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航空学院“航空机电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航空学院“航空机电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航空学院“航空机电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航空机电工程”专业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航空学院

一、自考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它具有在职业余、灵活开放、宽进严出、严格规范的特点,无需入学考试,教育质量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国际认可度,享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空军第一航空学院为主考院校的航空机电工程专业自学考试,198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考(国家教育部赋予本专业代码:专科-A081801 独立本科-B081802)。

二、专业特点

本专业分专科和独立本科,设有机械专业、电子专业、自动化专业三个方向,专、本科相衔接,军地通用,适合从事机械设计、制造与维修、电子计算机及微机原理、通信系统、无线电原理,数控电路、工程管理、工程检测技术及教学各类人员报考。

三、课程设置

航空机电工程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航空机电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表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报考本专业专科必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二)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两次报名,5月份报考当年10月份开考的课程;11月份报考次年4月份开考的课程。

2.报名办法:考生在指定考点报名,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并交付报名费、教材订购费以及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2张。

3.各考点汇总报名情况,并将已批准报考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教材订购单》和教材费送(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于开考前将新考生订购的教材、准考证发至各考区(点),并转交给考生本人。

5.申报考试课程:按专业考委公布的考试时间安排,各考区(点)组织报考,并将《考场座位对照表》、《考场设置总表》逐级上报并由主考院校汇总。

五、考试办法及考籍管理

(一)考试办法

1.本专业专科段、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业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批准。其中专科段共开设21门课程,其中必考课10

门,选考课11门;独立本科段共开设27门课程,其中必考课9门,选考课18门。

2.本专业考试计划按2~3年安排,采用学分制。每年组织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4门课程。应考者所学的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上),即取得该门课程规定的学分。因故未能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但可报名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3.免考。报考本专业专科、独立本科的考生参加考试前,凡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取得与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相同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的,由本人申请,经本专业考委审批,可免考该科课程。免考课程不超过本专业全部考试课程的三分之一门。

4.转考。考生因复员、转业、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无法在原大单位参加考试,可提出转考申请,考生使用的12位新编码考号为其终身考号,接收考区不再为转来的考生重新编号和制作新准考证。考生跨区转考由考区之间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5、助学。考办将统一组织辅导,发放辅导材料。

(二)考籍管理

1.凡完成本专业专科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必考课、4门选考课,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取得本专业专科毕业学历。

2.凡完成本专业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9门必考课、5门选考课,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实验学分;毕业设计及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可取得本专业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本专业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4.本专业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为最后一门合格课程的考试时间。

5.自考证书查证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三)学位申请条件

1.通过本专业本科自学考试全部课程考试,经审核予以毕业,其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课程成绩在及格以上、毕业设计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GET)获四级以上证书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获三级以上证书者或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资格考试获合格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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