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法家思想是中国古代几大主要治世思想之一 它形成于战国初中期的法家学派根据时代的特殊需要 立足现实 提出了许多经世致用的政治法律主张 为结束中国分崩离析的乱世局面 实现大一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时至今日 这一思想体系仍有极大的现实价值 它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法家思想的内容与发展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和社会重大变革时期。西周以来的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分封制趋于破坏 周王衰落 诸侯强盛 统一的中央王权不断受到冲击 社会矛盾愈演愈烈 整个社会呈现出混乱不堪的局面。春秋末年 这种变革逐渐演变成一种学术思想运动 出现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景象。参与其中的士人根据不同的观点各成一派 从不同的角度、立场试图提出自己的救世之道 作为社会革新的产物 春秋时期的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思想 这一时期的先驱人物有的管仲、子产和邓析。到战国时期 申不害、李悝、商鞅、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的先河。战国末期 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采众家之长 发展了强调以法为本 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思想 为统一专制的秦帝国的出现奠定了理论基础。内容 1 .法家重视法律 而反对儒家的“礼”。 2 . 法律有“定分止争”的作用 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 同时还有“兴功惧暴”的作用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 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3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 主张锐意改革。

4 .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 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 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 要独掌军政大权 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 维护君主地位。二.法家思想的现实价值 1 . 对法制社会建设的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 而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离不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这些都说明了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和内在要求。虽然法家的基本价值、立场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还是有差距的 但法家思想中的一些合理成分仍能给我们现代的依法治国的贯彻实施带来启示。首先 作为现代法制运行首要环节的立法需要及时制定、修改和废除 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 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因此 法家主张的锐意改革、“法与时移”即立法要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相适应 对于指导我国应不断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 对缺失的部分应当补充制定 来保障人民的权利 促进经济的发展 适应社会的新变化、新发展和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其次 法家强调“执法”过程中 追求法的贯彻、公平、罪行法定 即“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但在我国实际法律执行过程中 依然存在因当事人社会地位、职权势力、经济势力的不同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的事实不平等现象。所以 国家应该加强对特殊身份者犯罪的打击力度 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以达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之目的。另外 法家还提出了“循名而责实”即有关职权和责任的划分 实现对官吏的有效控制。有权必有责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要求。对于一切国家机关特别是专门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政法机关来说 行使权力要对所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 法律授予了权力 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被法律赋予了权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 就是不尽职、不作为 就是失职、渎职 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要求在现代社会中 各个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 不能把“消费者成打假专家、希望工程成教育救济中心”看作是法治社会的正常现象和积极表现 相反这些现象正好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法律实施的不力。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 会用权、用好权 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2 . 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影响中国企业管理的发展产生的 时间短、规模小。中国历来重礼教轻法治 重感情而不重制度 因而管理者

仅凭个人喜好办事的现象严重存在。韩非子曰 “国无常强 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 《韩非子·有度》 这强调了法律制度对一个国家的重要影响。同样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 企业要生存、发展也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包括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度、技术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财务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内容。人才作为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技术的载体 是企业经营不可或缺的。韩非指出 君主治国不能放弃法术而凭主观臆断 施行赏罚不能没有法制而根据主观好恶。“闻古之善用人者 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在《韩非子·八经》中韩非还说 “明主之道取于任 贤于官。”这指出高明的领导者其用人之道 应该是录用有才能的人 让有德有才的人去担任各种管理职务。现代企业管理的实践中亦存在对员工的工作考核 虽然内容和手段不断革新、完善 但实质仍未变 它所发挥的“择优选能”、“奖勤罚懒”的激励效用将会在当今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法家还有“君道无为 臣道有为”的思想。君主要顺应客观形势推行法治 让臣下贡献出自己的才能去建功立业。“明君无为于上 群臣悚惧乎下。”这说明了领导者无为而治的重要性 但“无为”并不是指无所作为 而是在用人过程中 通过充分授权 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下属的智慧、能力 而不必亲力亲为、事无巨细。“皆用其能 上乃无事。”说的是成功的领导者的领导艺术 是无为而治 而权势却都掌握在手中。针对我国企业管理中刚性管理不足的现象 法家的法治思想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作为先秦时期的一个学术派别 法家思想有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但其思想中不乏对现代企业管理有益之处。一方面针对领导者自身心性中的本质、动机及想法 提出了应对策略 另一方面 则提供被领导者的常情心态 以利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制订法律法规 构筑治理蓝图。这些对当今企业管理也很有借鉴意义。总之 法家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对以“法”治国的推崇,尤其是其强调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应高度规范化的运行 以及“不别亲疏 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信赏必罚 以辅礼制”的思想这些都是与我国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和企业制度有相通的地方的,对推动社会进步有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其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有不能相容之处。从根本上讲,现代法治与法家思想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系统中的理念和制度。法家思想的根本特点,在于把法看作实施君主之治的“帝王之具”,此与现代法治保护人权,约束权力的精神正好相反。从这个层次上讲,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不能与现代法治相比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正视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现代法治建设服务。

中国古代哲学家及其主要思想

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及其所代表思想 LaoZi From 571 BC to 471 BC 主要思想Dialectical thought, inaction, Shuangxiu life 代表作《The Scripture of ethics.》(道德经) Confucius(孔子)551 BC - 479 BC His main idea:Benevolence, propriety, morality, make no social distinctions in Teaching.His representative work is 《 Spring and Autumn 》and 《 read 》

Zeng zi(BC505-BC436) Each day I examine myself in three ways Carefully handle parents funeral Memory ancestor piously. Mo zi(BC468—BC376) Mutual benefits Universal love of non-offensive Hing world benefit than harm to the world Zhuangzi also known as Zhuang Zhou[1] was an influential Chinese philosopher who lived around the 4th century BCE during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a period corresponding to the philosophical summit of Chinese thought—the Hundred Schools of Thought. He is credited with writing—in part or in whole—a work known by his name, the Zhuangzi, which expresses a philosophy which is skeptical, arguing that life is limited and knowledge to be gained is unlimited. His philosophy can be considered a precursor of relativism in systems of value. Main article: Zhuangzi

法家思想对当今中国影响

法家思想对当今中国影响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个重要学派。 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慎到和申不害等人。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加以综合,集法家学说之大成。 法家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在当时是一种进步势力。 他们要求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为地主经济的发展开辟道路。 在思想上,以加强君权,实行法治为其基本主张。 法家思想又叫黄老法家。 黄指黄帝,老指的是道家学说。 有人说“道法不分”,这实际是说法家后世继承了道家的自然主义世界观—即因顺天时,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主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中国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 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法家思想同中国封建土地关系的产生与发展相联系,是地主阶级取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的理论表现。 在奴隶社会中,“礼”是奴隶主贵族统治的政治体系和道德规范。 春秋以来,周礼逐步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法家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衰落。

为适应封建土地关系发展的需要,奴隶主贵族中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 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 管仲和子产既强调法制,又重视道德教化。 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迷信观念。 战国初期,封建制在各诸侯国相继建立,应经济、政治、思想领域全面变革奴隶制的需要,产生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学派。 这一学派的思想家在理论上各有特色,在方策上亦各有别,但都主张以“法”治国。 韩非认为,法令应该"编著于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 齐国早期的法家代表管仲也说: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他们积极主张通过变法来打破贵族统治,用官僚政治代替贵族政治,将最高权力集中于封建君主手中。 因此,他们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公布法令,统一制度,奖励耕战,富国强民。 法家在理论上提出了进化论和性恶论两个重要观点。 他们认为"古今不一度",社会是不断演变向前发展的。 固守先王之道是行不通的。 "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要想使社会达到长治久安,就必须加强法治。

高中历史必修三中国古代思想知识总结

中国古代思想 ㈠百家争鸣局面形成的背景 1.经济:铁器、牛耕使用,井田制崩溃 2.政治:礼崩乐坏,宗法分封制被破坏 3.文化:士阶层的活跃与私学兴起 一、孔子与儒家思想 1.核心思想:仁者爱人,克己复礼 调节与和谐社会关系,稳定社会秩序 2.政治思想:为政以德 3.整理《诗》《书》《礼》《易》《乐》《春秋》 4.教育思想和实践 (1)有教无类 (2)因材施教 5.地位:不被重视——成为正统(西汉)——影响深远 6.对孔子评价: 孔子是春秋时期的思想家、政治理论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二、老子与道家思想 1.哲学思想 (1)道是天地万物本源 (2)辩证法思想 2.政治思想:无为而治 3.对老子评价:老子是春秋时期重要的思想家,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1.思想主张 (1)仁政学说 (2)民贵君轻(民本思想) (3)人性本善说 (4)养浩然之气 2.历史地位 唐代《孟子》为经典,南宋四书之一 孟子被尊为“亚圣” 四、荀子 1.天人观:“天行有常”和“制天命而用之”认为自然界运行有自己规律,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使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2.思想主张 (1)性恶论 (2)主张礼法并施 认为治国应以礼教为主,同时吸收法家思想 (3)主张“仁义”“王道”,以德服人 (4)民本思想:君舟民水 3.地位 战国时期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1.主张“兼爱”“非攻” “兼爱”是无差别的爱 “非攻”反对不义的兼并战争,主张各国和平相处 2.提倡“尚力” 提倡节俭,反对统治者铺张浪费 3.地位:墨家学派创始人 六、庄子与道家 1.提出“齐物”观点——齐物论 任何事情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2.提出“逍遥”的人生态度——逍遥游 3.天人观:天与人“不相胜” 人必须顺应自然 4.历史贡献(思想/文风) 庄子的文风对后世影响深远 七、韩非与法家 1.主张法、术、势相结合,建立一个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 2.主张变法革新(历史观) 3影响 ①韩非的思想适应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需要 ②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统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与法家思想 刘开元 PB11206017 一.法家思想的起源---战国中后期的三大法家思想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在东周末年,随着“礼乐制度”的彻底崩溃,各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为了维护国家与社会的安定,大家不断的对现实不断的探索,寻求一种新的治理方式以求社会的再次安宁。于是形成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了“仁政”的思想;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主张“无为”;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主张“兼爱”。而法家则提出以刑法治理天下的“百家争鸣”的局面,而法家却一直处在被批判的境地。 法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管仲,但是在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强调“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这让法家的思想得到有机的结合和发展,是法家的思想进入了空前的阶段,《韩非子》一书更是法家的典范。 1.1商鞅的法家思想 商鞅本名公孙鞅,因其封地在商一带,而有商君之称。他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做了两次变法改革。商鞅认为,在战国时代,“国家之所以被看重,国君之所以受尊重,全在于实力”(商君书慎法)。而“强大的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强大;富裕国家一定治理得好,治理得好的国家一定富裕,富裕的国家一定强大。”所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而最有效的治国措施是实行法治和耕战政策 讲法治,强调轻罪重刑,以刑去刑。所谓“用刑罚去掉刑罚,国家就治理得好;用刑罚招致刑罚,国家就混乱。所以说:施行刑罚时对犯轻罪的人使用重刑,

2020年高考历史热点单元突破专题三:古代中国的思想文化(含答案解析).docx

专题03 古代中国的思想文化 【重难点梳理】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 1.百家争鸣局面形成的原因 (百家争鸣,启于春秋,兴盛于战国,它是特定的历史时代的产物) ①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是百家争鸣出现的根本原因,为学术繁荣提供了物质条件; ②社会变革和各国纷争的局面促成了思想自由的社会环境; ③私学兴起,教育相对普及,培养了大批人才 ④各诸侯国为了富国强兵,竞相礼贤下士,重用人才 2.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及思想主张 ●儒家: 孔子哲学思想——思想核心是“仁”、“礼”(仁者爱人,克己复礼) 政治思想——①主张为政以德(含民本思想)②提出“正名”主张 教育思想——“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评价: ①当时未受重视,后经改造形成完整的儒家思想体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 ②在世界文化史上有重要影响。被推崇为“圣人” 孟子政治思想——“仁政”(核心)、“民贵君轻” 哲学思想——“性善说” 道德思想——先义后利,舍生取义 人格精神——要求人们要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精神

评价: ①《孟子》一书被当作经典,后列为“四书”之一 ②建立一套系统的政治学说“仁政”,成为儒家学派的重要奠基人。 ③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学说,被尊为“亚圣”,对传统文化产生很大影响。荀子哲学思想——①“天行有常”“制天命而用之”(唯物主义) ②“性恶论”(但教育可使人由恶变善) 政治主张——以礼教为主,礼法并施 评价: ①基本继承了儒家思想,但不为正统儒家重视。 ②作为战国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对中国哲学影响深远。 ●道家: 老子哲学思想——①“道”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否定“天命论” ②辩证法思想(矛盾对立面及转化) 政治主张——“无为而治”、“小国寡民” 评价: ①中国第一个探讨宇宙本源的哲学家 ②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庄子哲学思想——“齐物”(任何事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 “逍遥”(对事物变化要采取旁观、超然的态度) 天与人“不相胜”,人必须顺从自然 ●法家: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内容摘要:法的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孕育了中国古代文明,而且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精神的内涵,影响着我国现实社会。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明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虽然其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有所不同,但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当代法律的影响 一.法家的产生与代表人物 1法家的产生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也为法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学派,如果说儒家和墨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而在现代也有学者在描述传统政治特点时,用几种说法:儒表法里,儒法互补,儒道互补。这可见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巨大影响。 在这“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的产生为当时统治者统治天下,维护自身的权利,建立有秩序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而这些人当中主要代表是:法家理论的真正开创者李悝,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和著名的商鞅变法的商鞅。他们为法家思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 在法家学派内部,也有不同的学说主张和派别,有齐国一派的法家,有秦国一派的法家;有慎到的“势”,有申不害的“术”,有商鞅的“法”。各种派别甚至互相矛盾。 商鞅认为,不同时代应该有不同的治国手段,他指出,当时的社会已大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当时的世道是一个“乱世”,民心堕落狡伪—“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1) 因此,他认为在“贵贵而尊官”的“下世”,则亲

法家法律思想及其实践

法家法律思想及其实践 一、引论 法家是先秦诸学派中最重视法律的一派,因此学界也流行着一股到法家思想中寻找现代法治要素的思潮。然而,在进行这种尝试之前,首先应当回答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即在法家法律思想体系中“法”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或者说“法”与法家的另外两个重要范畴“势”与“术”之间是什么关系。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不仅有助于理解法家的理论,更关键的是为法家在现代的复活提供目标指向。事实上,在法家的思想体系中,尊君一直处于核心地位,所谓“法”与“术”只是君主维持“势”的两种工具,韩非就说:“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1]这种倾向掩盖了法家在谈论法律时闪现出的智慧与理性的光芒。秦国的实践正是法家溃败的力证,也表明对法家思想的改造是不可避免的。在研究上述问题之前,有两个前提必须明确。第一,笔者所指称的法家主要包括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四人,并希望从这四个法家巨子中发现法家思想的合理性与缺陷。第二,笔者所理解的法家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孤立的思想家不足以构成一个学派,因此对法家思想的认识应当将上述四人的思想视为一个整体,并于其中探索思想的内涵及流变。以往的研究多为单独分析慎到、申不害、商鞅,最后再论述集大成者韩非,这种研究方法不易于真正指明法家诸子思想的前后承继关系,似乎给人一种各自为战的感觉。韩非对慎、商、申三人的继承决不可能是简单相加,只有将四人放在一起并置于各自的主题之下,才能真正认识到韩非与其他三者的联系。 二、法家之势论与君主专制 法家思想有三个重要范畴,即“法”、“势”、“术”。关于三者的关系,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术”中心说(如熊十力)、“法”中心说(如杜国庠)、“势”中心说(如谷方)。[2]笔者倾向于第三种观点,这可以从商鞅、慎到以及韩非的论述中获得明证。 《尹文子·大道上》云:“势者,制法之利器,群下不可妄为。”非常明显,“势”就是君主统有天下的权位。商鞅虽然没有直接使用“势”这一概念,但也提出一个近乎类似的名词——权。“权者,君之所独制也”。[3]尽管商鞅推崇君权,但是以他又是一个法治主义者,这就使他必须处理君权与法权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商鞅是一个君权胜法权的典型。商鞅认为国家的治乱寄于君主一身,法律只不过是维护君权的手段,“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者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1]同时,商鞅否认君主的圣人化,他指出君主的德行、智力并不是最出众的,君主必须依赖法维持至高无上的权位。“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胜其主;虽民至亿万之数,县重赏而民不敢急,行罚而民不敢怨者,法也”。[2]基于此,商鞅将君主的地位完全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之上,“国之所以重,君之所以尊者,力也”。[3]这种一味推崇实力的政治观点将法权完全置于君权的控制之下,商鞅设想的“君臣共操”之理想绝无实现的可能,相反却转变卡里克利斯、斯拉雪麦格所说的“强权即公理”的霸术。事实上,造就一实力强劲、上下一心、君主独尊的帝国本就是商鞅的心愿,在此过程中君主已成为可怕的权力利维坦,在君主之上没有任何客观的价值准则足以形成制约。在这一点上,韩非传承了商君的事业,并将法、术理论异化,使君主成为恐怖的、深不可测的独丵裁者。恰如萧公权先生所说:“其势治之论,不问君主之行为如何,而责臣民以无条件之服从。于是君主本身遂成为政治之最后目的,唯一之标准,而势治成为君主专制最合逻辑之理论。”[4] 与商鞅的极端尊君不同,慎到虽然直接提出了“势”这一范畴,但是慎到是比较坚定的黄老思想的拥护者,他在君主之上设置了“道”这个永恒的宇宙运行法则作为权力的制约。他基于黄老学的立场,明确主张君主的行为应受到“道”的限制,如“以道变法,君长也”,“小人

中国古代以人为本的主要思想有那些详解

中国古代以人为本的主要思想有那些? 最佳答案 最有名的当属: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 所谓人本意识,也就是尊重人和推崇人,宏扬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主体独立自觉的价值。而这也正是儒家所津津乐道和汲汲追求的东西。无疑,儒家不像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家那样,突出人的个性自由与解放和个体的独立与发展。但这只是相对而言, 第一,儒家并没有完全抹煞人的个体主体的作用与价值,抹煞人的个体主体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孔子说“为仁由己”,仁的境界的实现要靠自己的努力;又说“己欲立立人,己 欲达达人”,认为“立人”、“达人”要以“己立”、“己达”为前提。孟子说“道惟在自得”, 求道没有别的途径,全靠自身的修行和体悟。这都是对人的个体主体的独立性和主 动性的肯定。 第二,第二,主体理应包括个体主体和类主体,主体意识应包括个体主体意识和类主体意识。就类主体和类主体意识来说,儒家不仅不曾忽略,相反却是十分看重的。一方 面,儒家从人性的普遍性出发,把人看成是一种社会性的类存在,作为类存在,人 在自然、宇宙中居于特殊的位置。 第三,另一方面,儒家立足于人的家庭血缘关系,以人伦世界、人伦社会为人的生存发展的根本依托,故而人的社会价值或类主体价值较之人的自我价值或个体价值更重要。 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儒家强调“人贵物贱”,认为人类有着不同于其他事物的高明 高贵之处,具有其他事物无法比拟的价值;强调“民为邦本”,认为人民构成国家政 治的基础,只有基础牢固,国家的安宁才有保障,国家的发展才有可能;强调“民贵君轻”,认为人民、国家、君主的重要性,人民是第一位的,天下之得失取决于民心之向背。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以人为本”思想辨析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先江 410081) 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注重人的生命与价值,将人置于至尊至重的地位,人类的一切活动与创造,只有在为了人的时候才具有意义。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着浓厚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说:“中国文化有两个基本精神,具有高度的理论价值,一是‘以人为本’,一是‘以和为贵’。”而后者是为前者服务的,或者说是前者的自然的要求。因此,深入挖掘、整合“以人为本”的传统资源,对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和其主要思想

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和其主要思想 晏子(?--前500),名婴,字平仲,春秋齐国人。 在君臣关系上,他提出了和而不同的观点,即君臣互补,取长补短,而非一味附和。 他是一位无神论者,相信人民的力量,认为统治者应当亲民爱民,采用“民本”的思想治理国家。 老子(前580-前500),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楚国人。 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晚年,周王朝日趋没落,老子便弃官归隐,并且写出《道德经》,申述道德的含义。认为道是先天存在的,循环往复;德由道所产生,是道的具体表现,其思想论述带有神秘主义色彩。他还用道德的辨证关系辨证了万物的存在,基于这种认识,提出了“自然无为”,“无为而治”的思想观点。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人。 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他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政治主张,当未被当时战火连连的大小国所接受。因此他周游列国,招收弟子,形成了儒家学派。 孔子的学术思想以“仁”和“礼”为核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的思想观点被后来的封建统治阶级所采纳,成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墨子(前468-前376),名翟,春秋鲁国人。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墨子最重要的伦理和政治主张是“兼爱”,但这种思想无法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在秦汉后便成为了绝学。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子子舆,战国鲁国人。 “孟母三迁”的典故自古便成为教育的典故。 在学术思想上,他作出了“心性论”的阐述,提出了著名的“性善论”,重视养心,保养自己的心性。。 在政治上,他提出了“王道仁政”、“民重于君”的学说,主张用“仁义”的思想治理国家。后代人认为孟子发扬了儒家学派的思想观点,并被尊称为“亚圣”。 庄子(前369-前286),名周,子子休,战国宋国人。 庄子的思想集中在《庄子》一书中,他的学术思想继承和发扬了老子关于道的绝对主义和神秘主义,后人以“老庄”相提,其学术思想主要是相对主义观点。 荀子(前313-前238),名况,子卿,战国赵国人。 荀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唯物论者。 在伦理道德观念上,他的思想观点与孟子的“仁”不同,荀子更加注重“礼”的作用。主张“性恶论”。 在政治思想上主张“礼治”与“法制”相结合,礼敬君子,法治小人。

中国法家思想简介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今天就四个方面对法家思想进行阐述:法家思想概论、历史局限性、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和法家与儒家比较。 首先是关于法家思想概论。 一.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二. 1)“定分止争”,即明确物的所有权。有比喻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2)“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三.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四.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五.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法势术”结合的思想。其中,“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第二是法家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秦朝法治思想的负面性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强调法律价值的绝对性,忽视德治。涉及人们思想信仰等领域就不能用法律调节。人是理性的动物,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评价标准。 二.法自君出,实行“独断”。“权制断于君则威”,主张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里,建立起一种“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 三.“强国弱民”。法家认为,必须置民于贫穷困弱之中,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已之难,以赴耕战,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四.“刑用于将过”。处罚“将过”实质上是按人们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为定罪。法家将有犯罪思想的人和有犯罪行为的罪犯等同起来,给予同样的刑罚,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法理是极不相符的。

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pdf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

2019年高考历史二轮复习专题03古代中国的文化练含解析

专题03 古代中国的文化 1.练高考 1.(2018年江苏卷历史21)中国文化具有强大的包容力和生命力,儒家思想是传统文化的主体。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中国文化发生过三次历史性融合。汉代学者对先秦文化进行了整理和发挥,这属于本土文化内部的综合提升。这是中国文化的第一次融合。第二次是中国文化与佛教文化的融合,属于东方文化的局部交流。随着佛教文化的渗入,特别是唐代玄奘大师从印度带回佛教经典,开辟了传统秦汉文化与印度佛教文化的融合时代。由此形成了多姿多彩的中国佛教、精密深邃的佛教哲学,并对宋代理学和明代心学以深刻影响。这是中国文化的第二次融合。明代中期以来,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在传播西方宗教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科学工艺。这是中国文化第三次融合的开始。 ——摘编自李良玉《新文化的起源》材料二佛教的禅宗一支,是儒学演进到宋明理学真正的阶梯。宋明理学的出现,说明中国学术思想发展到空前成熟的时期。它极大地深化了传统的儒学,进一步巩固和凸显了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儒、释(佛教)、道的界分变得不那样重要了。它们都以自己的方式在理学的新天地中得到了升华,并进入了人们的精神世界,进入了社会生活……王阳明的学说虽然没有像朱熹那样得到官方的认可,但在士林的影响却是很大的,特别在晚明几成笼罩之势。 ——摘编自刘梦溪《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总序》等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从文化区域的角度,指出中国文化三次融合的对象有何不同。 (2)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以宋明理学为例,就中国文化的“包容力”和“生命力”写一篇小论文。 (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逻辑严密;表述通畅;280字左右) 【答案】(1)不同:第一次:本土文化内部的融合;第二次:东方文化内部的融合(与东方局部地区文化的融合);第三次:东西方文化的融合(与西方文化的融合)。 (2)略。 【解析】第(1)问,依据材料一中的“汉代学者对先秦文化进行了整理和发挥,这属于本土文化内部的综合提升……第二次是中国文化与佛教文化的融合,属于东方文化的局部交流……明代中期以来,西方传教士来到中国,在传播西方宗教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科学工艺”可以得出,从文化区域的角度看,中国文化的第一次融合是本土文化内部的融合,第二次融合是东方文化内部的融合,第三次融合是东西方文化的融合。

儒家、法家和道家管理思想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儒家、法家和道家管理思想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 【摘要】儒、法、道三家管理思想在现实管理中既有其合理性,并为现实中的管理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导,但是也存在一些过时的东西,并不能真正的为现代的管理工作服务,我们要深刻的理解三家的管理思想,更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思想、道家思想、积极性、局限性。 【内容】 (一)开篇简介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沉淀了很多优秀的思想文化,它们就像一条连绵不断的河流一样一直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并且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不断的发展壮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在这其中,就有着我国伟大的古代管理思想体系,他们不断的发展完善,并在当代我国改革开放的浪潮中不断的得以应用,极大的丰富了我国关于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理论。也为提高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企事业单位效率的提高,今天,当我们在不断的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思想的同时,来进一步的研究我国古代的管理思想是很有必要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积极的一面和它消极的一面,作为我国古代优秀的管理思想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环境的不同,它们在当代表现除了一些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它们的一些局限性。我们只有深刻的分析出它们的这些积极性和局限性,不断的挖掘它们的深刻涵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真正的为我们所用! (二)儒、法、道三家的主要管理思想 在我国丰富的古代管理思想中,儒、法、道三家的思想毫无疑问的占据着主要的地位,无论是影响上还是实际的应用中,我们历史上无不是主要围绕着这三大家管理思想来进行的,可以说,我国的历史也是这三家思想相互竞争和应用的过程。 一:儒家管理思想: 儒家思想是我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它深深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它指的是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

高三复习题 3中国古代的思想

高三复习:中国古代的思想 (时间:45分钟满分:85分) 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8分) 1.(2016·梅州质检)孔子说:“不义而富贵,于我如浮云。”孟子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荀子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上述义利观() A.是重农抑商政策的根源B.是先秦儒学批判现实的产物 C.体现先秦儒学对利的完全否定D.直接把天理和伦理道德联系起来 2.(2016·湖北七市联考)南宋马端临在《通考·职役考》指出:“秦人所行什伍之法与成周一也。然周之法则欲其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是教其相率而为仁厚辑睦之君子也。秦之法,一人有奸,邻里告之,一人犯罪,邻里坐之,是教其相率而为暴戾刻核之小人也。”这说明秦什伍制() A.融合了儒家思想B.体现了法家思想 C.是西周之制的传承D.是郡县制度的完善 3.汉代桑弘羊认为:“春夏生长,利以行仁;秋冬杀藏,利以施刑。”其观点() A.体现了汉初无为而治的理念B.表达了对独尊儒术的强烈不满 C.体现了重农抑商的经济观念D.反映了汉代法律儒家化的特点 4.下列各项为古代中国“学在官府”现象的演变,次序正确的是() B D 5.德国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的支配有暴力、经济等因素。但是,除了这些以外,通常还需要一个更深层次的要素——对正当性的信仰。”能够用来佐证该观点的是() A.孟子宣扬的“民贵君轻”B.董仲舒提出的“君权神授” C.朱熹倡导的“格物致知”D.王阳明主张的“知行合一”

6.(2016·宜春二模)王阳明认为:“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出自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李贽也主张不以孔子的是非为标准,并强调人的正当私欲。这说明他们() A.否定传统权威,倡导个性自由 B.没有辩证看待孔子的历史作用 C.反对盲信孔子,主张顺时而变 D.批判了儒学对人们思想的禁锢 7.黄宗羲提出:“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顾炎武认为:“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这些言论() A.体现出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 B.反映了两人对明清易代的认可 C.说明了清初思想控制的松弛 D.秉承了战国以来民贵君轻思想 8.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思想多元化;秦代“定法家于一尊”;西汉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而思想界形成了大一统局面。这一变化过程反映了() A.中国社会的大变革 B.中国从分裂走向统一 C.文化专制统治日益加强 D.儒家思想产生了巨大影响 9.淳熙二年,朱熹与陆九渊兄弟有“鹅湖之会”。“鹅湖之会,论及教人。朱子之意,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二陆之意,欲先发明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据此可知,二者的分歧在于() A.世界本原之争B.治学方法之争 C.理气关系之争D.道统思想之争 10.王阳明在主持山东乡试时,引用《论语》中“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作为试题。这体现了他() A.强调知行合一以遏止伪善B.传播致良知以提高修养 C.借助科举以灌输心学理论D.秉承道统论以维护纲常 11.顾炎武说:“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是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顾炎武上述言论的主旨是() A.批判宋明理学空谈义理B.强调学术与道德的结合 C.提倡无研不信的为学方法D.倡导经世致用的学术取向 12.明清思想家不同于前代思想家,下列反映了其突出的时代特征的是() A.黄宗羲提倡“法治”B.王夫之的唯物思想 C.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D.黄宗羲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

法家及主要思想

法家及主要思想 一、法家及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韩非子》: 法家思想先驱可追溯到春秋初期的齐国管仲和郑国子产,实际创始者是战国前期的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等。而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是战国末期的韩非子,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和朴素唯物主义的哲学体系。 据说韩非子口吃,不善言谈,但善于著述,其文章气势逼人,当时堪称大手笔。他与李斯曾同是荀子的学生,但由于博学多能,才智过人,思维敏捷,让李斯很是嫉妒。其虽师从荀卿,但思想观念却与荀卿大不相同,他没有承袭儒家的思想,却“喜刑名法术之学”(申不害主张君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论称为“术”。商鞅的理论称为“法”。这两种理论统称“刑名”,所以称为“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指韩非的理论与黄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华,清简无为,君臣自正),继承并发展了法家思想,最终成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韩非著作不受韩王重视。后来这些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政读了《孤愤》、《五蠹》之后,大加赞赏,发出“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可谓推崇备至,仰慕已极。后来秦王攻打韩国。鉴于形势紧迫韩王安便派遣韩非出使秦国。秦王政见到韩非,极为高兴,却未予信任和重用。韩非曾上书劝秦始皇先伐赵缓伐韩,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贾的诋毁,说其“终为韩不为秦”,“不如以过法诛之。”于是秦王下令将韩非入狱审讯。李斯伺机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王自陈心迹,却又不能进见。后秦王后悔,下令赦免韩非,然而为时已晚。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二、法家的主要思想 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2、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3、“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4、“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认为法、术、势三者都是“帝王之具”。他所说的帝王就是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具就是

浅谈法家思想在当代管理学中的应用

浅谈法家思想在当代管理学中的应用 摘要: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中重要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管仲,李斯。它形成于战国,衰落于西汉时期。经过2500多年的荣辱兴衰,法家思想依然一起持久的生命力影响着后人,它在国家管理,公司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依然有着巨大的应用价值。并和我国古代其它学派的管理思想一起相互交融,取长补短。时至今日,它依然对我们的管理学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其思想的优缺点也被我们所认识,所改进。本文就将从一个初学者的角度浅谈一下对法家思想与当代管理学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法家思想,管理思想,应用价值,优缺点 正文: 1、法家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先秦法家管理思想体系以价值论,历史论,人性论,知识论这四大支点为基石。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强国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他们主张使用客观的,具体的,强制的法律,通过铁面无私的奖罚制度,进一步强化司法的威严和检查的力量。它以提倡愚民政策,强调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严肃无情,激烈强制的手段,在这种管理思想的指导下,法家的管理核心是:以奖惩的强制性来求得公平并以此来实现其社会理想。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具备把握管理对象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规则,来实施组织目标。 法家管理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的法令、规则,而绝对不能只依赖管理者的主观判断或个人好恶。他们认为,如果坚守法制,哪怕是平庸普通的人也能成功地进行管理;但若抛开法制,才能超卓的人也必然会面临失败。法家还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仅有管理制度,没有强力、灵活的推行措施,也不行。所以,管理权威和管理技巧也是必须的。法家将管理权威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前者指管理者在既成条件下(如受委任)所获得的权威,后者指管理者利用各种资源自行创造的权威。法家尤其注重充分利用和强化“自然之势”,主动创设“人为之势”,并以此为后盾,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法家通常较少理会人的道德修养和社会伦理准则,往往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之嫌,但其管理技巧却比其他各家都要丰富。在组织机构的建立、职位的设置、人员的选拔、授权、监督、考查等方面,法家提供了中国古代管理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极佳范例。 2、以担保公司中为例,看法家管理思想的积极意义 先秦法家的治道思想是以法家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知识论为基石,这四论构成了法家管理思想的哲学观;法家治道以道为本,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亦相结合、三者互补,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道---管理本质观,治强---管理目标观,法---管理行为观,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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