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总结

根据《 ___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 ___》(XXX【2018】7号)等文件的要求,我X认真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执法车辆XX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XX家次,下发责令整改XX份,发放监督意见书XX份,立案XX件,结案XX件,处罚款XX万元。

1.加大力度,对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保健食品,重点查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

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所有检查和处罚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2.突出重点,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

重点检查通过电视宣传、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管理职责进行处理。对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电视台、报刊、互联网交易平台、宾馆、会场等第三方平台运营商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宣传,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积极组织认真开展了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科普宣传活动,以“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主题,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广播宣传、微信网络、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播放小视频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的科普舆论氛围,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达到了满意的社会较果。本次宣传共动车辆XX 车次,人员XX余人次,接受咨询XX余人,悬挂宣传标语XX幅,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

4.加大了抽检力度:

专项活动以来,年初制定了专项抽检方案,共抽检保健食品XX 批次,已抽检XX批次,抽检结果均合格,此项工作还在继续。

二、存在的问题

1.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贫乏,法律意识淡薄。保健食品准入门槛低,因此大部分从业人员不懂或很少懂保健食品基本常识,辨别产品真假及违法标示的的能力有限;不了解当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没有安全责任意识。

2.企业自律性差、缺乏诚信意识。有些经营者只顾经济利益,产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不顾消费者使用安全,盲目推荐保健食品、不诚信行为屡见不鲜。

3.索证索票制度执行难,产品购进把关不严。不法分子为获得暴利,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违法添加药物、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产品违法标示、夸大宣传等现象层出不穷。经营企业在购进产品时由于品种多,渠道杂,数量少,人员不足等原因,往往疏于查验供应商资质、或者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购进产品,未严格实行

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购进非法产品,又无法追踪违法产品的源头和去向。

4.广告宣传和销售模式存在风险。一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追求利润,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网络、电视、报刊、杂志以及销售人员的宣传等导向性强、直观等特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还采取健康讲座、体检或义诊、会员制直销等方式,有的甚至与老年协会或老年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目标人群,夸 ___食品的功效,宣传保健食品疗效,甚至不惜伪造理论或者擅自更改标签、说明书,混淆、炒作、捏造新理论、新概念等,误导消费者。此外,由于讲座时间一般在清晨,时间短,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异地取证困难,查处更困难,消费者上当受骗的金额大,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5.保健食品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大型的超市、商场这块做得稍好些,小型店子过期礼品盒和保健酒时有过期现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1.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

2.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快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支撑的能力。

3.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按食品安全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按要求购进食品查验记录的行为。

4.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食品、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___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制发《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相关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工作要求和文件,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分别予以转发并根据国家、

省文件要求制发了《哈尔滨市政府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政府食安办及时将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下发到各区县市及相关成

员单位,要求全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 ___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建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负责推进工作。成立了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便于工作联系,各区县市参照市领导小组成员模式,相继组建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工作衔接有序,推进流畅。

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形成系列制度。建立信息制度。同时实施了“三表三台账制度”,定期报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各区县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二)多策并举,共治推进。

一是加强工作督办。组织全市督导检查工作,实行机关处室对口包区县市工作。组织了保健食品企业约谈工作座谈会,约谈企业17家,要求企业依法经营。

二是实施会议推进。建立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召开联系工作会议5次,全面部署工作,阶段性听取工作进展。

三是建立沟通平台。哈尔滨市在整合监管数据基础上,构建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智慧云平台,通过平台数据,畅通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几级监管网络的构建和信息传输。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制了《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涉及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会销方面的宣传资料4万份,下发到各区县市食安办、市场局,张贴到大型商超、宾馆、药店等重点部位。

五是注重专栏信息建设。在市食药 ___网站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全市共治理专项工作信息137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哈尔滨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广告信息2篇。

(三)狠抓重点,大案突破。

一是实现全覆盖监管。要求监管覆盖面,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326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主体店5232户,

同时对哈市辖区内的3586家药店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173家经营主体下达了责令整改。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一次全覆盖式专项集中检查行动,全市监管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是实行全方位管控。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指导检查各播出机构认真履行广告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制度和播出三审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学习,健全广告各环节规章制度。对在播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停播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资讯等类广告,待认定无误后,再行播发。对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呼兰区广播电视台、依兰县广播电视台等8媒体落实广告三审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利用微信平台和通信联络,随时就虚假违法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交换意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进行重点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共约谈责任人6人次,停播违规广告200余条次。()

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发力度,播出各类公益广告4万余条次。从源头管控,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为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空间,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源头上切断违法广告的平台,对辖区内三区九县(市)播出机构频道开展集中清理,关停区县45个违规频道,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虚假广告的播出渠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声称减肥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产品、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产品、声称增强免疫力

(调节免疫)功能产品、声称改善睡眠功能产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共计抽检保健食品41批次,抽检场所覆盖药店、专卖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已全部送往市农科院进行检验。

三是实行大要案突破。首先,加大了广告案件查处工作。全市广告系统共查办有影响的广告食品、保健食品类案件16起。①一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97)频率自办服务类节目“中医宝典”,利用健康养生讲座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处罚0.84万元);②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欧米伽-3”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81万元);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通过电视频道违法“臧宝保健滋补液”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10.62万元);④四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所属经济广播违法“阳气肽”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6万元);⑤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所属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违法“盛芝坊牡蛎片”、“牡蛎活肾素”保健食品广告案(处罚0.918万元),收缴罚没款共计:19.188万元人民币。另外,还立案2起,正在办理之中。违法宣传的广告产品主要有“一杯瘦身汤”(果疏丽人牌轻畅颗粒)、“百善长寿组合”(正源丹)、“生命基础套餐”(乐怡胶囊、生命维他牌多种营养素片、生命益博士益生菌酵素粉)、紫苏子油、阳气肽等都属于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其次,加大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力度。①查处销售假冒“爱莲巧”巧克力违法案件2起,并对2家违法商户做出以每户罚款17.5万元的'从重处罚,该案待局案审会审定履

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②对销售假冒“茅台”、“玉泉和谐清雅”、“五粮液”的违法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③为保护好“哈尔滨红肠”这块哈尔滨食品的金字招牌,12月5日,由市市场 ___牵头,联合食药、城管、国税、公安、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对哈东站、哈西站、哈站周边、中央大街商圈等红肠经销商户较为集中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红肠经销商户39家,查出了牌匾与名称不一致、没有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过期、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计量器具未经强制检定、未明码标价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四是加强督导和科普 ___。市食药 ___深入区县进行督导,联合区县市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为做好整治宣传,市食药

___联合南岗区市场 ___、先锋路街道办事处、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等部门举办了“食安讲堂之保健食品走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情况进行了宣讲,对参与活动的100多位老年消费者进行了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讲解提示。新晚报、黑龙江省电视台生活频道帮忙节目、中国网、中国食品报(龙江食宣)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门报道。通过整治,全市共检查宾馆245家、酒店244家、专营店26家、社区培训室29家、药品连锁总部31家。出动执法人员1546人次,联系公安、社区共同执法12次,张贴警示标语3377幅,设置宣传栏42个,开展消费警示92次,责令整改22家。

五是强化质量管理,培育食品品牌。围绕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加大食品品牌扶持力度。开展质量提升企业行活动。市市场 ___通过组织质量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五常市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生产企业实地考察,现场解决问题20余项,就企业今后的发展提出了40余条合理性建议。开展食品企业安全专项培训。市食药 ___组织全市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质量负责人共150人培训,促进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开展检验检测服务活动。市农委 ___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组成检验检测服务小组,对蔬菜等农作物“测土配方”,对土地的肥力、酸碱性、微生物等情况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种植有机蔬菜所需肥料的科学用量,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品、保健食品 ___方面的专职监管人员少。

二是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及欺诈宣传方面的监管环节责任仍需清晰界定。

三是食品 ___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急需补充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牌食品违法行为,不断净化该市食品安全环境。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通过加强食品企业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强化食品企业自身质量提升,培育和扶植本地食品名牌企业和产品。

三是加大 ___力度,通过平面媒体及网络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科普知晓率,让市民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完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加强社会共治,让全社会都参加到共同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欺诈工作中来,净化哈尔滨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市民食品安全。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 作总结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下面是整理的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参考。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按照《XX省食品安全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XX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1号)和《XX省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食安办健食〔2018〕2号)文件精神,市食安办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8月中旬,市食安办等七部门制定了《XX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加

强对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邹晓春为组长,副主任游旺泉、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徐小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帅等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细化成员单位分工,建立会商会议、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办)食安办把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针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排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行为。根据近年来日常监督、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及处罚情况制定重点企业清单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销售的危害

保健食品的相关常识及虚假宣传销售 保健食品的危害 近年来,以专家健康讲座的方式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案件在各地频频出现。不法经销商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使得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深受其害。下面我就相关常识向大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五大非法陷阱 (一)“药到病除”不可信。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健康讲座”为促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假冒专家、教授和老中医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三)“免费活动”为洗脑。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

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权威证明”属虚构。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五)“专家义诊”是骗局。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二、消费者盲目购买保健品及保健食品的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曾报道,心怀长命百岁、投资增值等美好愿景,长沙老人彭美莲生前十年花光20万养老金,悉数投入保健品市场。 其中,老人最大的单笔投入是长沙东宇公司销售的一款名为“馨波尔”的玉石床垫,售价高达16800元。销售人员卖床垫给老人时说,这款床垫是韩国最新的科研成果。通过加热方式,使玉石内部的能量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市食药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精心组织、打防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细化实施方案 一是成立了××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区食安办主任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基层分局(站)和相关职能股室队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二是在认真研判本辖区食品、保健食品市场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下发了《××市××区食品安全办等6 部门关于印发××市××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专项整治的任务措施、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有力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层层组织发动 一是切实提高对整治非法营销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认识,确保食品、保健食品监管不“断档”;克服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困难,组织区食安办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联席

会议,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指导督促各基层分局(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宣传氛围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拳出击,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针对非法会销隐蔽性、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局主动出击,联合整治,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促销及虚假宣传行动,在短短一周时间,共发广告传单及报纸1000余份,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打响了我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枪”;二是上下联动,深挖线索,利用城区已建成的区、办、社区三级联动模式,充分发挥社区监管优势,挖掘非法会销窝点依法查出;三是全区网络食品销售者进行逐户排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发现无证销售、销售过期食品、发布虚假信息、经营禁止性食品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法查处。 截至20××年11月30日,保健食品市场:出动执法人员317人次,出动车辆167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256户次。 四、强化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地食安办,广泛开展保健食品常识的科普宣传,增加消费者健康养生常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辨识和认知能力,指导消费者科学选购。营造人人关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良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 的通知 食安办〔2017〕20号 2017年07月1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商务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内容 (一)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二)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 (三)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五)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治理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2019年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2019年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总结 为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根据相 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科普宣传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我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周密部署 为切实做好我县“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关于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我局马上组织动员布置工作。在6月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的基础上,乘热打铁,继续扩张科普宣传覆盖面,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场地选择、受众人选等,确保“五进”活动取得实效。帮助消费者提升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促进科学、理性消费。 二、迅速行动,落实相关工作 “五进”科普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10条、展板20块、宣传手册1100册、宣传单1620份、宣传购物袋800个,小礼物纪念品200份。

1、宣传活动走进社区。为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在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安全宣传站,制作食品药品科普安全宣传栏,张贴科普宣传海报10张,画板展示一次,现场发放宣传册820册,宣传购物袋200个,宣传单820份,分发小礼品100份。老年人是保健食品消费大军,我们有针对性的对老年人进行现场会议宣传,会议共计213人参加,现场活动取得良好反响,使宣传起到了事半功倍效果。 2、宣传活动进校园。学校人员集中,每个同学可以辐射几个家庭,利于扩大宣传效果。我们在青冈县一中组织了“防范欺诈虚假宣传,维护自身消费权益”讲座,有师生500多人参加,讲座引起师生积极响应,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到群众中宣传播种科普知识。 3、宣传活动在商超。商场、超市是食品、保健食品购买消费的第一现场,也是不良商家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平台。打蛇打七寸,关键位置的宣传能起到事半功倍效果。我们在辖区大型超市张贴海报10张,发放宣传手册300册、宣传单300份。现场讲解示范,分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解读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记、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并介绍了常见的虚假宣传和消费陷阱。通过现场说法,实物对比,使消费者达到切身体验的效果。 三、借助网络,扩大舆论效应

案例评析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例: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2005年3月23日,我局公平交易分局人员发现贵州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在我县人民会场进行**牌除湿追风灵(以下简称追风灵)产品说明会。贵州公司在产品宣传活动现场拉产品说明会的横幅和宣传画,将各地该产品使用者赠送的锦旗臵于现场前沿和左右两侧,产品说明会首先由贵州公司促销人员讲解该产品的试用范围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讲述产品由来的历史故事,请试用人员上台现场实话实说,并请送感谢信的使用者上台宣读感谢信,促销人员也上台代为宣读感谢信,然后进行产品赠送活动和销售活动,据现场促销人员介绍共销售追风灵120瓶,单价75元/瓶,截至我局立案查处之日起说明会已经进行了九场。我局立案之后进行了缜密调查,最后将该案定性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拟给予贵州公司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壹拾捌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后,贵州公司派出了两位代理人出席了听证会,代理意见就贵州公司此种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虚假宣传行为、案件处罚额度是否适当与案件调查人员进行了辨论,之后我局综合案情并部分听取贵州公司代理意见,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上缴国库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我局向人民法院提出了异地强制执行的申请,使该案得以执行。

[争议焦点] 在该案的定性问题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当事人的行为应该按照《广告法》来定性处理。贵州公司在追风灵产品说明会上采取挂横幅、宣传画、锦旗、介绍产品历史故事、性能等、宣读和代为宣读感谢信、赠送药品等和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广告、粘贴消费者赠送的锦旗方式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宣传以达到促销产品的目的,在这些宣传过程中,宣传该保健品的疗效,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是药品,具有药品的疗效。《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该清楚、明白。”贵州公司的行为明显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广告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处罚。再则,《广告法》相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是特别法、专门法,应当优先适用。 二、当事人的行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首先、本案当事人的宣传方式超出了《广告法》的规范。广告根据其发布方式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

衿食用保健品的注意事项 蚅 膅目前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于一般食品,又有别于药品。它不追求临床疗效,但它应无毒副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蚂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等。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并非男女老少皆宜。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服用保健品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营养保健知识,这样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薈⑴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蚅: 薆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

肀⑵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蚁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配料名称、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还有储存方法、批号、生产厂家。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螅⑶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异选购保健食品。 螃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自己或赠送的对象。特别是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螁⑷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莀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药品以治疗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预防作用或辅助治疗作用,更注重安全性。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

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13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1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内容及重点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

cfda:今日起,这10种保健品全国禁售

CFDA:今日起,这10种保健品全国禁售! 总局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7年第204号)2017年12月15日发布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监测到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洛阳九九龄维他醋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99龄维他醋”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6)第053号,证件持有人为洛阳九九龄醋业保健品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喝的九九龄醋太神奇比吃药强多了,然后又检查卵巢,一查卵巢囊肿也没有了,九九龄能给人类大益处,真的能给人类作出突出贡献,无药胜药,屡见神效”等内容。 二、“正颖牌红景天颗粒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正颖牌红景天颗粒”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 G2*******,证件持有人为北京天草商贸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坚持服用一段时间后,以往上课犯困的现象得到很大改善,以前困困洋洋的感觉一扫而光,学习效率也有所提高,全天都能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和精神面貌”等内容。 三、“芝圣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芝圣堂牌硒芝胶囊”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证件持有

人为山东芝圣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孢子粉多糖有效率达90%以上,天然有机锗,抑制癌细胞扩散率达 89.3%,吃药十几年,不如吃硒芝胶囊三十天”等内容。 四、“健必依营养口服液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健必依营养口服液”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482号,证件持有人为上海农工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工商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健必依保健品厂,广告中宣称“效果显著,除药物之外见效最快,无添加剂,无不适应人群,化疗后白细胞低怎么办,求得良药我成功地多活了一辈子”等内容。 五、“尼亚人罗布麻茶官网”发布的标识为“尼亚人罗布麻茶”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147号,证件持有人为新疆绿康罗布麻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饮用三个月血压血脂全部平稳正常逐步减服药物,免疫抵抗力全面提高,血脉通畅腿脚有力,肾气旺盛,不用担心反弹,不用担心高血压”等内容。 六、“南京美福药物宁心红杞胶囊官网”发布的标识为“宁心牌红杞胶囊”的广告。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1)第0193号,证件持有人为南京美福天然药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中宣称“恢复卵巢功能,平衡内分泌,有效彻底改善或消除更年期各种不适症状”等内容。 七、“澳博牌角燕胶囊专卖店”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澳博牌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总结按照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 ___》(XX食药监保化〔2020〕7号)的要求,我局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定了区局检查方案,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了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等多个环节,我局在检查中各业务科室结合各自领域其他专项工作,使检查更具针对性,一是结合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将大型商超、食杂店、集中交易市场等作为重点业态,主要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畜禽鲜蛋水产品、节令食品、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进行了检查;二是结合餐饮环节专项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中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洗刷消毒的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三是结合生产环节专项检查,覆盖了全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如配制酒、乳制品、月饼等),一方面查看生产过程管理是否到位、生产记录是否齐全,存储条件是否符合食品要求,另一方面查看产品标签是否合法合规;四是结合监督性抽检、快检工作,对各环节风险较高的产品进行抽样。 专项整治期间,未发现各环节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但发现存在其它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发现存在无证

经营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7377元,没收违法所得3544元,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3833元,罚款人民币90000元;二是对生产配制酒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没款26072元,没收该单位生产的配制酒116瓶。三是发现其他食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23件,罚没款共计77.04万余元 一是与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在监督检查中对重点企业加强培训指导,要求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不得具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三是通过微信平台,向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发送食品相关安全信息。 业务科室与食药所联合深入人口密集的社区、单位、旅游场所及宾馆饭店等易发生“以会议形式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行为”的场所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知识,结合虚假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认识。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计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23次,发放宣传材料9520余份,受众人数10337余人。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整治总结

保健食品违法宣传整治总结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通过召开全镇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会,让各村深刻认识到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是以赚取群众高额利润为目的,极易引发消费投诉,影响了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利用云岭先锋、专栏、布标、街头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和辨识保健食品的常识,提升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二、落实职责,分工明细。联合镇食安办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依法监管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各村负起食品安全总体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确保辖区内治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抓好重心,扎实开展 (一)着眼大局、把握监管执法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严打”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5次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举办培训2场,开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食品安全知识手册500本。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截止10月底,全年出动检查人次9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0余辆次,共检查食品经营商户150户,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20个,没收不合格食品50个品种,约100公斤,立案查处案件21件,已办结1件,收缴罚款6000元。 (三)全方面、多领域抽样检验,保障质量安全。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检50余批,食品类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实行阳光执法制度。大力宣传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权益,处理投诉案件2件。 (五)突出食品安全监管,以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纽带。除加强日常巡查及春节重要时节的检查外,结合市场监管动态发布消费预警,适时发放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的宣传材料,并先后开展了严查食品餐饮经营行为、违法广告、“两小”、校园周边环境及食用农产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经济社会环境。 (六)狠抓食品、保健品安全及广告宣传工作。对全镇28药品经营企业和50家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完成建档立卡管理,采取企业自查和监管所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排除隐患,提升行业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监管力量薄弱。一是监管涉及面广,监管人员不足;二是执法装备跟不上工作需要。 (二)监管面广,专业知识欠缺,技术支撑不足。检验检测业务单一,水平有限,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在监管中不能面面俱到。 五、2018年工作计划及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学好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形式,既要向书本学,更要向领导学向同事学,学工作方法学工作经验,通过学习充实丰富自己,增强本领。学会思考勤于总结,边学习边思考,深化学习效果,经常对自己做过工作进行反思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提高素质能力。

【2016年保健食品检查员个人工作总结】 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

【2016年保健食品检查员个人工作总结】保健食品整治工作总结 2016年度保健食品检查员个人业务总结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省局有关领导的培养关怀下、在中心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逐步适应了作为一名保健食品检查员应该尽到的责任与所承担的义务。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我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保健食品岗前培训、保健食品检查员业务能力培训等有关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纪律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性。通过认真学习中纪委的《若干规定》,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做到不接受企业财务、不接受企业宴请,出去检查一律从简、食宿一律按照标准执行。 二、兢兢业业履职,逐步提升检查能力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资深检查员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问、多想和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保健食品检查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我还通过OA系统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2016年共接到省局安排抽检任务3次,完成抽检任务2次,剩余1次因本单位工作要求在外省开会未能成行,参加率达到66%。通过实地检查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达到了开阔视野、吸收理念、增长知识的目的,切实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三、自身存在的不足一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一是墨守成规的情况多,大胆创新的情况少。没有创造性地探索工作上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就不能有质的飞跃; 二是书本学习内容多,实践检查的机会少。以至对行政执法的情况了解得不够细致,不够深入,材料掌握的不充分,有时使工作处于被动; 三是机械完成工作的时间多,总结经验和规律的时间少。平时面对繁杂琐碎的检查工作,着眼点主要放在完成工作上,没有进行认真进行总结找出工作中的共性和规律,不利于水平的快速提高。 四、2017年的工作目标和建议基于以上几点,为更好履行作为一名保健食品检查员有关检查工作,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省局有关领导和中心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一是定位上求准。即在工作中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保健食品检查员工作的关系,完成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调整好、安排好检查时间。抓重点,抓主要矛盾,减少工作环,简化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谋划上求早。即在从属性和被动性中谋求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工作预见性,切实作到未雨绸缪; 三是业务上求精。即克服年轻气燥,做到脚踏实地,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检查能力在做好检查工作的同时,在检查中有几点建议,仅供参考。一是检查时间安排望及早通知,留有足够的时间保障本职工作的安排,同时不耽误外出检查; 二是检查组进驻到企业,检查人员手机统一交由组长保管,避免外界干扰,检查完毕后再发放; 三是有些被检查企业在偏僻的县区或镇,希望在交通方面能给予适当安排,缩短检查时间。

保健食品宣传注意(1)

食用保健品的注意事项 目前世界各国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不尽相同,但基本看法一致,它不同于一般食品,又有别于药品。它不追求临床疗效,但它应无毒副作用。因此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同一般食品的区别,在于它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如调节免疫功能、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等。保健食品适于特定人群,并非男女老少皆宜。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服用保健品过程中,需要更多的营养保健知识,这样才能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健品。 ⑴认清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和标识。 : 国家正式批准的保健食品都要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和“卫食健进字”(2003年前),或“国食健字G”和“国食健字J”(2003年后),分别对应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同时,所有批准的保健食品都有“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 ⑵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保健功能。 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除印有简要说明外,应标有配料名称、功能、成分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还有储存方法、批号、生产厂家。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分辨,一般来说,产品功能是要在包装上予以体现的,同时,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也是经过评审部门审批的,企业不得随意修改。特别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所有进口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说明文字也应该是中文,如果只有外文说明,又没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识,就可以立即断定此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走私的水货。 ⑶注意产品的禁忌,因人而异选购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上注明了一些不适宜人群或禁忌,并要求企业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自己或赠送的对象。特别是体弱的老人,常年患有慢性病的病人、儿童、青少年、孕妇等,一定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服用禁忌,以免造成对身体的危害。 ⑷认识保健食品的属性。 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食品不同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药品以治疗为目的,而保健食品是起预防作用或辅助治疗作用,更注重安全性。真正患病时,还是需要药物来进行治疗。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不要盲目听信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治疗。⑸应根据保健功能选择适宜自身食用的保健食品。 任何保健食品都需要标明主要原料和功效成分。认识了保健食品产品的原料和功效成分,就可以明确该产品所具有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并非人人适用,目前保健食品的功能很多,适宜人群也有很大的差异,在选购保健食品的时候,重要的是看产品的说明书,了解产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是否能满足您的需要。 ⑹注意产品质量和生产日期。 购买保健食品时,务必要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如产品质量有问题,产品发霉、变质,切不可食用。 为了降低买到假冒或掺假产品的几率和保护自己,建议购买者一定要到信得过的药店、商场、超市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同时切记保留购物发票,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到街头摊贩处购买。

2018年某某县全县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2018年某某县全县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知识的认知水平,有效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行为,倡导合理饮食,理性消费。依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区食药系统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食药监[2018]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5月30日 二、宣传活动重点 以“治理虚假宣传,维护健康权益”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为载体,以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为主线,以中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在校学生为重点人群,通过“进社区、进广场、进药店、进媒体、进农村”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科普知识宣传系列活动。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药械保化科和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实际各自开展至少一期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制作保健食品科普知识PPT,向辖区内居民特别是中老年群众讲解保健食品的含义、分类、标志及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等基本

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同时,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某些不法商家利用“健康讲座”、“免费活动”、“专家义诊”等形式虚假宣传推销保健食品的现象进行剖析,提醒民众不要轻易相信此类虚假宣传,谨防消费陷阱。(药械保化科牵头,县局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二)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城区广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和重点领域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和宣传单,积极解答群众疑问,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合法产品的鉴别、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消费陷阱等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实施) (三)结合“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各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科学选用保健食品温馨提示字幕。(温馨提示内容统一为:治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维护公众健康权益。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能治疗疾病,身体不适应当去正规医院检查治疗)。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的警示标语、张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宣传挂图,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理性选择保健食品。(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实施) (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在相关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大中型酒店宾馆、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写字楼、商务会所等)广泛

乡镇2018年保健食品蓝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乡镇2018年保健食品蓝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乡镇2018年保健食品蓝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

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桂食药监保化〔2018〕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网销售等情况。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面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意义。贯彻执行《规范》是《食品卫生法》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规定的义务,也是落实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组织专门队伍,制定具体方案,对本地区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 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厂房、设备、检验设施等情况,原料和生产过程管理、岗位操作规范或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产品检验合格出厂情况。 通过检查,按照“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情况进行评价。“符合”是指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规范》要求;“基本符合”是指经三个月的限期整改能够达到《规范》要求;“不符合”是指难以在近期内经过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三、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通过本次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面检查,要及时纠正在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尤其要对原料的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标签情况、产品宣传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评价为“符合”。 对于本次检查为“不符合”的企业,各地要依据我部发布的有关量化管理的要求实施严格管理。到!""#年底,凡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将一律禁止发放卫生许可证。 各地要在!""!年$"月底前, 将本次检查结果按照附件的格式汇总报送我部法监司,并附符合《规范》的企业名单。我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组织抽查。 执行中有何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传真:"$"%&’()!*"’ 电子邮箱:+,-./0+,12345,36573+. 附件:$8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情况汇总表(略)!8符合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企业名单(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〇二年八月十三日 卫生 部国家经贸 委工商总 局药品监管局文件 卫法监发[!""!]$(!号 关于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经(商)委、工商局、药监局: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精神,集中力量开展了以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食品打假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发现保健食品市场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物甚至违禁药品;有的保健食品大肆进行虚假广告宣传,甚至违法宣传产品具有治疗作用;有的伪造卫生部门批准文号,冒充保健食品进行经营活动;有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登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等等,以上行为严重扰乱了保健食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社会反响强烈。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卫生部、国家工商 总局等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打假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号) ,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直至今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9:;<=>=?@AB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范文

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及分类 保健食品在许多国家有不同的概念,如在日本称为功能食品,强调以调节人体机能为主要目的。在美国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这一类的保健品统称营养品和功能性食品。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特点在于它对人体机能的调节上,而不在于对疾病的治疗上。保健食品是食品,又不是普通食品。 首先,保健食品必须是食品, 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普通食品的基本要求,即能提供一种或多种营养素,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安全无害。 其次,保健食品应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可满足一部分特殊人群的特殊生理机能的调节需要;同时,它不能取代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种必需营养素的需要。 再次,保健食品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是为解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的特殊食品,它的食用对象、食用量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人人皆宜。 此外,保健食品对人体的调节作用是缓慢的, 所以保健食品不应也不能作为药品,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当病人处于病态时,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的分类:大的方面分为二类。 一类是特定功能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保健食品的功能划分为以下27类(每种保健食品最多可以申报和审批两种保健功能): 1. 增强免疫力功能。 2. 辅助降血脂功能 3. 辅助降血糖功能 4. 抗氧化功能 5. 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 缓解视疲劳功能 7. 促进排铅功能 8. 清咽功能 9. 辅助降血压功能 10. 改善睡眠功能。 11. 促进泌乳功能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 减肥功能 16. 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 增加骨密度功能。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 祛痤疮功能 21. 祛黄褐斑功能 22.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 改善皮肤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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