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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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有限公司

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本公司特制订环境自行监测计划。

计划分正常环境现状监测和事故污染物监测两部分,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正常环境现状监测

1.1 废气

1.1.1 监测点位

干燥(造粒)车间废气排气筒和厂界。

1.1.2 监测项目

1.1.3 监测时间与频率

1.1.4 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1.2 废水

1.2.1 监测点位

厂区内污水排放口

1.2.2 监测项目

pH、BOD5、COD Cr、悬浮物、氨氮

1.2.3 监测频次

1.2.4 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和《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1.3 噪声

1.3.1 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共布设4个监测点,具体见表1。

表1 噪声质量现状监测点一览表

等效连续A声级Leq。

1.3.3 监测频率

每年第一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每天不少于2次(昼、夜至少各1次)。

1.3.4 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昼间监测一般选在8:00-22:00,夜间一般在22:00-5:00,监测均在无雨、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进行。

1.4 固体废物

1.4.1 监测项目

统计厂内固体废物种类、生产量、处理方式(去向)等。

1.4.2 监测频率

每月统计1次。

二、事故污染物监测

2.1 废气

2.1.1 监测布点

周边敏感点和厂界。

2.1.2 监测项目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2.1.3 监测频率

2.1.4 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2 废水

2.2.1 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

2.2.2 监测项目:

pH、BOD5、COD Cr、氨氮、悬浮物。

2.2.3 监测频次:

2.2.4 监测分析方法

按照《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

2.3 土壤

事故后期应对污染的土壤、生物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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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

附1:正常环境现状监测计划表

正常环境现状监测计划表

附2:事故污染物监测计划表

事故污染物监测计划表

全年环境监测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计划

全年环境监测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局党组的有力领导下,在省站业务的具体指导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重点,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各项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监测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监测任务 (一)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服务于蓝天保卫战 1.做好国控空气站管理与实时监控。(1)国控气站数据实行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运维人员和大气办,以便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本地污染源。(2)每日数据审核及数据复核,与运维公司沟通前一日设备运行情况、数据有效性情况,达成一致后由运维公司上报国家总站。(3)对沙尘天气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上报省站申请剔除数据,全年共提出9天沙尘影响数据。 2.加强省控站及区域站质量控制工作。为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对5个省控气站运行情况和记录进行检查,每日对运维公司审核的数据进行复核。 3.开展扬尘网格化监测与走航监测。对城区30个网格扬尘监测点实时监控,结合移动监测车走航监测,实时监控城区空气质量,并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气办,由大气办通知相关部门和区域负责人予以处理。 4.积极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在规定时间完成空气质量预报,没有一天漏报或延误。重污染天气时,及时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二)加强地表水监测,助力水污染防治 完成地表水61个断面(点位)的水质监测工作,获得有效数据14964个;城区

5个饮用水源地监测,获得有效数据4500个。完成4个县区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与合肥站开展罗管闸跨市断面大别山生态补偿监测,共获得有效数据336个。还开展了杭埠河将军宕大桥和丰乐河双河镇出境断面的联合监测。 积极组织实施国控地表水采测分离工作,所有境内国考监测断面与第三方同步监测,及时了解国考断面水质,顺利完成了国家总站分配的地表水采测分离的分析任务,全年累计分析样品数量为3895个。 根据水污染防治需求,还开展了各类专项监测。针对淠河新安渡口断面前3个月水质连续超标,对淠河新安渡口开展了加密监测,编制了《淠河新安渡口水质影响原因分析报告》,为淠河水质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为配合市经济开发区清查区域内违法排污企业,保证淠东干渠水质好转,对其支流小高堰开展了加密监测。 (三)完成水质自动站建设任务 8个新建水站均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联网,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已建大店岗站升级改造工作已完成地方政府建设任务,省站原配置仪器已更换。目前各自动站已正常运行。 (四)积极开展污染源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配合省、市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开展执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75份,其中比对监测报告10份,执法监测报告65份。 (五)完成酸雨、噪声、土壤监测任务 完成2个点位的酸雨监测,获得有效数据500个;完成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例行监测,获得有效数据3000多个;在“中、高考”期间,

项目环境管理计划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大道、长江北路与永乐东路交界处,为无锡金科财富商业广场B地块二期项目,包括三栋高层住宅(H=98.6m)G6#、G8#、G10#,以及配套裙房S06#(三层)、S10#(二层)和地库(一层),每栋高层均设两层地下室(约5.65m),纯地下室为一层,主楼为剪力墙结构,裙楼为框架结构,地下室建筑面积13653㎡,总建筑面积约60808㎡。 承接范围为土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外立面工程、安装及相关配套等工程。 二、环境方针和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管理方针 1.1项目部实行以“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方针。 1.2环境方针是项目部员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承诺,项目部将公司环境方针传达到所有为项目部工作或代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2、环境保护目标 2.1.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生活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以人为本”,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保措施。 2.2.环保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文明施工、保护当地水环境及周边植被不被破坏。 2.3.环境保护指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气物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当地有关法规的要求。 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环保体系 环保小组组长:顾伟东 环保小组副组长:霍胜、赵晓明 环保小组组员:段成刚、张开毅、李森、韩春林、杜学林、熊军、王凯、李海军 2、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2.1负责现场施工的项目副经理分管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2质安环保部负责检查、监督施工全过程的环保、水保工作和施工区、生活区的环境

2017年最新 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案

医院环境卫生学等监测方案及质量持续改进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及其他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提高监控效率,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二、监测范围 全院重点部门及各科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物品、污水等的监测。 三、监测要求 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按时规范采样,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计划并指导科室完成监测工作。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要及时进行监测。如监测结果不合格,检验科要向院感科及所在科室报告,院感科与科室一起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复检至合格为止。 四、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1、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频次 新领紫外线灯管使用前进行强度监测,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强度监测。 2、消化内镜室各项指标监测频次 每季度进行监测。(必要时适当增加频次)项目包括:使用中的消毒剂染菌量、消毒胃镜、消毒肠镜、手卫生、诊疗室及洗消室的空气、物体表面。 3、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消毒物品的监测频次 每月监测的科室有:手术室、人流室、急诊科。 轮流循环(或必要时)监测的科室有:门诊、各病区、后勤。 4、污水监测: 微生物指标:粪大肠菌群每月1次,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季度1次。 理化指标:PH值、余氯每日两次。 五、监测标准 1、紫外线灯管强度

新领紫外线灯管强度≥90μw/cm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70μw/cm2。 2、消毒内镜,细菌菌落数应≤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监测 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4、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1)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 cm2。 (2)空气、物体表面: 5、污水处理指标: 粪大肠菌群≤500MPN/L,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PH值6-9、余氯3-10mb/L。 六、监测项目质量持续改进 1、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不合格时,应及时更换。 2、环境卫生学监测项目如有超标,应及时查找分析超标的原因,改进各环节可能的影响因素后再次监测,直到合格为止。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第二次修订

环境保护监测站质控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监测站质控工作总结 篇一: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总结 监测站工作总结 20XX年,监测站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切实履行了环境监测的政府职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在监测能力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基础技术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发挥监测职能,为环境管理、经济建设提供科学高效优质服务 1、做好环境质量监测 一是地表水质量监测。在全县7条主要河流(地表水)设21个监测断面,9个主要监测项目,全年监测6次,共获得有效数据1260个;二是县城空气质量监测。设环保局1个点位、3个主要监测项目,全年发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周报52次,获得有效数据468个;三是降水、降尘监测。全年监测44次,获得有效数据44个;四是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设区域噪声14个监测点位、设道路交通噪声17个监测点位,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1个;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 2、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全年对8家市级重点污染源、27家县级重点污染源、58

家非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测,共获取监测数据850个,基本满足了环境决策和管理和管理的需要。 3、做好委托服务性监测。全年完成排污许可证监测72家、建设项目现状监测71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24家,共提供有效监测数据19680个,为委托单位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及优质、高效的服务。 4、做好信访仲裁监测。全年参与信访仲裁11次,提供 有效监测数据64个。维护了群众、企业合法环境权益,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持,为保障县域环境安全、信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5、全年累计为相关部门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表36次,出具各类监测报告800余份,获得有效监测数据22397个,完成监测收费81 万元。 二、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提高监测能力、监测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顺利通过了市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监督复审。通过对评审组提出的4项有缺陷的内容的整改,强化了三级审核制度,加强了在分析过程中密码平行样的控制以及技术资料、档案、仪器设备和试剂的管理,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程序贯穿在环境监测全过程,保证了监测报告的准确性、公正性,有利地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仪器设备的年度检定工作,确保了各类仪器设备在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19.1环境管理 19.1.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的目的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协调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针对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加强严格管理,企业应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并尽相应的职责。 19.1.2 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 19.1.2.1机构组成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设施工阶段,工程指挥部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工程投入运营后,环境管理机构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19.1.2.2环保机构定员 施工期在建设工程指挥部设2~4名环境管理人员。运营期应在后勤管理部门下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并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1名,锅炉房操作人员3名,中水处理站操作人员4名,垃圾处置人员5名,绿地养护人员4名。 19.1.3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 1)贯彻、宣传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本医院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监督检查本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4)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 5)负责医院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6)负责对医院环保人员和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19.1.4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 1)环境管理机构对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施工期各阶段环境管理职责。 2)对施工队伍实行职责管理,要求施工队伍按要求文明施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教育工作。 3)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报告书中有关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施工程序和场地布置实施统一安排。 4)土建工程需要土石方的挖掘与运输、管道挖沟、施工建材机械等占地,对产生的扬尘应及时洒水,及时清除弃土,避免二次扬尘。 5)合理布置施工场内的机械和设备,把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到远离居民的地点。 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及监理的主要内容见表19-1。 19.1.5运行期环境管理计划 1)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环境监测要求,制定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 2)对医院内的公建设施给水管网、锅炉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公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管网畅通。 3)废水进行二级处理,确保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收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

2017年最新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案

医院环境卫生学等监测方案及质量持续改进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及其他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的有关具体要求,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提高监控效率,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安全。二、监测范围 全院重点部门及各科室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物品、污水等的监测。 三、监测要求 各科室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按时规范采样,检验科负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院感科负责制定监测计划并指导科室完成监测工作。当可能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时,要及时进行监测。如监测结果不合格,检验科要向院感科及所在科室报告,院感科与科室一起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复检至合格为止。 四、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1、紫外线灯管强度的监测频次 新领紫外线灯管使用前进行强度监测,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强度监测。 2、消化内镜室各项指标监测频次 每季度进行监测。(必要时适当增加频次)项目包括:使用中的消毒剂染菌量、消毒胃镜、消毒肠镜、手卫生、诊疗室及洗消室的空气、物体表面。 3、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液、消毒物品的监测频次 每月监测的科室有:手术室、人流室、急诊科。 轮流循环(或必要时)监测的科室有:门诊、各病区、后勤。 4、污水监测: 微生物指标:粪大肠菌群每月1次,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季度1次。 理化指标:PH值、余氯每日两次。 五、监测标准

1、紫外线灯管强度 新领紫外线灯管强度≥90μw/cm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70μw/cm2。 2、消毒内镜,细菌菌落数应≤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监测 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4、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1)卫生手清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 cm2。 (2)空气、物体表面: 5、污水处理指标: 粪大肠菌群≤500MPN/L,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不得检出; PH值6-9、余氯3-10mb/L。 六、监测项目质量持续改进 1、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不合格时,应及时更换。 2、环境卫生学监测项目如有超标,应及时查找分析超标的原因,改进各环节可能的影响因素后再次监测,直到合格为止。 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第二次修订

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以监测先行,力求准确掌握入海污染物总量及*污染的状况,为行动计划的执行及滚动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为出发点,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碧海行动计划各阶段的实施效果为主线,结合*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的需求和已有的监测基础,优化选择相应的监测站位,合理安排监测项目和程序,制订科学的监测计划,为*碧海行动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与此同时,要面向新世纪、面向现代化,掌握和利用遥感、自动检测等先进的技术,逐步实现监测手段现代化,更有效地掌握*水环境的时空变化。 第一节-*年环境监测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建立、启动*碧海行动计划的环境监测程序,完成监测站位的优化调整; 监控陆域工业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评价陆域入境河流、重点陆域污染源入海河口、海上污染源以及入海通量控制断面的水质状况,初步掌握可控入海点源与非点源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开展海洋环境质量与趋势监测和*海岸带生态监测的试点工作;根据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要求,进行特别专项的监测试点工作;评估已有的环境监测条件和数据资源可利用程度,确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

调查实施*碧海行动计划的近期效果; 实现主要入海点源的水质自动监测。 二、行动计划 (一)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 参照相关的法规、标准和监测方法,编制*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该规范应确定不同类型站位的监测项目、采样分析方法和监测频率(见表8-1),并且作为各省市和部门实施环境监测计划的技术依据。 (二)优化监测站位 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污染源排污状况、*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准确地评估*碧海行动计划实施效果,按照*碧海行动计划确定的环境功能区、污染控制带、污染控制区和控制单元的要求,结合环境监测行动的实际经验,在2002年底前完成环境监测站点优化布设工作。布设四类环境监测站点的数量见表8-2。表8-1*碧海行动计划环境监测规范主要内容 优化布设*碧海行动的环境监测站位的基本原则是:着眼于全*,充分利用已有站位,统筹全局,全面调整,合理布设;在重点海域、自然保护区、生态敏感区、重点城市毗邻海域、重点港口和交通密集水道等特殊水域,本着内密外疏的原则,合理布设和优化环境监测站点;以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为基础,以全面掌握各类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确定监测站位;对石油平台生产区、海产品养殖区、海上船舶集中作业停靠区周

环境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

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

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厂环保工作在分管环保的生产厂长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部部长具体领导,下设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的具体管理工作,设立环保监测站(兼职),负责日常环保监测工作;成立环保监督网,定期开展环保监督工作。具体分工与职责见附件1《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第二条本厂环保工作任务与目标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创建节约环保型电厂,自觉实施清洁生产。 (二)运行、维护好环境保护设施,保证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正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与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三)工业废水100%回收利用,实现零排放,工业冷却水系统实现闭式循环。 (四)监测下列排放口排放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1.烟囱排烟中的烟尘浓度、SO2、NOX、除尘效率; 2.工业废水回收口的PH值、SS、COD、石油类; 3.生活污水回收口的SS、COD、BOD5、PH等; (五)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杜绝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排入江河,造成重大污染环境事件。 (六)防止粉煤灰及灰渣对环境的影响; (七)控制厂内噪声,使噪声保持在允许值范围内。 (八)维护管理好灰场,保证灰场的安全,防止垮坝事故的发生,在秋季干燥季节还应防止扬灰对周围村民的影响。 (九)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环保报表。

(十)组织进行本厂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对本厂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十一)组织进行本厂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做好厂区绿化工作,绿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十三)做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力争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十四)认真做好环保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灰坝的管理按《电厂灰坝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煤系统防扬尘及煤自燃管理 第四条把住煤炭采购质量关,减少自燃煤入厂。 第五条本厂正常储煤量不低于机组满负荷运行七天的消耗煤量,库存警戒线不低于机组满负荷运行五天的消耗煤量。煤炭存放应采取分堆存放,先到先烧,煤炭在场存放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第六条煤炭存放应采取压实存放,防止煤炭自燃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为减少煤尘对环境的影响,汽车卸煤时压低卸料口与煤堆距离,并投入喷水装置。 第八条为减少输煤系统粉尘量,控制输煤系统含尘量小于10mg/m3,输煤系统投运的同时,必须投入喷淋系统及除尘器。 第九条加强卸煤设备和输煤系统的管理,消除由于煤系统设备缺陷而引起的煤粉、煤块失落而污染环境。 第十条每天对煤堆进行两次喷水(雨天或表面水分大于10%除外),维持煤的含水量为7~10%左右,使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达标,减少煤场粉尘对周围村庄的污染。 第十一条加强碎煤机房除尘设备的维护及输煤系统的管理,将碎煤机房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减少至最低水平。 第十二条计划经营部煤场管理人员每周巡视一次挡尘墙情况,

环境监测各部门职责

云南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设业务室、环境监测室、化学分析室三部门。 1.各室职责 1.1业务室职责 (1)编制本中心业务工作计划。负责采样样品交接工作,并下达分析任务; (2)负责监测报告的编写、出版; (3)负责组织和草拟本中心的工作总结、报告及各类文件; (4)负责业务联系、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1.2 环境监测室职责 (1)贯彻执行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和有关规章制度; (2)承接客户委托的监测任务,按要求编制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地完成监测任务。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校核),及时出具监测数据。 1.3 化学分析室职责 (1)掌握和熟悉化学分析室的有关制度,并贯彻执行。 (2)掌握和熟悉各指标检测方法,并严格按标准方法实施。 (3)对分析的样品应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试样有权拒绝分析,并及技术负责人反馈,要求重新取样。 (4)承接客户委托的检测任务,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校核),及时出具监测数据。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主管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更改或调换操作规程测试方法。 2.各室负责人职责 2.1 业务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开展仪器管理、档案管理、质量监督工作; (2)负责全站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负责全站仪器设备的建档;负责试剂、玻璃器皿、劳保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3)协调各业务科室工作,负责站务会以及站领导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并协助领导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宜的落实;做好站务会及领导召开会议的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2.2 化学分析室负责人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化学分析室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化学分析室的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制定年度、季度的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各项检测任务; (3)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检测方案; (4)负责督促和检查化学分析室仪器设备的及时送检、维修和保养,贯彻执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法规和法令; (5)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计划,提出计量监测仪器设备的维修、大修、降级和报废计划; (6)负责化学分析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内容、要求的年度计划,对上岗人员的基本训练进行严格把

2016年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及计划

环境卫生学监测方案(2016年修订) 根据《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和卫计委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一、监测目的 定期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液/灭菌液、消毒后物品、透析液、紫外线灯管等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保证消毒效果和灭菌质量,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二、监测范围 全院重点科室的空气、物表及医务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紫外线灯等消毒灭菌器材,高效消毒后物品,透析液及反渗水、内毒素,医用织物等。 三、监测要求 空气监测:对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监测;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场所新建与改建验收时以及更换高效过滤器后应进行监测;遇医院感染暴发怀疑与空气污染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微生物的检测。 其他监测:对重点部门医务人员手、物表、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消毒后(灭菌后)物品、医用织物等每季度进行监测一次,当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 各科室院感小组成员负责采样前的清洁消毒等准备工作,院感科及细菌微生物室工作人员负责采样,采样后及时送检验科微生物室进行培养。院感科负责督导与协调工作,以保证监测效率。 四、监测时间 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中间那个月的中旬,具体时间由院感科与微生物实验室商榷后通知临床科室。 以上环境卫生学监测结果应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若结果超标或出现异常结果时,微生物实验室应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应与相关科室共同调查分析原因,必要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相关科室应认真参照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及时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五、监测计划(见附表)。医院感染管理科2016年1月5日

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把握及时、有效、安全地应对我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规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响应程序、监测技术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监测工作,了解污染事故的污染性质、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为应急处置指挥部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完善提高全天候的应急监测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做到应急监测及时到位,各项处置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站现有的仪器设备和人员情况,特修订本应急监测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7)《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0] 10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197号) (10)《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11)《贵州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7月1日) (12)《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协同作战;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反应迅速;平战结合、运转高效、成本合理;责任明确、信息畅通、措施果断。 1.4 适用范围

2016年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2016年度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公司积极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积极建立企业污染物监测体系,制定具体的年度污染物监测工作计划。 一、污染物监测机构 1、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公司的季度监督性监测,由其出具监测报告。 2、公司将安环部设立为污染物监测机构,下设两名环保监督员和两名污染物监测人员,全面负责公司各污染物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二、污染物监测内容 1、监督性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流量,并且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2、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 对公司安装的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开展比对监测。比对监测的内容包括废气气态污染物浓度、颗粒物浓度、氧量、烟温和平均流速等。 3、企业自测 (1)废气自测项目均包括废气浓度和流量以及颗粒物浓度、氧量、烟温和平均流速,并且计算废气的排放量。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自承担监测的方式进行自测。 (2)废水自测项目均包括废水处理站出入口浓度、PH值。采用

手工监测、自承担监测的方式进行自测。 (3)噪声自测项目包括噪声强度。采用手工监测、自承担监测的方式进行自测。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季度监督性监测为每季度监测一次,企业自测每月至少自测一次,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每月一次。 四、监测布点与采样 1、监督性监测:废水污染源专门处理此类污染物的设施排放口采样,其他污染物的自测在厂区外排口或厂区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所有排放口均须分别布点采样、分析。废气污染源每个废气排放设施均须布点自测,一个排放设施有多个排气通道的,要分别布点自测,脱硫脱氮设施的进、出口均须布点自测。 对于所有的废水或废气自测点,包括进口和出口,在采样自测污染物浓度时,均须同步监测废水或废气流量。 2、比对自测:废气采样位置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与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测定位置不能重合但应尽可能靠近,不能从CEMS 排气装置处直接采样监测,手工和自动同步采样。 五、自测要求 1、要求健全监测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污染源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企业污染监测监控方案,加强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和保存企业污染源监测原始记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2、监测工作应该在稳定的生产状况下进行,监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并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时间和工况负荷等参数。每季

环境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制度及监 测计划

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及监测计划

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厂环保工作在分管环保的生产厂长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部部长具体领导,下设专职环保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的具体管理工作,设立环保监测站(兼职),负责日常环保监测工作;成立环保监督网,定期开展环保监督工作。具体分工与职责见附件1《同煤国电王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岗位职责》第二条本厂环保工作任务与目标如下:(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环保政策,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创立节约环保型电厂,自觉实施清洁生产。 (二)运行、维护好环境保护设施,保证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正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国家与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三)工业废水100%回收利用,实现零排放,工业冷却水系统实现闭式循环。 (四)监测下列排放口排放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1.烟囱排烟中的烟尘浓度、SO2、NOX、除尘效率; 2.工业废水回收口的PH值、SS、COD、石油类; 3.生活污水回收口的SS、COD、BOD5、PH等; (五)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杜绝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排入江河,造成重大污染环境事件。

(六)防止粉煤灰及灰渣对环境的影响; (七)控制厂内噪声,使噪声保持在允许值范围内。 (八)维护管理好灰场,保证灰场的安全,防止垮坝事故的发生,在秋季干燥季节还应防止扬灰对周围村民的影响。 (九)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环保报表。 (十)组织进行本厂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对本厂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分析。 (十一)组织进行本厂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做好厂区绿化工作,绿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十三)做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力争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十四)认真做好环保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灰坝的管理按《电厂灰坝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煤系统防扬尘及煤自燃管理第四条把住煤炭采购质量关,减少自燃煤入厂。 第五条本厂正常储煤量不低于机组满负荷运行七天的消耗煤量,库存警戒线不低于机组满负荷运行五天的消耗煤量。煤炭存放应采取分堆存放,先到先烧,煤炭在场存放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第六条煤炭存放应采取压实存放,防止煤炭自燃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条为减少煤尘对环境的影响,汽车卸煤时压低卸料口与

企业环境监测方案范本

XXXXXX 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方案 一、监测指标 (一)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二)噪声(厂界)。 (三)☆如环评有破碎清洗工艺必须监测废水。 二、监测频率 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三、应急监测预案 (一)目的 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经济损失,在事故处理和应急情况下,迅速及时地进行环境监测,制定以下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 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情况监测。 (三)基本原则及应急监测措施 1 、基本原则:本预案是XXXXXX 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各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挥部的具体指挥和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日常监测服从应急监测原则。 2 、应急监测措施:

(1)公司环保安全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按环境污染信息报送规定上报市环保局。同时立即与市坏境保护监测站联系,及时判断可能的污染因未,进行应急准备,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和化验准备工作。 ①人员准备:技术人员现场X 名,采样人员X 名,化验人员X 名,司机X 名。 ②做好采样容器的准备工作。 ③及时协调市环保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分析化验人员做好相应的分析项目的一切准备工作。 (2)监测人员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必须在XX 分钟内到达现场采样,并在XX 分钟内送到化验室。 (3)协调市坏保监测站化验人员快速、准确地完成样品.分析,及时出具数据,并保留样品。 (4)当对某污染物缺少监测手段时,应立即对外请求支援。 (5)监测数据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娜最快速度上报应急指挥部。 (6)应急监测应做到从事故的发生直到事故的处理终结全过程的监测,监测次数以能满足减少损失和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生产恢复为要求。 应急监测点位及次数表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

第九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对于建设项目所引起的环境破坏受到普遍的关注。这就要求企业的领导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的力度,加强污染的控制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的生产和排污状况,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认真落实,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环境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专业管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是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措施。环境监测计划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及时发现环保措施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和改进,确保环保设施长期高效稳定运行。 9.1 环境管理 9.1.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为有效地保护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拟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设立环保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实行主管副厂长负责制。安环部配备有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管理和统计工作,并在各主要生产车间配备相应兼职人员负责本车间环保管理工作。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长期环保管理及规划工作。环保管理人员由具备生产管理经验和环保基础知识,熟悉企业生产特点,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同时在各车间配备若干有经验、懂技术、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车间兼职管理人员,以随时掌握企业生产状况和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同时也有利于环保措施和清洁生产措施的落实。 9.1.2 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能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洁生产管理 ①组织协调并监督实施本次评价中所提出的清洁生产内容; ②经常性地组织对企业职工的清洁生产教育和培训; ③根据企业发展状况,继续进行新一轮的清洁生产审计;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为有效开展20**年环境监察工作,维护我县环境安全,更好地为建设生态文明服务,根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我局20**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污染源分布和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数量及装备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污染源监察 1、监察方法:采用“双随机”抽查,即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完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同步进行监测和监察。 2、监察内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运行(含在线监控设施)及是否达标排放情况;固废(含危废)产生、暂存、管理及处置情况;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及执行情况;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企业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等。 3、监察频次: (1)重点污染源监察:每季度抽查25%重点污染源做为环境监察、监测联合检查对象,对没有抽查到的重点污染源在第四季度全部纳入检查对象,以保障对重点污染源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一般污染源监察:根据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11人),确定20**年至少要抽查110家一般污染源,每季度与重点污染源同步抽查30家一般污染源做为联合检查对象。 4、抽查时间:在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的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对象,并做好记录。 5、重点污染源名单:

6、一般污染源名单: 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察 根据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每天传送的信息,做好建设项目的环评督办和动态跟踪监察工作,经审批做环评报告书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月跟踪监察一次;经审批做环评报告表的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每季度监察一次。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监察 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每月一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四、生态监察 在夏、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发现火点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报告。 五、减排监察 列入污染减排项目的企业(名单由主管局污染物控制和核与辐射管理科提供)进行每月一次监察,并填报减排核查报告。 六、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 对立案查处的污染源在决定书下达后60日内(废水超标排放被处罚的30日内)开展环境执法后督查监察,并将后督查情况书面报县主管局规划法制科。 七、监察要求 1、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监察工作时,要亮证执法,张贴《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告知书》,现场制作《县环保局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并同步采取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手机拍照等措施固定有关证据,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提出整改要求,所做的有关文书及影像资料移交相应管辖的环境监察分局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1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本工程的建成将促进九江县的经济发展,但鉴于目前国内外的技术现状,项目在投入运行后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保障本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减轻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应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管理与监督,以及环境监测计划工作。 11.1 环境管理 11.1.1. 环境管理体系 本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可分为管理机构与监督机构。 1、环境管理机构 由本项目的业主九江和田化工有限公司组织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严格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制定全厂环境保护制度和细则; (2)本项目建设期的环境管理和营运期的管理,建立全厂设备维护、维修制度,定期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杜绝事故发生; (3)建立污水处理水质、水量制度,按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化(检)验技术规程,按规定每天对污水进、出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处理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4)处理污染排放事故。 2、环境监督机构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负责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应执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指导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 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接受省环境保护局的工作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管理计划,执行有关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协调各部门之间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行政管辖区内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竣工和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管理。 11.1.2 环境管理计划

2017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计划

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测站 2018年实验室质量控制计划 1.目的 为贯彻质量方针,确保本实验室的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制定本计划。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站所有监测工作。 3.工作要求 3.1人员: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3.2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3.2.1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在两次检定/校准周期之间至少进行一次核查(一般一年一次),期间核查必须按计划进行,核查方法见各仪器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3.2.2本实验室使用的监测方法,大多是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资料管理员每个月对标准进行一次跟踪查新,确认使用现行有效的规范; 3.2.3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质控样考核(抽取适当比例的项目)。 4.质量控制方法 4.1 例行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 对日常工作中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监测按照《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具体如下: (1)现场采集大于10%的平行样;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对样品进行保存;在样品保存有效期内对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2)各监测因子实验室分析时应同时测定实验室双空白,双空白测定值的相对偏差应≤5%;同时分析质控样,质控样应在有效期内;每批样品测定不小于10%的加标回收率实验;每批样品做不小于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较少时,至少测定一份样品的平行双样。 (3)试剂、实验用水等条件均未改变没有重新做标准曲线时,应代入标准曲线中的一点,测定吸光度,若偏差大于10%,应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4)当出现监测数据结果为标准限值临界值、数据异常等情况时,应对有效期内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测试。 4.2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的技术要求进行监测和质量控制,具体如下: (1)监测前对生产工况、现场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记录; (2)采集10%的平行样分析(不能进行平行样分析的项目加采10%的样品),控制样品分析的精密性;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对样品进行保存;在样品保存有效期内对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3)在分析样品的同时进行分析有证标准物质,控制样品测定的准确性;每批样品做不小于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较少时,至少测定一份样品的平行双样。 (4)当出现监测数据结果为标准限值临界值、数据异常等情况时,应对有效期内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测试。 4.3 噪声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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