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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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及答案

职工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末页后附答案)

温暖提示:本次《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题目全部为选择题。每题有A 、B 、C、D 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为正确答案。

一、宪法(共10题)

1、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第1条】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资本主义制度

2、我国宪法规定享有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 )。【第67条】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3、下列各项权利和自由中,( )是我国宪法没有规定的。【第35、36、38条】

A、言论自由

B、迁徙自由

C、公民的人格尊严

D、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 ( )。【第136条】

A、国际歌

B、歌唱祖国

C、中华人民解放军进行曲

D、义勇军进行曲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是( )。【第57条】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 )。【第85条】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7、城市的土地属于( )。【第10条】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政府所有

D、个人所有

8、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第98条】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六年

9、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批准后生效。【第116条】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是国家的( )机关。【第129条】

A、法律监督

B、法律执行

C、法律检查

D、审判

二、工会法(共10题)

11、工会是职工( )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第2条】

A、自愿结合

B、自愿组建

C、依法成立

D、依法组建

12、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第6条】

A、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B、维护会员基本权利

C、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D、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13、各级工会委员会由( )产生。【第9条】

A、企业任命

B、上级指定

C、工会聘请

D、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14、( )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第9条】

A、工会主席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D、企业主要负责人

15、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向工会拨缴经费。【第42条】

A、1%

B、2%

C、3%

D、4%

16、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___,___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 )工会。【第21条】

A、工会,书面通知

B、职工,口头通知

C、职工,书面通知

D、工会,口头通知

17、职工( )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第13条】

A、一百五十人以上

B、一百人以上

C、二百人以上

D、五十人以上

18、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 )工作。【第6条】

A、调解

B、审理

C、仲裁

D、诉讼

19、( )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第10条】

A、同一行业

B、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

C、性质相近

D、同一产业或者产业相近

20、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___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通过,不得罢免。【第17条】

A、应当,三分之二多数

B、可以,全体代表过半数

C、必须,全体代表过半数

D、必须,三分之二多数

三、劳动法(共6题)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的时间是( )。【第107条】

A、1995年7月5日

B、1994年1月1日

C、1994年7月5日

D、1995年1月1日

22、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的未成年人。【第15条】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2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第38条】

A、半日

B、一日

C、二日

D、三日

24、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得工资报酬。【第44条】

A、100%

B、150%

C、200%

D、300%

25、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得工资报酬。【第44条】

A、100%

B、150%

C、200%

D、300%

26、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得工资报酬。【第44条】

A、100%

B、150%

C、200%

D、300%

四、劳动合同法(共24题)

2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0条】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28、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第19条】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2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第19条】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30、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第19条】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3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20条】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3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48条】

A、应当支付赔偿金

B、可以支付赔偿金

C、应当继续履行

D、可以不继续履行

33、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50条】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34、用人单位对已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持( )待查。【第50条】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35、劳动者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7条】

A、三

B、十

C、十五

D、三十

36、下列哪种情形(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3条】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第82条】

A、一

B、二

C、三

D、四

38、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倍的工资。【第82条】

A、一

B、二

C、三

D、四

39、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 )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85条】

A、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一百

D、百分之一百

40、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87条】

A、二倍

B、二倍以下

C、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D、百分之一百五十

41、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第55条】

A、不得低于

B、可以低于

C、必须高于

D、应当高于

42、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 )。【第72条】

A、七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一年

4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第58条】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44、劳务派遣一般在( )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66条】

A、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B、临时性、辅助性或者紧急性

C、紧急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D、临时性、紧急性或者替代性

4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___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68条】

A、四,二十四

B、四,二十八

C、六,二十四

D、六,二十八

46、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 )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第28条】

A.可以

B.不必

C.应当

D.不得

4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9条】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4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试用期。【第19条】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D、四次

49、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年。【第47条】

A、二

B、五

C、十

D、十二

50、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第52条】

A.职业集体合同

B.纲领性集体合同

C.专项集体合同

D.不完全集体合同

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共5题)

5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7条】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52、劳动争议仲裁收费标准是( )。【第53条】

A、每件10元

B、每件50元

C、每件100元

D、不收费

53、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 )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14条】

A、七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54、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第43条】

A、三十

B、四十五

C、六十

D、九十

55、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 )组成。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A、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

B、工人代表;资方代表

C、企业行政代表;企业工会代表

D、政府代表;资方代表;职工代表

六、社会保险法(共10条)

56、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16条】

A、 10年

B、15年

C、20年

D、 30年

57、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23条】

A. 个人

B. 用人单位

C. 用人单位和个人

D. 各级财政

58、用工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58条】

A、三十

B、六十

C、九十

D、一百

59、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 )缴纳工伤保险费。【第33条】

A、单位和个人共同

B、用人单位

C、个人

D、国家和单位补贴

60、《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第46条】

A、12个月

B、18个月

C、 24个月

D、 36个月

61、《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第46条】

A、6个月

B、12个月

C、 18个月

D、24个月

62、《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

A、6个月

B、12个月

C、 18个月

D、24个月

63、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计发。【第56条】

A、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C、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

D、本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6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 )之日起计算。【第50条】

A、失业

B、辞职

C、劳动合同到期

D、办理失业登记

65、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 )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第23条】

A、国家补贴和个人

B、用人单位和职工

C、职工个人

D、国家补贴和单位

七、工伤保险条例(共10题)

66、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17条】

A、30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C、一年内

67、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第20条】

A. 30,15

B. 45,30

C. 50,30

D. 60,15

68、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最轻是几级,最重是几级( )。【第22条】

A、分为1-6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6级

B、分为1-8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8级

C、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级,最轻为第10级

D、分为1-10级,最重为第10级,最轻为第1级

69、职工发生工伤,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21条】

A、只要发生工伤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B、一发生工伤就应当立即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C、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D、要经过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才可进行

70、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多长时间( )。【第33条】

A、10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71、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第33条】

A、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B、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C、不再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D、由政府支付

72、已经评定等级的参保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如何享受待遇( )。【第34条】

A、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B、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C、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D、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

7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 )。【第39条】

A、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

B、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15倍

C、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的10倍

D、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4、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为( )。【第39条】

A、12个月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

B、6个月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

C、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D、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5、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___个月内照发工资,第___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41条】

A、1,2

B、2,3

C、3,4

D、4,5

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 5 题)

76、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 )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劳动时间。【第6条】

A、2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77、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 )。【第6条】

A、休息时间

B、病假

C、事假

D、劳动时间

78、女职工生育享受( )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7条】

A、80天

B、90 天

C、98天

D、100天

79、用人单位应当自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哺乳时间。【第9条】

A、0.5小时

B、1小时

C、2小时

D、2.5小时

80、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 )和孕妇休息室。【第10条】

A、女职工书屋

B、女职工卫生室、哺乳室

C、女职工休息室

D、女职工娱乐室

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共6题)

8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第2条】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九个月

D、一年

8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的,年休假5天。【第3条】

A、1年不满10年

B、2年不满5年

C、3年不满5年

D、1年不满5年

8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第3条】

A、5天

B、10天

C、15天

D、20天

84、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的,年休假15天。【第3条】

A、10年

B、15年

C、20年

D、30年

85、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5条】

A、100%

B、150%

C、200%

D、300%

86、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年休假的假期。【第3条】

A、不计入

B、由单位决定是否计入

C、计入

D、由当地政府决定是否计入

十、广西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共14题)

87、企业工会应当在开会前( )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案等主要文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或者以其他合理方式告知职工(代表)。【第30条】

A.五个工作日

B.三个工作日

C.七个工作日

D.十个工作日

88、职工(代表)大会经上一级工会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但提前或者延期换届时间不得超过( )。【第25条】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半年

89、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第25条】

A、一至三年

B、二至三年

C、三年至五年

D、五至七年

90、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 )同意方可通过。【第31条】

A、三分之一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

D、全体

9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 )的职工,均可当选为本企业的职工代表。【第16条】

A、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B、在职或退休

C、是中国共产党员

D、是工会会员

9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每次会议应当有( )以上职工(代表)出席。【第26条】

A、三分之一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

D、全体

93、职工(代表)大公在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或者( )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27条】

A、三分之一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

D、全体

94、职工有权监督和要求罢免本企业的职工代表,监督办法和罢免程序由( )。【第24条】

A、企业党委确定

B、企业行政确定

C、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D、企业工会委员会确定

95、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对本企业及其全体职工具有普遍约束力,非经( )同意不得修改。

A、职工(代表)大会

B、上级工会组织

C、企业工会

D、职工董事

96、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 )产生。【第44条】

A、企业聘任

B、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C、企业工会指定

D、企业行政指定

97、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人数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少于( )人。【第15条】

A、四十

B、三十

C、二十

D、十

98、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使职工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由( )依法给予处分。【第53条】

A.当地人民政府

B.当地人民法院

C.当地劳动检查部门

D.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

99、职工人数一千人以上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代表名额按照职工人数的___确定,一般不超过___人( )。【第15条】

A、百分之五,三百

B、百分之五、四百

C、百分之十,三百

D、百分之十,四百

100、职工人数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代表名额以___名为基数,职工每超过已被人,代表名额增加___名( )。【第15条】

A、三十,七

B、三十、八

C、四十,七

D、四十,八

《广西职工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百题问答》答案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人民调解法》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聘任的人员担任。 7、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调解的内容基本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害以上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文山州人防知识竞赛答题

文山州人防知识竞赛答题 1、什么是人民防空? 答:人民防空简称人防,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存战争潜力的综合性活动。 2、对重要目标防护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伪装、变形、遮障、烟幕。 3、人民防空的方针是什么? 答: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4、人民防空的原则是什么? 答: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何时颁布的?何时实施的? 答: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公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6、人民防空经费的来源有哪些渠道? 答:有五个方面: (1)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 (2)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 (3)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 ; (4)平战结合收入; (5)其他收入。 7、学校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答:增强国防观念,提高防护技能,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8、“三防”是什么? 答:是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进行防护的简称。 9、核武器的爆炸方式有哪两种? 答:有空爆、地爆。 10、我国的防空警报信号有哪三种? 答: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11、化学武器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中毒途径多。②杀伤范围广。 ③作用时间长。④影响因素多。 12、毒剂的种类很多,按毒害作用分为哪六类? 答:①神经性毒剂②糜烂性毒剂③窒息性毒剂 ④全身中毒性毒剂⑤失能性毒剂⑥刺激性毒剂 13、什么是生物武器? 答:是生物战剂及其它器材构成的致以危害人畜健康的一种武器。 14、中国人民防空标志是由什么机关批准的?何时启用的? 答: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1999年5月1日起启用。 15、中国人防空标志中蓝色三角形和橙色背景表示的是什么? 答;表示为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确定的民防国际通用标志的主体,象征中国人民防空与国际民防的接轨。 16、中国人民防空标志中金黄色长城图形象征着什么? 答: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寓意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的地下长城。 17、中国人民防空的英文缩写是什么? 答:CCAD 18、什么是防空袭预案?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农村法规基本知识 一关于农业法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

4)“科教兴农”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二农村土地承包法 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应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 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 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般为2 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 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学习强国》“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专项答题(三)

1.填空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填空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填空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填空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5.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____、____、____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A. 服务事项 B. 服务质量 C. 服务费用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6.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____、____、____、____。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问答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

《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2009年村官考试:《农村土地承包法》知识问答 问:1、颁布《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何意义?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和农民心愿,对于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问:2、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宗旨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目的是: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没有区别?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同一概念,没有区别。土地使用权是法律上比较规范的说法,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是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对应。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农民手中拿到的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普遍被广大农民所接受。 问:4、农村土地是指哪些土地? 答: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问:5、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两种方式?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 问:6、什么叫家庭承包? 答: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资料】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章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4.“科教兴农”的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二章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它规范和调整的是农村土地。但并不是全部农村土地。二是这些土地的用途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

企业法律知识考试试题

企业法律知识考试 专业试题 一、判断题。(共10 小题) 1. 经济法确认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对各自的合法权益平等地予以保护;无论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性质有何不同,都平等地适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方法和制裁措施。(“) 2. 专利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 法律关系的客体。(X)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 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4. 在我国设置外资金融机构,申请者应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之日起30 日内,将筹足的实收资本或营运资金调入中国境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才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5.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X) 6. 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不得多计费用和负债,不得少计收益和资产。(X) 7.会计主体是法律主体,而法律主体不一定是会计主 体。(X) 8.在同一企业中,由于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不同,核算的结果也不同。(X) 9.在不设“预收账款”账户的企业,发生的少量预收账款

业务应在“应收账款”账户中核算。(V) 10 .对于查出的未达账款,企业应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地调整账簿。(为 二、单项选择题。(共30 小题) 1、下列关于国有企业资产损失的相关规定中,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出资企业的资产损失金额一律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按照会计核算确认的损失分类分项进行认定,位在会计账簿记录的资产,不再进行认定 B、某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王某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而被免职,其终身不得再担任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 C 、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中,相关的交易或者事项尚未形成事实损失,不能认定为资产损失 D、使得企业及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损失属于重大资产损失 参考答案:D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批准。 A. 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 .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C、本级人民政府 D .上级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C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一: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同呢,那么是不是不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二) 11.村民会议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会议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权:(1)村内重大事项的决策权。(2)建章立制权。(3)监督权。(4)其他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12.村民代表会议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它向村民会议负责,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村民委员会应将所讨论的事项在村内公告。村民代表要在所代表的村民当中,广泛征求意见。开会时,村民代表要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加以反映,从而达到直接民主的目的。 13.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坚持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5.哪些事项应实行民主决策? 答: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 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

养蜂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法律资料] 养蜂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养蜂单位和个人有何权益? 答:养蜂单位及个人除享有国家宪法及党政国策和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外,农业部颁发的《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对其权益还作了如下规定:“凡从事养蜂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专业户、联合体、协会、企业及各种形工的养蜂经济联合组织),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围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都应受到保持和支持。鼓励养蜂业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根据该项规定,养蜂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2、谁是养蜂业的主管部门? 答:由于体制及地区的原因,有些养蜂人至今弄不清楚谁是养蜂主管部门。以此《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作了明确界定:“农牧渔业部(现农业部)主管全国养蜂生产,各级农牧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养蜂生产。”“各级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蜂业的领导和管理。养蜂生产重点地区可设置专门管理和服务机构。其它地区视本地区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各级养蜂和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养蜂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人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疏通产销渠道。发展加工业,提高蜂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以上规定不仅明确了主管部门,还明确了其工作围和责任。因此,建议养蜂人遇到什么问题,可直接找主管的农牧部门(有些地方是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3、蜜蜂蛰伤人如何依法进行处理? 答:蜜蜂出于自卫等原因,有时会围攻或蛰刺人或其它牲畜、家禽等,人而对遭蛰者造成伤害,由此时常造成一些纠纷乃至官司,使一些养蜂人和挨蛰者各持已见纠缠不清。那么,法律对此类事故是如何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国法通则。第127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该项规定,在无特殊原因情况下蜜蜂蛰伤了无辜者,养蜂人要负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但是,如果国为被蛰人自己的原因,例如被蛰人不听养蜂人的劝阻,擅自走进蜂场无理取闹或打开蜂箱造成蜂蛰,或牛、马等牲畜跑进蜂场,养蜂人驱赶不走,胡跑乱踢踏翻蜂箱导致围攻或致伤或致死,应另当别论,养蜂人可根据事故情节依法力争,不予承担民事责任,拒付经济赔偿。 4、如何避免或减轻因蜂蛰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答:蜜蜂蛰刺人或其它牲畜、家禽等,在一定程序上并不完全以养蜂人的意志所为,但是,经过采取一些必要的积极措施,是可以减轻一些事故责任和损失的。例如您的蜂群不要摆放在公路及其它一些公众场所。在公众场所放蜂不仅易于发生蛰伤行人、游人的责任事故,且您同时还侵犯了公众设施,在追究责任时往往会数责并处,您的责任及损失也会大大增加。这里还建议养蜂人,在蜂场周围应加设一圈拦人挡畜的遮挡物(或木栏、或铁丝线等),甚至应该在您的蜂场外围挂一块警示牌,上书“蜜蜂易蛰人,请游人远离蜂场”之类的公示语。根据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法律解释,由于您加了栏杆或警示牌,已部分尽到了防责任,纵然发生了蛰人、蛰畜事件,在量责及确定赔偿金时,可相应减少。不

消防知识问答(附答案)

消防知识问答(附答案) 1、发现火灾要及时报警,报警早、损失小。我国的火灾报警电话是(A) A、119 B、122 C、120 D、911 2、发生火灾后,如何正确报火警(B) A、讲清着火单位、详细地址、着火物质及火势大小 B、讲清着火单位、详细地址、着火物质及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留下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C、告知着火方位后迅速挂断电话,返回火场 3、单位发生火灾,你首先应(A) A、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并通知单位消防负责人 B、先自行扑救,救不了时再报火警 C、只拨打单位内部报警电话,不拨打119火警电话 4、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谎报火警的,最高可以处(D)日拘留 A、3 B、5 C、8 D、10 5、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D) A、收取成本费用 B、按照出动车辆数和扑救时间收费 C、对单位收费,对个人不收费 D、不收取任何费用 6、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以拨打火灾隐患举报电话(A),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A、96119 B、12580 C、12315 D、10086 7、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A )处罚 A、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B、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C、劳动教养 8、发现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封闭时,个人采取以下哪种行为最正确(B) A、带一伙人去强行破拆 B、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C、视而不见 9、遇到消防车执行灭火或抢险救援任务时,社会车辆及行人应当(A) A、靠边让行 B、穿插其中 C、超越消防车 10、抽烟时应该注意(A) A、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B、只要在床头或茶几上摆上烟灰缸,可以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C、烟头已经不冒烟了,可以把烟头扔在纸篓里 11、烟头中心温度可达(C),它超过了棉、麻、毛织物、纸张、家具等可燃物的燃点。若乱扔烟头接触到这些可燃物,容易引发火灾。 A、100-200℃ B、200-300℃ C、700-800℃ 12、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以下哪类材料(A) A、聚氨酯泡沫 B、石膏板 C、复合木地板 13、购买烟花爆竹时,以下哪一项是正确的选择(C) A、购买便宜的 B、购买火焰大、响声大的 C、在正规销售点购买合格的产品 14、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正确的做法是(A) A、由大人看护,到指定的燃放地点燃放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26分) 1、国家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晋级、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4、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 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权利,也有的自由。 7、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的影响。 8、国家保护妇女的。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9、妇女的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的妇女和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10、任何单位均应根据,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11、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 1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天。 13、对和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4分) 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4、有些单位可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 5、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6、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8、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9、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 ) 10、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 1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12、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三、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1992年4月3日 c、 2005年8月28日d 、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共有多少条?( ) a 、九章b、六十一条 c 、六章 d 、五十四条 3、目前被我国列为基本国策有:( ) a、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 b、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 c、环境保护 d、一国两制等

学习强国专项答题-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试题

学习强国专项答题 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试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A],镇压[B]和[C]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A.社会秩序 B.叛国 C.其他危害国家安全 D.侵犯人身安全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士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B]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国务院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A](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A.补偿 B.赔偿 C.补助 D.奖励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A],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A.现代科学技木手段 B.高科技手段 C.秘密手段 D.智能手段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A]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出题单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A.社会主义法治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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