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暨“机动式”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模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暨“机动式”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模板】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暨“机动式”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模板】

中共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暨“机动式”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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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一、围绕“三服务”要求,努力搞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dd年以来,我局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牢固树立大后勤、大服 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市级机关各 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 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 科学合理的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是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的重要任务, 也是履行后勤保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局根 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又重 新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市级党 政机关办公区的维修、保洁、会务、安保等工作程序和标准;制定 了《局内部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办公用品、电器电子设备、保洁用品、绿化工程和管养、房屋维修、设施设备 维修和车辆维修、装潢等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杜绝权力的“暗箱 操作”;另外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了内部管理。由于单位制度建全、完善、规范、可操作性强,从而保证了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在 日常维修工作中,我们在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在维修工作中 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谁接到维修电话,必须做好记录,签好《维 修单》,安排专人去维修,维修结束后拿到服务对象签字回执单才 算办结,否则将追究值班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办公区共 接听各类维修电话3000多次;府苑小区、综合楼办公区、机关食堂 等共接听各类维修电话10000多次,都能够及时上门维修,对因特 殊情况无法修好的,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帮助服务对象 解决问题,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提高服务标准,使后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 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能够始终把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 量高低的标准,在工作中不断深化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完善 服务承诺,注重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通过强化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事管发[2016]4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11.21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事管发〔2016〕43号)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聊城市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

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公共机构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可由公共机构自行或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或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实施。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 浪费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食品节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对“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期间,通过悬挂节约标语、发放倡议书、印发宣传册、举办平衡膳食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和饮食文化,营造“节约食品、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意识,努力形成“节约食品从我做起,反对浪费机关带头”的良好风尚,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行动。今年10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约粮食电子倡议书签名活动。 二、深入推进“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开展的“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继续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开创文明用餐新风尚。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克勤克俭,树立健康、科学、合理的饮食新理念,养成文明节俭的餐饮习惯;在机关食堂用餐时,做到按需取用、少取多次,不浪费食品。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提示牌,提醒用餐人员健康饮食,适量取餐;设立食品节约监督员,加强巡视检查;在餐厅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对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各部门、各单位食品节约工作成效将作为健康食堂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内容。2014年四季度,国管局将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现场交流会。 三、抓好机关食堂食品节约工作 (一)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加强食品采购成本控制管理,做好主副食和原材料人均餐次消费定量统计分析,确定合理采购供应量。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索证、质量验收制度,米、面、油、肉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分批配送,生鲜食品等原材料实行少采勤采、即采即用,尽量采购当地应季食材,减少储存消耗,做好台账登记,日清月结。 (二)做好食品储存保管。执行食品原料出入库清单制度,出入库要严格登记签收。制定食品原料、调料辅料人均定额标准,根据每日就餐人数对米、面、油、盐等原料辅料实行定量供应。食品原料储存做到专库分架,离墙隔地,张贴保质期标识,确保先进先出。加强仓库、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温度湿度,防止食品腐烂变质造成浪费。 (三)提高原材料初加工利用率。严格落实餐饮作业初加工标准,规范原材料初加工工艺流程,增加毛菜的预处理环节,确保蔬菜净菜率平均达到85%以上。推行厨余食材深加工,充分利用食材边角料制作食品,创新搭配方式,提高原材料出成率。 (四)注重食品烹制管理。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统计制度,根据用餐人数、饮食习惯和食材用量,制定食品供应配餐计划。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指南》,按照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的原则烹制食品,合理搭配菜品花样,粗粮细做,注重膳食平衡,严格执行每人每天摄入25克油、6克盐的标准。加强厨师技能培训,机关食堂厨师要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菜品末位淘汰制,提高烹饪水平和饭菜质量。 (五)改进供餐用餐方式。根据就餐人数情况,合理设计上菜时间和份量,热菜少炒勤炒,定时适量供应,用完再上;面食由大变小,减少剩余。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供应小份或半份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权属管理与登记 (一)本规定所称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局和各部门所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含为机关服务的业务用房,下同)是指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级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包括市级机关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投资形成的属国有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 (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统一申办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 1.办公用房权属已作登记的,由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2.办公用房权属尚未进行登记的,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下列资料: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办公用房的立项、规划、用地及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受、接收、购买、沿用、交换等形成的办公用房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3.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4.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并办理。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说明后,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应予办理。 5.对已经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权属登记,考虑到历史沿革等实际情况,其权属登记费用,由市有关部门在办理时根据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申请予以免缴。今后新建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费用一律列入建设成本。 (三)特殊用途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可由占用部门或单位申办权属登记,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四)企事业单位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内投资建设或与市级机关合建的房屋,进行审计和分割后,属于市级机关的产权,也按本规定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已划拨出的除外)。 (五)加强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记录固定资产统计台帐,定期复核办公用房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 (六)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的处置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凡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或将富余办公用房租、借或调整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的,须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七)市政府驻外机构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在南通市以外的办公用房,也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权属管理,由管理局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各驻外机构、有关单位应配合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 二、调配和使用 (八)办公用房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各部门、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 (九)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结合普查清理,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各部门人员编制与业

2006年潍坊表彰安全生产先进

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潍安字[2007]4号 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 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平安潍坊”、构建和谐社会,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双基”工作为总抓手,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控制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

环境。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潍城区人民政府等207个单位和王延昌同志等238名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新成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潍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7个) 潍城区人民政府 安丘市人民政府 昌邑市人民政府 临朐县人民政府 潍坊市总工会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办公室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监察局 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 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潍坊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潍坊市交通局 潍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潍坊市建设局 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潍坊市峡山水库管理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屋修缮养护 【发文字号】鲁事管发[2015]1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5.27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发布省机关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事管发〔2015〕18号) 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

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管理,规范评估论证专家行为,提高维修改造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认后,颁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聘用证书》,并纳入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库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评估论证专家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使用,遵循定向募集、资格审核、培训上岗、动态管理、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二章专家库建立 第五条专家库成员的产生,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省级机关和济南市的房管、建设等相关行业定向募集。通过发函募集、个人申请并经单位推荐、资格确认、统一培训、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中青发[2007]16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7.04.23 【实施日期】2007.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和认定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中青发[2007]16号2007年4月23日) 2006年,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青年文明号管理年”为突破口,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创建,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的涌现。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职工投身青年文明号活动,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现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轿车厂总装车间等326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星海乐器公司共青团号生产线三线等1743个青年集体为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根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规定,继续认定原山西大同市政府结算中心等63个已更名的青年集

体为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由于自然条件不符、单位改制或因其他原因而未通过审核,不再继续认定山西天维尔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78个单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工作岗位上切实实践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希望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青年文明号促和谐行动”为切入,创新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加强科学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06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 2.2006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金融系统) 3.更名且被继续认定为200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名单 4.不再继续认定的青年集体名单 附件1: 2006年度新命名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名单 (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轿车厂总装车间 北京医药集团双鹤药业双鹤研究院医学支持部 北京市委办公厅生活处 北京十一学校青年学者型教师研究会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军庄工商所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 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8]74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1 【实施日期】201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8〕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拟定的《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 2018年7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等行政单位,以及总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产出租,是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不影响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情况下,将本单位房产对外出租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第四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实行从严控制,公开操作,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进一步规范房产出租程序,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严格责任追究。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可编辑)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方案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 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3143万㎡其中地上1686万㎡地下1457万㎡由5个组团11个单体工程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的窗口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要求高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确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标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发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城市会客厅按照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3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 方案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 一管理体制1设立管理机构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

核定赋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确保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行承担具体事务组织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发展2整合资源改革管理架构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行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其职能资产编制经费一并划归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实施一口对外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仍然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原有经费渠道继续执行3定岗核员优化组合原有人员进行改革身份待遇不变控人控编逐年递减是否上岗由委员会根据运营管理需求制定意见报批实施不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运营管理模式总体思路是统一资源创新模式彻底整合一口对外集约管理1分类推进原单位职能统一划转委员会进行整合由委员会重新确定其新的职能如图书馆由委员会制定其经营目标包括社会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打造现代化的图书馆管理模式可由潍坊市图书馆与潍坊学院图书馆共同经营专业联合资源共享人员可充分借助大学生志愿者力量打破固有的管理模式借鉴商业书城运营理念和经验开放办馆集聚人气科技馆城市规划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也要创新管理模式如文化宫青少年宫委员会可对场馆经营模式和业态公益和效益目标等公开实行社会招标择优合作或者采取多种经营方式而不仅限于由原有入驻单位管理实现公益性与效益性有机结合科技馆可与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经营实行冠名权或者其他方式以减少政

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规范房产出租行为,防止房产闲置浪费,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级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机关的房产出租管理。 本办法所称省级机关,是指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省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部门”)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高校和公立医院)。 本办法所称房产,是指省级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类型房产。 本办法所称房产出租,是指省级机关在确保职能正常履行和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将占有、使用的房产在一定期限内对外租赁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获取相关经济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省级机关房产出租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正、提高效益的原则。

省级机关应当做好房产出租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本单位闲置房产的合理有效利用。 第四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级机关房产出租活动实施统一管理。 省直部门及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腾退移交的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出租,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 省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省直部门所属垂直管理机构和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外派机构”)使用管理的,且位于济南市辖区以外的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出租,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履行出租人职责;外派机构腾退移交的,且位于济南市辖区的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出租,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施。 其他房产出租,由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履行出租人职责。 出租人负责提出房屋出租的申请,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租事项进行审核或者审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房产出租事项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第五条出租的房产应当为闲置且不便调剂使用的房产。下列房产不得对外出租: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方案

文化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建议意见潍坊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31.43万㎡,其中地上16.86万㎡,地下14.57万㎡,由5个组团、11个单体工程组成,是为市民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平台,体现潍坊文化建设的窗口。文化艺术中心各建筑群体串联互通、设备关联共用,难以分割管理;各场馆以公益事业为主,公共空间占比大;商业布局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业态品位要求高。根据文化艺术中心整体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建议其运营管理思路确定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一体运营、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社会公益、减少政府投入为目标,对整个中心实行集约化运作,创新经营,统一管理,科学考核,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打造潍坊新地标,使之发展成为文化底蕴丰厚、艺术气息浓郁的城市会客厅。按照这一思路,对其管理模式和商业运营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供参考。 一、场馆运营管理方案 根据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特点,提出3套运营管理建议方案:方案1:彻底整合,一体运作,集中管理 (一)管理体制。1、设立管理机构。建议设立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规划艺术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运营公司等单位组成,委员会主

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文化艺术中心资产划归委员会,委员会为业主单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对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管理经费等进行核定,赋予委员会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权,确保艺术中心安全有序运行;办公室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的管理运行,承担具体事务,组织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公益事业和商业持续高效发展。2、整合资源,改革管理架构。建议文化艺术中心各个场馆由委员会统一管理运行,入驻单位纳入委员会统管,体制上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原有单位如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艺术馆等和新成立及拟成立单位如规划馆、科技馆等,其职能、资产、编制、经费一并划归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管理实施,一口对外;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仍然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原有经费渠道继续执行。3、定岗核员,优化组合。原有人员进行改革,身份待遇不变,控人控编,逐年递减,是否上岗由委员会根据运营管理需求制定意见报批实施,不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运营管理模式。总体思路是统一资源,创新模式,彻底整合,一口对外,集约管理。1、分类推进。原单位职能统一划转委员会进行整合,由委员会重新确定其新的职能。如图书馆,由委员会制定其经营目标包括社会公益目标和经济目标,打造现代化的图书馆管理模式,可由潍坊市图书馆与潍坊学院图书馆共同经营,专业联合、资源共享,人员可充分借助

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施细则(暂行)

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施细则 暂行) ) 山东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实施细则(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基本国策,全面掌握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公共机构,从事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所称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是指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统计部门,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统一规定的表式、指标项目、报送时间,定期自下而上逐级提供基本能耗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工作。 第四条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职责分工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省本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以及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监督、指导。

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工作。各省辖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的组织与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所负责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内容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并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说明和术语解释 第五条 统计制度说明 (一)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公共机构要如实填写,按时报送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二)统计内容:公共机构使用的各类能源资源消耗量(本细则第六条第八款)。

安徽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

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节约型机关的 探索与实践 ——市委副秘书长、局长李军同志2007年12月21日在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暨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根据录音整理) 2006年元月,合肥政务中心正式启用,市四大班子办公厅等54个市直部门约2800余人迁入该区域集中办公。如何高效地做好集中办公区的后勤保障工作,有效降低管理与运行成本,是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新课题,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也因此被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为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对市直机关后勤工作的统一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委的决定,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06年4月正式成立,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市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增挂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以市委管理为主。同年11月,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市四大班子办公厅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及接待工作等职能及人员整合划转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至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全面履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和全市接待工作的重要职责。 合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以来,紧扣“夯实基础、规范服务、谋划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在机关建设上突出抓制度、在职能整合上突出抓稳定、在人事管理上突出抓改革、在服务保障上突出抓节约、在接待工作上突出抓素质、在二级机构管理上突出抓规范”的工作重点,凝心聚力,负重奋进,开拓创新,全面工作呈现出平稳、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科学发展”这一重大战略,始终将建设节约型机关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增强节俭意识,提升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这一主题,创新理念,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探索出一条有效节约与有力保障协调发展的新路子。 一、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后勤保障社会化步伐加快 对市政务中心实施管理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政务中心的节能降耗,是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方面。为此,我们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委托物业公司管

我国的单位级别(副部级以上)

一、国家级 1.中共中央委员会 2.中央政治局 3.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4.全国人大常委会 5.国务院 6.全国政协 7.中央军委 二、副国级 1.中央纪委 2.最高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部级 党内: 1.中央办公厅 2.中央政法委员会 3.中央组织部 4.中央宣传部 5.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6.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7.中央对外联络部

8.中央政策研究室 9.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 12.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4.中央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15.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6.中央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7.xx事务治理局 18.xx工作委员会 19.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20.中央党校 21.中央文献研究室 22.中央党史研究室 23.主席办公厅 国务院: 1.外交部 2.国防部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教育部 5.科学技术部

6.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7.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公安部 9.国家平安部 10.监察部 13.财政部 14.人事部 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16.国土资源部 17.建设部 18.铁道部 19.交通部 20.信息产业部 21.水利部 22.农业部 23.商务部 24.文化部 25.卫生部 26.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7.中国人民银行 28.审计署

2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0.海关总署 31.国家税务总局 3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35.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36.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39.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0.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41.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4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43.国务院研究室 44.新华通讯社 45.中国科学院 46.中国社会科学院 47.中国工程院 48.国家行政学院 49.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50.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51.xx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精)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 近年来,资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机关后勤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机关建设突飞猛进,机关环境逐步改善,后勤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开创了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 一、巧借东风提升机关建设品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机关建设状况,直接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进程,反映全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始终把改善机关环境作为后勤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机关面貌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一是巧借东风,加大机关建设投入。资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为发展资兴,推介资兴,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大型活动,每一次活动,为机关建设提供一次良好的机遇。借我市承办“中国生态旅游节”、“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建设年”、“生态环保年”等契机,抢抓机遇,完成了一

系列高规格、高品位的机关建设项目。如投入530万元,兴建了25000m2的宽敞舒适的园林式的休闲广场——人民广场和典雅别致的政府小游园,投入220万元对三栋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投入470万元改造了人民会堂,兴建了政务中心和政务广场、停车场,投入51万元,完成了办公区亮化工程,整个机关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求真务实,打造精品工程。“要就不做,做就做好,做成优良工程,做成精品工程”,市领导是这样要求的,我们是这们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每项工程都做到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了工程预期效果。目前,整个办公区域已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夜晚华灯高照、霓虹闪烁,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景观,受到了市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普遍称赞,也正是这种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和创业精神,使我市机关建设呈现出方兴未艾、逐年上台阶、上水平的大好局面。 二、创新机制,增强后勤服务功能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机关大院各单位各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抓好机关后勤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义不容辞,但靠陈旧的管理办法和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班人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竞争机

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 金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发〔2015〕2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2月28日 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楼宇对讲、绿地、道路、围墙、监控设施、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统一管理,坚持专户存储、业主共有、共同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对全省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出售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应当在完成核对后,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划转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主管部门代行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选择代行管理或者自行管理。 业主大会选择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应当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物业主管部门招标选定的银行设立维修资金专户。 第八条?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电话、网站,开发使用维修资金业务网络平台、业主表决系统、移动终端APP等信息化媒介,接受社会投诉监督,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第二章交存 第九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 第十条?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市、县物业主管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政[2016]90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09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意见 (合政〔2016〕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购买与使用新能源汽车 1.完善地方配套支持。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续驶里程(工况法)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类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助 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

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鼓励个人购买和使用。对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的,在与中央财政1:1配套的地方补助资金中安排10000元/辆,用于充电费用补助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免收牌照费;市区道路临时停车给予优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鼓励集中购买和使用。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鼓励黄标车换购电动车。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5.支持客运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辆纳入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范围;支持新能源客车产品参与营运客车等级评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6.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邮政、物流、环卫、机场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所占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公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邮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推进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使用。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围绕《合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6-2022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构建优美生态环境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目标任务,以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核心,从强化城市适应理念、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开展重点适应行动、创建政策试验基地、打造国际合作平台等方面,大力实施低碳发展和气候适应战略,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融入城市建设管理全过程,强化城市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行动,不断提升我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为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合肥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统筹考虑极端气候事件风险和气候变化对城市的持续性影响,将适应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城市建筑、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水资源和生态等关键领域的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完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突出重点,创新引领。在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损害的基础上,在规划制定和政策执行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积极探索新时期适应气候变化的模式和有效途径。 主动适应,社会参与。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努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并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趋利避害。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社会组织培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建立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共识,积极主动参与适应行动。 (三)建设目标。 到2022年,普遍实现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指标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建设标准和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应对内涝、干旱缺水、高温热浪、强风雨雪、冰冻灾害等问题能力明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适应气候变化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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