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年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年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年级报表填报工作流程审定稿

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报表数据采集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在每学年开学初(9月初),各县(市)区教育局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辖区内各级各类独立法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统计工作的老师参会。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布置会后,各级各类学校参会人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及时召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统计报表布置工作培训会。

(二)县、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会后,要求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负责财务、后勤、办学条件的老师为成员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

(三)成立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方案,然后由校长组织召开学校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布置会,参会人员为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人员,学校统计员传达上级教育部门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内容等并安排工作。各成员要分工合作,各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学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教务和人事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教职工信息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财务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图书数据的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担任校舍工作的相关教师主要负责学校办学条件以及校舍方面的数据采集统计和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四)印发“学生信息台账采集表”、“教职工信息台账采集表”、在校生死亡信息台账采集表”、“办学条件信息台账采集表”、“资产信息台账采集表”等台账下发相关教师填报。明确统计工作任务、方法步骤、相关表册的上报时间,并对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指标进行解释。要求组内成员会后各司其职,积极行动,认真按会议要求开展本年度统计工作。

二、数据采集

(一)学生信息采集

统计报表中学生相关数据采集主要依据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第一手基础数据,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学籍信息完全吻合,若两套数据在统计时点出现数据不一致,应计实统计,并书面情况说明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并逐级上

报情况说明。主要做法是: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学校要求各班摸清学生基本情况,并维护、更新、完善相关表册。

中小学教育事业统计在校学生信息台账(模版1)

填报范围: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学前教育事业统计在园(班)幼儿信息台账(模版1-1)学校名称(公章):校长签字:教务主任签字:班主任签字:填报日期:

填报范围: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当年新招学生信息采集:每学期开学新生报名时,要求家长带户口簿到学校,班主任对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少数民族、家庭地址、家长信息、是否独生子女、是否留守儿童、是否寄宿等<详见模版>)等指标进行采集,同时要认真做好【模版1、模版1-1】所有指标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每个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并经家长、班主任签字认可后报教务主任审核签字。通过对【模版1、模版1-1】相关学生信息整理,导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模版和省网学籍模版后上传至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完成当年新生学籍信息的数据采集审核工作。

老生在校学生信息采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学生花名册电子数据,将国网信息系统中现有的学生信息对应导入到【模版1、模版1-1】相关列中,然后将【模版1、模版1-1】表册按班级打印下发到各班班主任手

中,各班对学籍有变动的学生进行增加和删减,并对学生基础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对信息有变动的学生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在采集学生信息时,确保【模版1、模版1-1】中每个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并经家长签字认可后报教务主任,教务主任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学籍学生与报表学生不吻合(学生已转出学籍暂未转出,学生已在校就读学籍暂未转入等)的情况,在【模版1、模版1-1】一览表中“备注”栏中说明情况,最终完成【模版1、模版1-1】指标和国网、省网学籍的学生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

【模版1、1-1相关指标解释】

1、民族:全国55个少数民族分别是: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布朗族、撒拉族、毛南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2、出生日期:在校生年龄以九月一日满周岁计算。在校生年龄界定:以公历8月31日为年界线,公历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按本人实际周岁计算;在9月1日后(含9月1日)出生的,按本人实际周岁减1计算。

3、身份证件号:18位身份证号码各位的含义: 1-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4位地级市、盟、自治州代码;5-6位县、县级市、区代码;7-14位出生年月日,比如19670401代表1967年4月1日;15-17位为顺序号,其中17位(倒数第二位)男为单数,女为双数;18位为校验码,0-9和X。作为尾号的校验码,是由把前十七位数字带入统一的公式计算出来的,计算的结果是0-10,如果某人的尾号是0-9,都不会出现X,但如果尾号是10,那么就得用X来代替,因为如果用10做尾号,那么此人的身份证就变成了19位。X是罗马数字的10,用X来代替10。

4、户口所在地:(1)户籍所在的地区。(2)一般用“省级+县(市)级”表示户口所在地。(如: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5、户口性质: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1)农业户口;(2)非农户口。

6、就读方式:走读生、寄宿生

7、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说明:本指标统计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

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不包括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农村留守儿童:指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随班就读: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11、残疾类型: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其他残疾(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12、就读状态:在读、转出、转入、毕业、复学、休学、退学、结业、死亡。

13、退学原因:失能、家庭、厌学、路途遥远、出国、其他。

注意事项:注意各指标与基础基331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变动情况中退学列数据对应。

(1)失能:指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丧失学习能力,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2)家庭:指因家庭贫困或家长意志造成的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3)厌学:指受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自身等方面因素影响学生消极对待学习活动造成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4)路途遥远:指因居住地据学校路程太远或途中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中断学业、放弃学籍的学生(包括办理退学手续和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

14、政治面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

备注:对于学籍学生与报表学生不吻合,请在备注栏表示:“学生已转出学籍暂未转出”、“学生已在校就读学籍暂未转入”字样。

以上模板可以生成相关基表主要指标数据:幼儿园(基础基211、基础基311、基础基341);小学(基础基212、基础基312、基础

基331、基础基333、基础基341);初中(基础基213、基础基313、基础基331、基础基333、基础基341);普通高中(基础基213、基础基314、基础基331、基础基333、基础基341);特殊教育(基础基214、基础基315、基础基331、基础基332、基础基333、基础基341)。

基础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死亡实名制基本情况统计台账(模版2)

学校名称(公章):校长签字:政教主任签字:班主任签字:填报日期:

填报范围: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

死亡学生信息采集:每年做报表时,将“基础教育学生死亡实名制统计台账”表印发各班主任核实填报。

死亡类型:事故灾难类(溺水、交通、拥挤踩踏、房屋倒塌、坠楼坠崖、中毒、爆炸、火灾);社会安全类(打架斗殴、校园伤害、刑事案件);自然灾害类(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震、暴雨、冰雹、雪灾、龙卷风):其他(自杀、猝死、传染病、其他)。

1、打架斗殴:指由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造成的死亡。

2、校园伤害:指由于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造成的死亡。

3、刑事案件:指由于外来人员入侵,在校园及校园周边实施犯罪造成的死亡。

以上模板可以生成相关基表主要指标数据:基础基332表。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面表基础基112表中小学上学年体验学生中各个等次学生数,主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中采集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数据。

(二)教职工信息采集

数据采集:将学校现有教职工花名册信息或教职工人事管理系统相关表册对应导入到【模版3、4】相关列中,将导好数据的【模版3、

4】表打印下发给各位教职工,教职工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对年龄、职称、所任科目、学历等<详见附表>有变动的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审核确认汇总。

教务主任在对教职工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的基础上,还应对【模版3、4】相关数据就行认真审核、补充、修改完善所有信息,并准确掌握学校教职工增减变动信息;教职工中党员、团员信息;教师接受培训情况(参加国培计划、省市县级培训、继续教育等)、教职工中骨干教师等信息。

上述信息采集后,请主管部门负责人事工作的老师从“人事管理专用网络”导出本校教职工信息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填报纸质基表。

中小学教育事业统计教职工信息台账(模版3)

【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教职工信息台账(模版4)

填报范围: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注意事项:

1、统计时按所在岗位主次原则归类。填报案例:如某教师满工作量为每周18课时,同时兼任地理教学和图书管理员岗位,地理教学每周工作量10课时,图书管理员每周工作量为8课时,则统计时该教师计入专任教师岗位,反之按教辅人员岗位统计。

2、“代课教师”和“兼任教师”不计入教职工数。

3、教职工数:指在学校(机构)全职工作,并由学校(机构)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数。

编制人员:是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

聘任制人员: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机构)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基础教育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校办企业职工。

【模版3相关指标解释】

1、政治面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华侨

(1)28周岁以下既是共产党员又是共青团员的专任教师按实际情况填报。

(2)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专任教师分开填报。

2、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指按照原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正式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小学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中学包括: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未定职级”是指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行政人员:指专职从事学校行政和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5、教辅人员: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化教育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专业技术人员。

6、工勤人员:指从事后勤保障工作的工人和勤杂人员,不包括由校办工厂、农场支付工资的工作人员。

7、代课教师: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因专任教师缺编或专任教师因产、病假等原因,聘请代课一年以上的教师。

8、兼任教师:指基础教育学校(机构)聘请校外具有教师资格、聘期在一年以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注意事项:注意专任教师年龄结构与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对应不合理需要核实。(如25岁以下中教高级需要核实)。

9、教师变动:新录用毕业生、调入、调出、自然减员。

10、教师进修培训:统计上学年内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数(含远程培训和企业实践)。一般由中央部委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省级,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归类为县级,学校组织的校本研修认定为校级。

注意事项:填报单位是人次。

例:某教师分别参加了“一个月以内”“三个月至半年”两类不同的培训,则他培训的人次为1+1=2人次,需分别在“一个月以内”行相应列和“三个月至半年”行相应列各填“1 ”。

【模版4相关指标解释】

1.保健医:指在幼儿园(幼儿班)中从事幼儿医护工作的人员。

2.保育员:指在幼儿园(幼儿班)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注:其余指标与模版3指标解释一致。

基础基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统计台账(模版4-1)

学校名称(公章):校长签字:教务主任签字:填报人:填报日期:

基础基育专任教师变动情况单位:人

填报范围:幼儿园、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模版4-1相关指标解释】

(1)录用毕业生:指学校新增专任教师中录用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校内变动:增加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具有教师资格的非专任教师调整为专任教师;减少教师中“校内变动”是指校内专任教师调整为非专任教师;“校内变动”还包括同一所学校内不同学段之间专任教师的调整,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段和初中段之间的调整。

(3)自然减员:指退休及因故死亡的专任教师。

以上模板可以生成相关基表主要指标数据:幼儿园(基础基4211、基础基4212、基础基4411、基础基4412、基础基442);中小学(基础基412、基础基422、基础基423、基础基424、基础基431、基础基4411、基础基4412、基础基442);特殊教育(基础基413、

基础基425、基础基431、基础基4411、基础基4412)。

(三)学校办学条件信息采集

数据采集: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校舍信息(校舍幢数、房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危房情况等),导出校舍信息表填报学校办学条件信息采集表;功能用房分类主要根据学校现有房屋实际功能填报;图书、计算机数量依据学校实有数量填报;学校固定资产价值依据校舍统计台账【模版5】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教学仪器设备价值依据资产统计台账【模版5】和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各类教学仪器达标情况依据“云南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填报。若相关系统中的数据与实际不相符,必须与实际为准,同时书面情况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

如:学校土地面积:学校实际占地面积必须与学校土地登记面积一致;校舍面积及结构:校舍面积、各种功能用房、危房面积等数据必须据实统计,当年有新增校舍以及危房拆除的要如实上报;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由学校财务人员统计,统计过程中必须认真清点,仔细盘查,做到物账相符;做到与学校固定资产报表相吻合。

(一)校舍资产(长期资产)信息台账

数据采集:将【模版5、5-1】表打印给负责“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维护的老师填报,确保【模版5】中的数据与学校实际和“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模版5】数据填报好后由负责填报该表的老师签字后,提交总务主任负责再次审核,并补充、修改学校办学条件相关信息,包括: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幢数,房屋名称、结构类型及建筑面积,房屋功能用房分类,危房情况等信息,确保该表数据无误后上报分管学校财务(后勤)的领导签字确认。

中小学教育事业统计校舍信息台账(模版5)

数字资源量____GB。

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特殊教育(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校舍信息台账(模版5-1)

图书____册;数字资源量____GB。

填报范围: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模版5、5-1相关指标解释】

1、校舍建筑面积:指学校用于办学并可长期(一年以上)占有或使用校舍的建筑面积。包括政府、集体、个人专为办学提供的校舍和学校为办学租借的校舍,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校舍、临时搭建棚舍。

注意事项:

(1)若租借面积中有公办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则“租借公办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统计项不能为空。

(2)本表中“总计”、“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行,应和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基础基313初中学生数、基础基314普通高中学生数各表中“学生总计”和“寄宿生”行相对应。

(3)本表中“教室”行应与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中“教室间数”对应。

2、危房: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填报说明:报表中危房面积,必须以房屋鉴定部门的认定文件为准。

3、当年新增校舍:指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

填报说明:本指标是当年新建或购买并交付使用的面积。

注意事项:新设立的学校的校舍面积均为当年新增。

4、体育馆:主要包括风雨操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5、生活用房:指学校(教学点)拥有产权的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生活服务的用房。不包括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的全产权房屋面积。

注意事项:本表中厕所面积应与基础基112表中“学校厕所情况”对应。

6、教师周转宿舍:指使用财政性经费或学校筹集资金建设的用于教师周转使用的成套公有住房。

7、框架结构:指由梁和柱组成的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荷载的结构称为框架结构。框架按所用材料分为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框架等。

8、砖混结构: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木、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材料建造的房屋称为砌体结构房屋,也称为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9、砖木结构: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土、石或砌块砌体建造,楼盖和屋盖等水平承重构件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砖木结构。

10、土木结构:指墙、柱等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建造(如夯土墙、土坯墙等),楼盖和屋盖采用木结构的房屋,称为土木结构。

注意事项:“当年新增校舍”为土木结构,需核实。

11、占地面积:指学校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土地面积。

注意事项:学校占地面积如与上学年数据不一致,须在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表中的“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中说明。

12.绿化用地面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地面积。

填报说明:

(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规定: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和供教学实践的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2)中小学校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

(3)集中绿地、零星绿地、水面、种植园、小动物饲养园的用地应按各自的外缘围合的面积计算。

(4)各种绿地内的步行甬路应计入绿化用地。

(5)铺栽植被达标的绿地停车场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

(6)未铺栽植被或铺栽植被不达标的体育场地不宜计入绿化用地。

(7)《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13、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二)流动资产信息统计

数据采集:将【模版6】表打印给负责“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维护的老师填报,确保【模版6】中的数据与学校实际和“国有资产统计管理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模版6】数据填报好后由负责填报该表的老师签字后,提交总务主任负责再次审核,并补充、核实资产信息,确保该表数据无误后上报分管学校财务后勤的领导签字确认。若“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系统”中的数据与实际不相符,必须与实际为准,同时书面情况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

基础教育学校固定资产台账(模版6)

附:数字资源量________(GB);教室________间;普通教室________间;网络多媒体教室________间。

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初中、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模版6相关指标解释】

1、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注意事项:

(1)装订成册的期刊、杂志等应计入纸质图书。

(2)该指标单位是万册,精确到4位小数。

2、计算机数:指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和智能电视、平板电脑(Pad)的台数。

3、教学用计算机:即PC,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及可联网的智能电视。

4、教学用平板电脑:即PAD,指显示屏在7英寸以上智能PAD。

5、固定资产总值: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的总值。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6、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指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7、教室:指学校里进行教学的房间。

注意事项:教室一般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合班教室三类,该指标单位为“间”,也可以理解为多少“个”教室。

8、普通教室:指学校设置每班一间、相对固定的教学用房间。

注意事项:该指标单位为“间”,也可以理解为多少“个”普通教室。

9、网络多媒体教室: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数字教育资源等多媒体教学内容向全体学生展示功能的教室。可为专用教室,也可在普通教室中配置相关设备实现相关功能。

注意事项:该指标单位为“间”,也可以理解为多少“个”网络多媒体教室。

以上模板可以生成相关基表主要指标数据:特殊教育、幼儿园(基础基511、基础基513、基础基521);中小学(基础基512、基础基522)。

附办学条件辅助台账:以下表册来源于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学校负责人:填表人: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土地)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房屋构筑物)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通用设备)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专用设备)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文物及陈列品)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图书、档案)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XX学校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资产统计表(家具用具及其他)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

三、数据汇总及录入工作

(一)数据汇总

首先必须确保统计数据采集模版中所有信息准确、真实、完整,方可使用汇总模版系统生成数相应基表数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建议州、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抽调电脑业务知识熟练的统计骨干形成专家组,通过EXCEL函数实现对所有采集台帐的信息进行数据整理汇总功能,形成最终汇总模版。县级召开学校级统计布置会时,做好模版汇总整个操作流程的讲解工作,同时下发汇总模版及操作流程给学校级使用,从而科学、准确地实现相关表册数据的采集工作。

学校安排一位有一定电脑专业知识的老师辅助统计员通过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汇总模版系统”完成所有模版台账的表册数据整理、汇总工作,从而通过汇总模版系统自动获取一些教育事业统计基表数据,整理填报在相应纸质基表中,复印几套完整的学校基表再次下发各有关老师核实、修改、完善,对于模版中没有生成的数据各相关老师要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表册填报好由填报人签字上报相关处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所有基表填报的数据必须确保与学校实际情况一致。最后确保所有数据无误后,认真填写一份纸质基表交学校校

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再交给负责学校统计工作的老师进行数据录入。

(二)数据录入

若学校负责统计工作的教师电脑业务不熟,请学校安排一位具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的老师辅助统计人员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学校独立完成数据录入校验、审核工作。

若部分小学由于学校老师计算机业务不熟,为提高数据录入工作效率,数据录入工作也可以交由中心学校统一录入系统。具体做法是:中心学校抽调2-3名计算机操作熟练且熟悉统计报表系统的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后(统计系统的安装、纸质基表的查验、录入要求、系统中表内表间逻辑校验、经验校验等),由1人负责审核各小学上报的纸质基表,审核无误后再交由1-2名系统操作员录入统计系统。

四、数据审验及上报

(一)数据审验

数据审验是学校和中心学校通过统计软件系统校验关系或统计辅助校验程序审核校验,审核表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以免误填、漏填、填错行。另外学校内部审验还要由学校校长及其他业务科室负责人手工反复审核,主要审核报表数据与学校实际情况是否吻合,与相关统计台账是否吻合。确保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完整后,由校长签字后方可逐级上报。

(二)数据上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时上报所有统计资料,各类报表必须封面完整、手续齐全,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五、报表打印及撰写统计报告

(一)打印报表

纸质基表录入系统,经系统校验无误后,进行数据汇总,由学校或者中心学校统一打印综表和学校基表规范装订上报,报表经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撰写统计报告

教育事业统计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校验无误后,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县(市)区直属中小学要及时召开各科室数据审核分析工作会议,发现异常数据分析原因,同时对学校重点指标(如招生数、寄宿生、随班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率、辍学率、危房面

积)等进行总体分析,统计员要认真撰写好“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和“教育统计专题分析报告”。

中心学校召开由中心学校各科室、各小学校长参加的数据审核分析工作会议,对学校重点指标(如招生数、寄宿生、随班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率、辍学率、危房面积)等进行总体分析,统计员要认真撰写好“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报告”和“教育统计专题分析报告”。做好本年度教育统计材料审定后统计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台账)的存档工作。

附件:

1.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工作流程图

2.云南省基础教育统计报表标准台账

附件1基础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级工作流程图

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培训简明讲义

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培训简明讲义 一、湖南省基本信息采集系统(学校级) 填报范围: ①、中、小学校 ②、中职学校 采集内容: ①、学生基本信息 ②、教职工基本信息 1、安装软件。 2、软件的启动界面

3、操作系统的流程图 4、模板文件有两个:一是教职工信息模板,二是学生信息模板。 模板文件是包含宏的EXCEL文件,在打开模板文件之前请设置好EXCEL宏的安全性:“工具”菜单—“宏”—“宏的安全性”,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中或低”。否则模板文件将不能正常打开。

打开模板文件,请选择“启用宏”按钮。 如果需要添加记录行数,在增加行数中直接输入想要增加的行数。

5、将填写完整的模板文件导入到信息采集系统中去。选择“数据导入导出”选项卡,然后分别选择相应的模板文件,注意先点击“校验”,如果显示没有错误,再点击导入,否则将操作不成功。 6、数据汇总 系统将根据录入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统计,相关统计数据填入到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去。 7、数据上报 选择“数据上报”选项卡,选择文件上报的路径,点击上报即可。将成ZIP压缩包文件,请不要尝试解压缩。

二、2016年教育事业统计系统 (一)、系统安装 1、软件安装文件等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ad6353598.html,/rjgx/2013soft_z.html 2、第一步: 操作系统补丁(必须安装),第一次安装教育统计系统,必须先安装操作补丁。如果补丁安装失败,教育事业统计系统即使安装成功将也不能使用。 3、第二步:安装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系统

双击安装程序文件,点击下 一步,安装完成即可。注意不 要改变安装路径。 4、第三步:导入代码 运行教育事业统计软件, 出现对话框。 点击“登陆系统”按钮。选择“系统设置”按钮。将弹出系统设置对话框。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基层报表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三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主要指标解释 教财基表《企业办学民办学统计报表基层表》 教财基表填报范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央、地方)办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公民个人、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和成人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成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企业办学民办学校中,凡涉及多类学校合在一起的,如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九年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经费收支可采取手工拆分和软件拆分两种方式填报;但凡涉及到幼儿园(学前班)的拆分只能采取手工拆分方式。 、手工拆分:填报单位按实际情况拆分,分别填入相应学校类别的报表中,其机构数按就高不就低只填报一个。 、软件拆分:由统计软件按学生数的一定比例自动拆分。 教财基表 .在职教职工。编制在学校或学校正式聘用(半年或一学期及以上,不含临时兼课教师),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企业办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还需以工资关系为准。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在职教职工。 .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 .学生数。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 ()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月日的在册学生数。 说明: ——高等教育学校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数,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科生、普通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等。 高等教育学校学生数=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 ——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不包括短期技能培训的学生数。 .年末校舍面积: 按统计年度月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 “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月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三个级别。 .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 ()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房屋和建筑物原值。 ()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专用设备原值。

幼儿园基层统计报表

幼儿园基层统计报表 (2015/2016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78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幼儿园应填报本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表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说明:学校(机构)标识码指由教育部按照按照国家标准用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说明:学校(机构)地址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市/县(区)/乡(镇、办事处)/街(村)/门牌号。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说明: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在电话“—”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颂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说明:幼儿园如有附设班,请勾选,一并填写附设班统计报表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说明:内容列出现“是、否”、“有、无”的,请勾选相应项,若为附属园,请填写附属高校名称,若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请填写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学校供水方式和学校厕所情况请填写相应选项。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2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3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4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我园从事教育统计工作始于2014年。在从事教育统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我园深深地认识到,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对教育进行宏观决策、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对于指导和监测教育计划、规划的执行,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教育统计工作繁重复杂,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园还是认真的教育统计工作,在统计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中,我园认真贯彻统计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教育统计工作。中心校召开的有关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任务。通过努力,我幼儿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为我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受到了领导、基层和同志们的好评。 为做好本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完善的制度是保障。我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教育局教育统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意见。在局领导的大

力支持下,经过中心校以及全中心校幼儿园的讨论,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范》使全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健全教育统计工作网络 为做好我幼儿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幼儿园建立了教育统计小组。小组成员均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并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和网络建设,使全园教育统计工作有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工作成绩非常显着,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确保教育统计数据准确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者的中心任务。我幼儿园教育统计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幼儿园是教育统计工作的基层单位,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分析教育事业的基础。因此,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确保每一个数据准确可靠非常重要,我幼儿园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和把关非常严格,经常为了弄清、弄准一个数据而反复在幼儿园研究。在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我幼儿园又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数据的体现和变化当中,查找分析教育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四、加强教育统计资料管理 在幼儿园领导的倡导和要求下,我幼儿园建立了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82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点、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均应填报本表。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说明:1、省地县代码使用国标码;乡镇代码由县(区)编序;学校名称代码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乡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序。 2、类别及类别代码填写:小学“1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12”;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7”;小学教学点“18”;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19”。 3、办别及办别代码填写: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民办“2”、其它部门办“3”。 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 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 6、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学校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2”。 说明:1、在电话号码“-”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2、校长、填表人只填汉字,不填代码;3、“学校属性代码”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 单位:个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8);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3—1分年级、分年龄学生数单位:人

小基3-2 学生变动单位:人 …+(6); (7)=(8)+(9)+(10)+(11)+(12)+(14)+(15)。 小基4—1教职工 小基

学校统计报表

学校统计报表(总17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 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 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 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 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 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 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 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 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 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 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 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 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 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经度表示形式:经度 .经分.经秒,有 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纬度表示形式: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 取值方式:国家公布的1: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幼儿园) (201 /201 学年初) 制定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3】 78 号

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

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 (2010/2011学年初) 制表机关:教育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115号 填表单位: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一贯制学校、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均应填报本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5日前报出。 中基1-1 基本情况 其他学校附设中学班“29”;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完全中学“31”、高级中学“32”、初级中学“33”、一贯制学校“34”。3、办别及办别代码填写: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民办“2”、其他部门办“3”。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 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6、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学校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2’。

中基2 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单位:个 说明:1、列关系为(1)=(2)+…+(8);行关系为(01)=(02)+…+(07)。

中基3-1 初中在校生 单位:人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1)=(3)+…+(6)。行关系为(01)=(03)+…+(11)。

中基3-2 高中在校生单位:人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1)=(3)+…+(5)。行关系为(01)=(03)+…+(11)。 中基3-3 学生变动单位:人 行关系为(01)=(02)+(05)。2、“本学年在校学生数”应与表3-1、3-2相关数据对应相等。 中基4-1 教职工单位:人

学校统计工作方案

东新小学2016-2017学校统计工作方案随着教育产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加强了对学校经费的控制,很多领导者中往往只重视教育管理,而忽视了对学校财务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导致学校财务混乱,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内部审计显得尤重要。为充分发挥学校基础教育统计的服务职能,尽职尽责地落实好学校基础统计工作,推进我校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的组织原则,我校建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权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进行数据审核和对统计工作各个环节进行抽查。 为了保证学校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保副组长:吴庆峰(统计工作的策划、布置、各方工作协调) 组员:高明桥、马英、王刚(负责开展数据收集、汇总) 二、具体工作 1.制定学年度统计工作方案、修订和补充相关制度。 2.采集学生学籍数据与入学新生户籍分布情况;制作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相符的学生花名册,完成相关报表。 3.收集教职员工信息变化与参加培训情况;建立培训情况记录档案,完成相关报表统计。 4.负责审核教学设备和图书购置与使用情况,完成相关报表统计。 5.核对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固定资产等变化情况,完成相关报表统计。 6.审核学校各部门上报数据是否达标。存档,存档过程严格遵守学校学籍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三、学校学籍管理、基础教育统计收尾工作。

做好学校学籍管理、教育统计等全部工作的电子、文本数据的档案留存和收尾工作,完善学校统计工作台账、学籍与统计工作档案。东新小学2016-2017学校统计工作方案

学校基层统计报表

2011-2012 学年初 学校基层统计报表 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_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别:111 幼儿园办别:□民办□集体□县级教育部门

基础基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 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设立幼儿园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并予备案。 3.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 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 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 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 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 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 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 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 (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 6 位代码,后 6 位为0。 4. 附设教学班: 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 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 培训材料一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5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10) 三、调查表式 (11) (一)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11) (二)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13) (三)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15) (四)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17) (五)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18) (六)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21) (七)高等学校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23) (八)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26) (九)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27) (十)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29) (十一)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情况表 (30) (十二)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31) (十三)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政补助支出情况表 (35) (十四)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38) (十五)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39) (十六)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40) (十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41) (十八)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42) (十九)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43) 四、主要指标解释 (44) (一)教财基1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44) 教财基1-1表:《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 (44) 教财基1-2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46) 教财基1-2F1 表:《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 (48) 教财基1-2F2表:《高等学校非同级补助收入情况表》 (49) 教财基1-3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49) 教财基1-3F1表:《高等学校教育支出与成本情况表》 (55) 教财基1-4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 (58) (二)教财基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 (59) 教财基2-1表:《中小学校(单位)基本情况表》 (60) 教财基2-2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收入情况表》 (61) 教财基2-3表:《中小学校(单位)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 (63) 教财基2-3F表:《中小学校(单位)非同级财补助支出情况表》 (70) 教财基2-4表:《中小学校(单位)年末债务情况表》 (70) (三)教财基3表:《县(市、区、旗)基本情况表》 (71) (四)教财基4表:《地(市、州、盟)基本情况表》 (72) (五)教财基5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情况表》 (72) (六)基补1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其他属于教育性支出情况表》 (73) (七)季报表:《教育部门财政投入情况季报表》 (74) 五、附录 (76) 代码匹配表 (76)

学校统计报表(小学)讲义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小学)

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1、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说明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是综合反映学年度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信息、班级、学生、教职工、办学条件等情况的统计报表。 统计范围: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机构),包括幼儿园、附设幼儿班、小学、教学点、附设小学班、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普通初中班、附设职业初中班、附设普通高中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以及工读学校。 报送时间:本年9月30日前。 填报要求:严格执行《统计法》各项条款,遵循“主体校统计原则”,按照本套报表的指标定义和填报说明,认真填报。 数据来源:来源于学校(机构)人、财、物、教学等管理部门。 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调查内容: 1、学校(机构)基本信息情况:基础基111、112表,共2张。

基础基111表全面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基本属性情况。 基础基112表反映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机构)发展现状情况。 2、班级情况:基础基211、212、21 3、214表,共4张,另有911、912表。 基础基2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分教学班分布情况。 基础基212表反映小学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3表反映初中、高中教学班不同班额的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基础基214表反映特殊教育教学班按不同阶段分年级班数分布情况。 另有基础基911表反映工读学校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情况。 另有基础基912表反映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情况。 3、学生情况:基础基311、312、313、31 4、31 5、331、332、333、341表,共9张,另有911、912表。基础基311表反映幼儿园、幼儿班的幼儿分年龄,在入园、分班级在园、离园分布情况。 基础基312表反映小学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基础基313表反映初中不同分组学生中毕业生、招生、分年级在校生、预计毕业生分布情况。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

学校统计报表幼儿园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 (幼儿园)

幼儿园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幼儿园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幼儿园:是指招收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单位;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于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幼儿园举办者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民办。 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幼儿园):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或国有资产举办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事业单位(幼儿园):是指利用国有资产或财政专项补贴举办幼儿园的事业单位。如科研机构,大、中、小学(除民办)等。 部队(幼儿园):是指在各地举办幼儿园的军队系统。 集体(幼儿园):是指利用集体或公共资产、经费举办幼儿园的街道、乡镇、居委会或村委会。 地方企业: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科室填表注意事项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各科室填表注意事 项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表注意事项 一、基教科 1.教学班: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班额不超过35人;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出现大班额,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班,其它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班。 2.招生数: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不允许计算无户及不足龄生)。 3.在校生数: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不包含外籍学生)。 4.毕业生数:是指上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义教阶段即指上一年毕业年级人数,以年报为准)。 5.预计毕业生数: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等于毕业年级人数)。 6.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南明区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非南明区户籍,以学生户籍为准)(此数据包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南明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南明区以外的农业户口,以学生户籍为准)(此数据应小于或等于“随迁子女”数据)。 8.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的农民将孩子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其它亲属或朋友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转学:是指经学校同意,因故由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包括转入和转出。(不足龄生不允许转入)。 10.死亡:是指校内外死亡的学生。(如死亡列填报有人数,则需要填报“基础基332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表) 11.退学栏如有数据,则需填报“基础基333中小学、特殊教育学生退学的主要原因”表。 12.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残疾人的标准(所有残疾人必须具有残疾证或公立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生必须建立个人档案。 13.其它残疾: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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