理:①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人员进场佩戴安全帽;②现场检测人员均购买保险,确保生命安全;

③建立廉政制度,对人员加强廉政教育。保证检测结果真实有效;④定期对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进行培训考核。

食堂管理:①加强食堂的管理工作,为员工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②食

堂有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③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变质食品及时处理,在食物制作过程中提出严格的卫生要求,餐具要消毒,杜绝食物中毒事故;④现场检测人员如不能按时回来吃饭,适当的给予补助。

办公设施管理:①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②办公用具等公共财产,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登记,交项目人员保管使用。

3.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

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意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4组织协调保证措施

4.1 与业主的协调保证措施

我公司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接受业主的监督与管理,在业主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检测工作尽心尽责。在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试验室必须与业主密切配合、在工作上达成共识,才能完成好业主委托的任务。因此,我公司应做好以下几项服务。

①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业主建立积极、通畅的工作联系;

②在业主合同授权范围内积极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水平;

③试验检测单位服务对象是业主,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来实施的,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④试验检测单位是直接参加项目建设的几方当事人之一,定服从业主的监督和管理,与项目业主是一种平等主体关系。试验检测单位是作为独立的专业机构

根据合同履行自己权利和义务的服务方,应按照独立自主原则开展试验检测活动,要运用自己的技术、方法、手段和根据合同独立地开展工作,及时提供试验检测成果与报告,并对真是性负责,以确保工程质量完全处于受控状态;

⑤检测试验单位不仅是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一方,还应当成为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公正第三方,要独立公正地维护业主与承建商双方的合法权益。

4.2与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保证措施

我检测公司和监理单位同属被业主委托机构的现场派出机构,并对业主负责,接受业主的监督和管理,在业主合同授权范围内对共同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中既要严格遵守合同,坚持原则,又要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试验室必须与监理密切配合,在工作上达成共识,才能完成业主交办的任务。因此试验室应做好以下几项服务。

①与业主和监理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②我公司指定一名联系人与业主、监理监立工作联系;

③服从业主的监督与管理,对业主和监理提供需要进行的专项试验检测工作过坚决执行;

④当监理工程师对原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在现场发现异常情况需要试验室从事抽样检验时,无条件进行试验检测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结果及时报给监理工程师;

⑤当发生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时,应先口头后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

此外,试验室在业务上与监理工程师是一种互补,双方互通信息对工程质量控制最好方式。当出现监测工作争议时,应先达成共同意见后再实施相关的工作指令,并且在各自范围内对发出的工作指令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种资料得到完整闭合。

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修订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 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和机构性质) 从事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五条(资质分类分级)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综合资质设甲级、乙级,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和丙级。 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机构承担检测业务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资质申请和主项)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检测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主项资质;申请有综合资质的,应选择综合资质为主项资质。 第七条(申请资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满足检测工作的设施环境的有效证明; (五)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注册人员还应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业绩证明材料;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八条(资质受理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检测能力进行核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首次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或者增项申请新的资质,不考核检测机构业绩,其资

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

产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 一、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二、我公司提供产品保用期为产品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保换(外购 件按生产厂家实际保修方案),在此期间,若发生产品质量故障:一般故障,电话联系后,在电话中口头指导答复解决方法 用户要求我方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时,保证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响应 并到达现场。 由于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 质保期内,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上门服务并修 复故障,若遇到人力不可抗之因素,我方将委托其它单位修复,费用 由我方承担。 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二次修复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我方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 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服务,且长期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若 遇设备故障需要我公司到现场处理时,我公司在接到电话后8小时有 效工作时内到场解决。 三、我公司将有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本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培训 及售后服务。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和开机投运,系统调试。 四、设备投运前,对用户操作、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参 与现场安装投运,实地学习操作和维护技术。 五、设备投运后,我方将继续进行产品质量跟踪服务,定期到现场了解设 备运行情况,解答操作维护人员的各种问题。

六、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保障:我方拥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和车辆 及产品部件,分部于县级以上售后服务网点。 七、技术服务和培训: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双方讨论分析设备现场安装连 接方案;合同签定后20天内将《产品使用手册》及培训资料(中文)提供给买方,并免费培训工作人员3-4人,使其能够掌握产品的基本原理和使用方法。 八、技术资料提供:卖方提供产品设备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和说明;提供 满足买方完成工程设计、施工、操作、维护所需的图纸、资料和手册等技术文件一份。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1、做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 工程材料到现场后,材料及库管员必须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报告,并由材料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者,加倍取样试验,仍不合格者,坚决清退出场。对于因材料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质量者,及时处理清退出场,对于让步放行的材料,要对材料供应商进行信誉评价,及时动用有关程序,甚至在合格分供方名册中予以剔除,造成较大影响的永远不得进入合格分供方名册。 2、做好施工中的试验检验 2.1认真做好管道回填土及道路工程基础、基层、面层的压实度现场检测,以及道路基础、基层、面层的弯沉值检测,对于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部位,继续进行施工处理;同时对于不合格点,无论是集团试验部门还是项目部要及时通知技术质量处,并做跟踪检查,直至合格为止。 2.2做好砼及砂浆试块的检验。结合工程实际,尤其是对于预应力结构,施工中要留置足够的砼试块。试块做好编号,同时做好同条件及标准条件下的养护。 2.3及时按批量做好钢筋焊接、连接的检验。若出现不合格者,则加倍进行取样进行试验;出现不合格者,若非母材因素,则更换操作者或设备,若发现系母材因素所致,则对母材进行进一步的检验,不合格者,清退出场。 2.4做好预应力油镐及压力表的配套标定工作。 2.5做好预应力钢绞线的组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6桥盖梁及预制梁施工完毕后,砼达到设计强度,要根据设计要求,同一类型结构进行孔道摩阻测试。 2.7工程功能性的试验 2.8按设计要求,在道路施工中,做好道路弯沉试验,并做好记录。 2.9对污水管道,按施工验收规范,做好闭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2.10对给水、热力、回用水等管道做好压力管道强度试验,并做好记录。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暂行)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实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州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实行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三方平行检测。施工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委外检测单位)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进行检测,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对必须见证取样的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验。 三、本规定所称第三方质量检测的实施内容为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中的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以及设计要求的检测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的取样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四、凡参与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要求 一、建设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一)建设单位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和执行主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控制管理体系,建立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涉及工程质量的各项检测工作。 (二)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核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选择的质量检测单位,明确各方职责,完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检测管理体系。 (三) 建设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测管理办法,明确检测管理流程,根据工程的进展和质量控制需要,及时确定和修正检测内容和频率,完善工程检测管理工作。 (四)强化参建各方工程检测职责,定期召开检测工作会议,做好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活动。 (五)强化检测管理组织多种形式和题材的技术交流、培训。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分析和处理。 二、施工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一)施工单位为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要求,对进场的材料和实体质量负全部直接和最终责任;建立完整的检测制度并提前上报检测计划,做好进场材料的检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公路水运工程所涉及材料、制品、实体等的有关技术参数进行的试验、检测、监测等。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并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循诚信、科学、客观、严谨、可靠的原则。 第五条【禁止数据造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报告,不得篡改和伪造试验检测数据报告。 第六条【分级管理】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由全国性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由其所属省级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具体实施。 第七条【检测费规定】业主单位应足额列支试验检测费用,并专项用于试验、检测、监测等活动,不得挪作她用。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等级管理】检测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实行等级评定管理,检测机构根据需要自愿提出申请。 等级评定是指根据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管理水平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从事专业检测工作综合能力水平的评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1-3-1点击数:515【字体:小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管理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工艺流程控制措施和控制要点,能全方位的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 我公司从原材料订货、采购、进厂、加工制造、装配、校验、到售后技术服务的全过程,建立了严紧、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严格的质量管理、检验制度。对关键环节、关键件,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工序控制,严格检查,从而确保了产品质量的可靠和性能的稳定。力求给客户最好的产品,最满意的服务,最放心的质量保证。 (1)我公司坚决杜绝无生产厂家、无合格证、无产品说明书的“三无产品”流向市场。 (2)产品出库前,再次进行检验,坚决杜绝把损坏、缺件、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投入使用。 (3)产品投入使用后,我们还有一套便捷、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为用户服务。 (4)我公司保证合同项下所供产品与送检合格的样品一致,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有设产品渠道正当,配置合理。我们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产品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我公司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根据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所发现的缺陷。方可提出索赔,并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我公司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我公司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产品的制造和检测均有质量记录和检测资料。对产品性能的检测,我们已对产品进行全过程、全性能检查。 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井盖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尤其是承载能力等级的划分及对应的标识符号、适合使用场地等做统一规定,其中的承载能力等级标识应作为强制性条款予以规定;针对不同性质的产品规定其适用场所。 二、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和销售。 三、质监部门应与城建部门联手加强检查井盖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管,必要时可以实行许可证性质的准入制度。 四、城镇规划和建设部门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检查井盖的设置做好布局,尽量避开重载机动车道和车辆易通行的场所,选择人行道、绿化带等场地设置检查井盖;关键部位使用双层井盖,二层承重至少要求1吨静载荷以保证第一层井盖破损后行人的人身安全。 五、政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检查井盖的产权单位应加强对在用检查井盖的维护保养和监管,对存在缺陷和破损检查井盖及时维护和更换。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1、试验室制度及职责 1.1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全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及试验方法。 (3)负责组织各项试验、测试,对试验资料进行复核,并对报告进行归档。 (4)组织试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合理安排试验室的工作。 (5)参与驻地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及质量事故分析,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调查情况。 (6)定期组织并参与工作检查、交流、评比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试验员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内的材料试验及检验工作。 (2)贯彻国家、上级单位对产品质量检验有关的政策、方针、法令、条例和制度,严格控制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结构的内在质量。 (3)掌握各种产品的检验标准,检测规范,检测细则,检测方法。 (4)积极推广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为工程服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试验室管理制度 (1)在项目部总工的领导下,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接受委托的样品依程序进行随机抽样,并按照规定进行送检。 (2)按规定要求整理测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及时发送至相关部门。

同时应做好资料收集、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按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3)认真做好资料保密工作,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借出、复印。 (4)技术资料、规范、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技术资料分长期保存和定期保存。 (5)试验人员均应接受相应技术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资格后方可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6)信守职业道德,遵守企业制度,服从现场生产安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7)遵守安全用电和防火等要求,保证试验室环境干净、整洁。 1.4试验资料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技术资料的保密制度,与检测项目无关的人不得查阅检验报告。 (2)认真管理试验标准、规范、产品质量的政策法令文件,检验人员如需借阅必须办理手续。 (3)检测报告发放仅向监理或工程甲方,严禁将报告发给无关单位或部门。检验报告的发放严格履行文件登记手续。 (4)完成交工验收、技术档案及各项的试验资料和报告。 (5)资料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作好技术资料的防霉、防虫、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6)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资料应登记,报经负责人批准后在监督下进行销毁。 1.5检测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1)出现不合格材料,试验室应立即通知项目部停止该批材料的使用,同时口头报告现场试验监理。 (2)对不合格品的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在可处理达到合格的情况下,监督工人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再通知试验室,工地试验员在试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下进行复检。 (3)若复检合格,请试验监理工程师确认试验结果并通知现场使用,反之,清退出场。 (4)现场材料检测流程图见图7.5-1。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制度信息表

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对工程材料和实体质量的全过程严格控制与规范管理,确保全线施工质量,明确参建各方(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合格分供商)的工作范围及责任义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无锡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工程检测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业主: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建设分公司; (二)第三方检测单位:指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负责本工程检测,具有相应工程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三)监理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四)施工单位:指业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 (五)合格分供商:指由施工单位委托或业主招标确定且符合《无锡地铁土建工程合格分供方管理办法》的甲供材料供应商和其他材料供应商; (六)专业检测单位:指由业主招标确定或施工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委托的承担施工单位自检或非常规项目检测的具有相应专业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第三章职责与要求 第四条业主职责

(七)负责编制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并下发各参建单位执行,督促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新进场施工单位进行检测技术交底; (八)负责监督管理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考评; (九)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土建类合格分供方整改落实第三方检测单位发现的试验检测类问题或需协调的配合事宜。 第五条第三方检测单位职责与要求 (十)根据有关规范、业主的要求及工程特点,事前建立工作流程、检测频率、控制指标,事中进行过程控制、严格把关,事后进行检查分析总结、优化提高,站在施工、监理以外第三方公正的立场上,专职为业主把关,为施工服务,协助业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质量隐患,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十一)协助业主进行质量抽检 1、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标段材料进场计划制定抽检计划并报业主审批,计划通过后会同监理和施工方对工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第三方每月到施工单位现场所作的检测取样,应提前1天通知业主项目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并在业主项目工程师、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试验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检。

(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

标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 发文日期2005-09-28 发布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1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8月23日经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 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 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且负责制定检测机构 资质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 管理,且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壹规定的质量 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 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由附件二规定。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第五条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 请材料: (壹)《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壹式三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和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于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且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工程名称: XXX办公楼项目工程装修施工专业承包 工程地点: XXX路 施工单位: XXX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XXX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XX 编制日期: 2009 年01 月08 日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第一节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为贯彻我公司“标准管理多建优质工程,规范操作提供更好服务”

的质量方针,确保本工程施工全优的实现,根据该工程施工图纸、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和质量检查验收的有并要求,特制定本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目标 确保合格工程。 二、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9001质量标准,已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该体系包括了从工程项目的投标、签定合同到竣工交付使用,直到交工后保修与回访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IS09001中19个要素的要求。该体系以质量手册为核心和指导,以程序文件为日常工作准则,以作业指导书为操作的具体指导,所有质量活动都有质量计划并具体反映到质量记录中,使得施工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有章可循、责任分明。 质量保证体系: 见图。

三、质量管理制度和方法 在本工程施工中,按照IS09001标准的全部要素组织施工,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机构,横向包括各职能机构,纵向包括公司、项目部直至施工班组,形成质量管理网络,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项目质量工程师中间控制,项目质检员基层检查的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控制。 四、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1、推行施工现场工程组织管理决策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切行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技术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工作业务上; 2、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工作的权限,使每位工程技术人员各有专职、各司其事,有职、有权、有责。以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本工程建设发挥应有的骨干作用; 3、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开工前,将我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建立工程师审核。

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306号)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电力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系统功能和试运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检测验证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是指依据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工作,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供检测验证数据和结果的单位。 第四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应遵循《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要求,按专业分等级承接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 第五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统一负责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专业划分和等级确认工作,各中心站负责对工程现场检测试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电力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活动,以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测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划分 第七条根据电力工程专业划分,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分为土建、金属、电气和热控四类。同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程对检测机构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执行标准和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相应地将承担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检测机构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 第八条不同专业类别、不同等级的检测机构所需要的能力标准要求见附件1-1、2-1、3-1、4-1,需具备的检测试验项目范围要求见附件1-2、2-2、3-2、4-2。 第九条承担建设规模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330kV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必须符合B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要求。不同规模电力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检测机构业务等级标准见附件5。 第十条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确认的专业类别、业务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任务,并按照规定出具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 第三章业务等级确认程序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6-11-9 阅读次数:3337)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建法(2006)9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为了加强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抄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部建质(2006)25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第三条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细则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质证书;从事本细则附件一规定之外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向省建设厅备案。

检测服务方案

服务案 第一章、总体服务目标 检测服务履约目标:全面履行检测合同格控制检测质量。 检测服务的基本任务是对检测项目的检测工期和检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建设的客观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实事地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案。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面采取措施,明确项目结构,明确管理职能分工;尊重并贯彻需的意见,把质量关,把客户满意率达到98%,检测报告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8%作为我们的目标。我单位本着想需之所想,急需之所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需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执业过程中坚决执行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和地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和人民的利益。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检测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为客户服务,为客户保守技术和商务秘密。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密而合理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是确保工作得以高质量完成的关键,为此我公司一向重视该项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整套科学、谨的组织及控制体系。

一、总体组织计划 1、对本项目我公司将按以下《公司组织机构框图》开展工作:图1:公司组织机构框图

2、由公司资深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工作,对委托单位及我公司负责。代表我公司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协调各关系,及时反馈有关意见。 3、选派公司实力检测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总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专业组成员的工作。并减少人员的变动,除非撤出不合格人员或增加合格专业人员。 5、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培训、学习。组织各项目组人员交流工作经验。 6、定期、不定期地请检测专家或其他专业人员来授课,以提高技术人员的经验与能力。 二、总体控制措施 我们为防、控制执业风险,保障服务质量,已制定有执业质量控制度,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实施项目控制时着重注意以下环节: 1、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配备 ⑴组建项目实施小组:抽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小组。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格执行项目总负责人的工作指导针和接受稽核组的监督;工作底稿和成果文件小组成员互检,再提交项目经理复核,最后报稽核组终审。 (2)针对本项目我公司中标后即立为重点项目,由公司资深工

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暂行) 云交基建(2010)91号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是指经项目业主招标(或委托)选择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依据合同规定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等,独立对项目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第二条我省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须实施第三方试验检测。其中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地方二级公路,有条件的可进行招投标,或者由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高速、一级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应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二级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应为交通行业认证的特殊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条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不应影响现有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不能替代任何一方的试验检测工作。试验 检测项目参数及抽查频率按本暂行办法附件(第三方常规、非常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及抽查频率)实施。

第二章选择方式 第五条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为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招标人。招标人在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下,通过招标择优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通过委托方式选择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项目,州、市交通主管部门为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委托人,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在项目开工前达到进场条件。 第六条原则上一个项目招标选择(或委托)一个第三方试验 检测机构。独立或特殊的检测项目也可单独招标选择(或委托)具 有相应检侧能力和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三章试验检测机构执业资格及执业要求 第七条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侧机构; 2.具有交通行业认证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有专项检测(交通 工程、桥梁或隧道工程等)项目,需要单独招标时应具有相应专项 检测资质证书; 3.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全部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 第八条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尚需满足以下执业要求: 1.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试验检测任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更多资料请访问.(.....)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 定》的通知 京建发〔2010〕34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已取得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尽快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在2010年9月1日后对资质情况进行检查。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监督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检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等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要求,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第六条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的要求。 第七条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并具备将检测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的条件,涉及力值的检测设备应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检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质量认证管理体系企业我们“执行标准,严格管理,科学公正,服务热忱”为管理宗旨,执行包括《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管理标准》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对我公司承接的检测委托,我们将严格按照我公司的质量体系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该委托项目使该项目检测能有效、正常运行,确保该委托项目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一、环境条件保证 1、保证实验室正常是环境条件,满足实验检测要求,定期检测环 境数据。我公司通过对环境条件的控制,对我公司所有参数均 能满足试验条件,并对所试验参数在试验前都检查了环境条件 并予以记录。 2、环境条件不和服要求时,立即停止检测,清查原因进行纠正, 待达到要求时方可进行实验检测; 二、仪器设备保证 1、计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我们按照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为此我公司按照质量手册 的要求,制定了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按时对应检定设备进行送 检,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均符合检定要求。 2、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粘三色标识,对不合格仪器及时由专业人 员进行检修,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对不合格的设备 粘贴停用标识,不得使用。

3、试验仪器设备定期由设备管理员和试验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对部分使用频率高的试验仪器还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可以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检测人员技术素质保证 1、我公司检测人员均持有重庆市建委颁发的检测人员检测资格 证,确保每次检测都是持证人员进行有效检测。 2、我公司按照质量手册,不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 考核,确保检测人员对检测试验保持正确性。 四、检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1、根据承接的委托,我们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实行技术负责人 负责制,选取适用的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正确的试验 操作方法和适当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 2、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出具检测报告,并由检测人员 进行复核,待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形成有效报告。 五、质量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检测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故,由试验人员立即报告实验 室负责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由质量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组织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 分析,同时采取纠正措施,并由质量负责人对此形成质量报告存档,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

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三章、试验检测要求 第四章、试验资料管理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部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工地

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及福建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永宁A5标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部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福建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永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由项目业主负责检查认定并报备福建省交通质监站。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能满足业主管理办法要求,并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根据业主招标文件要求, 在施工现场建立两个工地临时试验室,配备两套试验仪器设备,并根据工程需要增设流动试验室。 第七条我项目部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授权在工地现场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并在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等级证书》核定的项目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任务,并对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八条我项目部工地临时试验室的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经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授权。 第九条我项目部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设备经业主制定供应商提供,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在使用前经过省级标准计量部门检定或测试;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临时试验室做好自校仪器的自校工作;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和档案,做好使用记录、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复检工作。 第十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消防、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以及堆放试验垃圾的环保设施;试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规程的要求。 第十一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不少于一部的工具车,为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服务。 第十二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具备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应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保证体系,试验室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上墙。 第十四条工地临时试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对试验用的标准砂、基准水泥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受潮、

检测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第一章、总体服务目标 检测服务履约目标:全面履行检测合同严格控制检测质量。 检测服务的基本任务是对检测项目的检测工期和检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建设的客观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方案。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明确项目结构,明确管理职能分工;尊重并贯彻需方的意见,严把质量关,把客户满意率达到98%,检测报告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8%作为我们的目标。我单位本着想需方之所想,急需方之所急。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需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执业过程中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检测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为客户服务,为客户保守技术和商务秘密。 第二章、工作组织管理及实施计划严密而合理的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是确保工作得以高质量完成的关键,为此我公司一向重视该项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了一整套科学、

严谨的组织及控制体系。 一、总体组织计划 1、对本项目我公司将按以下《公司组织机构框图》开展工作:图1:公司组织机构框图 2、由公司资深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的工作,对委托单位及我公司负责。代表我公司向委托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协调各方关系,及时反馈有关意见。 3、选派公司实力检测技术人员担任技术总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专业组成员的工作。并减少人员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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