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美国自行火炮彩色四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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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修正案 中英文对照版

美国宪法修正案 Amendments to the Constitution 修正案[一]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1791年12月15日批准] Amendment[I]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修正案[二] 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之所必需,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1791年12月15日批准] Amendment[II]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修正案[三] 士兵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许可不得驻扎于任何民房;在战争时期,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外亦不得进驻民房。 [1791年12月15日批准] Amendment[III] No Soldier shall, in time of peace be quartered in any hou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Owner, nor in time of war, but in a manner to be prescribed by law. 修正案[四] 人民保护其人身、住房、文件和财物不受无理搜查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合理的根据认为有罪,以宣誓或郑重声明保证,并详细开列应予搜查的地点、应予扣押的人或物,不得颁发搜查和扣押证。 [1791年12月15日批准] Amendment[IV]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修正案[五] 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或其它重罪的惩罚,惟在战时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

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下的美国信用评级机构

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下的美国信用评级机构 ——以司法判例为视角 摘要:传统上,美国信用评级机构主张评级报告属于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意见,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进行抗辩,实际恶意标准是最重要的保护手段。《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反映美国加强评级业监管的理念。虽然美国各级法院做法存在差异,但是现在普遍认为判断信用评级机构能否免责应基于自身在构建商事交易中的作用。作为商业言论的评级报告不一定能适用实际恶意标准,但是可以获得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言论自由的其他保护。美国经验对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构建和司法审判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用评级机构;宪法第一修正案;实际恶意标准;商业言论 一、宪法第一修正案对美国信用评级机构的传统保护 根据美国司法判例,评级报告经常被法院认为是涉及“公共利益”(matter of public concern)的意见。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有多重保护,而涉及公共利益的意见是保护的核心,信用评级机构和新闻媒体一样,易于援引“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标准进行免责抗辩。 (一)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免责的传统理论支持和司法依据 评级业长期享有和新闻出版业一样的法律地位,能够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与信用评级机构的传统经营模式密不可分。评级业发展之初采用的是订阅人收费模式,类似于新闻出版业,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对大众提供评级服务获得收益,评级报告作为一件享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可以允许错误。信用评级机构免责得到一些理论支持(reputational capital view)。在20世纪初的“亚当斯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尔姆斯(Holmes)将思想市场理论写入判决意见,主张社会获得真相的最佳方式是允许所有思想、意见自由交流,真相将存续而虚假将消失。帕特尼(Partnoy)总结声誉资本理论,认为信用评级机构有3个理论赢得投资者的信任:第一,作为市场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面临声誉风险,一旦失去投资者的信任,合作关系不复存在;第二信用评级机构失去声誉导致的损失超过可能获得的利润;第三,由于信用评级机构能够获得投资者无法获取的、有关发行方的信息,一旦信用评级机构滥用这些信息,将会被排挤出市场。 作为美国保护言论自由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Brennan)在1964年“沙利文案”的判决中写到,政府官员办公时名誉受到损害,不能动辄以诽谤罪起诉,除非言论来自实际恶意,即,“明知是错误的或者根本不在意错误与否”。随着时代的发展,判断实际恶意的要素从主体政府官员变成客体公共利益,一旦言论涉及公共利益,即使抗辩不具有公职的“公众人物”(public figure)也能够适用实际恶意标准。当案件适用实际恶意标准时,比如“安曼特案”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言论发布者没有调查自己言论的义务,实际恶意不是用一个理性人是否会发布此类言论或者在发布之前有无调查来证明,而是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对发布的内容经过“严肃的思考”(serious doubts)。在“费城案”中,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新闻媒体作为诽谤案件的被告,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原告遵循实际恶意规则,承担同时证明存疑的言论是虚假陈述和被告具有这样认识的责任。在“米尔科维奇案”中,虽然联邦最高法院拒绝任何表述为“意见”的内容都能毫无疑问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但是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言论应先被实际恶意标准证明为欺诈,之后法官才考虑发布者是否承担反诽谤法的责任。多数大法官认为,与公众关心的事件的陈述内容,如果原告无法证明其为虚假事实,被告就能得到最高层次的宪法保护。这给起诉方增加了难度,因为评级属于专业报告,是对未来的陈述,围绕的是发行方将违约的可能。它是在一系列客观数据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主观判断,不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民众

美国二战后社会发展

二战后美国的经济发展与全球战略 摘要;二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战争结束后,经过恢复与改造,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持续发展,西部、南部呈现繁荣景象;第二阶段,面对危机与“通胀”,经过调整,8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形势好转,但债务负担沉重;第三阶段,通过调整政策,90年代以来,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进入新经济时代,其次,二战后,西欧受到重创,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成由美国和苏联主导的两极格局。强大的军事与经济实力使得美国致力于构建资本主义全球经济和政治体系,制定全球争霸战略。 关键词;美国经济二战后全球战略 1战后的美国经济 1.1二战后美国的经济发展及其特点 1.1.1美国的经济发展 二战后的美国经济实力骤然增长,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占有全面的优势。在完成了由战时经济向和平时期转变之后,美国经济从20世纪50年代起在上述优势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增长。从1955至1968年,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以每年4%的速度增长。虽然在同一时期西欧各国和日本的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赶上了美国(法国为5.7%、联邦德国为5.1%、日本为7.2%、英国为2.8%),但是战后美国经济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仍占有优势地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时期美国经济曾经出现连续106个月的持续增长,这一记录直至

90年代出现所谓的“新经济”之后才被打破。 美国战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优势地位的保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美国联邦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战后美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是表现在采取工业国有化的形式,而是运用财政和金融手段对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进行干预。其主要特点是不断地依靠增加国家预算中的财政支出,依靠军事定货和对垄断组织甚至中小私营企业实行优惠税率来刺激生产,增加社会固定资本投资。虽然美国没有在战后实行工业国有化,其经济体制仍保持着较为典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但是,美国联邦政府在战后对许多新兴的工业部门、重大科研项目、现代化公共设施进行大量的投资。比如美国政府对发展原子能工业的投资,美国政府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战后科技革命的需要。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战后美国的经济繁荣有直接的作用,然而,对新科技产业部门的投资风险高,因此战后美国政府就主动出面承担起对这些部门的投资任务。美国政府在战后对经济的干预还表现在,为了维持高出口水平,一方面在“援外”项目下通过国家购买进行出口,另一方面对某些美国产品的出口实行补贴 1.1.2 二战后美国经济的特点 战后美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一系列新特点。首先,从50~60年代,美国经济增长出现了一个西方经济学家所称的“黄金时代”。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经过“黄金时代”的发展从1961年的5 233亿美元上升到1971年的10 634亿美元;1965~1970年美国的工业生产以

美国宪法前十个修正案

美国宪法前十个修正案被统称为“权利法案” 美国国会于1789年9月25日通过10条宪法修正案,作为美国宪法的补充条款,并于1791年12月15日得到当时9个州批准开始生效。这10条修正案通称“权利法案”。主要内容是: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律的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自由、生命或财产,以及司法程序上的一些民主权利等。 要了解美国的政教关系,首先要看美国法律中有关宗教问题的规定。美国没有专门的宗教立法,它的宪法中也只有一条涉及宗教问题。美国宪法第六条第三段规定,“上述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政府和各州一切行政、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郑重声明拥护本宪法;但不得以宗教信仰作为担任合众国任何官职或公职的必要资格。” 除此之外,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关宗教问题的表述,可以说是美国政教关系最主要、最根本的法律基石。自从宪法第一修正案问世以来,直到今天为止,所有美国政教关系的案例与争论,无不以该修正案为最终的法律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之所以如此重要,就在于它确立了处理政教关系问题的基本原则,这就是政教分离原则与宗教自由原则。 美国宪法前十个修正案被统称为“权利法案”,其中第一修正案涉及宗教问题,即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一句话(两个分句)。这句话是:“国会不得制订设立宗教或者限制其自由实践的法律”。这就是著名的“设立分句”和“自由实践分句”。但由于美国的政治体制,直到1868年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式通过后,这两个分句才对各州产生约束力。涉及宗教问题的所有立法和所有案件的根本指导就在于这两个分句,而这两个分句的解释权在于联邦最高法院,只有联邦最高法院才对这两个分句有最终的和最具权威性的发言权。简单地说,这两个分句所体现的两个根本原则可以用联邦最高法院前任首席法官伯格在“沃尔兹诉纽约税收委员会案”(1)的裁决中的总结来表述:既不能容忍政府设立宗教的行为,也不能容忍政府干预宗教的行为。这两个原则说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并不那么简单,不同的人对这两个分句的理解一直存在着分歧。 (1) 设立分句 设立分句是指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国会不得通过立法设立宗教的规定,所以简称设立分句,也有人将“设立宗教”译作“确立国教”,将设立分句称作“确立国教”条款(2)(由国会立法设立宗教,其本质即“国教”。提法不同,内容是一致的)。 对于设立分句的含义,教会人士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认为政府应承认教会的存在,但对所有教派与宗派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教派中不应有官方钦定的教会。但绝大多数人是从国家与教会的政治关系上来理解这一规定的。1802年,托马斯·杰裴逊在给浸礼会信徒的一封信中对此作了详细的解释,指出此规定的实质是实行政教分离,即在教会与国家之间建立“一道隔离的墙”。1947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艾沃森诉教育委员会案”(3)的判决书中对设立分句的含义作了明确解释: 第一修正案设立宗教条款的意思至少是这样的:不论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都不得将一个教会确立为州教或国教;不得通过援助一种宗教、或所有宗教、或偏护某一宗教而歧视另一宗教的法律;不得强迫或影响某人违背本人意志加入或不加入一个教会,或强迫他宣布信奉或不信奉任何一种宗教。任何人不得因持有或宣布宗教信仰或不信教,去或不去教堂做礼拜而受到惩罚;不得课征任何数量的税收以支持任何宗教活动或机构,不论他们以任何名目出现,也不论他们采用任何形式传教布道。不论是州政府还是联邦政府,都不得以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参与任何宗教组织或集团的事务;反之亦然。用杰裴逊的话说,这一反对用立法确立国教条款,意在树立起一道“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墙”。 但政教分离并不是绝对的。1971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伯格在雷蒙诉库尔兹曼案的

(完整版)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英文对照

美国宪法修正案中英文对照 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第二修正案Amendment II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第三修正案Amendment III No Soldier shall, in time of peace be quartered in any house,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Owner, nor in time of war, but in a manner to be prescribed by law. 未经房主同意,士兵平时不得驻扎在任何住宅;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得驻扎。 第四修正案Amendment IV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修正案Amendment V No person shall be held to answer for a capital, or otherwise infamous crime, unless on a presentment or indictment of a Grand Jury, except in cases arising in the land or naval forces, or in the Militia, when in actual service in time of War or public danger; nor shall any person be subject for the same offence to be twice put in jeopardy of life or limb; nor shall be compelled in any criminal case 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nor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第六修正案Amendment VI In all criminal prosecutions, the accused shall enjoy the right to a speedy and public trial, by an impartial jury of the State and district wherein the crime shall have been committed, which district shall have been previously ascertained by law, and to be informed of the nature and cause of the accusation; to be confronted with the witnesses against him; to have compulsory process for obtaining witnesses in his favor, and to have the Assistance of Counsel for his defence. 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并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修正案Amendment VII In suits at common law, where the value in controversy shall exceed twenty dollars, the right of trial by jury shall be preserved, and no fact tried by a jury, shall be otherwise reexamined in any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than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law. 在习惯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额超过二十美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受到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习惯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2013-07-05 16:13:29) 揭秘美国16大情报机构 资料来源:网络 美国“棱镜”监控行动的曝光,再次将美国的情报系统推到了世人面前。美国的情报机构到底有多少?都隶属美国政府的哪些机构?都有一些什么职能?这无疑都引起了全世界各国关注。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美国政府的最高情报机构。美国总统担任该委员会的主 席。

美国情报工作重地—国防部五角大楼 美国情报工作重地—美国国家安全局大楼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 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DNI),成立于2004年,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是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统管协调美国16个重要情报机构。由美国总统直接指挥、管理与控制。主要职责是为美国总统、美国国家安全会议与美国国土安全会议提供关系美国国家安全的情报事务。

(一)中央情报局(CIA) 中情局1947年经美国国会通过而成立。美国最大从事情报收集、分析的隐蔽行动机构,是美国情报体系中唯一一个独立的情报部门。中情局通过公开和秘密渠道收集、分析关于国外政府、公司和个人,以及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其他美国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中情局没有国内任务,也没有逮捕权。

(二)联邦调查局 联邦调查局(FBI)创立于1908年7月26日,隶属于司法部(DOJ).是美国最大的反间谍机构和最重要的联邦执法部门,它与中情局并驾齐驱。FBI的任务是:调查违反美国联邦法律的内部犯罪行为,以及调查来自于外国的情报和恐怖活动等。其中,在反外国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等方面,FBI享有最高优先权。2002年10月22日, 美国驻华使馆设立了FBI北京办事处,这是美国FBI第45个海外专员办事处,配备特工2名,负责FBI在中国的事务。

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美国宪法》 序言 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本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全属合众国的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二款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州议会中人数最多之一院的选举人所需之资格。凡年龄未满二十五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七年,或于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众议员。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末被课税的印第安人--数目之外,再加上所有其他人口之五分之三。实际人口调查,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后三年内举行,并于其后每十年举行一次,其调查方法另以法律规定之。众议员的数目,不得超过每三万人口有众议员一人,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一人;在举行人囗调查以前,各州得按照下列数目选举众议员: 新罕布什尔三人、麻萨诸塞八人、罗德岛及普罗维登斯垦殖区一人、康涅狄格五人、纽约州六人.新泽西四人、宾夕法尼亚八人、特拉华一人、马里兰六人、弗吉尼亚十人、北卡罗来纳五人、南卡罗来纳五人、乔治亚三人。任何一州的众议员有缺额时,该州的行政长官应颁选举令,选出众议员以补充缺额。众议院应选举该除议长及其他官员;只有众议院具有提出弹劾案的权力。 第三款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的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名参议员有一票表决权。参议员于第一次选举后举行会议之时,应当立即尽量均等地分成三组。第一组参议员的任期,到第二年年终时届满,第二组到第四年年终时届满,第三组到第六年年终时届满,俾使每两年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改选;如果在某州州议会休会期间,有参议员因辞职或其它原因出缺,该州的行政长官得任命临时参议员,等到州议会下次集会时,再予选举补缺。凡年龄未满三十岁,或取得合众国公民资格未满九年,或于某州当选而并非该州居民者,均不得任参议员。合众国副总统应为参议院议长,除非在投票票数相等时,议

美国法院体系及第一条宪法修正案

美国法院体系 (一)宪法规定三权分立 美国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 1789年制定的美国宪法第3条第1款中规定:“美国的司法权力,赋予一个最高法院,国会可视情形设立下级法院”。所以在美国,人们称司法系统的法院为宪法第3条法院(区别于行政系统的裁决机构——宪法第1条法院)。 美国的司法权,由于上述规定,唯一一、永久性地赋予了美国最高法院,其是司法权的最终、唯一的归属。这一规定妨碍了美国设立单独的行政法院系统,设立独立行政法院,会违反美国宪法。 (二)美国法院系统 美国是由50个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法院系统分为联邦法院、州法院。两个系统相互独立,并无隶属关系,最高法院行使所有案件的最终管辖权。 州法院一般由地方法院、上诉法院和州最高法院三个层次所组成。联邦法院由三个级法院组成,即地区法院、(巡回)上诉法院、最高法院。 美国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 美国宪法第3条第2款,对联邦法院管辖的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4项规定了美国政府作为当事人的案件,第6项规定了不同州居民之间的诉讼。根据第4项规定产生了美国政府作为当事人的诉讼,其中行政诉讼是主要内容;根据第6项规定产生了联邦法院对民事诉讼的管辖权。 美国没有专门的行政诉讼法,其行政程序法广泛规定行政过程中的所有程序,其中涉及了行政诉讼。行政案件即民告官案件,适用法院制订的规则,其中大量适用民事诉讼法。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在地区法院层级上,存在专业行政法院,包括联邦赔偿法院,受理私人要求联邦政府赔偿的案件;联邦国际贸易法院,原来是美国海关法院,受理涉及国际贸易案件。这两个法院审级相关于联邦地区法院,但在全国有专属管辖权。专门法院还包括联邦税务法院,其管辖遍及全国,但非专属管辖。美国地方法院系统中,存在专门税务法院。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在上诉法院层级上,有专业行政法院意义上的的上诉法院,即联邦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其主要审理对联邦赔偿法院、国际贸易法院的上诉案件,以及涉及专利、商标的行政上诉案件。 美国现在有13个联邦上诉法院,其中11个按地域划分管辖,指第1至第11联邦上诉法院,及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只有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按专业进行管辖。在专利案件上,其不仅审理不服专利商标

美国部分国家机构英文及简称

美国联邦调查局,是世界著名的美国最重要的情报机构之一,隶属于美国司法部,英文全称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英文缩写 FBI。“FBI”也不仅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缩写,还代表着该局坚持贯彻的 信条——忠诚Fidelity,勇敢Bravery和正直Integrity,是联邦警察。美 国联邦调查局根据职能和授权,广泛参与国内外重大特工调查案件,现 有的调查司法权已经超过200种联邦罪行。FBI在北京(美驻华大使馆)等世界各地设有办事处。 中央情报局(CIA: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是美国政府的情报、间谍和反间谍机构,主要职责是收集和分析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美国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并把情报上报美国政府各部门。它也负责维持在美国境外的军事设备,在冷战期间用于推翻外国政府。中央情报局也支持和资助一些对美国有利的活动,例如曾在1949年至1970年代初期支持第三势力。根据很多报道和一些中央情报局重要人物的回忆录,中央情报局也组织和策划暗杀活动,主要针对与美国为敌的国家的领导人。中情局的根本目的,是透过情报工作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美国国家安全局(NSA: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是美国保密等级最高、经费开支最大、雇员总数最多的超级情报机构,也是美国所有情报部门的中枢。它名义上是国防部的一个部门,而实际上则是一个直属于总统、并为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情报的组织。它甚至能监视包括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在内美国其他情报或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该局谍报活动每小时至少耗资100万美元,每年耗资150亿美元。该局总部和驻外站共有军事和文职雇员约16万人,比美国其他情报部门雇员总和还多。在美国政府每天收到的秘密情报中,近90%是NSA提供的。因此该局一向有世界上最大的情报机构之称。 美国国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简称DOD或DoD)是关于美国军队的部门。它的中心是五角大楼。国防部的领导是美国 国防部长。按照美国法律,部长须为文官。美国国防部成立于1947年9月18日,前身为美国战争部,总部位于五角大楼。

美国政治概论章节答案

第一章 1、从希腊时期起,民主制就一直作为一个正面、褒义的政体存在人们的思想中。 正确答案:否 2、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第七条:“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主要体现了英国人的哪一种观念: 正确答案:拥有武装反抗的自然权利观念 3、美国的开国之父们从英国政体中吸收了混合政府观念,当时英国的“混合政府”观念主要是指下列哪些力量的平衡: 正确答案:王权贵族与平民 5、美国作为第一个现代代议民主制国家,它的建立受英国传统的影响有哪些? 正确答案:自然权利观念混合政府以及权力制衡观念议会主权观念 6、奥巴马医改法案2010年通过,需要美国政府在今后十年内投入巨资,将3200万没有保险的美国民众纳入医保体系。这样的话,美国医保覆盖率将由85%上升至95%,但是却迟迟未能实施,与下列哪一因素有密切关系: 正确答案:相当一部分政治力量的“小政府”观念 7、法国大革命后,帝制仍旧复辟了;而在美国,经历独立战争后,就确立了第一个代议制民主制。法美革命产生不同结局的主要原因是: 正确答案:美国拥有更为平等的社会结构 8、北美殖民地的哪些本土政治传统是对英国政治传统的超越? 正确答案:平等自治成文社会契约 9、1773年“波士顿倾茶事件”的爆发是因为,英国政府侵犯了北美殖民地的哪一原则:平等自然权利民主自治 正确答案:自治 10、北美殖民地具有成文的社会契约习惯,在各个时期都制定有相应的契约文件。其中“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公民政治实体(civil body politic)”是出自哪一契约? 正确答案:“五月花”号公约 11、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民主制是由哪种政体变异后形成() 正确答案:共和制 12、英国历史上最早对现代自然权利观念进行阐述的革命性文件是() 《大宪章》《牛津条例》《权利法案》《废奴法案》 正确答案:《大宪章》 13、美国开国初期创立的“三权分立”政治结构中,总统的权力极为弱小,是受到哪一英国

中美撞机惊人隐情曝光美国付惨重代价

中美撞机惊人隐情曝光美国付惨重代价2015-03-31 09:43:39发帖人:云天孤鹤参与评论(4)人 2001年4月1日,布什总统刚上任,美国海军一架EP-3E电子侦察机,在南海上空与中国海军航空兵一架歼-8II战斗机相撞,美机迫降海南岛,爆发美中关系近年来最大的危机。美军被迫临时销毁电脑,但中国对机上极机密的情报侦察电脑设备,使用“逆向工程”还原,读取资料,重创美国军情,损失至今难估。 美国一直迟到2009年,才下决心对这次中方逆向工程所造成的军事机密损失,采取对应措施,革新海军的情报侦蒐处理设备。但为时晚矣,美国才惊觉美国网路系统之脆弱,军方随即成立网路司令部,重视网战(cyber warfare)。 预定11月1日出版的“纽约客”报导,美国2000年总统大选,因选票争议,无法决定谁是新总统,华府群龙无首。当时美国刚决定减少对前苏联的每日军事侦察飞行架次,军方也不敢断然终结侦察飞行任务。为维持既有编制军力,中国成为新目标,侦察中国军事动向,从每两周一次的飞行架次,增加到每天都飞,其实侦察飞行任务只是纯为应付。 中方飞行员自2000年12月起,对美方侦察机动作越来越挑衅。这些情况虽向华府反映,但华府当时无人有权威回应,结果导致美国无法挽回的灾难性损失。 EP-3E在迫降海南岛前,机员理应依规定销毁机上的电脑等设备。规定要求机员使用消防斧,甚至热咖啡等,销毁机上电脑硬体和软件。但当时处于紧急情况的机员未能及时销毁,EP-3E整机落在中方手中,任由处置。 EP-3E上由美国国家安全局操控的作业系统,可以监测中国的加密雷达,语音和电子通讯等等。中国取得EP-3E机后,使用逆向工程,复制机上电脑,解出3000至5000万行的密码电脑程式,等于取得美国海军情报解码路线图的最高机密。中国知道美国如何探测中国的机密,更反过来侦测美国机密,对美军动向一清二楚。 美国海军起初低估中国对EP-3E所做的逆向工程,一直到2008年年底,才惊觉到损失之惨。在欧巴马当选总统后数周,美国国家安全局发现通常监视的系列中国网站上,同时出现大量包括美国海军未来动向等的机密细节,等于向美国展示中国逆向工程的成果。当时研判,中国此举是为给欧巴马新政府一个下马威。 前中央情报局官员指出,当时美军太平洋总司令基亭,为此紧急召开系列会议,并在2009年初报告欧巴马新政府,指出如果中国已对EP-3E的操作系统进行逆向工程的仿制,海军所有相关电脑系统都必须全部换新。结果海军花费数亿元完成更新。 报导指出,中国甚至侦察到美国就伊朗问题举行秘密会议的内容。 008年欧巴马及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马侃的竞选团队,都遭到怀疑是中国骇客的攻击。专家认为中国网路技术,足以袭击美国的民用的基础设施和军事设施。 但一位前柯林顿政府官员指出,中国官员告诉他,中国不会用骇客攻击华尔街,“因为现在华尔街基本上是我们的。” EP-3E电子侦察机事件,让美国警觉必须正视及尽速处理网路安全问题。今年5月,美国网路指挥部正式启动。 网路指挥部司令亚历山大(Keith Alexander)中将说,美国军方必须重整网路安全作业。欧巴马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决定应该由军方还是民间主导美国的网路安全,以及网路间谍、骇客行动等是否将视为战争行为。 南海撞机事件发生后,根据中美双方达成的解决方案,降落在海南陵水机场的EP-3侦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中文)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 与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不同,事实上,美国拥有52个法院系统——50个州每州一个,还有一个是哥伦比亚特区,再加上一个联邦法院系统——它们都是相似的。美国州的法院系统是依据各州的宪法而确立的。联邦法院不是各州的最高法院;他们是相对独立的法院系统,联邦法院起源的依据是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授权。虽然各州的法院系统各有不同,如图表3-1所阐释的各州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特征。这个图标同样显示出了联邦法院系统是怎样构成的。 1. State court System 州法院体系 就典型的来说,美国州的法院体系有若干个层级或审级。州法院体系可能包括(1)拥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初审法院,(2)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3)上诉法院,(4)各州的最高法院。一般来说,案件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申请初审法院予以审理案件的权利,而后,如果他或她败诉,还可以将案件上诉至上诉法院。最后,如果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涉及到联邦制定法和联邦宪法性的事项,那么,这个判决还可以被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a. Trial Courts 初审法院 初审法院正如其名称所述,是进行审判和采集证据的法院。州初审法院有普遍和有限司法管辖权之分。拥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就受理的诉讼标的的不同分别叫做郡县法院,地区法院,高级法院和巡回法院。这些法院所拥有的司法管辖权范围是该法院所在郡县的大小来决定的。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州初审法院对各种事物都有管辖权,包括民事争议和刑事指控。在某些案件中,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州法院可以受理具有有限司法管辖权的法院的上诉案件。 一些有限管辖权的法院被称为特殊低级法院或者是次级法院。小额索赔法院都是只听取包括数额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如5000美元以下索赔的民事案件的低级法院(这个一定数额各州不尽相同)。小额索赔法院受理的诉讼案通常都采用的是非正式审理,并且在许多事项上,甚至不允许律师代表出庭。低级初审法院的另一种形式是主要负责处理交通案件的地方市镇法庭。小额索赔法院和市镇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具有普遍管辖权的州初审法院。

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

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 Bill of Rights [前十条修正案于1789年9月25日提出,1791年12月15日批准,被称为“权利法案”。] 第一条修正案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 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 权利。 I - Freedom of Speech, Press, Religion and Petition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第二条修正案 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II - Right to keep and bear arms A well-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美国对网络游戏内容的法律规制析论

美国网络游戏规制析论 [摘要]网络游戏是现代网络环境的产物,其本身具有的吸引力给人们的娱乐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然而由网络游戏引发的危机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课题,如一些玩家受网络游戏内容的影响而发生一些道德缺失、违法犯罪的行为,还有一些玩家因过度沉浸在网络游戏世界里致使其成瘾,无法回归到现实生活的轨道中去。如何在不阻碍网络游戏发挥其积极作用、平衡好相关企业的商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成为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我们无法大力控制导致暴力行为的诸多因素,但是我们针对含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却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即使不能完全控制,但也能够有助于青少年以及整个社会尽量远离暴力。美国对网络游戏的规制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玩家身心的健康成长,其规制焦点主要集中于网络游戏内容,通过法律规制、企业自我规制、学校以及家庭的保护。研究美国规制网络游戏的实践经验能为中国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规制 当可怕的枪击疯狂发生时,人们一开始就寻找简单的答案来回答发生在社会中的暴力问题,他们基本上想要确定问题的原因就是:枪支、精神病,文化。然而,人们也逐渐将注意力集中到了网络游戏上来。研究表明,玩暴力性网络游戏会导致较为严重的攻击行为。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团体动力学研究中心主任L. Rowell Huesmann博士对媒体暴力和行为进行了30多年的研究,他指出,“暴力性游戏确实能够引起一定程度的攻击行为,其具有两方面因素:一是模仿。观看暴力性媒体的儿童往往认为内化成的信息就是世界是一个充满敌意的,采取攻击的方式解决问题是一个不错的方式;二是在长期接触暴力游戏之后,孩子们会变得麻木不仁并受之影响,结果就更容易变得具有攻击性。”①日本东京大学脑波绘图专家川岛龙太教授和他的研究小组从生理科学角度出发对上千个玩网络游戏的青少年的脑部活动水平进行检测后发现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有一定程度地负面影响,大大降低了他们对反社会行为的自控能力。2对于青少年玩家来说,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内容不仅会影响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导致法律、道德失范行为问题的发生,而且还易于使其沉迷于其中,无法自拔。美国心理医生Cash说“他对一些有网络游戏成瘾症状的青少年玩家进行访谈时发现,那些孩子成绩开始下降,身体状况不佳,变得沉默寡言,只想玩网络游戏。”1当然,网络游戏作为一种娱乐形式也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据调查表明,那些认为网络游戏具有危害性的研究学者在前沿科学杂志上发表的相关成果的数量要远远大于认为网络游戏负作用较小的学者。因此,由网络游戏所引发的“后遗症”问题是不可小觑的,规制②网络游戏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不闻不问,因为它将关系到下 ①https://www.360docs.net/doc/ab3380197.html,/2008/HEALTH/family/11/03/healthmag.violent.video.kids/index.html?iref=nextin ②规制是以市场机制为前提,各类规制主体(政府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以及其他规制机构)依据一定的规则、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市场经济主体以及市场经济关系进行一系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

美国情报系统

美国三大情报系统: CIA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是美国最大的情报机构,主要任务是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关于国外政府、公司、恐怖组织、个人、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协调其它国内情报机构的活动,并把这些情报报告到美国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在美国情报体系中,它是唯一一个独立的情报部门。 NSA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Security Agency,简写为NSA),又称国家保密局。它是1952年根据杜鲁门总统的一项秘密指令,从当时的军事部门中独立出来,用以加强情报通讯工作的,是美国情报机构的中枢。NSA是全世界单独雇佣数学博士、计算机博士和语言学家最多的机构,也是美国最神秘的情报机构,由于过于神秘,甚至完全不为美国政府的其他部门所了解,所以它的缩写NSA经常被戏称为“No Such Agency”。 FBI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FBI)。美国重要情报机构。美国最早建立的现代化大型情报警务机构,美国司法部下属的主要特工调查部门,美国联邦调查局是美国打击犯罪最有效的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FBI在反暴行、毒品、组织犯罪、外国反间谍活动、暴力犯罪和白领阶层犯罪等方面享有最高优先权。 美国国防情报局(Defense Intelligence Agency,DIA)是美国情报机构中最神秘的一个部门,具体的人员和预算现在都不为外界所知。是根据1961年8月1日的美国国防部命令成立的。主要负责:满足国防部主要部门的情报要求;管理国防部的所有自动化数据处理项目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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