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器材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报损制度

1、教学音乐器材因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不能使用,丢失,经查明原因,已做出处理者,均可办理报废和报失手续。

2、凡报废、报失的教学器材,均应填写“报废、报失申请单”,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管理人员在音乐器材账上注明报废、报失时间和申请单号码,然后调整账面数字。申请单应集中保存以备查对,贵重仪器的报废应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报废的教学器材应集中交学校总务处处理,不应继续存放在器材室。

4、音乐器材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丢失的应尽量将原物返回,损坏的应限期修复,无法追回或修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5、教师和器材室工作人员,在教学中损坏的器材,一般免于赔偿。但因不遵守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器材损坏或因失职丢失者,应予以赔偿。

刁镇田福小学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教育服务,同时培养师、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财产内容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办公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凳、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柜子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仪器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财产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活动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公寓生活老师是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4、总务处对学校财产分类别登记造册,列出各教室、各宿舍、各办公室、各教学实验室的详细财产清单,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5、要定期修理,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各保管人、责任人定期清点保管的财产,对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及时追查原因,主动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6、每学期期末,总务处负责对各办公室、各班、各专用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检查统计、作为评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 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2、学校财产被损坏或丢失,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丢失者

中小学音乐教室及器材室管理制

中小学音乐教室及器材室管理制度 音乐教室(器材室)是学生进行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素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专用教室、设备、器材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音乐教室(器材室)的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做到科学管理、使用规范。 二、音乐教室(器材室)的所有专用器材、设备等物资必须登记上账,应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必须具有《教学仪器设备总账》、《教学仪器设备明细账》、《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册》等管理账册。在账务管理中,应做到“记账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添置、报损器材、设备应从相应的账册表格中反映。 三、器材、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日常保管应注意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四、器材的借还必须有借还手续。除教学需要外不得随意将器材、设备外借。如确需借出,管理人员要及时催还,如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应由借用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音乐教室内应保持整洁有序。形体室镜面墙无灰尘,地毯要经常清洗。室内不要存放与本学科无关的物品。铺设地板的教室进入时应换鞋或加鞋套。 六、教育学生爱护并正确使用乐器、设备。 七、及时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经常检查形体室把杆是否牢固,吹奏乐器要加强消毒卫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室内必须备有防火(灭火器)、防盗(防盗门窗)、防潮(抽湿机)等设备。每日下班前应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九、以上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十、张贴相关工作制度和符合音乐教育的用语。 音乐室器材室使用保管制度 一、音乐器材是学校重要教学设备,应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音乐教师兼任器材管理员,管好、用好音乐器材。 二、要建立规范的明细账和总账两本账簿,所有音乐器材要登记入册,并有专用器材室,做到放置合理妥善保管。 三、音乐器材是用于学校音乐教学和开展文艺宣传活动的专用器材,一般情况不作它用。特殊情况需经分管校长批准。 四、音乐器材,一般情况仅限于在音乐教室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带出教室或学校。特殊情况,需经过管理教师批准,并按时归还。贵重器材不外借。 五、任何乐器需要在音乐教师的指导下,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乱用;对无故损坏器材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每次用完乐器,需亲自交给管理人员,经检查无损后,方可离开。管理人员要对借出的每一件乐器在归还时做认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追查报告,作出妥善处理。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 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 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 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 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 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 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 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 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 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 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音乐器材损坏赔偿制度 1、音乐教学设备专供学生音乐、音育教育事业,不得外借或供它用。 2、音乐教学设备由于正常教学等使用损坏,报相关领导批准销账。 3、音乐教学设备如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要按现价赔偿,或赔偿同规格型号的完好的教学设备。 4、音乐教学设备如因故意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者,除按现价(或原物)赔偿外,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加两赔款。 5、损坏的音乐教学设备要及时购买补充,保证教学。 音乐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室用于音乐教学,音乐教师应充分发挥室内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观、安静,做到专室专用。 2、本室指派专人负责,各种音乐器材安放整齐,造册登记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学生爱护各类音乐器材,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便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要照

价赔偿。 4、保持室内正解,不准乱丢废纸或其它杂物。 5、严禁烟火,闲人免进。 6、经常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保管员随手锁门。 7、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及时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音乐器材室规则 1、音乐器材室应建立物资账目。器材、设备、模型的调入、购入、调出应按规定建立明细账,每学期核定一次。 2、做好常规管理。音乐器材室平时应保持整洁,器材设备应保持完好。 3、器材设备应定为放置。音乐教学所需的器材应按要求编定号码。分类存放,放置应坚持注意科学性、教育性和实用性,突出音乐教学的特点。 4、教师上课前应认真检查器材、设备,准备好教学所需器材。 5、音乐器材设备应按产品说明书经常进行常规维护、保养,并按要求,认真做好

防潮、防震、防尘灯工作。 6、严格借还制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学生需要外接音乐器材应办理借还手续,做好登记,限期归还。 7、音乐式器材、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应加以爱护,如有损坏、遗失,应予赔偿。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音乐器材室管理制度

音乐教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音乐室由专任音乐教师担任管理员,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音乐室的使用,须征得管理员的认可,并按规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员制订本室使用计划,并由管理员监督做好使用记录。 四、各班同学在本室上课,要遵守纪律,爱护室内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舞蹈教室管理制度 舞蹈教室系学校主要专用教室,是集教学、训练、健身为一体的多功能场馆,由音乐组负责管理。为加强教室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 1、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 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3、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 不得坐在把杆上。 4、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 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5、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挪用。 6、必须保持舞蹈教室的清洁卫生,不乱丢纸屑等杂物。 7、课程结束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8、舞蹈教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训练的专用场所,其 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 9、不准大声喧哗。 10、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不听劝告者, 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情节严重者,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

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少年宫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音乐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一、使用音乐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音乐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每次课前须由教师本人与器材保管员完成器材借用手续。教师须在“器材借还使用记录”签字后方可领取借用器材。不得安排或指派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器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器材室。教师有职责在自已的课时组织和管理好学生。 三、下课后教师应把借出的器材如数归还。凡借出的器材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均要检查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的,不用赔偿;如果是故意破坏或丢失应按器材的价格折旧给以赔偿。 四、归还音乐器材时应在借用记录上及时注明,借出器材到期不还,管理人员应按期催讨。 五、班级日常活动借用器材,应按教务处安排的时间与项目进行,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 六、本校其他部门教师借用器材时,必须在负责器材室教师处登记方能借用。借用器材必须按规定时间还清,以免影响上课。 如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器材,须经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七、器材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音乐室管理人员要及时加以排除故障,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正常训练和教学。 八、外单位借用音乐器材一定要经学校领导同意,通过音乐室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定期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劳动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学校劳技器材是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专用设备,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劳技教室器材、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借出。 2、劳技器材存放环境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潮措施。 3、劳技器材按规定要求使用,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器材完好的使用状态,要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4、器材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器材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蛀、防霉等工作。 5、要爱护劳技器材,因违章使用损坏器材设备,应按制度赔偿。 6、劳技器材应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体育器材借还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器材属于学校公共财产,任何个人集体等都不得擅自拿走。 2、教师上课后必须收回器材,放回原处,以备下次使用和检查。 3、课外活动学生借出体育器材,必须经体育组教师批准并办理准借手续,即进行器材借出登记(填写登记)。归还时必须经体育组教师检查器材有无损坏,然后办理归还手续。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进入音乐室后按编位就座,保持室内安静。 二、进入音乐室后要认真检查乐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 师。 三、使用前按要求填写“乐器、设备使用记录”。未经教师许可,不 得动用仪器和设备。 四、听从老师指挥,准确使用音乐器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六、音乐器材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使用完毕,按要求做好清洁工作。 2美术室管理制度 一、美术教室责任管理者为美术组组长,除美术教师外,其它教师、 学生不得私自配置教室钥匙。 二、美术教室教学时间禁止带入一切食物和其它无关书籍、物品。 如违反规定教师可予以没收或申报校级处分。 三、在美术教室学习及活动人员须爱护美术教室设备物品,如遇损 坏,立即通报美术组负责人,同时上报校务部门解决。

四、美术教师上完课后应立刻巡视教室设备、卫生情况,安排学生 将座椅恢复原状朝前摆齐,做到及时解决问题。 五、美术课后教师须检查教室卫生,每天最后一堂课后摆正桌椅, 关好电源、门窗。 六、美术课时间不得借用为其它教学或活动。 七、美术教室为美术教学场所,主要功能为美术教学及相关美术活 动。其它人、部门借用须申请登记。 1. 保持美术室干净、整洁,美术器材设备整洁无灰尘 2. 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严禁学生在模型、墙壁上乱 写乱画。 3.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4. 定时打开门窗通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5. 学生练习的美术器材摆放有序,进入美术教室必须严守纪律,按序入座,爱护室内设施设备。 6. 师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入室练习,进行特长训练的课外活动,需经主管校长批准,杜绝随意性。发现美术器材有损 应及时反映,确保室内器材设备正常使用。 美术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保管好室内器材物品,做好财物帐,做到 帐目清楚。 2、美术室一切设备、教具,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3、保持美术室的清洁卫生。 4、使用教室后应切断所有水电,关好门窗。 5、每次使用后,督促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音乐室管理制度

音乐室管理制度 1、音乐室与音乐器材是学校重要教学场所和设备,应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音乐教师兼任管理员,管好、用好音乐室和器材。 2、要建立规范的明细帐和总帐,所有音乐器材要登记入册,做到放置合理妥善保管,一般器材应入厨,上架,摆设整齐,保持清洁,注意防潮、防虫、防鼠、防尘,贵重器材要有专柜存放,加锁。 3、学校音乐教室及其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使用,未经校级领导批准, 不准借给私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 4、教师因教学需要长期借用器材,应办理借用手续,期末归还,严禁私自占有器材,如因工作需要,需继续借用,必须重新办理借用手 续。 5、任何乐器需要在音乐教师的指导下,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个人 不得乱用,对无故损坏器材者,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要注意日常保养维修,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管理人 员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报废或更新。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认真做好安 全保卫工作。

物理仪器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管好、用好教学仪 器装备。 2、仪器设备存放要分科立目,井然有序,做到整齐、清洁、使用 方便。 3、对实验仪器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做好“五防”,保证仪器装 备完好,性能可靠。 4、按照仪器设备的品类、性质、分门别类,建账立卡,定期清点, 保证帐物相符 5、对新进仪器及时记账,分类存放,报废仪器经主管部门认可后 方能销账。 6、爱护仪器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要查明责任,按规定处理。 7、实验所需用品,教师提前一周通知实验教师,教学仪器只能用 于教学,不准挪为他用。 8、借出教学仪器,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9、室内保持清洁,禁止吸烟。 10、加强安全措施,随时关好门窗,保管好钥匙。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宝兴县蜂桶寨小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音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音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 自觉保持音乐室的整洁,发现有纸屑等垃圾时,及时进行清理。 二. 在音乐室内不得喧哗,不得追逐打闹。 三. 维护好教室内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如确需使用,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四. 严禁从事与本教室不相应的活动,确保教室内的正常秩序。 五. 做到人走设备停,使用教师要确信情况正常后方可离开。 六. 进入教室的人员,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 无关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教室。 美术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 学生要爱护教室卫生,制定值日生表,每次课前打扫卫生,保持教室环境卫生。 2. 学生爱护教室内的教学设施(电教设备、画架、画板、灯具等)如有损坏,由个人按价赔偿。 3. 保持教室,墙面整洁,不能乱写乱画。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班长负责每次培训课及参加活动的考勤工作。 5. 每次课后要关灯、闭窗、锁门,学生每人要自行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画具及资料,学生不得擅自使用电教设备。 6. 本教室不得领外人进入。 音美器材管理员职责 1.音乐器材要定人定位专人管理,所有器材要登记造册,编号入帐,定位定室存放。 2.器材的使用要建立责任制。课堂教学、学生使用的器材要责任到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贵重器材慎管慎用,学生使用时应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4.器材室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蛀。器材要定期清理,整列有序。器材室要经常通风透光,保持清洁卫生。 5.音美教学挂图要专橱存放,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鼠咬,应用时不要损伤图面,使用后拼叠规范,注意及时裱糊和维护。 6.建立健全借还使用手续。本单位任何人借用器材都应填写登记簿,借用和归还时应注明日期并检查器材完整度及其使用情况。外单位借用音美器材,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管理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借还手续,按期索回,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7.对新购进的音、体、美器材要及时登记造册,报损器材应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 音美器材管理制度 1、音美器材是音乐、美术教师教学试用器材,要专人负责。 2、转配给音美教师个人教学用的器材,要专存专放、专管专用、个人负责、一包到底。 3、音美教师公用器材,由教研组长负责管理,账目清楚。教师使用要履行借用手续,不许个人长期占用。 4、无论是专用器材还是公用器材,要人人爱护,适时维修保养。严防损坏或丢失。丢失或损坏者要查明原因,属直接责任者,要按规定赔偿。 5、报废的器材,要按财产管理制度规定手续审批报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6、贵重器材,不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准外借。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新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 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 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 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 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 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 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 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 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 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体育器材报损制度 1、体育器材的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类器材由管理人员全权负责。 2、保持器材室要卫生整洁,各类器材设施要分类定位存放,根据各类器材相关要求作“十防”。 3、体育器材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进行调整、清洁等各种维修保养。 4、体育器材室要安装防盗门钥匙要严格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丢放。 5、体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每学期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育器材维修保养,以确保体育教学和训练活动的顺利进行。 6、对于损坏已不能修复体育器材,要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报有关领导部门批示后,调整帐面数字。 体育器械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财产管理帐目,有严格的借用手续和赔偿制度,并认真执行。 2、熟悉各年级教学进度,根据教师上课需用器材,提前做好准备,保证上课使用。体育课后,要清点器材数量,发现短缺或损坏及时处理。 3、经常打扫器材室,保持室内整洁。器材存放要得当、有序、搬运方便,并备有灭火器材。 4、检查固定器械,发现损坏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防止伤害

事故的发生。 5、加强对海绵垫等器材的防腐处置,应经常检查或更换存放位置。 6、定期清点器材,做到帐物相符,对损坏、低值易耗的器材填写单据,上报注销,根据器材的损坏程度提出维修和购置计划。 7、根据各项竞赛的要求,提前准备好器械,赛后及时收回并清点数目。 8、无教师指导,不出借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的投掷器材,确保体育活动的安全。 9、体育器材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外借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字,方可借出。 10、由于管理不当出现器材遗失的,由管理员照价赔偿。 体育器械领用借用制度 1、上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器材开一清单交保管员或提前10分钟和保管员联系。保管员应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一次领出,并立刻检查器材的安全性能。课中学生不得再领器材。体育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2、课外活动,各班体育委员凭体育器材出借卡到器材室领取有关器材,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经清点无误归还出借卡,无出借卡者一律不予出借。 3、运动会或体育节需借用器材的班级或者个人,必须由班主任出具借条,体育教师签字,管理员方可将器材借出。使用完毕应及时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完全和有效使用,避免丢失和不正常的损坏,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生产等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为了提高设备器材的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院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爱护设备、节约器材。各部门应该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做到加强对设备、器材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建立科学的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定各项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一旦发生丢失、损坏事故,当事者要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损坏报告单”。 第三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丢失的,当事者应予赔偿。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包赔同规格型号的新设备器材,或按现行市价交款: (l)属个人责任丢失录相机、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电风扇、电吹风、电子表、计算器、电取暖器等家用电器和生活用装具、工具、服装等低值易耗器、材料者; (2)公物私用,丢失各类设备器材者。 2、丢失某些稀缺珍贵物品,则按原价的2—3倍赔偿。原价低于现行市价的,按现行市价的2—3倍赔偿。 3、属于个人责任丢失非生活用器材者,应根据事故性质、设备器材丢失时的新旧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情况,以及赔偿人的态度,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丢失,情况及影响不甚严重、检查深刻者,可酌情减少赔偿费,一般掌握在价10—80%。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应加重处理。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责任事故,损坏的设备器材尚能修复,不降低性能和精度者,应赔偿维修费和损坏的零件费,认识错误态度好的,赔偿费减少

美术器材维护报损制度

美术器材维护报损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美术器材维护报损制度 (一)维修和保养 1、器材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卫生,并保持合适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器材必须在橱(架)内整洁科学存放,器材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 3、加强器材的质量管理,如验收、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好一些器材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5、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均应进行维修,器材的维修属于器材室的日常工作范围,对于维修不了的器材,由器材室负责人处理。 6、器材维修原则是:(1)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费用不超过该器材原有价值的50%。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器材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器材室应设器材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器材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器材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二)报损和赔偿 一、学生损坏丢失器材处理办法: 1、凡属正常损耗或器材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报损即可。 2、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器材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器材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私自将器材带出器材室的,一经查出,追回器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器材的处理方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器材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篇一:音乐器材管理制度范文 一、音乐室仪器供音乐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由音乐组专人管理。 二、音乐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入橱定位保管。 三、教师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的仪器应正确操作并注意维护保养,不能乱拆乱装乱扔乱放。 五、音乐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需报校长室批准。 六、音乐器材因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和赔偿,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七、保持音乐器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八、音乐器材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九、音乐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确保物、账相符。 篇二: 一、爱惜音乐室的财物,不在音乐室墙壁及工作台面上乱写乱划,物品或工具要轻拿轻放。

二、保持音乐室清洁卫生,每次课后均需做好值日工作。 三、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坐,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不得用手机、mp3等工具听歌 四、音乐室的多媒体使用按照多媒体管理要求执行,学生不得随意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进行登记造册,一学期一清理,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如有丢失、损坏要责任到人。 六、对所有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做好记录,对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行情况作出说明。 七、音乐室的一切设备、钥匙、教具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拿走或外借(含学生),发现一次罚款30元。不得将食品带进音乐室,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 元;室内器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处。器材人为损坏的,要照原价的1 3倍赔偿。 篇三: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应按照研究所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管理。为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以保证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验室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制度,制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程。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仪器设备(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属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第二章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第四条由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予赔偿。 1、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2、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 4、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5、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失或损坏;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由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经鉴定和公共实验室主任证实,可免于赔偿。 1、因设备器材本身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 损耗; 2、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3、经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 免的损坏; 4、因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发生的损失; 5、因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 术上的不熟练,偶然造成的损失; 2、事故发生后能积极设法挽救,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 第七条设备器材丢失和被盗,按事故原因划分赔偿责任。 1、因管理不善,防范不严,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属公共实验室责任,由公共实 验室赔偿; 2、因工作不负责任,保管不善,造成设备器材丢失或被盗,由当事人赔偿; 3、属于被盗并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证明,可减免赔偿。 第八条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般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较轻,损失较小的可免于检讨。对于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费用。 第三章处理办法 第十条凡属责任事故造成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的计算赔偿金额。 1、对于损坏、丢失零件配件,但不致主机报废,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计算机教室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教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好校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房设施、设备属公有财产,任何个人不得有意损坏。有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果有连带损坏行为,一并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视为有意损坏,除赔偿外,还将提交学校给予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施损坏,应按原价予以赔偿。对机器设备,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机器、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存在损坏,管理人员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造成其他损害,否则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机器及其辅助设备不得外借,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计算机是培养学生计算机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爱护计算机设备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2、严格仪器损坏报告制度,并书面写清原因。仪器损坏后须立即报告设备仪器管理人员。 3、机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向中心汇报计算机设备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局面汇报。 4、在正确的计算机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计算机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因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赔偿,严重者给予处分。 5、因操作不规范损坏计算机设备的,经检查可修复,按半价赔偿,计算机设备报废按规定价格赔偿。 6、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应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由机房管理人员鉴定并报机房主任做出损坏赔偿决定。 7、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后不向机房管理员汇报,经调查查出的,按规定价格的两倍赔偿。 8、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找不责任人时,按规定价格的两倍,由班级全体人员均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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