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

GBT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
GBT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

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

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编制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

乌龙茶是我国的特种茶类,分布地区广、品种众多。铁观音是乌龙茶的主要优良品种,福建省安溪县是铁观音的发源地,也是全国乌龙茶最大的主产区。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铁观音分清香型、浓香型两个类别。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生态健康产品的追求和重视,具有陈香浓郁、醇和回甘的陈香型铁观音正深受消费者推崇和喜爱,其饮用人群逐年增加,陈香型铁观音发展方兴未艾。经安溪县茶业管理委员会对30家茶业企业抽样调查测算,安溪县域内茶叶企业陈香型铁观音茶现有存量在8000吨以上,再加上安溪县域外的产区及企业,估计市场上陈香型铁观音的总存量在1万吨以上,进入市场交易的每年至少在1000吨以上。

陈香型铁观音的价值早被挖掘展现,并被人们应用推广。在福建、台湾和广东等地,早就有贮存和饮用陈年老茶的传统。铁观音产区历来也有珍藏陈年铁观音的历史和习惯,用于祛火、除腻、消炎等。近年来,陈香型铁观音的市场渐入佳景,众多茶企纷纷批量生产陈香型铁观音并投放市场,但陈香型铁观音还没有现行国家标准,广大茶企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

目前国内铁观音可依据的相关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有DB 35/405-2000《安溪乌龙茶》、GB/T 19598-2006《地理标志产品安溪铁观音》、DB 35/T 943-2009《地理标志产品福建乌龙茶》、GB/T 30357.1-2013《乌龙茶第1部分:基本要求》和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等,但是这些标准都没有涉及陈香型铁观音。为规范市场上陈香型铁观音的生产制作及保证质量安全,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完善乌龙茶标准体系,对GB/T 30357.2-2013标准进行增补,增加陈香型铁观音部分,对促进乌龙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修改单任务来源

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国家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综合[2011]66号《关于下达2011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福建

农林大学、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马茶业有限公司、华祥苑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感德龙馨茶业有限公司、福建日春茶业有限公司、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福建安溪八龙国际茶城有限公司、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和起草,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2014年6月22日正式实施。

为了增补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的内容,规范和引导市场,安溪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大量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于2014年8月份成立了制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标准技术审查小组、办公室和制标起草小组,并积极与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沟通联系,根据国家标准委国标委综合[2010]39号《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启动了标准修改单研究和制定工作。

三、修改单制定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制定原则

协调性原则。该修改单内容针对我国铁观音生产企业产品类别的生产实际,符合消费者对陈香型铁观音的需求。在技术内容上与GB/T 30357.1-2013和GB/T 30357.2-2013等国家标准相协调,相统一。

科学性原则。在充分调研、咨询和实验等基础上,从陈香型铁观音的感官品质、理化指标等角度出发,通过感官评审确定感官指标,通过测试确定理化指标,具体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总灰分和水浸出物。

实用性原则。陈香型铁观音的生产历史久远,加工工艺成熟,近年来消费者越来越多,生产规模和产量也随之扩大。为此,从生产者、消费者需求角度出发,增补陈香型铁观音的国家标准,既规范生产,又保障质量。

(二)主要内容

增加2个条款:“4.1.3 陈香型铁观音:以铁观音毛茶为原料,经过拣梗、筛分、拼配、烘焙、贮存五年以上等独特工艺制成的具有陈香品质特征的铁观音产品。”

“5.2.3 陈香型铁观音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陈香型铁观音感官指标

四、陈香型铁观音主要质量指标与标准主要条款的说明

1、基本要求

陈香型铁观音应符合标准规定的乌龙茶所具有的正常的形、色、香、味,无异味,无异嗅,无霉变,不含有非茶类物质,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2、理化指标

制标小组抽取了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126个陈香型铁观音样品进行检测,抽样方法参照CCGF 107-2010《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茶叶》,检测的结果见表2。从抽取的126个陈香型铁观音样品检测结果来看,与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中的理化指标可以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1)126个样品中有2个水分含量超过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中水分限量指标,其原因为贮存方法不当,未及时跟踪水分的变化而加以干燥;

(2)总灰分和水浸出物均能满足《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标准中限量的要求。

表2 陈香型铁观音茶样中理化指标检测结果

3、质量安全制标

污染物限量指标按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相关茶叶产品的规定执行,农

药残留限量按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相关茶叶产品的规定执行。

四、主要工作过程

1、2013年11月,安溪县人民政府提出了陈香型铁观音茶的制标计划,并写入安溪县2013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列为2014年推动安溪茶产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12月17日安溪县召开了各茶叶政府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陈香铁观音国标制定问题研讨会”。

2、2014年4月初,安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召开了“陈香型铁观音国标制定协调会”,就陈香型铁观音国标制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于8月份成立县委、县政府陈香型铁观音国标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制标方案,保障制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标准技术审查小组、办公室和标准起草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

3、2014年4月底,安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调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乌龙茶工作组、福建省安溪八马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代表,起草了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的初稿。

4、2014年5月,乌龙茶工作组积极开展委员及其铁观音龙头生产企业的调研活动,对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的初稿进行讨论和修改。

5、2014年6月中旬,乌龙茶工作组秘书处和安溪县质量监督协会代表赴杭州,积极与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沟通,探讨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的申报立项事宜,茶标委秘书处根据国家标准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2014年6月22日刚刚发布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安溪县陈香型铁观音生产情况,建议对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不采取单独申报立项,而是采取对发布的国家标准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的增补程序,即国家标准修改单程序。这样,一方面可以完善铁观音国家标准的整体性,也符合我国标准化的法律法规,保障了陈香型铁观音生产的质量安全。

6、2014年6月下旬~7月,乌龙茶工作组秘书处收集了福建省安溪茶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八马茶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安溪岐山魏荫名茶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不同年份陈香型铁观音样品,进行理化指标和感官品质指标的检测,得出了陈香型铁观音的理化指标与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中的理化指标可以保持一致,初步研究和制定了陈香型铁观音的感官品质指标。

7、2014年8月,乌龙茶工作组针对铁观音国家标准陈香型铁观音增补内容,即GB/T

30357.2-2013《乌龙茶第2部分:铁观音》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编制说明,在乌龙茶工作组15名委员中征求意见,对收集的意见进行采纳或不采纳情况汇总,同时再对标准增补稿进行修改完善。

8、2014年9月2日,召开制标技术审查会议,参会人员包括技术顾问、标准技术审查小组成员、标准起草小组成员和制标办公室成员等,根据审查会议的意见,最终形成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于9月5日上报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9、从9月中旬~11月上旬,茶标委秘书处将标准修改单、编制说明在茶标委全体委员中并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11月10日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转发给乌龙茶工作组。乌龙茶工作组根据征求意见,会同该标准制修订技术审查小组,对征求意见进行了答复,并对标准增补稿材料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材料,并于2014年12月20日上报全国茶标委年会秘书处。

10、2015年3月10日,茶标委组织召开审定会,通过审定,并根据审定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乌龙茶工作组

陈香型铁观音国家标准起草小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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