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流程图

申请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流程图

申请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流程图(试行)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产生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声明:本方案内容属实。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内容不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写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跨省、跨市、跨苏州县(区)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共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表、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情况、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及附件。转移01-47类废物应同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方案一式四份,省级环保部门、产生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及申请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填写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表 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2、类别编号:拟转移废物的类别编号(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3、处理处置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二、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 1、废物产生情况 (1)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化学名及产(耗)量 (2)产品生产工艺情况:致使废物产生的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示意图(以方框图形式表示) 2、废物组分、特性 (1)产生工序:废物产生的具体工序,名称应与工艺流程示意图中相一致(2)主要组分:废物中主要组分的名称,属危险废物的,填写主要有害组分名称 (3)相应比例:废物中主要组分所占比例 (4)危害特性:废物的危害特性 (5)形态:废物的形态(固、半固、粉末、颗粒等) 三、废物包装、运输情况 1、废物包装情况:拟采用的包装物(容器)的名称、材质及规格(容积) 2、废物运输情况 (1)运输工具名称:拟采用的运输工具名称,如厢式运输车、槽罐车等(2)运输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3)运输路线:包括废物自移出单位至废物接受单位的运输路线,以道路运输为例,需说明途径主要公路及县(市、区)的名称 3、废物装卸、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环境风险防范技术管理措施:如运输过程中的加固、防渗漏、防扬散或抛洒等 (2)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事故应急联系方式

(跨市)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附件1: 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 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表须知 1.申请跨省转出危险废物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2.“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填表说明: ●废物经营类型;指收集、贮存、处置、利用。 ●废物名称:指废物的具体名称。 ●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和废物代码。 ●废物特性:指废物及其在贮存、利用、处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成物的物理与化学特性,包括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 ●主要经营设施及设备:应填写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设计能力等有关内容。 ●污染防治措施:设施的名称、数量、污染治理的效果,有关的监测数据和“环评”、“三同时”结论。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能力。

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 经营场所 企业经济性质法人代表 企业管理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固定资产万元 转出危险废物单 位的主要生产工 艺和污染防治设 施(附表图及详 细说明)

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危险废物类别和废物 代码危险 废物 名称 产生工序 年产生 量(吨) 废物特性 储存 能力 (吨) 危险废物贮 存地点 三、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危险废物类别和废物 代码危险 废物 名称 转移数量(吨) 接纳单位名称 利用产 品或处 置方式 收取(+)或 支付(-)费 用(元/吨) 四、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批次危险废物类别及数量转移时间1 2

五、危险废物接收单位近期环境监测报告及事故应急预案

六、环保部门初审和审批意见 县(市区)环保部门初审意见主管局领导意见: 年月日科长意见: 年月日经办人意见: 年月日 市级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主管局领导意见: 年月日科长意见: 年月日经办人意见: 年月日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1 总则 为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订本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2 应急原则 2.1 应急处理应先救人、后救物; 2.2 应急处理应先控制、后抢救; 2.3 应急处理应边抢救、边报告; 2.4 应急报告应谁主责、谁报告; 2.5 应急报告应谁在场、谁报告; 2.6 应急报告应谁发现、谁报告。 3 紧急事件分类 3.1 人身伤害事故:导致人员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故。 3.2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的事故。 3.3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行为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含第三方)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灾害事故 3.4.1 火灾事故: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 3.4.2 自然灾害事故: 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如火灾、洪灾、风灾、地震、冰雹等灾害。 3.5 失窃事件:指公司财物发生被盗。 3.6 经济损失事件: 3.6.1 现金、有价证券、重要文件资料、机台设备及零配件、工具、用具等遗失; 3.6.2 生产物资、零配件、工具、用具、办公器材等非正常损坏。 3.7 食物中毒事件:因食用有毒物质出现身体不良反应的事件。 4 应急处理能力 4.1 信息捕捉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及时感知、迅速捕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2 事件研判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分析并研判出事件真实情况和可能发展趋势; 4.3 语言表达能力:准确表述紧急事件信息和应急评估分析报告; 4.4 应急协同能力:快速协调各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4.5 应急处置能力: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能够控制事态

ID0109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

ID0109 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 专业类别:污染防治,行业类别:通用,颁布单位:广东省环保局,实施日 期:1998-01-01 关于发布《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粤环〔1997〕177号 各市、县(市)环保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广东省危险废物补充名录中所列废物及根据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以及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

收集是指以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等经营为目的,进行危险废物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而进行的暂时性存放活动。 处置是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四条凡在本省内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称《许可证》)。 《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五条《许可证》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或经其授权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第六条申领《许可证》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必须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设施、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处置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配套防雨水、防火、防渗漏、防风等设施。运输危险废物必须有防护措施的专用运输工具装载。 利用危险废物的单位对不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必须配备专门容器贮存,并集中送处置场处置。 (二) 有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要求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人员,应接受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经营危险废物上岗证》。 (三) 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定期监测、定期安全检查、事故预防措施、风险应急计划等。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图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 程图

某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图 各单位、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院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能力,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确保政治和治安稳定,我院相关部门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一个”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根据应急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范围,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附件:1.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顶岗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事故接警应急预案 5.外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网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弱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校园一卡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0.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1.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2.资金防盗防抢应急预案 13.学生公寓、教学楼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学院食堂突发事件或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附件1: 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做好我院突发危机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所指突发危机事件,是指在我院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宣传思想类事件。编制本预案旨在切实提高学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失减少,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客观、公正地公布事件情况,促进学院发展的新跨越,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处理原则 在程序上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在宣传报道上必须有利于统一思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危机事件在法制的轨道上妥善解决;具体要遵循”以我为主、以事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产生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声明:本方案内容属实。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内容不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写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跨省、跨市、跨苏州县(区)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共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表、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情况、废物贮存、处理处臵情况及附件。转移01-47类废物应同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方案一式四份,省级环保部门、产生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及申请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填写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表 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2、类别编号:拟转移废物的类别编号(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3、处理处臵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二、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 1、废物产生情况 (1)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化学名及产(耗)量(2)产品生产工艺情况:致使废物产生的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示意图(以方框图形式表示) 2、废物组分、特性 (1)产生工序:废物产生的具体工序,名称应与工艺流程示意图中相一致 (2)主要组分:废物中主要组分的名称,属危险废物的,填写主要有害组分名称 (3)相应比例:废物中主要组分所占比例 (4)危害特性:废物的危害特性 (5)形态:废物的形态(固、半固、粉末、颗粒等) 三、废物包装、运输情况 1、废物包装情况:拟采用的包装物(容器)的名称、材质及规格(容积) 2、废物运输情况 (1)运输工具名称:拟采用的运输工具名称,如厢式运输车、槽罐车等 (2)运输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3)运输路线:包括废物自移出单位至废物接受单位的运输路线,以道路运输为例,需说明途径主要公路及县(市、区)的名称 3、废物装卸、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臵方案 (1)环境风险防范技术管理措施:如运输过程中的加固、防渗漏、防扬散或抛洒等(2)事故应急处臵方案:包括事故应急联系方式 四、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 1、接受单位基本情况:废物接受单位名称、成立时间、地理位臵、建设规模(能力、占地面积)及经营业务范围 2、废物处理处臵情况:废物处理处臵工艺技术的文字说明、工艺技术路线(以方框示意图表示)及相关处理处臵设施列表(设施名称、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Ⅱ级 分管副县长 任总指挥 Ⅲ级 卫生局局长 任总指挥 Ⅳ级 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任总指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承办部门:卫生局 监督电话:8019313 应急办(一)工作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期处置,专家评估(县卫生局) 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 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应急处置 专家评估 处置结果 Ⅰ级 县长任总指挥 疫情报告员 乡镇卫生专管员 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村卫生 所收集 信息 县卫生局丰宁县疾控中心 丰宁县卫生监督所 上报市卫生局和 县委、县政府 承德市政府 向各乡镇及有关 部门传达领导指 令 协助 善后处理 终止预案 恢复重建 调查评估 动员主要部门 和卫生系统相 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相 关部门参与 动员卫生系统 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 力量参与

1、应急办工作制度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拨计划。 (5)及时报告受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掌握事态、疫情的发展,做好记录及跟进工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7)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方案。 (8)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9)做好信息收集及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档案。做好相应文字记录。 (10)协助完成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应急接种与预防服药。 3、督导检查与事件评估。 4、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5、普及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附件一: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199条、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 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 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 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 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 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 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附件2 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符合豁免条件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货物运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总体原则】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就近原则。危险废物利用以市场化为主,不得对以利用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设置限制性行政壁垒。鼓励危险废物移出地和相邻移入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合作,建立补偿机制,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除针对全国统筹布局的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共享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外,原则上不鼓励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5—

第四条【转移联单制度】除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外,转移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 生态环境部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建设、运行和维护信息系统。 第五条【出口转移】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越境转移—转移单据》,无需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六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转移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实施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废物运输相关活动及危险废物运输污染环境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联合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运输工具在城市中的通行路线,实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等规范有序、安全便捷通行;加强联合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八条【一般责任】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6—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6月22日令)编制。 一、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 ·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2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 ·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 ·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二条

危废转移办法(范文参考)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 危废转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危险废物法律法规,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特制定本《危废转移实施 一 1.危废 年产生的 二 1. 废活性炭:主要在废气处理中产生。 废桶:用完的环氧树脂包装桶。 2.危废的特性 干化污泥:有毒固体。 废活性炭:有毒,感染性固体。 废桶:有毒固体。

三应急预案 本方案所涉及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危废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中900-041-49危险废物,因此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转移和处置方式应遵守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技术要求。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合同法》、《固体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 1. 2. 3. 4. 输驾驶员所运危险废物物理化学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5.在运输途中运输车辆按照汽车行驶安全规定严格执行,不准超速,平稳运输。 6.运输途中如果遇到安全交通事故或其它危及环境危害的事故,运输驾驶员必须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同时也可以拨打110,取得当地公安局或交警队的支持。

7.在发生事故的时候,驾驶员除及时组织当地人员施救,对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力争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等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马上与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和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取得联系,告知情况。 8.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和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得到通知后,双方单位马上告知各自的环保部门,启动公共突发事故急救预案;尽量最大能量组织施救, 分钟。就医。 吸 食 应急响应程序按时间序列过程可分为近接警、响应级别判断、报警、应急启动、 救援行动展开、扩大应急、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如下图所示)。

危险废物转移程序

省内转移危险废物办理程序 一、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填报《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并准备转移证明文件,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审查。经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资料及现场核查后,携带《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到市环保局领取转移联单。 二、材料要求 年度内第一次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须提报以下材料:《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原件,4份);危险废物转移证明文件(清单附后)。 若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路线、接收单位未发生改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申请转移联单时,仅需提报《省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表》(原件,4份)、危险废物堆存现场照片及有效期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转移联单归还时限 转移联单第二联应在危险废物交付给运输单位后二日内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第二联副联自收到接收单位返回联单后二日内报市环保局,复印件同时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

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办理程序 一、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前,填报《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并准备转移证明文件,依次报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和市环保局审核同意后,向省环保厅提出转移申请并按省环保厅要求领取转移联单。 二、材料要求 年度内第一次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须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提报以下材料:《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原件,5份);危险废物转移证明文件(清单附后)。 若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路线、接收单位未发生改变,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仅需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提报《跨省转移(移出)危险废物计划报批表》(原件,5份)及有效期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转移联单归还时限 转移联单第二联应在危险废物交付给运输单位后二日内报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第二联副联自收到接收单位返回联单后二日内报省环保厅,复印件同时报市环保局和移出地县级环保部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8-11-0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 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十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十一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十二条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前一运输单位须将联单各联交付后一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后一运输单位必须按照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文书》填写说明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书》填写说明 本申请书适用于浙江省内的企业跨省转移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贮存、处置,或一年内需一次或多次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情况。电子版申请书通过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废物移出地审批机关,纸质申请书则由申请单位负责提交移出地审批机关。 本申请书共分5部分,依次为《废物移出单位信息》(表1)、《转移废物信息》(表2)、《转移废物分析报告》(表3)、《废物运输单位信息》(表4)、《废物接受单位信息》(表5)及相关附件。 本申请书编号由移出地审批机关统一编制,除表2至表4外,其余部分编号均为十三位,第一位为大写英文字母A,第二至三位等2位阿拉伯数字为申请企业所在地省行政区划号,第四至五位等2位阿拉伯数字为市行政区划号,六至九位等4位为申请年份,最后4位阿拉伯数字为各设区市申请书流水号。表2与表3编号在13位编号最后新增2位废物序号,按转移废物种类依次编号(如01、02、03……),且同种废物表2与表3编号相一致。表4编号在13位编号最后新增1位运输单位序号,按废物运输单位数依次编号(如1、2、3……)。 本申请书一式五份,必须为装订成册的打印件,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准确,手写、涂改均不受理。 本申请书自移出地审批机关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申请书批准生效后,移出地审批机关、申请单位、接受单位各留存一份,另两份由移出地审批机关分别寄送申请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接受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转移危险废物应同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废物移出单位信息》(表1) 1.1产生单位名称:废物移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按照登记注册或批准(如工商登记名称填写); 1.2组织机构代码:废物移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1.3~1.10废物移出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其中地址需详细填写至“ХХ乡(镇)ХХ街(村)门牌号ХХ”; 1.11单位概况简述:移出单位主要产品、年产量及生产工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等情况; 1.12转移起止地及计划转移日期:分别填写废物移出单位、接受单位详细地址及拟转移废物的具体时段; 1.13~1.14分别统计申请书中表2和表3的数量; 声明:移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仔细核对表1所填内容并签名。委托代理人代替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交相应的法人授权证明或委托书。(以下声明均相同) 二、《转移废物信息》(表2) 按废物种类填写,原则上每种废物填写一张(特例:不同生产工序产生主要成分相同,但运输、处置/综合利用时具有不相容性的废物需分别填写); 2.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 2.2废物代码:共8位,前3位为行业码,中间3位为顺序码,最后2位为类别码。属于危险废物的,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填写,如无法在表中找到相应废物,则行业码和类别码按《名录》填写;属于一般固废的,前3位行业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中类代码填写,中间3位顺序码统一填“999”,最后2位类别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对应表》中的废物代码填写; 2.3产生源:产生废物的车间或生产装置名称;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的有效监督,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联单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在直辖市行政区域和设有地区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域,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的省辖市级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办法以下统一简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七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八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十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十一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某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合同.答案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助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漆渣、油漆桶、含油棉纱手套、含油污泥、吸附棉、活性碳、硒鼓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贮存和处置。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其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安全、分类、妥善地包装并收集、暂存在甲方厂区内符合有关规范的库房中。 2、甲方应将危险废物置于规范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以下统称为“包装物”)内,并在包装物上张贴其种类的识别标签及安全用语(规范包装详见附件1)。如有剧毒类、高腐蚀类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比较严重危险性的危险废物及不明物,除了应在标签上明确注明外,并应特别书面告知乙方。 3、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包装物,甲方选择如下第(1)种方式: (1)甲方自行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列“包装物要求”的标准提供;

(2)甲方选择由乙方提供包装物,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所列“包装材料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包装材料费。 4、甲方应在贮存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后提前告知乙方。 5、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与承诺: (1)若甲方自行提供包装物的,甲方保证包装物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列“包装物要求”的标准; (2)甲方保证危险废物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分类、妥善包装及标注; (3)甲方保证危险废物转运至乙方指定车辆时,危险废物的包装物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6、甲方应组织搬运人员及器械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乙方指定车辆。 7、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甲方告知达到一定数量的危险废物需要处置时,乙方应及时组织车辆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规范包装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及/或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组织搬运人员及器械将危险废物转运上乙方指定车辆的,乙方有权拒绝转移和运输危险废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返空费(返空费按 900元/车?次计算)。 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 4、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5、乙方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处置。 第四条费用 1、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按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危险废物处置费用: 特别约定:甲方用于危险废物包装的包装物作为危险废物的一部分不再退还,该包装物与危险

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 年月日

注:1、本表由危险废物移出单位填报。定期转移的,每半年报批一次; 2、本表只适用于在市内转移危险废物的报批; 3、每转移一种危险废物须填写一张报批表(一式两份); 4、须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或在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栏盖章认可。 5、遗失、作废联单单位要证明联单去向。 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程序 一、由危险废物移出单位提出有关废物转移或委托处理的书面申请,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并提供废物处理合同、协议。跨市转移的,须填写《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 每转移一种危险废物,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一式两份,须列明废物的类别、危险特性、有害成分、转移的起始时间、总数量、批次、产生工序。为减低转移时发生事故的风险,存放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减少转移批次。

二、市环保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视需要到现场勘察,在《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表》上签署审批意见,返还申请单位。 同意转移的,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三、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半年报告一次(转移期间废物处理合同、协议必须有效);非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转移一批,报告一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操作办法 一、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多类危险废物的,每一类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 二、移出单位填写产生单位栏,加盖公章,经运输单位核实签字后,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第二联报市环保局,其余各联交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运输单位填写运输单位栏,将废物运交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将运来的危险废物和联单核实无误后,填写接受单位栏,加盖公章,将联单的第一联、第二联副联10日内返还移出单位,第三联交运输单位存档,第四联自留存档,第五联5日内报送市环保局。 移出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联单后,第一联自留存档,第二联副联5日内报市环保局。 三、移出单位必须将第二联、第二联副联按时报送市环保局。废物转移频繁的单位,可约定时间定期报送。 第二联、第二联副联可一起报送。 四、联单各联保存期限为五年。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 一、市行政区域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名称、数量、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3、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可行性技术证明材料; 5、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办理:沧县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3、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环境保护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二、省内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收单位、

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规范填写《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 4、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 5、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可行性技术证明材料;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经营范围; (二)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初审:沧县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3、复审:申请单位持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市环境保护局及办理相关手续; 4、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环境保护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三、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包括危险废物类别、化学品名称、数量、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规范填写《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四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图

环保科为了使各单位熟悉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操作流程,编制了《公司废矿物油处置流程图》、《公司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流程图》、《公司其他危废处置流程图》草稿,现把该草图发放给各单位,请提宝贵意见。 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0日 质量环保部环保科电话:64986619 见下图

7 废矿物油处置转移程序示意图 车间收 集废油 做好废油 收集统计 交供应部 废油库 H 供应部建立出 入 废油库台帐 物资供应部向公司环保 部门申请转移废油数量 到洛阳市行政中心领取 审批通过的河南省危废 转移联单 处置危险固废的合同 方在《河南省危险废物 转移联单》填写处置公 司应填写 的内容 如需要费用及 时申请经费 环保部门协助联系有资格 处置危险固废的合同方 转移到洛阳 河南定的有处 「/■厂角公司环保部门向 k 市区以外 / 洛阳环保局向危 置危转移废资 市环保局提出转移 ( 废移入地环保局 格的合同方签 — 废油申请并出具处 1 J 亠 发函并获得同意 订处置合同 置委托合同 在洛阳市 区内转移 公司环保部在《河南 省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填写公司应填写 的部分加盖公司公章 处置废油的合同方负 责到危废移入地环保 部门加盖同意 公章 1=^ 《河南省危险废 物转 移联单》联单 返回到公司环保 |=> 环保部门拿《河南省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到涧西区环保 局加盖同意早 开始转移 r 废油 装运时告知环保部门环保 部门视情况派人监督转运 3个工作日内 市 行政中心完 成审批工作 携带河南省危废转移 联单报洛阳市行政中 心环保窗口审批 从环保局领取 《河 南省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 储存够到一定量后 危废转移严格执行危废转 移联单随车一起走和一车 一单规定 供应部门保存废油转移过 程资料并报公司环保部复 印件 转移完毕《河南省危险 废物转移联单》联单上 加盖处置公司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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