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有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销售网络。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

3、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自销售日起30天内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查验购买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无误后方可销售。

5、对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及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6、对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7、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销售的品种数量等。

8、销售单位应当将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

9、除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及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须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一致时,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出现上述情况,应拒收货物并立即通知安全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根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安全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根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计划凭出库单出库,采取“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及时登记出入库情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晰,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须一致,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及时向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

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及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安全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按照《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易制毒化学品各部门责任制

1、对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负责制。易制毒化学品各部门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守,各负其责。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人数情况配备安全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销售、管理人员应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4、各级、各部门设专人负责记录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

5、定期召开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经营问题。

6、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的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7、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组织的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召开会议等各项管理活动,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申请表格等材料,服从管理、按时上报。重点经营企业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的进货、采购管理制度

1、进货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证明。

2、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说明书、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3、经营中与购、销双方签订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明确签订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4、对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5、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6、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易制毒半成品管理制度

1、建立和健全半成品的收发领用制度

半成品的收发领用,要有入库单、领料单等原始凭证,计量、签署、登账等要严格地实行按计划限额收发半成品制度。半成品的收发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库存的半成品经常新旧更迭,质量常新。

2、对半成品要正确地、及时地进行记账核对

在工作地之间、工段之间、工段与车间内部仓库之间、车间之间、制造车间与中间半成品(毛坯库)之间,半成品的收发数量必须及时记账,及时结清账存,还要建立定期的对账制度,做到账实(卡、物)相符和账账相符。而可以正确地掌握车间内部和车部之间在制品的流转情况。

3、合理地存放和保筒半成品,充分发挥库房的作用。

半成品在车间工作地、仓库中存放时,要摆放整齐,存放文件要因件、因地制宜。库存半成品一般要按照品种、规格分类分区存放。为了避免半成品在存放保管中的丢失、损坏、变质、混号,应根据每种半成品的特性建立各种保管制度,例如印号(或挂牌)、刷油防锈、通风防潮、防止曝晒,有的要注意轻拿轻放等;

半成品管理工作中,仓库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半成品仓库往往是几个生产单位的联结点,各单位在生产上的联系

多数要通过它。所以库房被称为企业生产管理部门的眼睛。仓库不仅要做好保管、存放、配套、发送等工作,而且要协助生产管理部门监督各生产单位执行作业(进度)计划,严格按照作业(进度)计划的规定发放和接收在制品,拒收或拒发计划外的在制品

4、做好半成品的清点、盘存工作

半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流动变化,它的数量有增有减,为了确切地掌握它们的数量,除了要经常记账核对以外,还要做好清点、盘存工作。根据清点、盘存的资料,对清点中超过定额的储备应当积极进行处理,尽量不浪费已消耗的劳动。清点、盘存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全企业的清点、盘存工作可以定期(例如按季)进行。车间内部的半成品的盘点工作应经常一些,例如一个月一次,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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