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监事的介绍

职工董事、监事的介绍
职工董事、监事的介绍

职工董事、监事讲义

一、职工董事、监事的定义

职工董事、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监事。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职工董事的人数一般不少于一人,职工监事的人数一般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

二、职工董事、监事设置的意义

现代农业集团公司由财政厅独家投资,属国有独资公司。按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规则,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是为了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民主化程度,促进和谐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民主权利。

三、职工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职工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上列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除上述限制外,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任职资格如下:

1、与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公司在职职工(季节工、临时工除外);

2、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备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知识;

3、熟悉公司业务和职工情况,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能够维护集团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5、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参与经营决策、协调沟通能力;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应能任满一届。

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凡符合或基本符合上述任职资格条件的非现任公司高管,均可被提名或自荐为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

四、职工董事、监事的产生规则

首先,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

集团本部职能部门为总部单位,集团下属各业务单位为业务单位,按各自职工总数的10%选举职工代表。除集团公司高管外,各单位不论男女、不论工龄,

凡与单位有长期劳动关系的职工(季节工、临时工除外),均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

其次,对照职工董事监事任职资格,采取组织提名、单位提名和职工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职工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三,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中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表决形式,过半数职工代表通过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五、职工董事、监事的任免

1、职工董事、监事的选举结果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上级工会备案,由公司履行聘任手续。

2、职工董事、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职工董事、监事在任期内调离本公司的,其职工董事、监事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有权罢免职工董事、监事。

公司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罢免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力由职工大会行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罢免,须由十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出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罢免职工董事、监事事项时,职工董事、监事有权在会上提出申辩理由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罢免职工董事、监事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过半数的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通过,不得罢免。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罢免职工董事、监事的决议经公司党委(党组)审

核,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上一级工会备案后,由公司履行解聘手续。

六、职工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分别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分别享有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1、公司董事的职权:

(1)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职工董事除依法履行公司董事职权外,还应履行下列责权:

(1)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有权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有权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对被聘任或被解聘人员的民主评议情况;

(3)列席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公司经理层会议;

(4)向上级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2、公司监事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列席董事会议;

(5)出资人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监事除依法履行公司监事职权外,还应履行下列责权:

(1)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情况;

(2)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提取缴纳和劳动用工、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等会议;

(4)向上级有关部门、工会组织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职工董事、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熟悉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2)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研究决定企业重大投融资、重大生产经营的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全面准确反映职工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有关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有关决议,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定发表意见;

(4)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述职,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质询和考核。

4、职工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表决的职工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

七、职工董事、监事的履职保障

公司为职工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工作保障,享有与其他董事、监事同等的待遇。

1、职工董事、监事的劳动合同在担任董事、监事期内到期的,自动延长至董事、监事任期期满;

2、职工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除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因其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因对其降职、减薪、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使其不能履行职责;

3、职工董事、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

4、公司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或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做好职工董事、监事的日常联系工作,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 1.公司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监事。 2.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

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3、工会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支部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

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工作职责

董事会权利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以及总经理的没有提名或不提名时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长工作职责 一、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 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便规范公司的行为。 三、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对认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建议总经理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对总经理的激励制度。 五、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投资、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研究和决定总经理提出的其他重大问题。 六、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及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危害公司形象、利益,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八、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管理措施提供参考意见。 九、对公司的资金、财产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十、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十一、决定设立分支机构;讨论决定股份公司停业、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负责股份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等。

职工董事与监事的规则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职工董事与监事的规则方案

职工董事与监事的规则方案 第一条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 1.公司董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应有一名职工监事。 2.董事会中职工董事与监事会中职工监事的人数和比例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3、工会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四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支部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 第 2 页共 6 页

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七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 第 3 页共 6 页

工厂董事长岗位职责

工厂董事长岗位职责 【篇一:董事长工作职责】 董事长工作职责 1、董事长对董事会负责。 2、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便规范公司的行为。 3、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 计师等高级职员。对认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建议总经 理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对总经理的激励制度。 5、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投资、增资、减资等重大 事项;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资金借款等。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研究和决定总 经理提出的其他重大问题。 6、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及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危害公司形象、利益,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8、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管理措施提供参考意见。 9、对公司的资金、财产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10、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11、决定设立分支机构;讨论决定股份公司停业、终止或与另一个 经济组织合并;负责股份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等。 总经理工作职责 1、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工作,直接向董事长负责。 2、执行贯彻公司总体战略,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制定公司发展 战略、年度计划和目标;组织和领导开展经营活动,自主经营,对 重大的经营活动需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根据《公司章程》,决定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公司员 工的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岗位的聘任、换岗及解聘,制订岗位 责任制;决定员工工资待遇和奖金分配方案。 4、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制订和完善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建立、 健全公司统

公司董事长岗位职责样本

公司董事长岗位职责样本 3.1董事长岗位职责 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和监事,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 董事长的权利: 直接上级:董事会。 下属岗位:副董事长、总经理。 岗位性质: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重大事项的主要决策人。 管理责任: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董事长的职责: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 5、审查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6、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9、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0、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做出决定。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时,可对一切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权和处置必须符合本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会议报告。 12、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13、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负责。 3.2副董事长岗位职责 1、参与董事会的一切会议,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股东和董事会、重要业务经营会议的组织和召集。 3、协助董事长检查对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决议的实施情况。 4、在董事长外出期间经董事长受权代理董事长职责。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样本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 第51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已于 9月4日经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 现予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 王超 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王超- .9 .9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 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善执 行人 工团管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 ( 政工【】第2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职工董事、监事工作, 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职工董事的权利 3.1.1 董事会在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 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1.2 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 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3.1.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1.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3.2 职工监事的权利 3.2.1 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2.2 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对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3.2.3 可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 3.2.4 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有关情况。 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3.3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义务 3.3.1 熟悉法律法规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3.3.2 经常或者定期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为董事会、监事会提供决策依据。 3.3.3 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 在董事会和监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 提出明确的意见和主张。 3.3.4 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活动, 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

董事长岗位职责说明书.docx

董事长岗位职责说明书 导语:董事长是关乎整个公司命运的人,下面小编整理了董事长岗位职责说明书,欢迎阅读! 董事长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董事长 职位编号 所属部门:董事会 直接上级 二、职位概述: 负责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会的运作;公司经营管理的最终掌控;公司战略、重大人事、投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政府、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的公共关系等 三、岗位职责 职责一 负责股东会决议执行,董事会的运作。 工作任务 1、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职责二 公司经营管理的最终掌控 工作任务 1、签署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应予签署的法律文书、公告、重要合同、资产产权及其变动、财务预算与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等;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战略、重大人事、投融资等事项的决策 职责三 公司战略、重大人事、投融资等事项的决策 工作任务 1、提名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的聘用、解职及报酬事项,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投融资工作; 4、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工作。 职责四 政府、新闻媒体、金融机构的公共关系维护负责公司对政府、金融机构的公关工作。 工作任务 负责公司对政府、金融机构的公关工作。 职责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工作任务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四、工作权限:

董事长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范本(一): 公司董事长工作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人和公司管理体系、经营活动、公司和社会效益的总策划设计者。使公司经济效益、人才培养、智慧发挥、管理机子高效运转,高速稳步发展。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潜力。其具体职责如下: 二、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目标、经营方针、年度经营计划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召集和主持产品开发、销售、市场动态,公司发展投入规划社会市场决策和可行性额算审核。 四、主持财务资金的运行,筹集审批、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公司的财务活动状况。 五、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批准备案。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 六、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七、处理检督部门的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八、总结审核,组织审批公司实现规划目标业绩,主持公司内外的一切重大活动。 董事长岗位职责范本(二): 董事长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便规范公司的行为。 2、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解聘总经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认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推荐总经理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对总经理的奖惩制度。 4、召集和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投资、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研究和决定总经理提出的其他重大问题。 5、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及执行董事长决议的落实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危害公司形象、利益,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职责认定,本着谁出问题、谁负责、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和处罚。 7、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管理措施带给参考意见。 8、对公司的资金、财产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9、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董事长岗位职责范本(三): 董事长是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第一条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

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监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对公司负有管理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检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公司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支持和帮助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依法设立职工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职工董事的人数。设立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担任董事、监事资格条件的本公司职工;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参与议事和决策的能

力; (三)能够代表职工利益,反映职工意愿,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本公司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获得应当参加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进行罢免;非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的应当参加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缺时,由公司工会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及时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空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 董事长助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相当于副总经理级别。那么董事长助理有什么岗位职责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一) 1.协助董事长对公司运作及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各部门关系; 2.协助董事长处理对外联络及外部公共关系维护; 3.负责及时传达董事长的各项指示安排,起草董事长交办的信函、演讲稿、报告等各类文件; 4.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进、督促并确认进展情况,随时向董事长汇报各项工作进度; 5.负责安排董事长各项会议,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与整理; 6.协助董事长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并提出意见或建议,供董事长决策; 7.负责董事长的日程安排;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二) 一、收集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情报,为董事长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二、协助董事长开展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三、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长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各项汇报、联络工作; 四、协助董事长对投资、营运、资本运作、财经审核等工作做综合性的协调与组织工作,掌握主要经营活动情况; 五、检查、督促董事长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六、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络; 七、负责董事长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整理各类文书、文件、报告、总结及其他材料,负责董事长文件的督办、处理与反馈; 八、协助董事长做好工作日程安排; 九、完成董事长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三)

1、协助执行董事长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并跟进工作目标的分解与执行; 2、负责执行董事长交办的事项,传达上级领导命令,督促落实、跟踪反馈工作; 3、协助执行董事长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助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 4、主导或参与公司重大业务的决策和谈判等,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5、配合执行董事长处理对外交流事务,及公司重要客户及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维系; 6、完成执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四) 1、参与董事长日常工作行程安排计划拟定和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工作事宜; 2、配合董事长参加商务谈判或相关商务活动,并进行只要事项记录、跟踪及关系维护; 3、负责衔接董事长内外工作接待、出差事务、做好企业公关; 4、负责传达董事长工作要求,起草信函、报告等各类文件并归档管理; 5、负责董事长办公室各类文书、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的处理工作; 6、协助董事长对重要业务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7、根据董事长要求,跟踪决议事项的推进; 8、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事长助理工作岗位职责(五) 1、建立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对各部门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等,有效地减少集团的风险成本; 2、起草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逐渐建立和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各项工作细则,并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大及经营范围的扩大及时地对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 3、项目运营中负责交易架构的搭建; 4、相关法律文书的起草以及在项目的谈判阶段,积极地对项目部门提供支持; 5、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查管理与备案; 6、起草修改劳动合同,提供有关法律服务、调整劳资关系;

当前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中需注意的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近期赴部分省市就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地方和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对国有、国有控股及其他非公企业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情况做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发现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尽管已推行十多年,但就制度建设本身来看,目前仍有大量基础性的工作要做,许多知识还需要普及,许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加以解决。 一是部分企业党政工干部对职工董事制度的认识普遍不到位。《公司法》中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但在上述调研企业中,除少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多数设立了职工董事外,在其他建立董事会的股份公司制企业中普遍只有职工监事而没有职工董事。有些企业党政领导对于职工董事进入董事会心存抵触,一些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也自觉底气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在相关理论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所贯穿的股东至上的主导思想对他们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公司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把国有企业职工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并以此身份进入董事会,而不是名正言顺地以劳动者的身份进入董事会,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公司法》在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问题上对非公企业没有提出强制性的要求。这些企业认为董事会从根本上说就是代表股东的,所以职工代表可以进监事会,董事会就不用进了。因此,在当前情况下,统一和提高企业党政工领导对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认识,是推进股份制公司职工董事制度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应使他们认识到,劳动者是依照劳动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公企业,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和地位从根本上讲是一样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制度(包括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才能在国家制度安排上保证社会的公平与进步,才能使股份制真正成为我国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为此,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二是部分企业党政工干部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职权范围缺乏基本了解。在座谈中,有些企业党政领导包括一些工会主席认为职工监事可代替职工董事发挥作用,甚至有些职工监事提出应适当扩大职工监事的权力和职能。这种认识在许多股份制公司、尤其是那些只有职工监事而没有职工董事的股份制公司中较为普遍,说明这些企业的党政工领导及职工代表对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的职权范围缺乏基本了解。职工董事的职责除了要参与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并代表职工行使表决权之外,在董事会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时,要旗帜鲜明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职工监事的职责则更多地体现在对董事会成员的监督以及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的监督等方面。职工监事虽可列席董事会,但没有表决权,亦不能代表职代会或职工在董事会上表达意见,向职代会报告也只能涉及监事会的相关内容,却没有权利和义务传达董事会的相关内容。如果没有职工董事,就没有人在董事会上去代表职工表达意见、就没有人代表职工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在职代会与董事会之间也缺少日常性的沟通交流信息的渠道。因此,职工董事与职工监事是各有权限、不可替代的。既然《公司法》中规定了除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那就应该争取使各种类型公司制企业的职工董事制度都逐步得以完善,尽量使最大范围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维护。 三是部分干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存在偏差。从一般的经济学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应是涉及公司各项权利的分配、监督以及协调相互关系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主要用于支配在公司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投资者、经理人员、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合理配置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从而形

新公司法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约束机制的规定

新公司法关于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约束机制的规定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 董事、高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149条) 董事、高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尽义务所负担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50条)

1、违反法律的情形,主要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主要是148条、149条的规定。此外,违反16条,董事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向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情形中,董事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向股东提供了担保,担保合同的担保权人应当了解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当要求提供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其不构成善意第三人,且该担保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但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董事私自向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可能与担保人(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公司因此对该无效担保也有一定的过错,其仍应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或1/2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主合同有效的承担1/2 ,主合同无效的承担1/3。对于公司所承担的1/3或1/2的民事责任份额,公司有权向董事追偿。 16条同时也提醒我们:个人对公司负债,公司要求个人提供担保时应注意个人提供的公司担保人与个人之间究竟 是不是投资公司与股东的关系,若是此种关系则应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股东会的相关决议而不是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否则担保合同一旦无效很可能使公司的债务得不到完全的清偿,另外,公司尽到上述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担保合同无效后的民事责任。

董事长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 一、董事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和实施,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 二、定期召开主持董事会会议 1、研究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济等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经济决策负责。 2、研究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3、研究并决定《公司法》规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积极支持公司总经理全面抓好公司日常工作。 四、积极支持总经理实现任期目标和生产经营的统一指挥。 五、组织贯彻董事会议决议,并检查决定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审定公司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员工生活福利及其他重大改革事项。 七、搞好公司上下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的建设,成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队伍。

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主持公司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制定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文件。 三、任命管理代表,授权管理代表,督促、检查,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 四、负责主持公司管理评审,对管理方针、管理体系的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决策,规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分配管理职能,规定各部门的责权,批准实施奖惩报告。 五、负责实施董事会决定的经营和经济,财务决策,组织建立和建全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实施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并根据考核结果批准实施奖惩。 六、提出副总经理和技术,经营业务及中层负责人人选,提请董事会研究决定。 七、对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全权负责,是公司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八、完成董事会授予的其它工作。 九、负责主持召开公司办公室会议解决公司项目重大、项目经理解决不了的问题。 十、负责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及报票签字等。

关于在国有企业中设置职工董事制度的思考

信息来源:市律师协会时间:2013-03-15 作者:黄颢 一、职工董事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职工董事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中设立一定比例的职工董事,并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制度。职工董事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程序进入董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的职工代表。实行职工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一个具体表现。 职工董事制度来源于德国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德国公司治理结构实行“两会制”,目的主要是强化股东对管理者的控制权限,即一方面,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自己的基本投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由股东代表所组成的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和控制职能。职工董事制度由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和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充任公司的监督董事,并由他们平等地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力实体即监事会(相当于我国《公司法》中的董事会),再由该监事会选拔公司的经理人员,与其共同组成公司的经营机关。在这种治理结构中: (一)监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其成员由职工与股东代表对等组成,无论是职工代表还是股东代表,其权利应当平等,以体现劳动要素所有者与资本要素所有者对公司的“共同治理”。监事会应对职工、股东以及公司法人负责,其职责是监督公司的所有活动。 (二)由经营董事组成的高层经理组织是公司的经营机关,它只对监事会负责,并受监事会监督,其职责是负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三)职工大会和股东大会是两个平行的机关,相互间不存在依附关系,其职责是独立地选举各自监督董事进入监事会。 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中对职工董事制度的规定

(一)1999年9月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五条(三)提出,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 (二)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 (三)2004年6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国资发改革[2004]229号)第四条对试点企业作了界定:试点企业选择的基本条件是属于国有经济应控制的大型企业,企业投融资等重大决策事项较多,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有意愿或现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将换届的,可重点考虑作为试点企业。第五条第(三)规定,试点企业应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董事,并由国资委聘任。 (四)2006年3月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职工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资发群工[2006]21号)对职工董事作了如下规定: 1、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建立董事会试点的国有独资公司。 2、本办法所称职工董事,是指公司职工选举产生,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同意,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 3、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职工董事。 4、担任职工董事应当经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董事长及监事岗位职责

董事长及监事岗位职责 主持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作出决议。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核、审批; 3、检查董事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议公司总经理和其它高层人员的聘用、升级、薪酬及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和解聘; 5、根据总经理的提议,审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6、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7、对公司总经理和高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控; 8、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它重要报表,按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9、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投资合同书及其它重大合同书、报表与重要文件、资料; 10、签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级管理人员; 11、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和监控; 12、行使法定代表职权; 监事职责: 1、监事会是公司执行监督业务的常设机构,主要对董事长、董事、董

事3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3、监事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4、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5、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予以纠正;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办法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江苏省职工代表大会操作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条件和人数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本公司职工;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或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参与经营决策和协调沟通的能力。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 3.董事会中,职工董事1人;监事会中,职工监事1名。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要求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并报告上级工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应当有公司工会负责人。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参加选举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会议代表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票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同意的划“√”,不同意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只能有1个划票符号,符号辨认不清、多划的为废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为人工计票,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4名,负责选举的监督和选票统计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经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 5.会场设票箱1个。投票时,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 6.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进行验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席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确定选举有效后,由计票人进行统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票 一、选举职工董事

董事长岗位责任制

董事长岗位责任制 一、职能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会休会期间负责主持董事会日常事务,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并监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负责签署公司的重要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 (四)根据经营需要,向经理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负责审批公司董事会管理的资金。 二、职权 (一)有权要求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二)根据董事会授权,有权批准和签署一定额度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 (三)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理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 (四)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有权审批和签发一定额度公司的财务支出。 (五)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六)董事会授予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职责 (一)对未能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因决策失误而导致公司法人资产大量流失负责。

(三)对董事会做出的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决定,而董事长本人未作反对的,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岗位责任制 一、职能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委托执行公司业务。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能。 二、职权 (一)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二)有权审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受董事会或董事长委托,有权执行公司业务。 三、职责 (一)对公司法人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董事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对董事会做出的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的决定,而董事本人未作反对的,董事负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岗位职责

董事长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公司战略发展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董事 会的决议与决定; 2.根据公司内外环境和市场的需要,决策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 3.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检查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4.召集和主持重大管理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 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 5. 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透支、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 6. 审议和批准总经理提交的重大经营决策、方案;研究和决定总经理提 出的其他重大问题; 7. 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 务状况; 8. 提名公司各部门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 9. 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备案; 10.检查公司章程、制度及授权经营的执行情况。 11.签署按制度规定应予签署的文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委托授 权书等文件。

总经理职责范围: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完成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 2.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提出机构设置和调整意 见; 3.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做好公司投资决策及整体资金运作的参谋建议 工作。 4.参与审查年度计划内的经营、投资、改造、基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使 用、担保的可行性报告。 5. 主持公司的基本团队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奖罚条例,审定公司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审定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6. 提出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意见,任免各部门员工;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决定对公司职工的奖罚、升级、加薪、雇请或解雇、辞退等; 7. 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签发公司日常业务、财务和行政文件; 8. 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主持召开行政例会、专题会等会议,总结工作、听取汇报; 9.向董事会或公司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 10. 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11. 董事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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