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起重机 事故案例

汽车起重机 事故案例
汽车起重机 事故案例

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

起重机意外事故是否属保险理赔范畴 (摘自中国保险网,保险案例)

1 案情

辛集市民景润有汽车起重机一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投保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车辆损失险(84.5万元),以及上述险种的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2009年7月24日零时起至2010年7月23日24时止。

2010年3月11日,景润在辛集市建设大街西头搅拌站内施工时,起重机吊起的50吨抬罐与院内的架空电线相接触,造成在地面车下转罐的工人触电身亡。此事故经景润与受害人亲属协商,一次性赔偿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赔偿款已于达成协议后一次性赔偿给了受害人亲属,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给付景润保险赔偿金11万元整,剩余7万元赔偿款,景润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协商理赔未果,诉至辛集法院,要求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内予以理赔,赔偿原告7万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答辩,原告诉请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前提是本案事故是保险事故,而此次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性质属于生命侵权纠纷。交强险的理赔行为对我方无约束力。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按比例承担,我方承担的前提是区分事故责任比例。

2 裁判

辛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对触电身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理解不一,《保险法》第30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按照通常理解,工人触电身亡事故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原告向死者继承人赔偿的各项损失。

故法院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给付原告景润保险理赔款70000元。

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被告自动履行了理赔义务。

3 说法

法院受理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属于普通的家庭自用和客运、货运汽车因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商业保险合同纠纷,对于特种作业的起重车辆在起重作业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成诉讼的案件数量极少,多数人对于起重车辆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起重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是否可以主张理赔存在模糊认识,本案可以澄清这一模糊认识。

起重机意外事故是否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定义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本案中,关于起重车辆作业时,有人触电身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理解不一。投保人的车辆并不是普通的家用或运输用的客货车,而是专门从事起重作业的专用车辆,其主要功能是吊装起重,而不是道路运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按通常理解,投保人的起重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或在固定场所吊装起重均是对保险车辆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均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产生两种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或起重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因此,本案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当包括两种事故:起重作业中的起重事故和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道路交通事故,不单指道路交通事故。故起重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在投保人赔偿受害人之后,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投保人。

起重机意外事故理赔时是否区分事故责任比例?

起重事故与普通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重要区别是理赔时是否区分赔偿责任比例。普通道路交通事故中一般是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处理程序中约定的参照比例确定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起重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只向110报警,参与处理的也不是公安交管部门,而是当地公安派出所,不会出具起重事故责任认定书。现有的保险条款中没有发生起重事故理赔时区分责任比例的规定,本案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该险别理赔时是否区分责任比例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应按《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全部的理赔责任。

保险理赔款的利息是否支持?

投保人所主张的赔偿款的利息,因投保人未举证证实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曾向保险人主张过理赔,而保险人怠于履行核定、通知、赔付的义务。投保人利息主张达不到《保险法》第23条赔付被保险人利息损失的法定条件,因此是不予支持的。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 天车在作业时容易引发的安全问题,反思天车事故,使大家更好的吸取事故教训。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天车事故案例反思,希望能帮到你。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篇一 3月30日在我厂连铸跨发生了一起天车设备工亡事故,一名宝建维修人员在检修连铸跨压缩空气管道过程中被突然启动的天车挤伤致死。 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一个很大的震撼,非常值得我们深刻反思。为什么在生产运行条件比较优越的环境下仍会出现此类工亡事故。这说明了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在安全生产管理、检修过程控制、危险源点控制以及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等管理方面亟待提高。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时时刻刻不能有半点松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针对这起事故反思如下: 第一、检修过程中安全确认制没有落实到位,存在冒险作业现象。这起事故中维修工在天车轨道旁进行检修作业时,明知天车随时可能启动却没有对检修范围内的天车轨道进行安全切断,确保检修环境的安全,而是存有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进行违章作业,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第二、互保联保制度落实不到位。事故发生时,检修工是2人共同作业,旁边的维修人员没有起到互保联保作用,没有密切关注周围的动态变化,在天车突然启动时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同伴撤离。同时,对于同伴的冒险作业没有进行有效制止,也没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最终导致同伴死亡。 第三、检修过程中没有落实检修挂牌制度。维修人员在天车轨道附近作业没有按规定对连铸4#天车进行挂牌,禁止启动天车,从而导致连铸4#天车工在没有

看到轨道旁有人检修的情况下盲目动车,酿成悲剧。 第四、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存有侥幸心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条件之一,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安全教育不到位,自身安全技能欠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此次事故的发生与当事人的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五、领导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是企业的第一管理,安全工作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作为企业中的管理者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向专业要安全。 这次事故很让人悲痛,同时从这次事故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教训:第一、加大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树立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检修的思想。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二、强化过程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生产以及检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安全、稳定、顺行。同时要完善各种生产管理制度、检修制度,树立按制度办,照规矩来的思想,不盲目蛮干,不冒险作业,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生产与检修的矛盾,永远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盲目指挥,不盲目抢产,合理安排生产节奏。 第三、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种制度的制定都有一定的科学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对于避免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有着巨大的作用。 第四、任何制度都要人去落实,尤其是领导必须带头去认真落实公司及分厂的每一项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形成一种我要安全的生产氛围。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篇二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吊装事故案例分析及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4月19日,四川宜宾某工地发生一起重吊装事故,吊车在吊物时,从数十米高桥梁上坠下。 经了解,现场疑似有多人受伤,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我们往往忽视了汽车吊的安全管理,但汽车吊跟塔吊一样,出事就是大事! 吊车十大事故原因: 吊车的安全事故每月每周甚至每天都有发生,有时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所以,小编列出一个“吊车事故十大原因”,希望大家能对这些吊装事故原因引起重视! 1 超载 超载是目前吊车行业“最常见”的违规操作,也是引发翻车的高危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所吊物品的重量估计不清,或对安全问题不够重视而超载起吊,使起重机失去平衡而翻车。 前方超载

后方超载 2支腿 长期以来,吊车支腿下陷事故频繁发生。 这类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支腿接触的地面软硬不一,造成支腿不均匀下陷。常见的容易造成支腿下陷的地面有:回填土、碎石地、泥地、地形边缘、排水渠等空心场地,甚至水泥地也会常有下陷情况发生。 预防支腿下陷的主要实施如下: 支腿必需支承在平坦而坚实的地面上,一般应使用枕木、钢板。 支腿不能支承在挖方地基附近,防止滑坡 支腿不能支承在各种埋设物(地下管道,地下工程的出入口处)上,防止塌陷。 3回转过快 吊车在起吊物品之初,一般不会翻车,翻车常发生在回转过程中。这是因为回转会产生离心力,回转越快,离心力越大且方向倾斜,效果等同于超载+歪拉斜吊,十分危险。因此,各位吊友要注意回转速度不应过快。

图为:某厂内试车时,客户回转过快,砝码拉翻吊车 4变幅、伸缩臂操作程序错误 在起吊过程中,如果操作伸臂或趴臂,就会容易发生翻车。因为趴臂和伸臂,都是在给吊车增加负重,是在作“加法”,如果在此之前吊车已经满负荷,继续作“加法”则可能瞬间超载翻车。 5超速转弯 由于吊车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若转弯行驶速度太高,也会发生翻车。 6转盘链接螺栓断裂 例如,某年在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汽车式起重机翻车事故把一名挂钩工人砸死,检查事故原因是转盘连接螺栓连接连续被切断,造成上车翻倒事故。因此连续螺栓必需安全可靠,保证满足强度要求。 7吊车折臂事故 “折臂”事故多是由于起重臂小幅度仰角过大,再加上惯性的作用,使起重臂折臂。起升绳超卷扬或变幅机构超过行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

安全管理编号:LX-FS-A76768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桥式起重机相撞造成伤亡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89年2月12日10时30分 上海机床铸造厂(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329号)二车间配模组工人杨祖德,操纵3号地面操纵的桥式起重机吊运铸型向北运行,当3号起重机距同跨4号地面操纵桥式起重机1.8米处,杨祖德停开了大车按钮。然后按下小车按钮由东向西行2米左右,当时由于起重机大车未停稳,杨随手放掉控制箱而转过身,这时3号起重机在运行惯性作用

吊车事故案例分析(2)

吊车发动机缸体破损原因分析 一、发动机缸体出现破损的原因? 1.发动机缸体出现破损的原因我认为是因为缸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所致。对于发动机缸体破损、曲轴及轴瓦的烧蚀修理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理由不成立。根据图1、2、3现场照片看此次翻车事故不会造成发动机缸体破损,因为此车作业在路边,吊装物体时车辆失去平衡翻入正在施工的的工地,此工地深挖,吊车翻车时做了180度翻转由吊臂触地支撑悬空在坡壁上,出险车辆没有直接从高空坠落地面,车体各部件除吊臂、转台外车体不会受太大损伤。2.车辆翻倒以后发动机没有熄火,机油倒流导致机油泵不能正常供油,造成轴瓦烧蚀继而发生杵缸(捣缸)物证不支持此说法。车辆发生180度翻转倒置后发动机油底壳中20多升的机油迅速流进曲轴箱内各活塞中,机油进入活塞后通过环槽内回油孔、汽缸壁很快流进燃烧室,发动机在没有机油的情况下、在发动机转速不够的情况下、在油箱倒置油泵不能吸入到油的情况下、在机油注入燃烧室的情况下会很快熄火。翻车发动机几圈运转不会烧蚀曲轴及轴瓦。3.从图4分析:水箱内侧有风扇叶括弧半圈、有偶合器风扇座抵碰的痕迹,印迹十分明显,证明发动机翻车后只有很短暂的运转就停机熄火,否则水箱内侧就会损伤严重,发动机偶合器顶实了水箱。4.从图10、11、14、15分析;首先从发动机缸体破损面分析也不支持是发动机捣缸造成缸体破损;从力学角度分析缸体破损的受力应该是在缸体外则,破损截面是外小内大;从缸内掉落的残骸碎屑分析缸体破损块是掉落在缸内,如果是从

缸内受力曲轴箱内就不会有碎屑,碎屑会掉落在缸体外;从活塞裙破损分析此时的活塞裙刚好运转到此处车辆熄火了,因缸体受损处外力较大捣坏缸体的同时也捣碎了三缸活塞裙,正常设计活塞和缸体之间有一定的运动空间,连杆大头安装在曲轴上,如果连杆螺丝不松、瓦片不脱落、连杆大头不松矿,活塞就不会碰到缸体。5.根据图21、22两张图片不支持车辆倒置曲轴箱内的机油流入燃烧室这一物理现象,这两张图片反映燃烧室内没有进入机油,因为缸盖上2-6缸燃烧室中进、排气门和缸盖很干燥,只有燃烧留下烟尘没有机油进入的痕迹,缸盖中第一缸位置、两个汽门及缸盖燃烧室还有锈迹,物证证明此盖另有来历,有损失失真的现象。 二.按照您的分析结果,提出发动机部分的赔付意见。 综上分析:我个人认为除发动机缸体是受外力、或人为因素的原因所致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缸内第三缸活塞裙损伤是由于外力作用导致不能赔偿。曲轴及轴瓦发动机短暂几圈运转不会造成如此之损,现有的损失是由于长时间没有保养或机油没有及时更换机油,机油过脏或加注了低质机油所造成。

桥式起重机事故五

桥式起重机事故(五)55.未安全确认提升将载荷拽倒造成伤亡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92年1月25日23时30分 承德钢铁厂中间库接收炼钢厂钢锭入库。炼钢厂精整工段工人康爱军帮助司索工人于清杰给钢锭挂起重链条,用桥式起重机从电动平车上往下吊卸钢锭。康爱军已将钢锭东侧链条挂上,于清杰在挂西侧链条时,因没有挂好,链条却夹在钢锭中拽不出来。于是便指挥起重机起吊,想把链条抽出来,以便重新再挂。起重机司机杨永车根据于清杰指令便进行起吊,由于钢锭东侧链条没摘下就起吊,结果将该垛钢锭拽倒。工人于清杰被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 司索工在钢锭一侧链条已挂好,另一侧链条夹在钢锭中间未挂上,为将夹在钢锭之间链条抽出,未经安全确认违章指挥起重机起吊。

起重机司机违章操作。在钢锭一侧链条已挂上,另一侧链条夹在钢锭之间未挂上时,未能认真了望,进行安全确认,违章操作提升吊钩,导致事故发生。 受害者违章站在起重作业危险区。 56.未安全确认提升塔载荷拽倒造成伤亡之二 事故发生时间:1994年2月28日19时30分 本溪钢铁公司特殊钢公司(地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号)一轧车间轧钢工段丁大班加热工人张立臣根据生产计划要求,在副跨钢锭区用起重链条吊第四排第二垛钢锭时,由于一条链条恰巧挂在钢锭下面有凹槽缺陷的垫铁处,在指挥桥式起重机起吊时,未能采取使其缓慢起升将链条收紧再检查是否有误,当确认安全可靠时再起升的安全操作方法,也就是在安全确认不够的情况下,指挥起重机起升链条,致使有凹槽缺陷垫铁移动,造成放在同一垫铁上的第二垛

钢锭倒塌。将未脱离起重作业危险区的张立臣砸伤当场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教训 本溪钢铁公司特殊钢公司,对该起事故极为重视,为吸取教训,特殊钢公司领导不仅写了书面检查,而且在特钢公司职工大会上进行了检讨。且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加以落实,从而避免了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特钢公司经理吴茂清同志的关于“2·28”死亡事故的检查原文附后。 关于“2·28”死亡事故的检查 市劳动局、本钢安委会: 1994年2月28日19点30分,在我公司一轧车间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事故的经过是一轧车间轧钢工段丁大班加热工人张立臣在副跨钢锭区吊第四排第二垛钢锭时,由于在作业过程中操作不确认,将吊钢链子挂在一侧的垫铁上,天车起吊时,使其一侧垫铁活动,致使落

1.2起重吊装作业伤害事故案例图解

起重吊装作业伤害事故案例图解 事故图片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某建设公司2000年“11.3”起重吊装伤害事故 刚起吊的F型炉管 即将吊装到位的炉管 伤者被砸地点 事故经过: 2000年11月3日,天津乙烯项目 裂解炉施工现场。原第七工程公 司某起重班指挥30吨塔吊,吊装 F型炉管。因吊点选择在管段中心 线以下,同时未采取防滑措施, 造成起吊后钢丝绳滑动,管段急 速下沉900毫米,在强大外力作 用下,使钢丝绳在卡环处断裂, 钢管坠落。将刚从裂解炉直爬梯 下到地面准备换氩气的电焊工付 某挤压致伤。

卡环与钢丝绳 吊点示意图炉管坠落后现场原因分析: 1、起重工违反吊装规定,选择吊点在管段中心线以下时并未采取防滑措施,致使钢丝绳在卡环处断裂,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集团公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2、吊装时未设置警戒区,监护不到位,非相关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吊装坠落范围。 (集团公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反思:我们对每起事故的分析,都尽可能与相关的规范、制度挂上钩,例如与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相联系,每条事故原因都能从监督制度中找出解释和正确的做法。

某建设公司2001年“7.29”沧州项目起重吊装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2001年7月29日,沧州项目部某 管工班安装一机泵入口管线。在 安装阀门时,管工将2吨倒链悬 挂在4.5米高处的管廊管线上,吊 钩直接钩在阀门法兰的螺栓孔里 提升阀门。吊装前管工通知管线 下清理焊道的焊工刘某离开作业 点。当阀门提升到距地面1.85米 高处的机泵入口管线配对法兰上 方时,焊工刘某看到阀门已就位, 又蹲回原地清理焊口,但管工没 有发现。当阀门被提升到接口法 兰时,倒链下钩架两侧的固定夹 板由于受侧向拉力弯曲变形,倒 链吊钩与下钩架脱落,致使阀门 坠落,手柄将电焊刘某双腿砸折。 倒链下钩架事故原因分析: 1管工违章将倒链吊钩直接钩在阀门法兰的螺栓孔上,倒链吊钩的下钩架侧面夹板卡在阀门法兰的侧面,使倒链吊钩的下钩架与倒链的垂直受力方向形成角度,弯曲变形,连接吊钩与下钩架的销子从弯曲变形的下钩架夹板上脱落,导致倒链下钩架完全散落,造成阀门坠落伤人。 2项目忽视职工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对职工习惯性违章视而不见。 3电焊工刘某自保意识差,在吊装作业未结束前,进入吊装作业区,被动造成伤害。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正式版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桥式起重机的外观像一条金属的桥梁,它是在固定的跨间内装卸和搬运物料的一种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桥门式起重机有着特殊的使用特性,如果不加强管理和检查,一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伤亡。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桥式起重机种类越来越多。引发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运作业事故主要危险因素有:未发信号,使用不合格吊具超载吊运,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吊物捆绑不牢,歪拉斜挂吊运,棱角快口没有衬垫等。在对314起起重机

事故按机型分类的统计中,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数量是59起,所占比例为18.8%,事故发生率是所有起重机械里面最高的。因此必须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起重机的机械事故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吊物等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事故占有很大比例,高达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15%左右。如表1所示,其中在吊具打击中,有3起脱钩事故,占吊具打击事故的50%;在断绳

起重机械事故案例

起重机事故案例及分析 (初稿)

目录 案例一、铁岭市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 (3) 案例二架桥机倾覆事故 (7) 案例三、门座式起重机倾覆事故 (11) 案例四龙门起重机倒塌特别重大事故 (15) 案例五、施工升降机事故 (19) 案例六、远安县“ 5?21”较大起重伤害事故 (23) 案例七大风吹袭门机出轨机毁坏起重伤害事故. (26) 案例八邯郸崇利制钢“ 9 ? 11 ”起重伤害事故 (27) 案例九载荷脱出坠落造成伤亡 (30) 案例十载荷坠落造成伤亡 (31) 案例十一大港金属结构厂李XX死亡事故 (33) 案例十二违章指挥引发的事故 (37) 案例十三:上海某船厂717 事故 (38) 案例十四5.30 事件 (38) 案例十五京沪高铁2009.8.19 事故 (39) 案例十六, 山东一起起重机事故 (41) 案例十七江苏某船厂一台900 吨门式起重机事故. (43) 案例十八塔机变幅失控事故 (44) 案例十九长沙市“上海城”升降机坠落特大事故. (46) 案例二十吊钩冲顶坠落事故 (48)

案例一、铁岭市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 2007年4月18日7时53分,辽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起重机械在吊运60t钢水包过程中倾覆,钢水涌向一个工作间,造成正在开班前会的32人死亡,6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866.2万元。 图1.1事故现场图片

图1.2事故现场惨烈场面 图1.3事发惨烈现场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炼钢车间吊运钢水包的起重机主钩在下降作业时,控制回路中的一个联锁常闭辅助触点锈蚀断开,致使驱动电动机失电;电气系统设计缺陷,制动器未能自动抱闸,导致钢水包失控下坠;制动器制动力矩严重不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继续失控下坠,钢水包撞击浇注台车后落地 倾覆,钢水涌向被错误选定为班前会地点的工具间 11抚有水的料直春黑为上Wsets ft 2*3 3交舉班竄氏竝+人芳 2輩总卓此M H■密fl*K漁卅正 图1.4钢水包脱落示意图(转自新京报)

常见桥式起重机机械事故及预防

常见桥式起重机机械事故及预防 对桥式起重机的几个能引起机械故障的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预防起重机发生机械故障的措施及建议。桥式起重机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带来高效、方便、快捷的同时,因机械的不安全因素,频频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机械本身存在着机械故障及误操作。研究机械故障,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是减少桥式起重机机械事故的主要措施,这就要求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在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作的同时,重视起重机机械故障的隐患,根据起重机状况制定出周密可行的预防措施,确保起重机的安全运行。通过生产实践,对桥式起重机在运行过程中的机械故障及预防措施作如下分析。 一、钢丝绳 1故障分析 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每根钢丝绳的受力情况非常复杂,因各钢丝在绳中的位置不同,有的在外层,有的在内层。即使受最简单的拉伸力,每根钢丝绳之间受力分布也不同,此外钢丝绳绕过卷简、滑轮时产生弯曲应力、钢丝与钢丝之间的挤压力等,因此精确计算其受力比较困难,一般采用静力计算法。 钢丝绳中的最大静拉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max≤Pd/n 式中:Pmax——钢丝绳作业时可以承受的最大静应力; Pd——钢丝绳的破断应力; n——安全系数。 Pmax=(Qq)/(aη) 式中:Q——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q——吊钩组重量; a——滑轮组承载的绳分支总数; η——滑轮组的总效率。 钢丝绳最大允许工作拉力的计算式为: P=Pd/n 式中:P——钢丝绳作业时额定的最大静应力 P≥Pmax是安全的。由此可知,钢丝绳破断的主要原因是超载,同时还与在滑轮、卷筒的穿绕次数有关,每穿绕一次钢丝绳就产生由直变曲再由曲变直的过程,穿绕次数越多就易损坏、破断;其次钢丝绳的破断与绕过滑轮、卷筒的直径、工作环境、工作类型、保养情况有关。 2预防措施 2.1桥式起重机在作业运行过程中起重量不要超过额定起重量。 2.2桥式起重机的钢丝绳要根据工作类型及环境选择适合的钢丝绳。 2.3对钢丝绳要进行定期的润滑(根据工作环境确定润滑周期)。 2.4桥式起重机在作业时不要使钢丝绳受到突然冲击力。 2.5在高温及有腐蚀介质的环境里的钢丝绳须有隔离装置。 三、卷筒及钢丝绳压板 卷筒是桥式起重机重要的受力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筒壁减薄、孔洞及断裂故障。造成这些故障的原因是卷筒和钢丝绳接触相互挤压和摩擦。当卷筒减薄到一定的程度时,因承受不住钢丝绳施加的压力而断裂。为防止卷筒这种机械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标准,卷筒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参考文本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参 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桥式起重机相撞造成伤亡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89年2月12日10时30分 上海机床铸造厂(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329 号)二车间配模组工人杨祖德,操纵3号地面操纵的桥式 起重机吊运铸型向北运行,当3号起重机距同跨4号地面 操纵桥式起重机1.8米处,杨祖德停开了大车按钮。然后按 下小车按钮由东向西行2米左右,当时由于起重机大车未 停稳,杨随手放掉控制箱而转过身,这时3号起重机在运 行惯性作用下,却继续向北滑行碰撞了4号起重机。致使4 号起重机所吊的铸型又撞击了堆放在附近的三箱C6150大

拖板铸型,造成砂箱倒塌,将正在拧紧配箱螺栓的辅助工李稳章头部压伤。经急送长征医院抢救,终因重度脑外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设备存在缺陷。该起重机大车运行未安装制动器,其定位刹车依靠打反车完成,即违章操作按其运行相反方向的按钮进行停车。由于厂房低,在停车时未按反向运行按钮,车在运行惯性作用下,使其相撞又将砂箱碰倒,导致事故发生。 预防措施提要 为预防同跨起重机相互碰撞,除安装制动器外,宜安

起重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起重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1.起重伤害简述 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起重事故的危害 根据不完全统计,在事故多发的特殊工种作业种,起重作业事故的起数高,事故后果严重,重伤、死亡人数比例大,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起重作业的特点 (1)吊物具有很高的势能 (2)起重作业是多种运动的组合 (3)作业范围大 (4)多人配合的群体作业 (5)作业条件复杂多变

起重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 (1)起重机的不安全状态 首先是设计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其次是制造缺陷,诸如选材不当,加工质量问题、安装缺陷等,使带有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 (2)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和综合素质等多中因素的影响,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操作技能不熟练,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非司机操作,无证上岗;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起重司机和起重工作配合不协调等。 (3)环境因素 超过安全极限或卫生标准的不良环境,室外起重机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直接影响人的操作意识水平,使失误机会增多,身体健康受到损伤。 2事故的预防 (1)在日常工作中,指定专门人员对吊索、索具进行定期保养、维护。清理绳端断丝、绳股断裂、由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外部及内部磨损、外部及内部腐蚀、严重变形的吊索。检查吊带应无烧伤、褪色、打节、断裂等,完好无损,确保标识和标牌清晰可读。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能接收、使用。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低应力区作出不易磨灭的标记。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厂标或厂名、标验标志。并建立设备维护和保养档案。 (2)建立合格的存储地点,分区放置吊索、吊具。预防因错拿吊索、吊具而发生事故。

汽车起重机侧翻事故案例分析

汽车起重机侧翻事故案例分析 1.事故过程简述 2004年,一台LTMl170型汽车式起重机在装卸货物时,由于支腿销子未固定且水平支腿只伸出一半,司机从正后方吊起货物,向侧向回转时,起重机侧翻,造成起重臂严重损伤。 2.事故原因分析 经现场勘察和测量得知:起重机所吊重物并未超过该工况下的额定起重量。但当时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操作人员在打支腿时只打了半腿且未固定销子。在支腿没有完全伸开的情况下使用了起重机的原性能表,在吊重从正后方回转到侧向时,由于实际起重力矩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力矩”(在支腿没有完全伸开的情况下,实际的“额定起重力矩”小于原性能表中的额定起重力矩)造成起重机侧翻、起重臂受损。 3.事故应汲取的教训 这是一起在支腿未完全伸开情况下按原起重性能表进行吊重操作引发的汽车起重机超载倾翻事故。从事故中应汲取以下教训: (1)汽车式起重机的性能曲线是在支腿全伸状态下的额定起重能力。在支腿未完全伸开的情况下,其起重能力小于性能曲线上标示的数值。因此,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将支腿全部伸开, 支座盘应牢靠地连接在支腿上,支腿应可靠地支承起重机。 (2)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在工作场所达不到规定的条件时,应该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协调、改善和创造条件,使起重机能够在规程允许的工作条件下运行, 而不能凭主观、凭经验或长官意志,想当然地变更操作要领,违章操作。 4.违反何种标准、规定、规程的有关条款 本事故是由于违反如下条款而造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之 5.1.2.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 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之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安全规程》(JB8716-1998)之

桥式起重机事故(标准版)

桥式起重机事故(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13

桥式起重机事故(标准版) 38.吊索破断载荷坠落造成伤亡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90年8月5日10时30分 上海宝山冶金材料加工厂(地址:吴淞口外长兴岛解放圩桥东南省)冶炼车间,对一台单梁桥式起重机进行检修。为将单梁桥式起重机吊卸至地面,其吊卸方案是,用车间北头的卷扬机把单梁起重机升高,吊离轨道,再落至地面。再用五吨双梁桥式起重机将其吊起,由北向南移动15米。当单梁起重机由双梁桥式起重机吊起距地面1.5米高度时,由于下面的集装箱垫木摆放位置不正,致使未能吊放下来。在十时三十分,厂长陆亚忠在码送送客回厂,因关心起吊单梁起重机一事,故直接跑到车间现场,当看到垫木不正,就急于想把垫木移正,正当陆亚忠、卡金祥、龚惠彬在单梁起重机下面移动垫木时,单梁起重机却突然坠落,将三压在下面。事故发生

后,本厂的其余职工马上把陆亚忠等三人送往长兴卫生院进行及时抢救。区政府向驻沪海军求援,要求速派快艇前往长兴急送伤员去沪医院抢救,再一方面通知客轮船暂缓开航,做好应急准备。在十二时,由于快艇未到,便将伤员送上沪航七号轮,当开航二十分钟后,海军东交62号快艇,顶着六级大风和薄雾赶来,在江面上把三位伤员转移到快艇上,比沪航7号轮提前三十分钟到达吴淞海军十号码头,由副乡长姚伯祥等将陆亚忠送至吴淞中心医院。由工业公司经理宋小仁等将卡金祥、龚惠彬等至长海医院。终因陆亚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个抢救脱离危险受重伤。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 起吊捆绑单梁桥式起重机的钢丝绳其捆绑位置不当,使钢丝绳恰于起重机上的16号槽钢锐角接触,且其接触处又未加保护钢丝绳衬垫,致使在起吊时槽钢锐有边将钢丝绳切断;受害者违章在吊重下冒险作业,导致伤亡事故发生。事故现场照片见下图:39.吊索破断载荷坠落造成伤亡之二

吊车事故案例分析(1)

案例分析 报案号:RDZA201132080000011181 标的车型:福田牌BJ4253SNFKB 出险经过说明:车辆下坡时刹车失控,驾驶员冲上减速坡后车辆侧翻。补充说明:车主曾经在购买标的车不久后由于缸体存在缺陷由厂家更换过缸体,行驶证载明的发动机号与发动机铭牌上一致,发动机为机械喷油式柴油机。 案件思考:修理厂提出由于翻车后机油蹿缸致使发动机产生“飞车”现象无法熄火,发动机维持在较高转速下工作,曲柄连杆机构及各摩擦副在高温、缺乏润滑的情况下出现磨损烧蚀,要求更换曲轴、大小瓦、凸轮轴、正时齿轮、连杆、挺杆、挺柱、缸盖、活塞环、飞轮等配件。在定损、核损过程中,出险地定损员观点如下:(原文) 1、本车侧翻,会造成机油泵吸不上机油,机油温度又高,粘度下降,大部分机油会流入汽缸,而且部分机油会沿着汽缸壁窜入燃烧室,很可能使发动机产生‘飞车’现象。而所谓‘飞车’现象是指发动机转速高于发动机标定转速。或瞬时功率大于额定功率。也就是说发动机转速失控,想灭车也灭不了。机油窜入燃烧室,粘度又低温度高,就会和柴油一起混合成可燃混合气一起燃烧,燃烧后,燃烧室内的温度和压力就会大于正常燃烧时燃烧室内的温度和压力。使发动机产生‘飞车’。发动机一但产生‘飞车’后,瞬时功率大于额定功率。迫使发动机强行运动。发动机在失控高速运转情况下,尽管时间短。就会导致发动机

内部零件严重损毁,如抱轴、拉缸、烧瓦、曲轴轴径表面烧灼、退火、缸盖烧蚀、连杆短裂、夯缸等重要机件的损坏。 2、凸轮轴轴颈表面蓝色痕迹为缺乏润滑所导致高温烧蚀,进而发生的“退火”现象; 3、发动机在缺乏润滑油的情况下强行运转,曲轴正时齿轮带动凸轮轴正时齿轮运动,由于运动阻力大,导致凸轮轴和凸轮轴正时齿轮产生相对微动而使凸轮轴正时齿轮连接螺栓发生扭切而断裂,导致凸轮轴前端变形与凸轮轴正时齿轮产生间隙,致使发动机工作时间发生变化,导致顶杆弯曲; 4、由于主油道先到主轴颈,后到连杆轴颈,因此连杆轴颈缺乏润滑油比主轴颈严重,所以大瓦磨损轻微而小瓦几乎烧蚀。 请问以上观点是否成立?请结合事故照片进行分析,并给出赔付意见。 事故照片: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

天车在作业时容易引发的安全问题,反思天车事故,使大家更好的吸取事故教训。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天车事故案例反思,希望能帮到你。 天车事故案例反思篇一3月30日在我厂连铸跨发生了一起天车设备工亡事故,一名宝建维修人员在检修连铸跨压缩空气管道过程中被突然启动的天车挤伤致死。 这起事故的发生给我们一个很大的震撼,非常值得我们深刻反思。 为什么在生产运行条件比较优越的环境下仍会出现此类工亡事故。 这说明了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在安全生产管理、检修过程控制、危险源点控制以及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等管理方面亟待提高。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时时刻刻不能有半点松懈,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 针对这起事故反思如下:第一、检修过程中安全确认制没有落实到位,存在冒险作业现象。 这起事故中维修工在天车轨道旁进行检修作业时,明知天车随时可能启动却没有对检修范围内的天车轨道进行安全切断,确保检修环境的安全,而是存有侥幸心理和冒险心理,进行违章作业,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第二、互保联保制度落实不到位。 事故发生时,检修工是2人共同作业,旁边的维修人员没有起到

互保联保作用,没有密切关注周围的动态变化,在天车突然启动时没有及时有效地帮助同伴撤离。 同时,对于同伴的冒险作业没有进行有效制止,也没有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最终导致同伴死亡。 第三、检修过程中没有落实检修挂牌制度。 维修人员在天车轨道附近作业没有按规定对连铸4#天车进行挂牌,禁止启动天车,从而导致连铸4#天车工在没有看到轨道旁有人检修的情况下盲目动车,酿成悲剧。 第四、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落实相关制度不到位,存有侥幸心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条件之一,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归根究底还是因为安全教育不到位,自身安全技能欠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 此次事故的发生与当事人的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第五、领导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没有落实到位。 安全管理是企业的第一管理,安全工作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作为企业中的管理者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提高员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向专业要安全。 这次事故很让人悲痛,同时从这次事故中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教训:第一、加大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树立“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检修的思想。 要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时时刻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

编号:SM-ZD-53729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桥式起重机的外观像一条金属的桥梁,它是在固定的跨间内装卸和搬运物料的一种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桥门式起重机有着特殊的使用特性,如果不加强管理和检查,一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伤亡。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桥式起重机种类越来越多。引发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运作业事故主要危险因素有:未发信号,使用不合格吊具超载吊运,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吊物捆绑不牢,歪拉斜挂吊运,棱角快口没有衬垫等。在对314起起重机事故按机型分类的统计中,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数量是59起,所占比例为18.8%,事故发生率是所有起重机械里面最高的。因此必须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起重机的机械事故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

起重机吊装过程倒塌事故案例分析

起重机吊装过程倒塌事 故案例分析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机吊装过程倒塌事故案例分析2001年7月17日上午8时许,在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由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的600t×17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一、600t×170m龙门起重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龙门起重机主要参数及主梁提升方法 600t×170m龙门起重机结构主要由主梁、刚性腿、柔性腿和行走机构等组成。该机的主要尺寸为轨距170m,主梁底面至轨面的高度为 77m,主梁高度为10.5m。主梁总长度186m,含上、下小车后重约 3050t。 正在建造的600t×170m龙门起重机结构主梁分别利用由龙门起重机自身行走机构、刚性腿、主梁17#分段的总成(高87m,重900多t,迎风面积 1300m2,由4根缆风绳固定。以下简称刚性腿)与自制塔架作为2个液压提升装置的承重支架,并采用同济大学的计算机控制液压千斤顶同步提升的工艺技术进行整体提升安装。 2.施工合同单位有关情况 2000年9月,沪东造船厂(甲方,2001年4月与中华造船厂合并组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沪东厂)与作为承接方的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乙方,隶属于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分公司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

司)、上海建设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丙方,同济大学和上海市科委共同建立,以下简称机器人中心)、上海东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方,沪东厂三产公司)签订600t×170m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合同书。合同中规定,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及参数、现场地形资料、当地气象资料。乙方负责吊装、安全、技术、质量等工作;配备和安装起重吊装所需的设备、工具(液压提升设备除外);指挥、操作、实施起重机吊装全过程中的起重、装配、焊接等工作。丙方负责液压提升设备的配备、布置;操作、实施液压提升工作(注:液压同步提升技术是丙方的专利)。丁方负责与甲方协调,为乙方、丙方的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等。 2001年4月,负责吊装的电建公司通过一个叫陈春平的包工头与上海大力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力神公司)以包清工的承包方式签订劳务合同。该合同虽然以大力神公司名义签约,但实际上此项业务由陈春平(江苏溧阳市人,非该公司雇员,也不具有法人资格)承包,陈招用了25名现场操作工人参加吊装工程。 二、起重机吊装过程及事故发生经过 1.起重机吊装过程 2001年4月19日,电建公司及大力神公司施工人员进入沪东厂开始进行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工程,至6月16日完成了刚性腿整体吊装竖立工作。 2001年7月12日,机器人中心进行主梁预提升,通过60%~100%负荷分步加载测试后,确认主梁质量良好,塔架应力小于允许应力。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536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 (正式版)

桥式起重机事故(一)(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桥式起重机相撞造成伤亡之一 事故发生时间:1989年2月12日10时30分 上海机床铸造厂(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329号)二车间配模组工人杨祖德,操纵3号地面 操纵的桥式起重机吊运铸型向北运行,当3号起重机 距同跨4号地面操纵桥式起重机1.8米处,杨祖德停 开了大车按钮。然后按下小车按钮由东向西行2米左 右,当时由于起重机大车未停稳,杨随手放掉控制箱 而转过身,这时3号起重机在运行惯性作用下,却继

续向北滑行碰撞了4号起重机。致使4号起重机所吊的铸型又撞击了堆放在附近的三箱C6150大拖板铸型,造成砂箱倒塌,将正在拧紧配箱螺栓的辅助工李稳章头部压伤。经急送长征医院抢救,终因重度脑外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设备存在缺陷。该起重机大车运行未安装制动器,其定位刹车依靠打反车完成,即违章操作按其运行相反方向的按钮进行停车。由于厂房低,在停车时未按反向运行按钮,车在运行惯性作用下,使其相撞又将砂箱碰倒,导致事故发生。 预防措施提要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实用版

YF-ED-J508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 管理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桥式起重机的外观像一条金属的桥梁,它 是在固定的跨间内装卸和搬运物料的一种机械 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 桥门式起重机有着特殊的使用特性,如果不加 强管理和检查,一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伤 亡。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桥式起重机种类越 来越多。引发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运作业事故主 要危险因素有:未发信号,使用不合格吊具超 载吊运,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指挥信号不明或 乱指挥,吊物捆绑不牢,歪拉斜挂吊运,棱角

快口没有衬垫等。在对314起起重机事故按机型分类的统计中,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数量是59起,所占比例为18.8%,事故发生率是所有起重机械里面最高的。因此必须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起重机的机械事故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吊物等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事故占有很大比例,高达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15%左右。如表1所示,其中在吊具打击中,有3起脱钩事故,占吊具打击事故的50%;在断绳事故中,有5起过卷事故,占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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