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张志勇

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张志勇
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张志勇

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6月6日下午,笔者走进滨州授田英才学园,映入我眼帘的第一个教育课程,就是“晨诵、午读、暮省”。接着,学校依次展示了活动大课间、特长超市课程、阅读课程、社团课程、校史馆、生本课堂,以及支撑“道德学校建设”的十大载体展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等。随后,郭振虎校长汇报了学校建设“道德学校”的缘起、思路及其实践,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汇报了参与学校改革的认识和体会,等等。

这次高考巡视,我这次之所以选择滨州,其主要原因是我想尽快到这所学校看看。我知道,这所学校的郭校长是“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特别是最近有朋友向我推荐这所学校正在建设“道德学校”,这更引起了我尽快到这所学校看个究竟的兴趣。可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所令人尊敬的学校!

由于功利主义教育思潮的盛行,当下许多学校都在围绕掌握知识、关注考试、追求升学来办学,学校之间越来越同质化,越来越没有特色。从局长、校长到教师,教育者应有的教育理想几乎丧失殆尽。在这种局面下,学校和教育者也就毫无独立品格可言了。

一所卓越的学校必然是有自己的教育理想的学校,有自己的独立品格的学校,有自己独特的教育追求的学校。滨州授田英才学园从教育所处的时代、国家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及当前学校人才培养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出发,提出了建设“道德学校”的战略目标,

这充分彰显了这所学校的教育理想、独立品格和卓越追求。学校认为,所谓“道德学校”是讲“人道”的学校,就是尊重儿童权利的学校;“道德学校”是有“良知”的学校,就是担当天下,敬畏生命;“道德学校”是教师的“道”与“德”永无止境持续改进的过程;“道德学校”强调的是我们教育者自身的行止要“合乎道德”。

2010年9月,在一场题为《德育为先——重建中小学教育》的报告中,笔者曾提出了建设“道德学校”命题。我个人认为,道德学校的要义在于坚持和弘扬学校教育的本质——培养人。一切背离了培养人这一教育本质的教育,一切以传授知识、应对考试、追求升学为本位的教育,都是违背教育的德性要求的。以此为出发点,也许我们就真正找到了建设道德学校的逻辑起点,找到了打开建设道德学校大门的钥匙,找到了建设道德学校的必然归宿。

让师生快乐幸福的学校

当下,许多学校教育让老师、让学生为未来而活着,进而残酷了剥夺了师生当下生活的积极意义。作为老师,要为明天学校的生源、学校的繁荣而竭尽全力,要牺牲自己的权益、身心健康甚至生命,以至于有多少教师英年早逝。作为学生,为了明天改变自己的所谓命运,为今后的人生能够出人头地,做所谓的“人上人”,必须牺牲自己当下的兴趣、爱好、快乐,牺牲自己的身心健康,放弃自己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进而牺牲自己的长远、根本的人生利益和价值追求。在这样的教育生态下,教师的职业生活的幸福消失了,教师职业生活的

意义和价值迷失了;学生的童年消失了,学生学习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也变得迷茫了……

在我看来,这样的教育是反人性的,也必然是非正义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样的学校教育也是反道德的。因而,让师生活在当下,让师生在日常的学校教育生活中享受到、体验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进而体验到学校教育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也就构成了建设道德学校的第二个价值判断标准。

滨州授田英才学园把“求知的学园、成长的乐园、生活的家园”作为学校的发展愿景,从根本上体现了建设“道德学校”的价值追求,为建设道德学校植入了人性的道德基础。

滨州授田英才学园给学校以新定义,认为:

学校是孩子们必须经历的地方,经历即阅历;

学校是孩子们游乐嬉戏的地方,游戏即学习;

学校是孩子们结识玩伴的地方,玩伴即老师;

学校是孩子们允许出错的地方,改错即成长;

学校是孩子们生长想法的地方,想法即智慧;

学校是孩子们走过童年的地方,童心是关于快乐的记忆;

学校是孩子们发现自己的地方,发现是给自信一个理由。

滨州授田英才学园关于新学校的定义,尊重儿童的天性,还孩子以童年,完全体现了儿童本位的学校教育观。这也是这所学校实施生本教育,建设生本课堂的教育学基础。与此同时,他们推行“作业超市、作业绿卡、自主作业、互助作业、循环作业、生活作业”等一系

列改革,将对学生作业的关注重心从掌握知识技能本身,转向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方式,这就彻底了颠覆了传统教育学生作业的价值观。

没有教师职业生活的幸福,也就没有学生学习生活的幸福。难能可贵的是,滨州授田英才学园在教师专业素养方面,不仅重视教师所应具备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而且特别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和高雅情趣。不仅如此,他们还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激励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教师职业生活幸福的措施,如发放“教师成长币”、评选月度和年度教师读书人物,等等。

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学校

课程是学校提供给学生的消费产品。一所学校是否真正拥有自己的办学理念,不是看这所学校提出了多少办学主张、喊出了多么动听的办学口号,而是看她是否真正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思想和与此相适应的课程及其体系。一所学校办学实力的强弱,其根本标志不是校舍多么豪华、条件多么现代、师资多么优秀,而是学校开设的课程能否满足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的发展的需要。这就构成了建设道德学校的第三个价值理念。我们完全可以说,从课程资源上讲,满足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发展的学校是正义的,是道德的。

令我感到非常欣慰的是,滨州授田英才学园将多元课程作为自己建设道德学校的“诺亚方舟”,可以说,真正找到了道德学校建设的有效路途,并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建设,形成了必

修与选修相结合的能够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需求的独特的课程体系,使这所学校获得了充分的正义性和道德性。

滨州授田英才学园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和地方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开设——

“趣味大课间”:不仅仅锻炼身体,还是人际关系、人际交往的大课堂。在这里,他们天天操练的不仅仅是外显的健身技能,还有更重要的是孩子们天天都在真实的情景中尝试、探索、感悟、积淀关于交友的学问。

不能不指出的是:他们的大课间不是千篇一律的课间操,更不是枯燥无味的跑步,而是以年级为单位,打破班级界线,由学生自主选择的体育活动项目,如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等等,其活动项目每学期都可以自主选择。与此同时,他们的大课间活动时间已从30分钟延长为40分钟。

“特长大超市”:今天不能给学生提供可供选择的教育,明天就不能为社会提供可供选择的人才。他们开设了各种各样的校本课程,把它称之为“特长超市”。同学们就是在学习这些课程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潜能,为他们日后成才奠定基础,做好准备。

“生活大体验”: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活中的难题无法用“分数”解决,真正有用的知识是在真实的情景中自主建构起来的。乡土文化教育、传统文化、爱心教育、劳动教育、素质拓展教育等教育基地是学生学会生活的课堂,为学生打开了一扇又一扇走向社会的大门。

“分级阅读课程”:学校为每个年级提供了一间专门的阅读教室,在这个教室里,每个年级的学生必须完成自己的必读书目,同时要完成学校规定的选读课程。

在此基础上,举办才艺大舞台:包括读书节、体育节、音乐节、美术节、科技节、创新大赛等。

让家长与学生共同成长的学校

没有一个儿童来到学校不带有独特的家庭环境的烙印,没有一个儿童在自己的学校学习与生活中不深刻地受到家庭教育的积极或消

极的影响,没有一所学校在促进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不需要家庭教育的协同。从这个意义上讲,家长不仅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不仅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而且是伴随着儿童学习、生活与成长始终的。

由不同的家长和家庭教育环境造就的不同的儿童及其不同的家长和家庭教育环境本身,对于学校教育来讲,本身就是可贵的课程资源,利用这个课程资源、培育这个课程资源、弘扬这个课程资源,以此来满足学生全面而又富有个性的发展的需要,这是学校教育获得正义性和道德性的第四个源泉。为此,必须让家长与学生共成长,与学校同进步。

在滨州授田英才学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我看到了这样一则真实的故事: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妈妈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化着,妈妈开始变得严厉,脾气暴躁了。我们发生争执时,妈妈甚至还会说一些脏话,那

些话像浸湿了冰雪的飞刀,狠狠地插入我的胸口,让我无法呼吸。我不止一次问过妈妈,她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

有一次,我有不会的数学题问妈妈,刚开始她耐心的给我讲着,可我还是不明白,妈妈显得有些不耐烦了,到最后还说出一些抱怨的话,当时,我伤心极了。

事情有了转机,妈妈参加了“智慧家长训练班”,学习之后,妈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温柔、善解人意、体贴。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对我大孔大叫,当我犯了错时,妈妈不但没有训斥我,而是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和我谈心,当我烦躁时,妈妈总会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

考试结束,当我怯怯的拿着那张65分的试卷交给妈妈时,心想,她一定会训我,一定会很失望、难过吧?可事实并非如此,她竟然很平静,出奇的静,仿佛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人的呼吸声。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妈妈不会因此而责怪你,学习是你自己的事情,你的付出和成绩是成正比的,自己找找原因,想想办法,看看问题出在哪里?如需要帮忙,妈妈可以帮助你。妈妈相信,你能行!”妈妈的眼神充满了安慰和鼓励。此后,我变得勤奋认真地学习了,逐渐意识到学习是自己的事,再加上妈妈的鼓励给了我信心,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这次数学测试我竟得了119分的好成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妈妈真的变了,现在,我感到无比的幸福,真希望一直这么幸福下去……

这里的“家长学校”负责家长常规系列培训。每个学期、每个年级的家长必须接受至少一次家长培训。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学段特点以及家长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设计不同的课程,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系统培训。迄今为止,已培训学生家长达20000余人次。

这里的“家长俱乐部”每年一期,至今已举办了四期。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的会员两周活动一次,活动形式有:专题讲座、家长沙龙、亲子沟通、亲子心理拓展训练等。参加俱乐部的会员已达500多人。

这里的“智慧家长训练班”,已举办了3期。

(1)基本理念是:“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

(2)力求通过智慧家长训练班树立三大观念,即:“孩子的问题本质上是家长的问题”、“夫妻关系重于亲子关系”、“会爱才是真爱,真爱需要学习”。

(3)智慧家长训练班别具一格的学习形式:集中讲课两天两晚,跟踪训练42天。

(4)使用工具,包括:“家庭公约”、“学习训练手册”、“家长和孩子的生活品质表”、“家庭会议记录本”。

(5)班名:“幸福启航”

(6)班风:“把爱传出去,把幸福带回家”

(7)学风:“认真、勤奋、快乐、坚持!”

(8)有严格的班纪班规:

包括十条注意事项,要求按时考勤、上课,按时交作业、考试,违者必罚。

(9)掌握原则、养成习惯:

智慧原则——找原因想办法

改变原则——核心原则

行知合一原则——行动原则

平等与尊重原则——根本原则

认真原则——做事原则

ABC原则——听话原则

正态分布原则——进步原则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律与道德 道德是生活于一定物质条件的人们以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言行、并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持的规范、原则和意识的总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理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个问题,对我们理解法的概念有助益,同时,对我们制定良好的、符合民心、民意的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与道德相同之处是:第一,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第二,它们的内容是互相渗透的。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要求常常明文规定在法律里。例如我国宪法第24条、第46条、第51条等条款中,就明确规定了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内容的“五爱”以及社会公德的要求。在宪法的其他条款和一系列法律中,也直接规定或隐含了道德的要求。第三,二者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并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在经济基础基本不变而经济体制有了变化、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的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例如,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宪法作了修改,法律、法规正在进行大量的立、改、废,道德也发生了变化。第四,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它们追求的都是社会秩序安定,人际关系和谐,生产力发展,人们生活幸福。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 第一,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道德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法律是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有的。 第二,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不论是成文法还是判例法都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内容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道德意识中,表现于人们的言行上。 第三,体系结构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的统一体现,有严密的逻辑体系,有不同的位阶和效力。道德虽然有共产主义道德、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美德之分,但不具有法律那样的严谨的结构体系。 第四,推行的力量不同。法律当然主要是靠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来推行,但也要靠国家强制力来推行;道德则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道德信念和修养来维护。 第五,制裁的方式不同。违法犯罪的后果有明确规定,是一种“硬约束”;不道德行为的后果,是自我谴责和舆论压力,是一种“软约束”。

社会发展与道德进步

关于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的讨论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社会经济有了巨大发展,道德领域里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经济与伦理的困惑日益受到多数人的关注。从1986年开始,伦理学界就有不少同志对此进行了考察和探索,提出了商品生产与道德进步相背离的论点,立即就有一些同志进行反驳,提出了与之相反的观点,一场广泛持久的讨论在伦理学界全面展开。许多理论工作者都发表了论文,陈述自己的意见。经济发展究竟是推动道德进步,还是阻碍道德进步?评价道德进步的尺度是什么?成为讨论中的两大主要议题: 一、关于商品生产与道德进步的关系 (一)经济与伦理自然协调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尽管看到了人类的道德活动和经济活动受着不同原则的支配,并分析了经济行为动机的自利性,但他并没有把这种追逐个人利欲的行为排除在道德领域之外。他不仅承认出于同情、仁爱动机的行为具有道德价值,而且也认为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也同样具有道德价值。他在《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简称法律学)中,不仅重申了资本主义的商业精神能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而且认为商业的本质中有道德的基础,会对社会习俗和道德风尚起促进作用。 第一,商业社会打破了陈旧的传统道德标准。在过去的基督教的道德习俗中,一味地提倡“爱人如己”,要求人们具有同情、仁爱、献身的品质和精神,光把给人无酬地服务或把东西白送给别人的行为才视为是道德的和高尚的,一旦有偿服务或把东西与人交换,往往就视为是不道德的,并受到鄙视。斯密认为,这种道德评价不适合商业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因为在商业社会中,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满足大部分是通过交换和买卖取得的,不可能无偿赠送,这意味着人们的生活不能仅仅求助于他人的仁慈,必须依靠互利互惠的原则。所以,商业社会的道德观念不同于基督教的绝对排斥利益的传统道德观念,它不仅认为社会领域的无私奉献的利他行为是道德的,而且也认为经济领域的为己不损人的行为也同样是道德的。 第二,商业活动培植了人们许多优良的道德品质。交换作为分工、技艺和贸易的结果,不仅使人们的不同资质才能交相为用,增进了人们生活的便利,而且加强了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互助协作,有利于人们的团结和友谊;交换的实现,使人们的劳动得到了报酬,就会鼓励人们勤勉,精神勃勃的工作,避免闲荡、偷懒、耍猾的恶习;通过契约完成的商品交换,就会使交易双方养成诚实无欺、守时信用的习惯,以致斯密感叹到“在野蛮民族之内,诚实是极其希罕的美德,推广诚实和遵守时间的道德乃是商业”。斯密还认为,在交易的活动中,双方为获取自己的利益而讨价还价、斤斤计较,这不是庸俗不堪的东西,恰是商品交换的正常现象。也正是经济人的自利动机和赚钱欲望,驱使他们注重经济效益,减少生产成本,降低商品价格,并形成了勤奋节俭、改革创新的品质。 第三,商业交往造就了自由、平等、和平的社会。在斯密看来,商业是自由、平等与和平的发祥地,因为商业交换和契约是人们在平等基础上自愿缔结的结果,它排斥外在的强制和特权,人们拥有平等的地位和交换的自由;人们之间的贸易往来、互通有无,则使人们之间及国与国之间相互依存,这种共同的利益就会使人们之间、国与国之间和平相处;而商业贸易又使每个地方的人们有机会了解他国的风俗习惯,有利于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相互借鉴和融合,改掉不良的陋习。 亚当·斯密不仅论证了商业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而且认为商业蕴含了互助友爱、自由平等、诚实守信、勤奋节俭等美德。尽管斯密所说的这些美德都是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要求的理想道德,在资本主义的经济活动中常常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甚或有背道而驰的现象,也不排除斯密作为忠诚的资产阶级理论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掩饰资本主义文明的腐败方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浅论正义与法律的关系 一、正义的内涵 在中文里,正义即公平、公正、公道。人们在经验上,或者在直觉上,可能很容易体会到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特别是当一个人受到歧视性对待时,当人们为他讨回公道时,什么是公道、公平、正义,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们虽然在感觉上,内心道德评价中能给自己所认为的正义观念下定义。但是很难说出大众普遍接受正义到底为何物,就象我们天天生活在时间中,却难以给时间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西方学者认为,正义意味着各得其所。这是一种平等的正义观。平等的正义观的思想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此提出了非常经典的一种看法:他在平等的意义上分析正义问题,认为正义就是平等的人应该配给相等的事物[1]。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平等,不是一种普遍的人人平等。比利时法学家佩雷尔曼也提出过一种平等的正义观。他强调形式上的平等,提出不管人们出于何种目的,在何种场合使用正义的概念,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在受同一法律规范指导的一系列案件中坚持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的正义原则,这是佩雷尔曼所主张的。他的这一思想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形式上的平等,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官先入为主而形成的偏见,致使给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他的理论给司法者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法律和正义的关系

正义是法律的精神与理论依据。法律不能违背正义的精神,背离正义的法不配成为法律。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应符合正义的精神。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思想起着指导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作用。 法律是保障和实现正义的一种方式和工具。没有法律强制和威慑力,仅靠道德力量和人们自发的约束行为,维护正义之权威是不可能的。(一)正义观对法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正义是法律的精神。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但作为统治阶级,他们不能背离大众的,普遍的正义观念去制定法律。背离正义的法律,有法律之名,无法律之实。无正义之精神的法律,社会成员对之失去信心,无人尊敬它,服从它。没有正义的精神蕴含在其中,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古至今,正义观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从原始的正义观,发展到现代成熟的正义观,社会进化的表现之一就是法律精神的发展。正义观的进化带动法律的进化。法律与正义观的矛盾是法律改革的契机。当社会正义观变化时人们就用一种崭新的主观思想来看待旧时的法律制度,发现诸多不合正义理念的因素,要求废止旧法,制定公正、合理的法律。这种要求推动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重要尺度和标准。 衡量法律优劣的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法律是否符合正义的要求是评价法律优劣的重要标准。如果一项法律在社会多数人看来是不正义的,不论立法者认为它多么有用,都必然受到多数人的反对。因此,一项不正义的法律,虽然从实证主义的标准看,仍然是一项有效力,

政治: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联系

政治新课程标准教材 政治教案( 2019 — 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 ) 学校: 年级: 任课教师: 教学反思 / 政治教学反思 编订:XX文讯教育机构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联系 教材简介:本教材主要用途为通过指导思想,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了解社会,树立正确得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本教学反思资料适用于政治科目, 学习后学生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本内容是按照教材的内容进行的编写,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进行教学使用。 一、区别主要表现为: 1、含义不同。法律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按照宪法的规定,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并且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道德指生活在一定物质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和。 2、调整的范围不同。可以说大多数的社会关系既可以由法律和道德共同调整,也可以由他们各自调整;但是也有少数的社会关系只能由道德来调整,比如友谊、爱情等。 3、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律*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道德主要凭借舆论、习惯、内心信念、宣传教育等手段保证实施。 4、产生和变迁不同。法律的产生和变迁更多具有人为的特点;道德的产生和变迁具有自生自发性。 二、联系主要表现为: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2、两者都是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均为社会的秩序、正义、安全等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3、道德和法律在产生、变迁过程中相互渗透,道德可以法律化,法律也可能道德化。 4、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法律的制定受道德的影响,体现并维护道德的精神;道德补充着法律的不足并支持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 XX文讯教育机构 WenXu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经济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指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旨在满足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需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是指社会用以调整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从理论上讲,经济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但在实际生活中,它们都是互为表里,密不可分的。比如,在一个社会内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环境保护条例、缩小地区差别、男女同工同酬等,都涉及到了道德标准或道德价值的问题。 很多具体的实际问题也是如此。比如,某贫困地区得到的一笔贷款,是用来建一所小学或医院,还是建一家夜总会或大饭店?把电子游戏室建到小学校旁边,对不对?给失业人群发放补贴,多少才合适等等,即是经济问题,也是道德问题。而且,如果我们仅仅根据经济原则或所谓市场规律办事的话,就很难作出公正的选择,因为“公正”本身就是一个道德价值问题。 所以,任何只提倡道德而忽视经济或者只强调经济而放松道德的观念与主张都是片面的。许多事例证明,我国社会的经济与道德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即经济上去了,道德却下降了,对于两者的关系,可得出如下结论: 1、经济条件和地位是决定道德水平的物质基础。我们只有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个人生活水平,缩小三大差别,才能不断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 2、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的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个人利益。个人利益包括家庭的经济利益应当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任何忽视甚至损害个人与家庭利益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不过,同时也必须补充的是,这种个人利益的前提是不损害“公利”或“公德”。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中的个人利益是一种具有利他因素和目的在内的个人主义。 3、在市场经济中,道德并不是无用之物,它是一种需要保护和积累的宝贵的“社会资本”。因此,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发达、是否强大的标准,固然离不开GDP、家电产品普及率或者人均住房面积等表示物质财富的指标,但是,它同样也离不开犯罪率、离婚率或者拾金不昧的件数与见义勇为的人数等表示社会状况的指标。如果一个社会仅仅在物质上发达,同时在道德上“不发达”,而且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的话,那么,这个问题就很值得人们深思和警惕了。 总之,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高居各国榜首,但遗憾的是社会道德水平并没有出现相应的提高,在某些方面或某种程度上(如政府官员的廉洁程度或劳动者的职业道德等等),甚至可能还不如从前。如果我们对这种状况视若无睹的话,不仅可能葬送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而且,也势必会进一步加剧整个社会秩序的动荡和不安,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可能出现偏差,所以,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举的方针,依靠积极的政府行为和人民大众的广泛参与,解决市场经济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道路。

论道德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

论道德与法制的联系与区别 摘要:“没有道德的法制就是吃人的法制。”这句话的意思是“道德是构 建公平正义法制的基础;高尚的道德由正确的立法制度所体现。”道德与法制 作为维系社会的两大支柱,其功能和作用相辅相成,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有重 大意义。 关键词:道德,法制,社会意识形态,道德感性,法制理性 一、道德与法制的内涵以及由此引申的个人认识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 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未一定的社会基础服务。不同时代,不同阶级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往 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 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 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从目前所承认的人性来说,道德即对 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然而,直到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 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 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 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由此,道德以感性的姿态展现在人们面前,而法制则是当之无愧的理性化。但是,如果将道德感性或法制理性孤立而论,就会使研究者进入“文化复古” 或“专制暴政”。 这里所说的“文化复古”,并非如“欧洲文艺复兴运动”那样,是一场思 想解放运动,而是一种文化的倒退。何以这样认为呢?古语有云,“天不变, 道亦不变”,而我们的封建社会倡导的是“天变道不变”,所以我们民族长久

法律与矫正正义

法律与矫正正义 亚里士多德把守法作为正义的规定性之一,同时他还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政治学》中对法治的必要性都作了不少说明。他之所以对法律如此重视,是因为在他的意识里,法律没有过多地涉入人的情感因素,而是更多地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尼各马可伦理学》对矫正正义论述较多,但主要是以法律作为基点来进行论述,而没有对矫正正义做出概念性的界定。有人认为:“我们可以视亚里士多德把道德问题与法律问题关联在一起并进行转换的第一人,其历史贡献不容忽视。”②因此,对矫正正义的论述必须从法律的视角切入。亚里士多德说:“可以说崇尚法律的人,是只相信神和理性的,因那些崇尚人治的人则在其中添了几分兽性,因为欲望就是兽性,激情会扭曲统治者的灵魂,即使他是最好的人。法律是摒弃了欲望的理性。”③法律不受容易变化的人的情感的影响,它只在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断,这是亚里士多德对人性的弱点有了深刻的认识后得出的结论,西方的法治主义传统无不受到亚里士多德这一论段的影响。亚里士多德认为,不论好人加害于坏人,还是坏人加害与好人,并无区别。不论是好人犯了通奸罪,还是坏人犯了通奸罪并无区别。法律则一视同仁,所注意的只是造成损害的大小,到底谁做了不公正的事情,谁受了不公正的待遇,谁害了人,谁受了害,由于这类不公正是不均等,所以裁判者尽量让它均等。法律是一种工具,它的实施者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裁判者”。在人们争论不休的时候寻找“裁判者”,裁判者手持法律这柄尺进行裁决,裁决就是去寻找正义,“裁判者”被当作正义的化身。在裁判者的裁决下,侵害者就会受到惩罚,而受侵害者则会获得补偿,由此在侵害和受侵害之间就出现一种平衡局面,从表面上看,这种平衡局面是法律所造就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平衡实际上是矫正正义在法律领域内的体现。美国当代法理学家波纳斯对亚里士多德矫正正义的根本要素作了如下的归纳:(1)为不公正行为所伤害的人应当有启动由法官管理的矫正机器的权力;(2)法官不考虑受害人和伤害者的特点和社会地位;(3)对不公正伤害的救济。④从波纳斯的归纳中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所发挥的社会效用与法律所产生的社会效用具有相当的一致性。其实,这只是一个问题的表和里的关系,矫正正义可以说是更为内在和更为根本的具有导向性的社会价值取向,而法律则可以说是矫正正义外化出来的产物,它以矫正正义为出发点,同时又以矫正正义为归宿。以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固然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矫正正义观,但是他还认为矫正正义与人的主观动机也有密切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没有涉入人的情感的理性,因此可以防止容易发生变化的情感对事实的扭曲。但是社会现象纷繁复杂,对于复杂的事情来说,如果光看结果来进行判断则未免会失之简单和草率。因此,当事人的动机也必须加以考察。亚里士多德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他说:“至于说做正义的事和做不正义的事,不管做事正义还是不正义,都要有意地来做。如若是无意的,那就不是做不正义的事,也不是正义行为,而是凭着机遇。”⑤ 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误伤不一定是不正义,只要当事人不违反理性,并且没有恶意,虽然他造成了伤害,但并不是不正义。在现代法理学中,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虽然没有过错,但是对于所造成的客观后果却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对当事人动机的论述想要说明的是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义,而现代法理学对因误伤所造成的后果需要当事人负责的理论也并没有将当事人主观上的善一起否定掉。如前所述,亚里士多德对法律匡正社会秩序的功能大加赞赏,他实际上是主张将当事人的主观动机与事件的客观后果结合起来考虑,这样才会有公正的裁决,才能更加符合矫正正义的原则。 在这样一个务实的立场上,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以及《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阐述了自

论社会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论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和谐与冲突关系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他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基于经济基础,道德与法律既有和谐又有冲突。 道德与法律存在和谐点,法律与道德既交叉又渗透。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反言之,许多道德观念也体现在法律之中,许多道德问题也是可以诉求法律解决的问题。不过,从规范作用的范围来看,法律与道德对人们行为有着不同层次的要求。前者一般只能规定最起码的行为要求,而后者可以解决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中更高层次的问题。例如,道德可以要求人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法律只能规定人们不许损人利己。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还表现在内容上的趋同。最早的法律是由道德演化而来,现在,法律与道德相互独立,但法律仍然以道德为基础,法律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把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如,爱国守法、尊重他人等基本道德规范也已被写入法律。但是,法律的内容与道德又不完全相同。道德所包含的内容更加细致、更加高尚,而法律所包含的内容则更具有原则性,若要法律包含道德的所有内容显然是不可取的。 人类的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与法律互有分工合作,建设法治社会应注重道德和法律规范并举,而不能有所偏废。 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他们固然有许多相同点,但毕竟二者性质不同,受民族历史等因素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与法律亦存在强烈的价值冲突。有时虽出于自身的良心道德,却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当下引起诸多争论的“人肉搜索”就是道德与法律的冲突结点。公交车上不让座的行为固然违背了传统的尊老爱幼的社会道德,但将当事人放之网络上,引起网民的风言风语甚至“人肉搜索”当事人,则确确实实违反了法律上关于隐私权的保护。网民或许只是出于自身的社会公德心,但却也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及名誉。诸如此类,由于道德的狭隘性以及在社会中道德与法律的尚未完全相融,

经济与道德的关系

1.经济与道德的关系(1)经济决定道德。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随着经济的发展,道德观念也会相应变化,会推动人们道德水平的提升。(2)道德对经济的反作用。道德作为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规范,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之后,就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和力量,对经济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在现代社会,道德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有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道德对经济发展的方向具有引导作用。 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和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使得某些企业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而有关执法、监管部门的缺失,则使得市场的缺陷和弱点进一步暴露。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特别需要法律保障和道德建设。 (一)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律保障 提问:市场经济哪些方面是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的?我们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呢? 1、用法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问:市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是谁?是企业。 因此,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主要是规范企业行为。 我国通过哪些立法来管理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 《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 当然,除了企业行为以外,自然人作为投资者进入市场,其经济行为也受法律的制约,其利益也有法律的保护。 相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的问题。 提问:如果你是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了带有价格欺诈的产品,你会怎么处理? 2、用法律规范市场秩序

我国目前通过了哪些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 3.用法律规范政府的宏观调控 我国的产品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屡见不鲜,这事实上和政府的监管力度、执法力度不够有关。 因此,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调控者,其自身行为也必须要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政府可以做什么,不可以作什么,可以通过何种经济手段来进行经济管理等,都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同时,政府的宏观调控也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加以保障,如制定《预算法》、《信贷法》、《投资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务员法》等。 4、用法律规范社会保障制度 为使人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基本的保障,能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自由搏击而没有后顾之忧,必须制定和完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问:你知道我国有哪些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规范吗? 5、建立和健全各类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助于规范和调整人们的经济行为,从而使市场经济产生“自律”作用。 当然,这些市场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行为,其本身也需依法规范。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道德建设 以海尔为例,请学生思考:海尔集团发展的过程,体现了海尔人的什么精神?你从中受到什么启迪? 1、树立自我负责的道德意识 2、笃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 3、培养积极进取的心理品质

正义、利益与道德情感

正义、利益与道德情感 [摘要]文章通过对慈继伟先生的《正义的两面》的分析,深入挖掘正义、利益与道德情感三者之间的关系,得出“正义以利益和道德情感为基础,同时反作用于利益和道德情感,是他们的存在的合理的配置器,使之达至和谐的共同体并良性运转,最终实现人类最大化的自由,也即实现了正义的根本目的”这一结论。 [关键词]正义;利益;道德情感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正义的追求,因而也就导致了各个法学流派对正义的不同见解,并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和完善的体系。由此,正义的主题成了学者们尤其是法学家们的聚讼焦点,思想家和法学家在许多世纪中业已提出了各种各样的不尽一致的“真正”的正义观,然而当我们深入其中时却往往深感迷惑。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

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那么,在这多变的面孔背后有没有恒定不变的本质的灵魂?慈 继伟的《正义的两面》帮我们解答了这个问题,提出并系统阐发了正义的两面性,即:个人自愿遵守正义原则之动机的有条件性 与社会正义要求对个人的无条件性。 引子 作者在其引言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他 的中心立论,即:“正义有两个相反相成的侧面:一方面,作为利益交换的规则,正义是有条件的;另一方面,作为道德命令,正义又是无条件的。”作为全书的主干线贯穿到底,本文试图将利益和道德这两个核心概念作为重要支点来分析正义、利益与道德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深入理解:什么是正义?如 何实现正义?正义的目的何在? 作者以深邃和独到的见解定义“正义 秉性”。“正义秉性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具体内容,二是结构性特征。”具体内容即正义的具体社会规范性内容,这些规范具有多样性和不恒定性;而结构性特征即正义的恒定不变的普适性的深刻本质内涵。在这里,

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和重要条件

第三课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一、教学目标 1.认知了解道德的特点和分类,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以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理解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要意义。 2.情感态度观念认同道德基本规范,以遵守道德为荣、以违背道德为耻,认同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人生的必修课。 3.运用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做有道德的人。 二、教材分析1. 教学重点 (1)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从理论上看,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从实践上看,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适用于全体公民,是大家都应当熟知和遵守的,也是理解和遵守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前提,因而是本课教学重点。把握这一重点,首先要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然后要弄清楚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关系;最后,还要引导学生树立知行统一的道德观,努力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2)社会公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从理论上讲,社会公德既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行动准则,是公民个人道德水准和社会道德风气的标志;从实践上讲,社会公德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而学生在某些方面也有做得不够的地方,需要加以强化,因而是本课的教学重点。把握这一重点,首先需要理解社会公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要弄清其具体要求,理解遵守社会公德的重要性;要引导学生树立公德意识,认同“遵守公德,人人有责”的观念;还要知行统一,自觉把社会公德放在首位,尊重和关心他人,严格要求自己,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身体力行,并长期坚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有良好公德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好公民。(3)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人生的必修课 从理论上讲,个人品德修养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四德”建设的基石。从实践上讲,个人品德建设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在中职学生身上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对中职学生具有直接的、现实的意义,因而是本框教学的重点。 把握这一教学重点,首先要理解个人品德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理解个人品德建设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现实意义;要引导学生从现在开始,积极参加道德实践,切实加强道德修养。 2. 教学难点 家庭美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家庭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学生由于年龄较轻、阅历较浅,无法深刻把握这些道德规范所蕴涵的意义,由于学生成长环境及家庭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学生要做到这些道德要求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把家庭美德确定为教学难点。 突破这一教学难点,要帮助学生理解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并突出重点;理解家庭美德在维系家庭关系、增进骨肉亲情、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要联系学生实际,找到影响把家庭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障碍,并想办法加以克服;要善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情感,引导学生在真切的情感体验中感悟道理,避免干巴巴的理论说教。 3. 结构线索 从道德知识(特点和分类)到道德规范(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从共性到个性: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普遍性的道德要求,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是针对某一领域特定人群提出的道德要求。 在各种道德规范的学习中,体现着知、信、行的学习路径,即: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信念——道德行动。 三、学情分析

道德与法治文章:道德

道德与法治文章:道德 道德与法治文章:道德道德是一个人的品质,一个人心灵的内在,像一片阳光,温暖人心。道德是一种无形的规则,没有特别的约束,在行为上是出于内心的。 道德在人们眼里,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也许是很起眼的。在道德的行为上,也许会有人是发自内心的,也许会有人是刻意做作的。这些人都存在。但是,一个浅浅的微笑,就是一种礼貌,可以使人心情愉快,同时又显示出一个人的端庄优雅。 今天,我遇到了一件事,让我深有感慨。 今天我和往常一样,到公园散步。我走着走着,忽然看见好像有一个老奶奶蹲在地上。刚开始,我以为她和她的亲属出来,因为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了一个年轻的姑娘。于是我没有再注意她,继续向前走。忽然我看见那位穿着年轻的姑娘带着厌恶的表情转身离开,那老奶奶仍然蹲在那儿,我发现不对劲了。于是我急忙跑过去,看见老奶奶的手一直按住右脚,原来老奶奶的脚受伤流血了,我赶忙扶起她,坐在长椅上,看着老人,一张布满了皱纹的脸,一双孤独的眼睛要流出泪来似的。过路好心的人们也赶忙过来了,但只在一旁观看。忽然不知是谁说出一句话:“谁有布,帮老奶奶先包扎起来。”“我有,请让开。”一个清脆响亮的声音。迎面走来的也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她走过来,蹲在地上,看了一下老奶奶的脚,从裤兜掏出一条全新的手帕,手脚利索的

帮老奶奶包扎起来了。最后,还把老奶奶送回了家。 回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和母亲,他们只对我说:“现在的社会已经不同了,不像往常一样互相帮助,只顾自个儿了。”我也深有感慨:同样是两个漂亮的姑娘,为什么就是这么与众不同呢?这也许就是道德的问题吧!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具备道德意识,并在行为上实现它。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有道德,行为做道德,一定能共创和谐社会!共创美好未来! 道德与法治文章:道德与法读后感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

第三课 二、引领人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1)

职业道德与法律 教案 第三课道德是人生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 二、引领人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教案作者:李少华 职称:中学政治二级教师 工作单位:广东省南海信息技术学校

一、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了解良好道德的作用,理解良好道德在促进人生发展、推动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理解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的重要意义。 2.情感态度观念目标 认同良好道德的重要作用,以遵守道德为荣、以违背道德为耻,认同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对人生与社会的重要意义。 3.运用 自觉进行道德修养,推动个人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1)良好道德促进人生发展 良好道德的作用表现为几个方面:有助于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人生幸福和事业成功的重要支柱。良好道德有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自身和事业发展的有利外部环境。对于学生来说,能够促进人生的发展是道德最重要的作用,也是离学生的自身需求最近的作用,理解好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它几个方面。因此理解良好道德促进人生发展,是本课教学重点之一。 (2)高尚道德推进社会和谐 高尚道德通过影响先进生产力发展、影响其他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调整人际关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这也是本课的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道德能够影响其他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但学生由于年龄较轻、阅历较浅,无法深刻理解各种意识形态对社会的不利影响,让学生掌握高尚道德对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把道德能够影响其他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确定为

教学难点。 突破这一教学难点,要帮助学生理解什么是意识形态,各种意识形态的对社会的不利影响。要善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情感,引导学生在真切的情感体验中感悟道理,避免干巴巴的理论说教。 3.结构线索 按照从个人到家庭,从家庭到社会的线索,从良好道德对人生发展的作用谈起,过渡到高尚道德对于推进社会和谐(对先进生产力、其他意识形态、人际关系的影响)的作用。 三、学情分析 中职学生的生活环境和自身的一些经历关系到道德教育的成效,如社会一些不良的意识形态的影响,学生的判断能力弱,道德意识薄弱等。因此,老师不能将内容简单灌输给学生。必须在教学中引入与学生生活相关的事例,从实际入手,使学生从情感上接受,并变成自觉行动,才能达到德育课的学习目的。 四、教学方法 讨论法,阅读分析法,案例分析法。 五、教学过程 导入 用投影仪投影道德模范的图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兴趣。 投影:孔子、雷锋、王进喜的图片 讨论:他们有什么共同的特点? 学生讨论,学生代表发言。 教师总结:他们都具有良好的道德。这说明良好道德对他们人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那么,良好道德是怎样促进人生的发展的呢? 一、良好道德促进人生发展 教师讲述案例:

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张志勇

学校的正义性与道德性 6月6日下午,笔者走进滨州授田英才学园,映入我眼帘的第一个教育课程,就是“晨诵、午读、暮省”。接着,学校依次展示了活动大课间、特长超市课程、阅读课程、社团课程、校史馆、生本课堂,以及支撑“道德学校建设”的十大载体展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等。随后,郭振虎校长汇报了学校建设“道德学校”的缘起、思路及其实践,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汇报了参与学校改革的认识和体会,等等。 这次高考巡视,我这次之所以选择滨州,其主要原因是我想尽快到这所学校看看。我知道,这所学校的郭校长是“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特别是最近有朋友向我推荐这所学校正在建设“道德学校”,这更引起了我尽快到这所学校看个究竟的兴趣。可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知道:这是一所令人尊敬的学校! 由于功利主义教育思潮的盛行,当下许多学校都在围绕掌握知识、关注考试、追求升学来办学,学校之间越来越同质化,越来越没有特色。从局长、校长到教师,教育者应有的教育理想几乎丧失殆尽。在这种局面下,学校和教育者也就毫无独立品格可言了。 一所卓越的学校必然是有自己的教育理想的学校,有自己的独立品格的学校,有自己独特的教育追求的学校。滨州授田英才学园从教育所处的时代、国家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要求,以及当前学校人才培养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出发,提出了建设“道德学校”的战略目标,

这充分彰显了这所学校的教育理想、独立品格和卓越追求。学校认为,所谓“道德学校”是讲“人道”的学校,就是尊重儿童权利的学校;“道德学校”是有“良知”的学校,就是担当天下,敬畏生命;“道德学校”是教师的“道”与“德”永无止境持续改进的过程;“道德学校”强调的是我们教育者自身的行止要“合乎道德”。 2010年9月,在一场题为《德育为先——重建中小学教育》的报告中,笔者曾提出了建设“道德学校”命题。我个人认为,道德学校的要义在于坚持和弘扬学校教育的本质——培养人。一切背离了培养人这一教育本质的教育,一切以传授知识、应对考试、追求升学为本位的教育,都是违背教育的德性要求的。以此为出发点,也许我们就真正找到了建设道德学校的逻辑起点,找到了打开建设道德学校大门的钥匙,找到了建设道德学校的必然归宿。 让师生快乐幸福的学校 当下,许多学校教育让老师、让学生为未来而活着,进而残酷了剥夺了师生当下生活的积极意义。作为老师,要为明天学校的生源、学校的繁荣而竭尽全力,要牺牲自己的权益、身心健康甚至生命,以至于有多少教师英年早逝。作为学生,为了明天改变自己的所谓命运,为今后的人生能够出人头地,做所谓的“人上人”,必须牺牲自己当下的兴趣、爱好、快乐,牺牲自己的身心健康,放弃自己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进而牺牲自己的长远、根本的人生利益和价值追求。在这样的教育生态下,教师的职业生活的幸福消失了,教师职业生活的

(完整版)道德的发展历史

原始社会的道德 原始社会道德在原始社会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是人类道德发展史上第一个历史类型。由于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压迫,由此就决定了原始社会道德。它的基本特征:首先,维护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是原始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其次,共同劳动、相互关心以及维护氏族内部的平等,是原始社会的重要道德规范。再次,在同自然的顽强斗争中,原始人在个人品性上也形成了诸如勇敢、刚毅、诚实等美德。对原始社会的道德,既不能简单地看成是粗野的、残暴的,也不能无限美好的,而应进行历史的具体 的分析。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公有,没有剥削和压迫,形 成了维护共同利益、热爱劳动、团结互助和平等民主的高 尚美德和风尚;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刚 刚脱离动物界,文明尚未发展,在道德上也有它消极的方 面,最突出的就是氏族复仇、血缘群婚和食人之风。 奴隶社会的道德 奴隶社会道德在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是人类道德发展史上第一个包含阶级对抗的道德类型。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不仅占有土地、牲畜、工具等生产资料,而且占有生产者——奴隶及其全部劳动成果。这就决定了奴隶主阶级的道德是奴隶社会的道德,也决定了其道德的基本特征。首先,维护奴隶对奴隶主的绝对屈从和人身依附关系,这是奴隶主道德的基本原则,因而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而不当人,买卖奴隶,处死奴隶,用奴隶殉葬等都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其次,鄙视劳动和劳动者,男尊女卑,忠君爱国等是奴隶主阶级的重要道德规范。另外,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奴隶主阶级道德还要求全体自由公民绝对忠诚奴隶制国家及其法律,要他们鄙视奴隶、警惕奴隶造反,在战斗中果敢英勇等等。奴隶主道德对原始道德,从总体上看是一个进步,因为它消除了群婚、食人、杀死俘虏等陋习;但在有些方面也是对原始公有制道德的一个退步,如自私自利,奴隶主穷奢极欲,残暴野蛮等等,而这又是人类社会进步必经的阶段和必然付出的代价。奴隶社会道德开始成为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它相继提出了许多重要的道德规范、道德命题和道德观点,创立了比较系统的道德思想体系。道德的社会功

关于道德的格言_正义与不义

世上没有比正义更伟大、更神圣的美德。 ——〔英〕艾迪生《旅行记》 在一切美德中,正义是最有助于人类的共同福利的。 ——〔法〕卢梭《爱弥儿》 对不公正的豁免权永远掌握在正义之手中。 ——〔波兰〕斯坦尼斯拉夫·莱克《粗糙的想法》 受苦并不是恶,因为忍耐可以战胜一切,世界上只有一个善,那就是正义。 ——〔俄〕屠格涅夫《瞢宁与巴布林》 正义和善良一定会战胜邪恶,这是永恒的、绝对的必然。 ——〔前苏联〕谢·斯米尔诺夫《布列斯特要塞》 从外貌看来,人最高贵,狗最低贱。但圣人认为,重义的狗胜于不义的人。 ——〔波斯〕萨迪《蔷薇园》 多行不义,必自毙。 ——〔中〕左丘明《左传·隐公元年》 万事莫贵于义。 ——〔中〕墨翟及弟子《墨子·贵人》 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中〕荀况《荀子·王制》 人而无义,唯食而已。 ——〔中〕列御寇《列子·说符》 坚甲利兵不足以为武,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 ——〔中〕韩婴《韩诗外传》

天下大利也,比之身则小;身之重也,比之义则轻。 ——〔中〕刘安《淮南子·泰族训》 仁义,理之本也。 ——〔中〕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钱财如粪土,仁义值千金。 ——〔中〕冯梦龙《警世通言》 正义是永恒的太阳,世界无法拖延它的到来。 ——〔美〕菲力瞢斯《演说集》 正义的力量在于判断的坚决和无畏,反之,不义的结果则是对不幸的恐惧。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著作残篇》正义单靠精神上相信是不够的,它得靠非精神方面的证实,也就是靠法律的认可。 ——〔英〕狄更斯《德鲁德疑案》 正义和善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善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觉的存在不可或缺的自爱之心的必然结果。 ——〔法〕卢梭《爱弥儿》 正义是有愤怒的,并且正义的愤怒是一种进步的因素。 ——〔法〕雨果《悲惨世界》 正义是对已确立的非正义的制裁。 ——〔法〕法朗士《克兰克比耶》 正义是我们从千百年的颠沛中学来的,是在战争、瘟疫、饥荒、地震及其他天灾之后学来的。 ——〔巴基斯坦〕阿卜杜拉·侯赛因《悲哀世代》 修身以为弓,矫思以为矢,立义以为的,奠而后发,发必中矣。 ——〔中〕扬雄《法言·修身》

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罗尔斯和哈贝马斯方案剖析

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罗尔斯和哈贝马斯方案剖析 作者:王晓升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 摘要:哈贝马斯和罗尔斯都主张把道德正义和政治正义区分开来。哈贝马斯强调道德正义在政治正义中的作用,而罗尔斯根本否认道德正义在政治正义中的作用。但是,罗尔斯的政治主义是一种具有强道德能力的人在纯粹程序正义中选择的结果,并演化为一种特殊的道德正义。而哈贝马斯的政治正义是具有弱道德能力的人在民主商谈中妥协的结果,但是弱道德能力的人却要引用道德理论来为政治正义辩护。我们认为,哈贝马斯政治正义方案是可选择的方案,但是把道德理论作为政治正义的辩护的理由却破坏了政治正义和道德正义的区分,为虚假的道德正义进入政治正义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政治正义;道德正义;罗尔斯;哈贝马斯 政治正义和道德正义究竟有什么关系?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给出了不同的解答。这些不同的解答反映了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对于理性多元论的事实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也反映了罗尔斯和哈贝马斯对于政治正义的两种不同理解。这种不同的理解对于我们重新思考正义制度的建构的问题,更广泛地说,对于我们重新树立正确的“正义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政治正义和道德正义的区分 在传统社会,政治制度以及法律的正当性是由宗教学说提供的。而这种宗教学说与形而上学、道德哲学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政治正义要依

赖于道德正义。但是,在传统社会崩溃之后,宗教学说受到了质疑和批评,宗教和政治权力领域发生了分裂,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不再由宗教来提供。[1](导言p12)道德上的正义不能继续被用来为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服务。于是,政治制度和法律的正当性的问题就产生了?伴随着政治制度和法律正当性问题的是道德的正当性。本来道德学说和宗教学说在传统社会是结合在一起的。当宗教学说受到批判,道德和宗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发生了分裂。道德原则的正当性不能由宗教思想的神圣性来提供,而必须建立在新的理性基础上。于是,自启蒙运动以来思想家们努力把现代政治制度和法律,把现代道德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罗尔斯的契约论和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就是建立理性政治制度和理性的道德的不同的尝试。人类社会用理性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有许多种,同样人类社会的理性的道德规范也有许多,那么怎样的理性政治制度才是正当的制度呢?怎样的理性的道德规范才是正当的规范呢? 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并没有把政治正义和道德正义区分开来。对于他来说,两个正义原则所勾画的“正义”既是道德正义又是政治正义。但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他发现,政治正义和道德正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对于他来说,政治正义的问题是由自由主义政治理论解决的问题,而道德正义是道德学说解决的问题。 对于罗尔斯来说,自由平等的个人按照纯粹正义的程序制定的制度就是正当的制度。他说:“政治正义(内容)的原则就可以描述为某种建构程序(结构)的结果,在这一由原初状态所塑造的程序中,合理的行为主体——作为公民的代表并服从理性的条件——选择公共正义原则来规导社会的基本结构。”[1](p94)按照罗尔斯的设想,原处状态属于一种纯粹正义的情形。这就是说,在原初状态下,人们都是自由的、可以平等地参加社会的基本的善的分配的。或者说,原处状态下的人们如同赌博中的人群一样,他们进行自由平等的博弈。这就意味着,参与博弈的人们不受到外在的某种正义标准(如宗教的标准、道德的标准)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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