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确保我院学生的质量,搞好基地(以下称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原则

(一)质量优先。基地的建设要求能满足教学任务的要求,要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为依据。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二)互惠互利。学院的科研成果优先给基地转化,优先为基地培养培训人才;基地优先接纳本院学生,安排毕业工作。

(三)合理布局。有选择地重点建设若干高质量的院级基地和一批覆盖各专业的系级基地,并在现有基地或可利用的基地上共同建设。

二、义务

(一)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可向基地优先提供服务。

(二)基地根据商定的计划,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安排好指导人员(包括顶

岗和跟班训练)。系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派出带队指导教师,协助基地方落实好学生的管理和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生参加前,系应进行动员和纪律教育,注意安全和遵守基地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和领导,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自我形象。要求穿着得体。若基地要求穿统一的服装和佩戴胸牌,则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和小结。

(四)学院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指导书和计划,提前送交基地,并委派有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参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期间须严格遵守教学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协议书

(一)共建双方若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基地原则的基础上,经与基地商定后,可由学院与基地签订建立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协议书分别由教务处、

基地各执一份。

(二)与校外基地的协议合作年限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为3—5 年。

(三)协议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双方合作目的;②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③双方权利和义务;④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的安排;⑤协议合作年限;⑥其它。

四、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全院校外基地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并负责制定有关基地建设的管理措施,具体管理由各系负责,并在教务处备案。同时教务处会同各系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情况,并做出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各系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

指导教师在校外基地的工作情况,必须有原始记录并经过基地方和系领导的签字认可。

鼓励广大教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开发与我院现有专业相对应的校外基地,对基地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院给予奖励。

五、挂牌

各系要高度重视校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定期派人主动和基地方取得联系和沟通,积极履行合作协议。凡是小学、幼儿园、公司、企业等有与我院有合作意向,并同意成为我院的校外基地,学院与基地签订合作协议后,基地可挂“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就业基地”牌匾或《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育科研基地》牌匾。

一、总则

1、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训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2、学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3、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4、为发展我校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

实训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5、校外实训基地原则上由各系(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具备的条件与确定办法

1、校外、实训教学基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发展前景好;

(3)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4)在本地区的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

(5)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

2、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确定

(1)各系部相关专业责任人负责选定拟合作的单位,并与拟合作单位进行初步协商,达成合作意向;须做好以下工作:1准备相机,拍摄单位的相关照片,包括单位面貌、工作场所、学生工作场面等照片。 2 以书面形式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并确定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 3 签订单位指导教师的聘用协议。 4 填写校外实训基地情况登记表。 5 校外实训基地的单位介绍及展示图片。 6 校外实训基地的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工作职责。7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包括系部及各专业)。

(2)各系部主任对已达成的合作意向进行审核,认为拟合作单位可以确定为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提交教务处、分管校领导决定;

(3)合作意向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相关系部负责起草《合作建设X

X专业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教务处审查定稿后,与合作单位协商举行签字仪式;

(4)双方签字盖章,协议生效后,该单位即正式成为学校的校外、实训教学基地。

3、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教务处保存,系部复印一份存档。

4、双方商定挂牌后,牌面内容为“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X专业校外、实训教学基地”,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商定。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校外、实训教学基地应予撤消:

(1)严重违背合作协议或两次违背合作协议;

(2)业务或职能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与协议专业不再对口;

(3)因发生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经营状况恶化、违法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被公开批评报道等不利情况,不能再承担、实训教学任务或不宜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训教学基地;

(4)破产、解散、合并、停业整顿或者被兼并、注销。

(5)校外、实训教学基地的撤消由相关系部提出建议,教务处核实情况,报学校决定。

(6)校外、实训教学基地被撤消的,学校应做出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被撤消的单位;并与被撤消单位共同拆除所挂牌子。

三、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1、基本功能

承担我校高职高专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与合作、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的基地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

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2、建设校外实训基地的工作目标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各系(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要求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基地外,必须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3、有条件的系和专业,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训基地。

4、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5、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在实训期间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6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执行的规范也都是职业标准,实训的项目均是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而且还能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7、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

教材。

8、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9、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10、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

三、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的工作责任

(一)系(部)工作责任

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训基地的单位和场地,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在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指导教师和有关的指导人员。

3、负责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学校系(部)、专业建立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全校各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部)建立实训基地。

3、协助有关的系(部)联系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训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四、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1、实训基地建设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实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为依据,与目前现场生产实际或近期生产技术发展的装备水平相匹配企事业单位以共赢为基础开展合作;

2、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建设,提高校外实训基地的利用率。优先选择受益面大的公共实训基地。

3、注意科技、生产及对外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对实训基地的功能要求,提高基地的技术含量;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1

基地管理制度主任岗位职责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实训基地学生管理守则 实训基地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实训学员日常行为规范 实训基地安全制度 实训基地卫生制度 实训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玻璃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高压气瓶使用管理制度 易燃品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 实训基地考核办法 实训基地安全守则 实训基地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搞好实训科学管理,领导基地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制,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六、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七、根据销售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八、根据学校科研计划,组织承担科研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九、负责基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保证实训人员安全。 十一、负责对专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基地工作,展开评比活动。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本着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根据基地的教学和各项工作,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实训准备工作,熟练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掌握有关实训的原理及特点,参予实训;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出现或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并研究解决办法。 五、根据工作需要,讲授实训课,指导学生实训,完成学生的考核工作(包括理论考核、现场操作考核),认真批改实训报告。 六、爱护国家财产,节约教学物资,对基地的设备、低值品、材料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健全各类物资管理长、卡,经常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 七、贵重仪器、物品、化学药品、毒品、危险品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实训安全措施有效,熟练掌握安全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好人身、设备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重视基地的环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规定,三废处理按学院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 八、收集、整理基地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中的各项资料,建设基地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实训基地工作中各种统计信息。 九、认真做好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人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保持室内整洁,环境肃静,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家具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及功能简介

家具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及功能简介 家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校内实训基地始建于2005年,为了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按三2008年改、扩建,总占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总投资达800万元,其中家具制造工艺专用实训车间2800多平方米,主要为家具制造工艺课程的实训教学而配套建设的,现已成为一个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 家具实训基地建设以家具产品设计及生产过程为导向,建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训室”、“家具设计工作室”、“实木家具实训车间”、“板式家具实训车间”、“家具涂饰实训车间”等8个实训室,如下图所示。其中,家具设计工作室配置有40多台套多媒体电脑与软件;生产实训车间配有家具CNC加工中心、电脑裁板机、六轴四面刨、高频拼框机等生产设备;涂饰实训车间建有无尘喷房、水帘机、电子秤、高速分散机、色差仪及各类喷枪等设备。开展家具产品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产品机械加工、家具涂饰等40多个项目的生产实训教学任务和顶岗实训。

一.实训基地总体简介 编号 实训室 名称实训项目 面向 专业 合作企业 1 家具设计实 训室1) 家具制图; 2) 家具造型设计; 3) 家具结构设计; 4) 室内效果图制作; 家具设计与制造 专业群 温州家具商会 2 家具生产实 训基地1) 实木部件备料; 2) 板式部件备料; 家具设计与制造 专业群 温州家具商会

3) 薄片及拼花备料; 4) 弯曲部件制作; 5) 车制作制作; 6) 家具雕刻件制作; 7) 实木细作加工; 8) 板式细作加工; 9) 家具组装; 3 家具涂饰实 训基地1) 油漆调色实训; 2) 透明涂饰实训; 3) 不透明涂饰实训; 4) 半开放涂饰实训; 5) 全开放涂饰实训; 6) 仿古涂饰实训; 7) 全封闭涂饰实训; 家具设计与制造 专业群 温州家具商会 4 家具CNC实 训基地待建 家具设计与制造 专业群 温州家具商会 以上各实训基地,除CNC外,其它基地相关实训设备及工具已全部配套到位,可以进行相关教学和实训项目的开展! 二.家具设计实训室功能简介 名称家具设计工作室面向专业 家具设计与制 造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 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做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避免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生在企业充当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现象。 3.互补共享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科系的技术、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课题开发、技术革新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4.动态发展性原则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实训基地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确保教学设备和人身安全。 二、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三、使用校内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并严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要予以追究,并负责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基地设备严格执行借还手续,建立登记本,及时登记。借还时,双方当面进行质量检查。外借(包括校内、外)仪器设备以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原则,经实训中心主任同意,主管院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方可借出。 五、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严禁吐痰、抽烟及丢杂物,实训完

成后,实训班级负责搞好卫生。 六、基地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的“十防”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七、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八、实训基地为教学基层单位,学院外人员联系业务,须经实训中心同意。 电力工程系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校内外实训基地工作总结

连云港市技工学校机床切削加工专业 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实践教学情况的总结 连云港市技工学校机床切削加工专业作为机电系主干专业部,到目前为止,本专业共有专职教师11人,兼职教师3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占42.86%,“双师”达到100%。初步形成了一支师资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以“双师型”为主体的师资队伍。近年来,机床切削加工专业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切入点,强调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融“教、学、做”为一题,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不断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保住人才培养质量。 一、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一)技能实训基地基本情况 为了适应中技教育的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有效缓解当前工厂一线操作人员不足,中技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的不足,按照连云港市技工学校机床切削加工专业建设及发展规划,为集中和整合教学资源,2008年,将钳工实训车间、钳工实训车间、电子实验室、车工实训车间、数控实训车间进行整合,组建了技能实训基地。依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实践教学需要又建成了多媒体教学实验室、一体化教室。承担了学校机床切削加工专业的学生技能实训的教学任务。充分发挥了实训基地的教学功能,规范了实训基地管理,扩大了实训教学中心的辐射作用。目前机床切削加工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拥有实践和教学设备362.02万元,使得本专业的在校学生的生均设备比达到了2692元,学校在未来三年内计划再投入约95万元用于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购置教学模型及教学设备。为训练学生的操作技能,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1、建设主要指导思想: (1)满足本校学生技能实践教学的需求。 (2)向在校外人员的技能训练扩展。 (3)实训基地分功能区域设置。 (4)为实训基地功能的扩展预留空间,规范培训的需要,开展培训项目。 (5)确保本实训基地在全市机床切削加工专业的领先。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本着“服务、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理念,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尽可能争取和本专业有关的企业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为促进机械加工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功能 承担我院机械加工专业部分实践教学任务;校企合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二)主要任务 1.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生产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2.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在实训期间便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3.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岗位实践,执行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4.校内外实训指导人员要共同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5.承担对“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培训。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切实搞好我院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实训实习的要求 实训实习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实习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制订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实习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 二、领导组织 成立校外实训实习指导小组,每次实训实习,按实习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实习工作; 其职责是: 1. 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协调、指导、检查实训校外实习工作。

3. 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4. 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 5. 精心组织学生实训实习,提高实训实习质量; 6. 做好实训实习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 7.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 指导学生校外实训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具备任实习指导教师条件的,都应在系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后评审其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2. 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点的学生校外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3. 实习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4. 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实习基地领导小组或双方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5. 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实习单位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

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制度

校外实训实习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我系学生校外实训实习工作,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实训实习的要求 实训实习不仅是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实习总的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初步获得本专业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专业应根据上述要求和本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在实习前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编写实训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制订本次实习的实施计划,明确实习要求、内容、时间安排和方式。 二、领导组织 成立校外实训实习指导小组,每次实训实习,按实习点,由带队教师、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带队教师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实训实习工作; 其职责是: 1. 做好学生实训实习动员工作,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协调、指导、检查实训校外实习工作。 3. 研究、指导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4. 组织实训实习经验交流。 5. 精心组织学生实训实习,提高实训实习质量; 6. 做好实训实习学生的考勤和成绩考核工作;7.做好实训实习工作总结。 三、实训实习指导教师要求 1. 指导学生校外实训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具备任实习指导教师条件的,都应在系的统一安排下,积极承担此项工作,并作为今后评审其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 2. 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点的学生校外实习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其分工负应有的责任。 3. 实习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在学生实习期间应随班到现场组织学生政治学习,做好实习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这既是搞好校外实习的重要措施,又是对学生辅导员、青年教师的培养措施。 4. 实习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应提前去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实习基地领导小组或双方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5. 实习指导教师要同实习单位选派的指导教师一起指导实习,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实习结束,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意见,做好实习总结。 6. 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求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纪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系汇报,给予处理。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实训基地就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就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与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二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第三章实训基地建设 第十一条实训基地主要由学校或社会投资,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学校性质与专业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主要就是针对某一专业特殊需要,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实训基地。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学校发展与海宁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四章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领导与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与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与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与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与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与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就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与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与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与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划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高专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基地作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的联合体,必须全面贯彻党和的教育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三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和“开放、联合、共享、协作”的原则,努力提高实训基地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基本职能为: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实训教学任务,开展学历、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为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新技术推广及应用、技术研发”为一体的示性基地。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相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师资队伍的培训,促进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7、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容。 第六条实训基地要不断改善条件,充实与改进培训容,改革培训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实习基地建设 第七条实训基地的建设程序 新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增置、更新计划按照论证、立项、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评估等“项目管理”的程序统一规划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相关系部共同实施,原则上以系部建设为主,实训管理中心配合建设。 1.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 学院在总体发展规划中包含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容,在此基础上各系部结合自身的特色和需要,在充分考虑学科和专业

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实习实训是高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亦是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我院为了能够培养合格的操作技能型人才,除了加大对校内教学实习、实验设备建设的投入,让学生在校内进行必要的实验、实习外,校外实习、实训方面的训练也加大力度投入。大力发展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使学生能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训练,使教学更加贴近媒体实际,是当前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发挥其多种功能,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方式。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与主要任务 (一)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 1.能完成所承担的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能力训练,按照我院“实践”的理念要求进行技术技能训练;按照贵州民族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来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有各种健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管理等);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职能齐全的二级单位。 2.在本地区和外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社会形象较好,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训条件和相应的业务指导。所包含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相应专业对口。 3.具有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工作人员素质高,管理规范,有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研究人才。 4.具有专业设计、研究开发及新媒体操作技术推广应用的能力。 5.实训基地要不断充实与改进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实习、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实训教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着重学习先进的企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管理文件。 2.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3.按照专业岗位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模拟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上虞市职业中专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本专业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专业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系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第七条学校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一条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校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学校和基地双方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要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企业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应能同时容纳10人以上集中实习,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3.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各学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能满足本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稳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学部和专业,还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均安排专人负责,在基地建设与管理方面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校企合作中心和各学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学校职责 (一)就业科职责 1.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就业科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协助各学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督促各学部和专业建立相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4.协助各学部做好有关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用等方面的工作。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 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 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 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搞好实训科学管理,领导基地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制,贯彻实施有关规 章制度。 六、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七、根据销售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八、根据学校科研计划,组织承担科研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九、负责基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保证实训人员安全。 十一、负责对专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基地工 作,展开评比活动。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 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 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本着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 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根据基地的教学和各项工作,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实训准备工作,熟练 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掌握有关实训的原理及特点,参 予实训;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出现或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并研究解决 办法。

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 第一条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第二条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本科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第三条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建设校内教学实践基地。 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第五条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第六条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第七条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第八条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第九条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 三、实习基地类型 第十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第十一条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第十二条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 第十三条坚持专业性原则。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第十四条坚持实践性原则。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 第十六条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实习基地的建设就地就近,在满足实习要求前提下,应尽可能地节约实习经费开支。实习基地地点以基层单位和生产第一线为主。 第十七条坚持稳定性原则。所建的实习基地应相对稳定,长期与之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规定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进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专业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校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三章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第七条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检查和督导学生的实习实训纪律等情况。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

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为师生营造优良的实训基地环境,严肃实训基地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验、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办法。 一、实训基地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实训的场所,—般不作他用。 二、到基地进行实习、实训教学,必须根据教学的要求,经基地安排后进行。 三、进入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确保基地整齐清洁。 四、严格卫生制度,重视文明操作,保持好基地各场所的卫生。 五、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基地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六、为保证实训基地有效、有序工作,使用人应对使用时期内的设施、设备负有管理责任,遇有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擅自处理。 七、实训基地的教学设备为教学共用,使用人应按时上课、下课。严禁脱岗或交由他人顶岗及归还所借用设备。 八、配有教学设备的实训基地原则上在无教师管理时不开放使用。

九、实训基地场所及教学设备为计划性使用,使用计划由使用教师在使用前两周书面提出,交实训基地管理教师,统一安排确定。 十、实训基地设备以保证教学为主,同时提倡为社会服务,形成资源效益社会化。 十一、实训基地设有基地管理办公室,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改正意见,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迅速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所有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带出基地,特殊情况下,校内借用时须经基地负责人批准;携带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填写《实训基地借用设备登记表》。 十三、使用基地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时,要立即向专职管理人员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 十四、基地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必须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严禁拆卸改装,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报废时须按有关规定作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十五、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 十六、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贵重金属应定专人保管,严格使用制度,用后登记。 十七、基地不准存放任何与实习、实训、无关的物资,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搞好实训科学管理,领导基地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制,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六、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七、根据销售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八、根据学校科研计划,组织承担科研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九、负责基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保证实训人员安全。 十一、负责对专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基地工作,展开评比活动。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本着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根据基地的教学和各项工作,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实训准备工作,熟练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掌握有关实训的原理及特点,参予实训;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出现或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并研究解决 办法。 五、根据工作需要,讲授实训课,指导学生实训,完成学生的考核工作(包括理 论考核、现场操作考核),认真批改实训报告。 六、爱护国家财产,节约教学物资,对基地的设备、低值品、材料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健全各类物资管理长、卡,经常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 七、贵重仪器、物品、化学药品、毒品、危险品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实训 安全措施有效,熟练掌握安全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好人身、设备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重视基地的环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规定,三废处理按学院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 八、收集、整理基地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中的各项资料,建设基地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实训基地工作中各种统计信息。 九、认真做好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人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保持室内整洁,环境肃静,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训基地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技能培训服务,满足人才培养、工学结合的需要,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训基地建设原则 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调整,必须与学校自身的发展定位、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的要求相适应;必须尽可能适应技工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避免重复投资,在充分考虑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分年度建设实训基地,更新设备。 二、实训基地设置的基本条件 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饱满的实训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有符合实践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有足够数量、配套的仪器设备;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实训基地的调整 专业相近的或特色不明显的实训基地应进行归并或撤销;与设置的基本条件有较大差距,经努力也难以达到的亦应归并。 四、实训基地的建设程序

新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增置、更新计划按照论证、立项、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评估等“项目管理”的程序统一规划管理。 1.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 学校在事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中应包含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各系部结合自身的特色和需要,提出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求以及仪器设备的增置、更新计划。 2.方案论证 学校组织教务处、后勤保卫处、财务处、系部有关人员以及行业和企业人员对系部提出的建设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 3.立项和实施 建设方案经批准后要立即组织实施,其中房舍建设、设施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纳入学校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立项建设;一般仪器设备的运行、维修费要纳入学校的财务计划;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结构调整纳入学校的人事计划。 4.竣工验收 实训基地建设完成并经试运行三个月后,由各系部向学校提出验收申请,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五、实训基地效益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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