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

(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

(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

(三)推荐信和介绍信;

(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后,经过考核合格的,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颁发进修合格证书。

第十七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术研究成果;

(二)临床操作技能;

(三)职业道德素养和工作表现;

(四)进修期间的科研项目和成果。

第十八条医院进修人员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在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或者申请进一步的学术深造。

第十九条医院进修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延长进修期限,或者重新申请进修。

第五章奖励与惩处

第二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果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或者科研项目成果,医院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果违反了医院规章制度或者职业道德规范,医院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时,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进行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以前的有关规定。

以上就是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一)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是科内要求进步、工作积极主动,注重业务学习、在专业学术上有一定开拓精神的职工,年限掌握在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以上;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2.根据科室业务发展需要,必须对口专业进修,年初由科室写出计划,填写进修申请表,报医护管理部审批。 3.进修医院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医院,进修次数原则上为每人一次,医院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进修除外,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4.为保持医院专业技术的发展和人员的稳定性,外出进修人员五年内不许调动,外出进修前须与医院签订合同。 5.进修人员学业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医护管理部汇报。并将学到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用于临床。年内副高级以上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中级及以下人员有一篇专业性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并在全院进行一次专业学术讲座。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其所在进修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在进修期间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自负,医院将酌情作出相应处理。 7.若出现组织上已经安排进修计划,而本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者,以后不再安排进修学习和短训班培训。

8.外出进修学习需要考试的,一律不安排复习时间。 (二)来院进修 1.凡来院进修人员条件按市卫健委统一规定,医疗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医技科室、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工作满3年。 2.来院进修学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注册证来院联系,符合条件者填写医务人员进修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交科教科。科教科负责对进修人员的文化程度、工作简历、业务基础、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考试、考核,合格后签发报到通知书或电话通知。 3.进修医疗专业时间为一年,医技、专科进修可半年,每年3月份和9月份为接收进修人员时间。 4.学员接通知后按时到医护管理部报到,自带工作服、帽子、口罩、听诊器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5.进修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物资器材。 6.进修人员不得向病人出具各种病情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如发生此类情况,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并终止进修。 7.严格执行进修计划,中途不得随意调换科室,不得延长进修时间,如有提前或延长进修时间时由选派单位出具介绍信,说明其原因,医院根据情况研究决定。 8.进修期间不按排探亲假﹑婚假、成人教育期间的面授上课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选派单位出具请假证明信,办理正式请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2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1、医院进修工作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安排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毕业一年以上或同等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来院进修须持单位介绍信,由科教科审核同意,进修人员填写《进修审批表》,安排入科学习。学生实习,由校方联系,带学校实习证明,由科教科统一安排。 4、进修期间所需的服装及听诊器自备。 5、进修、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进修时间、进修科目不准自行调换,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报请科主任和科教科批准。 7、进修期满做好个人鉴定和科室评定,经科教科审核盖章,时间在____月及以上人员发结业证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二) 1、医院进修工作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安排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收进修人员。 2、进修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大专毕业一年以上或同等学历或中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来院进修须持单位介绍信,由科教科审核同意,进修人员填写《进修审批表》,安排入科学习。学生实习,由校方联系,带学校实习证明,由科教科统一安排。 4、进修期间所需的服装及听诊器自备。 5、进修、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科室规章制度、进修时间、进修科目不准自行调换,进修期间不安排休假(法定节假日除外),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报请科主任和科教科批准。 7、进修期满做好个人鉴定和科室评定,经科教科审核盖章,时间在____月及以上人员发结业证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医院的科研与临床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是指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获得医院推荐进修的医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从事医疗、科研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申请、培训等工作由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五条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应当注重培养高水平、高素质医务人员,提高医院的整体实力。 第二章选拔与申请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医学、药学或者与相关领域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 (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通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进修计划,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进修人员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 (二)个人简历和近期照片; (三)推荐信和介绍信; (四)进修计划和研究方案;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医院进修人员申请经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者笔试。 第十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被录取之后,应当签订进修协议,明确进修的期限、内容和责任。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进修人员的培训以医院为基础,根据个人的学术需求和发展方向,由导师或者指导教师负责指导。 第十二条医院进修人员培训包括学术研究、临床实践和技术操作等。医院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场所,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第十三条医院进修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会、研究讨论会等活动,积极参与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导师和指导教师的意见,自觉参与医疗工作和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进修人员应当定期报告进修情况和学术成果,接受医院的管理和评估。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外单位人员来院进修,需经医务处及接收进修科室主任审批同意,(进修护士需经接收科室护士长同意,科主任审批签字,护理部备案)。各科室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 2、临床科室进修医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技科室进修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各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应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有资格进修。 4、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年,进修临床科室(包括监护室)至少半年;进修医技科室至少3个月,原则上不接受短期进修;进修护士,在普通科室进修至少3个月,在监护室进修至少6个月。 5、进修人员须接受入院前教育及培训,自觉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来院进修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将立即终止进修,退回原派遣单位,不予颁发结业证书。进修人员不得收藏或携走我院病历、影像学资料、病理切片、血样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有违反,则终止进修学习,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6、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指定有经验的指导医师,负责带教进修人员并把关;各科室根据本科具体情况及进修人员要求,制定培养计划和讲课计划,应有计划地安排为进修人员讲课。 7、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接收进修的科室负责。各科室应切实做好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考勤应由专人负责,请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经医务处审批。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请假逾期三天不归者,立即终止进修学习,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8、进修人员从事医疗工作(如: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开医嘱、手术、会诊、值班、开写处方及进行各项操作等)应由指导医师负责把关及签字,不得独立从事各项医疗工作。 9、进修人员若要求延长进修时间、或到其他科室进修、参观,须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学继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规范我院进修生工作、学习的管理,提高进修生教育的质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由科教科制定,并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医院进修的所有学员、各临床科室及指导老师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进修生的接收 第四条进修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临床专业进修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相应专业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到临床科室进修者,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到妇产科进修者还应具有《母婴保健助产技术合格证书》;到医技等科室进修者,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与证书。 4、护理专业人员进修,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 2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验,并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到产科产房进修者还应具有《助产士执业证书》。 5、须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 6、不接受孕妇进修。 第五条进修时限

进修临床科室的医师为 6个月或 12个月;进修医技、护理等专业为3个月、6 个月或12个月;原则上不接收少于三个月的短期进修。 符合条件者可随时提交《XX县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至我院科教科,科教科根据科室意见安排。 第六条申请进修程序 1、符合条件的进修申请人员,到科教科领取《XX县人民医院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送科教科。 2、科教科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申请人员按科室分类。根据科室需要,确定进修人员。 3、科教科根据科室意见、床位等条件,确定进修人员。 4、申请进修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及资格证书,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科教科报到并办理进修手续,成为进修人员。 5、申请延期者应在进修期满前二个月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科教科签字同意,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长进修期。 第三章进修教学管理 第七条进修目标 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通过进修学习更新知识、补充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的前沿知识与理论,以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岗前培训 进修生入科前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概况及规章制度介绍、病历质控等。 第九条科室管理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1、进修人员由科教科根据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统一计划和安排。 2、进修人员准入要求: 2.1医生: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2医技:中专或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如协作式对口支援医院的进修人员,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接收无选送单位的私人联系进修人员。 3、进修申请流程: 3.1申请者填写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单位签署意见。 3.2科教科统筹安排,组织考试和资质审核(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效,符合条件发函。 3.3进修人员按进修通知书规定时间来科教科报到。办理手续,特殊情况延期应事先来函说明,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4、进修人员: 4.1进修前由科教科与科室组织岗前培训,学习医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其它必须熟悉的项目,了解科室医疗业务工作程序和要求。 4.2进修期间:

4.2.1必须遵守医院及科室的规章制度。 4.2.2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各项诊疗活动,不享有处方权;不单独值班,不得独立出具诊疗证明及诊断报告,各类医疗文书,均需本院指导老师师签名确认。 4.2.3进修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科室对其医德医风、专业技术水平、劳动纪律、身体状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继续进修。 4.2.4服从管理,尊重上级医师指导,积极参加医院科室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进修任务。 4.2.5进修期间不可随意改变进修科室,不能无故中途离开,不得任意延长进修时间。 4.2.6进修期间除法宝节假日外无其他假期,病假须有本院保健科证明,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原单位来函说明,本人填写请假条。三天内科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般不超过2周)科教科审批备查。凡病事假累计达一个月者,按自行终止进修处理。 4.2.7要爱护各种医疗设备和设施,无故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 4.2.8进修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查阅相关病倒资料,但不得带出院外,如用本院资料撰写论文,不得用第一作者署名。

(最新版)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实习)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自觉参加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并服从所在科室安排,参加科室的各项活动。 二、进修(实习)人员在医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医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进修人员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科室工作需要,由所在科室向医疗管理部门申办临时处方权。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 四、进修(实习)人员应自觉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医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 五、接受进修(实习)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 六、自动中止学习或者被中止学习者,不退还费用。 医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定义: 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 基础条款: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二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 一、进修生进修期间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科室根据医务科分配接收进修生,未经医务科批准、科室擅自接收者发现后立即退回原单位。 三、进修医师报到时必须上交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进修医技报到时必须上交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医务科审核以上资质后,方可批准进修申请。 四、进修专业和时间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进修生不得擅自中途转科,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违者不予发放各类进修证明。 五、各科室应设有专人负责进修生管理事宜,其主要负责安排进修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并督促完成进修生教学计划及补贴钱款发放。进修生必须服从科室进修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进修生报到当月内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前不得上岗。岗前培训包括:应急救援培训、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培训、院感培训、药品安全使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科室内部培训等。 七、进修生入院后必须经岗前培训及科室考核后申请相应医疗权限,由医务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本院从事医疗活动。 八、进修生从事医疗活动必须在本科室上级医师在院监管下。 九、进修生必须积极参加由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培训和学习安排。 十、进修期间如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事假5天内由科室批准,5天及以上则需选送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经所在科室主任同意

签字后上交医务科审批备案;病假必须有我院医疗诊断证明书及门诊办公室公章,并由科室备档,5天及以上病假上报医务科审批备档;无故旷工者,酌情通报原单位处理,并即时终止进修,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十一、进修期满6个月,考勤全勤,经审核可颁发进修结业证书。 十二、进修生不得收藏、复制本院病历资料,不得以本院名义为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十三、进修生不得以广告性质介绍患者或家属去其它医院诊疗。 十四、进修生若在本院医疗工作中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责任事故,对本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应立即终止其进修,并不予发放结业证、退回原单位。 医院医德考评归档制度 我院自实施医德考评归档制度以来,对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尚,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我院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现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医德考评标准 (一)基本标准(基础分90分)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9篇)

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要有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 二、进修人员应廉洁行医,依法行医,以德行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三、进修人员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 四、进修期间,发生服务缺陷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进修医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不能单独上手术台。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须由带教老师签字方有效。在各类手术操作中,无院领导批准,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六、进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制度,严防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缺陷的发生。凡在我院进修期间,未经带教老师许可,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 损失。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七、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离岗、脱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科教科通报其原单位。中途退学者,需经双方组织协商重新办理手续。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 八、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医院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擅自离院____天以上,退回原单位。请假____天以内由进修科室批准,请假单交行政部备案;请假____天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教科请假,经批准后送行政部审批及备案。进修期满时,请假单将作为进修纪律考核凭证。 九、凡属参观学习性质的,不安排管理病床,不安排手术。 十、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医院所有病历、特殊检查记录等医疗资料及图书杂志等,需用时可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不得个人收藏,借阅时需带教老师签字。医疗器械不得私自取用。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十一、进修人员应服从科室安排,进修专业和期限应按原计划进行,不允许擅自中途改变进修学习计划。 十二、进修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准时报到,一次性交齐进修费用,如中途退学,进修费一律不退,亦不能换人顶替。集团内部进 修费用可由双方财务部沟通结算。 十三、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宿舍相应规定,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注意保障电、水、火等设施的安全,以防引起灾害。 十四、进修学习期间要认真填写《实习手册》,进修中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进修期满前一周,书写进修学习、总结并由进修科室进行结业考试和鉴定,经科教科签署意见方可结业。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2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进修生必须凭行政、组织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1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3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1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3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4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每次请假不得超过1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对违章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进修,并将有关情况通知选送单位。对一切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3、进修期满后,应进行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14、进修生离院前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进修人员 的专业素质,确保医院进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法律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进修人员指在医院进修、学习、研究的各类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工作应遵循医院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进修计划的制定 第四条医院进修人员须提前向所在科室递交进修计划,并在 计划中明确进修的目标、内容、时间等。进修计划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医院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进修计划的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进修的课程、培训 机构、学习时间、学习方式等。进修计划可根据医院的发展需要和个人的职业规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六条医院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进 修计划,须提前向所在科室请假并说明原因,待批准后方可调

整进修计划。 第三章进修费用的安排 第七条医院进修人员的进修费用由医院负责,包括学费、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有其他个人消费,须自行承担。 第八条进修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费用报销申请表,提供相应的费用票据,待医院审核通过后才可报销。 第九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需使用医院的设备、耗材等,应提前向所在科室申请,并按规定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章进修期间的工作安排 第十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若有工作任务需要处理,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请示并征得同意。进修人员的工作任务应按照医院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参与医院外的其他工作,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医疗服务,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有重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应及时向所在科室和医院提交,同时尊重知识产权。 第五章进修期间的考核与评价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提高病人的满意度,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完善各项制度,经研究特拟订本管理方法,望各科室认真参照执行。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护士进修,必须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注册护士、从事二年及以上儿科护理经历者;卫技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及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及专科注册证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审批。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科教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和实际需要招收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保障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工作服、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上岗身份牌由科教部负责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作。 4、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5、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的纪律 1、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在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也不得以积休的形式连续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三天内须由科教部或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6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医院在全国范围内县级以上医院招收进修人员。医师须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护士、医技须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职称资格,具有____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邮寄至医院科教部,科教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合格者,由科教部发出接收函。进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来医院报到,报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医师/护士执业证、医师/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____个月内全身健康体检证明。 (四)进修期限:医师和护士的进修期限为3~____个月,医疗技术人员的进修期限为6~____个月。 (五)进修费用:进修费用须在报到时在财务部一次性交清。进修费用标准见下表: 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对于有住宿困难的人员可协助其安排宿舍。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未经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科教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二)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科教部,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可自带白衣或听诊器,也可领用,但须缴纳押金。 (四)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科教部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部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六)进修结束前,科教部负责检查各科室进修计划完成情况。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门诊的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医务人员担任进修人员指导教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二)进修人员在未取得处方权之前,按实习人员管理,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临床进修医生的处方权,应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据其业务水平决定,期限为1~____个月,报医务部批准后执行。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三)获得处方权的进修人员,可开具住院证明和____天内的病休诊断证明;出院证、会诊证、死因证明等,必须经本院上级医生审查并签名方能生效;不能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或涉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特殊情况的诊断证明。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医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条件 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进修时间不低于 6 个月;并进行考核。 二、进修类别 专科进修:由各临床专业科室安排病区、门诊及相关辅助科室的轮转进修。 普内、普外进修:指普遍轮转进修内科或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2 个月。 选科进修: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指本科毕业临床工作 5 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临床工作7 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选择进修科室,允许同时选择大内科与大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进修时间一般不应少于 3 个月。 教育处根据进修人员报到时选定进修类别和时间编制进修人员轮转表。转换科室时间为每月 1 日;如中途欲更改进修计划必须在每月20 日前书面向教育处提出,填写《江苏省中医院外来进修人员变更进修科室申请表》,教育处酌情安排。 三、进修收费 进修费:3600 元/ 年,2000 元/ 半年;消化内镜900/ 月。 住宿费:住宿由医院教育处和后勤处共同负责安排与管理,每月住宿 费300 元。 保证金:100 元。 伙食费:自理。 进修人员的交通补贴:每月满勤的(病事假不超过 3 天),医院发给进修人员50 元/ 月交通补贴。 四、进修人员的管理 1 .进修人员报到后,由教育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同时进行岗前考试。

2 .大内科、大外科负责具体安排进修轮转科室,其中包括 1 个月的急诊科或ICU (不到 6 个月的进修,可不安排);同时,为便于进修人员选择进修科室,及时进行科室情况介绍。 3 .进修人员进入专科后要服从所在科室的管理与安排,原则上要求在病房工作时间不少于总进修时间的50% ,在病房工作期间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进行查房、管床、值班等医疗任务,在门诊工作期间须在带教老师全程带领下进行相关诊疗活动,科室不能安排其单独值班,可根据进修人员临床医疗水平和工作量给予适当的劳务费。 4 .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服从医院、所在科室的管理。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违反医疗行风规定,或医疗工作出现严重差错或事故者,或由于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医疗纠纷者,视情节及后果进行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将取消进修资格并承担相应赔偿,处理结果反馈至原单位。 5 .各科室须加强进修人员的考勤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求进修人员提 前15 分钟到岗,并做好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并遵守“江苏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请假管理规定”。对无故矿工、迟到、早退且经教育不改者,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6 .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原则上不得请事假。不得将工休假日累积使用。法定假日和特殊事宜离宁者,需办理请假手续。一天内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同意;三天以内书面申请经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教育处备案;三天以上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大内科、大外科、门诊部、护理部审批后,报教育处批准并备案,办好交-班手续后方可离院;假满回院后及时向教育处和相关部门报到并销假。 病假需有我院保健科出具的病假休息证明。如属急病可先行口头请假,以后补办病休证明。 进修一年病事假超过30 天(半年超过15 天)者,即取消进修资格,恕不作鉴定,不退进修费。 违犯上述规定,或虽经请假但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满不按期回院销假,或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进修资格。 7 .取消进修资格及自行中断进修者,收费不退,不发结业证书。 8 .因单位工作需要提前结束进修的,需持单位证明原件到教育处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五、进修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进修人员工作制度(9篇)

进修人员工作制度 科教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进修工作。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 (一)组织纪律 1、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进修期限;因专业需要变更进修科目或延长进修时间,必须先提出申请,报请推荐单位和接收部门审批。 2、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特殊情况请事假者,____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____天以上须经科教科审批;进修一年病假超过____周,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 3.进修期间病休者,应持有本院卫防科“病假单”,由所在科室审批,科教科备案。 4.要爱护医院公共财物,不得收藏、携走医院病历、____光片、心电图、实验室标本等资料。 5.不得索取、收受患者“红包”、财物和药械回扣,违者除责令退还所得钱物外,取消进修资格,并将其违纪情况通报原单位。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录入进 修鉴定表。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 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合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前一周做好自我鉴定,经科室加注评语后交科教科。进修三个月以内不做进修鉴定。进修期满人员要按时办理离院手续,归还所借公物,丢失或破坏仪器要照价赔偿。

8.提前离院或不办理离院手续者,一律不发进修鉴定表和结业证书;中途退出者,概不退还进修费。 (二)进修教育 1.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必须对进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医嘱制度》、《查房制度》以及临床专业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 2.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制定进修带教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进修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做好进修带教工作记录。 3.科室要对进修期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理论和临床操作考核,给予考核合格发放进修结业证书。 4.必须加强进修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其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应随所在科室安排。 (三)医疗质量 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 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务科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1.进修人员应服从科室管理,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分管病床,参加值班和门诊工作。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2.按时完成临床医疗工作。 3.全面负责所管病员诊疗工作,加强巡视术后和危重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申请到我院进修人员,进修临床医疗科室者须具有具有执业医师;进修医技科室和护理专业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师资格或注册护士资格。 二、本院原则上不接受无选送单位的私人联系进修。 三、凡申请来院进修人员应如实填写《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登记》,并要求选送单位在《进修申请表》“选送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进修人员应携带进修人员必须凭报到通知书和单位介绍信及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论。 五、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接受医务科和进修科室的双重领导。 六、进修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服从医院安排,认真参加院。科业务学习和政治活动。 七、进修人员必须按照我院规定,一律按住院医师要求,参加值班及门、急诊等工作(包括专科进修)。 八、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耐心细致地做病人的解释工作,不与病人争吵。凡被病人投诉二次以上院方将终止其进修。 九、进修人员要自备白大衣(统一着装)、听诊器等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佩带胸卡上岗。

十、进修人员报到后一个月内,科室领导对其政治思想、劳动纪律、技术水平、身体情况进行考察,确定进修资格。对不适合本专业进修学习者,可提出取消进修资格的意见,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报院领导审批,可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十一、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选送单位或进修生本人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和科室,不得随意增加科目,不能安排与进修无关的内容。确实需要调整者,应有选送单位公函,经医务科与科室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 十二、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进修协议书、进修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脱岗,严防事故差错发生。对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三、对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的进修人员予以表扬,并向原单位通报。对表现差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警告。对医德医风差、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连同书面材料与本人一起退回原单位处理。 十四、进修期工资、生活福利、公费医疗等待遇一律由原单位负责。十五、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及原单位工龄假等,特殊情况须请假者,须由原单位来函说明理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科主任酌情批假(一般不超过2周),假条交医务科备案,假满返回后到医务科销假。病假需本院保健科证明。全年假期累计超过15天或进修期间怀孕者一律作退学处理。、进修期间要爱护各种医疗设备和公共设

医院进修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工作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进修工作在业务院长和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各大科指派一名学习总干事分管进修教学工作,医务科干事负责日常工作。 二、根据本院教学能力及各科具体情况,按年计划确定接收人数,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选送单位填报进修表格后,经审查合格者,凭正式通知和选送单位介绍信到医教科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被接收对象主要是宁波市各区县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的妇、儿医师及医技人员,适当接收省外进修生。条件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要求进步,进修临床科室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三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五年以上,进修医技应具有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三年以上者。 四、各临床科室的进修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年,个别医技科室可为半年。进修期间,不得自行调换科室,不得中途无故退学,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不享受探亲假及年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科室负责人有准假一天的权限,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报医教科批准,三天以上必须持原有单位证明,经医教科批准后方可离院,按时返院,并立即到医教科销假。

五、为确保进修学习任务圆满完成,本院不接收孕妇和患传染病的医技人员进修。进修期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月或原单位要求提前一月以上离院者不发给结业证书,不退进修费,对中途请事假者,不延长进修期限。 六、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佩证上岗,服从科室安排,尊重老师,团结同志,虚心学习,关心病员,树立良好的医德作风。 七、临床进修生必须书写完整病历3个月。临床进修医生处方权由所在科主任考核提出,医务科审批同意后,送药剂科备案。 八、对进修医生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给予表扬;对医疗作风恶劣,违反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者,终止进修,并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医院领导审阅后寄回单位。 九、学习期满后,根据工作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和理论考试,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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