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考试大纲

行政执法考试大纲
行政执法考试大纲

1、法的概念(P1)

法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工具。

2、法的本质(P2)

法的本质表现为:1、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来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3、法的特征(P4)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首先,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其次,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以人们的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再次,法的规范性表明,法的要求不等于人们实际如何行为。

二、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具有国家性,这是法与其他人为形成的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

三、法具有普遍性;所谓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

四、法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法是通过设定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新闻模式的方式,指引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之中,以调节社会关系。

五、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具有保证实施的力量。

六、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从形式化的意义上看,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其中一个区别就在于:法是强调程序、严格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的规范。

4、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点(P10)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有如下特点:一、法律部门既是一个

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基本要素。二、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三、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四、法律制度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即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者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规范所组成。比如所有权法律制度,就可能体现在宪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中;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回避制度等就有可能体现在形式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多个不同的诉讼法律子部门。

5、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P11)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有两方面,首先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6、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P11)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有1、整体性原则、2、均衡原则、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7、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P16)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P18)

宪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10、法律规范的定义(P22)

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

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实时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11、法律语言的含义

所谓法律语言是指表现法律内容的文字、概念、句式、标点、符号等,它是立法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

12、法律语言的特点

(一),科学、准确;

(二),明确、肯定;

(三),严谨、一致;

(四),简洁、扼要。

13、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有两层语义,一是法律责任关系,一是法律责任方式。

14、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的各种必须具备的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要件包括:一.责任主体、二.违法行为、三.损害事实、四.因果关系、五.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15、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二、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三、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四、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16、依法行政的概念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7、依法行政的本质

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约束行政权力。具体来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治权,不是依法治事;是依法治官,不是依法治民;是依法治自己,不是以法治别人。

18、依法行政的主要特征(看一看)

19、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优先原则,是指法律规范在效力上有阶层次的,从狭义来说,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而从广义来说,法律优先是指上一层位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位的法律规范。

二、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也即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做出积极的行政行为,否则就构成违法。

三、职权法定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有法律规定或授予,否则,其权力来源就没有法律依据。

四、行政合理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五、行政公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为,应当公开。

六、行政诚信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行政行为要出于善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依法办事,信守承诺。

七、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当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时,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撤销或者废止该行为,否则必须合理补偿行政相对人信赖该行为有效存继而获得的利益。

八、权利救济原则,是依法行政的一项保障性原则。

20、法治政府的内涵

法治政府就是按照法治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

21、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包括:

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的取得和行使合法、行政机关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考试重点)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3、依法行政主体的概念和含义

概念: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对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产生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含义:一、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或社会组织。二、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三、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行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四、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的国家或社会组织。五、行政主体必须能够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后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行政执法人员含义

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享有职权,以行政主体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三层含义:一、行政执法人员是个人而不是组织。二、行政执法人员代表行政主体,以行政主体的名义进行管理。三、行政执法人员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代表的行政主体承担。

25、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6、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考试重点)

权利:申请权,参与权,了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陈述、申辩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行政赔偿权,抵制违法行政行为权。

义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27、行政行为的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8、行政行为的特征

1.从属法律性、

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

4.强制性、

5.无偿性。

29、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具体行政行为体现国家行政权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

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

二、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

三、具体行政行为能直接产生有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增加或者减少。

四、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行为,它由行政主体单方作出,其行政行为的成立不以行政相对人的问题为前提。

30、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

一、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是针对一类事或者一类人,而不是针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作出的,因而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抽象行政行为具有间接法律效果,它不能对行政相对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的变化,而是使有关行政相对人拥有产生权利义务变化的依据。

三、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往后效力,它针对往后的事件作出,并只适用行政规则制定以后的行为和事件。

31、依法行政能力的概念

依法行政能力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重法律、自觉掌握和运用法律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3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途径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任职前考试和评测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构建完备的行政监督机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情况的评价和考核制度;

五、实行绩效管理制度;

六、加强法制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33、行政决策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目标,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拟定和选择行动方案,并作出决定的过程。

特征:一、行政决策具有明显的公共性。二、决策客体具有广泛性。三、既定行政决策的权威性和执行的强制性。

3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决策调研;

二、征求意见;

三、咨询论证;

四、风险评估;

五、合法性审查;

六、会议决定;

七、公布结果。

35、行政执法的含义

行政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所有的行政法律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适用法律于具体的相对人或具体事件的行为,即与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

36、行政执法的特征

行政执法和行政立法、行政司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行政执法主体多;

二、行政执法的范围宽泛;

三、行政执法的形式多样。

37、行政执法的分类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权限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

二、以行政执法的内容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权利性行政执法与义务性行政执法;

三、以行政执法的形式为标准,行政执法可分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救助。

38、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合理原则;

三、公开原则。

四、信赖保护原则。

39、行政执法制度

一、行政执法的主体制度;

二、行政执法的程序制度;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五、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

40、行政执法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主体合法;

二、权限合法;

三、内容合法;

四、程序合法。

41、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

一、公定力或先定力;

二、确定力;

三、拘束力或约束力;

四、执行力。

42、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能独立队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特征: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

二、行政执法主体是依法获得行政职权的组织;

三、行政执法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

四、行政执法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行政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

43、行政机关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特征:

一、国家性;

二、执法性和法律从属性

三、相对独立性;

四、统一性和层级性。

44、行政机关的种类

我国的行政机关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中央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的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行政机关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个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个工作部门管理的工作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办公和办事机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45、法律法规授权正在的概念及特征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又称行政授权组织,是指依照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形式特定行政职权的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与行政机关一样,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非行政机关的组织;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职权有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非行政组织法授权;

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使的是特定行政职权而非一般行政职权。

46、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种类

一、企业;

二、事业单位;

三、社会团体。

47、行政委托组织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将直接拥有的部分行政职能交由符合法定条件的

其他组织行使的活动。

48、行政执法人员的概念和特征

在我国,狭义的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然的行政执法人员。即行政机关中拥有执法权的在职在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中拥有执法权的人员;另一种是因受行政机关合法委托而获得执法权的组织中得人员。

特征:

一、行政执法人员是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

二、行政执法人员是能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主体的在职在编人员。

49、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

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利是指法律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形式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一、身份保障权;

二、工作条件要求权;

三、参与培训权;

四、获得报酬权;

五、批评建议权;

六、申诉控告权;

七、申请辞职权。

50、行政执法人员的义务

一、守法义务;

二、依法执法义务

三、接受监督义务;

四、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义务;

五、忠于职守、勤勉负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义务;

六、保守国家和工作秘密义务;

七、恪守职业道德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义务;

八、清正廉洁、公正正派义务;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

一、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

二、具有较高的执法能力;

三、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

四、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52、行政执法依据的概念

行政执法依据是指各行政执法主体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起权利、义务等特定事项作出具有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53、行政执法依据的种类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地方性法规;

四、自治区条例和单行条例;

五、规章。

54、行政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

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二、尚未法优于下位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四、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五、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

六、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55、行政执法依据冲突的解决办法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则之间不一致是的裁决机制;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

致时,有国务院裁决;

四、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有全

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6、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及数据化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57、调查收集证据的基本要求

全面、客观、公正、及时。

58、证据保全的条件及程序

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三、登记保存;

四、及时作出处理。

59、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有9条

60、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依据的证据有7条

61、行政执法程序的概念

行政执法程序是针对行政执法行为而言的,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因行政主体的随意判断受到侵害而制定的,是行政执法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表现形式。

62、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

一、公正原则;

二、公开原则;

三、参与原则;

四、效率原则;

五、便民原则。

63、行政执法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听证制度;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三、表明身份制度;

四、告知制度;

五、回避制度;

六、审裁分离制度;

七、说明理由制度;

八、期间制度;

九、送达制度。

64、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行政执法,离不开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是法律文书的特指。其性质从属于法律文书的范畴,它是我国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权或权利,在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为正确运用、实施法律二制作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65、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

一、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的如实反映;

二、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主体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体现;

三、执法文书是保障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履行举证责任的依

据;

四、执法文书是衡量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主要依据。

66、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

具有以下特征:

惩戒性、违反行为的确定性、外部性。

67、行政处罚原则

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原则;

四、过罚相当原则;

五、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

六、受处罚不免民事责任的原则。

68、行政处罚种类

申诫罚、财产罚、能力罚、人身罚。

69、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70、行政处罚的管辖

一、地域管辖;

二、职权管辖;

三、级别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五、指定管辖。

71、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

一、一事不再罚规则;

二、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规则;

三、不予行政处罚规则;

四、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规则;

五、追诉时效规则。

72、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一、当场处罚的概念。当场处罚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组织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就地给予行政处罚。

二、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2)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当场处罚的程序。(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具有处罚主体资格;(2)现场取证;(3)告诉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4)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3、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适用一般程序的条件;

二、调查取证;

三、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7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听证是指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程序。

一、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听证的举行。

75、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有关行政机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义

务得以履行的程序。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二、当场收缴罚款;

当场收缴的条件:(1)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自己提出,可以实施当场收缴罚款;

三、强制执行。

76、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77、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便民与效能原则;

四、救济原则;

五、信赖保护原则;

七、监督原则。

78、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一、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79、实施行政许可的纪律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务,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80、行政许可的费用

一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不收费为原则,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才能收费。

二是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81、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

一、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赋予特定权利的行政许可,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对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应当根据考试成绩好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对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检疫所得出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82、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1、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包括:(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2)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直接影响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利益。

83、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限取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处分性、强制性、无偿性、法定性、可诉性。

84、行政征收的种类

行政征收分为行政征税和行政收费两大类:

一、行政征税,即收税;

二、行政收费。目前我国的行政收费主要有三类。

85、行政征用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征用,指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强制有偿征购或者使用。行政征用具有以下特征:

一、处分性和限制性;

二、强制性;

三、有偿性;

四、法定性;

五、可诉性。

86、行政征用补偿

行政补偿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定补偿;二是政策补偿;三是协议补偿。

87、行政给付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给付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行政给付又称行政或者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一、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行政机关依法性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实物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

二、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给付是一种依申请行政行为。

88、行政给付的内容和形式

行政给付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给付行为赋予或者保护被给付人的权益。这种权益主要包括人身权利、物质权益和物质有关的权益等三种:一是人身权利;二是物质权益;三与物质有关的权益。

行政给付形式主要包括:一是就业和安置;二是最低生活保障;三是抚恤和优待;四是救灾扶贫;五是紧急救助;六是收留。

89、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一、行政确认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主体的行政确认行为是针对法律规范规定的需确认的事项,是根据法定的条件、依照一定的程序作出的。

二、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定或否定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三、行政确认权时国家行政权的组成部分,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四、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五、行政确认是羁束性行政行为

90、行政确认的形式和内容

形式:确定、认定、证明、登记、鉴证。

内容:法律事实、法律关系。

91、行政确认的分类

一、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

二、对身份的确认、对能力的确认和对事实的确认

三、各专业领域的行政确认

92、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行政相对人旅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

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特征:行政强制的主体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目的是保证法定义务的撑地实现,维护真长的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免受侵害,行政强制的法律性质是一种可诉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93、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特征:从属性、限权性、临时性、非制裁性、可诉性。

94、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强制传唤与讯问;

二、强行带离或者强行驱散;

三、强制履行;

四、强制遣送;

五、强制戒毒;

六、隔离治疗;

七、劳动教养。

95、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批准、告知、实施、解除

96、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97、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和方式

条件: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具有应当履行的某种义务。

二、义务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明确授权的行政机关实施。

四、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方式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方式:

一、加处罚金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98、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催告、决定、实施、中止执行、终结执行。

99、行政强制代履行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环境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100、行政检查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行政决定、命令等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一、行政检查是一种单方的、强制性的、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检查不直接处理和改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检查是一种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

101、行政检查的种类

一、一般检查和特定检查;

二、全面检查和专门检查;

三、事前检查、事中检查和时候检查。

102、实施行政检查应注意的问题

一、检查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超越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必须注意检查行为

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料

行政执法培训资料 一、行政执法: 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公安、交警、农业、水利、民政、建设、规划、城管、卫生、教育等)。 二、管理行政执法: 指管理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执法程序: 持证上岗、、二人以上、亮证执法、说明来意、 宣传政策、查验“证件”、指出不足、纠正违章。 四、执法范围:玉龙乡管理区域内 五、执法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 2、基础设施管理; 3、垃圾管理; 4、道路管理。六、 执法依据: 1、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3、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4、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 5、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6、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7、建设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10、国家工商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 六、办案程序: (一)立案; (二)下达询问通知书或限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 (三)现场勘查笔录; (四)询问笔录; (五)下达行政执法告知书;

七、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除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情况方案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6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的通知》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

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法制办组织,从参与社会管理度高、影响力较大的部门中挑选优秀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国土、公安、城建、工商、质监、环卫、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讲解。。http:// 三、培训范围 各乡、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证人员; 各乡、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和办公室主任。 四、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中旬。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程》和《晋中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引》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培训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用于培训场地租用、授课教师聘用以及资料费等支出。 准备授课的单位,务于9月10日前报回授课材料、名单;参加单位要及时

行政执法培训方案

临县公安局刘家会派出所 行政执法培训方案 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结合我所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我所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全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对象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利用网络授课,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涉及政治理论学习、执法水平学习、法律法规等。

四、培训形式 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为辅。 五、培训时间 培训从2011年一月开始实施,每周培训一次,时间为每周一早上八点至十一点。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站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角度上,积极的组织和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强化学习促进工作,围绕工作展开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 篇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建设管理条例》、《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

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按照行署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在这里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这不仅仅是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培训,而且是一次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提升。我们力求通过培训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相应的公共法律条文、理清知识体系、把握执法重点,用现代执法理念推动今后的实际执法工作。 这次培训,主要目的是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再学习、再培训、再提高。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身份证明,是坚持持证执法、亮证执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根据自治区、地区要求,行政机关中只有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也就是说,培训考核是发证的前提。因此,大家对这次培训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县政府对此次培训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办也为这次培训班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行署法制办执法监督科科长万国友、综合科科长王君城专程到会并将亲自授课,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配合法制办完成好培训任务。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是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大家处在第一线,工作非常繁忙,也很辛苦。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大家积极参加这个培训班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也对大家长期以来从事基层工作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向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行署法制办表示感谢!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政府行政执法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促使行政执法依法依规进行 2004年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刻分析了我们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要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提出要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三个方面的核心在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今年6月,国务院又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这是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级政府作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县级政府处理和化解。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归根结底,就是要建设法治政府。什么样的政府才算是法治政府呢? 我主要从政府法制方面讲。 一是行政活动有法可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制度,法治政府就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法律规范规定得通常非常原则,需要有大量的配套制度才能实施,而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配套制度之间以及配

9.2.3 2011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1

XX局201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综合执法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适应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较好的承担和履行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局全体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主线;以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以培养一批高素质执法能手为目的。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队伍形象,检验培训成果,设立培训领导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三、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为确保培训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分三批组织培训,每批培训时间为五天,培训执法人员八十人。 (二)定向培训:各中队抽调两到三名素质高、能力强、有法律基础和基层工作经验的的执法人员,作为各中队法制员由法制室进行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的专题培训。 (三)定期培训:各中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进行法律、法规集中学习。 四、培训对象 局各中队执法人员。 五、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1年1月24日至1月28日 地点:东方明珠大酒店 六、培训内容 邀请领导、专家授课,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涉及政治理论学习、执法水平学习、公用行政法律法规等方面。 七、提出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中队及全体执法人员一定要站在促进单位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的高度来认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的组织和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要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强化学习促进工作,围绕工作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怀着激动与自豪的心情,在这个特别的季节里,作为一名转岗人员,我很荣幸地成为长江海事执法队伍中的一员,开始了自己人生的新征程。为了使我们这些转岗人员能尽快适应水上安全监督执法工作,长江局为我们安排了为期十五天的岗位培训。这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内容丰富,包括《公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海商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际海事条约概论》、《危管防污工作概论》等诸多方面的系统学习。作为一名即将走上执法岗位的新人员,通过岗位培训这些课程的学习,收获很大,以前一些认识模糊的问题,现在搞清楚了,以前一些现场的体验,如今也找到了理论支持,更为重要的是,我深深体会到海事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培训,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培训使我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在开学典礼中,长江海事局刘富华副局长谈到了执法工作身肩重任、角色特别这一问题,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意义,通过学习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廉政执法队伍,加强行风建设,主动作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细细体会、琢磨他的话语,觉得很有分量。这也使我对行政

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思考和认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质量、行政效率和行政效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权威而且对社会风气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因此,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不仅是现代人事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卓有成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所不可缺少的。只有通过加强公务人员道德规范教育,为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提供正确的导向,调节和控制公务人员的行为模式,激励公务人员塑造和形成健康、完善的行政道德人格,才能从观念意识上、行政人格上规范各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使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通过各“个体”达到政府整体行为,达到对社会、公民行为的规范、调整。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依法行政的深刻意义,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更要知法懂法,严格执法。 二、军事化训练教会我什么是坚强的意志。 从培训中心的运动场,不时传来“一二三四”的班号声,挥汗如雨、汗流浃背的队员们在教官的教导下,步子逐步地齐了,动作逐步地规范了。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纪律观念增强了,服从意识增强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增强了。学员们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步调,改变了心态,调整了情绪,改掉了坏习惯,具备了军人的特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相关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相关容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执法支队述林 一、培训(要到达的)目的 一是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及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现场执法检查的主要容; 三是行政执法中主要名词解释及执法文书管理、日常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和事故调查处理案卷的管理和要求。 四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二、培训容 (一)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填写及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1、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工作,《省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共4章,38条。一、总体要求有8条;二、督查检查 1条;三、日常执法检查 5条;四、行政处罚 17条;五、行政执法监督 7条。二是国家总局第15号《安全生产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进行执法工作。三是《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 2、执法文书的填写: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编写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进行填写,这本书对35种执法文书及与35种相关文书格式填写都有例和填写说明。 (1)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发现安

全隐患(存在问题)要填写《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安全隐患(存在问题)进行取证,如果证据可能灭失还要履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必要时要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对现场制作《勘验笔录》,需要取样化验的要取样并制作《抽样取证凭证》。 (2)下达的整改指令到期要在规定时限进行复检,复检时按照《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企业对《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整改情况的汇报,现场进行复检,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复检结果要填写《整改复检意见书》。 (3)行政处罚:一是对现场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存在问题)直接进行处罚的,二是对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安全隐患(存在问题)未按照整改时限进行整改完成的或拒不进行整改的,要履行行政处罚相关手续。行政处罚的证据必须确凿,依据、标准必须充分和程序必须合法。 (4)行政处罚相关手续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送达回执》,达到听证要求的,要制作《听证告知书》,如果需要听证或复议的要履行听证或复议相关手续,不需要听证或复议的,告知3个工作日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送达回执》,重大行政处罚要进行集体讨论,拒不履行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履行完成后要及时订卷。 除此之外,每个步骤还要履行审批或呈批手续。 3、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写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进行处罚,这本书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36种法律法规、条例、令进行了行政处

行政执法人员远程教育培训--行政执法礼仪--主讲王志永

行政执法礼仪(1) 本课学习重点 文明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礼仪的概念及意义 行政执法礼仪的具体容 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语言规示例 第一节文明执法概述 文明执法的涵 文明执法的作用 一、文明执法的涵 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的是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文明执法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法部门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容,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提出“严格规公正文明执法”,其中就要求树立“严格执法”、“规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执法理念,“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1.“严格执法”是基本要求。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执法工作

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究”。严格执法,就是要求执法者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执法,执法必须严格,不能随意执法,滥作为或不作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就是要求我们执法者必须依法办事。 2.“规执法”是行为准则。规是指规执法的程序,就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法,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常言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什么是规矩?对执法者来说法律法规就是规矩,不依法执法就是乱执法,就不能体现公平正义。如何规执法?就是要按照法律预先设定的模式、程序、规则完成执法的全过程,在执法办案中既要确保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实充分,量罚适当,也要确保程序合法。程序是规的保证,规是严格、公正的保证,违反程序执法,就是违规甚至。 3. “公正执法”是价值取向。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对执法者来说就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象征,是时代的呼唤,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执法者追求的价值取向。公正是为政之道,为官之德,也是立人之本。公正执法,就是要求我们在执法办案中要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让遵纪守法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犯罪的人受到法律的惩罚,不管是什么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文明执法”是职业素养。文明是相对于简单粗暴而言的,文明是对人的一种态度,有礼有节、春风化雨、以理服人、以礼待人。文明执法就是要仪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做一个不怒而威的执法者,不仅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能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达到以文明形象取信于民的执法效果。司法实践中,文明执法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尊重保障人权。 正在讲解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市运管处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辖区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法制机关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由所按规定程序交上级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市运管处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行。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三、执法人员纪律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做到公正执法; 2、不准刁难管理相对人,不准吃、拿、卡、要,做到勤政为民; 3、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做到公正办事;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相对人从事行政违法活

动提供便利或保护,做到克己奉公; 5、不准酒后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文明执法; 6、不准私自从事各种执法活动,做到依法行政; 7、禁止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 8、禁止以执行公务之名,进行损公利己的违法违纪活动; 9、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10、执法人员不得利用执法证件谋私,在不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出示执法证件。 四、行政执法责任的考评与奖励制度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实行考评制度,作为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负有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的同时,对履行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评议。由上一级执法责任人对具体执法责任人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评优评先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工作由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依照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的考核内容,采取自评与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群众评议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检查的计分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在考核评议时,对各级执法责任人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面,结合各岗位执法依据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篇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建设管理条例》、《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

(完整word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考点归纳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大纲考点归纳 1.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的工具。 2.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2)法的 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2)法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 (3)法具有普遍性(4)法以权利义务双向领土完整为调整机制(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4.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 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5.法律部门的特点:(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 本要素(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法律制度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即同一法律制度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法律部门中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调整属性的法律规范所组成。 6.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7.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2)均衡原则(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 制定的法律。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1)宪法法律部门(2)民商法法律部门(3)行政 法法律部门(4)经济法法律部门(5)社会法法律部门(6)刑法法律部门(7)诉讼与非诉讼法法律部门。 10.法律规范: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 后果的行为规范,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11.法律规范的特点:明确性、具体性、反复适用性。 12.法律语言:是指表现法律内容的文字、概念、句式、标点、符号等,它是立法活动不可 缺少的手段之一。 13.法律语言的特点:(1)科学、准确(2)明确、肯定(3)严谨、一致(4)简洁、扼要。 14.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 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有两层语义:一是法律责任关系,一是法律责任方式。 15.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2)违法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5) 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16.法律责任的分类:(1)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诉讼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 偿责任(2)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3)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4)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17.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

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复习资料

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复习资料 填空题 1.《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2.查封、扣押的期限,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 60日)。 3.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4.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5.行政机关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6.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决定。 7.《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8.《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9.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 无效 )。 10.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 加重 )处罚。

1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13.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向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14.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7.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该具体行为的原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18.对于(不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不服时,有权在接到裁定书之次日起(十日内)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9.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_精选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仅供学习参考, 切勿通篇使用!】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__法治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_大和十_大提升。20__年省司法厅、市、市、市、州均采取的在线培训考试。经我局研究, 决定2021年我市将采取互联网+的形式, 利用第三方网络培训平台对全市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 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一、培训费用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 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经验, 我市今年及以后也将采取由市司法局统一选定培训课程各培训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培训费用为每课时2.00元, 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需参加培训40课时, 即人民币80.00元/人, 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需参加考试, 考试费10元/人, 合计90元/人。各行政执法部门准确统计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已持证人员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后, 将培训、考试费及人员信息由市行政执法人员报名缴费系统完成录入, 在市行政执法人员缴费系统内开具电子发票。 二、培训、考试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及新调整新到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 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 可免予培训考试, 但应

参加以后年度的培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年度培训, 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含2021年12月培训考试未合格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三、培训考试内容 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实务为主, 兼顾民法典等相关课程。 四、培训考试组织 (一)培训考试, 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 分级组织, 集中时间段开展考试。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并开展。 五、培训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20日) 各地各部门按时限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暨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要求, 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新增人员)基本信息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已持证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此次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同步进行。 (二)培训考试时间(1月19日3月15日) 此次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含2021年12月份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采取网络线上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人员须登陆), 用户名为最

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导向,以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主要目标:到XX年底,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系统轮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文明和公正;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轮训准备 1、轮训人员范围 本次轮训对象为全市所有持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轮训职责分工 法规科负责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 按照因地制宜、分级培训的原则,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局持证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3、确定轮训机构。根据部培训方案关于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后勤服务等要求,选择由地市交通运输局推荐并经省厅统一确认的培训机构作为本次轮训的承办机构。 第 2 页共 6 页

4、明确轮训师资。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师资培训的教员作为主体,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的师资由省厅政策法规处选定,执法业务培训课程的师资由省厅各行业管理部门选报省厅认定。 5、编写轮训教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教学大纲。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教案由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组 织编写,执法业务培训课程教案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写。 (二)全面开展轮训 各单位按照轮训职责分工和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1、轮训计划。各单位要填报3年轮训具体实施计划表(附件1),将轮训的组织部门、轮训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信息,于XX年6月30日前报局法规科,经综合平衡后形成全市轮训总体计划。XX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20%,XX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60%,到XX年10月全面完成。 2、轮训方式。轮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丰富培训形式,综合采用老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及军事化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轮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轮训内容和时间。轮训内容严格按照部培训考试大纲,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体能与军训等。每期培训面授总课时为8天。 4、轮训教材。公共课程使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统一编写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列教材。执法业务课程教材由省厅行业管理部门 第 3 页共 6 页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题及答案复习过程

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 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纲要提出,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答案】正确 2.目标是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答案】正确 3.试点单位可以不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答案】错误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答案】正确 5.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很多情况下也表现为行政职责。()【答案】正确 6.政府权责清单,应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权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基本信息。()【答案】正确 7.没有互联网,行政执法就不会面临如此多的困难( )。【答案】错误 8.互联网+行政执法需要扩充大量执法人员( )。【答案】错误 9.打破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孤岛关键看设备投入( )。【答案】错误 10.互联网+行政审批主要是节省人民群众办事的成本( )。【答案】错误 二、单选题(每小题3分,10小题,共30分) 1.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的责任。 A.党委书记

B. 一把手 C. 主要负责人 D.直接责任人 【答案】C 2.推进(),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A. 社会发展 B. 社会自治 C. 政府统筹 D. 公民自治 【答案】B 3.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均为试点单位。 A.所有行政执法主体 B.部分行政执法主体 C.任意行政执法主体 D.指定行政执法主体 【答案】A 4.健全公民和()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A.组织 B.公司 C.法人

城管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城管行政执法培训讲义 下面,就本人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关于城管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方面的心得体会向大家作一汇报,共同交流、探讨。 今天主要讲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和实务操作,如果时间允许再讲一下城管行政处罚案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城管行政执法主体 无为城管行政执法局成立;要求提高即:1、集中行政处罚权(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城市规划、工商无证商贩、公安交通;环保(环境污染小,直观判断,一次处罚,适用简易程序。));2、执法主体性质改变,一级执法,省出台进一步加强城管工作的通知,提出三条红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禁止摊派罚没款)。执法人员性质改变,建设监察证-建设城市管理执法证-综合执法证,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考试,符合三项条件,居巢区和市开发区报名,省政府法制办不给参考。 二、城管行政执法依据 1、法的层次(立法权):宪法、基本法(民法通则)、一般法(水土保持法、固废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政府规章的概述。 2、法的层阶等次和效力。 3、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我省仅有市容条例和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户外广告和绿化等方面没有。 4、“半个立法权”(我省的合肥市、淮南市可制定地方性法规,须报经省人大批准方生效),其他市、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5、程序法及实体法。 6、行政管理的三大救济法。 三、城管行政处罚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法,体现了职能分离的指导思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在决定程序中又可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中又有听证程序的特殊规定。 城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 (一)主体合法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题库完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考试题库 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6月

目录 课程一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2) 一、填空题 (2) 二、单项选择题 (2) 三、多项选择题 (3) 四、不定项选择题 (3) 五、判断题 (4) 六、简答题 (4) 课程二行政法律基础知识 (5) 一、填空题 (5) 二、单项项选择题 (6) 三、多项选择题 (10) 四、判断题 (14) 五、简答题 (17) 课程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 (19) 一、填空题 (19) 二、选择题 (20) 三、判断题 (27) 四、简答题 (30) 课程四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实践 (32) 一、填空题 (32) 二、选择题 (33) 三、判断题 (37) 四、简答题 (38) 课程五公路路政行政处罚实践 (39) 一、填空题 (39) 二、选择题 (41) 三、判断题 (46) 四、简答题 (47) 课程六公路路政行政强制实践 (49) 一、填空题 (49) 二、单项选择题 (50) 三、判断题 (53) 四、简答题 (54) 课程七公路路政基础业务实践 (57) 一、填空题 (57)

二、选择题 (58) 三、判断题 (62) 四、简答题 (64)

课程一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一、填空题 1、基本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中华人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4、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6、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 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8、中华人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9、《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权利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财产权利,一是人身权利。 10、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11、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国的根本制度 12、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1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5、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6、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7、所有的民事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容三要素构成。 18、《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19、《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请求人单独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20、《国家赔偿法》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单项选择题 1、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C )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 D.无过错责任 2、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 ) A.某市公安局拘留行为 B.某省人大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 C.某卫生局在法律围的裁量行为 D.某市银行的划拨存款行为 3、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应当以限制或剥夺自由的时间按日计算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A )职工日平均工作计算。 A.上年度 B.本年度 C.近2年 D.近5年 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 A 统治阶级意志 B 阶级斗争状况 C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 历时传统 5、由国务院制定的规性法律文件,称为(D) A 行政规章 B 行政法 C 法律D行政法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