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读书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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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会选择

——读《人生》有感

路遥在他的小说《人生》的开篇引用了这样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正是这句饱含哲理的话促使我翻开了这本书。

(一)

高加林的家在农村,原来那里是田,有阳光、空气和干净的水。撒下种子,风调雨顺,就有了稻谷瓜果,就有了祖辈的世世代代。现在,田里不种庄稼了,种的是钢筋水泥。他们说,这是文明的进程。除了这一亩三分地,我们还应拥有更多。对,叫城市化进程。于是越来越多的高加林,尽快地忘记了田地,忘记了血脉缘起的地方,争先恐后地做起了城里人。

后来,城市变得肥胖而臃肿。它笨重的喘息在塔吊高举的工地上,不知疲倦。田埂变成了写字楼的格子间。收成好

坏的取决物,由自然气候变成了人情气候。人们关心的不再是一株禾苗的来龙去脉,而是一支股票的跌宕起伏。

高加林也不例外。像电影《幸福》中的永诛,一个原本质朴的男子,在厌腻了素简寡淡的人生与爱情之后,离开土地,离开家,义无反顾地逃向了滚滚红尘。

他逃向了滚滚红尘,便逃向了一条虚荣碾压的不归路。当他开始成为新世界中万众瞩目的焦点,当他接受了家世显赫时尚热情的城市小姐的追求,他的真实人生戛然而止。所以待到繁华浮火熄灭,他才后知后觉何谓幸福。然而,这世上没有什么会因为悔悟而获得怜悯。当他觉醒回头,那片宽悯仁厚的故土,已然是再也回不去的地方。那个为他炊米洗衣的善良姑娘,也已泪绝嫁作别人妇。

路遥说,高加林的故事并没有结束。然而,却也仿佛让人看到了他人生荒芜的尽头。

(二)

一个德国文艺理论家在他的著作《走向接受美学》中谈到,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个时代的每一

个读者提供同样的观点的客体。它不是一尊纪念碑,形而上地展示其超时代的本质。它更多地像一部管弦乐谱,在其演奏中不断获得读者新的反响,使文本从词的物质形态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

路遥的《人生》,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读起来,依然有着冲击人心的力量,靠的正是这种不被时间洗去的人性共情。历史只管斗转星移,而我们每个人,都是面目迥异的高加林,于人生的十字路口徘徊、跌撞、迷失,再走向幻影幢幢的不归路。

幸福是什么?

人生道路从没有红绿灯。下一个路口,你可知到底该往哪个方向走?

然而,毕竟是锦衣玉食的现代都市之子。日夜沉陷于大都会歌舞升平的漩涡中,即便厌倦其畸形与荒谬,又如何做到彻底的弃绝与抵抗。于是,高加林继续阴魂不散。我们依然沉醉在中西文化的盘根错节之中,乐此不疲地渴慕和比较优一等的生活。对曾经嬉笑怒骂过的扭曲人生,我们一边拆解、一边重建,一边诋毁、一边实践。

(三)

早已焚毁了灵魂得以回归的家园。于故土而言,我们都是流离失所的羁旅人。即便逃离煌煌都市,我们依然无所依附。

所以在背叛母亲的针缝角补,背叛父亲的谆厚家训,背叛陋妻的粗茶淡饭,背叛了故乡的青砖碧瓦后,我们并不觉得萎靡病弱的生命形式、冷酷自私的人性堕落是一种异端存在。我们又都以为自己有坚不可摧的意志,可以在纷乱世事间保持内心的平静与淡泊。以这样的自欺与欺人来抵消行动的不灭循环。

事实上,在这座欲望城郭中,我们与高加林们始终处在诡谲的分离和重叠的状态中。我们各自占有对方的位置,又不断迷失,永远找不对自己的位置。于是,在寻找的道路上便完成了各自的放逐。肉体与灵魂永远错位,因为它们中间总是插着一个凌空高蹈的幻影。这幻影的名字叫做欲望,它泯灭了真我与自我的距离。

极端的美是摧毁性的。欲望便是这样,它永远在投入的

同时抽离,让我们自甘在其强大的存在中,一遍遍消解自我。我们如此惊羡它,因为它刚好残酷到我们尚能承受的边缘。而在毁灭我们的时候,它不屑一顾得这样不动声色。让我们于无意识中,坠入那个不知名的向度,还不忘转过身去赞美它。

人类的终极追求是幸福,可人的本性就是不满足。幸福本是人们的欲望被满足后的愉悦感觉。所以被欲望所控制的人生,注定不幸福。

生活有时能把现实变成梦想,有时也可能把梦想变成现实,有时会把社会中的各个角色调换,有时会把好事弄巧成拙,关键看我们怎么去走这条人生的道路。小说的最后一章,路遥写了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应该有幻想,但千万不能抛开现实生活,去盲目追求世界上不能得到的东西。因为这种盲目的追求,一旦摔了跤,反过来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痛苦,甚至是毁掉人的一生。

尽管时间逝去,尽管故事远去,可是,曾经有过的感动以及从中吸取的力量,长久的留在了我们的心中。在我们还来得及选择的时候珍惜吧。

(篇二)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引言: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乃道体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见者,莫如川流。故于此发以示人,欲学者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也。程子曰:“此道体也。天运而不已,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水流而不息,物生而不穷,皆与道为体,运乎昼夜,未尝已也。是以君子法之,自强不息。及其至也,纯亦不已焉。”又曰:“自汉以来,儒者皆不识此义。此见圣人之心,纯亦不已也。纯亦不已,乃天德也。有天德,便可语王道,其要只在谨独。”愚按:自此至篇终,皆勉人进学不已之辞。——出自朱熹《论语集注》

小时候读连环画注释的历史读物,千百年的历史随着纸页的翻动潺潺流淌而过。也许是年少懵懂,只是做看客观望着兴衰成败、悲欢离合,心中激不起半点涟漪。

习惯了没有生离死别的时光,便以为生老病死遥不可及。直到身边有亲人去世,才真正明白人的生命会在某个时间突然终止,然后干干净净的从这个世上消失,如同从没来

过一样彻底,像川流一般无法追回。而这一切不会因为痛苦或者悲伤而做出任何改变。静下心来慢慢回想,人一生就像一列火车。静止的时候看起来很长,站在车头看不到车尾。而这列火车会开动,会不断地加速。沿途会有许多美丽的风景,也有黑暗的隧道。有缘,便会在某个路口有个似曾相识的人静静的看它驶过,或者是另一列速度相当的火车陪伴着一同行驶一段路程;更多时候还是无缘,每个生命的轨迹只是有限长,无法延伸到每个角落。

人生如水,覆水难收,逝者不返,来者犹继,奔赴不息。草木荣枯,朝花凋敝,寒来暑往,日居月逐,循行不已。流去的是时间,流逝的是生命,我们的血液也是这样地流淌着,生命就是如此奔流不息,直至远去。

行走在消逝中,蓦然回首,有一种新的气息扑来,我知道,那是一种精神的召唤。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即水三千里。我相信:”有的人死了,但他们还活着!”我们更相信:虽然走过不同的人生轨迹,或有的是傲骨铮铮,或有的是大善大爱,或有的是大行大德,他们如同照亮别人生活征程的明灯,不舍昼夜……

(篇三)读《傲慢与偏见》有感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看过电视剧,当时因为太小,不懂得欣赏,只知道剧情很精彩,故事的内涵却没想过,直到看了小说,才对故事及作者有更深的理解。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简、宾利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肯、柯林斯和本内特太太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本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

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故事是这样展开的: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

新来的邻居彬格莱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吉英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吉英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达西狼狈不堪。

彬格莱的妹妹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而遭到伊丽莎白冷遇的达西也鄙视班纳特太太及其小女儿丽底亚的粗俗。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敦伦,但吉英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继承。柯林斯粗鄙无知,却善于趋炎附势,居然当上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女友夏绿蒂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韦翰,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不久,又见到了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伊丽莎白坚决地谢绝了。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吉英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魏克翰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魏克翰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私奔。

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她逐渐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底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魏克翰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底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吉英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达西的凯瑟琳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从这篇小说上可以反映出作者的思想内涵:她反对只讲金钱不讲爱情、不讲品格的婚姻,她认为婚姻还应有良好的品德、志趣上的相投;作者喜欢聪明、有反抗精神、美丽活泼的人格特点(如伊莉莎白),祝福善良(吉英、彬彬莱),厌恶愚蠢势利(班纳特太太、达西姨母),鄙夷轻薄幼稚(韦翰、丽迪雅),褒扬友善(嘉丁纳夫妇);作者相信、崇尚美丽善良聪明的人格力量,认为这些可以战胜经济、家庭、忌妒、世俗、邪恶等带来的阴影;作者认为聪明人也可能犯傻,人需要自我解剖;肯定爱情的力量,认为它有时可以战胜理智。

就我个人而言,我非常喜欢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她虽然没简那么美丽,性格也没她那么温柔,但是她秀外慧中,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藐视权贵并善于思考问题,不委曲求全,并勇于承认错误。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优良的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尽管她没有多少嫁妆,但她靠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上流社会富家公子达西的爱慕。达西是一个“傲慢的家伙”,一开始就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外表很高傲,但实际上,他的内心很善良,他虽然有钱有势,但对佣人们却那么慈悲,对朋友也那么真诚、无私。其实他高傲是因为他有资本。试问一下,一个从小就生长在

权贵家庭的少爷,一个一直被父母宠着的独子,能不养成自高自大的坏毛病吗,但是当他自以为是地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却遭到严厉的拒绝,从而使他改变了傲慢的态度,并开始慢慢地接近以前那些“和他身份很不相当的”小老百姓了。后来伊丽莎白改变了对他的偏见,而达西也冲破重重压力,抛开身份与门户之见与她与组成美满的家庭。

婚姻当然应该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但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这么纯洁无瑕,大部分婚姻都是有漏的。漏是沙漏的漏,一个缓缓下旋的洞。一个有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结实的。当所有的感情都漏光的那一天,婚姻就瘪了。婚姻无漏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爱!婚姻是需要忍耐的,因为有了爱,才会有坚挺的忍耐。这正是奥斯丁要告诉我们的。爱是婚姻最好的润滑剂,尽管会遇上阻碍,道路会坎坷,但仍然会感觉幸福和甜蜜。达西和伊丽莎白就是最好的证明。

当我们对一个人有所成见时,会蒙蔽自己的视线,欺骗自己的良心,而无法看清事实。所以,我们看人都要尽量从多方面去观察,才不会失去公平性。也因而,我们和人交往除了第一印象,更应该确切地去了解他的为人,如此一来,就不会有傲慢与偏见的冲突产生。

其实大家不必摆出一副高傲不可侵犯的姿态,也毋须有

包容大众的广阔心胸,只要认真反省,检讨自己,认清自己的心意,用平常的心去活出自我。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有内涵,用自己的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常为了褒奖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其实很简单,各个事物皆是由爱编织而成的。和别人相处,只要是真心诚意,人家感觉到你的友善,自然愿意和你相处。对于认识不深的人,不必刻意讨好,也不用刻意疏离,我觉得保持基本的礼貌就可以了。

奥斯丁还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运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掌握。这条人生的漫漫长路,要自己一人走过。伊丽莎白刚开始对达西有偏见,十分讨厌达西,所以尽管达西年薪有一万磅,她仍然拒绝了他的求婚。之后,伊丽莎白渐渐爱上了达西,她不顾达西姑妈的反对及父亲的怀疑,最终和达西结成伉俪。这一切都说明自己要掌握自己的幸福。

从小到大,很多小说我都是看过一遍,知道内容就不想再看了,但是这部《傲慢与偏见》却能使我看过之后还想重

新再细读,足见名著的魅力,也足见简?奥斯汀的魅力。

(篇四)读《目送》

最近读了台湾女作家龙应台2009的作品《目送》,里面七十四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其中一篇“目送”令人感慨万千。“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目送》??这种缘分也象爱情一样,所有的付出未必会获得等值的回报。和爱情不同的是,父母一方从不计较那份本该获得的回报。不计较,并不代表不在乎。偶尔,也让我们在匆惶的人生道路上停一停,给父母一个微笑的回望,在这个世界上,亲人总是最为令我们牵肠挂肚,父母的日渐衰老,可生活的逼迫又使得我们抽不出身过多的陪伴,另一方面自己的孩子日渐成熟长大,脱离父母的庇护,开始自己的人生,最难以释怀的与亲人之间的生死之别,作者都一一予以道来,共鸣颇多。

当我第一次离家去上大学,父亲送我去学校;分别时,看到父亲即将离去的背影,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心里有些酸酸的,但是还是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哭,是男子汉该出来闯天下的时候了,哪能如此恋家呢;可是目送父亲坐上车,驶出校门的那一刻,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流了出来。

儿子三岁时,该送幼儿园了,早早联系好了幼儿园,约好过了“五一”就入园,五一放假的几天感觉时间过的飞快,自己也总是感到有些惴惴不安,对孩子能否快速适应幼儿园的生活心存疑虑;到了送孩子去幼儿园的那天,我起的很早,有些不舍,但是集体生活、小朋友是孩子成长路途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如果不坚决等孩子大了再送恐怕难度更大。在去幼儿园的路上,儿子还是非常兴奋的,当儿子被老师抱进教室时就开始哇哇大哭,妻的泪水也开始流出来,我拽着妻子赶紧离开幼儿园,走了很远还能听到儿子的哭声,心里有些不忍但还是坚决的离开了。有时离别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现在儿子能愉快的上幼儿园了,每天目送儿子自己走进教室,又有些失落,孩子不再依恋父母了,看着孩子长大是一种快乐,看着他渐渐走远是一种惆怅。

其实每天我们都生活在目送被目送之间,在平淡的生活中不断得到人生经验也在流逝着亲情。珍惜应该是及时的诠

释,及时地做事,及时地爱人,及时地感恩,及时地生活,及时地及时,珍惜永远和幸福,和知足在一起,而远离后悔和贪婪。遇到真爱的有时,要努力争取和他相伴一生的机会,因为当他离开时,一切都来不及了;遇到可以相信的朋友时,要好好和他相处下去,因为有一生中,遇到知己真的不易。《目送》像一本人生课程,告诉我们珍惜现在的拥有。告诉我当孩子年幼顽皮捣蛋时,趁他还小,多和他玩童年的游戏;不要笑话父母的唠叨,趁他们还年轻,多和他们聊聊生活的经验,让宝刀再放光彩;不要总是没有时间去爷爷家,趁他还精神矍铄,和他一起田间散步,聊聊现过去、现在、未来的生活,和自己的成长……

读这本书时,会有很多恍然大悟的感受,亦会涌起一股冲到电话旁拨通那个久不曾想起的号码的冲动——她说,“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是的,不必追;我知道,生老病死是无法控制的事。只希望每个人都记得,在爱的人临走前,用温柔而眷恋的目光,再看他/她最后一眼。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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