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

山西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安全标准

化规范(讨论稿)

1 目的:

为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范。

2 依据:

《安全生产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

(AQ2007.1-200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字〔2005〕83号)

《山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晋安监规划字〔2010〕13号)

3 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的范围及要求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包括:电气设备,排水设备,提升运输设备,通风防尘装备,采掘支护设备,安全检测监测监控、通讯仪器与装备,电缆、输送带等矿用非金

属制品,应急救援设备等(目录详见附件)。目录范围内的进口产品也纳入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范围。

2006年7月1日以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采购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均应是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

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没有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作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治理。

4 管理机构和职责

4.1管理机构

企业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4.2职责

企业应明确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5 安全管理

5.1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作业人员工作守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维修、保养、检查、检测检验、报废等环节的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及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5.2操作规程

企业应编制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3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对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4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属于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5.5档案管理

企业应建立实施安全标志管理矿用产品的管理台帐及其原始技术资料、图纸以及安装、验收、检维修、检验记录档案。

附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目录

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

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目录

一、矿用高低压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

控制装置;

变压器;

电机;

★保护装置。

二、矿井排水设备

★主水泵。

三、提升、运输设备

1.提升设备及配套设备

★矿用提升机、矿用绞车;

★人车;

★矿用钢丝绳;

★提升容器;

★防坠器、跑车防护装置。

2.运输设备

轨道运输设备(含电机车、梭车、矿车、矿车及连接件);★连续运输设备(含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及偶合器);无轨运输设备(含地下运矿车、地下铲运机)。

四、通风、防尘装备

★矿井主通风机及辅助设备;

★局部通风机;

★辅助通风机;

除(降)尘装置。

五、采掘及支护设备

1.钻孔机械

电动、液动、气动钻机(车);

★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

2.支护设备

混凝土喷射机;

锚杆(索)及安装装置。

3.综合机械化采掘设备

六、安全检测、监测、监控、通讯仪器与装备

1.安全检测仪器、仪表

2.矿用传感器

3.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

有(无)线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

4.通讯设备

七、电缆、输送带等矿用非金属制品

矿用电缆;

矿用输送带;

导风筒及风筒涂覆布;

非金属管材;

难燃介质(乳化油、高含水难燃液)。

八、应急救援设备

井下灭火装置;

救灾通讯设施、设备;

自救器、呼吸器等。

注:根据《山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带★的设备为危险性较大设备。

山西省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标准化规范(讨论稿)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11-08-31 09:09:07

1 目的:

为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范。

2 依据:

《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

3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企业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附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 管理机构和职责

4.1管理机构

企业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各项管理工作。

4.2职责

企业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5 安全管理

5.1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行为。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制度,应当包括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保管等方面的内容。

5.2经费保障

企业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建立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制度。

5.3采购

企业应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5.4配备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

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企业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呼吸护具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附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

过滤式防毒面具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长管面具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四、防护服类

阻燃防护服

防酸工作服

防静电工作服

五、防护鞋类

保护足趾安全鞋

防静电鞋、导电鞋

防刺穿鞋

胶面防砸安全靴

电绝缘鞋

耐酸碱皮鞋

耐酸碱胶靴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六、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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