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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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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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9年6月1 日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

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道德一词由来已久。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道德应该是合于天理的行为规范。由于人类的智慧可以掌握自然天理的动态规律,来主导天理动态层面的提高,因此,随着天理动态层面的提高,道德的标准即随之提高。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一个社会一般有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

道德和文化有密切关系,有些时代又打上意识形态的烙印。人类的道德有共通性。不过,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往往有一些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所谓“性相近,习相远”,同样一种道德,在不同文化社会背景中的外在表现形式、风俗习惯往往也相去甚远。

道德是人们评价一个人的一个尺度。一个人若违背社会道德,比如不仁不义、不忠不孝,那么人们就会给他负面的评价,造成他没有好的名声,从而对他形成一种来自周边人群的社会压力,约束他的行为。另一方面,对很多人来说,道德是个人良心的自觉遵守,无需周边人群的社会压力制约。人们对一个人的道德评判,主要来自于这个人所表现出来的言行。所谓“有言者不必有德”,口头上标榜仁义道德的不必定真的有仁义道德,因此人们往往“听其言而观其行”然后作出评判。个人对道德的意见,对己对人,有宽容者,有苛求者。中国文化中多有提倡对自己严格、对他人宽恕的思想。子曰:“厚

以责己,薄以责人。”韩愈:“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

道德萦绕在人们心头一辈子,无论在何时,也无论何地,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它是人们心中的行为与思想的准则。凡是有孛道德的,正人君子必将把其抛弃。与它联系紧密,同在人们心中占有极大分量的就要属法律了,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一种公民必须遵守的规范与法则。法律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是用来维持国家正常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一种条文条列。

国家的正常秩序需要法律的强制性手段,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遗留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不容忽视的。道德教会公民以责任,让人明白做人的高尚境界。从而促进人们奋发向上,努力的学习,认真的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自古以来,人们就十分重视道德、遵守道德、乃至于发展道德。道德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先贤提倡知书达礼、德业深然。现代社会亦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此可见,道德不容忽视,我们应大力发展自身的道德水平。

道德是人类的财富,是文化的精华,是伟大人类繁衍与生生不息的凭仗。除了道德,法律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必须遵守这个世界的法律。什么是法律呢,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宪法、法律(就狭义而言)、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 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它以规定人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人们的行为, 其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一些观点认为,法律是阶级社会中特有的社会现象,它伴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 也会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亡而自行消亡。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他认为:“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对公民的教育也是要引导他们执行和遵守法律;法律必须拥有权威,国家官员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所谓良法必须由良吏来执行。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法律是政治上的正义,是世所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是理性的体现,又是一个合同式的契约。法律的特性包括:(1)公正性: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2)可变性,法律应该允许变革,当然这咱变革须要慎重;(3)必须遵守性。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人都必须遵守它。

现代国家,没有法律不行,没有政策也不行。在我国,党的领导是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卷,第273页)现在,我国正在稳步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因此,处理好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就显得特别重要。第一,法的制定和实施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党的领导作用实现的基本方式之一是制定和实施政策,以指导国家的活动;而国家活动的基本方式是制定和执行各项法律,以实现国家职能。所以,制定和实施法律就必须以党的政策为指导,这也是在国家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我们现在制定的法律,都体现着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其他有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或者说是经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政策条文化、具体化。第二,政策和法律的实施相互促进。政策上升为法律之后,就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而得到有力地推行;法律以政策为指导,就能从政策对实践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对广大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中获得力量,从而使法律得到人民衷心的拥护。第三,政策和法律互相制约。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民主与法制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9页)的指示,逐步改变了过去主要靠政策办事的作法;确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提出了“党领导国家事务的基本方式是: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把重大决策与立法结合起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都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认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所以,党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党领导国家事务的活动,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也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也难以切实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道德和法律是国家是人民不可缺少的共同体,那二者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我们可以从中找到答案。

法律与道德两者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的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它们共同推进社会的进步与人类的发展。且让我们共同探讨一下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辩证关系

我们可以知道,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本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本 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

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现在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接受并通过一定程序法定化了的道德标准,它是维持一个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道德准则。法律是为社会普遍成员制定的行动准则,它照顾和反映了普遍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要求。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如黑夜之于白昼,看来截然两端却又无论如何难以分隔,他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两者的关系也跟着成为永恒的话题之一了。法律与道德两者相互以螺旋状作用并上升发展,正如人类历史以不可阻碍的步伐前进。法律与道德在相互磨合中彼此渐渐的区分了开来,但无法避免的是,随着观念的转变,道德标准的更改,法治的进步,法律与道德又开始相互磨合以彼此适应,然后又相互区分。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并且是以螺旋状上升并且发展的。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河南工程学院考查课 论文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班级: 专业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课教师: 2016 年 12 月 20 日

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Xxx (河南工程学院河南郑州 451191) 摘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引领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途径,为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指明了努力方向。大学生必须在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积极、最活跃的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其内涵丰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意义重大。大学生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了解和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不断探索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 正文: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方面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成果,它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战略思想,为最终凝练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大支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根本价值遵循,在具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论文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论文 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下面是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论文,请参考! 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论文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 [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 (一)学习平台的开放性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

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因此,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二)学习主体的自觉性 21世纪是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个体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学习能力。主动和自觉学习是个人的一项优秀特质,主体的自觉性对于学习、对于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高校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树立现代学习理念,转变为探究和自主合作学习,这样学生的创造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学生的能力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对于提升学生自身整体素质以及主体价值意义的追寻,对于学生从学习中领略乐趣,用学习完善自己的生命体验,对个人的价值和意义都是至关重要的。 (三)学习途径的多元性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量日渐加大,学习途径也日渐多元、丰富,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途径的多元性对人们提

道德与法治论文

浅谈“道德与法治”课的运用 在小学的课程体系中,“道德与法治”这门课虽几经换名,但它与语文、数学、音乐等课程一样不可或缺。伴随着一代代少年儿童成长着,从教会儿童明辨是非开始,从养成各种好的学习习惯出发,随着年级的升高,知识阅历的增加,课程内容也不断 丰富拓展深化。它给孩子的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它树立了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当然每一个时代都有它特殊的烙印,国家社会对每一代人的要求也会不断更新, 这也是这门课几经换名,更新主题思想的原因。它对教学这门课的老师也提出了极高 的要求。那怎样才能把这门课上得生动,孩子们乐于学,并学有所得,则是需要深入 思考的。 一、把课堂做适当延伸,提升课堂的内涵。 我们的道德与法治课内容还是很浅显的,很多内容都源于生活,孩子们自己也可以理解。如果只是要求孩子们弄懂课文内容,老师读一下,亦或者是孩子们自学一下,就可达到要求了。但是这样的课堂索然无味,提不起孩子们学习的兴趣,和别的课程 比起来,方法一样,形式一样,导致结果必然是达不到预期要求。树立孩子们的远大 理想,伟大的人生观、世界观也无从谈起。这样的课就要求咱们老师多花心思,在形 式上、方法上、内容上进行一番创新,尽最大可能调动孩子们的学习积极性,参与到 课堂、课后的进程中来。笔者在上四年级上册第三单元“花钱的学问”这一节内容时,对本节内容进行了拓展与融合。根据书中列出我们要如何花钱,列出自己的计划。我 们根据孩子们每年都会有不同数额的压岁钱,要求大家做个简单的调查报告。具体要 求是:首先通过和长辈亲戚进行谈话交流得知他们的钱是哪儿来的,挣钱容易吗。同 时看看爸爸妈妈要不要给对方压岁钱。然后和爷爷奶奶谈谈他们小时候有没有压岁钱,他们的童年生活是怎么过来的,和自己的童年生活比一比,有什么感受。最后根据自 己的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和反思,做出自己的花钱计划。当再次回到课堂时,孩子们感 受深刻,仿佛一下子懂事了,长大了。有的说,爷爷给了他500元压岁钱,平时一件 新衣服都不舍得买;有的说爸爸妈妈是做小生意的,平时风里来雨里去挣点钱可辛苦了;还有的说爷爷奶奶小时候吃都吃不饱,压岁钱想都别想……孩子们做的花钱计划也进行了大量修改,呈现了很多亮点。有的要用压岁钱买些经典书籍来看,多做些素材 积累,也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有的准备规划一个假期旅行线路,和家人来个说走就 走的旅行;有的要给爸爸妈妈过个不一样的生日,表达自己的孝心;还有的计划拿出 一部分钱帮助贫困山区里同龄人;也有同学要到培训机构学一项技能。这样的课堂从 课堂走向课外,又从课外回归了课堂。孩子们不仅仅学到了知识,还做了课程的开发者,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如何做人。如果不去做课堂的拓展,如果不去发掘孩子们的潜能,又怎么能唤醒孩子们那颗沉睡的心?又怎么体现本科目的与众不同呢?让孩子们 爱上道德与法治课又从何谈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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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 疑,民主、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会使学生心情愉悦,进而增强其对知识的渴望,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其内在的新思品教学大纲明确提出:“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发挥创造性,依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设计探索性和开改性问题,给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让学生在观察、操作、讨论、猜测、归纳、分析和整理的过程中,将自己融入思品教学过程。”为此,在思品教学中,要求教师必须适应这种新要求,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思维方式,教学模式及方法,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学生自身才能,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激发其对学习的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变枯燥为有趣,变苦学为乐学、好学,进而收到思品教学的实效。 更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 思品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为适应素质教育的新形式。一方面,思品教学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变教师“讲”为主为学生“学”为主,变教师是“演员”、学生为“观众”为教师是“导演”、学生是“演员”的师生同台“演出”,使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更积极、更有效的统一起来。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另一方面,在教学中应针对不同内容,采用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教师指导法、调查法、实例教学法等不同方法,打破课堂教学一支笔、一本书、一张嘴一统天下的局面,把录音、录像、电影、电脑等切实引入课堂,在客观上形成有利于学生独立思维和创造性学习的有利环境。

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著名心理学家曼德勒提出:“环境刺激引起认知解释,认知解释引起唤醒的知觉,唤醒的知觉导致情绪体验。”明确道明了情境对情绪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在心情良好的状态下学习、工作、生活会精神饱满,思维流畅,思路开阔,动作敏捷;而在心情低落或压抑时会感受到精神恍惚,思路阻塞,动作迟缓等。无学习潜能也可更好地得到发挥,使教师和学生之间产生一种“心理相容”、“情理交触”的心理氛围,从而取得“情通而理自达”的效果。因此,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绪体验,积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使其智慧火花得到闪现。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列宁曾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而理论只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才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让思品教学更好地取得实效,真正达到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的目的,应当做到以下两点。 其一,从学生周边实际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变枯燥乏味为有趣有味。如在讲授“世界舞台的中国”时,联系我国在解决朝核问题、印度洋海啸中,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对外援助等内容;目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贡献率达13%以上;中国在法国、美国成功举办文化年活动;2008年北京奥运、“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神七太空行走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社会热点,使其自觉不自觉地感悟到中国是世界上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感悟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的现实,进而培养其爱党、爱国的自觉性。在讲到集体经济及其多种实现方式时,系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乡镇企业等身边实际,从而提高了其认知能力,激发了其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道德与法律论文作业

理性看待国考热 摘要:纵观社会的最新动态,我们会发现,很多社会性的问题往往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热点,格外吸引人们的眼球,成为焦点问题。诸如最近出现的“国考热”,“学术造假”等事件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舆论。而其中最为壮观的社会现象之一是,百万人蜂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于是,“国考热”一词由此诞生。国考热引起了无数人的反思,究竟国考热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现象,还是国家的一种病态?是盲从,还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对此,我们要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看清国考热背后所隐藏的种种事实真相。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国考热就业形势 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连创新高,今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为141万人,创下了4961人争抢一个岗位的惊人纪录。这么多人同时报考公务员,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不但经济成本高,而且对社会,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个开拓创新的局面。而且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竞争氛围,对青年人的成长是不利的,大量的同类型人才聚在一起,根本就是无谓的消耗。如果上千个人涌向同一个岗位,竞争力耗在诸如行政能力测试上,让社会精英自相残杀,这根本就是人才的浪费。 然而,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国考热的出现也显的情有可原,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社会的就业情况并不好,而像公务员这种比较稳定又有社会地位的工作比较少,考公务员成了一个很好的选择。国企如果没有点关系是很难进的,而国考相对公平一些;民企没那么稳定,而且由于近几年国企的拓展,对民企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而一般性的非政府组织,特别是草根组织,待遇都很差。所以,作为一个经济人,考公务员成了热门选择。

对很多考生来说,选择公务员并不是跟风,现在的就业形势非常恶劣,大学生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而他们认为公务员工作稳定、社会地位高,所以才会踊跃去考公务员。 人们追求心仪的职业,并无不可,这是一种个人选择,就像当初的出国热、下海热一样。这种价值取向,隐喻着时代表情,本身并无值得诟责之处。其实,国考热并不可怕,总不能不让老百姓选择报考公务员吧?值得探究的倒是国考热背后的问题。首先需要追问的是,国考为何热?或者说,考生为何一窝蜂地报考公务员?一般来说,不外乎两点。 一是权力因素。尽管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大国,私人投资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但权力和地位的光环仍让政府职位深深吸引着很多人,其中包括一流大学的毕业生。权力应该为民服务,它不应该是地位的象征,更不应该隐喻着种种好处,但在很多考生看来,公务员具备着权力和地位的光环。 二是稳定因素。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一定拒绝死水一潭;一个敢拼敢闯的年轻人,一定拒绝一成不变。相对来说,公务员职业很稳定,缺乏挑战。但正因为稳定,才引得人们趋之若鹜。近年来,中国社会各阶层已出现过度求稳的心态,比如人人争抢公务员这个“铁饭碗”。在一个平衡规范、保障健全、法制体系完备的社会环境里,公务员仅仅是比较稳定的职业,并不符合那些创业心很强的人才。 其实,我们更该追问的是,为何公务员是“铁饭碗”,是稳定的职业?公务员的稳定,恰恰映射了两大不足。一方面是公务员淘汰率太低,一般情况下,一旦考到公务员,就很少会被辞退。另一方面则说明,当下的社会保障不够健全,法治体系不够完备,如果其他职业同样享有完善的社保,比如看病不难、不贵,比如领取的养老金高,年轻人自然不必非要“觊觎”公务员,正因为在企业里,工人权利贫困,甚至朝不保夕,动辄被辞退,且无法享有完善的保障机制,才蛊惑着人们艳羡公务员,甚至千方百计地挤到公务员队伍中去。 当公务员热引发社会最优秀的人才打破脑袋进入政府时,会造成社会的生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

念,改进思维方式,教学模式及方法,真正做到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学生自身才能,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激发其对学习的兴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变枯燥为有趣,变苦学为乐学、好学,进而收到思品教学的实效。 更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 思品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的双边活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适合素质教育的新形式。一方面,思品教学必须打破以教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变教师“讲”为主为学生“学”为主,变教师是“演员”、学生为“观众”为教师是“导演”、学生是“演员”的师生同台“演出”,使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更积极、更有效的统一起来。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另一方面,在教学中应针对不同内容,采用讲授法、课堂讨论法、教师指导法、调查法、实例教学法等不同方法,打破课堂教学一支笔、一本书、一张嘴一统天下的局面,把录音、录像、电影、电脑等切实引入课堂,在客观上形成有利于学生独立思维和创造性学习的有利环境。 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著名心理学家曼德勒提出:“环境刺激引起认知解释,认知解释引起唤醒的知觉,唤醒的知觉导致情绪体验。”明确道明了情境对情绪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在心情良好的状态下学习、工作、生活会精神饱满,思维流畅,思路开阔,动作敏捷;而在心情低落或压抑时会感受到精神恍惚,思路阻塞,动作迟缓等。无学习潜能也可更好地得到发挥,使教师和学生之间产生一种“心理相容”、“情理交触”的心理氛围,从而取得“情通而理自达”的效果。所以,教师要注重学生的情绪体验,

积极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使其智慧火花得到闪现。 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水平的培养列宁曾明确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而理论只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才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让思品教学更好地取得实效,真正达到提升广大青少年思想品质和道德觉悟的目的,理应做到以下两点。 国在解决朝核问题、印度洋海啸中,中国实行大规模的对外援助等内容;当前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二,对世界经济贡献率达13%以上;中国在法国、美国成功举办文化年活动;2008年北京奥运、“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神七太空行走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社会热点,使其自觉不自觉地感悟到中国是世界上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感悟中国国际地位日益提升的现实,进而培养其爱党、爱国的自觉性。在讲到集体经济及其多种实现方式时,系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乡镇企业等身边实际,从而提升了其认知水平,激发了其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 其二,教学中注意学生创造性思维水平的培养。学生学习的过程,不是简单的接受知识的过程,而是创造性思维劳动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说:“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在儿童的精神世界里这种需要特别强烈。”这里的需要,实质是一种潜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充分重视增强创新思维培养,使学生学有所得,才能真正把学生吸到教学活动中,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 实现智育和德育的有机统一 思品课兼具智育和德育两大功能,从学科知识的角度来讲,从属于于社会科

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5篇

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5篇 小学道德与法治论文5篇 【篇一】 题目: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隐性教育 摘要:文章通过阐述对隐性教育的基本认识,指出了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隐 形教育,即回归生活,重视学生道德情感的培养;注重体验,在亲历中培养学生的品行;符合逻辑,遵循学生心理活动的客观规律。 关键词:隐性教育;道德与法治;回归生活;注重体验 目前,学校的品德教育主要由道德与法治课程来承担,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 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不够理想。这和我们忽视道德与法治这一课程中的隐性教育有一定的关系。 一、对隐性教育的基本认识。 隐性教育的概念是从美国教育社会学家杰克逊提出的“隐性课 程”(HiddenCurriculum)概念中演变而来的。杰克逊认为,学生在校不仅可以学 到各种知识,还能得到了态度、动机、价值及其他心理上的成长,这种“非正式”文化传递即课程的隐性教育功能。所以,隐性教育作为隐性课程的一个上位概念,它使我们的教育视野扩展到校外。隐性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某种经验的传递,不一定是直接的经验,并在科学性方面也是不确定的。隐性教育逐渐从知识的教 学深入到德育领域,进而伸展到整个教育领域,隐性教育可看做是隐性课程内容的扩展和教育意义的提升,其过程有随意性、结果有非预测性、途径有开放性、方 式有隐含性、主体有自主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隐性教育机制的特殊性[1]。 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教育案例:一位父亲带着五岁的儿子去游玩,遇到一个土坑,儿 子非要下坑去玩。当儿子玩得高兴时,父亲坐在不远处,不让儿子看见。儿子玩够了要上来,开始喊爸爸,爸爸一声不吭,装作没听见。儿子在哭求爸爸的帮助无果后,开始自己想办法,当借助坑边的土阶梯,手脚并用地爬出坑后,惊喜、自豪地告诉爸爸:“是我自己爬上来的,没有爸爸,我自己也能上来!”这个例子里,爸爸为 了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自立能力,隐藏了他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是简单的,教育方式也是非常直接的,孩子在这种预设的教育环境中,刚开始显然处于受教育者的无意识状态,在经历了无助的情况后,由最初被动地接受现状,到主动寻求方法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论文 进入大学以后,一切都有了不一样的变化:校园大了,同学新了。还有,就是学习的目的,科目变了。从以前在试卷前急得咬断笔头单纯为高考而学,变成现在多样的为提升自身素质而学;从以前枯燥乏味的整日语数英理化生,变成现在丰富的学习科目。其中,对我们做人,做事有最大益处的科目就是《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它分为思想道德修养部分和法律基础部分。两部分相互联系,相衬升华。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 对于思想道德修养部分的学习,是帮助我们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的过程,对于促进我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我们大家怎样处理好理想与现实、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自由与纪律、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关系;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 在这个告别中学时代,刚迈进大学校门,迎来崭

新生活的时刻,学习思想道德修养,明确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使命感具有重要意义。学习本课程能帮助我们明确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明确自身成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前进目标以及成长和成才的途径和方法,为今后创造出应有的业绩作好准备。通过学习,明确了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这些都是做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所必备的条件。 对于法律基础部分的学习亦是获益匪浅的,它通过对法律形成、组成、设立、应用、执行、监督的介绍,使我对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作为一个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制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精神,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涵,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对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十分必要的。另外,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是做为一个新世纪的大学生所必备的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培养社会主义思维方式,树立和维护社会主

法律与道德论文

法律与道德论文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与道德论文在当今社会中,约束人们行为的有两种准则,一种是法律,一种是道德。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历史上,在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当然也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角度讲:在主观方面,法律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律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律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律的物质制约性。法律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再来讲道德。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把握现实世界的。道德是一种观念,由人的思想设定,道德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来维持。强制力的不同,源于保证其实施的力量相差异。道德在调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时候,不像其它的社会规范那样强调人们的个人利益,而是强调他人的利益和社会集体的利益。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如黑夜之于白昼,看来截然两端却又无论如何难以分隔,他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普遍道德观念约束下的人类行为,并非完美无缺,更非意味着行为总沿着道德原则设计的方向实施。因为利益分层是永远存在的,所以在偶然地极不稳定的情况下,会发生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自我约束是如此薄弱,以至于会破坏道德原则。这时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因此,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也就是说,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仅靠道德约束和谴责已不足以制止时,就需要将该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规范,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予以实施。 由此可推测出,法律是以多元化道德冲突的协调者出现的,它在道德冲突发展到极端情况下,不得已而担负起这一沉重的历史使命的。法律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外部强制力,调整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正是具有这种强悍的外部物理性强制性力量,才促使具有不同道德观念的利益者遵循着相同原则下的行为规范。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破坏它意味着自己将承担法律责任,其后果必定是对自身不利的,对自身不利是每个人所不希望得到的。所以,遵守法律就成为了必需。 而且,虽然法律取代道德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但并未否认和抛弃道德的积极作用。相反,法律反而是成为了传播道德重要手段之一。 法律以肯定和否定的形式来宣扬道德。道德上要求人们要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例

大一思修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如何对待人生环境

大学生如何对待人生环境 人生环境是一个很广义的概念。它很复杂,与每个社会成员息息相关。大学生做为时代的一个人才主力军,对人生环境的处理,更不可忽视,因为这关系到民族的未来与国家的地位。 1.大学生既有梦想,又有追求,同时又有一些自负.担心.恐惧与迷茫.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大学生应该有合理的心理定位. 大学生是一个高智商的群体,这是他们有一种优越感,在大学生找工作.择业时,形成了好的工作得不到,低不就的局面,有的干脆在家闲着,成了恳老族.在大学生对自己充满自信,对未来充满憧憬时,正确地自我评价与估计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大学生年轻是一个资本,其次大学生却缺乏经验,你们的专业等等 合理调整自己不符和实际的就业取向,例如:与他人攀比,面子主义等等.总之要使你的择业目标与你的心理定位相统一,不要成为过分的理想主义者,而要培养脚踏实地的从小事做起的能力. 从小事做起,一步步走向成功的顶峰,大学生在面对挫折时,如果有这种心理准备,就可以克服好高骛远的通病,正确的自我评价,对自己的所学专业.工作特长.优势劣势有正确的把握. 2.良好的交际能力非常必要,良好的人际关系。 成功=(努力+机会)*人际关系。开集体与社会,如果你要想获得成功,你必须尽快融入你所在的单位团体或工作单位,做好自己的工作,伴好自己的角色.与他人协调地工作,完美的沟通,是一种基本的能力,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传统的学习中,并没有掌握,所以你必须重新学. 一个人要想被集体所接受容纳,就必须有集体荣誉感,同时要尊重他人,接受集体的价值观念,决不能有个人英雄主义,更不能目中无人. 有人说大学生在二十八岁以前吃专业饭,二十八岁以后靠人脉吃饭.无形中强调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人际关系是一种能力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也需要人际交往,毕竟人是社会的人,决不能脱离社会,也不可能脱离社会. 与他人交往应遵行四大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人际交往是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影响。这就是说交流的双方都具有主体性,都有合理的利益,这决定了在集体中你不但要利己,而且要利他。做到投桃报李,礼尚往来。遵行四大原则,形成无形的人格魅力。 3.大学生所必备的实践能力 行动高于一切,当今某些中国优秀人才,到了外资企业,忽然觉得自己的能力还不如一个技工,由此可见当当今的大学生应缺乏动手能力而失去许多机会与挑战.我们要学历,但不唯是学历,我们更要重视我们的实践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动,我们现在单纯强调学历与文凭的观念将会改变,学历与技能[动手能力]并重的观念将回被社会所接受. 学历与技能并重的观念将会是一个潮流,我们必须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即很好的动手能力. 4.拥有一颗平常的心,平常心态,善代挫折 勇于面对是良师,是益友,因为挫折与失意在人生路上是少不了的.当一个大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一定会有许多不适应,加上工作的压力与挫折,会产生一种不平衡的心态,如何找到心里的平衡点?就需要自己的调整与勇敢面对. 对自己不满得人和无加以客观的对待,不要怨天尤人,因为发牢骚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勇敢面对,并从挫折中汲取教训,自己才能吃一趼,长一智.以后才会有长途的发展,才有进步. 5.拥有一技之长,发挥自己的长处. 人们都说要样样通,更要几样更通,坚决反对样样通通,样样松.由此可见,一技之长是必须的.

法律与道德论文

法律与道德论文 在当今社会中,约束人们行为的有两种准则,一种是法律,一种是道德。这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历史上,在世界上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法律当然也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角度讲:在主观方面,法律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律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律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律的物质制约性。法律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再来讲道德。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道德是以善恶为评价方式把握现实世界的。道德是一种观念,由人的思想设定,道德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执行、实施,而是依靠人们的观念,社会的舆论和善良风俗来维持。强制力的不同,源于保证其实施的力量相差异。道德在调节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时候,不像其它的社会规范那样强调人们的个人利益,而是强调他

人的利益和社会集体的利益。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如黑夜之于白昼,看来截然两端却又无论如何难以分隔,他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普遍道德观念约束下的人类行为,并非完美无缺,更非意味着行为总沿着道德原则设计的方向实施。因为利益分层是永远存在的,所以在偶然地极不稳定的情况下,会发生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自我约束是如此薄弱,以至于会破坏道德原则。这时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因此,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也就是说,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仅靠道德约束和谴责已不足以制止时,就需要将该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规范,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予以实施。 由此可推测出,法律是以多元化道德冲突的协调者出现的,它在道德冲突发展到极端情况下,不得已而担负起这一沉重的历史使命的。法律凭借着与生俱来的外部强制力,调整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正是具有这种强悍的外部物理性强制性力量,才促使具有不同道德观念的利益者遵循着相同原则下的行为规范。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破坏它意味着自己将承担法律责任,其后果必定是对自身不利的,对自身不利是每个人所不希望得到的。所以,遵守法律就成为了必需。 而且,虽然法律取代道德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但并未否认和抛弃道德的积极作用。相反,法律反而是成为了传播道德重要手段之一。 法律以肯定和否定的形式来宣扬道德。道德上要求人们要尊老爱

法律与道德的论文

论文题目试论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学校名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王艾 学号: 1015001255438 专业:法学本科 入学时间: 2010年秋

论文提纲 一、道德与法律的概念 1、道德的概念 (1)道德的起源和发展 (2)道德的概念 (3)道德的特征: 2、法律的概念: (1)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2)法律的概念 (3)法律的作用 二、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1、法律与道德的界定。 2、法律与道德的本质差异。 3、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 三、总结

试论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摘要】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所不容忽视的。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 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道德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与它的内容和特征是紧密联系的。单从道德的内容角度来讲,道德具有价值性。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的最高标准。然而,道德除了具有价值性以外,还具有阶级性、物质制约性、共同性。 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在其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也即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具有明示、预防和校正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很多。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便是其中之一。随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是对社会非常重要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会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从而达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统一。这是法制的发展,也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道德;法律;相互之间的关系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修订稿

道德与法治教学论文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浅谈《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 正果岳村小学刘秀云 《道德与法治》课程以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做人。教材中的每一幅图片、每一段对话、每一次提醒都凝聚着教材编者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呵护和尊重。 一、析学情重基础关注学习效益 学生的生活经验是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基础。教师应首先根据学生已有的经验设计教学,同时要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丰富和提示学生的生活经验,加深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例如,教学《亲亲热热一家人》时,从展示台“我来介绍我的家人”入手,先请孩子们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自己的家人,在课堂上通过向小伙伴、老师介绍自己的家人,增进儿童与家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培养儿童对家的自豪感和对家人的情感,体味一家人的幸福。《道德与法治》课程从儿童的生活出发又走向儿童的生活,引导学生感受家庭的幸福、校园的可爱、社区的美好,从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和生活习惯,学会生活和做人。 二、引探究重体会关注学习收获 教育的目的是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获得发展。关注学生当下的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观念,为学生今后的生活奠定基础。如在执教《上学的一天》“过马路”这一板块时,通过先让部分孩子根据课本“小剧场”学走人行横道线的提示、模仿生活中的实际情景来表演如何过马路,再请孩子们结合生活常识讲讲平时过马路的经验或者体会,最后,结合“法治墙”板块的内容让孩子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知道哪些路道是安全或危险的,让孩子的上学之路更安全。课堂教学要把知情意行结合起来,让儿童学以致用,解决儿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儿童的生活。 三、看长远重实践追求健康成长 《道德与法治》课程以低年级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从儿童的生活原型出发,重新融入儿童生活中,引导儿童热爱生活,学会做人。所以,课堂的学习不能只局限在教室,而应该延伸到课外,延伸到学生的生活中去,让学生在生活中发挥作用,学以致用,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律与道德__论文

法律与道德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如黑夜之于白昼,看来截然两端却又无论如何难以分隔,他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两者的关系也跟着成为永恒的话题之一了。法律与道德两者相互以螺旋状作用并上升发展,正如人类历史以不可阻碍的步伐前进。 法律与道德在相互磨合中彼此渐渐的区分了开来,但无法避免的是,随着观念的转变,道德标准的更改,法治的进步,法律与道德又开始相互磨合以彼此适应,然后又相互区分。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并且是以螺旋状上升并且发展的。 虽然法学家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直颇有争议,但道德对于法律的作用是无法忽视的,即便许多人极力的回避这一问题。法律是道德的下限,也就是说,当一种行为侵犯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仅靠道德约束和谴责已不足以制止时,就需要将该道德规范确认为法律规范,运用国家强制力来予以实施。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诚实信用道德规范已不能有效遏制信用严重滑坡时,就需要将诚实信用确认为《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原则,并通过对欺诈行为进行制裁来保证该法律原则的实施;而当民事制裁已不能有效制止欺诈时,就需要运用刑罚手段来打击诈骗犯罪。但是,法律的下线仅仅是就法律的制裁功能而言的。法律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功能:激励。这就涉及到法律的上线问题。即当对一种行为的赞赏或奖励,仅靠道德评价或社会评价已不足以支持时,就需要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来予以支持。北京市和四川省分别制定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就是在这方面所做的有益尝试和努力。然而我们就是鼓励道德对法律的作用了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对于涉及道德的案件全然的用法律来解决还是以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的方式求解,争议声此伏彼起。但不可回避的是我们的确将道德规则置入了法律条文,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我们似乎确立了一个道德对法律有绝对掌控权的法律体系,当然是涉及到有关方面的时候。一旦涉及到与此有关的案例,忠实与“法律就是法律”的法学家们坚决摒弃道德对与法律的过于干涉而有些法学家坚持引用所谓的“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我们来看以下几则案例:其一,“麻旦旦案”。这则2001年引得全国注目的陕西“处女嫖娼案”其审判结果如下:一审判决麻旦旦仅获赔偿74.66元,二审判决增加了误工费等(合计9135元)。判决结果既出,大众惊诧于没有给予精神赔偿也没有要求原告公开道歉。与法判决并无任何不妥之处那么何以公众反响如此之大?道德二字在法律施行中以舆论的方式给其莫名的压力和阻力。其二,2002年,西南某大学以违反校规“发生不正当性行为,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对未婚先孕的女大学生李静及其男友李军作出勒令退学的处罚决定。这对恋人认为学校的做法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将母校告上法庭。该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学者们认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重要权利,学校仅凭自己内部处罚条例就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其合法性令人质疑。有学者在分析这一事件的背景时指出,这一广泛关注的事件其实质是教育道德化还是教育法治化理念冲突使然。其三,2002年轰动一时的发生在四川泸州市的“二奶”争遗产案件。二审最终判决第三者败诉,这是否说明道德战胜了法律?法学界对

大论文: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和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一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权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是一致或接近的,故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第一,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第二,道德对法的实施有保障作用。“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第三,道德对法有补充作用。有些不宜由法律调整的,或本应由法律调整但因立法的滞后而尚“无法可依”的,道德调整就起了补充作用。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法律与道德又相互交叉与渗透,其两个重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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