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业务-业务特点及发行条件

中期票据业务-业务特点及发行条件
中期票据业务-业务特点及发行条件

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的概念

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s,在国际上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

据,1981年美林Merrill Lynch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用来填补商业票据和长期贷款之间的空间。之后福特Ford公司作为第一个非金融机构也发行了中期票据。国内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5年。2008年4月7家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了中国的首批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在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汇票,是一种对于企业中期贷款的替代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二、票据融资在中国的发展

针对目前国内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的状况,为推进直接融资,央行于

2005年首先引进了短期融资券(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使企业筹措短期即1年以下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作为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

为进一步完善国内的信用债市场,2008年央行进一步推出了中期票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央企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额度共1190亿元,首期发行392亿元。此举标志着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的正式开启,它结束了企业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长期缺失的局面。

2008年中期票据首发7家企业情况明细

发行金额期限缴款及起息日利率水平评级情况主承销商发行人发行方式(亿元)建设银行、工商银45AAA 450 3 月23铁道部日 5.3% 亿元利率招标行建设银行、工商银1054月铁道部23日 150 5 亿元利率招标AAA 5.6% 行

工商银行、中信银簿记建档100 3 5.3% 日23 AAA 4月中国电信行

交通银行5.3% AAA 簿记建档2325 3 4 中国交通建设月日

中信银行5.6% AAA 日月中化集团423 簿记建档 19 5

招商银行AAA 月中核集团23日18 5 簿记建档 5.6% 4中信银行、中信证簿记建档15 43 AAA 5.3% 日月23 中粮集团券

光大银行日234月15

3

五矿集团5.3%

簿记建档 AAA

但月底,6年在2008为了贯彻中央紧缩性货币政策,10中期票据暂停发行直到月才重启,倍。在金融体11是整体发展迅猛,截至今年2.7月底,中期票据发行量已经较去年增长了系更加完善的美国,公司债务市场以商业票据(短期)、中期票据、公司债券(长期)为三国内的公司债市场也填补了只有企业债和公随着相继引入短期融资券、大支柱,中期票据,司债的空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品系统。

三、中期票据的特点

灵活的发行方式,主要体现在交易商协会核定发行注册总额度后,发行主体在2年的有效期限内,可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信用市场利率的波动以及投资者的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期票据的发行进度和规模、利率形式以及发行的期限结构,更能全面满足发行主体多样化的筹资需求。

发行效率明显提高。,审批手续相对简单,。中期票据采用注册制注册制度,发行便利.

可免担保发行,节约融资成本。目前国内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以大型央企为主,凭借公司自身信用发行,无须担保。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在5.3%~5.5%之间,比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低2.24~2.44个百分点。发行中期票据的综合财务成本低于同期贷款利率2个百分点左右,财务成本节约显著。

余额管理,操作灵活。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实行余额管理,最高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发行人可根据市场利率、资金供求情况和自身需要在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发行数量、发行期限,择机发行。

资金用途广泛。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可用于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补充经营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发行中期票据可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对财务结构和债务结构具有优化作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合理配比,有利于企业建立更加合理、稳健的融资结构,避免信贷紧缩的时候,企业融资困难。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中期票据实行公开市场发行与交易、外部跟踪信用评级、定期信息披露等机制,对企业的治理和规范运做形成良好的约束,适度的直接债务融资可以促使管理者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建立资本市场信誉。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公司可在金融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其它借贷融资和长期债券融资打下信用基础。从国际经验来看,只有实力雄厚的大公司才能进入债券市场融资。因此,发行中期票据本身就是公司实力、信誉的最好证明,意味着发行人跻身于中国优秀大企业的俱乐部。

四、中期票据的发行条件

l 发行主体:发行人规定为非金融企业(企业性质、规模、以及是否上市等条件并无规定)

年)3~5年以内,企业自主确定期限。(国内目前为5发行期限:期限在l

l 财务要求: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盈利;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l 资金使用: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五、中期票据的申请和发行程序

1、向承销商表达发行意向

企业向承销银行表达发行意向,金融机构开展前期营销和调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和初步营销情况上报总行公司银行部,重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发行意向、条件和拟发行规模,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等信息。

2、确立初步意向,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

承销银行在初步营销并经企业同意后,可与客户签订承销合作意向书,并上报总行批准。同时与发行人商定承销方式、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签署主承销协议。

3、承销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后,承销机构组成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对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产品市场、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用途、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对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及规避措施进行调查和披露,对有关部门及投资者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披露。协助发行人制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度、偿债保障措施,与发行人洽商具体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期限、利率区间等。

4、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会同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制作完成发行中期票据的申报及注册文件。.

5、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中期票据发行实行注册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指引》规定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由主承销商将注册文件送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文件包括:

(1)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2)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3)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拟披露文件;

(4)证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其他文件。

交易商协会设注册委员会,并通过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发行注册,2名以上(含2名)委员认为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或中介机构没有勤勉尽责的,交易商协会不接受发行注册。交易商协会不接受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

6、中期票据发行

(1)、接到《接受注册通知书》后,准备发行。

(2)、根据企业现金流要求,确定各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时间或自主选择发行时机。

(3)、根据发行时机及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发行的期限品种。

(4)、发行前材料报备及各项信息披露。

企业首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在发行日5个工作日前,后续发行的应在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的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情况的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法律意见书、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5)、确定发行方式、发行利率。

(6)、发行工作结束,承销团缴款、债券过户。

7、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

(1)、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企业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告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期限等情况,同时中期票据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主承销商等协助做市,进一步加强所承销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

(2)、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在融资存续期间,发行人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a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b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c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d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e已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可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豁免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但需按其上市地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披露,同时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披露信息网页链接或用文字注明其披露途径。

f企业应当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到期按时还本付息8.

企业应当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企业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将兑付资金及时足额划入中央结算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向中期票据投资人支付本息。

六、参与主体机构

承销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

投资机构: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

以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而基金公司还在等待证监会的批文。

评级机构:须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有4家评级机构可以从事中期票据评级(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评级包括2项:企业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每期债券的债项评级。

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通常由承销商担任。

七、发行相关事宜

发行方式:利率招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l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利差)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过程,该过程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l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发行利率定价是当期货币市场基准利率变化趋势、发行企业信用等级、资金供求状况、监管机构窗口指导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l 兑付方式:利息每年定期一付

l 托管方式:实名记账式

l 担保方式: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l 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八、融资成本

承销费:0.3%/期·年,按实际发行量收取、不发行不收取;

评级费:主体评级10万/次+ 债项评级15万/期;

律师费:10~0万/期;

审计费:一般无需为发行额外审计;

托管费:30亿以上0.01%、30亿以下0.0105%;

交易商协会“特别会员”费:10万/年。

九、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中期票据PPN知识要点

中期票据知识要点 简介 中期票据(MTN, Medium-term Notes)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08年4月在国内银行间市场推出。 中期票据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目前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主承销商 商业银行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已有部分券商获得独立主承销商资格 注册时效 注册有效期2年。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2个月内完成 发行对象 基本上所有的银行间市场投资者都可以参与投资中期票据 市场规模 中期票据推出至今,总发行规模约38643.70亿元,占同期债券市场总发行量的比例约7.4% 发行机制 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实行余额管理,最高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发行人完成注册之后,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要在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发行数量、发行期限,择机发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定价机制

采取簿记发行机制,类似于荷兰式的单一价格招标,发行利率相对市场化,由发行人与承销机构自由协商确定。(可提醒大家思考,中期票据发行可否采取美国式招标方式!) 重点关注 第一,近期开始推出永续中票、浮动利率中票等创新品种 2013年末,国电电力发行首单永续中票,采取固定利率,前5年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2014年5月,浮动利率中票(14核风电MTN001)。 第二,交易商协会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系统平台”,组团、申购、发行利率确定、信息披露等环节均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进行。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论

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 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四、 发行时间介绍:关键事项时间表 发行人

材料准备阶段 ?该阶段同步协助公司完成交易商协会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公司首次评级需45个自然日 报批阶段 ?审批日趋规范、严格

五、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明细: 入会申请文件清单 1、入会申请书 2、发行人公司章程 3、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发行人组织架构简介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从事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情况介绍 6、发行人具体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7、发行人关于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8、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会员登记信息备案表

“永续债”发行条件研究

“永续债”发行条件研究 一、债券种类 我国目前尚未出现典型意义上的“永续债”债券。目前,在我国境内,被认为具有“永续债”特点的债券品种有两种,一为发改委审批的“可续期债券”;二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二、可续期债券 (一)相关规定 “可续期债券”是指具有一定的债券期限,但附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条款的企业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条款通常表述为“在本期债券每N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续N年,或选择在该计息年度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从而发行人可在债券期限到期后自主选择债券延期来实现债券的“永远存续”。 根据我们的搜寻,目前尚未发现发改委就“可续期债券”的发行条件制订专章或单独的规定,关于“可续期债券”的内容散见于发改委出台的多份文件中,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755号)规定: “一、鼓励各类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等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比照我委‘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 六、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鼓励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发行可续期债券,根据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和付款安排特点设置续期和利息偿付安排。”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规定: “四、优化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品种方案设计。一是根据养老产业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支持发债企业发行 10 年期及以上的长期限企业债券或可续期债券。二是……” 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规定:

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相关问题研究

企业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相关问题研究 关键词 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中期票据 主要法律问题 (一)关于额度限制问题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问题 (三)关于政府融资平台问题 第一部分: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简介 一、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债及中期票据均属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中国发行企业债的历史较早,其最初的依据为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而中期票据是在短期融资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是从2008年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发展起来的,但中期票据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以其程序简便而备受青睐,发展势头迅猛。 1、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 2、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

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和中期票据虽然都是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之一,但两者在发行方式、发行程序、审批机构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两种债务融资工具的比较 (1)监管机构不同: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发行的融资工具,施行的是核准制度,需要从地方发改委至国家发改委进行层层审批;而中期票据施行的是备案制度,只需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即可发行。 (2)发行市场不同:企业债券是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主,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辅;而中期票据主要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主要针对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3)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企业债券主要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而中期票据主要适用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等7 项自律规则。 (4)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同:为企业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而为中期票据提供服务的一般是有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协会会员资格或者登记的中介机构。目前,中期票据的承销主要由银行来做,券商也具有承销资格。而企业债则只能由券商来担任主承销商。 两者之间的列表比较如下: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 概要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 论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1、 入会申请书 2、 发行人公司章程 3、 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 发行人组织架构简介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 从事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情况介绍 6、 发行人具体业务规章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制度 7、 发行人关于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8、 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 会员登记信息备案表 注册文件清单 1、 注册报告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与其一致的有权机构决议 3、 主承销商推荐函 4、 募集说明书 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 公司首次评级需45个自然日 报批阶段 ? 审批日趋规范、严格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 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已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建档管理人。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规定及自律规则,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将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披露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第七期中期票据 2、发行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人所在类别,NAFMII行业分类,统计局行业分类:第一类,交通运输,G-54 4、主承销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簿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18]DFI7号 7、接受注册时间:2018年4月17日 8、注册金额:DFI项目 9、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贰拾亿元(2,000,000,000.00元) 10、债务融资工具期限:3+N年 11、增信情况:无

二、发行方式的决策过程及依据 本期中期票据拟采取集中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选择集中簿记发行的主要原因: 1、簿记建档是一种市场化的发行方式,也是国外比较成熟的证券发行方式,其在各国债券市场中广泛使用。从国内的实践看,大型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绝大多数都采取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2、簿记建档定价市场化,符合发行人的要求。簿记建档过程中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订单,其最终发行利率根据承销团的投标结果而定,投资人在簿记投标过程中体现出的竞争和博弈能有效提高定价效率,尤其是在市场比较稳定或者市场向好,投资者需求强烈的情况下,更容易获得较为有利的发行利率。 3、集中簿记建档属于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的一种,指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集中处理,汇总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有利于保证发行过程的合规性,提高市场效率。 因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集中簿记建档的相关要求,公开、公正开展债券发行工作,本方案所有内容公司法人均已知悉。 为提高公开决策的透明度,农业银行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规范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工作,并成立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承担集体决策会议职能,小组由信用债承销业务主管行领导牵头,由总行投资银行部、授信审批部、资产负债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和公司银行部组成,负责对农业银行信用债承销业务

中期票据业务 业务特点及发行条件

中期票据 一、中期票据的概念 中期票据,medium-term notes,在国际上是指期限通常在5-10年之间的票 据,1981年美林Merrill Lynch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用来填补商业票据和长期贷款之间的空间。之后福特Ford公司作为第一个非金融机构也发行了中期票据。国内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5年。2008年4月7家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了中国的首批中期票据。中期票据在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汇票,是一种对于企业中期贷款的替代性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二、票据融资在中国的发展 针对目前国内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失调的状况,为推进直接融资,央行于 2005年首先引进了短期融资券(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使企业筹措短期即1年以下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作为一年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 为进一步完善国内的信用债市场,2008年央行进一步推出了中期票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央企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额度共1190亿元,首期发行392亿元。此举标志着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的正式开启,它结束了企业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长期缺失的局面。

2008年中期票据首发7家企业情况明细 发行人发行金额 (亿元) 期限缴款及起息日利率水平评级情况主承销商发行方式 铁道部50 3 4月23日 5.3% AAA 建设银行、工商银 行 45亿元利率招标 铁道部150 5 4月23日 5.6% AAA 建设银行、工商银 行 105亿元利率招标 中国电信100 3 4月23日 5.3% AAA 工商银行、中信银 行 簿记建档 中国交通建设25 3 4月23日 5.3% AAA 交通银行簿记建档中化集团19 5 4月23日 5.6% AAA 中信银行簿记建档中核集团18 5 4月23日 5.6% AAA 招商银行簿记建档 中粮集团15 3 4月23日 5.3% AAA 中信银行、中信证 券 簿记建档 五矿集团15 3 4月23日 5.3% AAA 光大银行簿记建档 在2008年6月底,为了贯彻中央紧缩性货币政策,中期票据暂停发行直到10月才重启,但 是整体发展迅猛,截至今年11月底,中期票据发行量已经较去年增长了2.7倍。在金融体 系更加完善的美国,公司债务市场以商业票据(短期)、中期票据、公司债券(长期)为三 大支柱,随着相继引入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国内的公司债市场也填补了只有企业债和公 司债的空白,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产品系统。 三、中期票据的特点 灵活的发行方式,主要体现在交易商协会核定发行注册总额度后,发行主体在2年的有效期 限内,可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信用市场利率的波动以及投资者的需求等因素,自 行确定各期票据的发行进度和规模、利率形式以及发行的期限结构,更能全面满足发行主体 多样化的筹资需求。 注册制度,发行便利。中期票据采用注册制,审批手续相对简单,发行效率明显提高。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发行中期票据工作资料清单 (一) (主承销商光大银行) 以下资料口径除非特别说明,均已合并报表范围内为准。同时,最好能提供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 (一)企业基本状况 1、公司历史沿革,包括成立时间、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名称变更、所有制状况(是否股份制),股东情况,经历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设立子公司情况。 2、请说明企业进入融资平台和调出名单的原因 3、公司组织机构图(包含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职能部门)。 4、各职能部门职责。 5、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见附表一)。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 7、公司规章制度(资产、投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制度)。 8、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注册地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等。 9、公司历次出资的验资报告 10、对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手段。 11、上饶市2011-2013年审计结果(审计署或其授权审计机构审计),如有需要整改的,请补充提供目前整改情况及整改报告 (二)财务会计信息

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尤其是对子公司的管控及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 2、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和公司本级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公司本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合并报表及公司本级报表)及附注(如有)。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银行贷款情况,注意抵押、质押借款应与使用权受限的资产的情况一致(见附表二);注意:各项贷款金额合计应和报表的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合计一致,抵质押资产所获得的贷款应与长短期及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的抵押借款、质押借款的小计数一致。 4、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情况(见附表三)。 5、公司最近一期获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见附表四),按各大银行统计,注意已使用的情况应与报表相关借款数据一致,其中截止期限按照该行给予贵司的所有授信最近和最远到期日填写。 6、公司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享受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提供税收、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7、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计划用途(见附表五)。 8、公司未来一年的再融资计划(含股权融资、债券融资)。 9、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中各项目变化超过20%的原因分析。 10、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结构及前十大债权、债务人。 11、公司期货、理财、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海外投资情况。 12、公司是否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如有,请提供详细的说明 13、公司通过信托、融资租赁、BT和其他方式融资情况介绍 (三)主营业务情况 1、最近三年公司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工作报告。 2、未来2-3年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3、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成本构成(见附表六),注意和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4、投资计划及在建项目情况:今后拟投资的情况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今后三年的资金安排等;在建项目名称、投资预算、资金来源、已投资金额、计划完工时间、今后三年的资金安排、项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一)、中期票据发 行条件:A注册上限为亿元,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1、具有法人资格的 非金融企业, 40%;净资产的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 企业净资产的540%、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B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二).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三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 题三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单选题三 1.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是()。 A.中国证监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中国人民银行 2.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 A.证券信用评级机构 B.证券公司 C.证券业协会 D.会计师事务所 3.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制度的规定,过户费属于()的收入。 A.国家税收部门 B.证券公司 C.中国结算公司 D.证券交易所 4.收入型基金以获取()为目的。 A.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B.当期的最大收入

C.投资组合中债券的适当利息收益 D.稳定收益 5.从债券的特征来看,债券区别于股票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债券具有()。 A.偿还性 B.流动性 C.安全性 D.收益性 6.下列对我国《基金法》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权利描述,错误的是()。 A.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B.查阅或者复制未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C.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D.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7.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这是金融衍生工具基本特征之一的()。 A.联动性 B.杠杆性 C.不确定性 D.跨期性 8.购买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费用后.就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 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称之为()。 A.金融期货

B.权证 C.金融期权 D.期货 9.金融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有偿让渡。 A.双方面 B.单方面 C.多方面 D.互相 10.股票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称为()。 A.参与型优先股票 B.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C.固定利息优先股票 D.固定盈利优先股票 11.优先股股息在当年未足额分派时,能在以后年度补发的优先股,称为()。 A.参与优先股 B.可累积优先股 C.可赎回优先股 D.股息可调整优先股 12.风险是指()。 A.损失的大小 B.损失的分布 C.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 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B、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1、融资成本低 短期融资券实行市场化定价,信用评级较高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目前主体评级AA企业的短期融资券如果按照固定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最低可以到%,包括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企业总成本大致为%,虽然目前市场处于升息通道中,票面利率较高,但企业发行成本仍明显低于同期贷款利率;如果按照浮动利率发行,其票面发行利率大约可以再降低10—20BP。 2、融资效率高

中期票据的说明

中期票据的说明 一、适用对象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二、功能特点 1、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2、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3、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4、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5、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6、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7、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三、投资者 目前仅有商业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可以购买中期票据,商

业银行应是本周中期票据的主要投资者,其对税收敏感度较高,而对流动性敏感度较低。 四、签署协议 1、销售协议(Distribution Agreement):即发行人和交易商之间签署的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双方同意的票据发行条款,包括金额、利率、期限等。协议同时列明了发行人对交易商的声明和保证条款以及发行的前提条件满足等条款。 2、受托契约(Indenture):即发行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协议。规定了受托人被投资人所赋予的责任,并规定受托人需代表发行人计算到期支付的票据本金和利息额。 3、募集说明书和补充说明书(MTNProspectus,Supplement),包括以中期票据形式发行的票据基本条款描述(这些基本条款也会写进今后各个交易中的定价补充说明书中)、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SEC)所要求的关于发行人或担保人业务行为和财务状况的描述。 4、其他工作:提供发行人的法律地位证明(条令);有权人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的授权证明;批准此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条令、担保函;信用评级的确认;对发行人和交易商出具的律师意见书;对发行人的审计师意见书;担保人意见书;最终的MTN募集说明书;其它证明文件等等。 五主要职责 1、发行人职责:任命主要参加人(承销商、交易商、支付代理人/受托人、审计师、印刷商、发行人律师);与承销商和律师商讨发行条款;与承销商和律师讨论适当的发行人保证条款;向董事会申请并取得董事会同意此次发行的决议。 2、承销商职责:就发行结构和发行方式与发行人协商以最好地满足发行人的需

中期票据简介

中期票据简介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受理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结算;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中期票据特点及功能【1】发行成本较低。中期票据在存续期限内成本锁定,且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发行中期票据为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发行人可以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决定资金到位时间,从而增强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减少了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降低了财务管理费用。 【2】发行机制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企业在融资总额度内,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也可赎回、资产挂钩、指数挂钩等多种计息方式和结构设计,进一步增加灵活性和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等诸多问题上由市场自决、自治和自我发展,由交易商协会实施自律性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3】发行范围更广。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是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的,是面向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等各类投资者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范围比较广泛。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风险控制等在资本市场进行披露,投资者对企业信用的认同,这将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度和在资本市场上的知名度,有利于以后企业再融资。 适用对象及信息披露要求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2、企 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五、银行业务办理流程:需要金融机构作为主承销商。 1、企业确定银行为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 2、银行向企业提交发行材料准备清单; 3、银行组织各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尽职调查、组织注册材料的编写工作; 4、企业与银行签署《承销协议》; 5、银行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包括中期票据发行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发行计划、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套注册文件; 6、经交易商协会核查通过,企业获得注册,并择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发行。 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 【2】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3】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流程: 【1】律师和审计人员进场,律师和审计人员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和财务方面分

中期票据发行要求及方案概要

中期票据发行相关要求及方案概要 一、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中期票据对于发行主体的要求 (1)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 (2)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于利润亦无要求;原则上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报表(即允许一定的模拟财务报表) (3)累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 2、对于城投企业的特殊要求 (1)发行人必须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以及深圳)的一级平台公司或者是省级平台公司 (2)发行人不得在银监会平台名单中,因保障房、全民所有制被调入平台名单的不算 (3)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由人民政府出具政府支持函 a)未来现金流入中超过30%来源于政府资金,含BT协议等政府支付工程款 b)一级土地开发收入在近一年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30% 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可以被认定为产业类公司,而不需要政府出具支持函。 二、中期票据发行优势 1、无需项目支持,所有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营运资金 2、对于发行人无利润要求 3、一旦打开中期票据的发行渠道,可以继续发行定向工具(私募票据),理论

上可以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 三、 中期票据主要涉及各方 发行人 中介机构工作团队

四、 发行时间介绍:关键事项时间表 材料准备阶段 ? 该阶段同步协助公司完 成交易商协会如果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五、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明细: 入会申请文件清单 1、入会申请书 2、发行人公司章程 3、发行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 4、发行人组织架构简介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从事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情况介绍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法规汇总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法规汇总 目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2)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4)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6)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 (9)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 (12)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18)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0)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21)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 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第四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 管、结算。 第六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 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第七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 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第九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 评级。 第十条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 和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就其负有责 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 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三条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 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 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中国农业银行债券承销业务介绍 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业务 ,一,业务综述 ,一,业务综述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两产品均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期限在365天以内~一般为3、6、9、12个月。中期票据期限一般在2-8年以内。 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业务是指农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的要求~在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各个环节中~提供组织、协调、监督等一系列专业增值智力服务。主要包括客户准入、尽职调查、发行策划、授信管理、备案发行、后续管理等,农业银行担任客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凭借自身的雄厚实力和丰富的债券市场业务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全程服务。 ,二,业务主要功能 ,二,业务主要功能 1、客户进入货币市场直接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2、分享银行间市场低利率~降低财务费用, 3、无需担保、抵押~真正凭自身信用融资, 4、客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挂牌上市~提高机构投资者关注度,二级市场价格随行就市~发现客户自身信用的价值。 ,三,办理流程 ,三,办理流程 1、客户提出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业务需求~农行根据客户情况设计符合客户要求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2、客户与农业银行签定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和主承销协议, 3、农行向签约客户提供约定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财务顾问服务和主承销服务。 ,四,办理对象 ,四,办理对象 1、境内客户, 2、具有偿债资金来源, 3、上一会计年度盈利, 4、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5、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无逾期支付本息纪录。 ,五,农业银行优势 ,五,农业银行优势 1、发行策划优势 农业银行有专业、高素质的财务顾问团队~为客户进行科学合理的发行策划~配合客户现金流变动规律~利用合理分期及配套授信减轻客户资金集中到帐及集中兑付压力。 2、发行定价优势 农业银行债券交易连续五年银行间市场第一~具备卓越的债券定价、市场分析能力~可以帮助客户尽可能降低成本。 3、分销渠道优势: 资金交易业务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在发行环境不利情况下凸显 大行的分销优势。 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业务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业务 ,一,业务综述 ,一,业务综述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条件、特点以及方式

(一)、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A、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企业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注册上限为净资产的40%;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 3、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5、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B、短期融资券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4、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6、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的流通转让。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

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4)应由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A、中期票据发行特点: 符合发行要求的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该债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由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行发行管理。 1、中期票据期限通常为3-10年; 2、放宽发行主体的限制。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理论上均可发行中期票据; 3、发行市场化。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只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由交易商协会向央行备案; 4、发行方式灵活。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持有人多元化和分散化。中期票据由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持有,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投资者有不同的资产配置需求及风险偏好,有利于分散风险。 B、短期融资券发行特点: 1、融资成本低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业务指引》

第二十六章《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业务指引》 【大纲要求】 了解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义;熟悉关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要规定;掌握对上述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信用评级的特别规定。 【要点详解】 一、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义(了解) 1.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2.中期票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3.集合票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合票据,

是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4.资产支持票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5.项目收益票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项目收益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关于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主要规定(熟悉) 1.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第三条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第四条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短期融资券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第五条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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