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平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与办法

浅析新平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与办法
浅析新平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与办法

浅析新平县地质灾害特征及其防治措施与办法

摘要:

以新平县历年来发生的较大地质灾害为案例,对新平县地质灾害的历史现状、成因规律和特征进行分析研究,针对新平县的自然环境和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办法。

关键词:地质灾害;成因;规律;防治措施

一、新平县的基本概况及经济发展情况

新平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南、玉溪市西南部,县人民政府驻地桂山街道办事处海拔1480米,距省会昆明市180公里,玉溪市政府驻地红塔区90公里。全县国土面积4223平方公里,占玉溪市国土面积的27.6%,居全市首位,其中山区面积达4139.6平方公里,占98%,是一个山区民族大县。

新平县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哀牢山主峰大磨岩峰3165.9米,最低海拔漠沙镇南蒿村422米。由于地形地貌及海拔差异的影响,全县分河谷高温区、半山暖温区和高山寒温区3个气候类型,呈现出“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垂直立体气候特点。全县辖6乡4镇2个街道办事处、123个村(居)委会、1465个村(居)民小组,居住着彝族、傣族、回族等16种民族。全县总人口27万余人,其中彝族傣族人口17.17万人,占总人口的64%;农业人口23.2万人,占总人口的86.6%。

2011年新平县实现现价生产总值72亿元,其中一产业8.8亿元、二产业47.1亿元、三产业16.1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1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7.5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8.6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9.1亿元,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亿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19元,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667元。2012年预计完成

指标:实现生产总值86.4亿元,工业总产值超过17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超过8.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40元。近年来,新平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在全省29个民族自治县中居首位。

二、地质灾害的现状及历史案例

新平县地处哀牢山中段东麓,境内群峦叠障,林海苍茫,河流纵横,峰高谷深。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哀牢山与红河两条深大断裂,经过多期的构造变动,至今仍在活动,导致区内岩体结构异常破碎,风化强烈,地势险峻,山高坡陡;县域气候垂直分带明显,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单点暴雨突出,属全省地质灾害多发高发的县份之一。据专家调查,截止2010年,新平县境内共发现并登记在册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716处,其中滑坡433个,崩塌4个,泥石流63条,不稳定斜坡216个,涉及全县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居)委会209个村民小组,威胁人口99064人,威胁财产14亿元。

新平县属于地质灾害高发区,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和崩塌等。重灾区主要分布在戛洒江西岸、哀牢山东麓的水塘镇、戛洒镇、平掌乡和者竜乡范围内。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质环境条件,决定新平县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灾害损失严重的县份,近几年几乎“无灾不成年”,自2000年至今,全县共发生较大地质灾害5起,造成10万余人受灾、57人死亡、23人失踪、67人受伤,房屋损毁5530间,直接经济损失4.5亿元。

1、“6·2”滑坡泥石流灾害:2001年5月中下旬至6月2日,新平县境内持续降雨,6月1日——2日普降大暴雨,导致全县12个乡镇不同程度遭受了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袭击,全县共造成人员死亡6人、伤29人,倒塌房屋1560间,冲毁田地1.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

1.5亿元。

2、“8·14”特大滑坡泥石流灾害:2002年8月以来,新平县境内出现连续降雨天气,特别是哀牢山东麓几个乡镇连续出现大雨天气,8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在水塘镇、戛洒镇、者竜乡一线出现大暴雨,

激发特大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交通、通信、电力中断,民房被冲毁、掩埋,农作物受损,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据调查统计,因灾害死亡40人,失踪23人,受伤24人,房屋倒塌3196间,田地受损1.8万亩,受灾人员24782人,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

3、平掌“8·7”中型滑坡地质灾害:2005年8月5日以来,受北方冷空气和南方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我省滇中及以南地区出现中到大雨天气,8月6——7日平掌乡出现局部大暴雨天气,降雨230.1mm,7日凌晨2——4时降雨量达175mm,最大雨量63.8mm/h,导致平掌乡政府驻地出现多处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人员死亡7人,受伤4人,房屋倒塌3幢500m2,受损8幢1320m2,受灾948户3874人,冲毁农作物3100亩,直接经济损失0.035亿元。

4、漠沙“8·4”泥石流灾害:2007年8月4日,新平县普降暴雨,漠沙镇当日降雨量达89mm,在强降雨的激发下,安甸、背阴山小组后山发生滑坡,安甸箐、那板箐发生泥石流。共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倒塌房屋20余间,直接经济损失0.02亿元。

5、漠沙“8·27”滑坡泥石流灾害:2007年8月27日下午,漠沙镇胜利村委会突降单点暴雨,诱发多处浅表层滑坡和泥石流灾害。造成2人死亡,12间房屋毁坏,受灾人口91人,直接经济损失0.018亿元。

三、地质灾害的成因、特征及规律

(一)新平县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新平县地处欧亚板块与印度洋板块碰橦带的东缘附近,由于地壳运动的影响,县域内各类新构造活动强烈、深层破坏性地震频繁、近地表岩层结构面发育、风化差异性大,广泛存在的不稳定岩土体为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物质基础。县域内气候类型复杂,干湿季分明、雨季多局地暴雨和点暴雨,受地形影响,山区河流水位暴涨暴落,丰、枯流量相差悬殊,流水侵蚀和搬运作用异常强烈,降雨常常成为滑坡、泥石流的主要自然溵发因素。伴随人口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自然资源开发速度的加快,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加了社会财富,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同时,也造成了天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扩大、地形扰动

破坏严重等一系列负面影响;使本来就已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在强烈的人为活动影响下,质量进一步降低,不自觉地加剧了地质灾害的活动和危害。

1、地貌条件:新平县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相对高差2743.9米,属中高山侵蚀构造峡谷地貌。山脊宽缓,山坡陡峭,河谷横断面多呈“V”型,两侧谷坡坡度也相当大。由于受地壳运动和长久的雨水侵蚀的影响,山坡上常见被雨水侵蚀形成的细沟、切沟,沟谷沿岸崩塌、滑坡发育,沟口有泥石流堆积扇。由于长时间的泥石流活动,影响了河道的形态,当泥石流活动强烈时将主河逼向对岸;当泥石流活动减弱时,主河向沟口侵蚀。

2、地质构造:新平县内地质构造的时空差异明显,哀牢山、红河、绿汁江三大断裂带变形强烈,其余地区变形较弱。哀牢山断裂带北东侧为中深变质的下元古界哀牢山岩群,南西侧由浅变质的古生界马邓群所组成。在深浅变质岩系间,存在宽1——3km的千糜岩、糜棱岩带,构造面理总体向北东陡倾。在千糜岩、糜棱岩带北东、南西两侧的深、浅变质岩系中,不对称褶皱发育。不对称褶皱轴面向北东倾斜,北东翼较长、南西翼较短,反映了褶皱形成于北东南西向挤压机制。红河断裂带位于者竜——戛洒——漠沙一线,断裂带南西盘为中变质的下元古界哀牢山岩群,北东盘为大面积的中生代红层所覆盖,其下零星出露有变质不均的下元古界大红山岩群。在断裂带内,糜棱岩化现象普遍,河流阶地十分发育,断层三角面屡见不鲜。在糜棱岩带中,水平拉伸线理、不对称残斑、倾坚褶皱等发育;在断裂带内发育的洪冲积扇中,可见明显的右行水平移位现象;这均反映出红河断裂带为一条右行平移剪切断裂带。绿汁江断裂带位于大开门——扬武一线,呈北东走向,断裂带北西侧为未变质的中生代红层,南东侧集中出露浅变质的中元古界昆阳群,反映了绿汁江断裂带对滇中中生代拗陷的形成与演化起着重要的控制作用。

3、水文气候:新平县属中亚热带气候,气候垂直分带现象明显,海拔1900m以上的地区气候温凉,海拔1300m以下的河谷地带气候湿热。据县气象局27年资料统计,新平县年平均气温17.4℃、最高气温33.9℃、

最低气温2.7℃。全县年平均降雨量946.6mm。全年有雨季和旱季之分,雨季为5月下旬至10月下旬,平均降雨量732.6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77.39%。旱季为11月至次年5月中旬,平均降雨量为214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22.61%。县内日照时间较长,年平均日照数2230小时,旱季月平均日照数200——250小时,雨季月平均日照数130——150小时。全县年平均蒸发量为1270.8mm。6——10月为湿润期,降雨量大、蒸发量小,是土壤和水利的蓄水期。11月至次年5月为干燥期,降雨量小、蒸发量大,是土壤和水利工程的失水期。

4、人为因素:全县平均人口密度为40人/km2,而中低山区人口密集,人口密度在150人/km2以上。新平县为典型的山区县,农业耕作技术较为落后,前几年为了生存大量开垦坡地,导致了许多陡坡也变成了耕地。特别是中低山区植被破坏严重,植被覆盖率很低。土壤侵蚀严重,一下雨山地表面层滑塌的现象随处可见。

近年来,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全县公路通车里程4433km,公里密度1.05km/m2。高等级公路的修建,主要以山体为对象,不可避免地要穿越滑坡、泥石流地带,其开挖又要破坏原来的山体状态,使地应力和凝聚力降低;废弃的土石弃于沟谷中,又为泥石流提供物源。

境内戛江及其支流开发了多级水电站,由于水电站的爆破施工,围岩受到强烈震动,破坏了岩体结构,裂缝增大,有利于地下水的渗透,降低了岩体的抗剪强度,易引发崩塌、滑坡;而坝上水位的抬高,会淹没坡地,软化和泥化河流两岸的坡脚岩层,降低抗滑及抗剪强度,在雨季地表径流冲蚀下易引发坍塌、滑坡、泥石流。

新平县矿产资源丰富,境内有矿山企业数十家,从业人员几千人,工矿用地近千亩,矿业开发促进了全县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矿山开采也给新平县的地质灾害造成了负面影响,形成和引发的地质灾害已逐渐成上升趋势,其主要危害表现在:破坏原有的土质体,破坏生态环境,产生大量的废石、废土和尘埃;露天开采排土场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特征及其规律

新平县发育的滑坡规模均属中小型滑坡,大规模的岩体滑坡目前均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未见活动;崩塌多数发生在新旧公路沿线,由于开挖形成临空面而又未采取相应措施,公路上常可见到滚落的石块;泥石流发育规模不等,在大小不同的沟口均可见到泥石流形成的堆积扇。

通过调查资料显示,新平县的地质灾害从其灾害的类型、规模、时空分布上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其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斜坡开裂变形,此外还有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属缓变性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属突发性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是新平县主要的地质灾害,它给全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失,社会影响广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办法

按照新平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结合、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分期实施治理,防治地质灾害与其他社会经济建设活动相结合,尊重自然、依靠科学、因地制宜,防治工程最优化,长期防治与应急措施相结合,走“群专结合、群测群防”之路,遵循超前预见性、防治中心转移的原则,进一步深入调查了解县内各灾害点和隐患点的成因和发育规律,并对具有较大潜在危险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必要的全面监测、预报,以便防避或抑制,努力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尽可能的避让隐患点和灾害点。

由县人民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在制定社会发展规划时,避免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非资源型的重要工业区,对已存在的应限制其发展规模。目前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区域,尽可能的争取项目,选择对当地群众继续发展生产有利的地点实施搬迁,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以保障。

(2)建立一套自下而上观测的群测、群防预警体统。

继续采取聘用地质灾害监测员的方式对各隐患点进行监测,加强各层各级的监测设备的配置完善工作,保证信息网络的畅通,结合气象部

门加强掌握天气变化特别是雨季的降雨频度、强度,对各隐患点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测,及时整理和上报观测资料,然后由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部门,对每个隐患点上报的观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适时作出预报,上报各级政府,如发现情况异常,及时组织人员及重要设施撤离,尽可能的做到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小化。

(3)对有治理条件的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

在目前新平县经济发展良好的环境下,对一些小范围的隐患点进行治理,一方面加强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方面的宣传力度,动员人民大众参与到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通过对一些坡地的退耕还林、隐患点植树等方式,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适应当地生长的树苗动员群众植树。另一方面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相关项目建设,对一些村庄内外的排水系统进行支砌硬化完善,全面做到村庄内外的排水系统畅通,让平时的生活废水和雨季的降雨尽可能的减少下渗,尽快排开到隐患点外。对一些公路上下和水库周边等形成的隐患点,要在正视自然规律,采取得当的措施,适度投入资金,科学合理的进行治理。

(4)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形成全方位系统的管理体系加强管理。

采取得当的方式对各级政府施加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压力,增强各级政府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各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特别是种烟的乡镇要出台相关的政策,让烟农尽可能的用煤进行烘烤,不断减少对森林的破害。加强矿山开采整治力度,特别是因开采矿产资源遭到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加大力度对每一个矿点的监督,确保被破坏了的生态得以恢复,尽可能的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的形成,减少灾害的发生。

(5)制定科学合理的长远的发展规划。

在制定一个地方的发展规划时,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当前的发展说不定就为以后埋下了隐患。另外,由政府出台相关生态保护

的地方性政策,确保新平县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比如,由政府出台长期性全民植树的相关政策,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树苗,规定每人每年植树的数量,树苗长到一定的程度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果这形成一种长期性群众性的活动,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知不觉中生态也将得到保护,相应的地质灾害也会慢慢的减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威胁也将会随之减少。

参考文献:

[1]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全民防灾害共建好家园[J],2011: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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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 国务院令第394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39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1 -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地质事件,经常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制约着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为大家分享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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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的特点,要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辖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值班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表,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在第一时间知悉灾害情况,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协调有 关单位,做好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进一 步扩大,力争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地质灾害防治的根本目标是取得充分的减灾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2.防灾减灾的相对性、持续性原则; 3.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 4.防治地质灾害与其它社会经济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5.防治工程最优化原则。 崩塌、滑坡、泥石流在地质灾害中是发生数量最多、造成危害最严重的灾种,通过分析地质灾害事故原因及灾害过程,结合笔者通 过近年来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治理工作的体会,对崩塌、滑坡、泥石流这三类地质灾害的防治提出如下主要工程措施: 1、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 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在危岩带下的斜坡上,大致沿等高线修建拦石堤兼挡土墙,即可拦截上方危岩掉落石块,又可保护堆积层斜坡的相对稳定状态,对 危岩下部也可起到反压保护作用。 (2)支撑与坡面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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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厂镇舍乌煤矿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 、 岗 位 责 任 制

目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

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浅析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

浅析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 发表时间:2018-11-14T19:37:36.4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作者:陈世权唐艳邓英[导读] 摘要:现阶段,我国矿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开始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工作。 宁远县国土资源局湖南宁远 425600 摘要:现阶段,我国矿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矿山企业开始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工作。开采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通过分析泥石流、塌方、滑坡以及冒顶这4类常见的矿山地质灾害类型探讨了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建立灾害信息库、加大灾害防治的研究工作力度以及完善矿山开采的法律机制来提高灾害防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完成有关矿山地质灾害及其防治措施的研究。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矿山环境地质灾害诱发因素 诱发矿山环境地质灾害主要包括两种因素:(1)疏干排水。疏干排水是矿山环境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中最主要的一种因素,因为在采矿前必须要对地下水疏干,必要时候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深降强排。地下水的强制性排出会产生较多的地质灾害问题,常见的有矿井突水情况、地面坍塌情况等等。许多煤矿的上覆以及下伏底层多是石灰岩,这些石灰岩岩层中的含水量较丰富。随着开采的不断深入,会出现较大的水头差,导致煤层的压力增大,针对这一情况,一些构造破碎带以及个税薄层地段可能会出现突水事故。其实不单单只针对煤层,任何矿层都可能出现这种问题。再则,因为疏干排水这一行为,会使较多的岩溶充水矿区,最终使地面出现塌陷等情况,地面塌陷所造成的问题是极多的,可能会使地面建筑出现问题、交通运输受到影响,还会是工厂等原有的供水系统发生问题,从而影响工业生产。(2)其他因素。除却最常见的疏干排水,还有其他较多的因素,也会导致矿山出现各种地质灾害。这些因素中,部分是在矿山开采中不可能会避免的,比如说在矿山开采中随着开采活动的深入,开采的深度必然也会增加,这样地应力可能会增大,导致冒顶等问题出现,更为严重的则是会出现岩爆等情况,影响安全。而有一些活动则是可以避免的,能够使危害降至最低。比如说一些采空区没有及时充填,或者是开采中出现的废渣废水被随意排放,影响了环境等。再则,还有一些非稳定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在短期内影响较小,不过随着开采活动的增加,这些影响因素也在不断的积聚,最终导致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现。 2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2.1泥石流 泥石流是各类矿山地质灾害最为常见的类型。导致泥石流产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暴雨之外,实际上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矿山的过度开采。随着矿山开采力度的逐渐加大,泥石流发生的频率也相应增加,在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山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矿山上的绿色植被会出现退化的现象,当绿色植被的覆盖面在不断缩小时,矿山上的岩石和矿山山体将会直接暴露在外面,此时,处于一种“裸露”状态下的矿山极易堆积大量的散土、松土和土堆,一旦出现强降雨天气或连续降雨天气,雨水将会冲散堆积在一起的散土、松土和土堆,冲散的泥沙会掺杂在“裸露”的矿山地表径流里,顺着山体斜坡滑动起来,从而形成泥石流。 2.2山体滑坡、崩塌 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的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矿区煤矿被大量开采,使得坡体的原始应力平衡被长期堆积的矸石所破坏。山体的滑坡、崩塌在矿区发生的次数较频繁,特别是在雨水较多的季节。由于大量的雨水,山体就会被暴雨和强大的水流所冲洗,矿区长期堆放的矿渣场拦堤就可能被冲垮,然后倾泻而下,对周围的居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的威胁,给国家和地区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3地面塌陷和地裂缝 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的危害具体表现在:①塌陷区内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和各类工程设施遭到变形破坏;②如地面塌陷区紧邻市区,造成矿区占地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增加了城市规划建设的难度;③地面塌陷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2.4冒顶 井下矿山地质灾害常见的类型就是冒顶,冒顶是指在开采地下矿山的过程中,原本处于平衡状态的矿山压力遭到了人为的破坏,致使矿山的上部分岩层出现自然坍塌的现象。冒顶的诱因有很多,但诱发该事故的最根本原因便是矿山压力的活动。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矿山压力不再处于平衡状态,矿山压力便会进行调整活动,矿山的顶板也会随之出现变形现象,进而出现离层现象,此时,由于顶板的受压不断增加、岩石不断变形,致使顶板出现断裂或坍塌。冒顶发生之前并不会出现明显的预兆,所以很难对该事故进行提前防范;由于冒顶事故的发生频率较高,所以该事故成为矿山开采工作的主要威胁。 3矿山地质灾害勘查常用技术 3.1高密度电阻率法 高密度电阻率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利用高密度电阻率的方法,导电性对岩石的影响很小。可以充分利用岩石的传导作用,来勘查地下水,效果良好。岩土体不同,导电情况也不同。所以根据不同的导电性能够判断探测到不同的物体。这种方法对于位置不是很深的矿区有很高的效果。所以在采空区的地下水系勘查里面有广泛的应用。 3.2地球物理勘查法 目前,常用高密度电阻率法以及浅层地震法,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勘查。其中,前者的应用原理为:利用岩土的导电性,开展物理试验。在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选择矿山岩土区域,依据岩土导电性,测试岩土体之间的导电数值,利用物理比值法,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因为岩土体不同,其导电性能差异,主要通过电性变化表现出来,通过对比分析数值,分析差异,便能够定位潜在地质灾害发生的位置,进而在开采过程中,合理规避此活动。后者的应用原理为:采取模拟地震波的方法,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勘查作业。 3.3地球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实施矿山环境地质勘查工作时,应用较为广泛的科学技术为3s技术。其中,GPS技术可以使得工作人员更具体、全面的了解相应矿山的整体环境以及地质情况,同时,基于具有的覆盖范围较广的特征,在矿山开采工作中,具有较多的应用,例如,应用GPS技术对各类开采信息进行采集等。对RS技术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需要对矿山环境地质进行勘查的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以利用GPS技术搜集到的资料信息为基础,对开采范围进行明晰,随后利用RS技术,对矿物资源的实际位置进行确定。通过合理使用GIS技术,可以使矿山环境的保障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有利于后期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实施。

第一节管道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第一节管道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管道周边或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由于地质环境较差、地质构造复杂、人工活动的影响等,要完全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因此,在选择防治措施前,需详细调查地形、地质和水文条件,认真研究并确定地质灾害的规模及其发育程度,分析灾害形成的主要、次要因素及彼此的联系,并结合工程的重要程度、施工条件及其他各种情况综合考虑,具体可遵循避让和防护原则。 一、避让原则 地质灾害体的避让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避灾选线,即在管道建设初期就开展专门的地质灾害勘查,查清管道经过的区域是否有地质灾害发生或有潜在的灾害体存在,尤其是对那些治理难度大、治理费用高的巨型滑坡、不稳定边坡、大型危岩体、大面积的地面塌陷等灾害,应尽量采取避让的方法,使管道一劳永逸,永保安全。二是管道建成后的改线避让,一般是在管道穿越的地区,由于人为工程扰动或断层错动等因素诱发复活的古滑坡或后期形成的地质灾害;对于这一类的灾害体应进行详细的评价论证和经济的比较核算,如果治理需要较大的投资或经过大量的治理后仍无法彻底根治,可采取改变管道的走向或建设备用管道等方法对地质灾害进行避让。 下面对滑坡、崩塌、泥石流这三种最为常见的管道地质灾害的避让原则进行分类阐述。 1.滑坡区避让为主、穿越为辅 (1)对于大型、中型深层滑坡,且现今仍有活动迹象,选线时应远离避让。 (2)对于大型、中型老滑坡,经详细调查,确认已经稳定并无复活条件时,可将管道敷设在滑坡前沿以外2~3m的地方,开挖管沟时不要伤及滑坡前缘,也可以从滑坡后缘以外3~4m的地方通过。尽量避免从滑坡体中通过,以免管道施工过程中引起滑坡复活,或竣工后因其他人为工程活动引起滑坡复活。 (3)对于小型表部浅层滑坡,滑动面埋深2m以内,管道可敷设在滑坡前缘,但管道内侧坡需做抗滑护坡挡墙进行保护,也可将管道从滑坡中穿过,但需通过计算做抗滑措施,稳定滑坡,保护管道通过。 (4)由于地形条件,当管道线路无法避开滑坡体时,可采用隧道穿越滑坡体。在施工前应对滑坡体进行稳定性分析,以评估隧道施工对滑坡体的影响,隧道尽量靠近滑坡体上缘,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我矿主要地质灾害分为井上和井下,根据煤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矿每年四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4.雨季中(5?9月)每周对工业广场周边岩石山体进行排查一次,做好记 录,如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及时报送,协同处理。 (二)地表地质灾害防治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对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煤矿开采对应地表区、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报告,由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周边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地质防治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导水裂隙断层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摘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灾害。 第五条第三款“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第二款“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三十五条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 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任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责令限期治理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探讨

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8-08-13T09:34:02.31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作者:高桂山 [导读] 摘要: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也较为复杂、其中独特的岩溶地貌在南方地区乃至全国均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广东韶关 512127 摘要:我国幅员辽阔,地质条件也较为复杂、其中独特的岩溶地貌在南方地区乃至全国均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开采地质资源的过程中,由于缺少专业化的指导和约束,使得采矿地区在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经常发生地质灾害,也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本文深入浅出的分析了矿山地质灾害特点及防治措施,为合理开发矿山资源、保护地质环境、减少地质灾害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及实践参考。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灾害特点;防治措施;方法研究 一、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概述 西南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其独特的岩溶地貌较为特殊,因此矿山地质灾害时有发生。西南地区地质灾害的特点主要有活动频繁、分布广泛、群发性强、危害严重等。边坡崩塌、滑坡、岩溶地面塌陷、危岩、矿坑突水、泥石流、区域地下水位下降等地质灾害类型都是较为常见的。此外,西南地区是我国较为重要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基地,但是由于西南地区地质情况复杂,各种矿山开采开发条件不一,各个有色金属矿产生产基地不断发生各种地质灾害,也严重制约了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近年来西南地区矿山开采的活动愈来愈频繁,矿山地质灾害中影响较为严重的是崩塌、滑坡和岩溶地面塌陷、危岩等,这几种地质灾害情况普遍在矿山中存在。 二、矿山地质灾害类型的划分 根据不同的地质灾害情况,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可以进行分类描述,描述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矿山边坡崩塌、滑坡 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有岩石性质、岩体结构、水的作用、风化作用、地震力、地形地貌及人为因素等。在实际地质调查过程中,要查明与斜坡崩塌相关的坡体结构、岩性组合、高陡临空面发育状况、地震、降雨情况、人类工程活动、植被发育情况等因素,确定崩塌的规模、类型、运行机制以及危害等,预测边坡崩塌的发展趋势以及对矿山的危害程度、危险性大小等。 矿山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破坏力较大,此问题要引起特别重视。要查明滑坡构成要素及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预测发展趋势,评价其对矿山工程项目的危害,要描述清楚:①滑坡发育位置、地形地貌及规模;②滑坡的构成要素,准确写明滑坡后壁、滑坡周界、滑坡鼓丘、前缘、裂缝等要素,还要包括变形迹象和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③分析滑坡区的地层岩性和地质构造及其组合等关系;④滑坡类型、诱发因素分析,注意结合地质条件和降雨特征分析滑坡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⑤滑坡地质灾害过往发生的记录,包括历次发生滑坡的时间及危害范围、危害对象及造成的损失及防治措施情况记录等。 2、岩溶地面塌陷 岩溶塌陷是西南地区主要的地质灾害之一,亦最为常见。一般来说,岩溶塌陷可以分为基岩塌陷和上覆土层塌陷这两种形式。通常认为岩溶塌陷是由于以碳酸岩为主的可溶岩中存在的岩溶洞隙而产生的,在可溶岩上有松散土层覆盖的岩溶区,塌陷主要产生在土层中,也成为“土层塌陷”。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过程中,要查明形成地面塌陷的地质环境条件,确定地面塌陷的成因类型危害、、分布、形态特征,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震动作用、人类工程活动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预测地面塌陷的发展趋势。 3、泥石流:泥石流地质灾害主要发育于碎屑岩区,破坏力极大。要查明泥石流形成的地形地貌条件、地质条件、植被发育状况、汇水面积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确定泥石流的形成条件、活动特征、规模、侵蚀方式、破坏方式及程度,预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未来趋势及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危害等。 4、危岩:危岩是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中较为特殊的的一个灾种,其形成主要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外在因素以及自身的风化、剥蚀和自然因素等相关。对危岩的调查,要查明危岩成因类型及动态变化。对多因素产生的危岩应判明控制性因素及诱发因素,评价危岩对矿山生产及矿山建设的危害程度及影响大小。 三、矿山环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研究 1、对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由于露天开采而导致的边坡崩塌在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灾害中较为常见。比如在大于5米的露天开采深度,由于矿坑开采边界留下的高临空面,在节理裂隙发育等不良地质作用地段,在降雨的自然因素诱发下,非常容易导致边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对应这种情况首先要规范露天开采作业,按矿山开采设计要求严格进行放坡,还要根据矿坑边坡不同的发育情况进行合适的放坡。 2、对滑坡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边坡滑坡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改善边坡地下水文地质条件;②保证边坡稳定;采取支挡、锚固工程等方式来加固滑坡;③加强监测预报,有效进行灾害预报。 3、对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对工勘查明的土洞、浅层溶洞应根据埋深的不同分别采取开挖回填或灌浆处理,回填工艺应按有关规范进行;场地及临区禁止进行大降深、大流量抽排地下水;场区及邻区禁止强力爆破工程;采取地下水控水措施,通过对漏水的矿洞、河道、水库等地表水进行铺底防漏,严重漏水的洞穴用水泥灌注填实来控制地表水,还要对岩溶通道进行局部灌浆或者帷幕灌浆处理以减少地下水位升降导致的岩溶塌陷。 4、对危岩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般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一些岩体不大的危岩,在工程条件允许下可进行危岩的清除,或者进行锚索、锚杆等工程加固支护措施;对于一些危险性较大且难以治理的危岩,可采取搬迁、设立警戒范围等方法。另外,对于危岩的防治,应该早发现、早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应加强危岩变形监测,群测群防、做好监测预报工作,以便更好的保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四、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矿山方面的问题频出,地质灾害为采矿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如何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也成为了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矿山地质灾害是与人类工程活动息息相关,只要切实的做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才能更好的实现矿山开采、建设平稳发展,从而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勉县漆树坝镇漆树坝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1-9#楼工程 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镇巴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1) 三防治工作的部署 (1) 四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 (2)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 (2)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 七拟定防治措施 (5) 八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制度建设 (5)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勉县漆树坝镇漆树坝村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1-9#楼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漆树坝村,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747㎡,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 1、该工程地处山区,拟建区域位于河道一侧,东西两侧临山,在自然因素和雨季汛期的影响下,以防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陕南地区汛期主要集中在5—10月,这期间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因此将2017年的5月至10月即汛期定为重点防范期,其它时间为一般防范期。 3、为做好我项目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项目部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项目部正常安全生产,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做好防治工作的部署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值班人员名单。 2、加强对建筑及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观察,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3、对存在有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4、现场对工人进行地质灾害安全教育,增加施工人员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四、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职责 (一)、紧急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文亚平 副组长:潘定超、张兆华 组员:杨宝成、潘朝静、李欣、王浩、张欢、刘宝利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文亚平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应急任务的分配和人员应急资源设备调度,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反馈后续紧急情况的处置负责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定期上报,随时了解降雨及各地质灾害隐患变形发展的情况,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按防灾预案中确定的监测时间及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 2、危险源控制、监测组:潘定超 3、伤员抢救组:杨宝成、刘保利、杜建英 4、安全疏散警戒组:张兆华、余杰、杜海燕、李欣、潘朝静 5、小组全体成员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改和补充意见,安全员负责收集意见并修订预案。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 1、在雨季施工期间,应由专人负责与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做好防雨防汛工作。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第一节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定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1日。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或推迟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地质灾害日常预警、预防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在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在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区外出。 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报经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四、汛期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五、值班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二节灾情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米取的措施等。 二、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第三节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发生、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编制年 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汛前”是指每年5月1日前;本制度所称的 “汛前调查”,是指汛前进行的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类型、规模、危险程度、危害性等勘测调查活动。 二、排查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已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三、对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应向基层了解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的,赴现场调查核实,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矿山地质灾害类型与防治措施

浅析矿山地质灾害类型与防治措施 作者:林芳郭守权摘要:根据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成因关系,矿山地质灾害主要有岩土体变形灾害、地下水位改变引起的灾害和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等三大类型,对这些类型及其亚类型进行了论述。并阐述了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的建议。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0 引言 我国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国家之一,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影响大、造成损失严重。矿山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是人类开采矿山而直接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我国是采矿大国,开采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导致矿山开采环境不断恶化。近年来,重大地质灾害明显上升。 1 矿业开发与地质灾害 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对矿物的需求与消耗,这也为矿产开采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然而由于迅猛发展的中小型矿山疏于管理,加之小型矿山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落后,大多无环保措施,加剧破坏矿区环境。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可

持续发展。 2 矿山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 矿山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按成灾与时间的关系,可分为突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矿坑突水、瓦斯爆炸、岩爆等)和缓发性矿山地质灾害(如采空区的地面变形、环境污染等)。但最常见的是以灾害的空间分布和成因关系分类。 2.1 岩土体变形灾害 2.1.1 矿山地面和采空区塌陷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地下以井巷开采的矿山。在矿山采空区,若保留矿柱不足,或因矿柱受损而失去支撑能力,就会造成地面塌陷。特别是那些矿体埋藏较浅,产状较平缓的矿区(如煤矿),地面塌陷的现象更为常见。矿体埋藏相对较深的地下开采矿山,如果不能及时回填和崩落采空区,当其达到一定规模就会产生大面积塌陷。此外,在岩溶分布区,还会因矿山排水疏干而导致溶洞上方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不仅破坏可耕地资源、建筑物,毁坏道路、水库,还可直接导致矿山某些地下巷道的塌毁,或使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沿塌陷裂缝灌入坑内,造成淹井事故,直至停工停产。 2.1.2 采矿场边坡失稳、滑坡与岩崩主要原因是不合理开采如采剥失调、边坡角度过陡等造成,这种灾害多发生在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和建材矿山。 2.1.3 坑内岩爆坑内岩爆又称矿山冲击,这是因矿坑周边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常见地质灾害预防措施有哪些? 有效避免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方法有两点:一是在工程选址中尽量避开已有或易于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二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中注意避免因不合理开挖边坡、堆放、弃土以及排水而诱发的崩塌、滑坡。 避免或减轻泥石流灾害的有效措施有:1、汛期生活和劳作应尽量避让泥石流多发的河谷区。2、加快退耕还林,加强植树造林、防止乱砍滥伐,搞好水土保 持,杜绝或减轻诱发泥石流产生的人为因素。 农村建房选址可根据以下五个原则来预防地质灾害:一是严格按照新农村规划进行建房;二是不要在滑坡体上、陡坡上建房;三是不要紧挨着陡坡坡脚、有 危岩的石山坡脚建房;四是在缓坡上或其坡脚切坡建房,房屋与后面的陡坡之间要 有足够的防护距离;五是不要在山区的冲沟底部及冲沟口附近建房;六是地下岩溶 发育区,先查明浅层溶洞并处理,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圈梁条形结构。 人们在野外工作时,如果遇到突发性地质灾害应采取下面的方法避让:避开山边的危险环境,如陡峭的山坡、山崖,以防地裂、滑坡等;避开山脚、陡崖, 以防山崩、滚石、泥石流等。遇到山崩、滑坡、泥石流,要向垂直于滚石前进方向 跑,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遇到山崩、滑坡时,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坝下,特别要保护头部。

滑坡灾害预防措施(一) 抑制诱发滑坡的行为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为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越来越大。对以往众多滑坡灾害实例的成因分析表明,由人为工程活动直接诱发的滑坡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由纯自然因素引发的滑坡越来越少;很多滑坡灾害不是“天灾”,实为“人祸”。 要有效防止滑坡灾害对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首先必须从约束人们的不合理活动入手,避免在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中,加剧和诱发滑坡灾害。 1、选择安全场地修建房屋 选择安全、稳定的地段建设村庄、构筑房舍,是防止滑坡危害的首要措施。城镇、村庄、厂矿的位置是否安全,应该在场地比选或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专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来判定。 同时,还应根据场地具体地质环境条件,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用地。居民住宅和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关键性建筑设施,应尽量避开危险性评估报告指出的滑坡灾害危险区;因故不能避开的,必须采取可靠的滑坡防治措施。 2、不要随意开挖山坡坡脚 在建房、修路、整地、挖砂采石、取土等各类工程活动中,不可随意开挖坡脚。如果不得不开挖,应事先向专业技术人员咨询,确认不会诱发滑坡或采取了必要防灾措施后方能施工。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释义 第一章总则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它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关于灾害防治、应急以及救助的法律制度,标志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轨道。它的施行,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章共九条,是整个条例的纲领性规定,明确了为什么立法、立法要管什么以及由谁管理等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立法目的、地质灾害的概念和范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地质灾害灾情等级划分及其划分标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承担责任的划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以及救助能力等方面的领导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的划分、对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的鼓励、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贡献者的奖励等。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的规定。 我国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活动频繁、危害重,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因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比例较大,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达数百亿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下达文件强调防治地质灾害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并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1988年起地质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被列为地质灾害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1999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全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颁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了防灾预案、灾害速报等一系列制度,同时也加强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的资质管理,适合国情的群测、群防体系正在建立,汛期预报、检查和应急工作也初见成效,通过预测、预报、及时避让和有效防治,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地质灾害防治实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础工作薄弱,监测网络不完善;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的编制不规范;三是,在经济建设活动中,忽视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导致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经常发生;四是,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渠道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 摘要:矿山地质环境结构极其复杂,矿产资源开采相对复杂,导致矿山地质灾 害频发。因此,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从矿产资源开采环节入手,实行规范开采 模式,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和监督,逐步预防微观问题,促进矿山生态环 境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 1 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 1.1 矿山地面塌陷 在矿山地质灾害中,矿山地面塌陷是一种主要的灾害类型,这种塌陷灾害通 常发生在矿山开采区域,在矿山采空区出现矿柱设计不合理或者损毁的问题,就 会造成地面塌陷。此外,矿山本身的地质结构也是造成地面塌陷的主要原因之一,不但会破坏地表植被、建筑,而且会对矿山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1.2 崩塌、泥石流 通常情况下,崩塌灾害会出现在山区位置,岩体中产生软弱裂隙,当受到降雨、自然扰动、人为活动等影响时,会出现岩体崩落的现象。此外,在矿山区的 沟谷地带出现持续降水或者是短时间的暴雨天气时,沟谷中的大量泥沙会受到雨 水的冲刷而流动,导致泥石流灾害的产生。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治理出现矛盾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部分地方政府以及采矿企业,更加热衷于追逐市场当 中的经济利益,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过度的现象产生。与此同时,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标准尚未完善,导致很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效率较低,甚至造成了恶性循环的现象。 2.2 缺乏完善法律机制保障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我国积极提倡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态发展的当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势在必行,但是 我国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相关法律机制仍未健全。虽然我国法律明确的提出 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原则,但是缺失具体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机制。尤其是针对之前已经开采过的矿山,多数已经成为了废矿,甚至无法约束原采矿 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 2.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平欠缺 纵观当前我国采矿行业来说,还是以小型矿山为主,一些小型矿产品开发企 业自身的环境治理方式出现了落后的现象。甚至一些矿产企业出现了矿坑设计不 合理、采矿方式不科学、采矿工艺落后等诸多问题,不仅造成了我国矿产资源的 浪费和生态保护的难题,甚至直接对采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威胁。 传统的“崩塌法、放大炮”等矿山开采技术,很难顺应当前科学技术发展,无法满 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实际需求。更加无法保障相关的技术革新,造成了矿山地质 环境治理工作滞后的现象。 3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策略 3.1 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 具体来说,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可从几点做起:一是全面预警矿山地质灾害,建立相对完善的预警系统,积极地引进科学技术并在先进的管理工作下,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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