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报告书

招标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写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经肇庆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建安费万元)。建筑面积约,包括综合楼、体育馆、北校门、连廊、电房、篮球场、羽毛球场、围墙等,同时配套完善校园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高低压配电、弱电系统等设施。勘察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按粤建市函[]号文计算的工期为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单位

评标委员会由名评委组成,名评委均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名单如下:,评标委员会一致推选为本次评标会议主任。本次评标会议由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作全过程监督。

三、开标、评标记录

年月日上午时,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主持。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等参加了开标会议。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有四家联合体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北建设勘察

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梧州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成员),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开标后,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在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监督代表监督下,由评委们认真细致地阅读招标文件,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四家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步经济及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根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要求,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评审得分:分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梧州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评审得分:分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评审得分:分

评委会主任(签名):

评委会成员(签名):

监督代表(签名):见证代表(签名):

招标人代表(签名):

附件:

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签到表

2、开标、评标会议签到表

3、开标记录表

4、初步评审表

5、初步评审表汇总表

6、商务响应性评审表

7、技术响应性评审表

8、勘察设计、施工经济标评审表

9、综合评审汇总表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月日注:本报告原件一份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复印件抄送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和招标代理机构。

肇庆市制造业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

肇庆市制造业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布局,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全面打造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改革,聚焦制造业招商,优化制造业招商项目评审程序,规范招商项目供地集约高效标准,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优化,确保招商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准入要求,促进我市加快打造高水平制造新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既充分发挥全市统筹的引领作用、又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我市的制造业[即利用某种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招商项目(本文简称“招商项目”或“项目”)。 二、项目引入要求 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我市的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要求,相关指标达到以下要求:

(一)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严控区,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管理。 (二)投入产出要求:根据各县(市、区)和功能区发展实际,设置不同具体要求(分期建设的项目,单期投入产出也须符合以下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市招商委办公室审核同意)。 (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图0-1 肇庆新区区位图 图0-2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一、建设肇庆新区的重大意义

2018年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 2018年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切实发挥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简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激活人才以及优化人才集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吸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高发〔2011〕17号)、《中共肇庆高新区工委办公室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高工委办〔2016〕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共肇庆高新区委办公室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关于大力支持人才工作载体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肇高党办〔2014〕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制定肇庆高新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适用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在我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类型主要包括资助(含配套)、补贴和奖励三类。同一企业(单位)或个人获得同一类别不同级别立项或认定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资助。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与我区其他专项资金对同一资助对象获得同类立项或认

定不予以重复资助。 (二)适用于申报当年以前未享受过符合《意见》和《办法》中规定的资助、津贴、补助、补贴和奖励条件的申请对象。 二、申报资金类别 (一)科研工作站(基地)资助。 (二)特殊津贴。 (三)购房补助。 (四)院士、博士后培养工程经费补贴。 (五)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六)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奖励。 (七)企业优秀管理团队奖励。 (八)区党政人才生活补助。 三、申报时间 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主体为引进的优秀人才及受资助项目所在单位,申请单位须对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内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人才服务中心。 (二)凡符合《办法》第七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由区人才中心集中受理。 (三)区人才资金办、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并按规定初审后,呈区人才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团队、人员名单将在肇庆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无异议,签订协议书后拨付资金。

(完整)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细则216

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文件,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由高新区政府各级财政投资和高投集团自筹资金投资或者两者共同投资,投资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基建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桥梁、涵洞涉及结构安全的大修项目;按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列入《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及以《重点建设任务通知书》下达的其他建设项目,具体包括:(一)公益性建设项目: 1、公共住房建设项目:包括农迁房、员工公寓、经济适用住房等;

2、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办事处及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等; 3、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广场、绿化、电力、给水、排水、通讯、燃气、防洪、消防等; 4、其他建设项目:如光彩工程、立面整治、装饰装修、土石方工程、水电气等线(管)迁改、零星建设工程等。 (二)经营性产业发展载体建设项目: 包括软件园、孵化园、科技园、总部园、标准厂房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全部公益性建设项目。本细则前三章及第七章、第八章适用于经营性产业发展载体建设项目。 第四条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的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设计阶段的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招标阶段的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的投资控制、施工阶段的建设标准及投资控制和项目后评价等。 第五条高新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控制遵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及程序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实行事前控制、过程监督、事后评价的动态管理方式。

肇庆市高新区新时代医院

大旺新时代医院 大旺新时代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以国际力量为支持的现代化新型妇产科医院,医院完全按照国家三级专科医院标准建设,为肇庆首家导入国际医疗管理体系JCI 管理标准妇产专科,同时也是肇庆市医保定点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数载风雨路,自始至终专注于肇庆女性同胞的健康为使命,肩负妇产科标杆定点医院的模范。 大旺新时代医院位于肇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成路31号,为区内唯一一家甲级妇科专科医院,院内设床位50张。医院下设妇科、产科、不孕不育科、计划生育科、外科乳腺诊疗等共33个临床医疗部门,确保所有科室全面实现诊疗权威化、技术高端化和专业化,重点提供妇科疾病、生产、不孕不育、产后保健、月子护理等医疗和保健服务,以满足都市女性的健康诊疗需求。 妇科 妇科是大旺新时代医院最成熟的科室之一,拥有国内众多知名专家、教授,组建了一支肇庆地区最具实力的妇科专家团队,专业技术涵盖了妇科肿瘤、妇科炎症、宫颈病变、微创手术、内分泌失调、生殖健康、围绝经期、少女疾病、妇科保健等多个医疗项目,尤其在妇科炎症、宫颈疾病、盆底功能障碍等妇科疾病方面有独到、权威的见解。 产科 产科由国内知名专家、教授领衔,科室引进比利时水中分娩系统(Model Bensberg),美国Hillroom产床等系列国际化设备,让孕产妇享受到国际化,个性化的分娩体验。 不孕不育科 大旺新时代医院不孕不育科是一个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的中西医结合治疗男女不孕不育症的国际化专业医疗科室;集医疗、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孕育中心。凭借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专家、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为众多求子心切的家庭送去了家的完美幸福! 计划生育科 由经验丰富的国内一流专家领衔,引进各种先进设备,开展薇薇保宫无痛人流、超导可视人工流产、微管人工流产等人流手术,既解决患者痛苦,又有效控制人流综合症的发生。同时开展科学系统的小月子服务,全面保护宾客隐私,全面呵护女性身心健康。 整形美容科 整形美容科以外科整形专家、美容专家、形体设计师、皮肤病专家为强大后盾,以"塑造女性美丽"为使命,技术项目涵盖面部整形、胸部整形、体形雕塑、皮肤美容、女性维养等多个领域,以国际领先的技术和理念,让众多品味女性轻松蜕变! 乳腺外科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附件: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面积800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4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规划控制区:面积1892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6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总体目标 新的国际国内发展背景下,以海峡、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全力建设“开放新区、海湾新区、智慧新区、绿色新区”等“四个新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 — 1 —

四、发展定位:“三区一门户一基地” 福州新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五、发展战略:“两大两+” “大开放”战略。持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水平,将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新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 “大海湾”战略。强化海港、空港特有的战略资源,重塑门户地位,打造外联世界、内接腹地的枢纽型地区。以滨海海岸带串联多个特色海湾,推进城市组团聚合;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形成用地高度紧凑集约、功能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利用格局。 “创新+”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生态+”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国家赋予的生态文明发展使命与要求,引领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潮流,建设绿色新区、生态新区,打造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 — 2 —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示

肇庆新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肇庆新区区域用地结构规划示意图 肇庆新区功能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西起凤凰大道,东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含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南临西江(含砚洲岛),规划总面积115平方公里,涉及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凤凰镇、莲花镇和永安镇五个行政辖区的部分区域。考虑到与周边地区的协调,规划还划定了肇庆新区协调区,总面积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发展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低碳、智慧、人本、包容为目标,建立符合岭南区域特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低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统筹产业、人才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构建高效、便捷、低碳,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推动低碳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低碳绿色

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营造与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相匹配、山水城市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宜居宜业的建设风尚,打造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重要展示基地,展现现代岭南风貌的宜居城区,构建珠三角健康产业发展和养生旅游度假胜地。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依托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医疗中心,促进城市发展重心进一步东移,强化与珠三角核心区的空间联系和经济联系。统筹肇庆中心区联动发展,肇庆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与鼎湖区一体发展,与肇庆高新区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后

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后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送审稿)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是指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属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肇庆新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一)施工单位发生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计划工期进度延误3个月的; (三)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的人员不一致的(办理了变更手续的除外); (四)施工单位拒不履行投标承诺及合约职责与义务的。第六条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应对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由于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工程造价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刑事犯罪、死亡、伤病丧失履约能力、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新更替人员的相关资料分别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跟踪监督。 第八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单位的诚信档案,并在“肇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aa14241475.html,/)等相关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对涉及到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关对其进行问责。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2010]21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8 【实施日期】2010.11.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府〔2010〕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10月19日十一届5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二)市本级政府转让、出售国有资产和经营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用于建设的资金。 (三)政府性贷款(包括市政府和市财政担保的资金),及各有关部门统借统还资金。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指单位来源于经营服务性收入、非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入、上级下拨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管理服务费及其他收入的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经济和社会领域,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肇庆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到我区创新创业创造,为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和“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人才工作要求和我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肇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在我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只租不售的周转用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的使用原则是: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 第四条区城镇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住保办”)是人才公寓的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人才公寓的房源分配、租住、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区党群工作部、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管)、人才服务中心、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人才公寓的管理部门。其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核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情况、职务级别情况,协调人才公寓相关工作;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公寓

入住申请、受理、入住资格审核等工作;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管)负责人才公寓审批、退出、监督等工作;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资金投入、日常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协助部门,协助配合提供申请人缴纳社保、名下房产信息情况。 第二章申请对象 第五条在我区工作,并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柔性引进人才提供聘用合同或协议),连续购买社保3个月以上(或在区税务部门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个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连续3个月以上的工资单),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高新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下列人才和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二)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长江学者,广东省领军人才; (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珠江人才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

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为统领,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项目,以狠抓项目三促为抓手,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有序退出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切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增加我区经济发展总量,推动我区经济科学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开展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专项行动为主线、兼促小企业上规模增效益;健全五大保障机制(协调运行、大数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引导、考核监督)。到2020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力争2021年全面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出清。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调节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

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素配置重点向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利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推动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营造促使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监管与要素倒逼相结合原则。加大对低产低效产能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能耗限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要素限控机制,提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进一步限制与压缩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 3. 退出激励与清退回购相结合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低效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产业链延伸等形式,对低效企业实施整合重组。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回购闲置用地。 三、工作对象 根据《肇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被列入C类和D类的工业企业。 四、低效企业清退措施 (一)梳理低效企业名单,建立台账制度。 及时掌握全区工业企业的税收、主营业务收入、用地、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1 —

二零一三年八月— 2 —

目录 序言 (7) 一、规划背景 (8) (一)自然状况 (8) (二)发展基础 (9) (三)面临问题 (10)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任务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规划原则 (12) (三)协调关系 (13) (四)功能分类 (14) (五)目标任务 (16) (六)战略格局 (19) 三、肇庆市域范围主体功能区 (19) (一)优化开发区域 (22) (二)重点开发区域 (25) (三)生态发展区域 (29) (四)禁止开发区域 (33) 四、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布局 (37) (一)端州区 (38) — 3 —

(二)鼎湖区 (39) (三)四会市 (40) (四)高要市 (41) (五)广宁县 (43) (六)德庆县 (44) (七)封开县 (45) (八)怀集县 (47) (九)肇庆高新区 (48) (十)肇庆新区 (49) 五、绩效考核评价 (50) (一)优化开发区域 (51) (二)重点开发区域 (51) (三)生态发展区域 (52) (四)禁止开发区域 (52) 六、规划实施 (52) (一)政策保障 (52) (二)市级职能部门职责 (55)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58) (四)监测评估 (59) 附录一: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一) (60) 附录二: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二) (62) 附图: — 4 —

(一)肇庆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肇庆市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格局示意图 (三)肇庆市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 (四)肇庆市重点产业园区分布示意图 (五)肇庆市重点城镇扩容提质区域分布示意图 (六)肇庆市重点农业特色园区分布示意图 (七)肇庆市建设用地分布图 (八)肇庆市农业生产空间分布图 (九)肇庆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十)肇庆市开发强度分布图 (十一)肇庆市可利用资源占县区比重图 (十二)肇庆市生态敏感性分区示意图 (十三)端州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四)鼎湖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五)四会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六)高要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七)广宁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八)德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九)封开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怀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一)肇庆高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二)肇庆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 5 —

2018年度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认定条件、时间、流程、补助标准

2018年度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认定条件、时间、 流程、补助标准 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在肇庆市辖区内工商登记并经营1年以上,具有对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曾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未曾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3、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5、企业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7、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所规定的要求。 申报材料 1.《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2)。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 4.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表一及与企业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附表等)复印件。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项目立项报告等。 8.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0.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申报的形式。 (二)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5份)至辖区科技部门。市直企业提交至端州区科技部门。 (三)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经实地审核后推荐到市科技局。 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下午5时。县(市、区)审核推荐截止时间由各县(区)科技部门自行确定。

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保证本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书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外资管理科; 地址:肇庆高新区北江大道富民大厦14楼1415室;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肇庆高新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19年11月19日 肇庆高新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夜间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区消费增长,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发展夜间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肇商务字〔2019〕1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原则,着力发展彰显大旺特色、商旅文体融合发展、优质便民服务型夜间经济形态,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打造具有湾区知名度的夜大旺品牌,助力集群化产业区、创新型科技城、高品质新都市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培育形成1个特色夜间经济集聚区;到2022年底,夜间经济活跃区域由中心城区向各商圈、居住区辐射,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大旺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便利居民夜间消费。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

肇庆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公示公布 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为规范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概念说明]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公布”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履行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等管理职责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包括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和城乡规划实施(审批许可)的公示、公告及公布。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三条 [适用范围] 肇庆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公示公布行为,适用本办法。本

办法所称“肇庆市中心城区”具体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行政区域范围。 第四条 [负责主体]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依法不得公开的除外。 城乡规划实施的公示公告由属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管理。 第五条 [基本原则]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公开、明确、便民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规划公示公布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的有效反馈意见应作为城乡规划制定、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城乡规划的公示公布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城乡规划制定的公告公布 第六条 [公告对象] 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可分为批前公告和批后公告。 城乡规划公告对象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关于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834387 证券简称:肇庆动力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关于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搬迁扩建项目的公告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扩大核心产品的生产规模,为未来产品研发和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奠定基础,做大做强汽车精密铸造,突出汽车铝合金缸盖、新能源电机壳、汽车底盘支架三大战略产品,公司经过深入调研,决定在肇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搬迁扩建项目,具体项目计划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原因 1、现有厂区状况 目前公司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玑东路26号,土地面积49835.43平方米(约74.72亩),地上建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等共计44642.99平方米。现有厂区于2007年通过 TS16949 认证,现有铝合金、缸套、精铸、机加工等四个车间,目前公司主要包括“三大系列六大产品”,分别是铝合金系列:发动机缸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汽车管内件、汽车支架件、通信件;铁铸系列的铝包容缸套产品;不锈钢系列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2、产品销售增长需要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的不断增长,在未来三至五年内,公司现阶段生产场地将无法满足生产需求,也不利于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和改造,扩大产能建设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新品研发和投产的需要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动机铝合金缸盖、新能源电机壳、汽车底盘支架件三大战略产品,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同时公司新产品投产也需要新建生产车间及生产线。 4、技术及设备升级改造需要 公司目前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大部分使用年限较长,设备技术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发展要求,且厂房空间随着产能提升越发狭窄,不利于技术升级改造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更增加了生产管理的难度,其中劳动生产率、水资源消耗及能源消耗水平等指标与新规划生产线相比存在较大竞争劣势,加之原有厂房布局限制,新工艺、新设备无法得到有效实施,必须通过整体建设才能解决。 5、周边环境影响 公司目前厂区位于肇庆市端州区玑东路,毗邻市长途客运站、铁路站、轻轨站,随着市区不断发展,现厂区已被居民住宅包围,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 6、城市规划要求 根据《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肇庆市“两区引领两化”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端州区将主要建设成为珠三角创新创业集聚基地和宜游宜居文化名城,而肇庆国家高新区则主要发展高端智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 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 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 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 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 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 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2011]34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02 【实施日期】2011.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 法》的通知 (肇府〔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26 日十一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肇庆市市辖区(包括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一)因城市建设需要已列入城市规划控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或公益事业用地。 (二)被人民法院查封,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以及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土地。 (三)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 (四)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未经批准,改制企业申请改变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 (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评标报告书 招标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写日期:年月日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经肇庆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批准立项,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勘察费万元;设计费万元;建安费万元)。建筑面积约,包括综合楼、体育馆、北校门、连廊、电房、篮球场、羽毛球场、围墙等,同时配套完善校园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高低压配电、弱电系统等设施。勘察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具体工期按粤建市函[]号文计算的工期为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及监督单位 评标委员会由名评委组成,名评委均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名单如下:,评标委员会一致推选为本次评标会议主任。本次评标会议由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作全过程监督。 三、开标、评标记录 年月日上午时,肇庆高新区中心小学建设工程项目(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主持。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等参加了开标会议。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有四家联合体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是: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北建设勘察

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梧州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成员),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开标后,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在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监督代表监督下,由评委们认真细致地阅读招标文件,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四家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步经济及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根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要求,评审结果如下: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评审得分:分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梧州市建筑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评审得分:分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金额:勘察¥元、设计¥元、施工¥元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 报告 产业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广东珠三角九市重点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珠三角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拥有较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加工贸易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拟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粤九城之一,肇庆市产业园区发展迅速并逐步完善,数据显示,2018年肇庆市新开发及盘活工业园区用地10.3平方公里,新建成及盘活改造通用厂房181万平方米,其中科技孵化器面积91万平方米。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74个,计划投资总额363亿元。高要、广宁、封开产业转移集聚地被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 为了更好地了解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市产业园发展情况,中商产业研究院特推出《2019年肇庆市产业园投资前景研究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介绍当前我国产业园概况、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园现状、肇庆产业园开发环境分析、肇庆产业园发展现状分析、肇庆重点产业园区分析、肇庆产业园产业发展趋势和肇庆产业园的四大发展趋势。以下是报告详情:

PART1:产业园概况 当前我国各地的产业园区设立和建设情况,结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产业园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通过行政或市场化等多种手段,划出一块区域,制定长期和短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设和完善适于工业企业进驻和发展的各种环境,聚集大量企业或产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产业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完整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区和实施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包括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特色工业小区、技术示范区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