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汾曙煤发【2015】154号

曙光煤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贺西煤矿“11.17”瓦斯燃爆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汾煤办发【2015】707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引深山

西焦煤“查细节、查死角、查整改”活动,深刻剖析目前我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扭转被动局面,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11.17”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原则和纪律,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不落实就是最大的事故隐患”理念,坚持安全监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扎实做好“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和地面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挖出根源、统一思想、发现问题、制定办法、落实责任”,切实增强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二、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时间

自2015 年12 月1 日开始到2016 年3月10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反思和自查自纠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将工作责任、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分管领导、部门、队组人员。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分专业按照山西焦煤“三查”要求组织进行全覆盖的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及安全反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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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隐患排查整改阶段(1月1日一1月31日)。各分管领导牵头安监部及专业部门组织对集团公司“五人小组”、各专业动态检查、安全小分队活动以及矿自查自纠所查隐患按照“五定五落实”进行督促落实和整改验收,认真按照《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各专业“大排查、大整改”内容》重点排查,要“查过程、查结果”,促使专项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回头看”及全面总结阶段(2月1日一3月10日)。安监部牵头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全面考核,确保各项整治内容及隐患整改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

矿成立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洗煤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总会计师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门、队组科队长以上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电话:708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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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协调安排和考核,组织各专业部门跟踪了解本专业系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办公室主任:安监部主管

办公室成员: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有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大反思、大讨论”

各专业部门、队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采取分管领导与各专业部门人员(分专业)、分管领导(包队领导)与各队组、队组到班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层次反思、讨论,并做好反思、讨论记录。通过层层反思和讨论,让各级领导干部职工都能够明确自身职责,消灭责任空白和管理盲区,真正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通过层层反思和讨论,真正认识到目前存在的安全管理隐患和问题,并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措施,彻底解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1、反思“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原则和纪律是否树立牢固,讨论近几年来发生事故(“2.22”屯兰瓦斯爆炸事故、“3.28”王家岭透水事故、“9.28”正升透水事故、“7.08”香源瓦斯燃爆事故、“10.08”两渡矿局部煤层自燃事故以及曙光煤矿“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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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制度不落实、“6.4”瓦斯超限事故)后已经出台、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规定、措施以及整治办法,为什么仍没有避免贺西“11.17”事故的发生?

2、反思外委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讨论贺西矿外委队伍进矿、电氧焊入井等环节应该谁负责,为什么没人负责?讨论外委施工项目部资质能够达到一级水平,为什么员工素质水平却达不到规定要求?讨论外工队为什么已经解除了内部挂靠却又挂靠了别的公司,为什么仍然存在转包、非法分包、以包代管、滥用队伍等情况?

3、反思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清单、责任清单)、各种文件、制度、会议纪要是否落实到位,讨论为什么组织了频繁、各种形式的检查,外委施工基建工程仍成了脱离管理的盲区?

4、反思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分级管理责任(主管、分管、监管)是否明确,讨论为什么部分高层领导干部存在管而不实、管而不控、控而不管,中层领导干部存在选择性工作、推诿扯皮,基层领导干部存在司空见惯、麻痹侥幸心理的问题?

5、反思当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遇地质变化、巷道开口贯通过空巷、施工工艺支护参数发生变更、遇积气、积水等情况),职工队伍安全责任意识是否能够随之适应,规程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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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到位,安全因素是否考虑周全,职能部门业务存不存在能力不足、不懂规矩、不懂管理的问题?

6、反思我们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电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现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存在的哪些实质性问题,从制度建设、各类考核办法、管理台账、流程顺序以及现场安全监管中还存在哪些漏洞,是否能够真正的引导安全生产、如何做到彻底整治和解决,是否能够引起高度重视;我们现用的规程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能够引导职工规矩规范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是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屡改屡犯根本原因存在哪些,如何得到彻底的整治;领导带班跟班是否到位,是否做到现场监管、靠前指挥?

(二)开展“大排查、大整改”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分专业排查、重点整改;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由分管领导牵头各专业部门组织,一是对各大系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系统评估评价,以“管住大系统、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为主线,对各大系统进行重点排查、整改;二是分专业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边角区域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三是对作业现场规程措施的落实、职工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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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作业、队干跟班上岗、开工前隐患排查、完工后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对地面所有厂房及重点岗位、三防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五是对各类管理台账、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制度建设、各类文件的落实等软件资料及领导带班、跟班、值班履职情况、职工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六是对外委队伍管理、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

各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落实本专业的“大排查、大整改”内容,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排查一条、整改一条、复查一条,做到逐条隐患验收签字闭合。

1、查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是否层层明确制定并落实到位。隐患排查责任:矿长、书记;整改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查干部作风转变,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值班、跟班、带班管理制度能否有效落实。隐患排查责任:矿长、书记;整改落实责任:调度室、安监部、组干、纪委。

3、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是否围绕“提高干部履职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提升干部管理能力、提升职工操作能力”开展工作,是否按照培训计划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真正做到了“干部不违章指挥、职工不违章作业”。隐患排查责任:安全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职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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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矿井通风系统及各采掘工作面是否完善、稳定、可靠;查瓦斯防治机构是否健全,瓦斯抽采是否达标,各项瓦斯制度是否执行;查防灭火各项规定,月推进小于60m的综采工作面是否制定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责任:总工程师;整改落实责任:通风区。

5、查探放水“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及现场管理“三项制度”是否执行。隐患排查责任:总工程师;整改落实责任:地测。

6、查大型设备及运输管理,特别是主运输、辅助运输及提升运送人员设备设施性能是否稳定、保护动作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消除了因电气、设备、设施等管理不善、运行不当造成的火灾或其它灾害性事故。隐患排查责任:机电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机电区、运输区。

7、查安全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臵、数量和图纸是否对应,分站、传感器的上传是否存在漏传和屏蔽现象。隐患排查责任:机电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信息中心、通风区。

8、查非常规作业的管理,临时施工作业、遇特殊条件(遇地质构造、顶板结构变化、过老空、大面积悬顶)、特殊地点(回采工作面机道、端头,掘进过地质变化、过老空、交叉点大断面)、特殊时期(初采、末采、开口、贯通)是否制定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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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排查责任:总工程师;整改落实责任:生产技术及各生产队组。

9、查外委队伍招投标手续、队伍资质、劳动用工“五统一”、“五个百分之百”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隐患排查责任:生产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生产技术、劳人、预算中心、职工学校。

10、查火工品生产、保管、领用、搬运、退库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隐患排查责任:经营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生产技术、供应科及各生产队组。

11、查高层消防、电梯、锅炉等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隐患排查责任:工会主席;整改落实责任:后勤部、武装保卫。

12、查应急处臵工作,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内容是否修订及时、有无学习贯彻记录,关键岗位人员是否熟悉应急预案。隐患排查责任:安全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安监部、职工学校。

13、查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是否按隐患闭合管理程序执行,隐患是否按时整改,相关资料、手续是否齐全。隐患排查责任:安全副矿长;整改落实责任:各专业部门。

五、严格“红线”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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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安全红线”意识,由安监部、调度室、组干、纪委、劳人等部门联合督查,在“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被上级及矿监管部门查出以及经举报查实触犯下列“安全红线”行为之一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处分。

1、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带班、上岗存在弄虚作假的。(监督管理责任:调度室、安监部、纪委)

2、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使用电氧焊作业的。(监督管理责任:通风、调度、安监)

3、外委队伍进驻通知单未经矿长签字的。(监督管理责任:生产部)

4、非常规作业无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监督管理责任:生产技术、调度室、安监)

5、突出矿井未进行消突检验或无防突措施的。(监督管理责任:通风区)

6、瓦斯抽采不达标(瓦斯超限)作业,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通风区)

7、月推进小于60m的综采工作面无防灭火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监督管理责任:通风区)

8、探放水“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 10 -

及现场管理“三项”制度不执行的。(监督管理责任:地测)

9、人为拆除、挪移、遮挡瓦斯传感器等导致不能上传真实监控数据的。(监督管理责任:信息中心、通风区)

10、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发性灾害事件不汇报的。(监督管理责任:调度室、各队组)

六、具体要求

1、各分管领导、专业部门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及专业“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内容对进行逐项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按照“五定五落实”要求进行督促落实整改,安监部做好整体协调和过程监管,所查隐患必须经专业部门复查验收,分管领导验收签字确认后报安监部备案备查。

2、对“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隐患自查自纠组织不力的部门,严格进行追查落实和问责,并纳入月度安全绩效及领导安全绩效考核。

3、“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现的重复出现一般隐患由专业部门牵头、较大隐患由安监部牵头严格进行隐患事前追查,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制定方案。对队组部门整改困难、难以解决隐患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在隐患整改期间严格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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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执行山西焦煤安全管理“双三十条”规定,对“大排查、大整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若发现触犯“红线”的严格追查落实,对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曙光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各专业“大排查、

大整改”内容

山西汾西曙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山西汾西曙光煤业2015-12-10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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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曙光煤矿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各专业

“大排查、大整改”内容

(一)“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组织开展方面

1、部门、队组由主管、队长亲自抓,利用班前会、周一例会、圆班会等组织职工大反思、大讨论,观看事故案例视频,反思近期事故及贺西煤矿“11.17”瓦斯爆燃事故、我矿“5.11”探放水制度不落实、“6.4”瓦斯报警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分析事故原因。牢固树立职工“安全大于天,安全就是生命,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遵循煤矿安全是大家集体安全宗旨。后勤、供应、运销洗煤厂等地面单位,由部门主管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结合日常工作和安全现状,进行针对性的反思。

2、采取分管领导与各专业部门,分管领导(包队领导)与各队组,队组至班组等形式召开座谈会进行深层次反思、讨论,通过层层灌输,一级带动一级,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以及目前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和隐患问题、今后工作中碰到的难题,要再分析、再反思,能够真正做到认识到、看得见、摸得着问题根源所在,切实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3、宣传部利用多媒体、办公楼、井口LED屏等媒介积极宣传集团公司及我矿开展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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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及具体方案,加大宣教力度,营造矿区安全和谐氛围。

4、矿属各单位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全员参与,矿成立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协调安排,统一指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分管领导负责隐患闭合把关;各专业领导负责协调解决问题;各主管领导负责排查隐患,解决隐患。做到分工明确,各尽其职,奖优罚劣,严格按照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内容逐条落实闭合。

(二)文件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门一把手要定期规划,组织职工培训。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及李小鹏省长“三个敬畏、三个越是”的理念,两级集团公司安全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全员贯穿,要有记录。由安监部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记录,井口管理站不定期的对安全理念进行抽查。发现队组、部门人员无记录或抽查不合格,当事人给予一定处罚,队组、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与安全绩效考核挂钩。

2、各部门、队组提前准备,提早安排,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大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会审力度,使之可操作性强。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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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消灭责任空白和管理盲区,生产技术、劳人、预算中心严格审查外委队伍资质、劳动用工的合法性。职工学校严抓职工素质提升,真正做到“五个百分之百”。

3、加强对零星工程、临时作业点、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的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工作,重点监督、全覆盖排查,跟班领导严格跟班制度,切实协调解决处理现场隐患。

(三)干部工作作风方面

1.包队领导深入队组和现场进行指导协调管理及参加队组班前会、周一例会、反思座谈会情况。

2.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带班履职执行情况。

3.领导干部下井质量、比例和“三必须”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夜间值岗、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

5.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各类会议、安全活动(安全自检)情况。

以上内容由安监部、调度室、组干、纪委等部门负责检查落实。

(四)“一通三防”方面

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原则,全面落实“变高为低、变下为上”要求。

1、机构设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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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专业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

2)是否建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管理部门、人员职责是否落实。

3)矿长每月是否主持召开“一通三防”办公例会,矿井“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4)“一通三防”安全费用投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能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工程项目有无亏欠。

5)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6)通风、瓦斯检查、瓦斯抽采打钻、监测监控、防突、防尘等队伍及主扇、抽采泵站司机是否健全,人员是否满足岗位需要,是否持证上岗;班子队伍建设是否规范;应知应会和操作技能是否满足岗位职责要求,是否能够迅速处臵突发问题。

7)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瓦斯抽采系统示意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示意图、瓦斯地质图;通风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防突记录及资料、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瓦斯调度台帐、瓦斯日报表、监测监控日报表、密闭管理台账、煤尘注水台帐、瓦斯抽采台帐;各种贯通、排放瓦斯措施;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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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是否扎实,能否及时填绘和指导安全生产。

8)“一通三防”相关措施、规程制定是否科学、及时;情况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修订;贯彻落实情况如何;逐头逐面“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的执行情况;是否做到了不评价,不施工不生产。

9)矿井是否制定年度“一通三防”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10)矿井涉及“一通三防”专业的临时作业,是否派专人在现场跟班、指挥。

11)总工程师是否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巡检,是否每月召开月度工作会议。

2、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能力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每年是否进行通风能力核定并建立详细的核定资料,是否能够做到“以风定产”。

2)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独立、完善、稳定、可靠;是否实现真正意义的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独立;是否存在临时通风系统,临时通风系统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和角联通风情况。

3)通风巷道断面是否满足通风要求,是否存在年久失修问题;巷道风速是否符合要求;测风、调整通风系统等制度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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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局扇位臵是否合理,是否全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是否做到“五专一化一切换”。

4)矿井是否存在高冒区、盲巷等,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盲巷是否按有关规定、标准及时封闭。

5)采掘头面和机电硐室是否按照通风设计(作业规程)实现标准配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头面和机电硐室是否实现上限配风;是否存在无风、微风、风速超限、主扇高负压运行等问题;未达到上述要求或存在上述问题的矿井,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6)是否消灭临时通风设施;矿井通风设施有无亏欠;通风设施施工、拆除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采用专业队伍施工。

3、瓦斯管理

1)风流中瓦斯有无处于临界状态(大于0.5%,波动幅度大于0.2%)的情况;瓦斯检查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

2)是否制定科学合理的瓦斯排放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3)发生停电、停风、停泵、着火或瓦斯、CO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应急响应是否及时,处臵是否得当。

4)瓦斯、CO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分析、追查情况。

5)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所有检查工配带便携式CO检测仪和多功能检测仪的制度是否制定,执行如何;安全监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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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系统与人工检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情况如何。

6)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炮眼的角度、深度、封孔材料、封孔深度及装药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7)井下是否存在电、氧焊作业。

4、瓦斯抽采

1)瓦斯抽采系统是否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设计进行建设;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手续是否合法齐全。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是否建立地面分源抽采系统。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是否制定并完善了中、长期瓦斯治理规划,矿井是否实现四量平衡。

4)矿井瓦斯抽采率和瓦斯抽采浓度是否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和集团公司规划目标,抽采达标是否经过两级集团公司的评定和认可。

5)钻机能力、数量是否满足需要,维修保养如何;抽采设备和抽采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抽采钻孔能否按照抽采设计施工,若打钻出现异常情况如何处理;是否建立严格的钻孔验收制度,钻孔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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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区域预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高瓦斯煤层群开采是否实施上、下邻近层瓦斯治理措施。

7)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瓦斯预抽采“掩护”式掘进。

8)瓦斯抽采管路标准化建设情况如何,是否安设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定期调校;隔爆、抑爆、阻火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9)地面、井下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情况;抽采负压及孔口负压是否符合要求。

10)瓦斯地质规律研究开展情况如何,是否建立瓦斯地质动态预警系统。

11)年度抽采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实现“两头靠”。

5、防灭火管理

1)矿井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情况;防灭火设计编制情况;防灭火系统建设情况;防灭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采区及采面生产结束后是否及时封闭。

3)月推进度小于60m的工作面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灭火措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各种密闭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矿井是否存在地面、采空区漏风,堵漏工作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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