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特质愤怒”理论概念及其临床研究现状

“状态-特质愤怒”理论概念及其临床研究现状
“状态-特质愤怒”理论概念及其临床研究现状

气质与性格

气质与性格 一、气质与性格的一般概念 1.什么是气质: (1)气质的定义:气质是指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中表现出稳定的动力特点。气质是受遗传影响最大的个性心理特征。能力与性格也属于个性的心理特征,但二者受后天环境的影响较大。气质的稳定性表现在各种活动中,具有跨时间、跨情境的特点。 (2)气质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02论述)论述人类气质及其在生活中的意义。 气质是指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中表现出稳定的动力特点气质受遗传影响最大的个性心理特征。能力与性格也属于个性的心理特征,但二者受后天环境的影响较大。气质的稳定性表现在各种活动中,具有跨时间、跨情境的特点。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气质特征,气质影响着人的实践活动。 A、气质不决定人的智力水平和社会价值。人的气质没有直接的好坏之分。每种气质类型都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面。任何一种气质既可以是良好性格和突出的才能的催化剂,同时也可能成为限制一个人发展的绊脚石。 B、气质特征是职业选择的依据之一。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重视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用人单位利用心理学进行人才选拔。而个人选择职业也根据自己的特点结合职业的要求。只有通过了解自己的气质特征,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气质优势,克服其不利一面因素。 C、气质特征是教育工作的依据之一。对于教师来说,了解学生的气质特点,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健康地成长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教师要帮助学生克服不同气质中的消极特点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学生认识到自己气质的优点,使其在学校生活中得到更好发展。 2.什么是性格

(1)性格的定义: 性格是表现在个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的较为稳定而具有核心意义的心理特征(2)性格的结构特性:完整性、复杂性、稳定性、可塑性。 (3)性格的类型: 根据优势心理机能划分为性格类型:英国心理学家培因等根据智力、情感和意志三种心理机能在性格中何者占优势,分为理智型、情绪型和意志型。 根据文化生活的形式区别性格类型:德国心理学家斯普兰格提出,分为经济型、理论型、审美型、权利型、社会型和宗教型。 按照个体独立性程度划分性格类型:顺从型和独立型。 (4)性格与气质的关系:简述气质与性格的区别。 性格与气质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性格与气质的区别 首先,性格与气质的性质是不同的。由于性格更多受到后天环境的影响,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化特性。在不同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人们的性格有较大的差异。而气质是人们心理活动和行为稳定的动力特点,受遗传影响较大,人们生来的气质差异就比较明显。其次,性格与气质的生理基础有所区别。气质的生理基础是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特点,气质的特点也源于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特点。由于高级神经系统不受生活条件的影响,故而气质具有很大的稳定性。而性格的生理基础是两个方面的“合金”,一方面是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对性格具有影响作用,另一方面是通过经验建立起来的暂时神经联系系统对性格发挥着主导作用。性格的基本机制是在高级神经活动的类型基础之上后天建立的条件反射系统。 2.性格与气质的联系 性格与气质之间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基于后天经验的性格可以掩蔽和改

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第二章法的概念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属于(A )。 A.广义的法律 B.狭义的法律 C.难以确定 D.狭义的法规 2.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C)。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的法律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C )。 A.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B.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其他因素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的强制性 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5.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 A )。 A.规范性的属性 B.连续性的属性 C.概括性的属性 D.效率性的属性 6.法的规范性是指(AB C)。 A.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导作用 B.法向人们提供一个评价是非的标准 C.法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D.法总结和概括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 7.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其中与( D)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A.经济 B.政治 C.道德 D.国家 8.法的更为深层次的本质是( B)。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D.执政党的意志 9.“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的含义是指(C)。 A.法是统治者团体意志的体现 B.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C.法首先和主要是执政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国家政权意志的体现 10.法调整的对象是( A)。 A.行为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意志关系 D.各种社会资源 1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是( AB )。 A.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B.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C.法不反应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 D.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12.法的形式特征包括( ABCD )。

行动研究概念特征

教科知识讲座 ——“行动研究”的概念、特点与实施 摘自《湖州市校长培训班学习资料》 一、行动研究的概念 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起源于美国。库尔特·勒温于1944年提出一条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思路:研究课题来自实际工作者的需要,研究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研究由实际工作者和研究者共同参与完成,研究以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社会行动为目的。1946年,勒温还提出了“没有无行动的研究,也没有无研究的行动”的论断。 所谓“行动研究”,就是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通过行动与研究的结合,创造性地应用教育理论去研究与解决不断变化的教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自身专业化水平的一种研究活动。它是有别于教育理论研究者运用规范的研究方法进行理论构建型的教育科研活动。朱永新教授认为,中小学教育科研“应该从记录教育现象、记录自己感受、思路开始,把这一串串的‘珍珠’用教育理论串起来,那是一条非常美丽的项链。” 二、行动研究的特点 和一般教育科学研究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其一,研究主体是教师(包括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主要表现在教师自己要: 1、确定研究课题; 2、制定行动研究计划; 3、实施行动; 4、收集、研究反馈信息并调整行动; 5、评价结果; 6、应用研究成果。 另外,教师要置身于现实的开放的动态的教育情景中,能随时随地体察教学活动、背景以及有关现象的种种变化,在教与学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地及时地解决新问题,能够依据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直觉地对假设、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作出判断。 其二,研究对象是教育教学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它具有如下特点: 1、直接性。问题来自于教育教学实践,是教师自己的直接经历和感受,研究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开展行动研究的教师必须广泛收集信息,发现问题,研究问题。 2、特殊性。研究的问题或对象通常仅限于本校或本校的某个教学班。 3、微观性。研究的对象多为教育教学实践中比较具体的问题。问题的范围小,结构简单,相关因素不多。但微观问题虽小,却小中见大。

气质和性格的区别与概念

气质和性格有什么区别?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说某人气质高贵、幽雅,有的人没有气质,有时候也经常听到某人待人礼貌、彬彬有礼很有气质等,每位同学肯定也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气质的人,这些气质和我们心理学上讲的气质是否一样呢?一、气质和性格的概念(一)气质:——表现在人的心理活动... 气质和性格的区别与概念 气质和性格有什么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说某人气质高贵、幽雅,有的人没有气质,有时候也经常听到某人待人礼貌、彬彬有礼很有气质等,每位同学肯定也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气质的人,这些气质和我们心理学上讲的气质是否一样呢? 一、气质和性格的概念 (一)气质: ——表现在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动力方面的稳定的个人特点。 ⒈气质是个体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外部动力特点。 气质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动力方面的特性,即表现在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稳定性、灵活性和指向性等方面的特点。心理过程的强度是指情绪的强弱、意志努力的程度等。心理过程的稳定性包括注意集中的时间的长短、一定心理状态持续的时间等。心理过程的灵活性包括思维的灵活程度、心理活动适应环境的能力等。心理活动的指向性是指心理活动倾向与外部事物,从外界获得新印象,还是倾向于内部,经常体验自己的情绪,分析自己的思想和印象。气质作为人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它与人的心理活动的内容、动机无关。它使人在各种不同的活动中有着近似的表现,使人的心理活动到处都染上特定的色彩,形成独特的风貌。也就是说,只有那些不论时间、地点、场合,不论活动内容、兴趣、动机,都稳定地表现出来的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才叫做气质。 ⒉气质是个性心理特征中受先天的生物学因素影响较大的部分。 这是因为气质主要是人的神经系统基本特性的表现,它们多半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性。因此,在人出生的最初阶段就可以观察到某些气质特点。例如,有的婴儿活泼好动,不怕生,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有的婴儿安详文静,胆小怕生,对外界刺激反应迟缓。不仅如此,气质的稳定性还表现在它难以改变上。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秉性”就是气质。 ⒊气质的稳定性和可变性集于一身。 当然,就气质的外在表现上说,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随着自身修养的增强,它也会发生某些改变。好发脾气的人不发脾气了,急性子的人变稳重了。但着仅仅是外部表现的改变,

气质类型及其特征

气质类型的测定 气质类型及其特征 胆汁质(兴奋型):直率、热情、精力旺盛、情绪易于冲动、心境变化剧烈,具有外倾性。 多血质(活泼型):活泼、好动、敏感、反应迅速、喜欢与人交往、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容易变换,具有外倾性。 粘液质(安静型):安静、稳重、反应缓慢、沉默寡言、情绪不易外露、注意力稳定难于转移、善于忍耐,具有内倾性。 抑郁质(抑制型):孤僻、行动迟缓、善于观察细小事物、情感发生较慢但持续很久、体验深刻,具有内倾性。 下面60道题可以帮助你大致了解自己的气质类型。在回答这些问题时,要实事求是。看清题目后,你认为很符合自己情况的,记2分;比较符合的,记1分介于符合与不符合自己之间的,记0分;比较不符合的,记—1分;完全不符合的,记—2分。 1.做事求稳妥,不做无把握的事。 2.遇到气人的事就怒不可遏,想把心里话全说出来才痛快。 3.宁可一个人干事,不愿很多人在一起。 4.到一个新环境很快就能适应。 5.厌恶那些强烈的刺激,如尖叫、噪音、危险镜头等。 6.和人争吵时,总是先发制人,喜欢挑衅。 7.喜欢安静的环境。 8.善于和人交往。 9.羡慕那些善于克制自己感情的人。 10.生活有规律,很少违反作息制度。 11.在多数情况下情绪是乐观的。 12.碰到陌生人觉得很拘束。 13.遇到令人气愤的事,能很好地自我克制。 14.做事总是有旺盛的精力。 15.遇到问题常常举棋不定,优柔寡断。 16.在人群中从不觉得过分拘束。 17.在情绪高昂时,觉得干什么都有趣;情绪低落时,又觉得干什么都没意思。 18.当注意力集中于一事物时,别的事物就很难使我分心。 19.理解问题总比别人快。 20.碰到危险情景时,常有一种极度恐怖感。 21.对学习、工作、事业怀有很高热情。 22.能够常时间做单调、枯燥的工作。 23.符合兴趣的事情,干起来劲头十足,否则就不想干。 24.一点小事就能引起情绪波动。 25.讨厌做那种需要耐心、细致的工作。 26.与人交往不卑不亢。 27.喜欢参加热烈的活动。 28.爱看感情细腻、描写人物内心活动的文学作品。

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第六部分法律 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本章知识点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建议关注法的类型、本质、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类型 (二)法的本质 1.法的阶级性:法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国家意志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 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 5.法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6.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等多个方面,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法最终决定于()。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统治阶层的意志 C.国家的意志 D.多数公民的意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建议关注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例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2)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 (3)不是每一个法律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 2016司考民法讲义:共同共有。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对于同一标的物之全部,不分份额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权。 2、特征 (1)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的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共有物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没有份额之分。 (2)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如夫妻关系,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父母、女子关系等。 (3)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二、共同共有的内部关系 1、使用收益:共有人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006-3-7 2、共有财产的处分和重大修缮 须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3、共有物、共有财产的管理 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皆须全体共有人同意 4、共有物的管理费用负担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三、共同共有的外部关系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2条(上述) 四、共有物的分割 共同关系消灭时共同共有转变为按份共有,因此可以主张分割共有物,其分割方法与按份共有的完全相同。 五、共同共有的类型 1、夫妻共有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共同劳动收入中作为家庭成员各自消费的财产和已在家庭成员间已分配了的财产,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范围应如何界定,在我国学者间存在不同的认识。通说认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只能是对家庭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 3、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的财产

气质与性格

气质与性格 一、气质 1、气质的概念 气质是依赖于人的生理素质或身体特点的人格特征。 2、气质的特点 第一,感受性:人对内外适宜刺激的感觉能力,它是神经过程强度特性的一种表现形式,用感觉限度的大小来测量。 第二,耐受性:反映人对客观刺激在时间和强度的耐受程度,他也是神经过程强度特性的表现。 第三,反映的敏捷性:心理反应和心理过程进行速度;不随意的反应性。反映的敏捷性主要是神经过程灵活性的表现。 第四,可塑性:人根据外界情况的变化而改变自己适应性行为的可塑程度,呆板性被认为是与可塑性相反的品质,可塑性主要是神经过程灵活性的表现。 第五,情绪兴奋性:不仅反映神经过程强度,神经过程的灵活性。 第六,内向与外向性:向性是指人的心理活动、言语和动作反应是表现于外还是表现于内的特性。表现于外叫外向型表现于内叫内向型。外向性是兴奋过程强的表现,内向性是抑制过程强的表现。 3、气质的类型 第一,胆汁质:情绪体验强烈、爆发迅猛、平息快速,思维灵活但粗枝大叶,精力旺盛,争强好斗,勇敢果断,为人热情直率,朴实真诚,表里如一,行动敏捷,生气勃勃,刚毅顽强,但这种人遇事常欠思考,

鲁莽冒失,易感情用事,刚愎自用。 第二,多血脂:这种人情感丰富、外露但不稳定,思维敏捷但不求甚解,活泼好动,热情大方善于交往但交情浅薄,行动敏捷,适应力强;弱点,缺乏耐心和毅力,稳定性差,见异思迁。 第三,粘液质,情绪平稳。表情平淡,四位灵活性略差但考虑问题细致而周到,安静稳重,踏踏实实,沉默寡言,喜欢沉思,自制力强,耐受力高,内刚外柔,交往适度,交情深厚,但这种人行为主动性较差,缺乏生气,行动迟缓。 第四,抑郁质:情绪体验深刻,细腻持久,情绪抑郁,多愁善感,思维敏锐,想象丰富,不善交际,孤僻离群,踏实稳重,自制力强,但他们的行为举止缓慢,软弱胆小,优柔寡断。 二、性格 1、性格的概念 性格是指人对客观现实的较稳定态度与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相结合 的人格特征。 2、性格特征 第一,态度特征: A对待他人、集体、社会的态度。属于这方面的特征有:集体主义、富有同情心、正直、诚实、大公无私、见义勇为等。与此相反的是个人主义、无情、虚伪、自私、狡诈、唯利是图等。 B对生活、学习、劳动、工作的态度。属于这方面的性格特征,乐观或悲观、朝气与堕落、勤奋与懒惰、有责任心或粗心大意、认真马虎、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主要表现是:①调整对象的国家协调性②经济法结构体系的综合性③经济型④调整方法多样性⑤经济法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特点。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答:①宏观经济调控关系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③市场管理关系④社会市场保障关系。 3.简述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答:一,经济法的地位:①从经济法产生来看,可以说是经济法师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②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来看,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③从经济法和相邻的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看,经济法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有区别于相邻法律部门的界限。二,经济法的作用:①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②巩固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与提高,促进科技进步③巩固和发展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与协作关系,保护其合法权益④保障和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发展对外开放。 4.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①资源优化配置原则②国家干预原则 ③经济民主原则④经济公平原则⑤经济效益原则。 5.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其特征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法规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特征:①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反映国家干预国民经济活动的一直关系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复杂性、广泛性和隶属性③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 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答:它主要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经济法主体包括以下几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他们分别享有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货币和有价证券、科学技术成果等。奖惩制度是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7.什么是法人?其有哪些特点?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征: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是按法律程序组成的,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是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③法人能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法人有独立支配自己财产的能力,那么它就可以以自身独立拥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④法人拥有人身权。 8.确立经济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是指在经济法主体之间形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力保障实现的经济权责关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国家颁布、施行相应的经济法规。二是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事实。 9.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答: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的特征体现在企业性、法人性、法定性三方面。公司的种类:一,股东承担责任的方式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两合公司。二,公司对外信用基础不同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三,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四,以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为依据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五,国籍不同分为本国

简述教育行动研究的意义和特点

1、简述教育行动研究的意义和特点。 答:(1).行动研究强化了教师的研究意识 行动研究把行动与研究二者结合起来,意味着对教育实践的密切关注。斯滕豪斯指出,所有的教育教学都应建立在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应成为教师的领地,研究也应成为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改善教学情境的重要方法。在行动研究中,教师完美地兼任着“职业者”与“研究者”的双重角色。 (2).行动研究提高了教师的反思能力 美国学者温特认为,行动研究的关键可以用三个词来表达,即“观察”、“反思”和“运用”。综合有关研究成果,教育行动研究的基本步骤可以概括为:发现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假设和验证假设。实施后,通过对效果的评价、反思和检验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始第二轮的行动研究。也正是在这样的循环中,教师的研究意识、反思习惯得以强化。(3).行动研究使教师成为终身学习者 教育行动研究中,提供了教师对自己教育中感兴趣问题进行研究调查的机会,并且可以将研究结果直接应用到实际的教育教学情境中。 教育行动研究的特点: 教育行动研究强调对教育情境的研究,是在实际的教育情境中教师思考如何富有智慧地行动以及对行动的反思,是行动和研究的紧密结合。 (1)为行动而研究 “为行动研究”指出了行动研究的目的。研究的目的不是构建系统的学术理论,而是解决实践工作者遇到的问题。研究目的具有实用性,问题的解决具有即时性。 (2)在行动中研究 “在行动中研究”指出了研究的情境和研究的方式。行动研究的环境就是实际工作者所在的工作情境,并非是经过特别安排的或控制的场景。行动研究的研究过程就是实际工作者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种行动的表现,也是实际工作者学会并提高反省、问题探究与问题解决能力的过程。 (3)由行动者研究 “由行动者研究”指出了行动研究的主体是实际工作者,而不是外来的专家学者。专家学者参与研究扮演的角色是提供意见与咨询,是协作者,而不是研究的主体。 2、营造良好的班级物理环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采取哪些策略? 1.班级物理环境布置的原则 答:(1)师生共同参与 教室是师生双方共同活动的场所,教室的布置应由师生共同设计制作,年级越高的学生参与的比例要越高。教室布置最好以学生为主,教师站在辅导的立场,学生通过设计、资料收集、张贴布置,可以体验尝试失败经验,最后有成功的满足感与喜悦心情,感受爱与归属感,产生自信心,达到学生从做中学习和珍惜布置成果的目的。 (2)多元的教育功能 要培养适应多元化社会生活的人就必须采用多元化的教育方式,即除知识学习外,同时要强调技能训练与情意陶冶。学生从教师那里可以得到启发、制度的规范及情感的熏陶,获得智、德、体、美各育均衡的发展。教室布置多元化可以使教室像家一般温馨,如 社会一般丰富,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一改过去单调乏味和内容固定的布置方式,教室成为师生共做、共学、共赏互动的地方。 (3)有生命感的布置

什么是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和类型

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这样一个定义,能够较好地揭示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的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象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是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者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 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而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 共同共有的类型 1、夫妻共有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家庭共同劳动收入中作为家庭成员各自消费的财产和已在家庭成员间已分配了的财产,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而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范围应如何界定,在我国学者间存在不同的认识。通说认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只能是对家庭财产的形成做出过贡献的家庭成员。 3、遗产分割前共同继承的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两个以上继承人依法所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7条指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视为共同共有。” 4、合伙财产。 5、推定共同共有。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专业:诉讼法学 姓名:张欠欠 学号:104753110268 法律概念的特征 一、法律概念具有目的性 每个法律概念都是为了用言语来表达出一定的、区别于其他概念的、自己独有的含义,特征。比如我所学的诉讼法专业中有民事诉讼个刑事诉讼,就两个名词的概念而言,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总和。而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同为诉讼法的一部分,但是如何区分出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哪些案件属于刑事诉讼,以及对一个案件应该按照哪个诉讼程序提起诉讼则需要通过各自的法律概念所表达的含义、目的进行区分。民事诉讼表达出的目的含义是解决各个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上诉,而刑事诉讼表达的含义是解决以国家机关为主要主体的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当发生一个案件时我们便可以通过对其目的的分析从而对该案件进行归类。各个部门法也都对自己这一类案件的特征、目的通过一个总括的法律概念给出了解释。 二、法律概念具有自由裁量性 虽然法律一般都要求禁止法官对法律的自由裁量,但现实生活中法律的某些含糊性的规定却又需要法官的这种自由裁量。法不可能对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都面面俱到的给予列举,再说现实生活那么的富于多变性,法也不可能说跟随着社会的变化一天天的进行修改,这样法就失去了稳定性,就会对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准则带来不可捉摸的感觉,因此这些客观事实又要求法官的自由裁量(当然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原则对法官的自由裁量进行控制、约束他们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比如诚实信用原则)。例如民事诉讼法中诉的利益的概念表述是这样的:诉的利益是指当事人所提起的诉中应具有的,法院对该诉讼请求做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但对于该诉有没有作出判决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的认定呢?这时候便需要法官根据法律概念的表述进行自由裁量,认证有无必要和实效。因此我认为法律概念的表述一般的都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而不是绝对的,这就

企业战略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战略管理
课程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战略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管理工作。通过本课程的学 习,掌握有关战略管理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的基本 知识。
目录
第一章 战略的概念和特征┄┄┄┄┄┄┄┄┄┄┄┄┄┄┄ ┄┄┄┄┄┄┄┄┄ 29
第二章 战略管理过程┄┄┄┄┄┄┄┄┄┄┄┄┄┄┄┄┄ ┄┄┄┄┄┄┄┄┄ 30
第三章 企业外部环境分析┄┄┄┄┄┄┄┄┄┄┄┄┄┄┄ ┄┄┄┄┄┄┄┄┄ 33
第四章计划企业内部条件分析┄┄┄┄┄┄┄┄┄┄┄┄┄┄ ┄┄┄┄┄┄┄ 39
第五章 文化与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 46
第六章 企业总体战略┄┄┄┄┄┄┄┄┄┄┄┄┄┄┄┄┄ ┄┄┄┄┄┄┄┄┄ 49
第七章 企业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 ┄┄┄┄┄┄┄┄┄ 50
第八章 目标市场与市场营销战略┄┄┄┄┄┄┄┄┄┄┄┄ ┄┄┄┄┄┄┄┄ 55
第九章 职能战略┄┄┄┄┄┄┄┄┄┄┄┄┄┄┄┄┄┄ ┄┄┄┄┄┄┄┄┄ 61

战略管理
第一章 战略的概念和特征
§1 企业经营战略的概念
1.1 企业经营战略是为适应未来环境的变化,企业在充分了解市
场环境和分析自身条件基础上,制订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的总
体方案。从以下五个方面理解。
1.2 战略是一种计划。战略计划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企业长远发
展的使命与实现使命的有机结合,确定企业发展方向,规定短
期计划的基调。是一种全面的整体的计划。说明在每一种可能
的情况下做出的可行的选择,即将不确定的环境因素与企业的
经营活动相结合起来的计划。
企业战略、战术、执行计划的结构与区别:
战略计划
战术计划
执行计划
编 制 高层领导、参谋 主管组织,职能部 领导指导,职能部
者 集团
门为主
门组织
内容 市场、产品、发 资源配置
资源分配

基础 内 外 部 环 境 条 战略计划
战略与战术计划
件分析,企业使
命及目标
形式 无 固 定 结 构 形 详细的结构形式 具 体 操 作 的 详 细

结构
意向 创新
具体执行
严格执行
方 案 多 个 ( 2 个 以 有限(少于战略计 强调唯一性
数 上)
划)
可 靠 纲领性、指导性 较大


周期 5—15 年
2—5 年
1年

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的概念和特征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的概念和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指法对个人行为及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影响。法作用的对象有个人行为和社会关系两部分,以此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法的作用分为夫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两部分。 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2、法的社会作用:阶级统治作用,经济、政治、思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一、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法与经济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法与经济基础、法与生产力 1、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着法的发展变化。 2、生产力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 二、法与政治、政策的关系

1、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制约。 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政治体治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 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法服务于政治主要表现在:1、在阶级对立社会,法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与同盟者的关系,从面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打击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3、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在发挥政治职能时发挥社会职能。 2、法与政策的关系 政策对法的作用: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指导,即指导执法与司法。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的作用:1、法是实现政策的重要形式,法是定型化,规范化,条文化的党的政策便于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更好了解党的政策,从而正确地执行和拥护党的政策。2、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群从的智慧而制定出来的党的政策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将日益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更显着,从而使党制定与实施政策的目的得到全面实现。 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和法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法的前提和基础。

什么是行动研究

什么是行动研究,怎样进行行动研究 一、什么是行动研究 行动研究是从实际工作需要中寻找课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进行研究,由实际工作者与研究者共同参与,使研究成果为实际工作者理解、掌握和应用,从而达到解决实际问题,改变社会行为目的的研究。是通过实践来使我们自己和别人的想法与理论得以检验和理论化的过程。 有以下几种特点:1、从研究目的看,为行动而研究;2、从研究对象看,对行动进行研究;3、从研究人员看,是教师进行研究;4、从研究范围看,是中、小学教育的各个领域;5、从研究的方法看,学习、研究、反思、行动,四位一体。6、从研究过程看,是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7、从研究结果看,是高质量、高效率,看学生的发展。 二、教师开展行动研究的意义 1、行动研究可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 “革新必革心”,教育观念的更新是教育改革成功的前提。按照行动研究的理念,教师是研究者,不再是单纯的执行任务者,具有了主动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对自己教育行为的反思意识。行动研究使研究成为教师最有效的学习,使课堂实践变为教师最实在的工作空间。在研究实践中教师树立了终身学习和创新学习的新理念。 2、行动研究转变了教师的角色 行动研究要求教师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与灌输者角色变为研究者和学习者。在研究和学习中,教师与专家、学生在平等民主的气氛中共同合作。日渐深入的教育改革使得新的教育思想、新的课程计划、新的教学方法和设施等不断出现,要求教师在知识结构上更新、在情感与技能上适应,并需要教师对之做出评价,这种压力成为许多教师从事研究的动因。可以认为,行动研究是培养和促成“研究型”教师的重要途径。 3、行动研究有利于教师解决教育实践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学改革 教师在充满不确定的教学环境中,通过实践不断开展行动研究,把所学的知识、原理和教学实际结合起来,采取适合特定情景的教学行为,形成优化的教学实践模式。广大教师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和总结这些教改经验,丰富和充实学科理论体系,解决教育实践的问题,必将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 4、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重要途径 教师的专业能力不是仅靠学习专业学科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就可以转化生成的,也不是仅靠教学经验积累、阅历的增多而自然积累的,而是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研究,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也就是说,发展教师专业能力内在地要求教师在实践中进行在理论指导下的具体研究工作——行动研究,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辨识,分清理论的优缺点;更完善地了解和更准确地把握教育、教学情境,更敏锐地洞察、更深入地分析、更恰当地解决教育、教学情境中的具体问题;形成改进教育、教学实践的方案或措施,促进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合理、科学与有效以及专业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 5、中小学科研兴校的重要途径

教育行动研究

教育行动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理论性研究确实实践来支持,慢慢地,行动研究占了主流。本文主要从教育行动研究的概念、过程以及近五年的研究现状等方面出发,对这些文献进行了整理。 一、教学行动研究概念 在凯米斯那里,“行动研究乃是社会情境中的实践者为了提高他们实践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提升他们对实践的理解,改善他们所处的社会情境而进行的自我反思的探究形式。” 刘良华则认为教育行动研究是教育实践者(主要是教师群体)系统而公开地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其特征是参与、改进、系统、公开。 二、行动研究的过程 (一)勒温。中心是围绕展开,下面的步骤使得“基本主题”逐步清晰化:第一步就是用简便的方式仔细地考察这个目标,不断地在情境中“探察”( reconnaissance)或“收集证据”( fact-finding );第二步是执行已经确定下来的“总体计划”;第三步是“观察”( fact-findings )行动的过程;第四步重新设计一个计划、执行和侦察(或观察)的进程,以便评价第二步的执行效果,为第三步的设计提供理性基础,并对“总体计划”作出可能的修改。 (二)凯米斯程序。也就是现在常用的行动研究的过程:计划—行动—观察—反思,无限循环。 (三)怀特海方案。分为五个步骤:问题—方案—行动—评价—调整。 (四)科里和塔芭等人的“步骤”受了杜威的“反思性思维的个阶段”的影响:即暗示一问题—假设一推理—-行动检验。 (五)博格。将行动研究的过程设定为7个步骤:1.确定问题;2.选择方案; 3.确定研究的参与者; 4.收集资料; 5.分析资料; 6.解释和应用结论; 7.报告研究结果。 (六)我国也有学者将行动研究的过程描写为:1.发现问题;2.分析问题; 3.拟定计划; 4.收集资料; 5.批判与修正; 6.式行与考验; 7.提出报告。 三、文献综述 (一)教育行动研究的理论知识

第一节 管理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2

第一节管理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管理 管理是人类共同劳动的产物,有着悠久的历史。人类自古以来就是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是处于一定的人群之中,在集体中得以生存和发展。社会化的劳动生活,客观上要求对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指挥和协调,以实现合理的分工协作,合理地利用资源,以较小的代价创造理想的价值,达到人们预期的目标。这种计划、组织和协调活动,就是管理活动。管理是社会化劳动分工协作的必然产物。 随着人类共同劳动的发展,人们对管理的认识也不断发展和深入。在漫长的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过程中,人们基于自己对管理的认识,对管理的定义作出了各种不同的描述,而很难得出统一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管理的渊源太久,而且是因为管理的内涵非常丰富,涉及甚广的缘故。目前各学派对管理形成的共识、并体现管理基本内涵的定义是:管理是一个过程,是让别人与自己一道去实现既定的目标,是一切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要素。这个定义强调:首先,管理是一个组织必需的一种特定的实践活动;其次,管理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一定的方式、方法作用于客体,以使主体规划的目标顺利实现的活动;最后,管理是有计划的,由一系列相关活动构成的动态过程。 二、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管理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 管理这种现象是否存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两个人以上的集体活动;一致认可的目标。管理是组织不可缺少的活动,产生于人们有组织的共同劳动。由于共同劳动,人们需要沟通意愿、统一目标;由于共同劳动,人们需要分工协作、组织协调;由于共同劳动,人们需要统一指挥、规范行为;为此,管理人员及其管理活动就成为必要的事。组织活动具有明确的目标,没有共同目标,就没有共同劳动,管理职责就是不断通过管理引导和激励组织成员为企业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组织活动需要各项资源,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手段,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劳动的有效率的进行。管理活动存在于每一个组织中,组织是管理的载体。管理的作用犹如组织的神经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管理的对象是组织中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手段,实现组织内部各要素的合理配置。企业管理的客体是企业管理的对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由企业内部的资源、条件和活动过程构成,二是由企业外部的环境和影响因素构成。现代企业组织必须具备组织目标、人力资源、物质技术资源、组织机构和信息资源等五大要素。管理以这些组织要素为对象,保证其充分的供应和合理的配置,并协调好它们的相互关系。现代企业组织生存在社会系统之中,受到企业环境的深刻影响。影响企业的环境因素主要有:社会经济、社会政治、法律法规、社会文化、科学技术、产品市场、财政资源、行业发展和原材料供给等。一般来说,组织内部的要素是可以控制的,组织的外部要素是部分可以控制的。(二)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 德鲁克认为,管理者有三个层次的责任:第一个责任是管理一个组织;第二个责任是管理管理者;第三个责任是管理工作和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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