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四章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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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主要知识点:

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1.含义:《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成。

(一)预算法

1.颁布时间及部门:

1994.3.22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1.1开始施行

2.性质

◆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

◆制定其他预算法律的基本依据

3.地位:在财政法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骨干法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1.颁布时间及部门:1995.11.22由国务院颁布

2.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预算法,使之更具操作性,为预算及其监督提供更为具体明确的行为准则。

二、国家预算

(一)概念

1.概念: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

2.国家预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给出某一点的含义要知道是哪一点)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职能——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2.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最根本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5级预算)

A、中央预算,

B、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C、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D、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E、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暂不设立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不作为一级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重要)

国家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它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4个),

直属单位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本级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地方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3个),

直属单位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例题*判断】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可以作为一级预算。(错)

3.总预算——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财政部门编制)

◆中央总预算(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省总预算(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市总预算(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县总预算(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镇总预算(本级预算)

【例题*判断】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但不包括下一级政府的预算。(错)

4.部门单位预算——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纳入本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

1.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财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作为起点

2.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

3.部门本身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限定那些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预算部门。

4.部门预算属于综合预算。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国家预算构成的有(ABCD)。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每年人大开会,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做关于上一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请全国人大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

(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职权

(1)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

(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5)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3.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3)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4)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5)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例题*多选】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AB )

A、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B、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C、改变或者撤销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D、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答案

(二)各级政府的职权

国务院:

1.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3.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4.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5.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

7.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8.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9.向全国人代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2.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3.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4.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5.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6.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7.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8.改变或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定、命令;

9.向本级人大、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3.7.8)

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2.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4.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5.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6.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

【例题*单选】县人大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决定、命令和决议由(B)撤销。

A、县人大常委会

B、市人大

C、市人大常委会

D、市政府

【例题*单选】有权利改变或者撤销县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的是( ABCD)。

A、县人大

B、县人大常委会

C、市政府

D、国务院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1)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

(2)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3)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4)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5)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四)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1.各部门的职权

(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2.各单位的职权

(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

(3)安排预算支出,

(4)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例题*单选】下列不属于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

A、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B、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C、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D、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答案:D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3项)和预算支出(2项)组成

(一)预算收入

1.分类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中央预算收入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地方预算收入指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央不参与分享的

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规定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

?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指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对

同一税种的收入,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者比例分享的收入。

2.预算收入形式:

(1)税收收入(占预算收入的90%以上);

(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如征收排污费收入、铁道专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等。(4)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例题·单选题】我国《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不包括(C)

A、依法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

B、征收排污费收入

C、福利彩票销售收入

D、规费收入

(二)预算支出

1.分类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中央预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地方预算支出,是指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承担并列入地方预算的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

委员会备案。

※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者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2.预算支出的形式: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1.预算年度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1)法律、法规;

(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给地方)

(4)地方上解的收入。(地方给)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上级给)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给下级)

(5)上解上级的支出;(给上级)

(6)下级上解的收入。(下级给)

【例题*多选】以下不属于中央预算草案编制内容的是(CD )

A、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B、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C、返还或补助下级的支出

D、上解上级的支出

(二)预算的审批(人大)

各级预算的审批具有时效性、级别性、程序性和严肃性。

1.审查和批准(人大)

2.备案

各级政府预算批准后,依法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3.批复

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大批准之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各部门批复预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三)预算的执行

?各级政府、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

?国家金库、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例题*判断】各级政府预算的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负责。(错)

(四)预算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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