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作业1-4

刑事诉讼法作业1-4
刑事诉讼法作业1-4

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刑的罪犯 由于符合法定情形 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 由公安机关执行并由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的刑罚执行制度。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 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3.立案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

4.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 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一般从立案开始 到案件作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

5.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二、简答题

1.审判人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答:刑诉法规定 回避 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 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 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第七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 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 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3.试述刑事审判的主要特征 刑事审判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答:1、审判程序的被动性。这主要表现在审判程序的发生必须基于国家公诉机关或者公民个人合法有效的起诉 刑事审判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无告诉即无法官。这是司法权与行政权力运作的重要区别 也有别于侦查、检察部门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正如国外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 “从性质上来所 司法权自身不是主动的。要想使它行动 就得推动它。向它告发一个犯罪案件 它就惩罚犯罪的人 请它纠正一个非法行为 它就加以纠正 让它审查一项法案 它就予以解释。”审判程序的被动性 还表现在上级法院要对下级法院初审案件进行复审 必须基于被告或控诉一方的申请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要对某项程序问题作出裁定 通常也须根据诉讼各方提出的申请进行。 2、审判人员的中立性。参照联合国刑事司法

准则 法官中立是现代审判的基本要求 其含义包括 1 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得成为该案的法官 也就是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的法官 2 法官不得与案件结果或争议各方有任何利益上或其他方面的关系 3 法官不应存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诉讼参与者的偏见 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这是实现公正审判的基础。 3、裁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终局性”表现在刑事案件一旦被提交法院审判 法院必须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的问题作出裁判 而且法院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裁判具有最终的效力。判决一旦生效 控辩双方不得就同一案件再向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 任何其他机关也不得再受理此案件。“权威性”表现在法院的裁判对诉讼当事人乃至整个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控辩双方对生效的裁判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并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证实施。所谓“司法最终解决” 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 对于防止出现诉讼拖延的现象意义重大。 4、诉讼的民主性和公开性。审判是对刑事案件从实体上作出最终处理的关键阶段。为了保证裁判正确和程序公正 反映现代诉讼民主的各项原则或制度在审判阶段得到集中体现。控辩双方共同参与法庭审理 就本方指控主张或辩解理由进行充分论证和辩论 首次有机会真正在诉讼过程中形成对抗。审判公开地直接以言词的方式进行。陪审、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都在审判阶段得到充分贯彻 被告人获得一切辩护上所需的帮助 从而为正确处理案件、实现诉讼民主提供了保障。

作业2

一、名词解释

1.侦查 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 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2.监视居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 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

3.犯罪疑人在立案侦查和审查阶段中 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

4.拘传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5.不起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 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

1.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答:(1)申请回避 (2)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 (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5)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6)有权提起上诉 (7)有权提出申诉 (8)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2.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哪些

答 一、加强惩罚犯罪 同时重视保障人权 二、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制度 三、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原则 四、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相结合的诉讼模式 五、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

六、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3.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答:一 间接证据必须客观真实。要对收集到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 查明每个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如提取的物质痕迹是不是犯罪行为留下的 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可靠等。间接证据的客观真实性是正确运用推理的基础。如果间接证据本身不可靠 当然不可能做出正确的结论。这个规则对于审查各种证据都是普

遍适用的。在办案中的间接证据数量较多 关系复杂 真假并存 这就需要对于每个间接证据反复查证 以确定其真实性。 二 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这是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前提条件。要判明各个间接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在客观上是否有内在联系 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 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ix]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客观联系是多种多样的 它们可能是引起犯罪的原因 是决定、制约犯罪的条件 犯罪造成的后果 是伴随犯罪而发生的情况 等等。由于存在着各种复杂的内在联系 所以仔细地分析它们之间是否具有客观的内在联系 有什么样的联系 要防止把只有表面上的联系当作客观的内在联系 而作为间接证据使用 延误诉讼时间 影响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三 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所有间接证据要环环相扣 协调统一 互相印证 结合起来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在这个证据体系中 各个证据必须互相一致 不能互相矛盾 互相脱节 如果间接证据之间不相符合 互相脱节 就应当通过进一步调查研究 查证清楚之后 才能确定其证明效力。

四 所有查证属实 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 只能得出一个结论 证明一个唯一的事实 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作业3

一、名词解释

1.证明标准 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2.取保候审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并出具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3.立案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 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

4.被告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或自诉人正式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 要求审判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

5.抗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 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二、简答题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答:(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2.简述审判公开原则的含义及适用的例外

答 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 既要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 又要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审判公开原则有例外情况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 (3)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3.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不起诉的范围界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和第

140条第4款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 我国的不起诉有三种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 可以简称为法定不起诉 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 可以简称为酌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可以简称为存疑不起诉。 一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 其具体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足以证实犯罪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 2情节显著轻微 社会危害性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从诉权的角度讲 对这类案件 人民检察院或者不具有诉权 例如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控诉权归被害人行使 或者诉权已经消失 例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因此 人民检察院只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毫无酌定的余地。 二 、酌定不起诉 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的“可以” 不是必须。这种不起诉的条件具体涉及到9个刑法条款 1、刑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刑法第37条规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可以免予刑事处分 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赔礼道歉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2、依刑法第10条的规定 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而又可以免除处罚的。3、刑法第19条规定的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又可以免除处罚的。

4、刑法第20条第2款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应当免除处罚的。

5、刑法第21条第2款中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应当免除处罚的。

6、刑法第22条第2款中预备犯比照既遂犯而免除处罚的。

7、刑法第24条第2款中的中止犯而又具有应当免除处罚条件的。

8、刑法第27条第2款中从犯又具有免除处罚条件的。

9、刑法第28条中被胁迫参加犯罪 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可以免除处罚的。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 只有具备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又具备上述2 9所涉刑法条款中可以免除处罚的具体条件的 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存疑不起诉”与“疑罪从无”的思想是一致的 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精神 有益于保障人权。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基于控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权力 目的是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 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移交法院审判 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节约司法资源 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检察机关 应该本着“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认真执行刑诉法第140条、第142条的规定 让不起诉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作业4

一、名词解释

1.证明对象是指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诉讼中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的各种案件事实。

2.简易程序 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 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4.强制措施 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措施。

5.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

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

二简答题

1.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答:1 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 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 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条件

答:(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

事实的证据。

3.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 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答:刑事诉讼中的反诉 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

犯罪行为 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反诉的对象只能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

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范围;(4)反诉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作业1案例分析:

答:( 1 ) 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错误的。 ( 3 分 )我国刑事诉

讼法第 1 5 2 条规定 1 4 岁以上不满 1 6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 一律不公开审理。 1 6 岁以上不满 1 8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 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 2 分 )秦某犯罪时 1 5 岁 属于法律规

定的一律不公开审理范围。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违反了

公开审理的法律规定 是错误的。 ( 2 分〉( 2 ) 区人民法院以故

意伤害罪判处秦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正确。( 3 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 0 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

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 2 分 )区人民法院对刑事案

件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元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秦某

元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被告人秦某必须判处无期

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就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 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 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 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3.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 为。 4. 证明责任,是指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5. 两审终审制,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 定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法律规定的上诉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照上诉程序对其提出抗诉。 6. 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 其刑事责任的诉讼。 7.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 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 8.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 论。 9. 证明要求,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10.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当事人。 11.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人。 12. 证明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 13. 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 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14.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15.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 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16.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 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下列人员中,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的是( C )。 A. 正在被侦查的人 B. 正在被审查起诉的人 C. 正在被审判的人 D.正在被通缉的罪该逮捕的人 2.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应当是( C )。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3.法律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为(A )。 A.12小时B.15小时 C.20小时D.24小时 4.划分地区管辖的主要依据是(A )。 A. 犯罪地B.最先受理地 C. 被告人居住地D.被害人居住地 5.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D )。 A. 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B. 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C )。 A. 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 B. 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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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本次作业分数为:99分单选题 1.【第01章】()是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 诉讼形式或模式。 ? A 弹劾式诉讼 ? B 纠问式的诉讼 ? C 混合式诉讼 ? D 职权主义诉讼 单选题 2.【第01章】人类最早出现的一种诉讼形式是()。 ? A 纠问式的诉讼 ? B 弹劾式诉讼 ? C 混合式诉讼 ? D 当事人主义诉讼 单选题 3.【第01章】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是()主要特点之一。 ? A 弹劾式刑事诉讼

? B 纠问式刑事诉讼 ? C 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 D 职权主义刑事诉讼 多选题 4.【第01章】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 ? A 当事人双方在法庭上地位平等 ? B 审判一般是秘密进行的 ? C 与刑讯逼供紧密联系 ? D 不告不理 ? E 检察机关行使控诉权 多选题 5.【第01章】弹劾式诉讼的主要特点是()。 ? A 诉讼不以言辞辩论形式进行 ? B 诉讼以言辞辩论形式进行 ? C 不告也理,司法官吏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 D 不告不理 单选题

6.【第02章】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 应当是()。 ? A 公安机关 ? B 人民检察院 ? C 人民法院 ? D 司法行政机关 单选题 7.【第02章】()是国家行政机关,同时又具有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 ? A 监察机关 ? B 审判机关 ? C 公安机关 ? D 检察机关 多选题 8.【第02章】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权()。 ? A 决定和执行拘留 ? B 决定和执行逮捕 ? C 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 D 决定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2019年作业解析

《刑事诉讼法》期中作业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被追诉的地位 审判管辖: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权限,包括各级法院之间、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异地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上的分工权限。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二、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答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有哪些? 答:1、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2、正确应用法律。3、惩罚犯罪分子,4、维护社会主义法制,5、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2、比较拘留与逮捕的异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

到的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和逮捕主要区别如下: 答:(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取的一种处罚方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合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理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者刑侦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反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戒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3、简述法律对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 答: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和《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简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分别包括哪些?

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 1 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简述辩护与代理的区别。 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

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4及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4及答案解析 选择 1. 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 A: 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 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 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 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2.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 A: ②③⑤④①⑥ B: ③④⑤①②⑥ C: ②④⑤①⑥③ D: ③④①⑤②⑥ 3. 张某以侮辱罪对王某提起自诉。一审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但在送达调解书时,张某反悔,拒绝签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调解协议一经达成,即发生法律效力 B: 调解书经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 无论当事人是否签收,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 本案中调解书并未生效,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4. 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回起诉 B: 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 C: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 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 5.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B: 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 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 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6. 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 被告入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 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7.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兰大20秋学期《刑事诉讼法学》平时作业-离线

《刑事诉讼法学》小论文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2] 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一、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

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诉又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自诉人的上诉的上诉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二、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的适用条件。 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于被告人和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起的上诉案件以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自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时,不受该原则的限制,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情况。第二审人民法院具体运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1 一、案例分析题(要点) 1题 1、杨凤可在收到判决书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在审判决前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请求民事赔偿的法律救济措施。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为: 控告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申请回避权;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证据文书发表意见权;有权对物证辨认;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权;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或不起诉的决定申请复议、申诉或起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等 2题 不合法。刑事诉讼法28条规定,审判员,检查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案王某属于第4种情形,应当回避。公案局负责人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3题 本案由甲市法院管辖为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24条、25条、26条的规定,刑事案件审判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的管辖为辅;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有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人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甲市实施的,并居住在甲市,甲市法院管辖为宜。 二、问答题 1题 相同点: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2,申请回避及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3,对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员侵犯其诉讼权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控告权;4,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5,对证据文书发表意见权;有权对物证辨认,6,有权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7,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等 不同点:报案或控告;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获知原因,申请复议;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检察院所作的不起诉决定书,有权获得,如果不服,有权申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等 2题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2)刑法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260条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作业2 一案例分析题(要点) 1题 有2点错误。理由是: 1)本案被告人周某犯有强奸罪,涉及被害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应公开开庭审 理。 2)本案被告人周某罪行严重可能判处死行,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指定辩护人。

北航《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标准答案

北航《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 ?单选题 ?多选题 一、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V 1.依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 A. 应当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B. 可以不提出理由 C.可以口头方式提出 D. 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满分:4 分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 )。 A.责令犯罪提疑人、被告人提出供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B.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 C. 责令犯罪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 D. 责令犯罪烧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 满分:4 分 3.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李某提出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 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A.告知李某,案件已进行二审无权提出反诉 B.告知李某,应当另行起诉 C.将李某的反诉与原自诉案件合并审理 D.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满分:4 分 4.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内申请继续进行应 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A.7日 B. 5日 C.3日 D. 10日 满分:4 分 5. 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是:( ) A. 宪法 B.刑法 C. 我国参加和缔结的国际条约 D.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人民警察法 满分:4 分 6. 对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 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C. 应由专门少年工作组织、少年犯法庭进行 D. 由女性侦查人员或审判员进行 满分:4分 7. 某山区野林里发现一具女尸,经初步确认,该尸体是他杀而非自杀,但是苦于无其它线索,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A.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 B.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还是不立案就自己立案侦查 C.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即立案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立即立案 满分:4 分 8.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A. 证人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演示教学

20XX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12) ×号 王某,男,1987年6月11日生于某市,某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123号。 简历:1993年-1999年在XX小学读书。 1999年-20XX年在XX中学读书。 20XX年-20XX年在XX厂工作。 拘留理由和依据:王某由于对江某以其偷拿单位东西为名予以开除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工资不服且几次与江某交涉未果而欲报复。20XX年8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因讨薪未果,王某将汽油泼在江某家门口,欲将其烧死。保安及时赶到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涉嫌放火罪。终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款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市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许XX 20XX年8月15日 二、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XX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94年12月5日出生于××县××乡××村,汉族,××中学高三学生,住××县××乡××村。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XX年5月2日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朱××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我局经过审查,立进行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系被害人徐××的侄子。20XX年前随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XX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XX年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东财12秋《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随机)题库

东财12秋《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随机)题库 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单选题(共15 道试题,共60 分。)得分:60 1. 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裁定, ____发生法律效力。 A. 立即 B. 不能 C. 上诉期满才能 D. 经过二审才能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2. 对于提出上诉的刑事自诉案件,第二审法院调解结案的,应当___ 。 A. 裁定撤销原判决并以新判决确定调解结果 B. 制作调解书,原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C. 制作调解书,以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 D. 变更原审判决,以判决直接改判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4 3. 对于上诉案件,二审的审理方式是以 __为原则,以调查讯问的审理为补充。 A. 书面审理 B. 开庭审理 C. 公开审理 D. 核对质证的审理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4 4.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缓)案件,应由 ___进行。 A. 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 B. 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 C. 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 D. 审判长独任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5. 凡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属于___ 。

B. 辩护证据 C. 有罪证据 D. 无罪证据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4 6. 第二审法院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有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通过法庭调查、辩论和评议、宣判的方式审理案件的方式是: A. 书面审理 B. 开庭审理 C. 公开审理 D. 调查讯问式审理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4 7. 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对于下级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统称: A. 审判监督程序 B. 简易审判程序 C. 第一审程序 D. 第二审程序 正确答案:D 满分:4 分得分:4 8. 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 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9.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原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 ___。 A. 告知其另行起诉 B.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二2016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二2016 及答案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公诉案件应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告人 B. 公诉机关 C. 证人 D. 被害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公诉机关 下列证据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指纹 B. 被害人陈述 C. 杀人凶器 D. 血迹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被害人陈述 下列证据中不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害人陈述 B. 证人证言 C. 被告人供述 D. 鉴定结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被告人供述 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 B. 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C. 被告人所作与本案无关的供述

D. 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 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选择一项: A. 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B. 被告人的供述 C. 被毁物品的复制品 D. 证人听到被害人喊叫的证言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证人听到被害人喊叫的证言 拘传只适用于()。 选择一项: A. 辩护人 B. 证人 C. 自诉人 D. 犯罪嫌疑人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小时内讯问。 选择一项: A. 24 B. 36 C. 12 D. 48 反馈 Your answer is correct. 正确答案是:24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选择一项: A. 7 日

免费15秋北航《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答案满分

北航《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单选题多选题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60分。) 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人是() A.被告人 B.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C..当事人 D.当事人和辩护人 ----------------- 选择:D 2.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岀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淸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疑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立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別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立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左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 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 选择:D 3.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在开庭多长时间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A.7日 B.3日 C.5日 D.10 日 ----------------- 选择:D 4.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左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 A..起诉决宦 B..不起诉决泄 C..撤销案件决定 D.?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立 ----------------- 选择:B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左,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A.证人 B.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C.被害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 选择:A 6.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原告李某提岀上诉的案件时,该自诉案件的一审被告人张某对李某提出反诉。市中级法院对该反诉应当按照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试题——单选题(4) 含答案解析

7.张某系L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河西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B对于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主要指的就是犯罪行为实施地,本案中,被告人住所在河东区,但整个犯罪行为和他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都在河西区,所以应由河西区人民法院管辖。 8.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李某的自诉 B.在李某和刘某之间进行调解 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第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答案及解析:D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的特征,所谓“可分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出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出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中,刘某致王某和李某轻伤,王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秋季《刑法学》期末离线作业(含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刑法学》 满分100分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犯罪的“着手实行”? 答: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范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这是犯罪未遂形态必须具备的特征之一,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主要标志。 判断行为人是否着手实行犯罪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⑴行为是否已经接触犯罪对象。 ⑵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已具有直接引发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⑶是否已经过犯罪预备的阶段。 ⑷行为是否已表现出行为人的犯罪故意状态。上述四个方面应综合分析,不能仅从某一方面去判断是否已经着手。 2.简述假释的考验期和考察的内容。 答:对于假释犯的考验,《刑法》第83条、第84条和第85条作了如下规定: (1)有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②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③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撤销假 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剩余刑罚不再执行。 3. 简述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界限。 答: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在性质和主体上有相同之处。二者的区别在: (1)主体的具体范围不同。叛逃罪的主体如前所述是特定的中国公民,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2)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叛逃罪的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为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 者在境外叛逃两种形式,投敌叛变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投奔敌方或者在被敌方抓捕、俘虏后投降变节两种形式。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危害国家安全的,应按投敌叛变罪定罪

2019秋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三-4(100分)

2019秋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三-4(100分) 【奥鹏】-[东北财经大学]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三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第1题,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如果是交通不便、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在__ 内审结。 A、1个月 B、1个半月 C、2个月 D、2个半月 正确答案: 第2题,当事人(被害人除外)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被称为: A、起诉 B、上诉 C、抗诉 D、申诉 正确答案: 第3题,依照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刑事执行的交付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正确答案: 第4题,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___ 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 ___。 A、一个月、半个月 B、二个月、一个月 C、30天、15天 D、一个半月、一个月 正确答案: 第5题,有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抗诉,对刑事部分___ 。 A、也有约束力 B、没有约束力 C、有连带上诉的作用 D、有延迟生效作用 正确答案:

第6题,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以___ 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A、行为发生地 B、结果发生地 C、犯罪地 D、销脏地 正确答案: 第7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___ 时应达到的证明要求。 A、认定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B、认定和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C、宣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 D、确定主要犯罪事实 正确答案: 第8题,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__ 内宣判。 A、1个月 B、1个半月 C、3个月 D、6个月

15秋福师《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 答案.

福师《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 一、单选题(共 30 道试题,共 60 分。) 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直接受理刑事诉案件的机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只能是公安机关 . 只能是人民法院 . 可以是监狱 . 不能是国家安全机关 正确答案: 2.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应否立案时,必须注意其特点,其中首要的是() . 发育情况 . 年龄 . 辨别是非的能力 . 自我控制的能力 正确答案: 3. 下列关于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的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实行实体审查与程序审查相结合 . 我国采用“起诉状一本主义” . 审查的方法,以书面审查为主 . 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正确答案: 4. 某公安机关通过小区内的闭路监视系统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5万元,缴纳大量金项链、戒指、光盘等赃物。下列选项中哪些是错误的?() . 现金、金项链、戒指等属于物证 . 监视系统拍摄的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 光盘属于物证 . 光盘和监视系统拍摄的图象属于视听资料 正确答案: 5.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由决定机关执行 .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执行 . 由公安机关执行 . 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证人、近亲属协助作出决定的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 6.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进行审理的,可以( ) . 中止审理

. 终止审理 . 延期审理 . 撤销案件 正确答案: 7. 张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交付执行前,突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有权决定张某暂予监外执行的是哪一个机关?() . 省监狱管理机关 . 负责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 . 负责监所监督的检察院 . 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 正确答案: 8. 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 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正确答案: 9.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减刑的,执行机关应报请裁定的法院是() . 原第一审人民法院 . 原第二审人民法院 . 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 原核准死缓的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10. 通缉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 罪大恶极的 .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 . 可能判处死刑的 . 应当逮捕而又在逃的 正确答案: 11. 监狱和劳改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处理。 . 原判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 公安机关 . 原判人民法院的下一级人民法院 . 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12. 某山区野林里发现一具女尸,经初步确认,该尸体是他杀而非自杀,但是苦于无其它线索,公安机关迟迟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 .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如果公安机关还是不立案就自己立案侦查 .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即立案 .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立即立案

中南大学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

《刑事诉讼法》作业参考答案 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 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 2.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3.诉讼: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的规定 处理各种案件的活动。 二、简答题: 1.刑事诉讼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也即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和根据。 (一)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1)确定了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从而为刑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2)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保障专门机关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的统一,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3)规定了运用证据的一系列科学规则,保障查明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 4)规定了刑事诉讼由一系列前后衔接的阶段和具体程序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陷能够及时纠正、弥补; 5)规定了一定的制度、程序,如期限制度、简易程序、调解制度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率实施。 (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三)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案件,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2.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答: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即刑事诉讼法所要承担的实际职责,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 (一)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诉讼的特征是什么? 答:诉讼的特征:(1)诉讼是阶级社会的产物。(2)是国家实现司法权的活动。 (3)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法律纠纷。(4)是复合性的活动。 作业二 一、名词解释: 1.当事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原告或被告地位,并且同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 参与人。

2017年电大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答案版本1

刑事诉讼法形考作业(1) 一, 案例分析题 1.答: (1)本案中被害人杨凤一审判决不服时,她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2)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有: 1.对于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对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要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有权向证人发问和质证;有权辩论,鉴别物证,听取书面证言及其他证据文书,并就上述证据向法庭陈述意见,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新的鉴定和勘验; 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与公诉人,其他当事人,辩护人等相互辩论; 5.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

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认为其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判; 6.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7.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为此,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8.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这一请求后5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2.答:该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做法合法.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正在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在有关回避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因为侦查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活动,必须保持它的及时性与连续性.如果停止侦查活动,等候对回避要求的处理决定,犯罪现场就可能因为没有及时勘验检查而被破坏,犯罪痕迹可能被毁灭.证据难以收集,犯罪分子也可能逃跑,从而贻误破案时机,严重影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利于同犯罪行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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