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确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以上内容已经告知我们,并明确表示愿意自觉遵守。

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

调解申请书

申请调解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事实及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_________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调查笔录

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调查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笔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相关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调查人(签名)_______参加人(签名)______调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_______

调解笔录

时间_________地点_________纠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笔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签名)调解员(签名)记录人(签名)______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权利义务书告知书

权利义务书告知书 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书 (公安侦查阶段) 我是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现告知你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权利义务: 一、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三、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决定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四、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五、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六、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在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八、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九、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十、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手印。 十一、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十二、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嫌疑人签字:(捺手印)年月日 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 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书 (审查起诉阶段) 我是南昌市法律援助律师,现告知你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之日起三日后,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二、申请回避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本案过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三、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四、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权拒绝回答的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五、核对笔录的权利。询问笔录应当叫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 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 5、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 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 7、被害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被害人陈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8、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 义务: 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 被害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您与(被申请人姓名)之间因(纠纷事由)发生争议,现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委员会需要告知您以下事项: 一、仲裁权利义务 1. 仲裁申请权:您有权向本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 2. 答辩权:被申请人有权对本委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及有关材料进行答辩。 3. 证据提供权:您和被申请人都有权向本委员会提供证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证。 4. 调解权:本委员会可以组织您和被申请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5. 裁决权:本委员会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6. 申请撤销裁决权:如果您或被申请人认为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可以向本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7. 申请执行权:如果您认为被申请人未履行裁决义务,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仲裁程序

1. 立案阶段:本委员会收到您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将被申请人通知进行答辩,并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2. 庭审阶段:在仲裁庭组织下,您和被申请人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庭审,包括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庭审结束后,仲裁庭将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评议,作出裁决。 3. 结案阶段:仲裁庭作出裁决后,您和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需申请撤销或执行裁决,请按照上述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的规定办理。 三、风险提示 1. 仲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问题。如果涉及刑事或行政责任问题,请向公安机关或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报案。 2. 仲裁程序中需要遵守法定程序和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请您认真阅读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规定程序参与仲裁。 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认为裁决存在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在法定时间内申请撤销或执行。 4. 仲裁过程中需要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请注意保密措施。同时,如果涉及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利益等事项,请及时告知本委员会相关情况。 5.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仲裁程序和相关规定,请随

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通用3篇)

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通用3篇) 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现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调解原则和法律效果以及在调解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三、司法确认制度。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________人民调解委员会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上内容已经告知我们,并明确表示愿意自觉遵守。 当事人(签名):________当事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人民调解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篇2 为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规范、高效地执行案件,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权利。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4.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有要求重新鉴定、补充调查的权利; 6.有自行和解的权利,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有要求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 7.申请执行人有放弃、变更执行请求的权利,被执行人有主张抵销的权利; 8.案外人有提起执行异议的权利; 9.有依法申请参与(加)分配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暂缓、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有申请继续、恢复执行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 (2)与案外人恶意串通转移自己的财产;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

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本 次事务的顺利进行,特向您发出本《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请您 仔细阅读并知悉以下内容: 一、权利告知 1. 享有信息获取的权利:您有权要求了解有关本次事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方的身份和经营状况、双方权利 义务、违约责任等。如您有相关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向本 单位咨询。 2. 拥有自主决策的权利:在了解并清楚相关信息的前提下,您有权 自主决策是否参与本次事务,并在明确自己的意愿后进行签署合同。 3. 享有合同解除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您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 合同,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如您需要解除合同,请及时 与本单位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4. 其他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您还拥有与本次事务 相关的其他权利,具体内容请详细阅读合同条款。 二、义务告知

1.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作为当事人,您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 个人或单位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文件真实有效。如有 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情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您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按时付款、提供相应的服务或产品等。如因违约行为给 对方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保密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您有义务保守与本次 事务相关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保密信息。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传播或利用相关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其他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您还有其他与本次事务相关的义务, 请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认真履行。 三、重要提示 1. 独立咨询建议:在签署合同前,建议您独立咨询专业人士,以确 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电子合同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享有 同等法律效力。若您选择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签署,请注意保证签署过 程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3. 法律适用:本次事务的相关权利义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以上内容是根据我对题目的理解所撰写的,如有任何疑问或异议, 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阅读与理解!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范文模板(告知当事人用)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用)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1. 原告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和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 2. 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和答辩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3. 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4. 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6. 有按规定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7. 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8. 有查阅法庭笔录并要求补正的权利;

9. 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权利; 10. 有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及责任 1.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 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义务; 3. 向法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义务; 4. 按规定期限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 5. 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的义务; 6. 服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的义务; 7. 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义务。 对于不履行诉讼义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人民法院可以分别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律所权利义务告知书

律所权利义务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欢迎您选择我所作为您的法律服务提供者。为了确保您充分了解与我们的合作关系,我们特此向您详细阐述律所的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并确认。 一、权利: 1. 保密权:律所将严格遵守律师保密义务,对您提供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得到您的明确授权或法律要求。 2. 专业服务权:律所将根据您的需求,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并为您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3. 责任权:律所将以专业、诚信的态度履行职责,尽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并为您提供咨询、解答疑问等服务。 4. 合同权:律所将与您签订明确的合同或协议,约定服务内容、费用、保密事项等,以确保双方权益。 二、义务: 1. 诚信义务:律所将以诚信、勤勉的态度为您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不得泄露您的个人信息。

2. 保密义务:律所将严格对待您提供的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保护您的隐私权。 3. 专业义务:律所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 4. 忠诚义务:律所将忠实履行您的委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您不利,坚决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5. 客户权益保护义务:律所将尽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对您进行欺诈、误导等行为。 6. 合理收费义务:律所将根据服务情况,合理收取费用,并提供明细账单,确保费用透明、公正。 三、解决争议: 1. 如您对律所的服务存在异议,应及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尽力协商解决。 2.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协议选择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3. 双方一致同意接受本国法律的管辖,并选择本国法院解决争议。 四、其他事项: 1. 本告知书适用于您与我所的合作关系,具有约束力。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全面保护仲裁参与方权益 导语:在仲裁程序中,为了保证公正、公平、高效的解决争议,仲裁 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 探讨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概念、内容和使用,并为您提供一份实用 的模板。通过阅读本文,您将全面了解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使用它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概念与作用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种法律文件,旨在全面告知仲裁参与方其在 仲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确保公正公平: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向仲裁参与方详细介绍了他们在仲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发生,并促进了 仲裁的公正公平。 2.保护自身权益: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使仲裁参与方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在仲裁程序中的权益,包括提供证据、出庭陈述等。这有助于保护 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权益受损。

3.提高仲裁效率: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使仲裁参与方能够理解和尊重仲裁程序的规则和程序,从而更好地配合仲裁庭的工作,提高仲裁的效率和效果。 二、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内容 仲裁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内容应尽量全面、详细,并涵盖以下方面的信息: 1.仲裁程序介绍:明确仲裁程序的基本信息,包括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地点、时间等。 2.权利告知:仲裁参与方在仲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如提供证据、出庭陈述、申请证人证言等。 3.义务告知:仲裁参与方在仲裁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如诚实守信、提供证据、遵守仲裁庭的规则和指示等。 4.证据规则和程序:介绍仲裁过程中的证据规则和程序,包括证据的提交、规则的调整以及申请鉴定、听证等相关内容。 5.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的约束力:明确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对各方的约束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证人作为诉讼活动中的参与者,享有诉讼权利,同时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为了加强对证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规范证人证言行为,法院在传票送达的同时,还要向证人发放《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首先,关于证人的权利方面,告知书中明确告知证人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自己不愿意回答或者不知道的问题、申请出庭作证等权利。这些权利的保障是为了保护证人不受不当的侵害,同时也为了保证诉讼活动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证人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证人不了解这些权利,就可能受到不充分保护,进而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审理。因此,告知书的发放非常必要。 其次,告知书还明确了证人的义务。证人作为诉讼活动中重要的参与者,不仅要保障自己的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告知书中特别强调,证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情况,不得说谎、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的利益都应该如实陈述。证人不得编造、歪曲证言,给案件审理带来负面影响。此外,告知书也告知证人,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掌握情况自行撰写书面证言或者请人代理自己出庭作证,这既是证人的权利,也是证人应当积极履行的义务。 最后,告知书中还涉及到了一些其他的事项。例如什么情况下证人可能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法院应当提供的协助等。告知书详细的阐述这些事项,让证人可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证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参与具备合法、合规性。

综上所述,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书。通过对证人权利、义务和其他事项的详细告知,能够保证证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因此,告知书的发放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

在押人员权利告知书 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一、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 (二)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占。按照规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财物出现损坏、灭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的,由看守所照价赔偿。在看守所内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不超出当地市场零售价格,消费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吃足规定的伙食实物量标准,享有足够的饮用水,每日睡眠不少于8小时,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监室外活动(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下除外)。 (四)人格受到尊重。不被看守所管理人员及其他在押人员欺压、凌辱、殴打、体罚、虐待。不受其他在押人员安排和指使。 (五)上诉、申诉、控告、检举、聘请律师等材料,由看守所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不被扣压、拖延和损毁。 (六)按照法律规定与亲属、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通信、会见。 (七)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依法享有选举权。 (八)少数民族和外国籍在押人员的风俗和禁忌得到尊重。 (九)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民警管理。女性在押人员、未成年在押人员、患病在押人员获得适当照顾。 (十)留所服刑罪犯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十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进行控告、投诉。 (十二)享有其他合法权益及获得其他合法帮助。 二、在押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看守所民警的管理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二)遵守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内容进行

活动,接受看守所法制、文化、道德等教育。 (三)发现其他在押人员有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行为的,要立即报告或者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四)不准拉帮结伙、恃强凌弱,不准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不准打架斗殴。 (五)不准私藏刀具、利器、绳索、香烟、火柴和打火机等违禁物品。 (六)保持个人和监室卫生,不准随意刻画。 (七)爱护公物,不准损坏看守所公共设施、装备和物品。 (八)不准占用他人财物,未经管教民警批准,不准私自借用、馈赠衣物或钱财。 (九)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 (十)不准擅自调换铺位睡觉,不准两人合盖被子,不准蒙头睡觉。 (十一)不准向其他监室喊话、扔纸条或者其他物品,不准托人或者为他人带书信、口信等。 (十二)生病及时报告,如实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准私藏药品,不准抗拒治疗,不准自伤、自残、绝食或者装病。 三、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一)直接或者通过监室内报警装置向看守所民警报告。 (二)约见看守所领导。 (三)直接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或者通过看守所民警约见驻所检察官。 (四)向司法机关投寄信件。 (五)通过律师、家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向看守所特邀监督员反映。 (七)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救济渠道。 看守所已于年月日时分书面(口头)向本人告知了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规定,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投诉途径。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人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人 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人为标题 作为一份法律文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时,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下面将对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解读。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有:知情权、申辩权、辩护权、询问权、举证权、质证权、辨认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权、申请鉴定权、申请延期审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其中,知情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了解自己被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申辩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陈述自己对起诉指控的不同意见;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询问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对与自己有关的事实进行询问;举证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质证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对控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疑;辨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对证人、物证等进行辨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证人到庭作证;申请鉴定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对相关事实进行鉴定;申请延期审理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法院推迟审理;申请回避权是指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法官回避审理。

犯罪嫌疑人在享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首先,犯罪嫌疑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据和资料;其次,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尊重法庭的权威,不得妨碍法庭的正常秩序;再次,犯罪嫌疑人有义务接受法官的询问,如实回答问题;此外,犯罪嫌疑人还应当尊重其他参与诉讼的各方的权益,不得进行诽谤、威胁或伤害等行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只有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诉讼的公正和合法。同时,犯罪嫌疑人也要明白,他们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它在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时,起到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作用。犯罪嫌疑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刑事诉讼中合法维权,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合法,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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