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制度及奖惩制度全

处方点评制度及奖惩制度全
处方点评制度及奖惩制度全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与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得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得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得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得可以使用规范得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得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与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得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调剂、煎煮得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得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得,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得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得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得签名式样与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得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得,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得,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得区别在医师处方与药师发药得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得,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得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得专利名称与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1、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3、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得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与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得规定执行。

(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得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得药品使用得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六)特殊药品得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与《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得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与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得合理性。

二、评价方法

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得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得处方评价,有问题得处方进行处方分析与评价,评价结果在院会或院简报上公布。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进行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得要求随机抽取5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得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得使用情况与通用名得开具情况(表2)。

4、评价结果由医务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与奖励。

评价。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得处方数与非合理用药得处方数得总

4、2 处方用药合理性得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与。?

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4、3 处方评价得标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与“辽宁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4。3.1处方格式:

(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与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得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得患者身份证件编号与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 (2)正文无Rp或R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

(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得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得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得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

4、3、2处方书写规范

(1)开具处方时,处方前记、正文、后记规定得各项目中有缺项,或与病历记载不相一致;

(2)开具处方时使用了规定外得红笔、铅笔与易褪色得笔;

(3)每张处方未限于一名患者得用药;?

(4)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及未注明修改日期;?(5)处方药品名称用不规范得中文或英文书写或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6)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7)年龄未写实足年龄,婴幼儿未写日、月龄;

(9)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8)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未分开开具;?

每一种药品未另起一行;

(10)中药饮片处方得书写,未按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饮片调剂与煎煮得特殊要求未注明在处方所列药品之右上方,及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得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得,未在药名之前写明;

(11)开具处方后得空白处未划斜线,以示处方完毕;?(12)处方医师得签名式样与专用签章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得式样不相一致或任意改动而未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3、3处方用药合理性:?(1)对规定必须做皮

试得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得判定;

(2)药品得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得“大包围”用药;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得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得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5)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6)有重复给药现象;?(7)有潜在临床意义得药物相互作用与配伍禁忌; (8)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忌;

(9)抗感染药物滥用.

4、3、4其它?(1)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得处方;?(2)不具备麻醉得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得医师开具麻醉得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具备使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品种抗菌药物资格得医师开具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品种处方(紧急情况除外)。?4、4 处方评价得方法:

4、4、1依据处方评价标准得各个项目,制成EXCEL表格;

4、4、2采用逐日全检与月底随机抽检不合格处方得方式,并由专职药师负责登记;

4、4、3医务科与药剂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处方用药不合理得情况进行点评,对不合理用药得医嘱提出合理建议;

4、4、4定期汇总各类不合格处方得频次,通过医院内部刊物《浙一药讯》与院内网络等方式进行通报公示。?4、4、5 通过引入奖惩制度,对评价处方得药师进行有效得激励与制约,从而确保其“处方评价得公正性”.

处方评价及处罚标准

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医务科、药剂科定期对医院门诊处方进行评价,并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并处罚.?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10元:

1、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书写欠准确、规范或不清楚,如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2、处方书写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或加盖签章;

3、处方前记诊断栏只写“待查”、“咨询”“体检”等不明确术语;

4、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针对性不强得“大包围"用药;?

5、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处方用药天数未加说明;麻醉得药品、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得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药品用法用量欠妥.包括剂型与给药途径不合理、药品剂量与用法不准确(与常用剂量相比给药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间隔时间不合理等);

严重缺陷处方,每张扣50元: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得药品,处方医师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得判定;

2、药品得适应征与临床主要诊断明显不符合;?3、有重复给药现象; 4、存在有害得药物相互作用与配伍禁忌;?5、选药不合理,存在用药禁

7、麻醉得药品处方书写存在错误。

忌;? 6、抗感染药物滥用。?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师开具处方,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权授予 一)普通处方权 1.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应及时向科 室主任提出普通处方权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 印件。 2. 医务部对申请处方权的医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处方 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授 予普通处方权。 3. 医师获得普通处方权后,其签字式样应提供给医务部和药剂 科留样备查,不得任意改动。若要更改签字式样,须重新登 记备案。 4.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见习医师、实习医师或者有执业医师证但 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不得授予普通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必 须由我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5. 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可以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 和中成药。中草药处方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中医师) 专门提出申请。 6. 新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 册后,可由其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普通处方权。 二)麻醉、第一类精神科药品处方权。 1. 医师须经过市级或院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培训,合格后取得 方可向医务部申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2.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后,需在医务科、药剂科备案签字 样式及麻章样式。 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 的医师签署。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 为了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

药菌产生,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1. 执业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 方。 2. 患者需要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 3. 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应严格符合临床用药 指征或证据,并经院抗感染工作组制定相关专家会诊同意方 可使用,处方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开具。 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 仅限一天用量,且需补办手续。 二、处方权的取消 1. 医院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 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 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 消: (1). 被责令暂停执业; (2). 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 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 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 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 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调离、辞职及退休后未被我院返聘的医师,处方权自行取消。 3.

专项处方点评激素指南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九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调节激素。体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xx国医肿瘤医院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为规范临床用药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医院处方评价制度,确保处方规范的可持续监管。 医院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定期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处方进行评价。将处方点评细则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并处罚。处罚以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两个标准。 一、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个人10元,主任20元 1.处方开具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期有效,需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 2.处方字迹统一深蓝的笔迹,字迹应当清晰,不能出现潦草,涂改,有修改处需签字及修改日期。同张处方不得出现两种笔迹,或不同颜色的笔迹。 3.处方信息填写栏。信息填写不完整,缺项漏填。 4.不得使用药品的商品名的开具处方。 5.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口服药与注射药品同一处方书写,西药与中成药不可同一处方,均属不规范处方 6.外用药不得同口服药,静脉用药同一张处方,需单独开具。 7.药品用法用量不准确与常用剂量比较,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时间不合理。 8.开具处方的空白处,下画斜线,以示处方开具完毕。 二、"严重缺陷及不合格处方每张处方个人处罚50元,主任100元 1.未经卫生部考核许可通过的医疗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2.未在本医疗机构进行注册和名样登记的医务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3.按药典要求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的处方。 4.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病情诊断明显不符合的处方 5.存在有害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6.抗菌素没有严格按抗菌素合理使用条例的,使用超量,或没有临床依据的滥用抗菌素的处方。 7麻醉药品有书写错误,或为虚假病情开具处方。 8.西药口服药与中药方剂同一处方的,为不合格处方。 以上条例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同时监督管理。 有不规范情况可以现场解决并进行处罚。 医务科药械科 1.处方个人信息漏填,空白,错填。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处罚细则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奖罚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处罚细则,以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可持续开展。现将讨论稿下发至各临床科室进行讨论,并于下周一将反馈意见提交

说明:1、评价内容包括处方(含住院医嘱)书写规范与合理用药两部分,总分值12分。 2、检查结果总评价:每张处方以无重度缺陷、不超过1个中度缺陷或不超过2个轻度缺陷为书写合格,每张 处方存在20、21、22、37任意一项视为超常处方。总得分<10分视为不合理处方。 3、处罚细则: (1)4≦总得分<8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0≦总得分<4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并予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书写不合格的处方,每张扣5元,书写不规范部分被扣1分以上者,每张处方扣5元,药剂科药师未作审核、发药签名的,当事药师或当班所有药师扣10元。 (2)1年内被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科室或个人,分别取消该年度科室、科主任、责任医师先进与优秀资格。 (3)1年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科室年终以予一定的奖励200元,处方质量连续作为典型受到表扬的医生也将受到一定奖励100元。 (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公示科室情况:①科内连续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有3名医生或以上同时出现使用含有同种问题药物的不合理处方;③处方合格率低于院内处方点评结果十个百分点的,在复查时又出现同样问题的;④整个科室处方带有其他共性问题的。 (6)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通报批评科室:①科内连续两次处方点评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所反馈问题未引起重视进行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好的;③科室参照不具有询证医学依据的诊疗方案进行非紧急情况下救治的。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西安国医肿瘤医院 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 为规范临床用药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医院处方评价制度,确保处方规范的可持续监管。医院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定期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处方进行评价。将处方点评细则列入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通报并处罚。处罚以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两个标准。 一、一般缺陷处方,每张扣个人10元,主任20元 1.处方开具应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延期有效,需处方医师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 2.处方字迹统一深蓝的笔迹,字迹应当清晰,不能出现潦草,涂改,有修改处需签字及修改日期。同张处方不得出现两种笔迹,或不同颜色的笔迹。 3.处方信息填写栏。信息填写不完整,缺项漏填。 4.不得使用药品的商品名的开具处方。 5.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或口服药与注射药品同一处方书写,西药与中成药不可同一处方,均属不规范处方 6.外用药不得同口服药,静脉用药同一张处方,需单独开具。 7.药品用法用量不准确与常用剂量比较,剂量不足或剂量过大,给药时间不合理。 8.开具处方的空白处,下画斜线,以示处方开具完毕。

二、严重缺陷及不合格处方每张处方个人处罚50元,主任100元 1.未经卫生部考核许可通过的医疗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2.未在本医疗机构进行注册和名样登记的医务工作者不得从事开具处方工作。 3.按药典要求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未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的处方。 4.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病情诊断明显不符合的处方 5.存在有害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6.抗菌素没有严格按抗菌素合理使用条例的,使用超量,或没有临床依据的滥用抗菌素的处方。 7麻醉药品有书写错误,或为虚假病情开具处方。 8.西药口服药与中药方剂同一处方的,为不合格处方。 以上条例望各科室严格执行,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同时监督管理。有不规范情况可以现场解决并进行处罚。 医务科药械科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

成都市xxxx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 根据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法[2016]16号,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通知》中所纳入的质子泵抑制剂、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3大类25个品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明确要求将目录在列药品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我院将贯彻落实《通知》,加大力度管理目录中包括的本院药品品种,特制定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以下为本制度细则: 一、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主持开展工作,医务科科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小组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药学部设立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临床药学室承担,临床药师负责对全院及各临床病区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点评及公示工作。

二、实施专项点评制度,召开专项点评会议: 实施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进行排序。如有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出现在全院使用量或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中,或月用量增长幅度超过30%,则进行该品种的专项点评。分别点评用量排名前三位的门诊科室和病区;每个品种门诊处方点评抽取不少于100份,病区医嘱点评抽取出院病历数量不少于30份。 点评依据相应的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下发的《质子泵抑制剂用于应激性溃疡指征》等文件,同时参考高质量循证医学文献。 三、点评结果公示、考核办法: 点评资料由临床药学室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与药学部共同召开专项点评会议,所涉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组成员应到会参与。会议后将达成共识的点评结果在OA系统中以PDF文件格式进行全院公示,同时将纸质版打印稿下发至相关科室,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制度和管理规范 一、处方书写 1、中草药处方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名称应当按我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5、对饮片的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6、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7、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8、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9、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慢服、顿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10、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中药饮片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贵重药品管理办法》对毒性药品和贵重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四、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饮片使用的合理性。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处方点评指南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编WORD版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精 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根据唐山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对《通知》中所纳入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非治疗性辅助用药、营养性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无特殊原因使用量快速增长的药品等40个品种药品实施重点监控,明确要求将目录在列药品全部纳入处方点评范畴。我院将贯彻落实《通知》,加大力度管理目录中包括的本院药品品种,特制定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及点评结果公示制度。以下为本制度细则: 一、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工作组,由业务院长担任组长,主持开展工作,医务科科长及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药学部设立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药剂科负责对全院的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点评工作。 二、实施专项点评制度,召开专项点评会议: 实施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量及使用金额进行排序。每月进行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

方权。对目录内药品年度内累计3次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应暂停或限令采购;暂停后确需使用的,应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同意。 点评依据相应的药品说明书,《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同时参考高质量循证医学文献。 三、点评结果公示、考核办法: 点评资料由临床药学室上报至医务科,医务科与药学部共同召开专项点评会议,所涉及相关科室的工作组成员应到会参与。会议后将达成共识的点评结果进行全院公示,同时将纸质版打印稿下发至相关科室,由科主任签字认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处方点评制度(点评记录)

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与实施细则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书写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饮片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中药饮片处方内容: ①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②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③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④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⑤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 2、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①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②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③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 (g)为单位, “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④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 ⑤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⑥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 ⑦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 ⑧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⑨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1,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⑩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三)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中医诊断和证型,初步评价处方中药

概述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doc

附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内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 扰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谢,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 而发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实用】医院医疗制度-处方点评与通报公示制度

处方点评与通报公示制度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学人员在调配处方时须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方要拒绝调配,并向处方医师提出修改意见。 二、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定期抽查门、急诊处方及病历用药医嘱,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5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理处方进行点评、记录。医院点评专家组定期对点评工作小组的点评结果进行分析、评价,给出处理意见。 三、不合理处方是指处方的格式或内容不符合卫生部颁发的《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诊疗指南、药品说明书相关规定的处方。 四、点评分析主要内容及点评结果: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

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青冈县中医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院药学、医疗质量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长:郑全 副组长:王永庆田成 组员:孙丽华由淑英 职责: 1、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2、建立相关奖惩制度。

处方点评专家组 成员:武宇驰王永庆杨恩马仁刚王辉 徐金江石昌成崔福兴刘丽华匡新忠 崔永波 职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处方点评工作组 成员:李岩王晶宋艳杰王慧 职责: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 第五条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

处方点评奖惩制度

@@@妇幼保健院 门诊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了加强我院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我院处方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措施 、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具处方(门诊处方规范样式见附件 、 ),药剂人员按照处方调配制度调配处方、核发药物。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查 张门诊处方,点评处方书写情况,并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通报。 、药剂科将每月检查评价结果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处方点评专家组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期 天。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议。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按照奖惩措施予以奖惩。具体检查评价细则见“医院处方点评内容及评价标准”(附件 )。 、医务科按照质控标准每月对门诊药房(含西药房、中药房)抽取 张处方进行质控检查,了解药剂人员对处方的调配、核发药物签名及处方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处方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奖惩措施予以奖励,对不合格处方责任人按照奖惩措施予以惩罚。 二、奖惩措施

(一)处罚措施 、凡出现不规范、不合理和超常的处方为不合格处方,不规范处方每张扣罚 元;不合理处方每张扣罚 元;超常处方每张扣罚 元。 、对半年内出现不及格处方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进行强化培训学习;一年内出现不合格处方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以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要求,处方合格率须≥ 。在每月进行的处方质量抽查中,处方合格率在 以下的科室评为“处方不及格”科室,全年累计 次以上考评为“处方不及格”的科室,科室主任扣罚 元,科室副主任扣罚 元。 、药师(药士)应严格遵守调配、审核处方规章制度,无调配或审核签名的每张处方扣 元;出现发错药物引起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含调配人、核对人)当月绩效奖金 ;因医疗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二)表扬奖励 、对于全年抽取处方 次以上,总数在 张以上,且无不合格处方的医师奖励 元,并通报表扬。 、全年考评处方合格率达 的科室,科主任奖励 元;科室副主任奖励 元。 三、本办法从 年 月 日起施行,既往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

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精品文档 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处方的规范化管理, 及时发现, 纠正医生不合理用药现象, 促进医院合理用药,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提高医疗治疗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成立处方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医政科主任、临床药师、药剂科正副主任担任工作小组成员。 三、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包括麻醉, 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抽查点评。 四,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印制格式不合格 1、前记中" 费别,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 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 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或代办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明编号" 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 诊断。 3、后记中" 医师签名以及审核, 调配, 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 1、医师未签全名, 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 或调剂, 复核非双签名; 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 不写通用名; 4、中药饮片未单独开具处方; 5、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 6、药品剂量, 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

7、需进行皮试的, 处方上未注明;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精品文档 9、字迹难以辨认, 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或缺其中之一者; 10、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 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 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 5、普通处方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 3 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超 2 周病史用量未加说明. 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用量超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要求;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开具权限不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要求; 7、贵重药品使用无指征或用法, 用量不合理。 五、评价方法 1、药剂科每个月随机抽查3-4 天的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分析。 2、如果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 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 4、每月 5 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六、公示制度: 1、处方点评结果在每月的“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分析。 2、处方点评结果每月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

医院处方点评结果范文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结果范文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

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武胜县第三人民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 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 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 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 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 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 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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