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案

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案
1.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案

感悟生活的经典句子

感悟生活的经典句子 1、除了看开点我还能做什么顺其自然会让自己好过。 2、活在别人的掌声中,是禁不起考验的人。 3、假如可以选择时光,我想回到过去。那里有我的怀念,和爱我的你。 4、君子的力量永远是行动的力量,而不是语言的力量。 5、来是偶然的,走是必然的。所以你必须,随缘不变,不变随缘。 6、蓝天下便是阳光,艰苦后便是甘甜,失败就当经验,成功时便是灿烂。 7、没有离不开,只有不想离开;没有舍不得,只有放不下。 8、每个人都有无数个面具,最后却忘了究竟把自己放在了哪里。 9、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 10、你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烦恼。 11、你真的走了,而我也感觉到累了,是你离开了,剩我一个人了。 12、陪着你快乐的是红颜;伴着你悲伤的是知己。 13、其实爱美的人,只是与自己谈恋爱罢了。 14、人和爱情一样,错过了爱情就错过了人生。

15、人们声称最美好的岁月其实都是最痛苦的,只是事后回忆起来才那么幸福。 16、家,一个温馨的字眼;一个让不如意的人重新获得信心,获取勇气的地方;一个让经历了大风大浪的人酣然入梦的避风港。 17、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快了呢? 18、两个人在一起能做最多的事,就是陪伴。我干我的,你干你的,有两三个小时的晚间黄金时间,他们都是独享的。但你知道一个空间里有另一个人坐在那儿,你就感到很踏实这就是所谓的“个人空间”。虽然那两三个小时他们都在自己的世界里,但不同的是,身边伴着另一个人这就是爱情,最常态的爱情。 19、每个人都有历史,你也有,我也有,我们再遇见对方之前,都有自己的经历,过去没有办法改变,也因为过去变成了现在的你和我。我们遇见、相爱,我们能改变的只有将来。现在的每一刻都决定着将来,将来的每一刻都在我们的手心里。 20、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21、男人需要信任、接受、感激、赞美、认可和鼓励,而女人更需要的是关心、理解、尊重、忠诚、体贴和安慰。

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优质公开课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教案

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1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优质课公开课教案教师资格证面试试讲教案 1教学内容分析 本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这一框分三目对本专题内容进行提纲挈领的阐述,第一目是从民事法律关系讲起,涉及含义和三个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中公民是学习要掌握的重点,因为它与我们每个人有切身关系。关于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个难点,但根据学科指导意见只要求学生有所了解即可。由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二、三两目分点进行介绍。第二目说明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实现民事权利,不仅需要完善立法,而且需要民事主体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社会成员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利己,而且能够促进法治的完备、社会的进步。第三目主要讲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权利人在实现民事权利、追究他人法律责任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2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明确民事权利实现的要求,懂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知道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能力目标:引导和培养学生从具体的案例材料中,寻找和概括法律争议点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能够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一些简单争议。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民法,树立民法精神。 3学情分析 高中生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初中时已经学过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为学习民法常识奠定了基础。学生对于民事法律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能认识现象但把握不住本质。 4重点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内容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涉及民事主体权利的维护和义务的履行。 5教学策略选择与设计 案例教学法与合作探究法结合,以生活中的民事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感受生活的美好

感受生活的美好 感受生活的美好 一位名人曾说过:“生活中从未缺少过美好~只是你从未感受到。”是呀~所有的绝美~也许应该有一个绝美的演绎过程~而我们能做的~只是感悟它~获得启迪。 在小学三年级的一天下午~突然~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让人毫无预感。我~焦急地站在教室的窗口~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被家长接走~又望望远处~还是没有爸爸妈妈的半点影子~我又绝望了。 “轰隆隆~轰隆隆。”好像雷公也生气了。在大风雨中~大树被摇得哗啦啦地响~好像也在替我悲伤。我顺着那一条好像巨大的蟒蛇一样的小路望去~叹了口气。突然出现了一个身影~在风雨中着急地狂奔着。是爸爸~我心里闪现出一丝惊喜~像小鸟一样飞到楼下~等待爸爸。 爸爸看见了我~赶紧走过来说:“宝贝~等着急了吧。爸爸今天忙~晚来接你了。等时间长了吧~冷了。来~把这件衣服穿上吧:”说完~爸爸把衣服脱了下来~递给我。我穿上后微笑地对爸爸说:“谢谢。”大雨依旧啪啪地落在小水池中~溅起了一朵朵美丽的花儿。水深的地方~爸爸就挽起裤腿~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好像他的背上背着整个世界。爸爸的裤腿上早已被溅的到处是泥点儿~衣服也几乎湿透了~爸爸的鼻尖也早已冻红~但爸爸一句话也没有说。寒 冷把我冻得直发抖~但我的心却依旧温暖~好像能温暖一切。 那一刻~我感悟到了父爱~也感悟到了生活的美好。父亲的爱~是春天里的一缕阳光~和煦地照耀在你的身上,是夏天里的一丝凉风~吹散了心中的烦躁,是秋日里的一串串硕果~指引着你走向成功,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温暖着你那冰冷的心。父爱~无处不在: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如意~但仔细想一想~我们的家人还在时刻地挂念我们~要把苦难变成前进的动力~向前的勇气。俗话说得好:“能品酸者必会生活~能品甜者必定乐欢。能以舌品酸甜苦辣者无数~能以心品之者几何,”这不正是生活美好的真谛吗,让我们抛开那些烦恼~一起感受生活的美好吧:

新人教版七年级下册道德与法制《生活需要法律》教案

第1课时生活需要法律 ?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法治的意义。 教学难点:法律的产生和本质。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材料一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放心购买各类消费品,市质监局出动执法人员980人次,对299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共立案查办131起,其中大案要案33起,查获涉案货值280余万元;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掺假,以次充好;标识标注无净含量;无3C、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伪造、冒用厂名、厂址;伪造日期;棉花产品无中文标志;定量包装无厂名等。 材料二张立兵、孙红等四人加工、销售黑心棉被、黑心棉垫子金额达7万多元,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张立兵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女张蒙蒙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妻子孙红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女婿张大山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想一想: 材料表明了法律怎样保护我们的生活?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提示:学生可以从法律作用、执法管理、百姓生活等不同的角度思考) 教师总结: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器,为我们的成长提供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空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一节课就让我们来探讨法律与生活的关系这个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一)法律与生活 活动一: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多媒体链接教材上P84“运用你的经验”栏目)想一想: (1)图片中有哪些法律?能再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吗? 提示:食品安全法、建筑法、道理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如果没有这些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提示:如果没有法律,就像道路没有交通信号灯一样,车会横冲直撞,交通瘫痪,安全事故频发。如果没有法律,社会生活就会没有秩序,人类随心所欲,带来的是自己的灭顶之灾。 特别强调:生活需要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3)如何理解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目录 论文提纲 (1) 论文摘要 (1) 关键词 (2) 正文 (2)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意义 (2)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状况 (3) 三、如何贯彻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参考文献 (6)

论文写作提纲 论点的提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阐述什么是公民和公民的属性。 其次,根据《民法通则》分析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行为能力不存在一律平等。那么,怎样才能使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意义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口号的提出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内容 1、法律人格的平等 2、法律权利的平等 3、法律义务的平等 4、法律对待的平等 (三)坚持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的意义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状 1、从法制建设的发展史,看我国由“人治”走向法治。 2、用事实说明建立法治社会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 三、贯彻执行法律平等原则的几点建议 怎样贯彻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首先抓好三个环节 摘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原则。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公民和公民的属性。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之时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行为能力不存在一律平等······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法律人格,权利,义务,对待的平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我国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实状况 法律虽然规定了公民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着“形式平等”和“事实平等”。 三、贯彻执行法律平等原则的建设 关注弱势群体和外资,民营,个体等。 对公民进行普法教育,对执法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抓好法律制定,内容,实施的平等。 关键词:公民、法律、平等 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是一个人们耳熟能详的古老原则。“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是中国当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先驱法理理念。尽管这一原则已经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包括我国的宪法,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仍然使我们对这一原则在生活中的适用产生困惑。那么,如何做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就这一问题谈谈粗浅看法。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公民和公民的属性。本人认为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虽然同时使用了“公民”和“自然人”的两个概念,但它在本质和概念上是有区别的。该法所使用的“公民”概念和范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是完全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3条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显然,从法律的角度看,在一个国家生活的自然人,不等于就是该国公民;“自然人”的范围,大于“公民”的范围。 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自然属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公民的法律属性,是指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应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行为能力不存在一律平等,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民法通则》还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我们说的“人人平等”是一种能力上的平等,行为能力上是不平等的。那么,怎样才能使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意义 1954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文革期间,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学设计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理解法律保护是未成年人的特别需要,感受法律保护对未成年人的意义。 能力目标:学会运用法律来积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法律的保护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我的正当权利。 教学重难点及关键 教学重点:让学生认识法律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教学难点:理解法律保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特别需要。 教学方法: 自主预习,情景体验,分组探究,交流展示,归纳提升,达标测试。 教法:提问法,讲解法,讨论法 学法: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 教具及学具准备 小品表演、案例搜集、了解有关法律的一些规定。 教学时数:两课时 教学过程与设计 一、导入新课:

师:我们渴望平静、和和美美的生活,但社会生活并非如此。请欣赏 同学给我们带来的小品表演。 小品表演:学生表演引言中的汪菁、杨依、王浩权利被侵害的三个片段。 师:同学们,在你们的生活中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呢?面对这些情形,你觉得是继续忍受还是可以想别的办法解决呢? 学生讨论,分别发表意见,说出多种解决方案,如通过新闻媒体披露,运用社会舆论的压力解决;推举代表与对方交涉,协商解决;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把对方告上法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师:同学们说得很好。生活中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来积极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保护就在我们身边。下面我们就一起走进第五单元第一节“生活中的法律保护” 二、了解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理解法律保护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特别需要,感受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意义。 三、学生自主学习,了解本堂课的主要知识点: (1)如何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2)说说我们在家中、在学校、在社会中所享有的一些权利? (3)为什么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用心去感受生活的句子唯美精选16句

用心去感受生活的句子唯美精选16句 【用心去感受生活的句子唯美】 1,生命本身只给了人躯体与精力,而生活才是生命运作的过程。只要我们用眼睛看,用耳朵去倾听,用心去感受生活的一切,生活才 有真正的意义。 2,做人就两个字,心、眼,用心去感受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用眼去 发现社会上的善恶美丑。 3,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都是虚伪的,只有用心去感受到的才是 真实的,生活也是如此。 4,别让生活的压力挤走快乐,不管昨天发生了什么,不管昨天的自 己有多难堪,有多无奈,有多苦涩,都过去了,不会再来,也无法 更改。就让昨天把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痛远远地带走吧, 而今天,要收拾心情,继续前行。让豁达成为习惯,坦然面对生活 中的喜怒哀乐,用心去感受生活,生活就会给你回报。 5,用心去感受那些生活中的小确幸,就会发现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里,都有人正在悄悄的幸福着。 6,那些你刻意制造出来的快乐,都不是真正的快乐,无论照片里看 起来笑的多开心,不要刻意去营造假象,要用心去感受生活。 7,生活中的风景是由无数的情组成的,它是如此的平凡而又细微, 但它却能给人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因为情能动人。让我们用心去 感受生活中的风景吧。 9,笑一笑凡事没什么大不了,用眼睛看世界,用心去感受生活,乐 趣无处不在。 10,生活像一艘在海上航行的小船,有时顺风,有时逆风,有快乐,也有烦恼,只要用心去感受生活的美好,生活中的烦恼就会化为乌有,快乐时刻在我们心中,我们身处快乐的世界、拥有快乐的生活、敞开快乐的心扉,这就是简单的快乐,快乐乃人生之本。 11,一切皆是心,用心去感受生活,才知道生活的乐趣。 12,别让生活的压力挤走快乐,不管昨天发生了什么,不管昨天的 自己有多难堪,有多无奈,有多苦涩,都过去了,不会再来,也无 法更改。就让昨天把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痛远远地带走吧,而今天,要收拾心情,继续前行。让豁达成为习惯,坦然面对生活 中的喜怒哀乐,用心去感受生活,生活就会给你回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最早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提出来的,清末民初传入中国。1954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文革期间,这一法律原则遭到“四人帮”的严重破坏,直到1982年,法律平等原则才被重新提出并被再次写入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当今世界各国关于权利的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从字面上看,“平”就是没有高下之分,“等”就是没有大小之别,因此“平等”的本义就是没有差别。而法律平等就是在法律上没有差别。笔者认为,所谓法律平等,就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人格的平等、法律权利的平等、法律义务的平等和法律对待的平等。 法律人格的平等,指每个人作为人都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法律应该承认并保护这种尊严。我国的宪法、刑法以及民法通则都承认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平等。法律权利的平等,指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权利是法律平等的中心内容。在宪法和法律中通常有两种权利,一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普遍权利,另一种是宪法和法律部分人甚至是少数人规定的特殊权利,即法定特权,如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外交人员的外交豁免权和大部分少数民族家庭二胎生育权等。对于这种权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人也都是平等的。当然,宪法和法律做出这种规定,必须有充分合理的根据。法律权利的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的平等,在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在具体进入权利领域的时候,公民能否依据自已的能力获得所需要的权利,是权利主体自身的事情。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是法律无力解决的问题,因此法律只能承认它的存在。正是由于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才出现了公民享有权利的千差万别,公民不能因此而抱怨法律的不平等。 法律义务的平等,指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以相应的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因此,平等的义务是平等的权利实现的条件。如果公民不履行平等的义务,则其平等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平等的义务,应把平等的责任包括在内,因为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即不履行法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法律对待的平等,是指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不管是保护还是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一方面,所有的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等,其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所有的人不论其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身份有多特殊(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的特权),一旦违法犯罪都毫无例外地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每个人在具体情况、关系和属性方面千差万别,所以平等对待不可能是绝对的,毫无差别的。平等对待是相对的,合理的差别对待恰恰是平等原则所允许的。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我国法治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能充分地显示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群众树立国家主人翁责任感;其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使得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司法人员保持廉洁;第三,它鲜明地反对法外岐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第四,它要求人人严格依法办事,

法律常识教案

法律常识

课程名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教学内容: 一、什么是法 二、依法治国 三、做守法公民 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的教学,让劳教人员了解法律的重要意义,掌握法律的主要内容,端正对本课学习的思想认识。 教学准备:PPT课件 教学重点: 法律的概念;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法治社会的基本形态;违法与守法的行为界限。 教学难点: 1、请联系实际谈谈怎样做个守法公民? 2、什么是法律? 3、法律与道德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4、如何理解法律的社会作用? 课时:9课时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 教学过程: 第一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概说 第一节什么是法

一、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是掌握国家政权的人们治理国家的工具。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制定法律,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 2、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不同,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谓国家强制力,主要是指国家暴力,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事实说明,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同时,也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基于各种原因产生地矛盾,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3、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这种普遍约束力主要体现在: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我国绝不允许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阶层存在。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 二、法律与党的政策

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题目: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摘要:要不要和能不能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健康发展的大事。目前,法学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出现了不同观点,还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诸如怎样评价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是什么,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意味着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已经消失等等。本文试就上述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关键词:法律、平等、法治社会、事实平等 正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1954年宪法曾经庄严地规定了这一原则。但从50年代中期,这一原则被当作资产阶级、修正主义的东西遭到批判,成为无人敢于问津的禁区。“文化大革命”中,这一原则又最终被从宪法中删除。1978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署名文章,12月22日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庄严宣布要保障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此开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讨论。这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这场思想解放运动的推动下,法学界所开展的第一次冲破禁区的大讨论。讨论一直延续到1981年。尽管在讨论中对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法律平等适用的范围,学者们有不同理解,但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是资产阶级首先提出、并以宪法加以规定的民主和法制原则,但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品,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一道,为废除封建特权、争取法律平等而浴血奋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旗帜上凝结着无产阶级的鲜血;在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运动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一个贯彻始终的最低纲领。 2.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为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创造了经济基础和政治前提。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每个公民都应当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既不容许存在“无义务的权利”(即特权),也不容许存在“无权利的义务”(即役使)。 4.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主张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追究和处理。 5.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各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以及公民个人具体情况的差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尚局限于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在非基本权利和义务领域,公民之间的差别依然存在,缩小以至消灭这种差别需要相当长时期的努力。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讨论,对我国的立法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后制定的其他法律,特别是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地宣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场讨论也极大地激发了法学理论工作者冲破禁区、探索真理的热情,为法学领域其他重大讨论揭开了序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写入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中,那么,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什么?冉井富:平等一词,最直接的含义就是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比如说,对于公务员的职位,大家都有权竞争,并且都根据一个既定的、合理的标准竞争,这就是一种平等;再比如,在买卖关系中,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强买强卖,这也是一种平等。当法律宣称并维护这种社会关系时,这就构成了法律平等。

女人感悟生活的句子

女人感悟生活的句子 导读:本文是关于女人感悟生活的句子,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有时,我们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2、如果做不到以美好的姿势活下去,做不到健康的活下去,做不到柔韧的活下去,做不到笨拙的天真的、如同失去弹性的织物,或者润滑的碗底,起码要做到活下去,为了等待那个拥抱出现的某一天。 3、所有的刻骨铭心都会变成今日的云淡风轻;所有的光辉灿烂都会变成今日的铅华尽洗;所有的生命,都无法抗拒今日的颜容枯萎,一切的一切,到来最后,也都终究只是一场空幻。 4、忘记无缘的朋友,忘记投入却不能收获的感情,忘记花开花落的烦恼,忘记夕阳易逝的叹息,忘记一切不愿记忆的东西。对万事万物不要刻意的追求,否则很难走出患得患失的误区。 5、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可取代毅力。除非你放弃,否则你就不会被打垮。虽然饱经世故,却又能保持单纯,这才是朴素。 6、人生没有一帆风顺,要做一个简单的人。以简单的心境享受生命中的阳光与温暖,以从容的心态对待生活中的所有。用微笑摇曳出彼岸的春天,让幸福像花一样开放,让平淡的时光在指尖绽放光彩,镌刻出生命的最美。

7、看清了很多人,却不能随意拆穿;讨厌着很多人,却又不能轻易翻脸。有时候,生活就是要逼自己变得逆来顺受,宠辱不惊。如果找不到坚持下去的理由,那就找一个重新开始的理由,生活本来就这么简单。 8、人生没有十全十美,如果你发现错了,重新再来,别人不原谅你,你可以自己原谅自己,千万不要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 9、我假装无所谓,告诉我自己,我那么的坚强,我可以承受一切的。可是,当我被遗忘在角落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输不起,我会害怕。 10、如果你不了解他人,最好的方法闭嘴缄默,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维持自尊。别用你适合的价值观、人生观去给他人做臆断,因为你根本就没在人家生命里呆过。没事少说话,这对你人生有无限大好处。 11、不要痛苦于那些磨难,唯有经历磨练的生命,才能累积出顽强的生命力,也唯有历经风风雨雨的人,才知道生命的难得与珍贵。 12、明明你可以活的很开心的,你不开心是因为你没有好好爱自己,太过于敏感和心软,别人随便的一句话,胡思乱想半天。想得太多会毁了你,若无其事,才是最好的报复。何必向不值得的人证明什么,生活得更好,是为了自己。 13、人生需要“归零”。每过一段时间,都要将过去“清零”,让自己重新开始。不要让过去成为现在的包袱,轻装上阵才能走得更远。人的心灵就像一个容器,时间长了里面难免会有沉渣。时时清空

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案 谈谈选修6《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①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之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一门选修课程,是为使高中学生逐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而开设的一门重要课程。 下面我就本课程的教学和教材讲三个问题: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 三、《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 一、《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的性质、教材的特点和教学方法 (一)本课程的性质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课程涉及的是与每个高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些法律的理论、知识和规定。邓小平同志说过:“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②江泽民同志也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坚持依法治国,一个重要任务是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③《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就是要通过深入学生心灵的法律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初步懂得一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概括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提高法律素质,能够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 (二)《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教材的特点 .本教材的编写思路 本教材共分为六个专题。从逻辑顺序上看,是以专题一中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统领,在其余各专题中以权利和义务为主线,分别探讨了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中的权利与义务、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保障这些权利与义务实现的途径,即法律救济。 所以,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增强法律意识,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讲清楚各种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让学生懂得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既是教材编写的总体思路,也是讲授和学好这门课程的关键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即应是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它以形式平等为原则,反对结果平等和平均主义,但同时也应包括实质平等的内容。这种要求发端于人们对传统实质平等的深刻理解:对强者不能按其需要给予特权照顾,这里所称的“强者”就是在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多个方面居于社会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而对于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弱势群体”,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他们也应该享有权利和利益,如果我们对于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做到了充分的保护,这样一来就能更加的体现法律在发展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刑法总则除明文规定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外,这一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很多方面。从一般的法理来分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平等指在刑事立法活动中,立法者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公民,不能以身份、地位、贫富等因素在刑事义务和权利的分配上有所差别。二是指司法上的平等。司法平等是指对一切犯罪人在适用刑法时应当根据同样的法律,同罪同罚。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刑法平等所强调的是反对特权和歧视,追求的是刑事司法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的公正、不偏不倚。从刑法典条文的表述上看,我国刑法平等是一项司法原则,包括定罪、量刑和行刑的平等。但是,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前提和基础,只是认为司法平等而不反映立法平等是不全面的,如果定罪、量刑和行刑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如何能真正做到司法上的平等呢?因为没有司法平等,立法平等也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 平等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也是刑法本身价值的体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比如改革司法体制,保证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且能够独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改革刑事审判方式,保证审判程序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改变执法观念,保证用平等的执法观指导刑法的适用等。作为法治的目标,平等的保护,平等的定罪、量刑、行刑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漫长而没有终点的,需要人们不断努力去实现的。

感受生活的演讲稿

感受生活的演讲稿 演讲稿作为演讲者在演讲时所依据的文稿,是演讲成功的关键。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感受生活的演讲稿,希望你喜欢。 大学生关于生活经历和感受的演讲 大家好!我叫何平,湖南科技大学09级对外汉语专业的一名普通学生,有幸被媒体称作“向日葵女孩”。今天很荣幸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一些经历和感受。 1991年2月,我出生在澄潭江镇吾田村的一个农民家庭。父亲1986年因车祸而丧失了劳动能力,后又因中风而瘫痪。母亲因感染脑膜炎留下了后遗症,后来发展成间歇性精神病。12岁那年,我的弟弟何君出生了,但不幸,他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 记忆里,我的童年,是在清贫和艰难中度过的。但对于我来说,童年经历,更是一笔巨大而宝贵的精神财富。 从记事起,父亲一日三餐都要吃药,但爸爸总是不停地寻找身体勉强能应付的活儿来干。爸爸很少说起他的艰辛,但他用默默的行动鞭策着我前行。母亲很少能表达出母爱,她常常被小孩

子欺负。表面上,她什么都不需要操心,更不懂他人的嘲笑,但我的心里却不好受,发誓要以自己的吃苦、耐劳、顽强、乐观支撑起这个不幸的家,为父亲分担忧伤责任,为母亲赢得人格尊严,为弟弟拼来健康成长! 我的童年,没有好吃的,好玩的,新衣服,新书包,甚至也没有肢体和智力健全的父母,但是我拥有亲人的关爱、师友的赞赏、邻居的照顾,更有学校和党和政府对我和我的家庭像阳光雨露般的普照滋养!每当想起这些,我就感觉自己充满了一股火热的劲儿,感觉自己就是幸福的!因为对我来说,最坚固的幸福,就是从自己做的事情里得到认同感、满足感、成就感和自豪感,这就是快乐、自信、希望和力量的源泉。 从小学到高中,我读书特别用功。我相信,只有学好知识,有了出息,才能改变命运。尽管每天放学后要去花炮厂打工,尽管回家后还有很多家务活要干,但哪怕是忙到深夜,我也坚持学好功课。XX年,我考入市里最好的高中浏阳一中。高二时,还是班上的尖子生和被选拔出来的化学奥赛生。大学梦,近在咫尺了。 可就在XX年3月,父亲脑出血中风,颅内手术和术后几个月的治疗需要数万元,这么大一笔钱,从哪里来?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最新整理高三政治政治《生活中法律常识》考点解析教案.docx

最新整理高三政治教案政治:《生活中法律常识》考 点解析教案 政治:《生活中法律常识》考点解析教案 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责任 Ⅰ、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1)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客体: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所有权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3)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二者通常是等价有偿和对待互利的)。 Ⅱ、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行为违法性、有损害事实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导致违约、侵权。 民事击伤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另行规定的除外。 2、人生权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通信、住宅)等。

3、物权的三种类别 4、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50)、专利权(形式: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0、10)、商标权(不能用作商标的特例;10)。 5、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Ⅰ、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1)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3)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Ⅱ、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1)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2)人身权:是否如实反映客观事实;(3)知识产权:一般情况下要经权利人同意;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费用;可以未经同意但需要支付使用费。 6、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合同的内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民事权利的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为债务人) 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了解其利弊P39-40) 7、合同的订立 是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提出条件(要约)--接受条件(承诺)。 8、合同履行的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学文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它作为一个口号,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正式提出的。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论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最早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等人提出来的,清末民初传入中国。1954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被庄严地写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文革期间,这一法律原则遭到“四人帮”的严重破坏,直到1982年,法律平等原则才被重新提出并被再次写入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当今世界各国关于权利的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从字面上看,“平”就是没有高下之分,“等”就是没有大小之别,因此“平等”的本义就是没有差别。而法律平等就是在法律上没有差别。笔者认为,所谓法律平等,就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人格的平等、法律权利的平等、法律义务的平等和法律对待的平等。 法律人格的平等,指每个人作为人都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法律应该承认并保护这种尊严。我国的宪法、刑法以及民法通则都承认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平等。法律权利的平等,指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权利是法律平等的中心内容。在宪法和法律中通常有两种权利,一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的普遍权利,另一种是宪法和法律部分人甚至是少数人规定的特殊权利,即法定特权,如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外交人员的外交豁免权和大部分少数民族家庭二胎

生育权等。对于这种权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人也都是平等的。当然,宪法和法律做出这种规定,必须有充分合理的根据。法律权利的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的平等,在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在具体进入权利领域的时候,公民能否依据自已的能力获得所需要的权利,是权利主体自身的事情。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是法律无力解决的问题,因此法律只能承认它的存在。正是由于行为能力的不平等,才出现了公民享有权利的千差万别,公民不能因此而抱怨法律的不平等。 法律义务的平等,指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以相应的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因此,平等的义务是平等的权利实现的条件。如果公民不履行平等的义务,则其平等的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平等的义务,应把平等的责任包括在内,因为法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即不履行法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法律对待的平等,是指法律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不管是保护还是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一方面,所有的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等,其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所有的人不论其地位有多高,权利有多大,身份有多特殊(除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的特权),一旦违法犯罪都毫无例外地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由于每个人在具体情况、关系和属性方面千差万别,所以平等对待不可能是绝对的,毫无差别的。平等对待是相对的,合理的差别对待恰恰是平等原则所允许的。

感悟生活的经典句子

感悟生活的经典句子 1、生活就要不去看那风筝如何飞上天,不去回忆丑小鸭如何变成白天鹅。取而代之的是要思考乌云过后天空总会释放一片湛蓝,风雨过后会见彩虹。 2、没有人能打倒你,除非你自己。只有你心中有颗信念的太阳,无论走到哪里,那里都会有灿烂的阳光。积极乐观、自由奔放,生活就应该明明朗朗! 3、一个人与其在别人指点下规规矩矩行事,还不如让他自己去闯闯,出点差错,反能获得更多的教益。 4、人活一世重要的是经历。苦也好,乐也好,过去的不悦不再重提,追忆过去,只能徒增伤悲。当你掩面叹息的时候,时光已逝,幸福也从你的指缝悄悄的溜走。 5、你认为生活是怎样的,难道你认为只有数钱数到手抽经,睡觉睡到自然醒。才是你们所想的生活吗。或许这也是我们所梦想的生活。但是回首看望历史。想想革命先烈的生活。终日在战争中度过,充满血腥,充满杀戮。或许当你经历历史的生活你会认为现在生活其实很好,生活不应有太多抱怨。也是当你失去了现在的生活,你才会发现现在的生活其实很好。 6、成功者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目光始终坚定的眺望着前方,而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是因为他们不敢正视前方的旅途。成功者懂得,挫折和磨难是人生必须的历练,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更懂得人生不能重来,所以更加珍惜生命的时光,只争朝夕,而失败者却因为遭受到偶尔的挫折打击,就对前方的坎坷充满了畏

惧。他们惧怕前方的泥泞和坎坷,恐惧旅途的荆棘和风雨,所以止步不前,只会抱怨着生活的不公和人生的艰辛,他们其实也知道人生不能重来,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现在和未来却可以自己掌握和争取。 7、这就是生活对我们的第一个要求:永远不要心忙得忘记生活的奇迹和乐趣。拥抱每一个即将到来的黎明,拥抱每一个小时,抓住金色的每一分钟。 8、幸福就是不要抱怨,努力奋斗。幸福就是做你想做的,想做的事。幸福就是妈妈在电话那边的一句唠叨,爸爸沉默的支持。幸福就是大清早起床后,闻到了花香。幸福就是听一首经典的老歌,幸福就是晒晒太阳,幸福就是朋友的一句问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9、“处处留心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日积言有物,百练笔生花”,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它们都告诉我们生活要善于感动,善于发现。如果你在你的成长道路上一直在追求寻找,那你一定会体验到其中的内涵,感受到你的情感波澜。老了解了你生活是否有意义,没有白白浪费青春光阴。 10、学会沉默,不是叫你变成冷漠,是张口闭口把握得当;努力奋斗,不是叫你不顾健康,是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堕落;学会平淡,不是甘于平庸,是保持内心的平静,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变得成熟。 11、拥有平常心的人才能体会到满足是一种快乐。满足是阶段性成果的肯定,是人生过程的一个休止符,是从一个平台走向另一个更高平台的短暂休憩。满足不是安于现状,不是急流勇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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