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某某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网点、内设部门:

现将《****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2月5日

***支行信息宣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支行(以下简称***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发展,充分发挥信息宣传沟通行务、服务决策、内鼓士气、外树形象的积极作用,为上级行领导和全辖干部员工提供全面及时、真实准确的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宣传工作,是***支行所辖各网点、内设部门及其员工,通过系统内外信息宣传渠道,对支行发展情况进行正面宣传,以及为维护中国农业银行形象声誉所做的工作。

第三条信息宣传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农业系统规章制度,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第四条信息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以沟通行务信息、推动工作开展、传播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环境、维护农行形象为目标,以反映***支行经营管理、行风行貌及内外部环境情况为重点,通过系统内外信息宣传渠道,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全辖员工了解政策、学习业务提供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同时,有效防控声誉风险,维护农行社会形象。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宣传渠道,是经***支行认定的系统内网站、系统内参信息载体、系统内外主流媒体等各类信息发布渠道。

(一)系统内网站是指由农行系统内各级行开发,用于对内发布信息的网站,如:***市行“***内网”行务信息网、辽宁分行经营管理信息网、中国农业银行办公业务资源网等。

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评比和奖金分配;负责支行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

(二)通讯员工作职责:以消息、通讯、评论等新闻类稿件,调查报告、金融研究等理论类稿件,以及摄影、文学作品等文艺类稿件形式,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动态和业务经营的新成绩、新问题,值得关注的新情况,富于启发的新见解以及新事物的萌芽、错误倾向的苗头、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等;负责上传“***内网”网站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负责本单位、本部门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

(三)***支行对信息员和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各网点、内设部门将选拔、任用的信息员和通讯员有关情况(见附件1),于2013年2月20日前上报支行(综合管理部),信息员、通讯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上报调整情况。

第八条基本任务。

(一)各网点和内设部门要按照支行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系统;全面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行风行貌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有关情况,积极消除声誉风险隐患,妥善应对新闻媒体采访,努力防控负面信息传播;保证无重大行务信息迟报、漏报和失实、泄密情况发生。

(二)重视并加强舆情管理和声誉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报告、消除声誉风险隐患,积极应对新闻媒体采访,努力防控负面信息的发生和传播。

(三)各网点、内设部门主动向“***内网”上传信息,信息总量全年不少于100篇,内容不限,体裁不限,转载与原创作品均可。

(四)各网点和内设部门通过“***内网”或Notes系统积极向支行综合管理部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的行务信息,信息量每月不

少于4篇、全年不少于50篇。同时通过支行向系统内外主流媒体投稿,力争在系统内外的主流媒体有稿件公开发表。

(五)各网点、内设部门的上报或发布信息必须经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核,未经综合管理部审查,任何人不得向上级行或外部媒体发布信息。

上报程序:各网点或内设部门撰写稿件通过“***内网”或Notes系统上传支行综合管理部支行综合管理部审查支行综合管理部向上级行或向外部媒体推荐。

(六)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支行内部重要信息和商业秘密等,不得向“***内网”网站上传内容不健康、消极的信息资料。

第三章考核奖励

第九条***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本办法制定的计分标准,对辖内各网点、内设部门通过本办法认定的信息宣传渠道报送、发布的信息和公开发表的稿件,进行统计计分、汇总排名,作为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支行信息宣传工作奖励,以各单位报送、发布信息和公开发表的稿件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信息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在全辖名列前茅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一条计分标准。

计分标准根据在不同信息宣传渠道发布不同信息的表现形式、报送采用情况、宣传效果等因素统筹计算得出,分为“数量分”和“质量分”两部分。

(一)数量分(共40分)。

1.完成“***内网”网站上传信息基本任务100篇,得20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得分。

2.完成向支行报送反映本单位工作情况的行务信息稿件基本任务50篇,得20分。未完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得分。

(二)质量分(共60分)。根据信息编发的质量、影响范围和宣传效果,在数量分的基础上逐条加分。同一信息稿件为不同媒体采用,计分累计。

1.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被支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计0.5分。被支行***内网“支行动态”栏目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支行***内网“规章制度”、“工作指引”、“重要文章”栏目采用的每条计1分;由本单位员工创作的文艺作品等,被支行***内网“原创空间”栏目采用的每条计0.5分。

注:支行动态、规章制度、工作指引、重要文章、原创空间等栏目的内容必须为原创。

2. 被市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市行***内网首页“一线报道”等栏目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市行简报》等采用的,每篇加计5分。

3.被省行内部网站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被省行《每周情况》采用的,每条加计2分,为省行《简报》等采用的,每篇加计5分,为省行《辽宁城乡金融》采用的,每条加计10分。

4. 被总行内部网站采用的,每条加计5分;被总行《中国城乡金融报》、《金融时报》等采用的,每条加计20分。

5.被省市级社会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计10分。被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计20分。

6.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用的,计分累加。

7.发现有损农行声誉形象的负面信息报道,一次扣减10分;受到省分行关注的,加扣10分;受到总行关注的,加扣10分;被***市行及以上行领导问责的,加扣10分。同一信息稿件扣分累计。

第十二条考核奖励程序。

***支行信息宣传工作的考核评比由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为保证考核评比的公平、公正,支行综合管理部不参与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

(一)每季度,各网点、内设部门对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支行信息宣传工作计分统计表》(见附件2)和《***支行信息宣传稿件发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附发表稿件的报刊等载体,将统计表于次月的10日内,报送支行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对全辖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二)每年末,支行综合管理部对各单位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分网点和内设部门两个序列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行。支行将评选***支行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个、先进部门1个予以表彰,各奖励现金1000元;对各单位、部门通讯员进行考核排名,评选***支行年度信息宣传先进个人3人,其中网点2人、机关内设部门1人,各奖励现金500元。

另外,支行增设原创作品突出贡献奖1名,用于奖励投稿踊跃、数量多、质量优的员工,奖励现金500元。

第十三条***支行信息宣传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一)积极组织开展正面信息宣传,报送行务信息数量多、质量高、时效性强,超额完成***支行下达的信息宣传基本任务(见本办法第八条);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妥善应对媒体采访,有效防控负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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