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2020)

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2020)
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2020)

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税收协同职能作用,形成税收联合监管合力,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和建筑业协税护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滨州市税收共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房地产业、建筑业纳税人,所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房地产交易等业务活动。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是指各类建筑、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安装以及其它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组织保障

第四条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治的原则,区政府成立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部门)和人员开展行业信息采集、传递以及税收控管工作,共同加强全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管理。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和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五条建立沾化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工作统筹、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督办、通报和考核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督导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

第六条财税部门在大数据中心的指导下,在沾化“智慧城市”模块下开发“房地产和建

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税务部门充分利用平台把各成员单位推送的涉税信息做好信息整合、综合分析和风险应对工作,为房地产和建筑业提供全过程税收辅导,强化税收管理,防范税收流失。

第三章信息共享

第七条全区房地产和建筑业涉税信息实行电子数据目录管理,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各部门要加强对共享涉税信息的保密管理,不得用于税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八条各成员单位按照《沾化区税收协同共治实施办法》确定的项目和内容,通过“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按时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税务部门对不依法缴纳税费和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信息,要及时向成员单位推送,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十条税务部门要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科学分析和综合利用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源户籍、报验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风险应对等信息,强化征管互助,形成管理合力。

第四章协助管理

第十一条区发改局在办理重点项目审批、核准、立项或备案后,及时将立项或备案信息上传到“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

第十二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办理项目《立项批复》,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及时将信息上传到“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

第十三条区住建局在为区外建筑企业承建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告知其及时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册登记(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或者到税务部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在对房地产和建筑业进行监管服务时,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我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税收协同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为公路、铁路项目办理迁占、服务施工企业时,及时将路基用土量、施工企业信息上传“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平台”;及时通知区外道路施工企业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注册登记(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或者到税务部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公路和铁路施工企业的税收协同监管工作。

第十五条区自然资源局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从源头上严格控管农用地转用和不动产交易环节税收。

(一)耕地占用环节税收控管

用地人占用耕地的,区自然资源局在通知用地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告知用地人在收到区自然资源局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经申请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以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为纳税人;无法确定建设用地人的,以申请人为纳税人);区自然资源部门凭耕地占用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否则不予发放。

(二)不动产交易环节税收控管

1.新建商品房(即一手房)销售。区自然资源部门凭受让人提交的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2.存量房(即二手房)转让。区自然资源部门依受让人提交的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3.土地出让或转让。区自然资源部门依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不动产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受让人不能提供契税完税或免税凭证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4.土地收储。区自然资源部门收储存量建设用地,在向被收储单位或个人支付收储款项时,凭原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该宗土地收储(或征用)缴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后方可付清土地款;城区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中,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且用地申请人为区政府的,由收储中心履行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

5.因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持契税完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对税务部门推送的税法遵从度差、不依法缴纳税费企业以及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依法限制失信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七条全区涉及建筑安装工程建设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公司、社会团体组织,要完善工程项目款项支付流程,试行工程竣工验收清税协作机制,在查验施工单位持有增值税发票和在我区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后支付款项,并留存完税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将随机进行抽查。

第十八条税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源户籍管理,并开展实地巡查,摸清税源项目分布,掌握施工或开发进度,跟进税收辅导,督促纳税遵从;开展注销税务登记清算,企业全面结清各应缴税费后,才能出具《清税证明》(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除外)。

第五章考核监督

第十九条区政府将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内容包括提供涉税信息和落实税收控管措施情况等;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做好涉税信息报送和落实税收控管措施情况台账,并实行综合评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区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十条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应加强对各乡镇(办)、工业园区的协税护税工作的督导检查。

第二十一条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对工作积极主动、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记功嘉奖;对未按要求提供涉税信息或者不履行税收控管职责,造成税收流失的涉税单位和个人,由区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区政府约谈通报、挂牌问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成员单位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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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 知 【标 签】房地产税收一体化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7﹞114号 【发文日期】2007-10-17 【实施时间】2007-10-17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的传递、使用效率,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 等相关规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财税部门要协作配合 ,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和实施办法,并着力落实。各省地税局应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管理流程和落实办法上报国家 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 附件:1.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流程图.doc 2.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附表.doc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

概述 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 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各税种日 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总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仳、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是: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先税后证、以票控税、源泉控管。各级 税收征收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国土、建设、规划、发改委、房管、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和“以 票控税”制度,确保房地产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的传递机制,实现房地产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适用范围。凡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等环节所涉税收征管均适用本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主要内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是《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补充,是房地产涉税信息传递

滨州市沾化区公证处

滨州市沾化区公证处 聘用制公证员招聘公告 滨州市沾化区公证处是滨州市沾化区司法局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证法》等法律法规,滨州市沾化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1993 年6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辞去原工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职位 滨州市沾化区公证处聘用制公证员2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6日至24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直接到滨州市沾化区司法局办公室现场书面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的处理。 2.报名地点: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行政大厦2楼240室。 咨询电话:0543-7810170。 3.现场申请需携带的材料: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本公告附件中附的报名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照片除外)。 工作人员向报名人员现场反馈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时参加录用考试,录用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聘用考试(结构化面试) 聘用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由滨州市沾化区司法局组织,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邀请区司法局领导和区法律服务行业专家等担任,由区司法局办公室随机指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公告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面试地点: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行政大厦2楼224室。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

房地产各阶段税收

房地产各阶段税收政策房地产企业的特点:资金密集型企业,企业员工不多,资金需求大,产品生产周期长(经常跨年),单位产品的价值高,涉及政府管理部门较多,经营风险高,利润也大。 房地产行业涉及的地方税种多,内资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在房屋销售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房屋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国税和地税之分?地方教育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征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分别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在农村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纳税人在农村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在取得土地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占用耕地建房,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计税面积(以平方米为计算单位)×适用税额(地方?)。)、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其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规定的扣减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部分、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住房出售,增值额未超过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没开始征收)(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销售房屋前的保有环节,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除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税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分土地等级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与卖房人签订售房合同,买卖双方按合同金额,适用产权转移书据

房地产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房开优惠】房地产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房地产领域的财务人员,目前占所有财务人员的比重是40%。也就是说,10个会计人里边,就有4个是做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周边的。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财务人员这么多,今天就对房地产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来个大汇总。(建议收藏) 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 1.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可差额纳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

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一般纳税人转让自建不动产全额纳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项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简易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沾化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沾化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前言 为更好地保障沾化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沾化区“开发黄三角、融入环渤海、打造新沾化、融入主城区”新目标,打造“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沾化区的实际情况,对《沾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与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新要求,实施好区域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下,按照沾化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衔接《沾化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6年修改),落实“十三五”期间区域发展战略与重大项目用地安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本次沾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规划》进行的一次调整完善。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

第一章总则 一、调整完善背景 国务院在研究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4年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座谈会,要求省内各地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6年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形势的需要,就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6〕10号)等文件精神,在开展并完成《沾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过严格划定“三条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各类用地布局,构建起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人、生态空间秀美安全的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当前沾化区面临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产业亟待转型升

房地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集锦

房地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集锦 (段光勋整理并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一般性税收优惠政策 (4) 1、营业税 (4) 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 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 (4) 对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4)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 个人销售住房的营业税政策 (5) 2、企业所得税 (5) 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5) 3、个人所得税 (6)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 得税 (6)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 征个人所得税 (6)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4、土地增值税 (7)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 税 (7)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7) 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8) 个人转让原自用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8)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8) 合作建房、兼并、换房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9) 转让回收的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9)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滞纳金 (9) 5、房产税 (10) 房地产开发的房产税政策 (10) 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0) 单位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10) 6、城镇土地使用税 (10)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 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1) 7、耕地占用税 (11)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11) 8、契税 (12)

国税发[2007]114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

国税发【2007】第114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作者:浏览2129 发布时间09/02/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的传递、使用效率,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定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财税部门要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管理流程和实施办法,并着力落实。各省地税局应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管理流程和落实办法上报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 附件:1.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流程图 2.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附表 房地产税收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地产开发、交易、

保有等环节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是以各税种日常管理为基础,通过涉税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强化纳税评估,提高总体征管质量和水平。 为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向纵深发展,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要点是: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先税后证、以票控税、源泉控管。各级税收征收机关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国土、建设、规划、发改委、房管、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严格落实“先税后征”和“以票控税”制度,确保房地产税收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建立和完善涉税信息的传递机制,实现房地产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主要内容。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是《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补充,是房地产涉税信息传递、利用的工作规程,本规程的重点是对房地产税收管理岗位间的职责衔接、信息共享等问题予以规范。税务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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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 2018年夏季气候影响评价 ZHANHUA DISTRICT OF BINZHOU CITY SUMMER CLIMATE IMPACT ASSESSMENT IN 2018 (2018年6~8月) 滨州市沾化区气象局 Meteorological Bureau of Binzhou District of Zhanhua City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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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2018年夏季气候影响评价资料来源及方法说明 1、降水、气温、日照等评价时段气象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沾化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观测资料。 2、降水、气温、日照等历史资料来自沾化国家气象观测站30年整编资料。 3、气候平均值以1981-2010年为基准。 4、评价降水的算法标准采用中国气象局《全国气候影响评价》的标准,利用降水距平百分率ΔR%来划分。 1级:ΔR%≤-80% 异常偏少 2级: -80%<ΔR%≤-50% 显著偏少 3级: -50%<ΔR%<-25% 偏少 4级: -25%≤ΔR%≤25% 正常 5级: 25%<ΔR%<50% 偏多 6级: 50%≤ΔR%<80% 显著偏多 7级:ΔR%≥80% 异常偏多 5、评价气温的算法标准采用中国气象局《全国气候影响评价》的 ?与标准差σ的比值来判断气温是否异常,标准,利用月平均气温距平T 即: ?/σ≤-2 异常偏低 1级:T ?/σ≤-1.5 显著偏低 2级: -2<T ?/σ<-1 偏低 3级: -1.5<T ?/σ≤1 正常 4级: -1≤T ?/σ<1.5 偏高 5级: 1<T ?/σ<2 显著偏高 6级: 1.5≤T ?/σ≥2 异常偏高 7级:T

山东省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山东省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3年数据分析报 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针对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提供重要参考。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现状 (1) 第二节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分析 (7) 一、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6-2018)统计分析 (9)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 一体化征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抚府字[2008]46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18 【实施日期】2008.07.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实施暂行办法的 通知 (抚府字〔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实施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抚州市本级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实施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收征管,强化征管手段,提高税费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防止收入流失,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征管机构成立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中心(以下简称一体化中心),隶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将涉及土地、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的税费征管业务进入一体化中心征管。 第二条总体原则按照“以票管税(费)、先税(费)后证、源头控制、征管并重、服务便民”,以及将一体化征管与检查和执收部门日常征管紧密结合的原则,对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实施统一征管。 第三条工作目标 1、资源整合。对财政、国税、地税、房管、土管、建设、规划、工商等部门现有职能、信息资源、征管人员力量进行合理整合,对建筑安装和房地产税费实行联审联批。 2、网络管理。建设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运用电子软件对涉税资料、数据和税源费源及征管信息进行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及时共享、传递、比对。 3、征管并重。采取大厅征缴与重点检查执收、部门日常征管并重的征管模式。做到建

山东省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山东省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剖析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重要指标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蔬菜产量等,把握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洞察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蔬菜产量现状 (1) 第二节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分析 (3) 一、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现状统计 (3) 三、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统计 (3) 四、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滨州沾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滨州沾化区蔬菜产量指标分析 (7) 一、滨州沾化区蔬菜产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蔬菜产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滨州沾化区蔬菜产量占全省蔬菜产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滨州沾化区蔬菜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滨州沾化区蔬菜产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蔬菜产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行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目前,大多数房地产行业企业是地方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这些企业曲解地方的优惠政策,甚至有的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有优惠、得到“照顾”理所应当;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有关税收政策不清楚,特别是对预收房款、以房抵顶工程款、代收款项等特殊税收政策更是知之甚少。以高唐县为例,该县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7家,其中,高唐本地企业仅有1家,其他均为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这些企业在高唐的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按规定均应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但是,除本地一家企业外,没有一户主动到国税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经国税部门多次上门催办,目前已4家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另2户企业仍在催办过程中。 2、房地产行业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一是财务制度混乱。帐务不全,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帐。二是收入不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收售房款的形式,因未开具正式发票,预收款长期挂在帐上,不作收入,有的甚至无账可查。三是虚列成本。多数房地产企业由于工期长,与建安施工企业结算不及时,成本核算未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遵循配比原则,有的仍然按收付实现制即对成本采取支付多少,就列支多少;对未售房面积,收入未转但成本已提前列支,造成收入、成本不配比,因而无法核实其真实成本,也就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盈亏情况。有的按预计数开具收款收据入帐,造成成本虚增,同时存在大量的不合法凭证或没有取得凭证。 3、房地产行业流动性强。流动性强是房地产行业的共同特点,目前高唐的6家外来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外地的固定业户,往往以回总公司汇总纳税为由,不愿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但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他们中无一符合回总公司汇总纳税的条件,并且在高唐累计经营期限都超过了180天,应该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流动性强的特点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困难,稍有疏松,极易形成漏征漏管。 4、易造成其他偷逃税行为。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供货商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证和税务登记证,开具虚假发票行为严重,经营行为隐蔽、流动性大,如果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不到位,这些供货商偷逃税更有了可乘之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房地产一体化

山亭地税分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调研报告 市局: 山亭区地税局严格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通过挖掘工作潜力、整合征管资源、加强部门协作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了房地产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了工作的全面、持续、深化开展。主要开展情况是: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一、总体上整合征管资源,建立健全一体化管理协作机制 对外,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由区政府牵头组织,地税、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在各管理环节有针对性地明确责任,建立由财政、发改、建设、房管、国土、规划、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控管的协作机制,确保最大限度融合职能部门管理优势,堵塞各环节的税收管理漏洞。 对内,理顺内部征管机制。针对以往房地产税收管理上存在的信息不通、环节断链等弊端,从理顺征管机构入手,重新配置内部征管资源。一是结合各分局的实际情况,实行有区别、侧重化管理。将“四房”税收比重较大、业务密集的分局纳入重点管理,对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重点检查、汇报、督导、反馈。二是按照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环节,在分局内部实行建筑房地产税收专人控管,进一步划清责任、明确标准,有效解决因征管范围不明晰、征管环节多而出现的征管问题。 二、尽力做到细化管理职责,有效落实一体化管理的既定目标 (一)综合利用信息。按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流程,积极取得房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配合、支持,健全部门联动税收监控网络,多方采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对房地产权属转移双方的名称、识别号码,房地产的位置、面积、转移时间、转移价格等相

关信息,及时传递、比对、整理、归集,按期录入、核对,初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综合信息库,实现各管理部门之间、各税种之间最大程度的信息互通共享。 (二)深化管理职能。一是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户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及时掌握从事建设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税种税源情况,确保房地产开发建设从立项到税收征纳入库等情况一目了然。二是跟踪了解并掌握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商品房预售和实际销售进度、收款方式、收款时间等情况,监控商品房的存量变化,跟踪监控商品房的销售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跟踪了解涉税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规范执法文书,严格税收征管,对税收征管过程环节、岗位衔接环节、征纳事项告知受理环节实行全程监控,做到环环相连,程序公开透明,充分发挥一体化管理效能。 三、予以信息化为依托,创新和完善一体化管理思路 一是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充实、完善房地产企业户籍资料和其他纳税人户籍资料,利用房地产开发和转让信息,加强比对分析,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对从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纳税申报过程中取得的信息进行整合、归集,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有关规定,把住房地产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做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查询方便。二是实行“人机结合”的链条式运转。集中建立信息共享、环节相扣、链式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细化过程监控,从立项、开工、预售、转让等一系列环节,全部借助信息技术,实行网上运转,确保各岗位密切配合,各环节紧密衔接,为一体化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和管理保障。 四、以契税征管为契机,全面掌握税源信息。 (一)实施一体化管理,主要是以契税征管为把手,以契税为切入点,然后向房地产开发环节、房产交易等环节推进,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就是不同税种之间统一房地产交易的计税价格,这样既可保证执法的严肃性,也可避

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农业银行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农业银行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说的是()。 A、事物的发展是天定的 B、事物的发展方向是确定的 C、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的 D、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单一的 【答案】C 【解析】“天行有常”,即说明事物发展是有规律的,但不能说是天定的。在唯物主义看来,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所以,事物的发展不仅有物质性,还有意识性。故选C。 2、程序性决策被称为()。 A、开关式决策和重复性决策 B、例行决策、常规决策和定型化决策 C、旋钮式决策和开关决策 D、战略决策和旋钮决策 【答案】B 【解析】程序性决策也叫例行决策、常规决策和定型化决策或重复性决策。 3、下列批办意见正确的是()。 A、阅 B、拟同意 C、请××部门办理 D、传阅 【答案】C 【解析】批办时应注明具体意见、承办部门、阅知范围等内容,不可只写“阅”、“拟同意”,应更具体。 4、公务型自我介绍的要素包括()。 A、姓名 B、单位及其部门 C、所任职务 D、从事的具体工作 【答案】ABCD 【解析】公务型自我介绍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分别为:姓名、单位及其部门、所任职务或从事的具体工作。

5、唐代诗人柳宗元有诗写道:“信书成自误,经事渐知非。”下列观点与该诗句所含哲理相符的是 ()。 A、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B、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则知尚浅 C、知而不行,行而不知 D、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答案】B 【解析】题干中柳宗元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B项符合。A项“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和C项中“知而不行,行而不知”都出自《传习录》,是王阳明的观点,强调的是知行合一的重要性,认为实践和意识都很重要。D项“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出自《道德经》,强调的是万事万物的道理都在我们心中,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没有强调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更没有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故选B。 6、甲在某公司招聘司机时,用假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甲在按照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从北京运往山东途中,在天津将该货物变卖后潜逃,得款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职务侵占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甲利用了职务便利,是职务侵占罪,排除侵占罪和盗窃罪,即排除A、D两项。甲用欺骗手段应聘并非直接骗取财物,不是诈骗罪,排除B项。故选C。 7、反映资本主义剥削程度的概念是()。 A、工人工资水平 B、剩余价值率 C、工人劳动时间 D、资本的有机构成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但是是被资本家所占有的,剩余价值率越高,说明资本家占据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剥削程度就越高,反之亦然。故选B项。 8、公文写作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A、确定行文目的要求 B、选择文种 C、确定公文日期

2016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税收的概念及特征模拟试题

2016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税收的概念及特征模拟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__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 A.可比实例 B.要约案例 C.指数实例 D.加权实例 2、房地产具有供给有限特性,本质上是由决定的。 A:土地总量有限 B:规划限制 C:房地产不可移动 D:价值量大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3、某房地产价格分两期支付,首期付款50万元,余款80万元在第8个月末一次付清,当时月利率为1%。该房地产的实际价格为()万元。 A.87 B.124 C.130 D.134 4、某地区房地产买卖中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为正常成交价格的7%,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为正常成交价格的5%。在某宗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付给卖方2 500元/㎡,买卖中涉及的税费均由卖方负担。但之后双方又重新约定买卖中涉及的全部税费改由买方支付,并在原价格基础上相应调整买方付给卖方的价格,则调整后买方应付给卖方元/㎡。 A:2 020.80 B:2 214.29

C:2 336.45 D:2 447.37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5、从科学且可操作性上看,能够用于判断一个评估价值的误差大小或者准确性的是。A:估价对象的真实价值 B:估价对象的重置价格 C:估价对象的实际成交价格 D:合格估价师的重新估价结果 E:工业用地的监测点评估价格 6、下列股东权利中,属于自益权的是__。 A.股票过户的权利 B.表决权 C.查询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 D.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 7、在房地产相关业务中,目前没有__职业责任保险。 A.工程师责任 B.注册会计师 C.开发商 D.律师 8、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__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1 B.2 C.3 D.6 9、业主公约由__制定并修改。 A.业主大会 B.业主委员会

(完整版)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营业税: 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行为,免征营业税。 房地产企业自建自用建筑物,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建造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则免征土地增值税。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联营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或作为联营的条件,将房地产转到所投资的联营企业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方提供土地,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建房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行为,对于房屋所产生的土地增值,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兼并企业中,对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主要有: (1)在建项目整体转让 (1)合理分解租金收入 (2)变房屋出租为对外投资 (3)分解商品房销售价格 (4)变房屋出租为承包业务 (5)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例1]在建项目整体转让的税收筹划 某房地产企业A,欲转让该公司在建的写字楼项目,已累计发生在建工程成本3500万元,经与另一房地产公司B协商,A企业以6000万元转让该项目。那么,A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审报根据房地产企业纳税经常发生的情况,A、B企业均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种方案。 出售方选择方案1 直接转让该项目,需要缴纳的各种税收为: 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5.5%=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A企业取得转让收入6000万元 减:已发生在建工程成本3500万元 减:加计扣除3500×20%=700万元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330万元 增值额:1470万元 增值率:1470÷3500=42% 土地增值税:1470×30%=441万元 企业所得税:(6000-3500-330-441)×33%=570.57万元 出售方选择方案2 转让该公司的全部股权,使股权差价与项目差价大致相等。 在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只有在公司控制权的转让而不直接涉及在建工程的转让,因此没有涉及该项目的税收。但由于转让股权产生了股权转让收益,根据国家的规定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属于个人,则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6000-3500)×20%=500万元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精品资源-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情况汇报

精品资源-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市财税工作在____(省、市、区、县)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克服国家宏观调控、税收政策调整以及冰雪灾害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举全市之力,强征管促增收,较好地完成了财税目标任务。截止4月底,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____年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____年万元,增长12.15%。其中,房地产行业税收增幅明显,1-4月累计入库房地产行业税收982.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44.09万元,增长190.53%,预计全年可完成房地产行业税收____年万元,比上年可增收____年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三个坚持”: 一、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全方位协税护税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协税护税主体。年初,我市明确把房地产行业作为今年税收工作挖潜增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来抓,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经常召集地税、国土、房产、建工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房地产行业地方税收工作重点、难点和对策,明确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建工局为具体的协税护税单位,并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规范管理流程,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各部门协税护税力度执行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协税护税环境。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 《____(省、市、区、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告》,在____(省、市、区、县)主要街道、广场发放和张贴。在____(省、市、区、县)电视台开办了“今日说房”栏目,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全市房地产行业现状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作专题讲话,提醒广大市民“要买商品房就买照章纳税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在买卖房屋过程中一定要取得相应的地税发票,让广大购房户积极参与到对开发商纳税情况的监督活动中来,形成了全民共识,为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和谐的征纳环境。 三是建立确价机制,统一最低征收标准。由地税、国土、房产、物价等部门联合建立了交易确价机制,对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应纳税款原则上从实征收,对确属无法核实而纳税人申报纳税及开票金额低于确定市价的,由上述部门根据土地位置、房产规模和市价等因素,综合确定房地产基准交易价,制定____(省、市、区、县)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最低征收标准,统一征收口径,统一协调征缴。 四是强化任务考核,严格协税护税奖惩。市政府与各协税护税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地税局与各协税护税单位签订了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协税护税责任。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协税护税单位完成基数任务,或超额完成的,由市财政给予该单位一定比例的奖励,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并奖励。反之,对把关不严

滨州市沾化区气候影响评价

滨州市沾化区气候影响评价 ZHANHUA DISTRICT OF BINZHOU CITY CLIMATE IMPACT ASSESSMENT (2017年) 滨州市沾化区气象局 Meteorological Bureau of Binzhou District of Zhanhua City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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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2017年气候影响评价资料来源及方法说明 1、降水、气温、日照等评价时段气象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沾化国家气象观测站气象观测资料。 2、降水、气温、日照等历史资料来自沾化国家气象观测站30年整编资料。 3、气候平均值以1981~2010年为基准。 4、评价降水的算法标准采用中国气象局《全国气候影响评价》的标准,利用降水距平百分率ΔR%来划分。 1级:ΔR%≤-80% 异常偏少 2级: -80%<ΔR%≤-50% 显著偏少 3级: -50%<ΔR%<-25% 偏少 4级: -25%≤ΔR%≤25% 正常 5级: 25%<ΔR%<50% 偏多 6级: 50%≤ΔR%<80% 显著偏多 7级:ΔR%≥80% 异常偏多 5、评价气温的算法标准采用中国气象局《全国气候影响评价》的 ?与标准差σ的比值来判断气温是否异常,标准,利用月平均气温距平T 即: ?/σ≤-2 异常偏低 1级:T ?/σ≤-1.5 显著偏低 2级: -2<T ?/σ<-1 偏低 3级: -1.5<T ?/σ≤1 正常 4级: -1≤T ?/σ<1.5 偏高 5级: 1<T ?/σ<2 显著偏高 6级: 1.5≤T ?/σ≥2 异常偏高 7级:T

滨州市沾化区2017年气候影响评价 正文目录 1基本气候特点 ............................................................................................................... - 1 -2主要气候要素分析........................................................................................................ - 1 - 2.1气温........................................................................................................................ - 1 - 2.2降水........................................................................................................................ - 3 - 2.3日照........................................................................................................................ - 4 - 2.4其它........................................................................................................................ - 5 -3主要气候事件及其影响................................................................................................ - 5 - 3.110月上旬连阴雨................................................................................................... - 5 - 3.28月初雷雨大风..................................................................................................... - 6 - 3.3暖冬........................................................................................................................ - 6 - 3.4秋初高温少雨........................................................................................................ - 6 - 3.5春末干热................................................................................................................ - 7 - 3.6夏季高温................................................................................................................ - 7 - 3.7年初雾和霾............................................................................................................ - 8 -4气候对各行业影响评价................................................................................................ - 8 - 4.1农业........................................................................................................................ - 8 - 4.2资源和生态环境.................................................................................................. - 10 -5展望与对策 ................................................................................................................. - 10 - 5.1短期气候趋势预测.............................................................................................. - 10 - 5.2对策建议.............................................................................................................. - 11 -编审信息.............................................................................................................................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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