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课课件

法制教育课课件

法制教育课

各位同学、老师、领导大家好:

很荣幸,今天能与各位一起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同学们你们是否知道今天“12.4”是

什么日子吗?今天是12月4日,1982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和

公布施行的日子,并长期被确立为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将每年12

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20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

育活动的通知》通知第三项指出、积极实践,探索建立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1)要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目标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

一、《宪法》知识

什么是《宪法》呢?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

个章程,宪法就是我们国家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

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那么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做出了专门的规定,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力,主要包括:

(1)平等权。基本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任何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

行为可能性,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

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安全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

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主要

表现为受教育权、科学研究自由与文艺创作等权利。

(7)监督权。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尊重社会

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与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的义务。

我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第五项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意味着我们的法治课以后将是你们的一门课程,就像你的语文、数学样重要。一个人不管你学习好坏、能力大小、或者说以后你挣钱多少等等都只是衡量一个的其中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还要看你这个人是否遵守社会道德,是否遵章守纪、是否遵纪守法。我们家有家法、校有校规、国有国法,就连我们村里面现在都有村规民约,乡也有乡规,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让大家遵守社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

二、违法与犯罪

我们要做到遵纪守法就要知道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举个例子:甲X(15岁)盗窃

了1600块钱;乙X(16岁)盗窃了1600块钱。谁违法谁犯罪同学们知道吗?我

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两个案件中,甲X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那同学们要问了,你说不构成犯罪那不是

就不处理了,我就可以随意的实施盗窃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实施盗窃行为,应当给予拘留处罚的。乙X年龄已经满16岁,就构成犯罪了,就要负刑事责任。通过这两个案例

同学们应该对这两个词有个概念了。以后这两个词将伴随你们一生,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它们,你将受到它们的处罚。

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有的同学打架还手了,在接受教育的时候,还口口声声的说我是正当防卫。什么是正当防卫,我们《刑法》有明确定义: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

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或者说又把别人打伤,还说是正当防卫的,这就是为自己打人的行为开脱。

那么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110是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

三、预防违法犯罪

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

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

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

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

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要坐牢的。

诱发同学们以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很多原因:愚昧无知、缺乏道德、贪图享乐、目无法纪等。黄黑二色污染诱发青少年犯罪黄色污染: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

不断深入,社会上的黄赌毒现象再度滋生蔓延,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黑色污染:首先,社会上有的传播媒介为吸引公众,对黑社会性质、恶势力团伙犯罪信息进行大量传播,对犯罪动机、作案过程进行过分详细的描述。这种宣传模式在教育受众的同时,也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潜意识的上升,使一些有劣迹的青少年感到社会整体的强制能力和抑制犯罪的影响力较弱。其次,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江湖义气的大肆渲染,使青少年产生了封建帮派意识和宗教意识,导致其团伙犯罪日益突出,犯罪行为不断升级。因此,我奉劝青少年学生远离网吧,远离二色,关起

门窗,读一点圣贤书,努力学习,争做未来事业的接班人。

四、交通方面:同学们都有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放学回家路上尽量走公路的右侧。

五、消防方面:不要玩火,特别是在学校寝室内,不要私拉乱接电线,放学回家路上不要在山上去玩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中学生青少年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 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 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b5E2RGbCAP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 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 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 20 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 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 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 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p1EanqFDPw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 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DXDiTa9E3d 20 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 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 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 来,14-18 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 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 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 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RTCrpUDGiT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 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 表现为: 5PCzVD7HxA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 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 jLBHrnAILg 、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 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xHAQX74J0X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 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 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 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

安全教育优质课教案

安全教育优质课教案 珍爱生命杜绝火患 ------火灾的预防、逃生与紧急处理

珍爱生命杜绝火患 教学目标 1.通过视频,增强学生的对火灾的防意识。 2.通过训练,让学生学会排查生活中的火灾隐患。 3.通过演练,让学生学会选择正确合理的逃生方法。 4.通过游戏,让学生学会一些火灾时的紧急处理常识。 教学重点 1.学生学会排查生活中的火灾隐患,避免灾害的发生。 2.学生学会选择正确合理的逃生方法,最大限度的保全自己的生命。教学难点 让学生学会一些火灾时的紧急处理常识,在火灾发生时可以冷静的自救及救护他人。 教具多媒体课件 教学方法任务引领,小组合作的形式 教学过程 一情景导入 师:同学们,老师给大家带来了一些精彩的图片,想看吗?我们一起来欣赏。 1.播放火灾现场的视频,用惨痛的教训,激起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师导入:同学们,看了这段视频,你有什么感受?你想说些什么呢?(学生自由发言)是呀,那一幕幕景象让我们看了触目惊心,今天,老师就带领大家走进安全课堂,去了解一些安全防火与自救的常识。 二出示学习目标(课件出示)

1.学会排查生活中的火灾隐患。 2.学会选择正确合理的逃生方法。 3.学会一些火灾时的紧急处理常识。 三火眼金睛排隐患。 1.看视频,找隐患。 师:生活中,在我们周围存在着无数的火灾隐患,我们是否能够及时的发现他们,并正确的排除,是保障我们人身安全的基础。板书:排隐患。下面请大家阅读《王先生的早晨》,(课件出示)帮王先生排除他身边的火灾隐患。 周末的清晨,王先生从梦中醒来,他悠闲地从床头柜上拿了一支烟点上,靠在床头享受着烟草给他带来的惬意。吸完了烟,他很潇洒的把烟头扔进床头的烟灰缸里,开始去洗刷,王先生家的吹风机热水器一直都插在卫生间的一个插排上,所以王先生用起来很方便。接下来王先生进了厨房,为自己煮一碗方便面,把水放到燃气上,王先生,回到客厅打开电视,看了会新闻后用遥控器关上电视,这时水开了,王先生做好面条,关上燃气灶开关离开。请通过小组讨论,用你的火眼金睛帮王先生排除火灾隐患,看哪个小组完成的最全面。 例如:(1)床上吸烟(2)烟头没有熄灭(3)线路混用,电器不拔插头。 师:同学们,除了这些,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存在着那些火灾隐患呢?谁来说一说。 2.指名交流自己搜集的安全隐患,通过交流认识了解更多的火灾隐患。 3.教师总结生活中常见的火灾安全隐患(出示课件): (1)缺乏消防安全常识,防火意识薄弱。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3篇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3篇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3篇 演讲稿是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在现实社会中,演讲稿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演讲稿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新的一天里,我们迎着初升的太阳继续向自己的目标前进,今天的奋斗是为明天的成功。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呢?是不是象很多人所认为的“学习好就是优秀的学生”呢? 其实这样的想法太天真单纯而且是错的。毫无疑问,在学校里,我们不仅要学会学习,更要学会做人,因为,只有学会做人,才会更好地求知,才会创新,才会进步。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保证人们正常的生活,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与此同理,在学校里我们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因为这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从小,父母

就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要敢于吃苦,做事情要有恒心。他们教我们如何与周围的人相处,如何礼貌待人。然而,随着我们年龄渐渐增长, 时光的流逝也带走了童年的’稚趣,长大与成熟,我们的心灵是否依然洁净?我们扪心自问,重新好好看看《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之后,你、我、他、她,我们又有谁能完全做到了呢?是的,或许你会说:“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然而同学们,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努力做,我们又怎么能够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努力去做好应该做的事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才能有正确的道德选择与正确的道德行为能力,也才有可能成为真正合格的中学生。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2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但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增长趋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

中学生法制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课讲稿 听法制课懂法守法,让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

初中生法制课讲稿

下面我就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进行的“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的部分内容,与同学们共同学习一下。 2010年第三季度开始,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组织人员选取北京、天津、黑龙江、河南、山东、陕西、浙江、江苏、湖南、云南10省、直辖市所属未成年犯管教所和女子监狱,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案访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获得了大量第一手数据和资料,此次调查是继2009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之后再次进行的同类抽样调查。2009年9月10日至11月27日,调查人员前往北京、天津、黑龙江、河北、江苏、云南、广东等18个省、直辖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女子监狱,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共发放问卷1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93份,对各种类型的180例个案进行了访谈。 未成年人从正常行为到不良行为再到犯罪行为到底是由什么原因导致的,是家庭原因、网络因素、还是不良交往引起的,这是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这次调查研究的重点。这次调查报告给我们大家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一、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为主: 《2010年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对未成年人涉及的18项罪名统计显示,“抢劫”是未成年犯涉罪人数最多的一项罪名,接近调查总人数的60%,其次为“盗窃”,接近20%,而其他罪名依次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罪名大都与暴力有关。

2009年和2010年的两次调查都显示出这样的事实:十三四岁是未成年人心理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犯罪的危险期。在2009年接受调查的未成年犯中,14岁占12%;15岁占25.6%;16岁占36.6%。而在2010年接受调查的未成年犯中,16岁为最多(35.44%),其次为15岁(27.65%),14岁(14.36%),两次调查结果类似,文化程度初中以下接近80%。 16岁的沈华是山东省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原本有正当职业的沈华因贪图不义之财,最终锒铛入狱,不但被判刑,而且被判处了抢劫数额的一万倍罚金。 1995年出生的高明5岁时就随着打工的父母来到苏州,全家人蜗居在吴中区胥口镇农村一处群租房里。高明的爸爸妈妈都在食品厂里上班,每晚7点多才回家,高明和妹妹更多的是自己照顾自己,除了看电视,兄妹俩基本没有别的娱乐项目。高明清楚地记得,上小学5年级的时候,同学第一次带他走进网吧,虚拟世界中的精彩从此让他不能自拔。父母每个月给他的50元零用钱,他总是一块不剩地交

小学生安全教育公开课教案

课题:防火自护、自救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学习一些家居防火自护。自救知识 教学目标: ①通过学习防火安全知识. 让学生充分了 解火灾中各种逃生自救的办法。 ②培养学生自我生存能力使学生安全 . 健康地成长。教学 重难点:树立火灾自护 . 自救的观念 . 增强安全意 识。 教学时数: 1 课时。 教学器材:投影仪 . 幻灯片或制作课件. 教学过程: ㈠谈话导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 . 温暖的家庭里 . 受到父母和佳人的关心 . 爱护 . 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 . 家庭生活中仍然 有许多意外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 . 否则 . 很容易发生危险 . 酿成事故 . 我们不得不提高警惕引以为戒 . 下面就谈谈家庭火灾要注意什么:(师生共同) 1.用电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 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 多了。因此 . 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 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找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我们的做法: A特别是平常我们看完电视之后,只用遥控器关电视 其实此时的电视仍处于待机状态. 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一定 要亲手把电视机关上. 并拔掉插头。 B电火箱用完后,一定要把插头拔掉,不要让它处于保温状态不管,这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本班毛同学就是这 种情况造成的。 C,提醒老人 , 因年老易忘事 , 一定要他们仔细检查 , 并把我们今天学的告诉他们。 (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 , 冒火花 , 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 , 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 , 停止使用。 (5)雷电时,应关闭正在使用的个种电器. 特别是电视 机。 (6)发现有人触电时要设法及时关闭电源,或者用干燥 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 7)发现有老化爆皮的电线应及时向家长反映 . 并要求他们换掉。 2、煤气的泄漏以及用吹风时造成的火灾。 3、小心使用打火机不让小孩玩弄打火机。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黑狼口中学 2017.11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

大宁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大宁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大宁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辅导员周显植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

中学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潘家坝、红岩、南油、冲头四个村委会的社区民警,负责所属四个村委会所辖小学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制教育的不断发展,今天由我在这里跟大家共同学习法律宣传教育课,通过学习对你们今后的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主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给学校教育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

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的认识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好法律,接受法制教育是你们青少年的关键。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一不良习惯。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对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法律则是约束我们每一个的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我们每一个人从父母生下来的那一时刻起,法律便赋予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

最新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1)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一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高中的同学大多是14周岁至17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年龄段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

是同时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育。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

法制教育讲稿

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是什么,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大通六中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生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

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履行。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如果同学们现在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该克服?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有谁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呢?同学们一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善意的批评和教育。家长、老师的社会经验比你们丰富,你们应该积极的接受家长、老师的批评和帮助,不能用敌意、反抗的思想和行为与家长和老师对抗,如果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接受老师家长批评教育的同学,他们一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古训说的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盲目模仿心理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机会,让我讲一讲法律知识。“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生要。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天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和大家共勉!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现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

—师生、生生间关系紧张——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后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直接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接受履行。 案例:某学生万某,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朋友,他就和这些朋友拜把子,依仗这伙朋友,长期向学校的学生收保护费,累计人民币15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保护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情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最后这个万某被送入工读学校学习。这里我要提醒所有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情况,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希望同学们吸取经验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同学们要记住。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例:某校学生彭某,16岁,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辱骂班主任老师,老师根本教育不了,就把他请政政教处。可是,他仍然不思悔改,任

法制教育课课件

法制教育课课件 法制教育课 各位同学、老师、领导大家好: 很荣幸,今天能与各位一起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同学们你们是否知道今天“12.4”是 什么日子吗?今天是12月4日,1982年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通过和 公布施行的日子,并长期被确立为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将每年12 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20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 育活动的通知》通知第三项指出、积极实践,探索建立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1)要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目标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 一、《宪法》知识 什么是《宪法》呢?毛泽东同志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 个章程,宪法就是我们国家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 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那么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对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做出了专门的规定,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力,主要包括: (1)平等权。基本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任何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 行为可能性,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 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安全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利益的权利,是公民 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上的保障,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方面的权利和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主要 表现为受教育权、科学研究自由与文艺创作等权利。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5个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2004年,5人青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网吧等地,抢劫作案5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4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 第二次,2004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一共参与抢劫5次,张某参与抢劫5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李某参与抢劫3次,肖某参与抢劫3次,吴某参与抢劫2次。所抢现金被5人用于吃喝零用。 张某等5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抢劫罪。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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