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正义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

湖北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一、马克思正义观是历史事实性与价值理想性的统一西方传统正义论以二元对立的理论方式探讨政治理想与现实生活,这造成了追求正义的政治理想只是在思想世界中构建,而不能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的理论困境。马克思的正义论立足于“实践”之上,破解了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这一理论难题,提出通过改变社会现实来实现政治理想。这种立足于社会生活实践,将理论批判与现实革命相结合的思维范式贯穿于马克思的正义理论中。马克思的正义理论起始于他的博士论文,由于受到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影响,他将正义理解为思想上的自由,将国家与法律视为正义原则的现实体现;博士毕业后,他在社会实践中发现现实的物质利益常与代表正义的法原则相背离,于是这一令他“苦恼”的问题使他转向了经济学研究。最终,他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方法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立并阐明了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为诠释正义问题找到了新的哲学基础。正义问题的出发点不是人类理性及其生发出来的原则、观念、公理等,而是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在唯物史观的理论视野中,不同生产方式下的正义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也显现为更高的社会形态要比低级的社会形态更加正义,但它们本质上都是阶级统治的政治产物。

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的方法论,用阶级分析法论述了

阶级社会里正义的阶级性与工具性,提出这种形式上的正义只是维系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思想工具。

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公民身份使普通民众在政治国家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等权利,然而这种所谓的平等在现实的市民社会中却溃败于人们的经济实力。金钱政治使正义主体的身份认同流于形式,实质的政治权利取决于经济自由权利,而经济自由权利不是通过所谓的自由市场与公平竞争获得,而是实现于以羊吃人的圈地运动为基础的资本原始积累,封建官僚资本迅速转化为商业资本,同时同业公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盘剥又实现了对这种商业资本的推波助澜。

经济自由权利以不平等的方式在有资者和无产者之间泾渭分明,从而导致了政治权利集中于少数资产阶级手中。因此,政治解放实现的政治平等只是资产阶级的解放,无产者的政治平等权利必须通过人类解放在消除阶级对立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实现。这种要求从社会制度本身消除非正义的社会现实的正义论,既不同于传统政治哲学的永恒正义论,也不同于现代哲学内在体验式的“无知之幕”

,更不同于后现代哲学非理性的“草根”情怀,它显示出马克思正义论的历史超越性。[1]

马克思正义论具有历史事实性与价值理想性双重维度,是二者的统一。它既十分突出历史事实对于价值理想的限制,强调正义只能在对生产方式的事实把握中加以理解,而

作者简介:张伟(1976—),女,辽宁省委党校哲学部副教授,博士。牟世晶(1980—),女,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哲学流动站博士后。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1BKS019。辽宁省社科联重点课题“马克思正义观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2lslktzdian-20

摘要:马克思正义观是历史事实性与价值理想性的统一。从价值基础、价值目标、价值追求、价值评价四个方面审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正义观是其主导价值观。如何有效确立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现实路径在于知与行的合一。知,就是立足于三个世界即现实世界、网络世界与文本世界,使人们理解并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行,就是通过教育公平、社会福利和分配公平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人们相信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观;唯物史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导价值观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2)11-0014-04

马克思正义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

张伟1,牟世晶2

(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2.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100083)

不具有超历史的、永恒的正义;又明确提出价值理想虽然受限于历史事实,但是人的价值选择与社会实践即基于价值理想的批判性与超越性的实践活动,又使价值主体能够对社会体制进行选择与改造。从这一意义上说,基于事实的理想性与基于理想的事实性是马克思正义论的两个根本维度。立足于这双重维度考察当代中国的历史发展状况与社会理想诉求,就能够充分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目标,在于依据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最大限度地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论的理论精要;充分理解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其精神内涵在于推进社会进步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这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论的历史现实性;充分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要求,其价值追求在于弘扬社会正义,这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论的社会理想性。由此而论,马克思正义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

二、马克思正义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

1.从价值基础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价值旨趣,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价值观。马克思创立了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一生都在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社会非正义现实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必然造成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从而导致阶级对立和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2](p337)“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3](p841)资本主义追求剩余价值的这种内在驱动力,使人始终以一种异化的方式生存,人的自由与平等根本无法实现,因此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正义的。马克思指出,要消灭资本主义,从体制本身破除社会不公正带来的人的异化,就必须建立共产主义制度,“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可能实现;而这样的制度是正义所要求的。”[4](p582)马克思对社会正义的要求贯穿于他的全部理论,是其理论的根本诉求,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关于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理论,因此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就是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价值旨归。

2.从价值目标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于依据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最大限度地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是基于马克思正义观作出的价值选择。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理念,是以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与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状况相统一的选择,是一种价值性与事实性的现实的统一。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任重道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样一个历史过程中,中国不仅要面对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历史现状,还要应对现代性问题对人的困扰与束缚。吉登斯等后现代哲学家将现代性概括为:“高度现代性的特征,在于对自然力理性的广泛怀疑,以及对科学和技术作为双刃剑的认可”。[5](p30)现代性一方面是人们相信科技神话的结果,即人们相信科技能够使人摆脱自然力的束缚而获得幸福生活,另一方面又是不可预知的风险的代名词,即人类无法完全预知与掌控由科技带来的种种风险,比如核辐射、环境污染、基因伦理、生态灾难等。现代性在为人们创造便捷的社会生活的同时,又在不断地限制人的自由发展。如何克服现代性对人类的侵害,不同理论家提出了不同见解。马克思正义论为现代人提供了一剂良方,即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普遍需求;科学发展,既要有可持续的宏观发展,又要有因地制宜的微观设计,既要有短期的现实考量,又要有长远的未来规划,使人民生活在现实关照与未来关怀之中,把国家未来发展、民族强大振兴与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为根本目标。

3.从价值追求来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精神内涵在于推动社会进步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现实要求。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类历史是在生产方式的辩证运动中形成与发展的。生产方式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成,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之和构成了社会结构的经济基础。在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矗立着由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所构成的社会上层建筑。正义作为一种价值理念,属于观念上层建筑范畴,它由经济基础决定,而经济基础又取决于生产力的水平。因此,正义的评判标准总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要实现正义,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时,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才是可能的。新中国成立之始我们便以追求共产主义为治国理想,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基础。当前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中,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人们的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些要求我们必须发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提升民族凝聚力;塑造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社会进步;以此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4.从价值评价来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评价旨在弘扬社会正义,这是基于马克思正义观作出的价值判断。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产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继承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美德,发扬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革命道德,是马克思正义观中国化的新成果。马克思正义观将“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作为价值旨归,着力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状态,通过揭示剩余价值规律痛斥了剥削的非正义性,驳斥了资本主义金钱万能的价值评价法则,要求改变普通劳动者赤贫的生活境遇,实现“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审视社会主义荣辱观,可以看到其价值评价标准正是反映了马克思正义观的价值旨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对个人的行为修养提出了道德要求;“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对个人的思想品质提出了道德规范;“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觉遵守的道德交往原则;这六条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对共产主义“自由

人”的价值诉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对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道德自律的行为准则;这两条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对理想社会的价值诉求。总体而论,社会主义荣辱观对荣耻的定义,对是非的辨别,对美丑的区分,以明确的社会道德价值导向和社会道德评价体系扬善抑恶弘扬正义,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当代价值。

三、构建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路径

1.价值体系是一种内在尺度,它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态度、信念、理解等。一个价值体系要被人民所认同与接受,通常需要经过知——

—信——

—行三个步骤,而“信”与“行”常常以一体化的方式呈现出来,“信”实现于“行”,“行”体现出“信”,因此“知”、“信”、“行”三者总是以“知”与“行”的方式被提出,即知行合一。“知”是一个思想认识过程,它具有思想性与信息性,不同时代“知”的水平、范围与深度都不相同。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知”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处于核心地位,每个人都生活在三个“知”的世界里:现实的经验世界、虚拟的网络世界、静态的文本世界。人们深受这三个世界的强烈影响,谁拥有对这三个世界的影响力,谁就拥有主动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深入人心,就要通过这三个“知”的世界,让人们了解、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人们心中的崇高地位。

首先,在现实经验世界中,以公平的社会运行机制为调控平台提升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度,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当前,全球化进程使国际文化价值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输出扩张与渗透现象,表现为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经济硬实力推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在全球进行扩张,正如美国学者德里克谈到的那样:“全球化也具有意识形态性,因为它试图根据一种比任何一种都更有效地服务于一些利益的全球想象来重新建构世界。”[6](p3)这要求我们以本民族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确立以本民族文化特质为基础的核心价值观,增加本民族的意识形态的凝聚力,以此来抵制西方发达国家的精神统治。具体而论,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与政府治理机制有机结合,在政府治理机制中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政府治理机制就是在一定目标的指引下,实现社会运行有序化、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及社会生活一体化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依托政府治理机制这一平台,将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现实力量,通过政府采取的具体措施渗透到社会整合过程中,从而使人民群众更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与对话交流机制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的整合,应当依靠思想交流和价值认同来解决思想意识的深层问题。这就需要有广大群众表达思想意愿的交流平台,使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交流对话过程中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而有力地缓解社会矛盾与冲突,形成公平正义、民主协商的和谐氛围。

其次,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以多层次立体化的传播网络为辐射平台抢占网络阵地,在网络世界中强化宣传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效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3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9.9%。中国网民规模逐年增加,这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来说既有机遇又有挑战。网络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媒体,综合了前述三种传统媒体的优势,形成了独特的宣传方式。它信息承载量大,讯息反应速度快,能够打破时空的束缚,让人们置身于一个信息资源极其丰富的虚拟世界,实现资源共享。这种宣传方式可以使人们快速地接收到正面的思想教育与观念引导,增强思想宣传工作的时效性;但同时,其负面影响在于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消极价值观与世界观的渗透,国外意识形态的侵入,使人们面对混乱的价值观而无所适从,甚至动摇了人们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心与信念。面对这些网络时代带来的意识形态挑战,应当在宣传方式和方法上不断创新,通过网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用鲜活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给人民群众,以多层次的话语结构借助网络的力量走进人民群众,从而富有实效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既要使理论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平问题;又要使基层干部增强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最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说服力与感召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以最佳方式辐射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再次,在静态的文本世界中,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研究平台提升人们的政治理论素养,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我发展和更新能力,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特别是针对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要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理论予以批判和消解。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这既是党的优良理论传统,又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时代需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蕴含和集中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源和基础。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才能完整准确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才能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和解决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7]在当代中国,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精神统领,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引领广大群众,用现时代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在社会实践中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发展,在积极探索中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新的时代内涵。既要及时了解思想理论领域的各种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又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以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更新发展和社会整合能力的逐步提升。

2.立足于这三个“知”的世界,人们的精神领域面向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敞开,但仅仅是“知”还不够,要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效性,就必须做到“知”与“行”的合一。所谓“行”,就是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践行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即让人民群众在充分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内容与正义诉求的基础上,将其内化为理想信念,并将这种信念付诸于社会生活实践中。“行”之有效的途径在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以亲身体验的方式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惠民成果,以理论教育人,以事实说服人,坚定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念。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可以从教育公平、社会福利以及分配公平这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着力于教育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客观需要。马克思的教育公平观强调教育的平等权利,“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个公民的真正利益,教育是每个公民都应拥有的一项平等权利”。[8](p127)在马克思看来,教育公平就是对教育平等的实现,教育平等应当贯彻于教育公平的各个层面,即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三个层面。实现教育机会公平,就是使受教育者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不存在教育特权与体制障碍;教育过程公平,就是要使受教育者能够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平等的待遇,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教育结果公平,就是要使受教育者的成功机会与教育效果相对匹配,促进人的个性全面发展。教育公平的实现既是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时代要求,又是人们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保障。

其次,着力于提高社会福利。马克思正义观扎根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结构之中,以处于现实物质生活条件中的个人为理论前提,其正义诉求是基于历史事实性的应然要求,“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9](p304)因此,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以马克思正义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必须深入到人们的现实的物质生活之中去,关注人们的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地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在底线诉求与最大诉求之间寻求实现公平正义的张力,“公平的两个维度是公平主体基于其现实物质生活条件的公平诉求状况所表现出来的两极状态与趋势:底线诉求即最小诉求,是公平诉求的最低层次,它指向最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最大诉求即公平诉求的最高层次,它指向更高层面需要的满足”。[10]底线诉求要求的是基本的生存权,它表达最多的是弱势群体的声音,更强调社会福利的提升和充分的社会保障。最大诉求要求的是更多的自我发展与价值实现,更强调发展机会的公平与社会资源的充分享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应更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消除两极分化、走向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提高社会福利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物质利益要求,让人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发展带来的惠民成果,才能使人们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最后,着力于分配公平。分配正义是结果性正义,它是社会正义的最终落足点。马克思正义观立足于唯物史观的历史视野,指出社会主义阶段要实现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按需

分配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才是可行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按劳分配原则并不能完全实现平等的分配,因为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天赋和工作能力不同,也因为每个人的家庭状况不同,因此按劳分配的结果在事实上仍是不平等的。社会主义平等分配只能是形式上的平等,这是由生产力状况决定的。从这一点来理解我国目前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正义分配,“能够体现分配正义的分配方式是我们不断提到的按劳分配原则。……当我们把这些劳动要素分别表述为劳动、技术、管理、风险、投资时,我们就得出了今天通行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不难看出,它的基础依然是按劳分配原则。”[11]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造成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许多不和谐现象,阻碍了社会的良性、有序、稳定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借鉴发达国家税收调节机制,完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缩小贫富差距,使普通劳动者和建设者都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在追求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同时,将公平前置于效率,通过分配公平使人们相信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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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华社.习近平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强调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EB/OL].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a96836918.html,/ldhd/2011-05/13/content_1863625.htm,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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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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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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