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

第5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
第5章  机械性损伤概论

第五章机械性损伤概论

人们在日常活动中,均可能发生各种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机械性损伤。机械性损伤常可能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其发生率和死亡率皆高,是法医病理学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古代仅有赤手空拳的斗殴、械斗。而今,各种致伤物层出不穷。由于致伤物的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加之机械运动形式不同,机械力的变化和人体组织结构生物力学性质和反应性的差异,使机械性损伤的鉴定成为法医学鉴定中最困难、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机械性损伤是最常见的暴力性伤害死亡原因。1996年麻永昌等统计北京(1974~1993)、武汉、齐齐哈尔和襄阳(1964~1993)四地公安局的14447例法医学尸体检验资料,其中机械性损伤死6215例(43.02%),在全部法医学尸体检验中居于首位。这些统计数字尚未包含损伤后未发生死亡的案例。由此可见,机械性损伤在法医病理学中的重要性。

第一节概述

一、机械性损伤的概念

机械性暴力即物体和人体相对运动时的力所引起的损伤,包括结构破坏和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诸如打、踢、咬、刺、切、砍、射击、爆炸和交通损伤等等。

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方式有:①运动的致伤物打击相对静止的人体,如犯罪嫌疑人用棍棒或斧锤打击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受害者头部;②运动的人体撞击静止的物体,如撞击地面、墙壁、树杆或电线杆等;③运动的致伤物与运动的人体相撞,如运行的汽车撞击行人。

二、机械性损伤的形成因素及其机制

影响损伤程度的主要因素为:机械力的强弱、人体组织的结构特点和致伤物的性质等多种因素。

(一)机械力的强度(影响机械力强度的因素)

导致损伤的机械力的强度即致伤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强度。从物理学角度,应考虑下列几点:

1.物体的位能力的大小是由物体的能量转换决定的。物理学中表示位能(或势能)

的公式是:Ep=mgh,式中m是物体的质量,g是重力加速度,h是物体所处的高度。因此,在坠落损伤时,人体体重越大,离地面越高,跌倒或高坠时所受的力越大,损伤也越严重。人体从高处坠落的过程中,若被障碍物所阻挡而分段下坠,则势能分段递减,从而转换成的动能较小,故所造成的损伤较未受阻挡者为轻。

2.速度对动能的影响表示动能的公式是:Ek=1/2mv2,式中m为质量,v为运动的速度。此公式表明,如致伤物速度不变,质量增加1倍,所受力也随之增加1倍;如致伤物质量不变,而速度增加1倍,作用于人体后的力将以速度的平方增加。如轻轻地将一块砖放置在头顶上,由于速度几乎为零,则不会引起损伤,但如果以每秒10米的速度将砖抛打在头部,则可造成严重颅脑损伤。同理,高速运动的弹头,尽管质量小,却可引起人体严重的损伤。由此可见,致伤物的运动速度在机械性损伤形成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物体除直线运动以外还有旋转运动。作旋转运动时产生转动能。由于外加了转动能,质量、形态和速度相同的致伤物,在作旋转向前的直线运动时比单纯的直线运动时产生的能量大得多。如来复枪的枪弹因旋转前进,其致伤力比不旋转的弹头大得多。

3.能量释放的时间致伤物作用于人体或人体撞击致伤物后,从开始接触到静止所经过的时间即为能量释放的过程。一定质量的致伤物或人体,在冲撞过程中如其速度变化甚大,冲撞时间极短时,则能量在甚短时间内释放到人体,冲撞力甚大,所造成的损伤严重;反之,如致伤物作用于人体的时间延长时,能量被部分释放,所形成的损伤较轻。

4.影响机械力作用的其他因素人体受力的面积的大小(与人体受力的面积的大小有关)。根据P=F/S公式,可知在作用力(F)相同的条件下,作用面积(S)越小,则压强(P)越大,故有锋利尖端或刃缘的锐器,容易穿破体表组织造成深部组织器官的损伤。

力作用于人体的方向和力的作用方式,对损伤的严重程度影响也极大。根据力学分解原理,垂直作用力大于斜行作用力,更大于切线作用力。人体受力时有无转动也影响受力的大小。因此,同一致伤物,作用于人体的方向不同,可产生不同形态的创口。力的作用方式,可分牵拉、压缩、剪切、扭转等多种,其所产生的损伤形态及后果各不相同。

5.力在体内的传递受力部位体内器官是固体实质性器官,抑或空腔器官,其后果不同。空腔器官内容很少时与充满流质时后果也不一样。按流体力学的原理,空腔器官在处于充盈状态时易引起破裂。脚跟受力时,力可经下肢、骨盆、脊柱一直传递至颅底。

(二)人体组织或器官的结构特征

研究外力在生物体内引起结构、功能、力改变的科学称为生物力学(biomechanics)。人体影响生物力学的因素有:

1.人体组织结构特征人体皮肤在损伤时是外力首先作用的部位。全身皮肤结构均由表皮、真皮、皮下结缔组织及脂肪组织构成。但全身不同部位的皮肤又各有不同厚度、不同角化程度、不同的皮纹方向和不同的皮下组织结构。因而,同是皮肤,在致伤力相同的情况下各处形成的损伤可有不同。

人体外形基本上是一圆柱体结构。从这一概念出发,可阐明一部分损伤的形态特征及其形成机制。致伤物垂直打击人体,与切线方向打击所形成的损伤,其形态截然不同。例如弹头垂直射入人体,其射入口可呈圆形或星芒状;斜向射击,其射入口呈椭圆形;若以切线作用于人体,可形成沟状枪弹创。具有一定打击面的钝器,以平面打击人体,打击平面常不能完全接触体表,此时,损伤大小不一定能反映钝器打击面的真实大小。锐器所致的砍创创口长度,常不能完全反映锐器刃口的长度。

2.组织或器官的生物力学特征机体不同的部位和不同的器官组织对外力的抵抗力差异很大。因为成分及结构不同,其弹性、韧性和张力亦不同;致密程度、纤维排列的方向及数量的多少均不一致,对暴力的作用和反应均不相同,对损伤的形成和损伤的形态特征影响甚大。例如松弛的皮肤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韧性,可拉长达40%,故能抵抗较大的压力。肌腱的韧性和骨骼的硬度较大,也能抵抗较大的压力。而肝、脾、肾等实质器官,结缔组织少,被膜薄,脆性大,受各种作用力时易造成破裂。因此,打击腹部,有时局部皮肤可无明显损伤或只有轻微损伤,而内脏器官则可发生破裂。脑组织含水量大,外力传入后呈液态波动性传递,易发生冲击伤、对冲伤。胃肠等空腔器官,在内容物充盈的状态下,外力作用后通过内容物冲击胃肠壁,在薄弱处发生穿孔或破裂。

(三)致伤物的性质和特征

有柄的致伤物,易于挥动,打击力量大,故造成的损伤较重;无柄的致伤物不便持握,只能贴近或经投掷伤人。铁质的致伤物因质地硬,比重大,在同等条件下造成的损伤较木质致伤物所造成的损伤要严重。具有尖端或锐利刃缘的致伤物作用于人体,其作用力高度集中于其尖端或刃缘接触的部位,由于作用面积小,作用力集中,较易穿破皮肤、内脏,且造成的损伤较重;而钝圆的致伤物,打击人体时,作用力均匀地分散于较大区域,故所形成的损伤相对较轻。

(四)人体受伤时所处的位置及状态

一般地说,致伤物打击相对固定的人体所引起的损伤,较打击能自由活动的人体引起的损伤严重。这是因为活动的人体运动的方向与致伤物运动方向相同时,能通过延长冲撞的时间,或改变致伤物与人体的接触面,使冲撞产生的破坏作用减小。从理论上讲,人体

与人体被打击的部分处于活动状态,才有可能使减速时间延长,偶尔尚可化险为夷。用同样大小的力,打击可自由移动的头部,不一定引起严重损伤。但如从垂直方向打击卧于地上的头部则可引起明显的颅脑损伤。

同样,人在处于昏迷状态或未意识到外界打击时,由于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躲避或抵抗,其所受的损伤远比清醒状态或已意识到危险时所受损伤严重。

三、机械性损伤的分类

机械性损伤在法医学和外科学中的分类不同,根据法医学的特点,机械损伤按以下几方面分类。

1.按致伤物的种类可将机械性损伤分为钝器伤、锐器伤和火器伤。

2.按死亡方式将其分为自杀伤、他杀伤、意外伤和造作伤等。

3.按损伤发生时间又可将其分为生前伤、濒死伤和死后伤。

第二节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致伤物种类繁多,形成的损伤形态千差万别。同一种致伤物可以形成不同形态的损伤,不同的致伤物也可形成形态酷似的损伤。虽然如此,机械性损伤的形态仍不乏一定的规律性,只有认识了它们的基本形态,才能认识特殊形态的损伤。

一、擦伤

(一)擦伤的概念

擦伤(abrasion)是钝性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而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又称表皮剥脱。擦伤多发生于钝器打击、坠落、交通事故等情况。擦伤除伤及表皮外,也可伤及真皮层。擦伤可单独存在,亦可与挫伤、挫裂创、枪弹创,甚至砍创等并存。

(二)擦伤的形态和法医学意义

单纯表皮擦伤,常常不伴有出血。在伴有真皮损伤时,可发生出血。典型的擦伤呈条状、片状、梳状或点状,大小不等、形态不一,常可反映致伤物表面的特征及力的作用方向(图5-1)。擦伤的临床意义较小,但在法医学中,擦伤有其特殊的意义:①擦伤所在部位,常标志暴力作用点;②擦伤的形态特征,尤其是表皮的游离情况可指示暴力作用的方

向(图5-2);③擦伤的形状可用以推断致伤物作用面形状;④擦伤局部组织的炎症反应或者痂皮形成,表明为生前伤;⑤根据擦伤的形态特征、分布位置,结合其他损伤,可推断事件的性质或犯罪嫌疑人的意图。

(三)擦伤的类型

根据致伤物的运动方向及其作用机制的不同,可将擦伤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

.抓痕(scratch or nail abrasion ) 是指指甲等有尖缘的硬物抓擦或划过皮肤表面形成的擦伤。抓痕可为间断点状或平行沟状,有时可见细小的游离皮瓣(tag )存在。有时可见弧形擦伤,其形状与指甲相近。机械性窒息的案件中和日常纠纷中形成的抓痕多见于面

部和颈部。性犯罪的案例,抓痕常常发生在受害者的外阴,乳房或股内侧等部位。虐待儿童的抓痕多见于上肢前臂。

2.擦痕(grazes or brush abrasion ) 由体表与粗糙物体或地面相摩擦而形成的擦伤。作用力沿切线方向擦过皮肤,皮肤受力作用的面积大,损伤广泛而表浅,多分布在人体较突出的部位,呈片状、条状或片状中带有细条状(图5-3),表面可附着不同形态和性质的异物,如粗细不等的砂粒、泥土或棉纤维等。伤及真皮可有出血,继而痂皮形成。通常擦痕的起始端较深,末端浅,可据此推断暴力作用的方向。

3.撞痕(impact or crushing abrasion ) 是由致伤物以几乎垂直于躯体的方向撞击体表,形成表皮的损伤。在致伤物陷入皮肤瞬间,其表面或边缘形成擦伤。这类擦伤多伴有深部组织的损伤,如挫伤或骨折。常见于车辆撞击或坠落地面时形成(图5-4),亦可见于钝器打击时。

4.压擦痕(friction or pressure abrasion)表面粗糙的物体,在压迫皮肤的同时,与皮肤表面相摩擦而形成的损伤。这是既有垂直于皮肤表面的作用力,又有沿切线方向的作用力同时作用所造成的擦伤。绳索或其他编织物所致的损伤均属此类型。咬伤、车轮碾压均可出现压擦痕。此类擦伤有时可反应致伤物表面的形态或花纹,故称为印痕状擦伤(patterned abrasion),如汽车碾压出现在受害者身上的车轮花纹。压擦痕不仅可伤及表皮、真皮及皮下组织,也因受压而致真皮乳头变扁平,血管受压,局部缺血。压擦痕亦可在死后形成,如搬动尸体时。

擦伤既可在生前形成,也可在死后形成。生前的浅表擦伤可无出血,但可有淋巴液渗出形成薄痂;如伴有挫伤则伤面呈棕褐色或暗红色,有血痂形成;死后擦伤伤面呈蜡黄或苍白色,无痂皮形成。在难以鉴别时可采取局部标本,作组织学检查。各种擦伤由于表皮损伤变薄或脱落,表面水分易于蒸发而变干燥,死后可迅速出现皮革样化。

二、挫伤

挫伤(contusion),指由钝器作用造成以皮内或/和皮下及软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广义的挫伤还应包括内脏器官如脑、心脏、肠及系膜、肝、肾等的出血性改变。

(一)挫伤的形态

挫伤的实质是软组织内较小的静脉或小动脉破裂出血,血液主要在皮下疏松结缔组织和脂肪层内。因此,挫伤的大小、形态以及出血程度,颜色的深浅,随作用力大小及局部组织的特点而变化。根据挫伤后出血发生的深浅分为皮下出血(subcutaneous hemorrhage)和皮内出血(intradermal bruise)。眼眶周围、面颊部、乳房、股内侧、会阴等处皮下组织疏松,血管丰富,受力后不仅血管易破裂、出血,且出血量较多而范围较广,这类出血为皮下出血(图5-5)。皮下出血颜色深暗,常呈片状,容易扩散而改变形状,因此,不能准确反映出致伤物接触面的形态特征。挫伤出血量大时,血液积聚于局部组织内形成血肿(hematoma)(图5-6)。

皮下出血可沿组织间隙向低下部位流动。如额顶部挫伤,血液可渗透至眼睑皮下;颅底骨折致脑膜出血,血液可浸润至眼眶内组织;颞顶部损伤,颞肌内可见血液浸润;小腿后上部挫伤,血液可流到踝关节后部皮下。挫伤可伴有不同程度的表皮剥脱、局部肿胀和炎症反应。

挫伤后出血发生在真皮层内,称皮下出血。常见于贴近骨骼的皮肤如头面部较易形成,或者致伤物表面有相间的小嵴,皮肤内血管被压入而急剧变形破裂,易致出血。由于真皮组织致密,血管为细小分支,故出血量较小,不易扩散,出血多为局限性,容易反映出致伤物打击面的形态(图5-7),对推断致伤物有很大的帮助。交通损伤中,由于轮胎碾压在皮肤上形成的轮胎印迹常为皮内出血。

挫伤也可发生在肌肉或内部器官,特别是脑、心、脾、肺、肝、肾、肠系膜或胃肠浆膜面,表现为被膜或浆膜下出血,器官实质内血肿。挫伤常见于钝器打击、坠落伤、交通损伤。内脏挫伤与皮肤组织挫伤不同,内脏挫伤有时可以由间接暴力所致,如脑的对冲性伤(contrecoup contusion),腹壁受钝器打击致胃肠壁或腹膜后的挫伤等。

(二)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挫伤在法医学鉴定实践中比较常见,其法医学意义有以下几方面:

1.挫伤所在部位,标志暴力作用点。

2.挫伤本身即是生前伤的标志,特别是出血多,浸润到组织间隙内者。死后虽也可以发生皮下出血,但因无血压,不会明显浸润到组织间隙中去,大多时候也不会有明显的血凝块。

3.根据皮下出血颜色的改变,可推测挫伤形成时间。随着受伤后时间的延长,血肿在组织酶作用下崩解,红细胞膜破裂,血红蛋白经过化学变化发生颜色的改变。血红蛋白分解物质包括含铁血黄素、胆红素和胆绿素,使血肿由暗紫红色变为蓝褐色、绿褐色、绿色和黄色,最后消退。青壮年的小挫伤约一周左右完全消失,亦有个别例外。如出血处组织

切片见到含铁血黄素,表明出血已经48小时以上(图5-8)。

4.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可推测凶犯的意图和犯罪过程中的某些活动。如强奸杀人案,嫌疑犯指头压迫所形成的挫伤,常分布在受害者的股内侧、会阴部和胸乳部;扼死者,多分布在颈部两侧。

5.有时可根据挫伤,特别是皮内出血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面或与体表接触部的形态。

6.体内疏松结缔组织间隙,如腹膜后、肠系膜周围、肌束间以及皮下组织内,有时可因损伤积聚大量血液,其总量多时可超过1000~2000ml。伤者可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如广泛损伤伴肌肉坏死,也可因急性肾衰而死亡。

三、创

(一)创的概念及结构

创(wound)指较强大的暴力造成皮肤全层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创属于开放性损伤,从外到内,依次由创缘、创角、创口、创腔、创壁和创底构成。创口周边皮肤的边缘称创缘;两创缘皮肤交界形成的夹角称创角;组织破裂形成的皮肤及深部组织缺损称创口;因组织收缩在创口下形成的腔隙称创腔;创腔周围的组织断面称创壁;创腔深部未破裂的组织称创底。除圆形创口(如枪弹创)外,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创角。

(二)创的分类

由于各种致伤物形态千差万别,其作用机制亦不同,所造成的创形态亦差别较大。正确认识各种创的形态,对推断致伤物具有重要意义。

1.钝器创由钝性致伤物通过撞击、砸压、撕裂组织造成的创称挫裂创(laceration)。由于结缔组织纤维、神经纤维和血管皆具有韧性,遭受钝器打击时,常有一部分纤维或血管未发生断裂,横贯两创壁之间,这种未完全断裂的血管和结缔组织,称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过度牵扯皮肤造成的皮肤与皮下组织裂开称撕裂创(tearing wound)。

挫裂创形态常因致伤物形状的不同而有差异,多呈条形、不规则形、半月形或星芒状。创缘不整齐,常呈细微齿状、内卷。创壁凹凸不平,有明显血液浸染。创角多较钝,可多

于两个。有时创腔内可有异物,如泥沙或碎砖屑、毛发等异物,要注意收集保存。

挫裂创常见于伤害案,其法医学意义为:①根据挫裂创的分布、数目、严重程度以及有无抵抗伤存在,可推测是他杀、自杀或意外事故;②判断暴力的作用方向,以及成伤的方式;③根据挫裂创的大小和形态,有时可推断钝器与身体接触面的形状进而推断致伤物;

④创口中若发现泥沙,应与发现尸体现场上的泥沙进行比对,以判断尸体曾否被移动过。

2.锐器创由有锐利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通过切、砍、刺、剪方式造成的创称锐器创,其中又可细分为刺创、切创(或割创)、砍创、剪创等。

3.火器创由发射的枪弹造成的创称枪弹创;爆炸时形成的创伤称为爆炸创。

四、骨、关节损伤

(一)骨折(fracture)指骨组织解剖结构连续性和/或完整性发生破坏。骨折可发生于全身各部位骨骼,以四肢长骨、颅骨、肋骨等多见。骨折分为开放性骨折与闭合性骨折。骨折发生在致伤物着力处称为直接骨折;远离受力点处的骨折称间接骨折。骨折有线形、凹陷、孔状、粉碎等多种形态。在法医学实践中,最多见的是颅骨骨折,常见而较有意义的是线形线形骨折(fissured or linear fracture),凹陷性骨折(depressed fracture),孔状骨折(perforating fracture),粉碎性骨折(comminuted fracture)以及骨质擦痕。

(二)关节损伤最常见的关节损伤是脱位。即组成关节各骨的关节面失去正常对合关系,称为关节脱位或脱臼。外伤性脱位常合并有骨折。高位颈椎脱位有时可致死。

五、内脏器官损伤破裂

内脏器官破裂(rupture of visceral organ)是指内脏器官从被膜裂入深部。致伤的力与皮肤软组织损伤有一定差异,皮肤上形成的挫裂创常为直接暴力作用。而内脏器官破裂既可以由直接暴力造成,如锐器或火器直接造成器官的破裂伤或穿通伤;亦可为间接暴力,如钝性暴力作用于腹壁造成的腹内器官破裂。内脏器官破裂可见于实质器官或空腔脏器,实质器官破裂常见于肝、脾、肾,可有血管破裂导致大出血。空腔器官,如胃、肠,在充盈状态下受暴力打击可发生破裂,破裂可由直接暴力造成,亦可为内容物的流体压力所致。腹腔内空腔器官破裂后内容物外溢可导致腹腔感染。间接暴力经传导亦可引起内脏破裂,如高坠臀部先着地时,内脏器官可因强烈震荡发生广泛性破裂。交通损伤中多见内部器官破裂。

六、肢体断离

肢体断离(dismemberment)即强大暴力使人体各部遭受广泛而严重的破坏并断离者,称为肢体断离。常见于爆炸、高坠(如飞机失事)、建筑物倒塌或火车碾压等所致的复合性损伤。多为撕裂创、挫裂创和骨折等复杂损伤的组合。肢体断离可见于自杀、他杀和灾害,既有生前损伤,也有死后碎尸,必须作全面系统的尸体检查。有时还需进行个人识别。

第三节损伤的检查

对损伤的检查记录,是损伤案件鉴定的基本环节,对重建案发过程、推测致伤物、确定死亡方式至关重要,稍有疏忽或失误,将对案件的侦破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为避免遗漏或失误,损伤检查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并按一定要求及步骤依序进行。

(一)检查损伤的原则

1.客观、准确避免受案情叙述和调查所见的影响。有什么查什么,准确地用文字描述,摄影或绘图记录,妥善保留作为证据。

2.全面、详尽仔细观察所有损伤的形态特征,若有多处损伤,应逐一编号,依序逐个仔细检查。每一损伤均应分别记录,避免遗漏。

3.注意时间与空间的影响防止人为破坏损伤的原始形态,在尸体搬运过程中尤应注意保护,防止新的损伤形成。在现场和解剖室对尸体的损伤要分别检查记录。

(二)检查尸体损伤的要求

1.应用体表的解剖学标志,叙述损伤的准确位置和相互关系。记录损伤的数目与分布。描述损伤的形状时应用几何学术语,如圆形、卵圆形、线形、弧形,或用常见物体名称描述。记录损伤形态时要用描述语言,描述与诊断分开。测量损伤的长度,深度等要用国际标准单位,如cm或mm。

2.在完成文字描述,绘图、照相或摄相之后,才能进行取材。一般要做尸体解剖的尸体,都应在解剖时才取材。

3.仔细检查衣服上留下的痕迹,并与尸体上的损伤相互印证。

4.对开放性损伤,应寻找创内异物,采取血液和指纹。对外表损伤轻微的死者,应特别注意检查心脏和脑以及颅内有无出血灶。肉眼不能确定者,应取材作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尸体损伤检查的基本步骤

1.在发现尸体的现场,除按现场勘查的一般要求进行外,对损伤的尸体要原位观察尸体位置、姿势与周围物品的关系,绘图和照相以后,解开死者衣服,先检查尸体外表的损伤,注意损伤与衣服上痕迹的关系及与尸体周围的物体的关系;还要注意损伤与现场血迹的关系。

2.脱衣后检查裸露尸体,记录尸体体表的损伤,并逐一照相。

3.清洗或抹净血迹后再检查尸体外表,对所有的损伤及瘢痕,予以记录、照相和绘图。

4.应将哆开创口的两创缘合拢检查(图5-9),了解有无组织缺损,这对致伤物的推断亦有帮助,然后采取创口组织,作组织病理学检查。

5.尸体运到解剖室,在进行解剖前再进行一次体表损伤检查。因为经过了一定时间,有些原先不明显的损伤可能变得更明显。检查、记录、照相后,按正规操作程序进行尸体解剖。

检查尸体损伤应按一定顺序进行,从主要的损伤或致命伤到次要损伤或非致命伤,依次检查。如损伤个数很多,为避免遗漏,应采取从上到下,由前至后的顺序进行。对任何一个损伤都应先作外表检查,记录形态特征,然后再检查深部组织,最后取材。应查明体表损伤与内部器官的关系,有无内部器官损伤等。头部检查前应先剪去头发。

第四节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1.确定损伤的类型,分析其形成机制。

2.判断损伤程度,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确定死亡的原因。

3.推断或认定致伤物。

4.判断损伤是生前伤或是死后伤。如系生前伤,估计死者伤后存活的时间。

5.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方式(自杀、他杀、灾害)。

6.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

7.如有疾病同时存在,应确定伤与病和/或与死亡原因的关系。

(廖志钢)

思考题

1、损伤的定义和机制?

2、擦伤的形态和法医学意义。

3、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4、影响挫伤形态的因素。

5、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的鉴别。

6、创的基本概念和挫裂创的基本特点。

参考文献

1.B ernard Knight. Forensic pathology. 2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年

2.祝家镇. 法医病理学第二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1999年

3.V ierner U. Spitz. Spitz and Fisher’s Medicolegal investigation of death. 3rd. Charles C Thomas. 1993.

4. Simpson JK, The pathology of trauma.2ed. Edward Arnold Ltd. 1993.

中英文索引

抓痕scratch or nail abrasion

损伤injury

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损伤机制mechanism of injury

力force

动能kenetic energy

位能potential energy

加速度acceleration

生物力学biomechanics

擦伤abrasion

皮瓣tag

擦痕grazes or brush abrasion

撞痕impact or crushing abrasion 压擦痕friction or pressure abrasion 印痕状擦伤patterned abrasion

挫伤contusion bruise

皮下出血subcutaneous hemorrhage 血肿hematoma

皮内出血intradermal bruise

对冲性伤contrecoup contusion

创wound

挫裂创laceration

组织间桥tissue bridge

撕裂创tearing wound

骨折fracture

内脏震荡visceral concussion

内脏挫伤visceral contusion

内脏器官破裂rupture of visceral organ

肢体断离dismemberment

机械性损伤概论

中国医科大学 教案 系(部): ___________法医学院____________ 学科: __________法医病理学___________ 授课题目:第五章机械性损伤概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课对象:_________91期法医专业班________ 授课时间: 2009 年 9 月 11 日10:10 时至 2009 年 9 月 11 日12:00 时止授课教师: __________李如波_______________ 中 国 医 科 大 学 教 务 处 制

教学目标及基本要求 1. 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定义;擦伤的定义,形态和法医学意义,擦伤的类型;挫伤的定义、形态和类型,影响挫伤形态的因素;挫伤的法医学意义;创的概念及结构,创的分类。 2. 熟悉: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骨和关节损伤;内部器官破裂;肢体离断;体腔内出血。 3. 了解:损伤的检查;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教学内容提要及时间分配 2学时 第一节概述(Introduction) 1. 机械性损伤的定义(mechanical injury)。 2. 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mechanism of mechanical injury):影响机械力作用的物理学因素;人体组织的结构特征;致伤物的性质和特征。 第二节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1. 擦伤(abrasion); 2. 挫伤(contusion); 3. 创(wound); 4. 骨和关节损伤(fracture and dislocation); 5. 内部器官破裂(visceral laceration); 6. 肢体离断(dismemberment); 7. 体腔内出血(hemorrhage in the cavity) 第三节损伤的检查(examination of injury) 第四节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task of forensic expertise on mechanical injury) 教学重点及难点 机械性损伤的定义;擦伤的定义,形态和法医学意义,擦伤的类型;挫伤的定义、形态和类型,影响挫伤形态的因素;挫伤的法医学意义;创的概念及结构,创的分类。

机械性损伤紧急救护的原则和步骤

机械性损伤紧急救护的原则和步骤 定义及概述 创伤——机械性损伤,即机械性致伤因子造成的人体组织结构连续性破坏,一般是外界机械性物质接触人体所造成创伤现场急救是指对伤员在送入医院前的紧急救护。 包括在受伤现场的救护及保健站、急救站的救护。分为:自救、互救和医务人员的初次救护三类。。 创伤一般情况的处置 (一)抢救出伤员 1.抢救要及时,争取尽快将伤员抢救到安全地带。据统计,半小时内抢救成功者,成活率为99.3%;第1天抢救成功者,成活率为81%;第5天抢救成功者,成活率仅为7.4%。 2.会隐蔽自己及伤员。(指特定的自然灾害或重大特发事故) (二)止血 ▲判断动脉出血和静脉出血 ▲常用止血法: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填塞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 ▲止血带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包扎 ▲包扎伤口需用无菌敷料,缺少敷料时应选用清洁的白布等。 ▲包扎要松紧适宜和稳固,以免移位、脱落或阻碍血循环。 (四)固定(创伤部位的制动) ▲可减轻疼痛刺激、防止避免再出血和损伤。 ▲肢体制动可用夹板,躯干制动可借助于担架和束带。 ▲应注意搬动伤员时勿使伤处移位、扭曲、震动。 (五)严重创伤伤员(大出血、多发性创伤、断肢等) ▲从现场处理后直接送入医院急诊抢救室。 ▲尽力按照操作规范,等待专业人员救护。 创伤现场急救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锐器刺伤身体任何部位均不可将锐器拔出。 2 颅脑损伤禁止冲洗和填塞脑脊液流出道,应将其侧向一边,任其流出,并不断用干净的干的消毒棉花或纱布将血液和脑脊液揩干净。 3 颌面部即指除颅脑以外的头部其余部分外伤。 4 胸部伤应注意有无开放性气胸 5 腹部受伤,有肠子或大网膜自伤口流出,包扎时不可回纳。 6 四肢伤应注意有无骨折。 7 遇有脊柱伤伤员应把硬木板垫在担架上再将伤员搬运走。 8 离断的肢体部分应收回。 9 遇昏迷伤员应保持气道通畅;取侧卧或半俯卧位。遇心跳呼吸骤停者应迅速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 10 遇外伤伤员怀疑有胸腹腔闭合性损伤可能者应密切注意心跳、呼吸、脉搏、血压。应向医院急诊科医师详细介绍伤员受伤情况及途中情况,以便医院及时作正确处理。

法医学之机械性损伤概论

机械性损伤概论 随着人类社会和科学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所使用的劳动工具和致伤物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古代赤手空拳的斗殴、械斗,发展到当今的激光、原子能损伤,即是一个例证。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和社会活动中,皆可能发生各种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机械性损伤。由于机械性损伤常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或疑有违法犯罪行为,其发生率和死亡率皆高,因此,是法医病理学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由于致伤物种类繁多,形态各异,机械运动形式不同;人体组织结构生物力学性质和反应性的差异,使机械性损伤的鉴定成为法医学鉴定中最困难、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机械性损伤是常见的暴力性伤害死亡的原因之一。1979年,美国Chicago发生的1098起暴力性死亡案件中,因枪弹创和刺切创致死的为926例,约占84%。1984年,加拿大Alberta 地区发生的429起暴力性死亡中,机械性损伤致死者163例,约占38%。有人统计北京地区10年中暴力性死亡8711例,损伤致死的1831例,占被检验的暴力性死亡的21%。湖北地区统计了1957~1986年30年间的8610例尸检资料,其中损伤为2701例,占31.37%。这些统计数字,尚未包含损伤后未发生死亡的案例。由此可见,机械性损伤是法医病理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概述 一、机械性损伤的概念 致伤物造成人体组织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称为损伤(injury)。致伤物指所有能引起机体损伤的物体,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因素。其中物理学因素中除雷电、高低温损伤外,以机械性损伤为主。致伤物与人体以机械运动的形式相互作用,造成机体的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包括殴打、踢、咬、刀刺、射击、爆炸和交通损伤等等。 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方式有:(1)运动的致伤物打击相对静止的人体;如罪犯用棍棒或斧锤打击受害者头部,一般情况下,人体处于相对静止状态。(2)运动的人体撞击于静止的物体;如撞击地面、墙壁、电线杆等。(3)运动的致伤物与运动的人体相撞,如运行的汽车撞击行人。 机械性损伤一旦发生,可造成人体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轻微者可在局部造成疼痛,轻度红肿,不遗留瘢痕,亦无功能障碍。重者可在局部产生一系列的功能或形态改变,形成瘢痕,或造成肢体缺失残废。心、脑等重要器官损伤可造成死亡,颅脑、脊髓、四肢等部位损伤可造成残废或其它后遗症。损伤后还可出现并发症,主要包括:失血、栓塞、感染、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和其它继发性改变(见死因节)。 二、影响机械性损伤形成的主要因素 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制受作用力的强弱、人体组织的结构特点和致伤物的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影响机械力作用的物理学因素 机械性损伤的部分机制可应用物理力学和生物力学的有关知识来解释。机械力是使静止的物体运动,或使运动的物体改变运动状况的外来作用,或指两个物体相对运动中相互作用的强度。导致损伤的机械力表示致伤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的强度。从物理学角度,应考虑下列几点: 1.物体的动能或位能力的大小是由物体的能量转换决定的。物理学中表示位能(或势能)的公式是Ep=mgh,式中m是物体的质量,g是重力加速度,h是物体所处的高度。因此,人体体重越大,离地面越高,跌倒或高坠时所受的力越大,损伤也越严重。人体从高处坠落的过程中,若被障碍物所阻挡而分段下坠,则势能分段递减,从而转换成的动能较小,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摘要】机械性损伤是由各种致伤物以机械作用使人身组织结构破坏或生理机能发生障碍。为了侦察和审判的目的,对损伤进行周密的检查、记录,并对损伤的造成、程度、后果等提出合乎科学的结论或分析意见,称之为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法医鉴定的目的,是判断损伤的类型和轻重程度,是自伤、他伤抑或意外灾害,是生前伤抑或死后伤,以及损伤与死亡的关系。通过检验,还可根据损伤的形态特征以推断、认定凶器等,对侦查和审判有着重要意义。本文主要以机械性损伤的损伤时间、凶器推断和认定、致伤过程分析、致伤原因、致伤条件、伤后的行为能力、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损伤的死亡原因等的确定均对案件性质的确定、为侦察和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的重要意义等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 Mechanical injury of the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Cheng mingqi [Abstract]Mechanical injury by a variety of mechanical injury to the role of objects so that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the physical damage or physical obstacles occur. In order to detect and the purpose of the trial, and carry out a detailed inspection of damage, records, and caused injury, the extent to meet the consequences of scientific conclusions or analysis, known as the mechanical injury of the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The purpose of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is to determine the type and severity of injury extent, is self-injury, injury or accident he is wounded during his lifetime or after death injury,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jury and death. Passed the inspection, but also the basis of injury in order to infer the morp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that the weapon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trial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mechanical injury to the time of injury, weapons, and infer that the process of analysis of injury, injury causes, injury conditions, the capacity after injur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jury and disease, injury, etc. to determine cause of death in both cases the nature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trial to detect and to provide clues and evidence, such as the importance of mechanical injury to explore the issue of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Key Words]imitate handwriting; signature handwriting test 机械性损伤是由各种致伤物以机械作用使人身组织结构破坏或生理机能发生障碍。机械性损伤的法医学鉴定是为了侦察和审判的目的,对损伤进行

机械性损伤的原因是什么

机械性损伤的原因是什么 机械性损伤机械性损伤的形成受作用力、致伤物及受伤机体三个基本因素 的影响,其机理十分复杂。作用力的大小、方向、作用时间、致伤物的种类和 形态、人体的运动状态、受力部位的生理解剖特点及其人体的健康状况等等因 素均直接影响着机械性损伤的形成和程度。 一、作用力。 作用力通过致伤物的运动所产生的能量转移到机体便产生了损伤。按物理 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在物体质量一定时,影响作用力和能量的关键因素是速度 和时间,速度越快,时间越短,损伤便越严重。 1.物体的动能/位能EK=1/2MV2(M:质量V:速度) 2.能量释放时间I=F(t2-t1)(I:冲量F:力t:作用时间) 3.受力面积P=F/S(P:压强F:力S:作用面积) 4.力作用的方向法线方向、切线方向、倾斜方向打击所产生的压力及其分力、摩擦力均对损伤有不同程度影响。 5.作用人体变形的外力种类拉力、压力、剪切力、扭力等。 6.力在体内的传导外力作用于机体根据组织结构性状不同,在传播方式、 传播速度、传播时间等均有不同。以组织结构密度,如骨、软组织、器官不同 而不同。流体在体内的传播以流体力学方式传导。 二、致伤物。 根据物体性状分为气体、液体、固体三种。法医学将机械性损伤固体致伤 物又分为钝器、锐器和火器。一般来说,损伤的形态、特征与致伤物的形态直 接相关,法医学家可根据损伤的特征推断致伤物。但是,由于致伤物种类繁多,有时数种致伤物可形成相似的损伤,如柴刀、菜刀、匕首所致的切创。致伤物 与机体的接触面以及致伤方式是影响损伤特征的关键因素之一,比如同样是棍 棒打击,如果棍棒体接触则形成长条形的损伤。 三、受伤机体。

创伤性窒息的梗概

创伤性窒息 创伤性窒息(创伤性发绀) 所属部位: 胸部 就诊科室: 心胸外科外伤科 症状体征: 休克,紫绀,昏迷,感觉障碍,呼吸异常,胸痛,气胸,猝死 【疾病概述】 创伤性窒息是胸部挤压伤所致的,以头、面及上胸部皮肤青紫,并有瘀血斑,眼眶周围水肿、瘀血,结合膜下出血为特征的较为少见的综合征。伤后面容虽然可怖,但如无其他严重合并伤,其预后是良好的。 【创伤性窒息症状】 创伤性窒息多见于胸廓弹性较好的青少年和儿童,多数不伴胸壁骨折。但当外力过强时,除可伴有胸骨和肋骨骨折以外,尚可伴有胸内或腹内脏器损伤,以及脊柱和四肢损伤。 亦可发生呼吸困难或休克。 (1)本病表现为头、颈、胸及上肢范围的皮下组织、口腔粘膜及眼结膜均有出血性淤点或淤斑,严重时皮肤和眼结膜呈紫红色并浮肿,故有人称之“外伤性紫绀”或“挤压伤紫绀综合征”。故患者均有闭合性胸部及上腹部挤压伤史。伤员可有胸闷、呼吸困难及痰中带血,常伴有多根肋骨骨折、气胸或血胸。 (2)眼球深部组织内有出血时可致眼球外凸,视网膜血管破裂时可致视力障碍甚至失明。

(3)颅内轻微的点状出血和脑水肿产生缺氧,可引起一过性意识障碍、头昏、头胀、烦燥不安,少数有四肢抽搐、肌张力增高和腱反射亢进等现象,瞳孔可扩大或缩小。若发生颅内血肿则引起偏瘫和昏迷。 【创伤性窒息预防】 单纯创伤性窒息预后较好,皮肤青紫及淤血斑,球结膜下出血可在1~3周内吸收消退。 严重的颅脑损伤可危及生命。对单纯创伤性窒息采取半卧位,促进静脉回流,适当吸氧。 创伤较重病人,在复苏和抢救休克的同时,迅速将病人转入ICU。对烦躁不安、痉挛性抽搐病人给予镇静止痉,对于呼吸困难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1 用机械通气,纠正低氧血症。高压氧对缺血缺氧的组织有良好的治疗作用;促使水肿消退,淤血吸收。适当应用抗生素预防肺部感染。 【创伤性窒息病因与发病机制】 创伤性窒息的常见原因是建筑工地意外事故及房屋倒塌、车祸等突然挤压胸部所致。已有多起因人群拥挤(如球赛结束)、胸部压伤引起成批创伤性窒息的报道。非创伤原因如癫痫发作、百日咳、严重呕吐、支气管哮喘发作及分娩等亦可引起创伤性窒息。 【创伤性窒息诊断要点】 诊断标准 创伤性窒息病人,根据有胸部及上腹部挤压伤史及典型的临床特征,诊断多较容易。但应对全身进行仔细检查,判明有无其他部位的合并伤,并行胸部X 线及CT扫描,以了解有无骨骨折及胸内脏器损伤。动态心电图检查,血清肌酸磷激酶(CPK)及其同工酶(CPK-MB)以及心脏肌钙蛋白等的检查,对排除心肌挫伤的诊断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运动损伤概述资料讲解

第一节运动损伤概 述

第一节运动损伤概述 体育运动过程中受到机械性和物理性方面因素所造成的伤害,称为运动损伤1运动损伤的分类 ?(一)按损伤组织的种类分类可分为肌肉韧带的撕裂、挫伤、骨折、关节脱位、脑震荡、内脏破裂、烧伤、冻伤、溺水等。 一般来说,严重的创伤很少,大部分属于小创伤。 (二)按运动创伤的轻重分类: ?不损伤工作能力的轻伤。 ?失掉工作能力24小时以上,并需要在门诊治疗的中等伤。 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重伤 (三)按运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分类 ?受伤后能按锻炼计划进行练习的轻度伤。 ?受伤后不能按锻炼计划进行练习,需停止患部练习或减少患部活动的中 等伤。 完全不能锻炼的重度伤 (四)其它分类方式: ?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 ?原发性损伤和继发性损伤 二、运动损伤的原因 直接原因包括内部原因:身体条件,心里素质。外部原因:方法因素,环境因素

诱因:1、各项运动技术的特点 各个运动项目的特点造成人体各部位的负担量不尽相同导致易伤部位的产生2、解剖生理学特点 某些组织所处的特殊解剖位置在运动中易与周围组织发生摩擦和挤压从而诱发损伤,如肩袖。 三、运动损伤的预防原则 (一)思想重视、遵循原则、全面锻炼 ?要从思想上对运动损伤的预防给予重视,并遵守体育锻炼的一般原则。 ?要加强身体的全面锻炼,提高机体对运动的适应能力。 (二)调节身体处于良好的运动状态 ?锻炼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锻炼后应注意放松活动 ?自我保护 (三)创造锻炼的安全环境 ?器材 ?设备 ?场地 (四)注意科学锻炼:渐进性个别性反复性全面性意识性 (五)加强易伤部位训练 加强易伤部位和相对较弱部位的训练,提高它们的功能,是预防运动损伤的一种积极手段 ?四、常见的运动损伤

3.机械性损伤

FORENSIC SCIENCE 之三 机械性损伤 (一) 【要求】掌握机械性损伤的概念、机械性损伤基本形态分类,了解影响机械性损伤的三要素。 掌握擦伤、挫伤、创的概念。了解创的基本组成、创的基本类型,掌握锐器创与钝器创的区分了解骨折概念 一、机械性损伤概论 1.机械性损伤概念 致伤物与人体在机械运动中相互作用,致使人体解剖组织结构、机能或代谢受到破坏的状况。 致伤物; 相互作用; 后果:结构机能或代谢 2. 在法医病理学中的地位 最古老、最基本的内容 实践中最常见的内容 实践中最困难的问题之一 3.形成和影响机械性损伤的要素 1)致伤物 种类多,性状差异大; 作用面形状——损伤形状; 质量和硬度——损伤程度。 2)机械运动 运动的形式:冲撞、挤压、牵拉、摩擦、切割、剪切、旋转、爆炸、碾压等; 能量多少 释放速度 3)组织特点 不同组织的耐受性不同; 部位不同,损伤形状、类型和后果不同; 自身状况不同,耐受性和后果不同。 4 机械性损伤的分类 1)致伤物种类: 钝器伤、锐器伤、火器伤; 2)损伤时机械运动的形式: 碰撞伤、挤压伤、高坠伤、碾压伤、擦伤、挫伤、抛掷伤等; 3)死亡或损伤的案情性质: 自杀伤、他杀伤、意外灾害伤、抵抗伤、搏斗伤、挣扎伤、造作伤、虐待伤等; 4)发生时间: 生前伤、死后伤、濒死伤; 5)发生环境: 日常生活伤、交通事故伤、生产事故伤、 医疗过错伤、战争伤等; 6)后果和程度: 致命伤:绝对致命伤、相对致命伤; 非致命伤:轻微伤、轻伤、重伤; 7)损伤性状和部位: 擦伤、挫伤、创、骨折和脱臼、内脏损伤、肢体离断等。 二、机械性损伤基本形态 根据损伤表现的不同可分为 ?形态变化为主的损伤 擦伤、挫伤、创、内脏损伤、骨折和肢体离断 ?功能变化为主的损伤 神经源性休克、震荡伤

法医病理学-机械性损伤概论

有上标和下标字符∶上标mv2;下标t1,t2 附图6张 字符数10212 第五章机械性损伤概论 随着人类文化科学发达和社会的进步,损伤的发生数理应逐渐减少。但实际却不尽然,而且损伤的的手段还日益现代化,从古代赤手空拳的斗殴,发展到原子弹爆炸引起的损伤,即是一个例证。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和社会活动中,皆可能发生各种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机械性损伤。在法制社会中,机械性损伤有时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或疑有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法医学鉴定。机械性损伤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皆高,是法医学鉴定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机械性损伤的致伤物种类繁多, 形态各有异同;物体的机械运动方式较多;人体组织结构生物力学性质不同, 反应性的差异甚大等使得机械性损伤鉴定成为法医学鉴定中最困难、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第一节概述 一、机械性损伤的定义 人体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称为损伤(injury)。injury在英语中和wound、trauma 在日常用语中彼此通用。有的教科书中,wound指机械暴力造成的损伤,包括打、踢、咬、刀刺、射击、爆炸和交通损伤等等,而不含化学性、腐蚀性毒物造成的损伤。在专门的法医病理学用语中wound特指创伤。机械性暴力即物体运动时的力所引起的损伤称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机械性损伤是常见的暴力性伤害致死的原因之一。从下列统计报告中可以看出机械性损伤在法医学中的重要地位:1979年,美国Chicago发生的1098起暴力性死亡案件中,因枪弹创和刺切创致死的有926例,约占84%。1984年,加拿大Alberta地区发生的429起暴力性死亡中,机械性损伤致死者163例,占38%。文献报告北京10年非正常死亡8711例中,机械性损伤致死1831例,占非正常死亡的21%。湖北统计了1957~1986年30年间的8610例尸检资料,其中机械性损伤为 2701例,占31.37%。这些统计数字,尚未包含机械性损伤后未死的案例。由此可见,机械性损伤是法医学鉴定的主要任务 暴力所致的机械性损伤,其形成方式有∶⑴运动的致伤物打击静止的人体;如用棍棒或斧锤打击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人体;⑵运动的人体撞击于静止的物体,如人体撞击地面,墙壁,电线杆等;⑶运动的致伤物与运动的人体相撞,如运行中的汽车撞击行人。 机械性损伤一旦发生,可造成人体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轻微者,可在局部造成疼痛,轻度红肿,不遗留瘢痕,无功能障碍。重者可在局部产生一系列的功能或形态改变,形成瘢痕,或造成肢体缺失残废(图5-1)。颅脑损伤或脊髓损伤可造成死亡、残废、瘫痪或其它后遗症。各种损伤的严重并发症可导致死亡。损伤的并发症主要包括:失血、栓塞、感染、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和其它继发性改变,严重者可致死。 (图5-1) 二、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

机械性损伤的死因及死亡方式

第十四章机械性损伤的死因及 机械性损伤是最常见的死亡原因,在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既可涉及刑事诉讼,又可涉及民事纠纷;同时在确定案件中受害人机械性损伤的死因及死亡方式,判断案件性质,提供刑事侦察方向以及司法审判以及民事调解、灾害赔偿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机械性损伤常见致死原因 机械性损伤的死因(cause of death)可分为原发性与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外伤死因是指直接致命的损伤,死亡多迅速发生,无其它夹杂因素。继发性外伤死因是指在损伤(一般不一定是致死的损伤)的基础上,又继发其他致命的损伤或疾病。直接致命性损伤与继发性致命性损伤在法律上的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一、原发性外伤死因 (一)生命重要器官的严重损伤 此类损伤常指脑、心、肺、肝、肾等生命重要器官的破裂或粉碎,可导致立即死亡。但延脑、脑桥等部位,即使有微小的损伤,亦能使机体的呼吸、循环功能迅速障碍而死亡;有时生命重要器官(如心脏)的震荡,可引起麻痹或血液循环紊乱,心跳骤停。因其主要表现为器官的功能障碍,用常规方法检查,可找不到或仅见轻微的形态学改变,对于这类死因的诊断要十分慎重。 (二)休克 休克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组织器官有效微循环灌流量急剧减少,以致组织细胞缺氧,组织代谢紊乱,器官功能衰竭的全身性病理过程。根据原因不同,休克可分为创伤性休克、心源性休克、低血容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神经性休克和过敏性休克等。下面讨论创伤性休克,通常分为原发性与继发性两种。 1.原发性外伤性休克又称急性外伤性神经源性心血管衰竭,是指体表或内脏的外周传入神经受到强大的机械性刺激,引起交感或副交感神经反射机能异常,导致生命重要器官微循环障碍乃至死亡。如颈动脉窦、上腹部(太阳神经丛

半月板损伤概述

1.什么是半月板? 在胫骨关节面上有内侧和外侧半月形状纤维软骨,因其形状为“半月状”,所以称为半月板。半月板边缘部较厚,与关节囊紧密连接,中心部薄,呈游离状态。在膝关节内测的称为内侧半月板,呈C型;在膝关节外侧的叫做外侧半月板,呈O型。 2.半月板有些什么功能? ①承重②维持膝关节运动协调③维持关节稳定④缓冲(吸收)震荡⑤润滑膝关节 3.哪种情况容易损伤半月板? ①摔倒时猛烈扭转膝关节,或者运动时急停,容易损伤半月板; ②侧向过大的活动和压力,弹跳,导致膝关节扭转变向或突然发力,造成半月板; ③膝关节炎患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关节软骨退化,其骨面摩擦力增大,会损伤半月板; ④半月板先天发育异常,如盘状半月板(满月型),在日常运动中也会出现损伤。 ⑤肥胖人群,膝盖承受压力大,半月板也容易损伤。 4.如何确定是否为半月板损伤? ①膝盖疼:尤其当你膝盖受伤或者剧烈运动或者过度劳动后膝盖疼。 ②膝盖肿:尤其当你膝盖受伤或者剧烈运动或者过度劳动后膝盖肿。 ③膝盖交锁:交锁这个词很专业,简单意思就是膝关节在活动时,出现“咔哒”声,并且关节不能伸直,似乎“卡住”了,需要借助外力,调整膝关节的姿势,如晃动几下小腿,再次听到“咔哒”声后关节能够伸直。 5.怀疑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应做什么检查? ①膝关节X线检查,X 线摄片不能用于诊断半月板撕裂,其目的是为了排除膝关节内骨折、骨软骨游离体、剥脱性骨软骨炎和可能类似于半月板撕裂的其他膝关节紊乱。 ②MRI(磁共振),是迄今为止诊断半月板损伤、韧带断裂等阳性敏感率和

准确率最高的影像学检查手段,准确率超过 80%。 ③其他的影像学诊断方法如膝关节高分辨率超声、高分辨率 CT 等对膝关节内紊乱的诊断也有一定帮助。 ④关节镜技术是最理想的半月板损伤的诊断方法。但关节镜不是半月板撕裂的常规检查手段。一般是初步诊断为半月板撕裂后,为证实诊断并同时进行关节镜手术处理时,关节镜才能显示其优越性。 6.半月板破裂可自行修复吗? 半月板破裂后不能自行修复!因为半月板处于膝关节处,属纤维软骨,其本身无血液供应,其营养主要来源于滑液,只有与关节囊相连的边级部分能从滑膜得到一些血液供应。所以,除边缘部分损伤后在制动的情况下(比如用石膏、支具固定)可以自行修复外,半月板破裂是无法自行修复的,一定要及时就医。 7.半月板损伤,做什么手术? 目前半月板手术基本采用关节镜微创完成,分为修补术和成形术(包括缝合),且以关节镜下半月板部分切除术居多,这样可保证治疗效果时,尽量保留原半月板结构。半月板部分切除术具有微创、风险小、术后能早期进行功能锻炼等优点,可以大大减少或推迟远期膝关节退变的发生,因此广泛应用于临床。总之,半月板治疗方案的选择须综合考虑半月板损伤的程度、撕裂的类型以及撕裂的位置及范围后慎重选择。 8.如何预防半月板损伤? ①运动前要充分做好热身活动;②加强股四头肌的力量练习,增加关节稳定性;③避免在疲劳状态下进行剧烈的运动,以免因反应迟钝、活动协调性差而引起半月板损伤;④日常生活及运动时加强个人防护,有预见性的做好自我保护。

创 伤 概 述

创伤概述 安徽省立医院急救医学中心方诗元 1.概述 创伤正日益成为危害公众健康得一大公害, 创伤就是45岁以下人群死亡得第一位原因,也就是所有人群死亡得第三位原因、对社会得危害与劳动力得损失远大于任何一类疾病按潜在工作年龄损失(WYPLL)计算,创伤则居第一位。交通伤(RTT)与坠落伤(FI)就是与平时期创伤发生与致死得两大常见原因。 随着社会得不断进步与医学得迅速发展,不少疾病(如某些传染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创伤却日渐增多。创伤已经成为发达社会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世界上每50秒即有1人死于车祸,每2秒即有一人受伤。目前,全世界每年死于创伤得人数约百余万,伤约数千万。独立学科“创伤学”应运而生。 1。1创伤死亡死亡高峰期 严重创伤伤者得死亡会在以下3个高峰期中出现 1.1。1第一个死亡高峰期 出现于创伤发生后数秒至数分钟、 l小时内,占创伤死亡得50%,这类病人基本都死于现场,称为现场死亡。 死亡得原因:包括脑部、脑干、颈脊椎、心脏、主动脉及其她大血管得严重创伤或严重撕裂。 大部分伤者会在意外发生后数秒至数分钟内死亡,只有极少数人能在这些情况下生存、预防意外发生就是减少此类严重创伤所导致死亡得惟一方法。针对此阶段得创伤研究,就是目前发达国家及军事创伤医学得重点 1、1.2第二个死亡高峰期 出现于严重创伤发生后得数分钟至数小时内,称为早期死亡,占创伤死亡得30%,这类病人就是创伤救治得主要对象,也就是急诊工作者日常大量遇到得危重创伤病人。 死亡得原因:包括硬膜下血肿、血气胸、脾破裂、肝脏裂伤、骨盆骨折及多处受伤并有明显失血。专家形容这段时期为“黄金时段"。如果伤者能在这段时间得到快速及适当得治疗,其死亡率将会大大减少。 1、1。3第三个死亡高峰期 发生于意外后得数日至数周内,占创伤死亡得20%,称为后期死亡,此为危重病研究得领域。 死亡得原因:多为创伤引起得后期并发症所致,包括脓血症(sepsis)或多脏器功能衰竭(MOF)。 此时期伤者得死亡率多少主要取决于前两个高峰期得处理就是否及时、适当及有效、 死亡率为2.7-22、1%,多数在10%以内、ISS≥16 者,死亡率为20。4% ;ISS≥ 20 者为27、3%。 死亡原因:主要为严重颅脑伤(约占50—70% ),其次为失血性休克(约占20% 以上)与其她内脏并发症(约占10% )。院前死亡者约占死亡总数得2/3(50%现场,25% 途中)、 2。创伤分类 2。1按伤口就是否开放 开放性损伤:擦伤、撕裂伤、切伤砍伤、刺伤 闭合性损伤:挫伤、挤压伤、扭伤、震荡伤、关节脱位与半脱位、闭合性骨折、闭合性内脏伤 2。2按致伤部位 颅脑伤、颌面颈部伤、胸部伤、腹部伤、骨盆部伤、脊柱脊髓伤、上肢伤、下肢伤 2。3按致伤因子 冷武器伤、火器伤、烧伤、冻伤、冲击伤、化学伤、放射损伤 3、脏器组织受伤因素 1)外力: 强度、速度、方向及产生得动能

第九章 运动损伤概述

第九章运动损伤概述 目的要求:了解运动损伤的分类、发病规律及运动损伤的原因,掌握运动损伤的预防方法。 主要教学内容:1、运动损伤的分类 2、运动损伤的发病规律 3、运动损伤的原因与预防 教学重点:运动损伤的原因与预防 学时分配:2学时 授课过程: 一、运动损伤的分类 (一)按受伤的组织分类 分为:皮肤损伤、肌肉、肌腱损伤、关节软骨损伤、骨及骨骺损伤、滑囊损伤、神经损伤、血管 损伤、内脏器官损伤等。 (二)按伤后皮肤、粘膜是否完整分类 1、开放性损伤:如:擦伤、切伤、撕裂伤等。 2、闭合性损伤:挫伤、关节韧带拉伤肌肉拉伤等。 (三)按损伤后运动能力的丧失程度分类 1、轻度损伤 2、中度损伤 3、重度损伤 (四)按损伤的病程分类 1、急性损伤 2、慢性损伤 ①陈旧伤(急性损伤处理不当引起) ②劳损伤(长期局部负荷过大引起) (五)按运动技术与训练的关系分类 1、运动技术伤(如网球肘、跳跃膝、投掷肘等) 2、非运动技术伤 二、运动损伤的发病规律 运动损伤的发病规律由运动项目与人体两方面所存在的潜在因素决定。一方面是运动项目及其技战术动作对人体的特殊要求。另一方面是人体自身某些部位在运动所表现出的弱点。如篮球运动易出现膝关节侧副韧带、十字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和髌骨劳损等;体操运动易出现肩关节的急性和慢性损伤等。 三、运动损伤的直接原因 (一)思想因素 1、对预防运动损伤的意义认识不足。 2、运动中存在急躁或畏难心理。 3、缺乏体育道德。 (二)运动水平不够 1、机体的运动能力不能满足运动的要求。(身体素质差) 2、专项技术水平不高。(技术动作有缺点或错误) 3、心理素质不高 (三)运动负荷安排

静脉血栓概述

静脉血栓: 静脉血栓(venous thrombosis)是指在静脉血流迟缓,血液高凝状态及血管内膜损伤条件下,静脉发生急性非化脓性炎症,并继发血栓形成的疾病。绝大多数静脉血栓形成发生在盆腔及下肢的深静脉。多见于产后、骨折及创伤、手术后的病人。若出现肢体疼痛、肿胀、浅静脉怒张并沿静脉可触之索条状物,应考虑本病的可能性。超声多普勒、放射性核素静脉造影可助诊断。血栓形成早期易于脱落,可造成大片肺梗塞,常是猝死原因之一。因此,早期应选用链激酶或尿激酶溶栓治疗,继用肝素或香豆素类药物抗凝治疗,防止血栓再形成及蔓延。病因: 静脉血栓形成的病因较为多样,其中静脉血流滞缓和血液高凝状态是两个主要因素。 研究表明,单一因素不能独立引发静脉血栓,常常是两个或3个因素的综合作用造成深静脉血栓形成。例如,孕妇产后子宫内胎盘剥离能在短期内迅速止血,不致发生产后大出血,与血液的高凝状态有密切关系。妊娠时胎盘产生大量雌激素,足月时达最高峰,其雌三醇的量可增加到非孕时的1000倍。雌激素促进肝脏产生各种凝血因子,同时妊娠末期体内纤维蛋白原也大量增加,致使血液呈高凝状态,产后再加卧床休息,使下肢血流滞缓,从而有发生深静脉血栓的倾向。单纯血流滞缓不足以产生本病,有时伴有血管壁的损伤,如直接损伤、慢性疾病或远处组织损伤,产生白细胞趋向性因子,使白细胞移向血管壁。同样,内皮细胞层出现裂隙,基底膜的内膜下胶的显露,均可使血小板移向血管内膜,导致凝集过程的发生。 一、导致血流瘀滞状态的病因有: 久病卧床、外伤或骨折、较大的手术、妊娠、分娩、长途乘车或飞机久坐不动、或长时间的静坐及下蹲位等。以上原因均可导致血流缓慢、瘀滞,因而促发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如下肢骨折后,石膏或其他固定方式使患肢制动,活动受限,小腿的肌肉不能正常发挥唧筒作用,血流缓慢和淤滞,因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有较高的发病率。 手术是导致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重要诱发因素。较大的手术亦与血流缓慢、淤滞有密切关系,手术中由于长时间的仰卧和麻醉,下肢肌肉完全麻痹,失去了正常的收缩功能,肌肉松弛,静脉舒张;手术后又因刀口疼痛,患者长时间卧床、半坐位或侧卧位,下肢肌肉处于松弛状态,而使下肢深静脉血流减慢,从而为血栓形成创造了条件。 妇女产后也是导致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常见诱发因素,早在明代王肯堂著《证治准绳》即指出妇女产后“腰间肿两腿尤甚,此瘀血滞于经络…”.

2-1 脊髓损伤概述

脊髓损伤 一、基础解剖结构 (一)脊椎节段 图1 脊柱的节段 1、颈椎7块,以C为开头字母,后使用数字标明节段,如颈椎第5节段为 C5; 2、胸椎12块,以T为开头字母,后使用数字标明节段,如胸椎第3节段,为 T3; 3、腰椎5块,以L为开头字母,后使用数字标明节段,如腰椎第2节段,为 L2; 4、骶椎5块,合并为一块骶骨,以S为开头字母,后使用数字标明节段,如 骶椎第4节段,为S4; 5、尾椎4块,合并为一块尾骨 (二)神经系统解剖与生理 1、神经系统分类 神经系统从结构上可以分为中枢神经系统(Central Nervous System, CNS)和外周神经系统(Peripheral Nervous System, PNS)。 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为整合与协调神经信号的输入与传出;承载高级精神功能,例如思考、学习等。 外周神经系统包括中枢神经系统之外的神经纤维与细胞体,或自中枢神经系统发出的神经纤维或细胞体,如12对颅神经,31对脊柱神经根及相应的外周神经。

2、脊髓 脊髓共包括31对脊神经,8对颈神经,12对胸神经,5对腰神经,5对骶神经,1对尾神经。脊髓终止于第2腰椎上缘,以下为马尾神经。 脊髓包含灰质与白质。脊髓的横断面解剖显示,灰质位于脊髓横断面的中部,呈H 形区域,外周包围着白质。灰质内主要为神经细胞,H 形的四周支柱成为角(horn )。灰质包含有左、右两侧前角和后角。 灰质外周包围着白质,白质内包括神经纤维、神经胶质和血管。神经纤维组成了脊髓传导通路,包括上行通路、下行通路和节间通路(具体功能详见图2与表1)。 表1 脊髓通路的定位与功能描述 图2 脊髓的横断面解剖 薄束 楔形束 脊髓小脑束 皮质脊髓外侧束 脊髓丘脑外侧束 脊髓小脑腹侧束 脊髓丘脑腹侧束 皮质脊髓前侧束

创伤性窒息的梗概

创伤性窒息 创伤性窒息 (创伤性发绀) 所属部位:胸部 就诊科室:心胸外科外科外伤科 症状体征:休克,紫绀,昏迷,感觉障碍,呼吸异常,胸痛,气胸,猝死 【疾病概述】 创伤性窒息是胸部挤压伤所致的,以头、面及上胸部皮肤青紫,并有瘀血斑,眼眶周围水肿、瘀血,结合膜下出血为特征的较为少见的综合征。伤后面容虽然可怖,但如无其他严重合并伤,其预后是良好的。 【创伤性窒息症状】 创伤性窒息多见于胸廓弹性较好的青少年和儿童,多数不伴胸壁骨折。但当外力过强时,除可伴有胸骨和肋骨骨折以外,尚可伴有胸内或腹内脏器损伤,以及脊柱和四肢损伤。亦可发生呼吸困难或休克。 (1)本病表现为头、颈、胸及上肢范围的皮下组织、口腔粘膜及眼结膜均有出血性淤点或淤斑,严重时皮肤和眼结膜呈紫红色并浮肿,故有人称之“外伤性紫绀”或“挤压伤紫绀综合征”。故患者均有闭合性胸部及上腹部挤压伤史。伤员可有胸闷、呼吸困难及痰中带血,常伴有多根肋骨骨折、气胸或血胸。 (2)眼球深部组织内有出血时可致眼球外凸,视网膜血管破裂时可致视力障碍甚至失明。 (3)颅内轻微的点状出血和脑水肿产生缺氧,可引起一过性意识障碍、头昏、头胀、烦燥不安,少数有四肢抽搐、肌张力增高和腱反射亢进等现象,瞳孔可扩大或缩小。若发生颅内血肿则引起偏瘫和昏迷。 【创伤性窒息预防】 单纯创伤性窒息预后较好,皮肤青紫及淤血斑,球结膜下出血可在1~3 周内吸收消退。严重的颅脑损伤可危及生命。对单纯创伤性窒息采取半卧位,促进静脉回流,适当吸氧。创伤较重病人,在复苏和抢救休克的同时,迅速将病人转入ICU 。对烦躁不安、痉挛性抽搐病人给予镇静止痉,对于呼吸困难者应保持呼吸道通畅,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使

第一节 运动损伤概述

第一节运动损伤概述 体育运动过程中受到机械性和物理性方面因素所造成的伤害,称为运动损伤 1运动损伤的分类 (一)按损伤组织的种类分类可分为肌肉韧带的撕裂、挫伤、骨折、关节脱位、脑震荡、内脏破裂、烧伤、冻伤、溺水等。 一般来说,严重的创伤很少,大部分属于小创伤。 (二)按运动创伤的轻重分类: ?不损伤工作能力的轻伤。 ?失掉工作能力24小时以上,并需要在门诊治疗的中等伤。 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重伤 (三)按运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分类 ?受伤后能按锻炼计划进行练习的轻度伤。 ?受伤后不能按锻炼计划进行练习,需停止患部练习或减少患部活动的中等伤。 完全不能锻炼的重度伤 (四)其它分类方式: ?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 ?原发性损伤和继发性损伤 二、运动损伤的原因 直接原因包括内部原因:身体条件,心里素质。外部原因:方法因素,环境因素 诱因:1、各项运动技术的特点 各个运动项目的特点造成人体各部位的负担量不尽相同导致易伤部位的产生 2、解剖生理学特点 某些组织所处的特殊解剖位置在运动中易与周围组织发生摩擦和挤压从而诱发损伤,如肩袖。 三、运动损伤的预防原则 (一)思想重视、遵循原则、全面锻炼 ?要从思想上对运动损伤的预防给予重视,并遵守体育锻炼的一般原则。 ?要加强身体的全面锻炼,提高机体对运动的适应能力。 (二)调节身体处于良好的运动状态 ?锻炼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锻炼后应注意放松活动 ?自我保护 (三)创造锻炼的安全环境 ?器材 ?设备 ?场地 (四)注意科学锻炼:渐进性个别性反复性全面性意识性 (五)加强易伤部位训练 加强易伤部位和相对较弱部位的训练,提高它们的功能,是预防运动损伤的一种积极手段 ?四、常见的运动损伤

软组织损伤概述

软组织损伤概述 人体的软组织包括骨骼肌、筋膜、韧带、关节囊、骨膜、脂肪组织等,急性软组织损伤的临床表现特征是疼痛和功能障碍,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属中医“筋伤”范畴,多因急性跌打、扭、挫等外来暴力作用而引起筋肉, 脉络损伤, 血溢脉外所致。所谓“筋”,结合现代医学解剖知识,主要是指人体的皮肤、皮下浅深筋膜、肌肉、肌腱、腱鞘、韧带、关节囊、滑膜囊、椎间盘、周围神经及血管等软组织。凡因各种急性外伤造成人体上述组织的病理损害,统称为“筋伤”,并认为伤筋的肿胀、疼痛是由于人体的某部受暴力打击, 筋脉破损, 血溢脉外, 气滞则血瘀流通不畅所致。中医治疗软组织损伤有着悠久的历史, 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形成了动静结合、筋骨并重、内外兼治、分期用药的综合治疗体系, 尤其以中药外治法独具特色, 包括贴药、敷药、擦剂等。 1.软组织损伤的祖国医学研究 软组织损伤属于中医的“筋伤”范畴。中国传统医学认为筋具有连属关节、络辍形体, 主司关节运动的功能。筋伤后由于创伤后血肿导致局部血瘀气滞, 经络不通引起疼痛; 局部脉络损伤血溢脉外形成血肿或局部血瘀气滞,气机不畅, 气血流通受阻, 运化失常, 水湿瘀血停留于肢体局部而引起肿胀。正如《圣济总录.伤折恶血不散》所云:“若因伤所折, 内动经络, 血型之道, 不得宣通, 瘀结不散,则为肿痛”。祖国医学认为其病机为“气滞与血瘀”并见, 《圣济总录·折伤门》云: “若因伤折内动经络, 血行之道不得宜通。瘀积不散,为

肿为痛。”气滞血瘀, 脉络不通, 不通则痛, 不通则肿胀不退。如《血证论》所言: “凡跌打未破者, 其血坏死, 伤其肌肉则肿痛, 瘀血凝滞之故也”。《杂病源流犀烛跌仆闪挫源流》曰:“忽然闪挫,必气为之震,震则激,激则壅。气运乎血,血本随气以周流,气凝则血亦凝矣,气凝在何处,则血亦凝在何处矣。夫至气滞血凝,则作肿作痛,诸变百出。”阐明了损伤与气血的辨关系,明确了损伤的病理机制是气滞血瘀,经脉不通。《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云:“跌打损伤之症,专从血论??皮不破而内损伤者,多有瘀血。”指出人体损伤后多形成瘀血。《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又云:“气伤痛,形伤肿”,“气无形,血有形,气为血帅,血随气行,气先伤及于血,或血先伤及于气;先痛而后肿为气伤形,先肿而后痛为形伤气,气血两伤,多肿痛并见”,明确指出损伤之症多伤及气血,伤气则气滞,伤血则血瘀,气滞能使血瘀,血瘀能阻气行,以致病变为血滞于肌表而青紫、肿痛。故软组织扭挫伤,表现为局部肿胀、瘀斑、疼痛、活动受限。其主要病机是气滞血瘀,脉络不通。 2. 治疗软组织损伤的机制 2.1软组织损伤后,临床上常表现为疼痛、肿胀、畸形、功能障碍等。有学者研究后提出了无菌性炎症学说及力平衡学说。当软组织受损后,治疗不当或不彻底会使受损组织处产生血肿,粘连,瘢痕等病理变化,促进缓激肽,5-羟色胺等化学致痛物质的释放引起疼痛。疼痛可引起肌肉痉挛和肌肉挛缩,影响组织的供血,代谢功能,使损伤部位色泽黯紫,水肿,同时使部分肌肉组织,筋膜粘连限制其纵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