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创新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创新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V1.0)创新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建设规范

(V1.0)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信息中心

2013年5月

前言

为指导全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信息中心组织编写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从业务要求、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了主厅、省直部门窗口和地市分厅建设的规范性要求,其中:

(一)业务要求部分提出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省直部门窗口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分厅对接连通的统一业务规范要求。适用于办事流程优化、服务事项进驻、省直窗口建设、各地市分厅对接。

(二)数据标准部分规定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的数据内容、语义和规格。适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窗口与主厅,各地市分厅与主厅,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主厅之间的信息交换。

(三)技术规范部分提出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总体技术架构,规定了主厅服务接口、数据交换接口、部门系统对接、分厅系统对接的统一技术规范要求。适用于省直各部门服务事项进驻主厅、各地市分厅与主厅对接的技术实施。

各地分厅和各级部门窗口建设参照此规范执行。随着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深入,其他相关规范将逐步推出。

目录

1术语和定义 (1)

1.1网上办事大厅 (1)

1.2主厅 (1)

1.3分厅 (1)

1.4部门窗口 (1)

1.5事项进驻率 (1)

1.6网上办理率 (2)

1.7信息共享率 (2)

1.8服务满意率 (2)

1.9办事过程信息 (2)

1.10网上办事深度 (2)

1.10.1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3)

1.10.2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3)

1.10.3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4)

2业务要求 (5)

2.1优化办事流程要求 (5)

2.1.1网上申请、网下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5)

2.1.2网上申请、网上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6)

2.2服务事项进驻要求 (7)

2.2.1A类事项进驻要求 (8)

2.2.2B类事项进驻要求 (8)

2.2.3C类事项进驻要求 (9)

2.3部门窗口建设要求 (10)

2.3.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10)

2.3.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10)

2.3.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10)

2.4分厅对接连通要求 (10)

2.4.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10)

2.4.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10)

2.4.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11)

3数据标准 (12)

3.1事项目录信息 (12)

3.1.1部门信息 (12)

3.1.2服务事项信息 (12)

3.1.3事项进驻信息 (13)

3.2办事过程信息 (15)

3.2.1申办 (16)

3.2.2网上预受理 (18)

3.2.3受理 (19)

3.2.4审批(处理) (20)

3.2.5补正告知 (21)

3.2.6补正受理 (22)

3.2.7特别程序申请 (22)

3.2.8特别程序结果 (24)

3.2.9办结 (24)

3.2.10领取登记 (26)

3.3办事结果信息 (27)

4技术规范 (28)

4.1总体技术架构 (28)

4.1.1组成 (28)

4.1.2主厅平台 (28)

4.1.3部门系统 (29)

4.1.4分厅系统 (29)

4.2主厅服务接口 (29)

4.2.1服务接口分类 (29)

4.2.2验证授权机制 (29)

4.2.3事项目录接口 (30)

4.2.4事项办理接口 (31)

4.3数据交换模式 (32)

4.3.1提交数据模式 (32)

4.3.2获取数据模式 (32)

4.4部门系统对接 (32)

4.4.1星级评定对接 (32)

4.4.2数据共享交换 (33)

4.5分厅系统对接 (33)

4.5.1事项目录同步 (33)

4.5.2星级评定对接 (33)

4.5.3数据共享交换 (33)

5附录 (34)

5.1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窗口与地市分厅界面风格与内容规范 (34)

5.2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信息内容规范 (36)

5.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分类规范 (38)

5.4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分类与代码 (41)

5.4.1事项类型代码 (41)

5.4.2事权代码 (41)

5.4.3申请人类型代码 (41)

5.4.4身份证件类型代码 (41)

5.4.5提交领取方式代码 (42)

5.4.6预受理状态代码 (43)

5.4.7受理状态代码 (43)

5.4.8审批环节代码 (43)

5.4.9审批环节状态代码 (43)

5.4.10办结结果代码 (43)

5.5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目录 (44)

5.6与《广东省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的对照说明 (44)

6规范性引用文件 (45)

1 术语和定义

1.1 网上办事大厅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由省主厅、省直部门窗口、各地市分厅、各地市部门窗口、各县(市、区)分厅、各县(市、区)部门窗口组成。

1.2 主厅

主厅是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平台,包括全省统一的前台服务门户及后台支撑系统。主厅横向与省直部门窗口相连通、纵向与各地分厅相连通。

1.3 分厅

分厅是指广东省各地市分厅、各地市所辖县(市、区)分厅。各地分厅是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在各地市、各县(市、区)的组成部分。

地市分厅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名+分厅。

县(市、区)分厅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行政区划+地名+分厅。

以广州市为例,分厅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以广州市越秀区为例,分厅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市越秀分厅。

1.4 部门窗口

部门窗口是指部门网上办事窗口,包括省直部门窗口、各地市部门窗口、各县(市、区)部门窗口。部门窗口提供本部门事项的网上办事服务。

省直部门窗口规范全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简称+窗口。 地市部门窗口规范全称:地市分厅全称+部门简称+窗口。

以广东省文化厅为例,窗口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文化厅窗口;以广州市工商局为例,窗口全称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市工商局窗口。

1.5 事项进驻率

%100 部门应进驻事项数

部门已进驻事项数

事项进驻率=

1.6 网上办理率

%100?应进驻事项数

可网上办理事项数

网上办理率=

按照三级网上办事深度指标要求,可计算对应服务级别的网上办理率。

1.7 信息共享率

%100?应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数

已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数

信息共享率=

应共享信息资源主题主要包括办事过程信息、办事结果等信息。已共享信息资源主题是指通过主厅平台可以共享访问的信息资源主题。

1.8 服务满意率

由办事人在事项办结后对办事服务进行星级打分,星级从1星到5星,星级越高表示对服务越满意。依据办事人对办事服务给出的星级评价数据计算服务满意率。

事项获得评价的次数和

事项获得评价的星级总事项服务满意率=

项获得评价的次数

该部门(地区)所有事项获得评价的星级总和

该部门(地区)所有事率=

部门(地区)服务满意

1.9 办事过程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办事过程信息包括4个必备信息:申办、受理、审批(处

理)、办结,以及6个可选信息:网上预受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领取登记。

1.10 网上办事深度

网上办事深度是指部门服务事项在主厅提供网上办理的服务等级。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主厅统一反馈。 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1.10.1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等级指标具体要求

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

1.1 进驻主厅事项符合应进驻事

项目录要求部门进驻服务事项内容符合编办制定的应进驻事项目录要求。

1.2 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

与主厅一致按规范调整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使事项编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与主厅保持一致。

1.3 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在

线申办”,可直达具体事项

在线申办页面无需用户登录的,在主厅点击“在线申办”按钮后要一步到达具体事项申办功能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申办功能页面。

1.4 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结

果查询”,可直达具体事项

结果查询页面无需用户登录的,在主厅点击“结果查询”按钮后要一步到达具体事项结果查询功能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办理结果查询页面。

1.5 办事人提出申请后可即时获

得申办回执信息办事人提出申请后,部门必须即时提供含有申办流水号、统一事项编码的申办回执信息。如有办事人手机号码,应在12小时内发出申办回执短信。

1.6 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

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的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减少到现场次数。

1.10.2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等级指标具体要求

二级在一级基础上,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办理结果主厅统一反馈。

2.1 办事人可在主厅或部门窗口

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办事人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

事项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2.2 受理和办结信息同步到主厅事项受理和办结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

厅平台。

事项办结后24小时内,办事人可在主厅凭申办流水号、

申请人名称可查询办事结果信息。如有办事人手机号

码,应向办事人发出事项办结通知短信。

2.3 办事人可在主厅对已办结事

项进行星级评价办事人可凭申办流水号、申请人名称在主厅对已办结事项进行服务星级评价。

2.4 网上办理需要时间周期不得

比实体窗口办理长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缩短办事周期。

2.5 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

超过2次办事人在主厅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完成全过程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超过2次。部门应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减少到现场次数。

1.10.3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等级指标具体要求

三级在二级基础上,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

3.1 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网上

申请,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

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事项全

过程办理办事人在主厅或部门窗口提出事项网上办理申请,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3.2 办事人在主厅可查询事项办

理全过程信息,办理过程可

被全程监督。办事人在主厅点击事项“进度查询”可直达具体事项办理进度查询页面,凭申办流水号、申请人名称可查询办事进度、办事全过程信息。

事项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处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办结、领取登记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在核准网上办事深度时,以下情况不计入办事人到现场次数:

1、因现场勘查、检验检疫等特别程序导致的办事人到现场情况。

2、因办事人自身原因未按办事程序要求申办导致的办事人到现场情况。

2业务要求

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重要举措,事关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大局。各地、各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要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服务事项为主线,以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缩短办事时间为重点,优化网上办事流程,不断提高对接深度,进一步提高进驻率、办理率、对接率和满意率。

2.1优化办事流程要求

部门可以参照(但不限于)以下两种网上办事流程进行优化。

编号申请收件领取办事人到现场次数

1 网上申请网下收件网下领取1~2次

邮寄结果0~1次

网上领取0~1次

2 网上申请网上收件网下领取1次

邮寄结果0次

网上领取0次部门提供网上办事服务时,应当明确事项所采取的网上办事流程,并在事项办事指南中详细说明。

2.1.1网上申请、网下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办事人在网上提出申请,通过网上预受理审核后到实体窗口提交材料(或邮寄材料),事项办结后办事人领取结果。

适用事项:申请人办理资格和申请材料法定须经实体窗口现场核查验证。

网上办事流程如下:

(1)申办:办事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出申请,自查办理条件、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对于适合邮寄提交材料、递送结果的事项,办事人可选择邮寄材料方式、邮寄结果上门服务。

(2)网上预受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预受理,则发短信通知办事人到实体窗口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则发短信通知办事人补交补正网上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则发短信告知原因。

(3)收件受理: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材料到实体窗口提交,部门工作人员验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审核办理资格、签收申请材料,进行业务受理。通过受理,则提供受理回执给办事人;不通过受理,则提供温馨提示告知办事人不予受理原因。对于可邮寄材料的事项,办事人无需到现场。

(4)审批办结:部门工作人员对办件进行审批办理。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办结短信通知;不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短信告知原因。

(5)领取结果: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到实体窗口领取结果;对于适合邮寄递送结果的事项且办事人选择了邮寄服务的,事项办结后邮寄结

果上门;对于办事结果可电子化(如信息通知类)的事项,办事人在线领取结果。

该类网上办事的通用流程(省略各种需经的分支办事情况):

图 1 网上申请、网下收件、领取结果类通用办事流程

2.1.2网上申请、网上收件、领取结果类流程

办事人在网上提出申请、网上提交电子材料,通过预受理审核后部门采取“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的做法、并根据申请人实名身份信息和电子证照信息进行受理审批,事项办结后办事人领取结果。

适用事项: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申请人办理资格可进行电子化核查、申请材料适合网上提交且电子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可有效识别。

网上办事流程如下:

(1)申办:办事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提出申请,自查办理条件、填写业务表单、提交电子材料;对于适合邮寄递送结果的事项,办事人可选择邮寄结果上门服务。

(2)网上预受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受理审核。通过预受理,进行正式受理;材料不齐,则发短信通知办事人补交补正网上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则发短信告知原因。

(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受理,采用电子化方式验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审核办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通过受理,则提供受理回执给办事人;不通过受理,则提供温馨提示告知办事人不予受理原因。

(4)审批办结:部门工作人员对办件进行审批办理。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办结短信通知;不通过审批,则向办事人发短信告知原因。

(5)领取结果:办事人带身份证件和受理回执到实体窗口查验资格和材料,通过后领取结果;对于适合邮寄递送结果的事项且办事申请人选择了邮寄服务的,事项办结后邮寄结果上门;对于办事结果可电子化(如信息通知类)的事项,办事人在线领取结果。

该类网上办事的通用流程(省略各种需经的分支办事情况)示意图如下:

图表 2 网上申请、网上收件、领取结果类通用办事流程

2.2服务事项进驻要求

纳入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目录(参见附录中《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目录》)的服务事项,均应按要求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部门事项进驻主厅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分为三种情况:

A类:有在线申办受理系统和业务审批系统。事项进驻主要任务包括:部门通过省主厅平台的数据交换系统,双方开发数据接口,实现申办、预受

理、受理、审批、办结等办事过程信息及时交换到主厅平台。

B类:没有在线申办受理系统,有业务审批系统。事项进驻主要任务包括:使用主厅提供的统一在线申办受理系统支撑前台服务(申办、受理)环节;使用部门业务系统支撑后台业务(审批、办结)环节;双方开发系统接口,实现统一网上申办受理系统与部门业务审批系统的对接与数据同步。

C类:没有在线申办受理系统和业务审批系统。事项进驻主要任务包括:使用主厅提供的统一在线申办受理系统和业务审批系统;主厅提供培训,部门负责业务配置实施或由主厅负责业务配置实施,部门配合并确认。

根据网上办事深度要求,事项三类进驻对接的主要任务要求如下:

2.2.1A类事项进驻要求

序任务要求

(一)事项进驻达到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A1.1统一在主厅平台注册部门应进驻服务事项。

A1.2按规范调整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使事项编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与主厅保持一致。

A1.3按规范调整部门系统,主厅点击事项“在线申办”可直达具体事项申办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申办功能页

面)

A1.4按规范调整部门系统,主厅点击事项“结果查询”可直达具体事项结果查询页面(需要用户登录的,经登录验证后直接跳转到具体事项申办功

能页面)

A1.5按规范调整部门系统,提供含有申办流水号、统一事项编码的申办回执信息。

A1.6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

(二)事项进驻达到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A2.1事项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信息、办结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A2.2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缩短办事周期,网上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

A2.3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确保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三)事项进驻达到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A3.1全面优化事项办理程序,办事人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A3.2办事过程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办事人在主厅可查询事项办理全过程信息,办理过程可被全程监督。

2.2.2B类事项进驻要求

序任务

(一)事项进驻达到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B1.1统一在主厅平台注册部门应进驻服务事项。

B1.2按规范调整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使事项编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与主厅保持一致。

B1.3通过主厅平台实现统一受理,按需调整部门业务系统承接主厅平台的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信息。

B1.4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

(二)事项进驻达到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B2.1事项办结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

B2.2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缩短办事周期,网上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

B2.3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确保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三)事项进驻达到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B3.1全面优化事项办理程序,办事人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B3.2办事过程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办事人在主厅可查询事项办理全过程信息,办理过程可被全程监督。

2.2.3C类事项进驻要求

序任务

(一)事项进驻达到一级网上办事深度

C1.1统一在主厅平台注册部门应进驻服务事项。

C1.2按规范调整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公开内容,使事项编码、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内容与主厅保持一致。

C1.3通过主厅平台实现统一受理、业务审批、办事结果统一反馈。

C1.4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网上办理需要到现场次数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多。

(二)事项进驻达到二级网上办事深度

C2.1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缩短办事周期,网上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不得比实体窗口办理长。

C2.2优化事项办理程序以减少到现场次数,确保到现场次数不超过2次。(三)事项进驻达到三级网上办事深度

C3.1全面优化事项办理程序,办事人无需到现场或者只需到现场1次就可完成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C3.2办事过程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12小时内送达主厅平台。办事人在主厅可查询事项办理全过程信息,办理过程可被全程监督。

2.3部门窗口建设要求

2.3.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对于部门自行建设的窗口,总体界面风格和内容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窗口和分厅界面风格和内容规范》。部门应逐步过渡到使用主厅配备的窗口。

网上服务事项信息内容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信息内容规范》。

网上服务事项分类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分类规范》。

2.3.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部门必须使用主厅平台或调用平台接口注册应进驻服务事项;部门必须保持部门窗口的服务事项内容与主厅一致。

事项目录数据接口参照本规范中的“技术规范”部分。

2.3.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部门应在办事过程信息产生12小时内把对应的数据提供给主厅平台。

办事过程信息数据标准参照本规范中的“数据标准”部分;数据交换接口参照本规范中的“技术规范”部分。

2.4分厅对接连通要求

2.4.1界面风格和内容要求

总体界面风格和内容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窗口和分厅界面风格和内容规范》。

网上服务事项信息内容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信息内容规范》。

网上服务事项分类参考附录中《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分类规范》。

2.4.2事项目录同步要求

各地市、县(市、区)要保持分厅服务事项内容与主厅一致。实现事项目录数据同步有两种方式,一是在主厅平台维护事项目录,调用主厅平台服务接口同步下载到本级分厅;二是在本级分厅系统维护事项目录,调用主厅平台服务接口同步上传到主厅。

事项目录数据接口、分厅事项目录同步方案参照本规范中的“技术规范”部分。

2.4.3数据共享交换要求

各地分厅应在办事过程信息产生24小时内把对应的数据提供给主厅平台。

办事过程信息数据标准参照本规范中的“数据标准”部分;数据交换接口参照本规范中的“技术规范”部分。

3数据标准

3.1事项目录信息

3.1.1部门信息

部门信息(EX_GDBS_BM)

序号数据元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是否可空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ZZJGDM 字符型 C..9 非空组织机构代码

2.部门全称BMQC 字符型 C..400 非空部门全称

3.部门简称BMJC 字符型 C..200 部门简称

4.行政区划代码XZQHDM 字符型 C..12 非空行政区划代码

SJBMZZJGDM 字符型 C..9 上级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

5.上级部门组织机构

代码

6.上级部门名称SJBMMC 字符型 C..400 上级部门的名称

7.登记时间DJSJ 日期型YYYY-MM-DD

非空部门进驻登记时间

hh24:mm:ss

非空该数据的最后更新时间

8.更新时间GXSJ 日期型YYYY-MM-DD

hh24:mm:ss

3.1.2服务事项信息

服务事项信息(EX_GDBS_FWSX)

序号数据元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是否可空说明

1.事项编码SXBM 字符型 C..50 非空事项统一编码。

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编办赋码;

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由省信息

中心赋码。

2.事项名称SXMC 字符型 C..1000 非空省编办统一提供的事项名称。

3.父事项编码FSXBM 字符型 C..50 上一级事项编码,没有则为

空。

4.父事项名称FSXMC 字符型 C..1000 上一级事项名称,没有则为

空。

SSBMZZJGDM 字符型 C..9 非空所属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

5.所属部门组织机构

代码

6.所属部门名称SSBMMC 字符型 C..400 非空所属部门的名称。

7.事项类型SXLX 字符型 C..2 非空1:行政许可事项

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社会事务服务事项

参照附录:事项类型代码。

8.是否投资审批事项SFTZSPSX 字符型 C..2 非空1:是

0:否

9.事权级别SQJB 字符型 C..2 非空事权级别代码

1:国家级

2:省级

3:地市级

4:区县级

5:乡镇级

参照附录:事权代码。

10.首次发布时间SCFBSJ 日期型YYYY-MM-DD

hh24:mm:ss 非空部门事项首次在主厅发布的

时间(进驻时间)

11.最新发布时间ZXFBSJ 日期型YYYY-MM-DD

hh24:mm:ss

非空部门事项最新发布时间

3.1.3事项进驻信息

事项进驻信息(EX_GDBS_SXJZ)

序号数据元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是否可空说明

1.事项编码SXBM 字符型 C..50 非空事项统一编码。

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编办赋码;

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由省信息

中心赋码。

2.事项名称SXMC 字符型 C..1000 非空

3.申报网上办事深度SBWSBSSD 字符型 C..2 非空部门申报的事项网上办事深

度。

0:0级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4.提供办事指南TGBSZN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5.提供表格下载TGBGXZ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6.提供网上咨询TGWSZX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7.提供在线申办TGZXSB 字符型 C..2 非空0:不提供;

1:在主厅提供;

2:在窗口提供(链接);

8.提供结果查询TGJGCX 字符型 C..2 非空0:不提供;

1:在主厅提供;

2:在窗口提供(链接);

9.提供进度查询TGJDCX 字符型 C..2 非空0:不提供;

1:在主厅提供;

2:在窗口提供(链接);10.提供星级评价TGXJPJ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11.提供办事依据TGBSYJ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12.提供办事窗口TGBSCK 字符型 C..2 非空是否在主厅提供服务:

0:否;

1:是;

13.需要登录验证XYDLYZ 字符型 C..2 非空0:不需要

1:需要

14.提供网上交费TGWSJF 字符型 C..2 非空0:不提供

1:提供

15.实现网上全程办结SXWSBJ 字符型 C..2 非空0:不提供;

1:在主厅提供;

2:在窗口提供(链接);16.办事周期BSZQ 字符型N..10 非空正常办理需要的时间周期,单

位为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

日)

17.到现场次数PDCS 字符型N..10 非空正常办理需要的到现场次数。

18.进驻对接类型JZDJLX 字符型 C..2 非空A:数据共享(使用部门在线

申办受理系统、部门业务审批

系统)

B:系统改造(使用主厅在线

申办受理系统、部门业务审批

系统)

C:统一开发(使用主厅在线

申办受理系统、主厅公共审批

系统)

19.核准网上办事深度HZWSBSSD 字符型 C..2 非空经核准的事项网上办事深度。

0:无级

1:一级

2:二级

3:三级

20.核准情况说明HZQKSM 字符型 C..1000

非空事项进驻情况核准时间

21.核准时间GXSJ 日期型YYYY-MM-DD

hh24:mm:ss

3.2办事过程信息

网上办事大厅办事过程信息包括4个必备信息:申办、受理、审批(处理)、办结,以及6个可选信息:网上预受理、补正告知、补正受理、特别程

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领取登记。办事过程信息通过申办流水号以及事项

编码统一标识关联。

图表 3 办事过程信息流程示意图

序号过程名称过程信息编码是否必备信息说明

1.申办EX_GDBS_SB 必备申请人通过网上或者实体窗口提交的申

办信息。

通过申办流水号关联一次办事全过程信

息。

2.网上预受理EX_GDBS_WSYSL 可选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进行预受理审核

的信息。当出现申请人超过期限不来现

场提交材料的情况时,后续应产生办结

信息(办结结果代码为作废办结)。当需

要申请人网上补交补正材料时,预受理

状态应为补交补正材料,系统发出补交

补正短信告知,由申请人网上补交补正

材料,产生新的申办信息。如事项无网

上预受理环节,则可以没有此信息。3.受理EX_GDBS_SL 必备网上通过预受理进入受理过程信息,或

实体窗口收件受理过程信息。

4.审批(处理)EX_GDBS_SPCL 必备对行政审批事项,表示审批过程信息。

存在一个或多个审批环节(承办、审核、

批准等);

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表示业务处理过

程信息。存在一个或多个业务处理环节。

5.补正告知EX_GDBS_BZGZ 可选确认受理后,存在资料不齐或内容需要

更正时产生补正告知信息。与“补正受

理”一一对应。如无补正材料,则可以

没有此信息。当出现申请人超过期限不

来补正的情况时,后续应产生办结信息

(办结结果代码为补正不来办结)。

6.补正受理EX_GDBS_BZSL 可选申请人补正材料受理时产生信息。

如无补正材料,则可以没有此信息。7.特别程序申请EX_GDBS_TBCXSQ 可选需要进行特别程序时作出的申请信息。

与“特别程序结果”一一对应。特别程

序可出现多次,期间按照规定的期限计

时或者不计时。

如无特别程序申请,则可以没有此信息。

8.特别程序结果EX_GDBS_TBCXJG 可选特别程序结束后的结果信息。

如无特别程序申请,则可以没有此信息。

9.办结EX_GDBS_BJ 必备办结业务时产生信息。

10.领取登记EX_GDBS_LQDJ 可选申请人(经办人)领取办事结果信息。

如无领取登记,则可以没有此信息。

3.2.1申办

申请人通过网上或者实体窗口提交的申办信息。通过申办流水号关联一次办事全过程信息。

申办信息(EX_GDBS_SB)

序号数据元名称字段名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是否可空说明

1.申办流水号SBLSH 字符型 C..50 非空网上申请时,为网上申请唯一

流水号;

实体窗口申请时,为受理业务

唯一流水号。

部门必须确保在部门业务范

围内此号唯一,参照《广东省

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执

行。

2.事项编码SXBM 字符型 C..50 非空事项统一编码。

行政审批事项由省编办赋码;

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由省信息

中心赋码。

3.事项名称SXMC 字符型 C..1000 非空省编办统一提供的事项名称。

4.父事项编码FSXBM 字符型 C..50 上一级事项编码,没有则为

空。

5.父事项名称FSXMC 字符型 C..1000 上一级事项名称,没有则为

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平台建设方案详细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2) 1.1. 项目背景 (2) 1.2. 建设依据 (2) 1.3. 建设目标 (2) 第二章总体建设 (3) 2.1. 建设原则 (3) 2.2. 对现有系统升级改造 (3) 2.3. 网上办事事项推广 (4) 2.4. 与市事项管理平台、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4) 2.5. 电子证照库证照采集 (5) 第三章平台及应用系统现状 (6) 3.1. 应用支撑平台 (6) 3.2. 网络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系统(一期)使用现状 (10) 3.3. 镇街政务服务系统使用现状(二期) (11) 3.4. 网上办事大厅现状 (11) 第四章建设内容 (12) 4.1. 在线申报、受理和审批系统 (12) 4.2. 事项推广实施及定制开发 (12) 4.3. 事项管理模块适应性改造 (13) 4.4. 与市事项管理平台对接 (13) 4.5. 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 (14) 4.6. 电子证照库证照采集 (14)

第一章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2013广州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穗科信函[2013]619号)的要求“6月20日前,依照全市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全市区(县级市)网上办事大厅区县分厅,实现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连通,并保障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目录系统数据同步。6月10日前,7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一级;7月10日前,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二级;10月10日前,2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三级;11月底,60%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建设广州市开发区三级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通过与广州市事项管理平台、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实现萝岗分厅全区相关服务事项办理达到广州市对网办率的考核要求。 1.2.建设依据 1.《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2013广州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穗科信函[2013]619号) 2 .《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指引(试行稿)》 1.3.建设目标 1、针对广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办事过程步骤及状态要求,对网络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审批(处理)、补交告知、补交受理、特别程序申请、特别程序结果、办结、领取登记等10个过程信息等过程进行适应性开发改

卫计委窗口首席代表先进个人事迹

卫计委窗口首席代表先进个人事迹 卫计委窗口首席代表先进个人事迹 ####年##月,中心成立之初,XX同志积极响应组织安排,进驻市政务中心担任卫生局窗口首席代表,从事卫生行政审批业务。十三年来,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工作,不断创新,共受理各类办件#万余件,接受各类业务咨询#####余人次,群众满意率###%。先后#次荣获年度先进个人,#次巾帼文明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得到了领导的赞誉和同事的认可,受到群众好评。 勤奋学习提高素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天,XX同志就深深地认识到,窗口工作不仅代表着政府和部门的形象,更是政府和部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此项工作既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要有精通业务,熟悉法规并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入驻窗口初期就她一个人,面对繁忙而又陌生的工作,她自我加压,长期学习、不断积累。她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治理论;学习行政管理、行政审批、医疗卫生以及计算机等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实践,加强了党性修养,提高了理论素养。 严守制度热忱服务。窗口工作繁忙而枯燥,十三年的坚守和执着,她丝毫没有浮躁与漂浮,却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平凡的工

作岗位。她十三年如一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决服从中心管理,在工作中始终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因私请过假,每天都提前到岗,清扫整理窗口,安排当天工作。行政审批工作细密而又严谨,窗口工作是群众的情感纽带,作为窗口的带头人,她知道严密的制度和文明的服务对窗口的重要性,积极组织窗口人员学习贯彻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查找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卫生窗口工作紧张有序,行为规范合法。在她担任首席代表期间,窗口从未出现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了能办到的决不推辞,能快办的决不拖延,不能办的据实说明情况,使到窗口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愉快而去,实现了卫生窗口零投诉。 立足岗位甘于奉献。十三年来,她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帮助服务对象解决一个又一个疑难问题,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书写着无私的奉献。在她的心里,群众的事情无小事,群众的事情永远排第一。####年#月的一天中午已经下班,XX收拾好办公桌正准备离开,这时窗口电话铃响了,寿县某卫生院要来办理麻醉药品增补计划,医院有个病人等着急用,如果等到明天办理,病人就有生命危险,XX看看时钟已经##点多了,中心工作人员已基本走完,办事的人还在路上,老公出差在外,临近高考的孩子还等着午饭,心急如焚的她丝毫没有犹豫

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匹配操作手册(初稿0427)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匹配核对 操作手册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4 月 没有得到南威软件的书面许可,禁止任何方式的全部或部分复制。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by any means without written permission of Linewell software is strictly forbidden.

目录 1.1用户登录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2) 1.2部门管理员账号密码修改 (2) 1.3部门管理员单点登录到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统一认证平台 (3) 1.4事项匹配操作 (5) 1.5事项基本信息核对操作 (12) 1.6事项申请材料核对操作 (14) 1.7申请审核操作 (17) 1.8提交申请审核被退回处理操作 (17) 1.9附件:进驻中心部门管理员账号及初始密码 (18)

1.1用户登录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 在政务网的环境下,访问http://10.41.160.11/apas/login.jsp进行登录。用户名跟密码详细见后面的附件,系统访问首页如下图一所示: 图一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首页 这里有个“窗口号”请大家填写数字即可。 1.2部门管理员账号密码修改 进驻部门管理员账号及密码详细见后面的附近,初始密码都是:123456。请大家在登录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之后,进行密码修改。只要在首页点击上方的“修改密码”按钮,在弹出的方框里面输入旧密码跟新密码,再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操作,具体如下图二所示

图二部门管理员账号密码修改 1.3部门管理员单点登录到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统一认证平台 图一中登录之后,系统首页如下图三所示: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2006

广东省司法厅规定律师收费标准指导价 (单位:人民币) 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粤价【2006】298号)文件的规定,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指导价如下: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 80-15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 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 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件 1、声明、启事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 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 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文书 1500-4500元/件 4、民事合同、契约等 2000-5000元/件 法律文件一式三份。如需增加份数,另收工本费。 三、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民事、商事、行政诉讼: 1、不涉及财产: 3000-20000元 2、涉及财产: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标准如下: 标的额 收费标准 速算公式 5万元以下部分(含5万元) 免加收 基础费用 5-10万元(含10万元) 8% (标的额-5万)×8%+基础费用 10-50万元(含50万元) 5% (标的额-10万)×5%+4000+基础费用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4% (标的额-50万)×4%+24000+基础费用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3% (标的额-100万)×3%+44000+基础费用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标的额-500万)×2%+164000+基础费用

完整版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工作方案

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知晓率和利用率,为下一步网上大厅全面推广使用提供保障,依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我县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网上行政服务模式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民信息应用能力和意识,共享信息社会发展成果;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充分认识和了解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引导办事者在网上办事,让网上办事大厅真正发挥为民、利民、便民的作用。 二、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重大意义。现今,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是县委、县政府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信息化大趋势、推动电子政务发展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为企业“松绑”、向市场放权、给群众提供方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着力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主要架构。网上办事大厅是在xx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基础上设立的,前期上线xx 家单位,提供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xx 项;设计了前台个人和企业申报系统,后台审

批及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系统和在线收费系统三大应用系统。 (三)深入宣传网上办事大厅的主题功能。网上办事大厅开设一站式登录、事项分类办理、事项模糊检索、电子监察、办件进度和结果查询、办件统计、在线咨询、在线评议、手机APP短信平台等10 个功能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实现行政许可、为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科学、民主、依法行政效能,提供事项办理指南,开展网上效能监察等。 (四)加强对正确高效使用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多,功能强大,要加强对群众和企业、服务单位的网上大厅使用技能宣传,积极促进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使用。 (五)注重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的长期宣传。网上办事大厅技术规格高、业务范围广、主题功能多,要长期宣传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对蒙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宣传方式 (一)理论宣传。编印网上办事大厅宣传手册,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全面介绍,并发放到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企业、群众,使网上办事大厅家喻户晓。广泛开展培训宣传活动,逐步开展县级、乡镇操作培训会议,以县带乡镇、县镇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审批事项具体执行人员的作用,帮助广大群众和企业全面准确地掌握网上办事大厅各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抓好会议宣传,积极谋划召开全县性现场会,对网上办事大厅整体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性、集中式宣传报道。 (二)新闻宣传。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 地作用,积极报道县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创新举措和明显

卫计委“亲切服务”工作总结例文投稿

卫计委“亲切服务”工作总结例文投稿 卫计委“亲切服务”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委机关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激发工作热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20年以来,我委认真开展“亲切服务”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慵懒散怠”等不良风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便捷高效、规范透明的服务环境,增强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提升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满意度。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成立“亲切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部门培训,加强街道全体人员对自身服务范畴的了解,结合“两学一做”、“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专题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群众意识,坚持服务至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爱岗敬业先进示范典型为镜,以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微笑服务、挂牌上岗、党员亮身份等形式,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窗口服务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二、规范服务管理,加强服务力度,优化服务环境。结合为民高效服务的要求,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社管信息化建设。社管信息化精简了办事环节,充分发挥AB岗工作人员作用,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件比重、窗口办事效率比上年有了新的提

高。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明显提高,服务效能也显著提高。 三、查摆问题,自查自纠,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监督通报发现的问题,自行督查了解整改情况。对不符合“亲切服务”要求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传达学习《区“亲切服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查专报》,对照督查问题抓整改。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守土有责”。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服务群众质效水平。每月“亲切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工作人员上岗时间、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单位全体人员及时调整去向牌;将“亲切服务”岗位提示牌、个人承诺放在明显位置;采取多样形式宣传开展“亲切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亲切氛围;公布“亲切服务”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等。 四、立健全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亲切服务工作。大力开展规范服务教育,按照“窗口受理、内部运转、限时办结”的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政务公开、办事流程公开、首问负责等工作机制,形成服务“向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实现审批提速,使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群众满意度更加提高。 “亲切服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委在工作机制、查摆问题、积极整改方面狠下功夫,在优质服务、办事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委将根据区督查室要求,扎实开展“亲切服务”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宣传报道和总结归档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建立健全亲切服务长效机制,增强基层人员的百姓情怀、公仆意识,

卫计委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建 设 方 案 西安中望软件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七月

第一章概述 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作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卫生行业信息化已经和正在影响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将卫生信息化建设列为八大支撑之一,加强和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针,而制定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是保障这项工作科学组织、整体推进的必要前提,也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息化建设的原则依据和共同守则。 当前,信息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独特的生产要素,是最积极、最具活力的新兴社会生产力的代表,正日益成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世界正由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过渡,各国政府都对信息化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体现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政府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当今及未来世界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把信息化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提出了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新思路。医药卫生信息化是国家九大信息化战略之一,国家《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要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并完善覆盖全国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增强防疫监控、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改进医院管理,开展远程医疗,统筹规划电子病历,促进医疗、医药和医保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卫生改革与卫生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列为“八大支柱”之一,明确了“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提出了“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 用户手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前言 1.1编制目的 本文介绍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参保单位掌握使用申报平台。本文的预期读者为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 1.2总体说明 东软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坚持统一建设、应用为先、体制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资源整合为基础,积极推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自助式网上劳动保障信息查询及业务办理,建立集成多种接入方式和服务手段,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多渠道、全方位、快捷实效的信息服务,特别是通过网上办事和信息查询功能的开发,切实提高劳动保障业务经办效率,提升劳动保障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面向社会的整体公共服务形象和品牌。 1.3功能介绍 东软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包括单位管理、缴费管理、待遇管理、申请提交、审核管理等十二个主体功能。 1.4通用说明 客户端系统运行的计算机最低配置要求:CPU为800MHz以上,内存 64M以上,显示器15寸以上,建议配置:CPU为Pentium1GHz,内存 256M,显示器17寸。 建议屏幕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模式。 界面操作顺序基本上为至上而下,从左往右。 手册中描述的“点击”是指的用鼠标左键去点击。 文本框为白色的是输入项,可以进行修改;文本框为灰色的为显示 项,不可以进行修改。 窗口界面上为红色输入项为必填项,该数据项必须填写,否则系统将 提示错误,系统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清屏按钮是清除界面上的输入信息,使窗口界面保持窗口打开时的状 态。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律师执业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所有律师事务所的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申请执业变更、执业证书补换发、执业证书注销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执业证书是律师依法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本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证书包括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执业证书各主要记载事项由广东省司法厅打印填写,并加盖广东省司法厅印章;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项目由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填写并加盖印章。 第四条申请人办理律师执业许可手续,应如实填写表格和提供材料。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律师执业许可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便民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律师执业证书申领 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司法部《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和《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按照《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xx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xx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xx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 热点问答 信息:广东省卫计委网站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全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 答:据测算和分析,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影响大于挑战,长期效益大于近期成本。一是生育水平会有所提高,但可以稳定在适度低生育水平。其中,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xx年1.61上升至2018年1.96,2019—2030年保持1.91—1.96窄幅波动,不会造成生育水平的大幅度反弹。二是出生人口数量会有所增加,但在可控范围之内。预测与现行政策相比,xx—2020年户籍人口每年多出生15—18万;2018年可能多出生27万左右,达到峰值,之后逐年递减。三是出生人口增多会给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带来一定的压力,但主要是结构性矛盾,通过经济社会发展与合理引导可以满足群众需要。四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愿望,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问: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如何,是否为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 答:自xx年3月27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在省委、 __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积极开展跟踪服务。据统计,截至xx年11月30日,全省共有16.2万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其中15.2万对夫妇获得批准,目前已出生约5万人。从整体情况看,审批、生育数量及分布情况与预期基本一致,配套公共服务充足供应,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同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迈开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一步,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有利于客观把握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奠定了扎实基础。 问:我是独生子女,假如我父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请问,我父母是否必须补办光荣证才能在年老时领取奖励金? 答:根据规定,父母应在生育后尽快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凭证享受各项奖励优待。但由于实践中存在该领未领、该发未发、领后丢失、领后又生等多种情况,出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事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 用户手册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前言 0 1.1编制目的 0 1.2总体说明 0 1.3功能介绍 0 1.4通用说明 0 第二章系统登录 (2) 2.1登录 (2) 2.2首页 (2) 第三章单位管理 (4) 3.1单位非敏感信息修改 (4) 3.2单位用工范围申报 (5) 第四章职工缴费管理 (6) 4.1职工新增申报 (6) 4.1.1增员申报 (6) 4.1.2批量增员申报 (8) 4.1.3当前增员申报名单 (10) 4.2职工减少 (11) 4.2.1减员申报 (11) 4.2.2批量减员申报 (13) 4.2.3当前减员申报名单 (14) 4.3职工非敏感信息修改 (14) 4.4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15) 4.4.1批量缴费工资申报 (15) 4.4.2生成缴费工资申报信息。 (15) 4.4.3 4.4.2当前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16) 4.5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17)

4.5.1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17) 4.5.2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18) 4.6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19) 4.6.1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19) 4.6.2当前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0) 第五章派遣人员缴费管理 (22) 5.1派遣人员新增 (22) 5.1.1派遣增员申报 (22) 5.1.2批量派遣增员申报 (23) 5.1.3当前派遣增员申报名单 (23) 5.2派遣人员减少 (24) 5.2.1减员申报 (24) 5.2.2当前减员申报名单 (25) 5.3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26) 5.3.1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26) 5.3.2当前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26) 5.3.3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8) 5.4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29) 5.4.1当前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9) 第六章养老管理 (31) 6.1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修改 (31) 6.2养老待遇审核申报 (31) 第七章工伤管理 (34) 7.1工伤垫付费用申报 (34) 7.1.1工伤垫付费用申报 (34) 7.1.2当前工伤垫付费用申报名单 (35) 第八章医疗管理 (37)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表彰“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的决定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表彰“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的 决定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司[2007]4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7.03.20 【实施日期】2007.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表彰“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的决定 (粤司[2007]44号) 2006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了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争当排头兵的热情高涨,有力推动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提升和深化,有力推动了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司法厅决定:厅监察审计室等9个单位为厅直属系统“部门排头兵”,江励丽等214名同志为厅直属系统“岗位排头兵”。希望受表彰的“部门

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当好排头兵。 按照省直工委的部署,2007年,厅直属系统开展“三服务一促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希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部门排头兵”、“岗位排头兵”学习,以争当排头兵的精神风貌,用争当排头兵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各项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省直单位)荣获广东省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名单 二、省司法厅排头兵实践活动“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名单 广东省司法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1: 省直工委表彰的“部门排头兵”和“岗位排头兵”名单 一、“部门排头兵”(4个)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省女子监狱 省高明监狱 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 二、“岗位排头兵”(8名)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 ——暨省网上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编制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编制人员:审核人员: 审批人员: 编制日期:

目录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1) 1.1项目名称 (1) 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1) 1.3编制单位 (1) 1.4编制依据 (1) 1.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2) 1.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 1.7效益及风险 (2) 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4) 2.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4) 2.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5) 第三章项目背景与需求分析 (6) 3.1背景与现状 (6) 3.2存在的问题 (7) 3.3需求分析 (8) 3.4系统功能指标 (9) 3.5信息量指标 (9) 3.6系统性能指标 (10) 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 (12)

4.1指导思想 (12) 4.2总体设计原则 (12) 4.3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13) 4.4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1 4 4.5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 (14) 第五章详细设计方案 (19) 5.1物理资源层 (20) 5.2资源抽象与控制层 (22) 5.3政务云服务层 (23) 5.4政务云网络 (32) 5.5安全系统设计 (37) 5.6备份系统设计 (49) 5.7运行维护系统设计 (50) 5.8应急响应 (53) 5.9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 (53) 5.10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56) 5.11服务交付以及报价模式 (58) 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59) 6.1领导和管理机构 (59) 6.2项目实施机构 (59) 6.3运行维护机构 (59) 6.4项目招标方案 (59)

广东政务服务大数据库的建设方案设计

广东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 (2016-2017年) 为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全省各部门、各层级、各领域数据共享,有效支撑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以支撑全省“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为重点,率先构建覆盖政务服务各环节的网上办事数据库,逐步拓展完善专题数据库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形成我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为抓手,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以省政务数据中心为依托,打造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建设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政府智慧化服务水平和群众办事满意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建设原则。 ——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优化完善数据提供、维护、共享、使用追溯及监督评估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向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库应用,提高行政效率。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

制,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电子政务资源,按照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借助政务服务数据库开展行政业务应用,以应用促进共建共享,切实发挥政务数据价值。 ——统一架构、互联互通。结合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各级政府及部门业务应用实际,建立兼容、开放、可扩展的政务服务大数据系统架构,支撑全省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和系统应用,形成“上下左右”互通互联、共享共用的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应用环境。 ——急用先行、保障安全。立足我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应用需求,急用先行、由易到难,率先建设网上办事数据库,逐步拓展专题数据库并完善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强化数据提供、汇集、共享和应用等的全过程管理,加强数据库系统的安全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数据采集能力强、智能分析应用广、开发共享程度高、体制机制较完善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促使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支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建设内容 围绕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应用,建设覆盖政务服务各环节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支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应用;建设企业情况综合、公共信用信息、文化遗产资源等政务服务专题数据库,以及支撑部门业务应用的数据库;完善人口、法人、

网上办事大厅操作手册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 统一认证平台 操作手册

目录 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办事大厅 (1) 统一认证平台 (1) 操作手册 (1) 1. 名词解释 (3) 2. 证书登录 (4) 2.1环境准备 (5) 2.1.1 证书驱动如何安装 (5) 2.2退出系统 (19) 2.3登录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 2.3.1密码不正确 (20) 2.3.2证书读取错误 (21) 2.3.3证书过期 (21) 2.3.4.企业证书注册 (21) 2.4修改证书密码 (19) 2.5企业主证书开通 (8) 2.6企业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证书信息管理 (22) 3.1企业证书管理 (22) 3.1.1添加副证书 (22) 3.1.2副证书授权 (23) 3.1.3注销副证书 (24) 3.2 企业主证书更新 (13) 3.3 企业非主证书更新 (14) 3.4 人证书管理 (25) 3.4.1个人证书管理 (32)

1.名词解释 《法人一证通》证书 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可以实现一张法人数字证书办理相关政府委办局提供的网上办事业务,可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证书互认,为各类法人在不同政府部门、不同业务系统在线办事提供统一数字认证服务。 《法人一证通》主证书 企业可能有多张法人一证通证书,在本平台上区别于其他证书,主证书具有管理其他证书的功能权限。建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并妥善保管。 《企业一证通》副证书 企业中除主证书外的其他证书,统一称为副证书。 《个人证书》 经SHECA签名的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书,它用于标志自然人在进行信息交换、电子签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网络活动中的身份,并且保障信息在传输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办公室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和已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聘请律师助理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应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品行不良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六)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与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30日内,将聘用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2014

滨海新区(开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发展建设方案 滨海新区(开发区) 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前言 滨海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是我区公共行政权力实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的技术载体和平台。按照标准化、制度化、时限化、电子化、优质化,建设好、管理好、应用好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履行为民服务工作程序、集中收费、明确责任主体的功能。 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建设、要逐步完善职能设置,转变传统观念,不断进行理念更新;推动机制创新,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协作机制,打破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原则,内部制度的保障机制;规范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电子监查系统;提升电子政务水平,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创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概述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投资性质 1.1.3 项目用途及类型 1.1.4 项目性质及责任主体 1.1.5 项目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1.2 建设概况 1.2.1 场址选择 1.2.2 原建筑类型及规模 1.2.3 项目建筑功能设计 1.2.3.1 建筑物东立面功能设计 1.2.3.2 一楼厅功能设计 1.2.3.3 二楼厅功能设计 1.2.3.4 三楼厅功能设计 1.2.4 项目电子系统功能设计 1.2.4.1 总体目标 1.2.4.2 功能目标 1.2.4.3 安全目标

第二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与建设 2.1 公共行政服务窗口设置 2.1.1 行政职能部门窗口设置 2.1.2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2.1 部门窗口进厅事项与管理 2.1.2.2 部门窗口公共服务人员设置与管理 2.1.3 公共服务分厅、分中心的设置管理 2.1. 3.1 公共服务分厅的设置管理 2.1. 3.2 公共服务分中心的设置与管理 2.2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网络工程建设 2.2.1 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2.2.1.1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2.2.1.2 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2.2.1.3 电子政务功能建设 2.2.2 电子信息共享网络建设 2.2.2.1 信息服务建设 第三章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 3.1 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3.1.1 行政电子监察主要功能建设 3.1.1.1 实时监察 3.1.1.2 预警纠错 3.1.1.3 绩效评估

广东出现首例中东呼吸综合征

广东出现首例中东呼吸综合征 5月29日新闻资讯:5月28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该省出现首例输入性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疑似病例。记者获悉,广东卫计委在今日(5月28日)凌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相关工作。样品将上送国家疾控中心。 韩国卫生部门28日消息,一名与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韩国男子K某26日出境前往中国。K某现年44岁,与韩国首例和第三例患者在同一病房停留过近4个小时,有高烧等症状。 密切接触近4小时 韩国疾病管理本部证实,K某是韩国第三例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的儿子、第四例患者的弟弟。本月16日前往医院探望父亲,在父亲和首例患者A某一起住的病房逗留了近4小时。然而K某并未被采取隔离措施,还正常去公司上班,两次访问医院,甚至还自由搭乘飞机。 有可能传播病毒的K某完全脱离疾病管理部门的控制范围,可

见韩国卫生防疫系统出现严重漏洞,遭到韩国媒体批评。 目前,韩国卫生当局针对K某的妻子、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人员等10人采取在家接受隔离观察的措施,还掌握了飞机内K某邻座乘客和公司同事等人员的名单,计划针对其中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措施。 另据韩国《亚洲中国》报道,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事处已向中国卫生部门进行通报,要求对K某进行检查诊断和治疗。 韩国已有7人确诊 韩国疾病管理本部28日还称,韩国国内再确认2例中东呼吸综合症患者,均被首位患者所传染。至此,韩国国内中东呼吸综合症确诊患者已达7人。韩国的首名确诊患者现年68岁,4月中旬前往中东三国旅行,本月4日返回韩国,20日被确诊感染这种新型冠状病毒。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严重呼吸道疾病,自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出现首例病例,感染者多会出现严重的呼吸系统综合征并伴有急性肾衰竭,死亡率达40.7%,目前还没有针对它的特效药和疫苗,但传染性不强。

最新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资料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6) 1.1 浏览器设置 (6)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6) 1.1.2 浏览器设置 (7) 1.1.3 禁用保护模式 (12) 1.2控件安装 (13) 1.3证书用户登录 (13) 二、归集业务 (14)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4) 2.1.1 功能描述 (14) 2.1.2 操作流程 (14) 2.1.3 办理规定 (16) 2.2单位比例变更 (16) 2.2.1 功能描述 (16) 2.2.2 操作流程 (17) 2.2.3 办理规定 (19) 2.3 基数调整 (19)

2.3.2 操作流程 (20) 2.3.3 办理规定 (22)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23) 2.4.1 功能描述 (23) 2.4.2 操作流程 (23) 2.5 个人开户 (25) 2.5.1 功能描述 (25) 2.5.2 操作流程 (25) 2.5.3 办理规定 (29) 2.6 个人开户取消 (29) 2.6.1 功能描述 (29) 2.6.2 操作流程 (29) 2.6.3办理规定 (31) 2.7 个人资料变更 (31) 2.7.1 功能描述 (31) 2.7.2 操作流程 (31) 2.7.3 办理规定 (33) 2.8 个人封存 (34) 2.8.1 功能描述 (34)

2.7.3 办理规定 (36) 2.9 个人启封 (36) 2.9.1 功能描述 (37) 2.9.2 操作流程 (37) 2.9.3 办理规定 (39) 2.10 个人补贴开户 (40) 2.10.1 功能描述 (40) 2.10.2 业务流程 (40) 2.10.3 办理规定 (42) 2.11 个人转移 (42) 2.11.1 功能描述 (42) 2.11.2 业务流程 (42) 2.11.3 办理规定 (45) 2.12 个人转移撤销 (46) 2.12.1 功能描述 (46) 2.12.2 业务流程 (46) 2.12.3 办理规定 (48) 三、缴存业务 (48) 3.1 单位汇缴登记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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