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各项施工活动。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电检1995]543号

4.管理组织和职责

4.1.项目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检查、协调和考评工作。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和总工担任,成员由施工、安全、质量、保卫、行政等部门人员组成。

4.2.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文明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

4.3.党、政、工、团要做好文明施工的的宣传、教育、发动、监督工作;使每个职工文明自觉地融合到各自的工作之中去。

4.4.安全、质量部门在审核作业指导书时,应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文明施工内容。

4.5.文明施工检查监督归属于安监部门。

5.管理内容和办法

5.1.管理原则

5.1.1.文明施工本着谁施工由谁负责的原则。

5.1.2.文明施工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的原则。

5.1.3.必须依靠群众,通过科学的管理、缜密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确的责任制、严格齐全的规章制度,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道路畅通、排水流畅、安全设施完备、标志明显、消防设计完整、劳动纪律严明、着装统一的文明施工生产环境。

5.2.施工准备阶段

5.2.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落实,职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5.2.2.有关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已经建立,并得到相应领导机构的批准,可以付诸实施。

5.2.3.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施工用地、交通道路、临建布置、设备器材堆放、力能供应等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

5.2.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要实现标准化、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2.5.总平面布置必须有废料、垃圾堆场,并应定期清理的措施。各施工、材料堆放区域用1.5m高架子管和密目安全网围起来,分片管理、挂牌等。

5.3.施工阶段

5.3.1.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施工全工程。外包施工队的文明施工要纳入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5.3.2.厂房施工区域不得做设备和材料的堆场,设备材料应按计划进厂房,保证厂房内通道畅通。进厂的设备材料三天内必须安装完,否则按《反违章实施细则》处理。

5.3.3.厂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配备维护人员并保持正常使用。

5.3.4.厂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可靠,废料及时清理干净。

5.3.5.施工现场应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人员应及时将废料、垃圾清理入垃圾通道或垃圾箱内。汽机房运转平台、电气开关室尽量采用吸尘设备:主控室、电子室、计算机室必须采用洗尘设备。

5.3.

6.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应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气乙炔皮带全部收回。

5.3.7.吊物孔的三侧布线设置围栏,各种侧面应设置活动栏杆或门,并标以色标。氧气乙炔必须挂牌使用,现场不允许流动吸烟。

5.3.8.工具间内工具箱必须摆放整齐,工器具摆放有序,实行定量管理,工具间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5.3.9.办公室布线整洁,办公用具、书籍、档案资料、报表帐卡等布线摆放有序,保证室内无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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