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

2016年国考笔试已经结束,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脚步也将一步步走近了,你在为2016年公务员面试做准备还是在为2017年国考做准备,你熟悉关于2017年国考的相关信息吗?那么关于国考报考政策你知道多少了?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希望大家喜欢!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政策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

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本市、县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6.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7.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8. 2014年、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9.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10.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1.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2.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3.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14. 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6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5. 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博

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6.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7.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8.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

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9. 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20.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201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5年10月15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 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5年10月15日8:00开始,至2015年10月24日18:00结束。

2. 报名方式是什么?

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报考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5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5年11月23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6年1月10日左右,考生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 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 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5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 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 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 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5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 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关于资格审查

1.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 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 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

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16年3月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 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 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 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6年1月10日左右,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 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

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八、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 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 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 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 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 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 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6年3月底前进行。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 关于7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

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8. 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经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财会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9. 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29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得参加其他职位递补。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 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 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具体各职位所占分值比重见招考简章。

3. 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 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

5. 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

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 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 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9. 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10.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1.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 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规定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考试结束后,将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对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鉴定为雷同答卷的考生,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的答卷为雷同答卷,并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抄袭、协助抄袭”行为或者“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 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

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6日,每日8:00-20:00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全文。根据2017年国考公告,此次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计划招录2.7万余人。可参考教材用书: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现代教育出版社)。本次2017年国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6年11月27日。下面是招考公告原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填报回避规定

2017年国考报名资格受到近亲属任职情况的影响,即《公务员法》中的回避规定。填报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时需要事先了解清楚。 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比如学历、年龄、专业、户籍等等,这是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可缺少的条件。除此之外,有很多考生在阅读《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时会注意到有这么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很多考生不清楚什么是“回避关系”,怎么样的情况要“任职回避”,考生报考时该如何避免受近亲属任职的影响。本文,为了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国考,将对此规定做详细解读。 《公务员法》第68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中有“回避关系”一栏,那么该栏如何填写呢。怎样的关系是回避关系呢。 一、哪些亲属可构成回避关系 从《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中我们知道,“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会涉及到任职回避问题。根据往年考生报考时遇到的问题,一般大家对前两个关系都容易理解。而对后两个关系概念不是很清楚。笔者重点解释下后两个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般是指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考生在报考时应该注意,如果你报考的单位有上图所示关系的亲属任职,那么就要好好判断一下是否需要任职回避。 近姻亲关系:姻亲关系范围很广泛,《公务员法》也没有对姻亲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较近的关系会在考查范围内。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任职回避 考生在报考时要注意,虽然有上述关系的亲人在报考的单位里任职,但并非一定构成任职回避。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需要回避任职: 情况一: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也就是在同一个机关任职,而且两人是直接隶属于同一个领导的需要任职回避;情况二: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就是,如果想要报考的职位与亲属是同一机关,并且是直接上下级的关系,报考时是需要回避的;情况三: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这些工作岗位非常重要,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接下来,我们就盘点一下往年考生报考时所遇到的关于职位回避的问题,帮助大家理解】 考生A:我父亲是市工商局的局长,我是否能报考市工商局直管的分局基层工商所的公务员,是否需要回避?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解答:首先,父亲是直属血亲,也在同一机关工作,但是考生报考的

2017年全国各省公务员考试时间「省考最新时间表」

很多考生询问2017年省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什么时候考试。我们盘点了全国各省2017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包括2017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和笔试时间。 【提示】本文所涉全国各省2017年报名考试时间是根据往年情况预测,仅供参考,2017年考试最终准确时间请届时以各省发布的官方公告为准。至于国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于2016年10月中旬发布并启动报名。 一、一马当先:上海、北京、深圳公务员考试 (一)北京和上海 每年的地方省份公务员考试,北京和上海两地最先开始,与国考的考试时间模式相似。前一年11月份启动报名,12月中旬笔试,然后第二年的2、3月份进行面试。 例如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至12日,笔试在2015年12月12日进行;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9日报名,12月13日笔试。预计2017年北京、上海公务员考试也将继续延续这种时间模式,今年11月份启动报名。 (二)深圳 深圳公务员考试每年举行的也很早,根据近两年时间安排一般是在前一年12月底报名,第二年1月中下旬笔试。比如2016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是在2015年12月21日至25日报名,2016年1月16日笔试。预计2017年深圳市考会在2016年12月下旬启动报名,明年1月份笔试。 二、紧随其后:上半年公务员考试 每年3、4月份是公务员考试集中举行的月份,全国大部分的省份的公务员考试都集中在这两个月举行,而公务员联考一般就是在4月份举行。这些省份有: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黑龙江、辽宁、广东、广州、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 【分析】 大部分省份的公务员考试都在上半年举行,尤其是3-4月份是公务员考试最集中的时间,因为每年的多省公务员联考都是在4月份举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到公务员联考的队伍。2016年公务员联考多达26个省份参加。浙江省2015年首次参加联考,2016年也继续参加了。山东省考试时间比较不稳定,从近三年考试时间看,如果参加联考,一般是在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如果不参加联考,会推迟到5月份报名,5月底或6月下旬笔试。 也有一些地区虽然在上半年举行考试,但是不参加联考。比如江苏省,江苏一般是2月份发布公告和报名,3月份笔试。而2016年江苏省考首次在春节前发布公告,即2015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2016年1月11日至7日报名,3月12日笔试。现在还不能定论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实在1月份还是2月份,但是笔试时间估计不会有大的变化,预计2017年3月份笔试。还有广州市公务员考试也是在上半年举行,一般是2月份报名,3月份笔试。 三、避开高峰:下半年公务员考试 上半年虽是公务员考试的集中时期,但是有的省份确是避开高峰在下半年举行。 (一)河南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并按照报考职位的不同,分为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类型试卷,各试卷满分都为100分,且二者采用闭卷方式来考查。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出题方式 《行政能力测验》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均为单项选择题。从试卷总题量上看,省级(副省级)为135道,地市级为130道,省级(副省级)在数量关系这一模块比地市级多5道题。 《申论》采用主观题的形式命题,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一般都为5道题。前4道题为问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两道应用文写作题(如发言稿、简报、短评、倡议书等),最后一道题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现。 三、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 (一)《行政能力测验》 《行政能力测验》分为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推理判断、资料分析五大部分。 1.常识判断考查20道题,涉及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可以概括啊归纳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时事热点。自然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地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内容;社会科学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时事热点也就是对考试当年的整体国情、社情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关注重大的热点事件,如国家重要会议的召开、新出台的政策或法规、重大事件的发生等。其中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有5道题不相同。 2.言语理解与表达考查40道题,主要题型有逻辑填空、片段阅读、语句排序,其中考查的重点是逻辑填空和片段阅读,语句排序

题量较少,一般在2~3道左右。逻辑填空侧重于对词语的理解,有 一词填空、两词填空和三词填空;片段阅读情况较为复杂,重视对文 段材料的整体把握,重点考查类型有中心主旨概括类、意图推断类、细节理解类、下文推断类、语句衔接类等。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 试卷在此部分试题完全相同。 3.数量关系部分,省级(副省级)试卷考查15道试题,地市级为 10道,除了省级(副省级)多出的5道,其余10道两类试卷均相同。数量关系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但数字推理近几年都未考查, 大家可重点复习数学运算部分,包括基础运算问题、计数问题、行 程问题、几何问题、时间问题、工程问题、浓度问题、利润问题等。 4.推理判断考查40道题,主要题型包括图形推理、定义判断、 类比推理、逻辑判断,每类题型各10题。其中涉及对图形、词语概 念的辨别、归类,对段落文字的理解以及对所呈现处的关系的比较、推理等。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在此部分试题完全相同。 5.资料分析考查4篇资料分析,共20道试题。资料分析会考查 文字型、表格型、图形型和综合型四类,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 字及文字材料构成。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在此部分一般会有 1篇资料不相同,也就是有5道试题有所差异。 (二)《申论》 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的申论试卷均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二者所给的资料一般会有所差异,题目也不 完全相同。 申论考试一般会给出4~6篇左右的资料,通过设定问题,要求作答者在阅读完资料后,能站在“政府工作人员”的角度去思考和解 决问题,注重考查考生的文字阅读和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中,省级(副省级)申论侧重于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 题能力;地市级申论则偏重于测查贯彻执行能力。 通过简要梳理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希望大家对国家公务员考试有更全面的认知和更深入的了解,以期为大 家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指明方向。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和国家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航!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公告发布后会陆续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及考试大纲。根据历年预计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将于2017年10月份发布,现提供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供考生参考。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先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至1999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第一次考公务员考试户籍及各省省考户籍政策说明

第一次考公务员考试户籍及各省省考户籍政策说明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预告,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公告发布后会陆续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及考试大纲。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 因为有户籍限制,很多考生不确定自己能否报考,尤其是那些想要报考外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更是疑惑。目前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与2017年下半年举行的一些省公务员考试也已经陆续启动,上海华图特整理了户籍相关政策,希望对考生有帮助! ◆ 2017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目前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8月22日8:00,2017年9月23日笔试。查看发布招录公告与职位表,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具体见职位表。 ◆ 2017下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目前招录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9:00至8月30日9:00,2017年9月23日笔试,同四川下半年省考笔试时间。查看发布招录公告与职位表,极少部分职位有户籍要求,具体见职位表。 ◆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目前暂未确定具体发布时间。参考2016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公告,无户籍限制,只要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符合年龄要求及其他各项要求,均可报考。 ◆ 2017年西藏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考2016年西藏公务员考试公告,西藏有户籍限制,以下7类人员可以报考:1.我区生源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3.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5.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6.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7.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 国考:户籍政策宽松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学宝教育)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哪些要求?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限制大吗?随着2017年国考临近,考生普遍关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求,本文重点介绍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和要求。 考生报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要求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除此之外,学宝云课堂老师还介绍说以下几类人不能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此外,还有以下要求: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学历要求为:考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了。学宝云课堂老师指出,国家承认的学历是指考生的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可以查询的到。也就意味着考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取得的相应学历也可以报考。在实际报考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也会经常遇到有考生疑问:只取得了学历证书,没有学位证书,是不是就不能报考了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考生只取得了学历证书也是可以报考的,查看职位表,考生可以看到“学位”一栏的要求除了有“博士、硕士、学士”外,还有“无要求”,因此,考生没有学位证书还是可以报考的,只是招考职位可以选择的空间会很小。 专业要求是限制考生报考的最大门槛,因为考生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必须要报考那些专业一致的职位。所谓“专业一致”即指: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报考职位要求的为某一专业大类,考生专业属于该专业大类;报考职位没有专业要求的,完全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学宝云课堂老师介绍由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未发布专业对照目录,考生查看专业分类可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分类目录。此外,为确保报名成功,考生遇到专业相关问题建议直接电话咨询招录单位,职位表中附有招录单位的联系电话。 查看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及相关政策均没有注明有户籍要求,这是不是就意味着2017年国考报考没有户籍限制呢?其实不然,在国考中户籍要求会写在职位表中,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选择报考职位时要看清该职位是否有户籍限制,如果不符合户籍要求则不可以报考。目前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暂未发布,考生可先参考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提前感受一下职位都会有哪些要求。 历年国考报名年龄要求都是一样的,因此如果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年龄要求继续保持不变的话,一般年龄规定就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7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注:年龄起止具体日期为具体报名开始时间,如2016年国考18—35周岁的截止时间为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10月15日为报名开始之日)。部分职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的“年龄”要求一栏标注为准。 2017年国考职位中有不少会要求考生有一定年限的基层工作经历(多为两年),但从历年职位表来看,不限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职位仍会占大多数。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会有所不同,

202年国考招考公告和职位表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关信息,特整理了2022年国考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2022年国考招考公告 1. 招考对象 2022年国考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招录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 报名时间 2022年国考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报名期间需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全球信息站进行全球信息站报名。 3. 考试科目 2022年国考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 考试范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国家机构职能、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内容;申论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5. 招考职位 2022年国考共招录XXX名公务员,招录职位分布在中央及其直属机

构、中央企业等单位。 6. 报名条件 具体的报名条件详见《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二、2022年国考职位表 1. 中央及其直属机构 (1)XX部门: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2)XX部门: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3)XX部门: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2. 中央企业 (1)XXXX公司: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2)XXXX公司: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3)XXXX公司: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3. 地方机构 (1)XX省: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2)XX市: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3)XX县:招录XX名,职位涉及XXXXX。 总结:2022年国考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包含了此次国考的招考对象、

省考和国考一年考几次?一年可以报考几次?

省考和国考一年考几次?一年可以报考几次? 为您整理了《省考和国考一年考几次?一年可以报考几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 省考和国考一年考几次?一年可以报考几次? 在每年公务员考试报名中,都不少考生错过了报名时间?很关心国考和省考一年考几次?考生一年可以报考几次?本文,就为大家解惑。 一、公务员考试一年考几次? 1、国家公务员考试一年考1 次: 国考一年举行一次。公考通提醒考生注意,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启动时间上有别于大部分省公务员考试。每年的国考会在上一年的下半年启动,而一般各省公务员考试会在当年举行(北京市考与上海市考同国考,会在上一年的11-12 月份举行)。举例说明,已于 2017 年 12 月10 日结束笔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是 2018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若想再次参加国考,接下来报考的就是2019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了。这也就解释了有些考生的疑惑:为什么2017 年还没结束,网上就出现了有关 2019 年国考的信息。 2、各省公务员考试次数各有不同: (1)一年举行一次考试的地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海南、山西、湖南、辽宁、湖北、青海、陕西、西藏、贵州、内蒙古、河北、山东、甘肃、黑龙江、河南、北京、上海。 (2)一年举行两次考试的地区 从近几年考试安排来看重庆、四川、新疆三地区每年有两次招考,重庆与四川分别为上半年招考与下半年招考,新疆地区有新疆公务员考试与新疆兵团招考。广西、宁夏、福建在2014 年有两次招考,以后又恢复了一年考一次;天津、吉林两地,2015 年首次出现两次招考,2016 年恢复一年一次考试(Ps :天津市监狱局、天津市戒毒局、天津市港航局16 年下半年举行了公务员考试,天津市滨海新区 17 年下半年也举行了公务员考试,但官方并未像2015 年那样称其为下半年公务员考试)。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一、考试背景 随着中国不断发展,国家公务员招录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是每年发布的重要文件,它详细列出了各个职位的名称、级别、工作地点和所属部门。本文将介绍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的详细内容,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职位情况,为他们的考试备考提供参考。 二、职位表内容 1. 中央机关职位 1.1 一级职位 1.1.1 正职 1.1.2 副职 1.2 二级职位 1.2.1 正职 1.2.2 副职 2. 地方职位 2.1 省级机关 2.1.1 正职

2.1.2 副职 2.2 地市级机关 2.2.1 正职 2.2.2 副职 3. 其他职位 3.1 国有企事业单位 3.2 高校 3.3 省级委办局 三、职位描述 1. 中央机关职位 中央机关职位包括一级和二级职位。一级职位是国家公务员中的 高级职位,需要具备较高的政策制定和管理经验。而二级职位则是一 线执行职位,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 2. 地方职位 地方职位涵盖了省级机关和地市级机关。省级机关职位需要具备 较高的行政能力和区域管理经验,负责推动地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地市级机关职位更注重基层工作,需要具备与群众沟通和协调的能力。 3. 其他职位

除了中央和地方机关职位外,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还包括了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省级委办局等职位。这些职位在考试中通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具备相关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 四、职位选择建议 根据自身兴趣和能力,考生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几点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1. 个人优势:根据自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判断适合从事哪个领域的工作。 2. 兴趣爱好:选择对自己感兴趣的职位能够更好地激发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3. 职位发展:考虑选择具有良好职业晋升前景和发展空间的职位,以便在未来实现个人目标。 五、总结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包含了中央机关、地方机关和其他职位的详细信息,为考生提供了参考和选择的依据。考生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发展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并在备考过程中注重对相关职位的了解和准备。希望本文能够对考生们的备考工作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本文为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以下为相关内容: 一、考试背景和目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中国政府为选拔并录用人才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考试。旨在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手段,选拔出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人才,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和保障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 考试时间: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拟于2017年11月进行。 2. 考试地点:请考生查阅考试通知中所述的具体考点信息。 三、报名条件 1. 国籍:中国公民。 2. 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具体要求详见考试通知。 3. 学历:应具备所需学历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4. 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5.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四、招考岗位

1.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将根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实际需求,招录各级各类公务员。 2.具体岗位和招录条件请参考考试公告附表。 五、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 本次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面试等科目。 2.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等。 3. 申论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论述准确性、逻辑严密性、观点独到性和表达清晰性等。 4.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表达能力、应对问题的准确性和条理性、沟通交流能力等。 六、报名和考试方式 1. 报名方式:考生须按要求登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完成报名。 2.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进行。 3. 报名和考试流程请详见考试公告附件。 七、考试结果和录用 1. 考试结果将以成绩单的形式向考生公布。 2. 录用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国家公务员2024考试时间(笔试科目及时间)

国家公务员2024考试时间(笔试科目及时 间) 国家公务员2024考试时间 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考两个科目,分别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国家公务员面试考查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专业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都是选择题,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涉及到的知识点非常多。 申论跟高考语文的阅读理解有些相似,通常会给出几篇资料,让大家进行概括、归纳、分析问题,最后还要根据主题写一篇1000字~1200字的*。 国家公务员考试难度 国家公务员考试比省公务员考试难度更大。 国考和省考在考试题型上是一样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但是考试难度会有所区别,相比国考难度会更大一些。通常情况下省考的题目难度会比国考容易一些,比如行测联考试卷只有120道题目,而国考会有135-140道题目。申论方面国考试卷分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且对于不同的试卷答题要求是不一样的。 另外,国考在申论方面作答更趋向宏观性,对于字数方面的要求也会高一些。并且,国考竞争更激烈,全国各地都有可能竞争一个岗位,相对而言就更难了。2017国考最热职位竞争比为9837:1,接近“万里挑一”。 国家公务员笔试及面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其中在行测科目的题型设置上主要包括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修改版]

第一篇: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点击加入2015年国家公务员学习备考QQ群>>>141445123 更多备考信息请关注中公教育湖北官方微信huoffcn 官方二维码 第二篇: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江苏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ad19187925.html,/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工作开启,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d19187925.html,)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报考指导,对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中的各个详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国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 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查看本页面的考生还看了: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最激烈的十大职位预测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最激烈的十大部门预测 江苏中公微博:江苏中公教育 https://www.360docs.net/doc/ad19187925.html,/jszgy 微信:jsoffcn 第三篇: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之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之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北京人事考试网:

2017年国家公务员科目考试大纲

2017年国家公务员科目考试大纲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8:00到10月24日18:00。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点击进入: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点击报名)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二、作答要求 1/ 11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二)申论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 2/ 11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表暂未公布,一般考试时间安排表在10月份进行发布,具体的信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也可以关注湖南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hn.offcn /〕,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招录信息及权威解读。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揭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3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24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结果查询:2015年10月15-26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序号查询:2015年10月28日8:00后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时间:2015年11月2日-7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1月23日-29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9日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1月10日左右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6年1月中旬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时间:2016年1月下旬开始面试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时间:2016年2月底开始 以下是湖南中公教育考试网为大家准备的报考指导信息,祝大家考试成“公” 国考行测判断推理考点预测及复习计划2011年国考的判断推理更加联系实际、贴近生活。逻辑部分题干更加接近新闻实证,近三年所涉猎领域更加广泛和专业。从这一点而言,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逻辑部分的题型题量分布很可能是:必然性3道,其中包括朴素1道对应关系,1道假设推理,复言1道。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已上线【官方版】.doc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已上线【官 方版】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必看指南 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报名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编辑注:所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公务员招考公告中规定的原则性资格规定和职位表中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限定,比如对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政治面貌等提出要求。)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注意,以上是《公务员法》规定的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而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各省份公务员考试,都会在当年的招考公告中有更为详细、更为具体的报考条件说明,包括了《公务员法》中未细致规定的条件。因此,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务必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相关报考指南,详细了解当年的招考政策。 公务员考试的具体招考程序 《公务员法》第四章对公务员的考试录用程序进行了规定。 1、发布公告和职位表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的是职位表,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职位表被称为“招考简章”。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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