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经典论述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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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经典论述题及答案

1、论民法的性质

2、论民法的平等原则。

3、论民法的自愿原则。

4、论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5、论民法的公平原则

6、论述如何用民事方法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

7、论宣告失踪的效力

8、论民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9、人身权的意义如何?

10、论人格权的性质

11、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的关系如何?

12、论物权的优先效力

13、论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14、论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

15、论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

16、试述抵押权的标的

17、论债的发生原因

18、试述债的履行原则

19、试述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权利

20、试述债权让与的外部效力

21、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2、试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3、试述要约的效力

24、论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1、民法是私法.对于公法私法的划分,目前的折中说将主体说和隶属说结合起来,认为

只有国家等公共机构行使职权的时候的关系才属于公法的调整范围.我国的国有企业

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其法律地位和其他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国有企

业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以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使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是民事权利,属于

私权.而民法的其他部分,当然属于私法范畴。

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是一定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生活关系的体现。不同社会的民法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我国的民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法,因此我国民事立法要体现我国的特点,以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

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性质来看,民法是调整市

场经济的基本法。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各国民法的体系和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是都有民事主体制度、物权或者财产权制度、债与合同制度,这三项制度是民法的基本制度,是调整商品经济的基本制度。

2、《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有些国家的民法典没有明文规定平等原则学者称其为无须明文规定的公理性原则。

《民法通则》规定平等原则的意义在于:明确各种不同类型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平

等的;突出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经济法律关系;平等原则是

民法的其他原则的基础,没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平等原则体现在:民事权利能力平等,即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无论自然人还是法人,不论所有制性质,不论经济实力强弱,民事主体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特权;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民事权益都平等地受民法保护,任何组织和各人都不得侵犯。

要注意的是,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平等和法律地位平等,不是指不

同所有制经济的经济地位平等。

民法在其功能范围内要保护弱者,在一定范围内限制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如对借款利率的限制。

3、《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国家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不过多干预。自愿原则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特征的突出的反映。民事法律关系基本上是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愿原则是民法的核心原则。

自愿原则主要体现在: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有自主占有、使用或者处分其所有物,发表作品,转让专利权,设立遗嘱等权利;民事主体之间自愿协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合同关系上;当事人的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在民事立法上特别是合同法上规定有较多的任意性规范,在有任意性规范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协议的效力优于任意性规范的效力。

4、《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通常说的诚信属于道德规范,从法律上看,诚实信用源于罗马法中的善意,这种善意是被用来为未受法律调整的交易行为产生的诉讼说明理由。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弄虚作假、欺骗他人、损人利己的行

为而形成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侧重于对民事主体的主观要求,但是衡量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需要客观地衡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来认定。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体现在:在设立或者变更民事法律关系时,不仅要求当事人诚实,不隐瞒真相,不作假,不欺诈,还应当给对方提供必需的信息;民事法律关系建立后,当事人应当恪守诺言,履行义务,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护对方的利益,实施一定的行为或不实施一定的行为。

5、《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是人类社会的崇高

理念,也是基本的法律价值理念。不同社会不同时期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公平观。公平与否,应当从我国民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出发,以我国现阶段的交易习惯和人们的一般观念为标准。民法上讲的公平,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公平原则是衡量当事人之间利益的标准。

公平原则主要体现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平等,当事人之间设立的相互的权

利与义务应当三平衡的,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民事主体在利益关系上,也贯彻公平原则;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平衡,民法的归责原则体现了公平原则;负担与风险的平衡,当发生意外风险时,风险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确定。

6、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可能受到他人的侵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保护。用

民事方法保护民事权利,分为国家保护和自我保护两种。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

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国家保护民事权利是由多种机关采取多种手段完成的,经常性的是由民事主体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予以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叫私力救济,或者叫自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

害时,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包括:自卫行为,是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等行为。我国民法对自助行为尚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存在自助行为。自助行为实施后,有的及时解决了问题,当事人之间无争议,有的需要向法院申请处理,申请迟延或申请被驳回,行为人应负赔偿责任。

7、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效力是对其财产的管理和财产义务的履行。

《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管理:宣告失踪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失踪人的财产设置管

理制度。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上述财产代管人没有顺序限制,也不存在谁申请失踪谁享有财产代管权的问题,而只遵循谁管理对失踪人的财产有利的原则。财产代管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由其监护人担任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应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在保管、维护、收益时,应与管理自己财产尽同一注意,在进行必要的经营和处分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不得利用和擅自处分失踪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

失踪人的义务履行:失踪人的义务包括失踪人失踪前应缴纳的税款、所欠债务

以及失踪期间所应支付的其他费用。这些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来履行。

8、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民事行为的生效是

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民事行为的成立和民事行为的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联系:民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行为生效的前提。一项民事行为只有成立后,

才能进一步确认其是否有效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行为的成立与民事行

为的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即在民事行为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少数

情况下,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不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即一项民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区别:着眼点不同。民事行为的成立着眼于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律构成因

素,而在法律上视为一种客观存在;民事行为的生效着眼于成立的民事行为因

符合法定的有效条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判断标准和构成要件不同。民事行为的成立以意思表示的成立或者意思

表示一致为要件;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则包括民事行为能力规则、意思表示

自愿真实规定、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原则等。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着眼于表意

行为的事实构成,此类规则的判断不依赖于当事人后来的意志;民事行为的有

效要件则着眼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

发生的时间不同。民事行为具备法定构成要素即为成立,自具备法定生

效要件时生效。

效力不同。民事行为成立即生效的,当事人应受效果意思的约束,所负

担的义务主要是约定义务,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违约责任;民事行为成立后不能生效或者被撤消或者在成立之后未生效前,当事人所负担的主要义务是法定义务,违反了这种义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主要是缔约过失责任。

9、人身权为民事主体的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提供了法律保障。人身权制度既

包含了保护人自然生存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内容,也包含有保护人社会生存的名誉权、信用权等内容。在民法意义上,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完成的民事主体,是因为具备了各种人身权。失去人身权保护的各种利益,民事主体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法律规定人身权制度,一方面为人身权提供了具体的保护,防止他人对权利人的侵犯;另一方面也着力于提倡对人身权的尊重、对人本身的尊重,这种尊重既有源于他人的,更有源于权利人自身的。。

人身权为人类社会正常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人自身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社会正常有序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赖于个人自由的发展,但是每个人的自由不能超越一定界限,这一界限体现在:第一,社会资源稀缺性的限制,社会由人组成,而人身权正是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具有意义;同时,每个人都希望尽量多地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权利加以适当拘束。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作为一种社会资源,本身是稀缺的。

第二,道德伦理和公共政策的限制,道德伦理和公共政策是人类社会在一定阶段某些人群整体利益的反映,它有时直接反映在民法的具体规定中,有时则以道德伦理和公共政策的本来面目出现。

第三、人自身的限制,这种限制既有公共政策的限制,也有来自人自身生理机能的限制。

10、人格权关系到民事主体的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两方面,因此它具有自然和社会两方面的属性。

人格权的自然属性:人格权自民事主体诞生或者成立时产生,大多数都无

需申请或者主张,没有存续期间的限制,也无需公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平等,没有高低贵贱多少之区别;某些人格权可以被限制或者剥夺,但多数人格权不能被剥夺。

人格权的社会属性:人格权因社会关系的存在而具有意义,人格权体现在

一定社会关系之中,也只有在社会关系汇总,人格权菜具有意义;人格权需要法律的认可,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人格权的种类和内容需要法律的认可,未经法律认可的人格利益,不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人格权的范围在逐步扩展,社会的发展,使得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在逐步改善,人类对生存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与这一进程相一致,人格权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展。

11、这三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人格权,三者之间互相独立。它们的区别在:

人格利益不同。生命权保护的是生命利益,健康权保护的是健康利益,身

体权保护的是身体利益。

被侵犯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生命权受到侵犯时,将会给权利人造成最严

重的后果;健康权受到侵犯时,造成的后果要轻于生命权的后果,但要重于侵犯身体权造成的后果;侵犯身体权给权利人造成的后果相对最轻。

责任性质和责任范围不同。侵犯生命权的,一般可能构成刑事责任,也构

成民事责任;侵犯健康权的,一般可能构成刑事责任,也构成民事责任;侵犯

身体权的,一般只构成民事责任。侵犯生命权的刑事责任一般要重于侵犯健康权的刑事责任,侵犯生命权的民事责任一般要重于侵犯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犯身体权的民事责任可能最轻。

从重吸收。如果一个行为同时侵犯这三个权利,将选择最重的后果确定行

为性质。因此将被认定为侵犯生命权。在确定赔偿范围时,要按照最重的情况来计算。

12、物权的优先效力,又叫物权的优先权,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不管是在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还是在物权和债权直接,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这种优先效是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来确定物权效力上的差异。一般说来,两个在性质上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上,故而后发生的物权根本不存在。如果物权在性质上可以并存,则后发生的物权仅于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先发生的物权优先于后发生的物权。

关于物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效力,一般的原则是根据不同种类的物权的排他性不同,并依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其相互间的优先顺序。例外是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小力,这主要表现在:

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物权有优先于债务的效力。这是因为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权利,而债权的实现则要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对物进行直接支配。基于两者在性质上的不同,物权具有这种优先效力。但是这只是一般原则,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也有极少数的例外,如买卖不破除租赁。

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物上存在他人的物权时,该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人的债权。

13、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在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否则,因为物权具有排它的性质,如果没有通过公示方式将物权的变动表现出来,就会给第三人带来不测的损害,影响交易的安全。因此,民法上关于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以交付为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对于基于不同法律事实发生的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具有不同的意义。对于基于民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原则上非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而对于基于民事行为以外的原因发生的物权变动,不经公示虽然可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在公示完成之前,当事人不得处分之。

以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始于抵押权制度。虽然受到地域的限制,其记载的内容也未必全然详实,更由于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物权变动的频繁,且地域范围越来越广,登记制度未必能充分起到公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作用。但是人们毕竟可以通过登记了解物权变动的事实,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很淡程度上起着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作用。

交付为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这是因为动产物权变动不仅容易而且频繁,无法以登记的方法公示,只能用交付,即转移占有这一手段来表现动产物权

的变动。

14、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不动产的权

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

受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此行为所产生的物权变动的效力.

在物权变动中贯彻公信原则,使行为人可以信赖登记与交付所公示的物权

状态,进行交易,而不必担心其实际权利的状况.公信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但有时可能会削弱真正权利享有人的利益,这是法律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在权利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进行均衡、选择的结果。

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信赖物权的公示而从无权处分人处取得物权,实际上是赋予了登记、交付的公信力,这是公信原则的体现。

15、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两种:对其享有的份额的处分;对整个共有物的处分。

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其份额。共有人对其份额只能进行法律上的处分,

即将其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共有人无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要求分出或者转让其份额时,会构成对其他共有人的违约行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有人在不损害社会利益和其他人利益的条件下,可以抛弃其应有份额,这是共有人行使其处分权的一种表现。但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抛弃其占有的国家财产,当然也不得抛弃其在共有关系中的份额。

共有人的处分权还包括对共有物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

处分。这种处分及于共有物的全部,涉及到全体共有人的利益,处分共有物或者对共有物进行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没有得到同意而擅自处分共有物的,对其他共有人构成侵权行为。如果是事实上的处分,对其他共有人应负侵权责任。如果是法律上的处分,对其他共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对第三人来说,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转让的共有物是动产,第三人善意的,可按善意取得处理。16、抵押权的标的,习惯上称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房屋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

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

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抵押人可以将其中的一项财产单独抵押,也可以将几项财产一并抵

押。在将几项财产一并抵押时,抵押财产的范围应当以登记的财产为准。

抵押财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

前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

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追认权 C 撤销权 D 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 物、行为、智力成果 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 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主权利与从权利 D 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 城镇工商个体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事业法人 E 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 城镇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社会团体 E 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 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10、在选择之债中,有选择的规定而未指明选择权归属的,一般认定为选择债务。() 二、单项选择题 1、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某以为有人故意捣乱,将该奶取出扔了,下列对张某的行为性质认定正确的是( D) A B C D 2、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D) A B C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D 3、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25万元,依照合同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交付汽车配件,乙公司收货后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债的(B ) A B C D 4、根据我国民法规范,下列属于不当得利的是(D ) A B C D 5、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条件,下列事实之中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的事实是(D ) A 1998年应向乙支付租金8000元,而甲向乙 支付了双份租金 ,实际支付16000元 B C 300只羊混入乙的羊群中 D 8万元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BCE) A B C D E 2、甲公司和乙公司与某石化公司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石化公司在1个月内供给0号或10号 柴油1000吨,每吨价格为160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按4:6分配。该合同之债是(ABCD ) A B C D E 3、下列无合法依据所获利益中,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有( ABC) A 不当得利的

B后主张不当得利的 C D E 第十四章债的履行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彩电,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则 (D ) A B C D 2、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供货,货到后10天付款。甲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难以支付该笔货款,遂中止履行合同并拒绝乙的履行要求。甲行使的这种抗辩权属于(B ) A B C D 3、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履行地就为( ) A B C D 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 B.金银 C.房物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填空题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1 85岁的王老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一向不孝顺,女儿出嫁。自女儿出嫁后,儿子根本不管母亲。王老太十分生气,时常唠叨,将来要把全部财产遗给女儿,不给儿子一草一木。儿子得知母亲心意后,立即要王老太马上立一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他一人,否则,就要把老太太“倒过来拎”、“打死她。”王老太无奈,只好按照儿子的要求,立了遗嘱。 问:1、王老太所立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王老太想重新立一份遗嘱可以吗?为什么? 3、王老太如果在立了案情所提到的遗嘱后死亡,她的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答:1、王老太所立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在其儿子的胁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实。2、可以。因为:(1)原来的遗嘱无效。(2)依据我国继承法,立遗嘱人随时有权变或废除已立遗嘱,另立新遗嘱。 3、没有。因为85岁的王老太已丧失劳动能力,而有赡养能力的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的儿子的继承权已丧失。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2 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应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民法学 学位考试(A )卷 (适用专业:09法学 考试方式:闭卷 考试时间:120分 ) 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某担心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某的房子,但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 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某不需支付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 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打探 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民法学习题(含答案解析)

《民法学》课程习题集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民法学》(编号为 05008 )共有单选题 ,多项选择题 ,填空题 1,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填空题 2,填空题 3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 [ 案例分析题 ]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 某甲户籍在北京,因工作需要长期派往西安,其住所应该视为() A. 北京 B.西安 C.北京或西安 D.北京和西安 2. ()依法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A. 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 权利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尚未确定 D.权利人提起诉讼 3. 法院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 A. 一年 B.六个月 C.三个月 D.四年 4. 民事权利能力是()。 A. 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B.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C. 民事主体亲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D. 民事主体在权利受侵害时请求诉讼保护的资格 5. 以确定的一人或几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民法上称为()。 A. 抗辩权 B.绝对权 C.相对权 D.支配权 6. 张某有水蜜桃十余棵,果实成熟时,他生病住院。某天,气象预报将有暴风雨来临。 邻居李某请人及时代为抢收,得水蜜桃300 斤,运到集镇,售给小贩,得210 元,支出抢收工资和运费30 元。小贩卖出后400 元,依照法律李某应该()。 A. 归还张某400 元 B.归还张某210 元 C.归还张某180 元 D.不返还 7. 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权的是() A. 毒品 B.运动枪支 C.房屋 D.手表 8.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A.无法律效力,自然债务不应履行 B. 债权人有权接受履行,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诉讼时效已届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可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追回已交付的财物 9. 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蒋某恐此牛得的是传染病,就把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路经此地便把此牛带回家中,经刘某精心喂养,此牛竟成为一头产奶牛。蒋某听说后,要求刘某将牛还给他,刘不允许。依照法律蒋某()。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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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 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 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 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 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民法学民法概述练习题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的地位。 A.根本大法 B.基本法 C.单行法 D.中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所有的人身关系 C.纵向的财产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 B.民事 C.交换 D.日常 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本案适用() A.中国民法 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法 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 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 B.法国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 D.苏俄民法典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调整()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 B.公民 C.法人 D.公民与法人 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 解析: 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2020年中央电大民法学(2)试题三套汇编附全答案【备考篇】

2020年中央电大民法学(2)试题三套汇编附 全答案 法律专业民法二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5.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6.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债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5.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B)。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 A.中介人B.代理人 C当事人D.利害关系人 3。著作权自(B),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A.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答案: D 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A: 2万元B: 4万元C: 8万元D: 6万元答案: C 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 B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D: 十五日/拒绝追认答案: B 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答案: C 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答案: B 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答案: C 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答案: C 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C: 遗嘱继承D: 父母答案: A 10: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A: 配偶B: 兄弟姐妹C: 子女D: 转继承答案: B 11: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 A: 名誉权B: 荣誉权C: 姓名权D: 肖像权答案: B 12: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年。 A: 五B: 十C: 十五D: 二十答案: B 13: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 A: 五B: 十C: 十五D: 二十答案: D 14:我国对作品实行()原则,作者在作品完成时即取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A: 实际履行B: 协作履行C: 自动保护D: 先申请答案: C 15:演绎权属于()。 A: 发表权B: 修改权C: 著作人身权D: 著作财产权答案: D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 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其父B其子C其兄D其祖父 4.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 5.某小学8岁的二年级学生李某学习成绩不好,而且上课经常打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一次他正好在班内打闹时,被班主任王某撞见,王某十分气愤,为了惩戒他,便让9岁的班长“惩罚”李某,王某在一旁观看。结果张某在“惩罚”李某时,将其牙打掉两颗。 对于李某造成的伤害,责任应由()承担。 A李某的父母B王某C张某的父母D王某与张某的父母 6.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产生的原因是()。 A血缘关系B姻亲关系C抚养关 系D异父异母关系 7.1998年2月3日,张某死亡。2月6日,张某之父死亡。张某育有一女。张某之女据何取得张某之父的财产()。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有限继承D共同继承

2011年民法学试题—附答案

【网络综合- 政法干警考试试题】 一、判断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民法学在线测试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在线测试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B)的地位A、根本大法B、基本法C、单行法D、中间法 2、民法调整(D)A、所有的财产关系B、所有的人身关系C、纵向的财产关系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人类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B)A、德国民法典B、法国民法典C、罗马法D、苏俄民法典 4、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包括(D)A、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B、单位成员之间的身份关系C、王某作为某省省长的身份关系D、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 5、(A)是民法的最基本原则A、诚信原则B、等价有偿原则C、实事求是原则D、自愿原则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民法的构成要素包括(BCD)A、民法条例B、民法原则C、民法概念D、民法规则 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民法的渊源的是(ABD)A、宪法B、基本法C、行政法D、司法解释 3、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功能有(ABC)A、立法准则B、行为准则C、审判准则D、惩罚准则 4、罗马法大全包括(ABCD)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优士丁尼法典D、新律 5、下列属于私法的是(AB)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以民法规范表现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可将民法分为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正确 2、判例是英美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正确 3、民法允许民事主体选择不同的方式解决相互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正确 4、《德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错误 5、人们之间的友情关系可以由民法调整.错误

《民法》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采用民商合一体例的民法典是( 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日本民法典》 D、《意大利民法典》 2、我国民法对胎儿的保护实行( D ) A、总括的保护主义 B、个别的保护主义 C、一般性保护 D、不承认权利能力的特别保护 3、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 A ) A、配偶 B、父母 C、成年子女 D、其他近亲属 4、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本质采( D ) A、法人拟制说 B、法人否认说 C、有机体说 D、组织体说 5、基金会法人主要适用的设立方式是(D ) A、命令设立 B、发起设立 C、募集设立 D、捐助设立 6、第一部专设人格权和第一次确定一般人格权概念的法律是(D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德国《基本法》 D、《瑞士民法典》 7、可以转让的人格权是(B ) A、姓名权 B、名称权 C、肖像权 D、身体权 8、甲商店为牟取暴利,从乙处购买名牌商标标识贴在市价30元的服装上,以130元的价格出售。丙误认为该服装为名牌而买入。该买卖为( A ) A、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B、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C、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 D、甲、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入利益的行为 9、甲答应死后房屋赠与乙,这属于(C )民事法律行为。 A、附停止条件 B、附解除条件 C、附期限 D、一般 10、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对本人有(C ) A、通知权 B、解除权 C、催告权 D、撤销权 11、属于债的内容变更的是(B ) A、债权让与 B、履行方式变更 C、债务承担 D、债的概括承受 12、无需当事人事先约定而依法可以直接采用的担保方式为(D)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13、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定金和违约金可并用 B、定金和违约金不可并用 C、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D、定金和赔偿损失可并用 14、下列情况下,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A ) A、一方债务到期而对方未到 B、受领迟延 C、部分履行 D、瑕疵履行

民法学试题

1、民法的调整方式包括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其中"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的方式属于事前调整。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由民法调整,但亲属间形成的财产共有和分配等横向财产关系则不属民法调整。 3、我国《民法通则》在民事立法中具有普通法的性质,故其应属形式意义的民法,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 4、某国驻华使馆的官员驾车外出,与中国公民发生民事侵权纠纷,在其同意适用我国民法时,法院可依我国民法作为审判依据。 5、“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两种立法体例的具体表现,并不是否认民商法是私法的理由。 6、就民法原理而言,民法的渊源除法律外还应包括判例和法理,其具有弥补制定法局限的功能。 7、民事法律关系包括所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当事人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且在经济利益上也是等价有偿的。 9、我国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只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 10、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法律赋予的,而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自然取得的。 11、甲到非禁渔区钓鱼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12、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只能相应地由一个自然事实或人的行为引起。 13、不以主观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即指自 然事实,包括事件和状态。 14、甲自杀身亡,其财产由甲之配偶继承。引起这一法律关系变化的是甲的自杀 行为。 15、不当得利能够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16、无行为能力人同完全行为能力人一样享有人格权。 17、小明虽未满7 周岁,但因经常随父母购买食物,已知一些食品的价格,故小明单独实施购买其已知价格食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8、胎儿没有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民事主体,故对胎儿的任何利益一律不予保护。 19、人的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故法律无理由再对此种非民事主体的利益予以保护。 20、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21、精神病患者陆某在住院治疗期间逃出,将某百货店柜台玻璃砸碎造成经济损失500 元。该损失应由精神病患者陆某的监护人和精神病院共同赔偿。 22、甲失踪已达6年,甲的配偶不愿意申请宣告甲死亡,但甲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宣告甲死亡的申请,法院必须受理。 2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即使事实上没有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终止。 24、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25、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人财产的法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在的,应给予适当补偿。 26、我国民法既规定宣告死亡又规定宣告失踪,这意味着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27、法人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资格都是法律赋予的,故二者的权利能力应相同。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民法学学位考试(A)卷 (适用专业:09法学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 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 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 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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