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金操作流程

香港资金操作流程
香港资金操作流程

专案合作程式

当项目方确定需要融资与资金方意见达成一致后,项目方必须办理符合香港资金进入内地的一切相关合法手续;合作流程相关要求如下;

一.简要流程:《内地项目方主体公司简称A》,A公司必须在香港成立融资目的公司《项目方香港公司简称B》,A和B在项目当地组建《中港合资公司简称C》,A公司以项目以及资产进入合资公司C,B公司以投资名义进入C公司,让B和A产生债务连带作用;然后把C的股权质押给香港资金方公司,由融资目的公司B跟《香港资金方公司》签订借贷合同,每年还息,到期还本。(与资金方会谈确定合作关系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前期项目方只需咨询好合资公司等相关手续。)

二.项目方需要在香港拥有一间有效的融资目的公司,其香港融资目的公司要求:合法成立、无债权和债务、一人股东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作期1-5年固定回报,融资额度的9%-13%,到期一次性还本(年息按项目情况调节)。

三.香港公司合法的手续办理之后就可以回项目当地工商职能部门办理中港合资公司。项目方以香港融资目的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即关联方,申请外汇额度,完成外汇合法进入路径与资金方同台交割,资金方注入资金,项目方备案及股权质押。

四.资金方只跟项目方香港融资目的公司发生借贷关系,而项目方成立合资公司后股权质押及公证给资金方就起到连带责任。

五.项目方在合作期内抵押、质押给资金方的资产和股权不可抵押、质押给第三方或为第三者抵押。

六.合作期内项目方许将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通报投资方,如有必要资金方可委派一名财务总监监管资金使用,但不参与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方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不参与项目方的任何经营管理,不参与项目方股东分红。

七.项目方因未支付资金方的固定红利和融资本金时,资金方有权对项目方提供之抵押担保物进行接管、拍卖,项目方不得提出异议。

A国内项目公司—B香港融资目的公司——>香港资金方公司. \ /

C中港合资公司

B公司负责与资金方公司发生借贷关系,(用于接款而成立的第一债权人公司)

C公司具备外汇额度,用于运作资金进入A内项目公司使用(C公司质押股权主要目的把A、B公司关联绑定作为连带责任。)

证券结算流程图文详解

证券交易的结算流程 (清算) (交收) 交易数据接收 深沪传输数据 清算 应收应付进行轧抵 发送清算结果 发给各结算参与人 结果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已备交收 收到结果后进行组织 发送交收结果 中结公司发给结算参与人再发给证交所 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 向结算公司划出款项 交收违约处理 资金教授违约处理,证券交收违约处理 证券交易的结算可以划分为清算和交收两个主要环节。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数据接收、清算、发送清算结果、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发送交收结果、结算参与人划回款项、交收违约处理等八个环节。 一、交易数据接收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闭市后,会按约定将证券交易数据通过专门通讯链路传输给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接收数据时,应当核对所接收数据的完整性。

二、清算 接收完证券交易数据后,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一般在当日日终,作为共同对手方,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各结算参与人负责清算的证券交易对应的应收和应付价款进行轧抵处理。在清算过程中,除计算应收和应付价款外,还需将印花税、经手费、监管规费等税费一并纳入净额清算中。实践中,投资者应收的现金分红、利息,以及转让限售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也会纳入到净额清算中。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滚动交收制度,因此一般来说,不同交易日发生的交易是分开清算的,在同一个交易日发生的交易才会进行轧抵处理。 除净额清算外,在一些证券品种上还存在逐笔交收制度,如权证的行权、买断式回购的到期结算等。对于实行逐笔交收的证券交易,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并不将其纳入到净额清算中,而是逐笔计算对应结算参与人的应收和应付金额。 三、发送清算结果 清算完毕后,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会通过专用通讯网络,将清算结果数据发送给各结算参与人。 四、结算参与人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当根据收到的清算结果,组织证券或资金以备交收。 结算参与人净应付款项的,应当及时核查自身资金交收账户的资金是否足额;如不足,应当在最终交收时点前,向其资金交收账户划人资金。具体操作方法是向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在商业银行(称为结算银行)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汇入款项,并通过专用通讯网络将汇款信息通知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据此记增该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账户余额。资金交收账户也称结算备付金账户。开立该账户是结算参与人参与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根据有关规定,结算参与人应当在其资金交收账户预留一定金额的资金,其最低限额一般称为最低备付。 对于证券,由于客户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卖出超过其实际可卖数量的证券,且证券原先即托管在证券公司,因此证券公司一般不需要专门组织证券以备交收。不过B股市场存在例外。在深圳B股市场,境外投资者可能将证券托管在境外托管机构,而交易委托证券公司进行,由于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交收对手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卖出证券时,卖出证券需从境外托管机构划付到证券公司,因此对证券公司来说,存在组织证券以备交收的过程。 五、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在最终交收时点(A股、基金、债券、ETF、权证等品种最终交收试点为T+1 16:00),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将进行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一)证券交收 证券交收包含两个层面: 一是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对于应付证券的结算参与人,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会将相应证券从其证券交收账户划付到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自身设立的“集中证券交收账户”;对于应收证券的结算参与人,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会将相应证券从“集中证券交收账户”划付到其证券交收账户。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一般称为“集中证券交收”。

香港上市条件 费用及流程

香港上市条件、费用及流程 一、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香港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创业板上市要求: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 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香港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香港上市IPO规则

香港上市I P O规则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浅析内地企业赴港上市要点 一、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意义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越来越多,近年来赴港上市的高峰点主要集中在A股IPO暂停发行的时间段内。统计显示,2015年、2016年,经证监会审核的赴港上市H股企业IPO融资额分别占香港市场当年IPO融资总额的约80%和65%,截至2017年5月底,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共1019家(含直接上市的H股公司247家、间接上市的“大红筹”公司158家、“小红筹”公司614家),超过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50%,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占香港上市公司总市值的60%以上。 众多内地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得益于香港在地理位置、监管体系、相关政策等各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业界精英云集,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及跨国公司在交易所上市集资。 (2)建立国际化运营平台 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3)本土市场理论 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一些在香港及另一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香港的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 (4)再融资便利

上市6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 (5)先进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措施 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着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设施。 二、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方式 (1)直接上市:H股发行 H股发行的定义为控股股东注册地位于境内的,并在香港IPO发行募资企业(即以境内主体直接申报上市,不需要在海外另外搭建上市主体)。H股发行除了需要满足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还需经过中国证监会审批,此种方式适合内地大型国有企业或具备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选择的主要方式。 (2)间接上市:红筹发行 红筹发行是指内地企业通过在中国境外设立上市主体,将中国境内的企业变为境外实际控制,并将境外主体在香港挂牌上市的一种方法。“红筹股”一般可以划分为“大红筹”(国企红筹)和“小红筹”(民企红筹)两类。红筹上市的主要优势为上市公司承担的税费较少,同时可以规避国内证监会的一系列监管及后续要求,但由于企业需在境外设立主体,仍需由中国商务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红筹上市同时也有较为明显的缺陷,即企业需要搭建海外上市主体,流程较为繁琐,上市费用相对较高。 (3)H股发行与红筹发行的优缺点 H股发行与红筹发行各有其优缺点,内地企业以H股的形式上市的优势是,对内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熟悉,而且将来还可以在A股市场上市,但也会受到较多内地法规的限制: 若以红筹股形式上市,则其在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资本市场运作的灵活性相对较高,但涉及境外上市的监管较多: 三、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主要条件

香港公司合并与收购守则

香港合并与收购守则 发文单位:香港立法局 发布日期:1986-6-1 执行日期:1986-6-1 定义 1.取得投票权:取得投票权包括对投票权行使控制权或指示,但就单一次股东大会而言,在没有支付代价的情况下,透过取得可撤回投票委托书而对投票权行使控制权或指示的则例外。 2.一致行动:一致行动的人包括依据一项协议或协定,透过取得一间公司的投票权,一起积极合作以取得或巩固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定义如下)的人。 除非相反证明成立,否则下列每一类别的人均将推定为与其他同一类别的人一致行动—— (1)一间公司、其母公司、附属公司、同集团附属公司、前述4类之中任何一类公司的联属公司,以及前述4类公司是其联属公司的公司: (2)一间公司与其任何董事(连同他们的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其任何董事、其近亲及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 (3)一间公司及其任何退休基金、公积金及雇员股份计划; (4)一名基金经理与其投资事务是由该基金经理以全权代理方式处理有关投资户口的任何投资公司、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或其他人: (5)一名财务或其他专业顾问,包括股票经纪与其客户(就该顾问的持股量而言),以及控制该顾问、受该顾问控制或所受控制与该顾问一样的人; (6)一间公司的董事(连同他们的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该等董事、其近亲及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而该公司已正受到要约或凡该公司的董事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可能即将收到一项真正的要约; (7)合伙人;及 (8)任何个人与其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其本人、其近亲或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 “一致行动”一词定义的注释: (1)第(1)及8类 如果某人拥有或控制属于第(1)类的公司20%或以上的投票权,除非相反证明成立,否则该人及一个或以上属于第(8)类的其他人,将推定为与第(1)类中一个或以上的人采取一

香港借壳上市操作规范

精心整理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 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1.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总体步骤?

第一步,香港壳公司剥离原资产(和转移到境内);第二步,境内资产的控制人获得香港上市壳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步,境内资产通过外资并购,实现资产出境后再注入到香港壳公司,或者由香港上市壳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将境内资产直接注入香港上市壳公司。? 2.境内企业香港买壳上市的主要法律限制? 行人当作新上市申请人处理。? “反收购行动”通常包括(1)在进行“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的同时发生或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或(2)在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24个月内取得控制权人进行“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 “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是指按照《证券上市规则》计算的资产比率、代价比率、盈

利比率、收益比率或股本比例达到或超出100%。? 据此可以认为,若不构成“非重大的收购事项”或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人和资产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则可不视为“反收购行动”。? (3)联交所关于“现金资产公司”“出售限制”的规定? 剥离资产??????注入新资产??????控制权转移。??3.香港买壳上市需要注意的问题? (1)防止在资产注入时被作为新上市处理? 2004年4月前,香港对买壳后资产注入的监管宽松,之后相关上市规则大幅收紧,规定买方在成为拥有超过30%普通股的股东后的24个月内,累计注入资产的任一指

XX公司收购XX公司部分股权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释义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收购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分析第三章收购项目操作方案及内容 第四章财务效益分析 第五章项目风险及对策分析 第六章三分开的实施情况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表示的含义如下: 路桥建设、股份公司、公司指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指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路桥香港指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中基建设指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海问咨询指北京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外经贸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本次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指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次股权收购中国路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行为 资产评估基准日 2000年12月31日 审计基准日 2000年12月31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法人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RBC INTERNATIONAL CO.,LTD.) 法定代表人:马国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机场、港口、隧道、给水、排水及其他土木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建筑机械开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高科 技产品的开发;公路收费经营;交通工程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 二、项目概述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通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共募集资金81,471万元人民币。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投向说明,主要用于购置施工设备、进行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筑公司)的技术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 募股资金到位后,公司2000年已使用9,024.8万元,募集资金计划使用和实际使用情况对比见下表:

证券交易开户流程手续资料

客户编号: 资产账号: 厦门理工学院证券 经济系证券营业部 账户合约 厦门理工学院证券有限公司印制

客户证券资金台账开立申请表 填表说明:为确保您的利益,请在“交易方式”栏的选项前填写“是”或“否”,且必须选择两种方式以上;其他选项前可打“∨” 签署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本账户合约中有关风险揭示及相关业务协议书的详细内容; 2、请真实填写证券资金台账开立申请表; 3、请填写本合约最后一页。

证券交易风险提示书 尊敬的证券投资者: 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证券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投资者从事证券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政策风险 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 4、技术风险 由于交易撮合、清算交收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这些风险可能给您带来损失。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的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6、其他风险 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证券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网上交易、热键操作完毕,未及时退出,他人进行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网上交易未及时退出还可能遭遇黑客攻击,从而造成损失;委托他人代理证券交易,且长期不关注账户变化,致使他人恶意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示: 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定证券投资策略,尤其是当您决定购买ST、*ST类股票或者其他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证券产品(比如权证等衍生品种)时,更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该类证券比其他证券蕴涵更大的风险。 本公司没有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证券委托理财业务,亦不得全权代理客户进行证券投资。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不要与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或个人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您本人承担。 由上可见,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证券交易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证券交易。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定义 1.取得投票权:取得投票权包括对投票权行使控制权或指示,但就单一次股东大会而言,在没有支付代价的情况下,透过取得可撤回投票委托书而对投票权行使控制权或指示的则例外。 2.一致行动:一致行动的人包括依据一项协议或协定,透过取得一间公司的投票权,一起积极合作以取得或巩固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定义如下)的人。除非相反证明成立,否则下列每一类别的人均将推定为与其他同一类别的人一致行动—— (1)一间公司、其母公司、附属公司、同集团附属公司、前述4类之中任何一类公司的联属公司,以及前述4类公司是其联属公司的公司: (2)一间公司与其任何董事(连同他们的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其任何董事、其近亲及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 (3)一间公司及其任何退休基金、公积金及雇员股份计划; (4)一名基金经理与其投资事务是由该基金经理以全权代理方式处理有关投资户口的任何投资公司、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或其他人: (5)一名财务或其他专业顾问,包括股票经纪与其客户(就该顾问的持股量而言),以及控制该顾问、受该顾问控制或所受控制与该顾问一样的人;(6)一间公司的董事(连同他们的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该等董事、其近亲及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而该公司已正受到要约或凡该公司的董事有理由相信该公司可能即将收到一项真正的要约; (7)合伙人; (8)任何个人与其近亲、有关系信托及由其本人、其近亲或有关系信托控制的公司。 “一致行动”一词定义的注释: (1)第(1)及8类

如果某人拥有或控制属于第(1)类的公司20%或以上的投票权,除非相反证明成立,否则该人及一个或以上属于第(8)类的其他人,将推定为与第(1)类中一个或以上的人采取一致行动。 (2)须披露全部资料 如果正在调查当事人是否一致行动,所有当事人必须披露一切有关资料,包括他们就目标公司股份进行的交易。如果当事人没有遵守这些规定,即可展开纪律研讯程序或由此推断他们是一致行动的。 (3)一致行动当事人的解散 如果已裁定或承认某一组人目前或一直是一致行动的,则在接纳他们已不再一致行动之前,必须提出明显的证据支持。 3.联属公司:就两间公司而言,如果一间拥有或控制另一间公司20%以上的投票权,或如两者均属同一间公司的联属公司,则其中一间公司须当作另一间公司的联属公司。 4.现金购买:现金购买包括某些合约或安排,而其代价是由可在少于3年内购回的债务证券组成。 5.守则:守则指《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6.控制权:除文意另有所指,控制权须当作持有或合共持有公司35%或以上的投票权,不论该(等)持有量是否构成实际控制权。 7.董事:董事包括董事惯于依照其指示而行事的人。 8.文件:文件包括由要约或可能的要约的任何当事人,就这项要约或可能的要约而发出或刊登的任何公布、广告或要约文件。 9.执行人员:执行人员指由证监会公司财务部执行理事及他的任何代表。 10.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指《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11.要约:要约包括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收购及合并交易,并包括在商业效应上类似收购及合并的协议安排、部分要约及由母公司就附属公司股份作出的要约。12.要约期:要约期指由公布建议的或可能的要约(不论是否附有条款)的日期起计,直至首个结束日或(如属较迟的日期)当该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或宣布为无条件或宣布为失去时效的期间。 13.委员会:委员会指收购及合并委员会。

香港与内地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比较.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 香港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法律制度完全承袭的是英国的做法,强调自律管理,通过自律性规则——《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来实现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行为的规制。它对公司收购规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所获得执行权力的。除此之外,香港立法局颁布的《内幕交易条例》、《投资者保护条例》也涉及到了一些上市公司收购问题,但仅仅是些零星的规定。 我国内地证券市场发展的起步较晚,与之相关的立法也比较滞后。目前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规范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的第四章,该章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制度。本文主要就《香港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和《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以期尽快完善《证券法》。 一、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 1、公平待遇原则 目标公司股东公平待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根本性原则,其它原则都是在此原则基础上的阐释和具体化。《守则》的第一条就规定了此原则,该原则贯穿于整个《守则》的始终。《证券法》在上市公司收购一章中并未对此原则做出明确规定。虽然从具体条文中可以体会出该原则的要求,例如第83条、84条、85条规定的收购要约必须向要约人以外的所有股东公开。第88条规定的要约有效期内不能以要约以外的任何条件和形式买卖目标公司的股票,但是作为上市公司收购的一项基本原则,立法中应予明确,以明确规范上市公司收购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指导原则。 2、强制收购原则 强制收购原则是对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救济,强制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便产生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强制收购原则的目的同样也是为了保护目标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障股东获得公平待遇。《证券法》也吸收了《守则》中对股东公平原则救济的方法,确立了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证券法》第81条规定了强制要约收购的持股界限为30%,但是在这里《证券法》并没有将股东的投票权和股份进行区分,而笼统的规定为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收购的价格,《证券法》抛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类似于《守则》规定的收购价

IPO简介及上市流程概述

目录

前言 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募股),是指某(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的发行方式。IPO后会成为。2009年IPO重启后,在239只、中,两市已有51支。 IPO概述 一、IPO简介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企业第一次将它的向公众出售。通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投资银行集团承销而进入市场,银行按照一定的折扣价从发行方购买到自己的,然后以约定的价格出售,公开发行的准备费用较高,私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部分规避此类费用。 这个现象在九十年代末的美国发起,当时美国正经历科网股泡沫。创办人会以独立资本成立公司,并希望在牛市期间透过集资(IPO)。由于投资者认为这些公司有机会成为微软第二,股价在它们上市的初期通常都会上扬。 不少创办人都在一夜间成了百万富翁。而受惠于认,雇员也赚取了可观的收入。在美国,大部分透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的股票都会在内交易。很多亚洲国家的公司都会透过类似的方法来筹措资金,以发展公司业务。 二、IPO特点 优点: ?募集资金 ?流通性好 ?树立名声 ?回报个人和风投的投入 缺点 ?费用(可能高达20%) ?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 ?管理层压力 ?的短视 ?失去对公司的控制

三、IPO程序 1、程序简介 首先,要公开募股的公司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一份,只有招股说明书通过了审核该公司才能继续被允许公开募股。(在,审核的工作是由负责。)接着,该公司需要四处路演(Road Show)以向公众宣传自己。经过这一步骤,一些公司或金融会对IPO的公司产生兴趣。他们作为风险资本(Venture Capitalist)来投资IPO的公司。(风险资本投资者并非想入股IPO的公司,他们只是想在上市之后再抛出股票来赚取差价。)其中一个金融机构也许会被聘请为IPO公司的(Underwriter)。由承销商负责IPO新发行股票的所有上市过程中的工作,以及负责将所有的股票发售到市场。如果部分股票未能全部发售出,则承销商可能要买下所有未发售出的股票或对此不负责任(具体情况应该在IPO公司与承销商之间的合同中注明)。IPO新股定价属于承销商的工作,承销商通过估值模型来进行合理的估值,并有责任尽力保障新股发行后股价的稳定性及不发生较大的波动。IPO新股定价过程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通过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计上市公司的理论价值,其次是通过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来体现市场的供求,并最终确定价格。 2、美国IPO的准备过程 ?建立IPO团队、、(SEC counsel) 、律师、 ?挑选承销商 ?尽职调查 ?初步申请 ?路演和定价 3、IPO招募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向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IPO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 另外一种获得在或报价系统的可行方法是在或登记声明中约定允许私人公司将它们的股份向公众销售。这些股份被认为是“自由交易”的,从而使得这家企业达到在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要求条件。大多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对上市公司在拥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数量的股东人数方面有着硬性规定。 4、IPO(首次公开募股)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业属性、成长性、特性决定了上市公司适用不同的估值模型。目前较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所谓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所谓类比法,就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 (P/E即股价/每股收益)、 (P/B即股价/每股净资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要求及上市程序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要求及上市程序 企业在香港主板上市需符合下列三个测试要求之一 1、盈利测试 3年税后盈利≥ 5,000万港元 首2年税后盈利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2,000万港元 2、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 4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 3、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 20亿港元; 及最近1年收入≥ 5亿港元; 及前3年累计现金流入≥ 1亿港元 营业纪录要求 1、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 2、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管理运作 3、最近1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下运作 管理层要求及股东承诺 1、管理层要求: 必须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必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2、股东须承诺: 上市文件披露至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会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 3、管理层承诺: 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其在公司的权益,以导致其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维持最少30%的公司权益 会计师报告 必须按照「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联交所于某些情况下可接受以「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或其他准则编制的账目 在一般情况下,会计师报告至少涵盖在上市文件公布前最后三个完整的财政年度 会计师报告所呈报的最后一个财务会计期的结算日不得与招股章程日期相隔超过六个月

公司管治 须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须有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须聘任一名合规顾问, 任期由首次上市之日起,至其在首次上市之日起计首个完整财政 年度财务业绩报告送交股东日止 认可司法地区 香港、百慕达、开曼群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如属第二上市,其他司法地区亦可获考虑 最低公众持股量 1、上市时公众持股量不低于5,000万港元; 2、上市时公众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上; 3、如果上市时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联交所可能会将公众持股量降到15%至25%之间 其他要求 1、控股股东或董事可进行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但必须全面披露 2、不可以选择纯以配售形式上市 3、公开认购部分须全部包销 4、公司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能发行新股 公司上市主要程序 准备期 1、公司决定上市 根据未来发展策略,招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在香港上市。 2、第一次中介协调会 公司与承销商、会计师、评估师召开第一次上市会议,与各中介机构通力协作,直至挂牌上市。 3、尽职调查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分别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未来前景、主要风险因素、法律事宜等进行审慎调查,以确保各类公开文件内容正确无误。 4、重组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结合未来发展方向,将公司的业务、结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使之成为符合上市规定、吸引投资者的新实体。 5、文件制作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编写各类上市所需档,如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6、提交A1表 承销商协助公司向联交所上市科提交上市初步申请档。 审批期

证券开户及交易的具体流程

证券投资开户的具体流程: 投资者如需入市,应事先开立证券账户卡。分别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卡和上海证券账户卡。(一)办理深圳、上海证券账户卡 深圳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地的证券营业部或证券登记机构办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设账户卡则需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办理, 开户费用:个人50元/每个账户;机构500元/每个账户。 上海证券账户卡 投资者:可以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处,办理有关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手续,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开户费用:个人纸卡40元,个人磁卡本地40元/每个账户,异地70元/每个账户; (二)证券营业部开户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在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 证券营业部开户程序 (1)个人开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若是代理人,还需与委托人同时临柜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3)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4)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选择交易方式,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例如:电话委托、网上交易、手机炒股、银证转账等。 (三)银证通开户 开通“银证通”需要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开户步骤如下: 1.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同名储蓄存折(如无,可当场开立)及深沪股东代码卡到已开通“银证通”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填写表格:填写《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和《银券委托协议书》。 3.设置密码:表格经过校验无误后,当场输入交易密码,并领取协议书客户联。即可查询和委托交易。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成交、结算等几个步骤。开户的具体步骤上面已经有具体说明交易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开户 二、委托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除了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自营业务外,投资者买卖证券是不能直接进 入证券交易所办理的,而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换而言之,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职能一般由证券公司行使)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国内企业香港上市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H股模式红筹模式境外非国有企业 H股公司是指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并由内地政府机构或个人控制的公司。红筹公司是指在中 国内地以外地区注 册成立,并由中国 政府机构控制的公 指在中国内地以外 地区注册成立,并 由内地个人控制的 公司。通常通过返 程投资的方式将境 一、主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市值/收入测试],能证明1)董事及管理层在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拥有足够(至少三年)的令人满意的经营;2)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年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则交易所会考虑接受短于三年的营业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市值≥2亿港元 ?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或发行股本总额的25%(以较高者为准) ?公众股东须至少300人 ?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股数不得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50% 注意:就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一百亿港元的发行人而言,交易所在确信相关情况和条件下,可接受15%至25%的最低公众持股量 4、中国内地关于H股上市的规定(摘要) 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证监会1997年7月颁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创业板上市的主要条件 1、盈利/财务要求 ?无盈利或其他财务标准要求 ?上市时市值≥1亿港元 ?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年经营业务现金流入≥2000万港元 2、营运记录和管理层 ?必须有二十四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管理层需要在近两年内维持不变;而拥有权和控制权则需要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管理层股东及高持股量股东于上市时必须最少合共持有申请人已发行股本的35% 豁免:如申请人符合某些要求(开采天然资源公司或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交易所会考虑接受十二个月的活跃业务记录 3、最低市值及公众持股量

香港上市要求及流程

香港H股上市要求及流程 一、H股的发行流程: 1、实施企业重组,包括对业务、组织结构、资产负债结构等进行调整,目的是保证企业在 上市方面具有吸引力; 2、尽职调查:会计师、律师及券商核查; 3、企业在券商帮助下制作招股说明书文件和相关文件;包括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招股 说明书,认购申请书,法律意见书,盈利及现金预测等文件; 4、向地方及中央政府申请发行H股及审批; 5、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香港上市; 6、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及相关文件; 7、召开首次股东大会批准有关上市事宜,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公司秘书; 8、经香港联交所批准,进行预路演; 9、确定发行价格范围; 10、召开招股推介会,进行路演; 11、公开招股和定价; 12、正式挂牌上市。 二、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要求 1、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一般不是禁止的行业均可) 2、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RMB,过去1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RMB,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3、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4、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香港联交所关于H股的发行与上市条件: 1、盈利和市值要求(满足下列之一即可) (1)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最近一年股东扣非盈利不少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盈利不少于3000万港元。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2)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2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1年收益5亿港元,前3个会计年度经营净现金流1亿港元; (3)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记录,至少前3个会计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上市时市值至少40亿港元,经审计的最近1年收益5亿港元。 2、最低市值要求: 5000万港元。按上述第(2)(3)第分别不低于20亿港元及40亿港元的要求。 3、公众持股市值和持股数量 (1)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 (2)发行人拥有超过一种证券,总证券数由公众人士持有不少于25%;

香港上市条件、费用及流程

蒆香港上市条件、费用及流程 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螂一、 蒃主板上市的要求: 葿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薆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膃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羀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芇最低市值:香港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蚆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薃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蚂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羆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螆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羄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膀创业板上市要求: 聿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袆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膁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袂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螈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香港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袅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薂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芀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薇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羅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香港上市流程 羃二、 肂第一阶段: 薀委任创业板上市保荐人; 肅委任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股票过户处; 莄确定大股东对上市的要求; 蒀落实初步销售计划。 荿第二阶段:

杠杆收购——李泽楷盈科数码收购香港电讯案例

杠杆收购——李泽楷盈科数码收购香港电讯案例 姓名:班级: 学号: 摘要:相持半个月的香港电讯争购大战于2000年2月29日终于尘埃落定。香港盈科数码动力击退了对手新加坡电信,与香港电讯的第一大股东——英国大东电报局达成了收购协议。盈动全面收购香港电讯的股权,涉资3000亿港,成为亚洲最大的电讯并购活动及香港开埠以来最大宗的收购活动,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 注。 关键字:杠杆收购盈科数码香港电讯 一、争购战的背景资料 (一)香港电讯 香港电讯1925年创立,目前资产规模在 3000亿港元左右。香港电讯是香港最大的电信网络供应拥有完整的光纤网络及庞大的客户群,在香港电话服务市场的占有率高达97%,公司1999年统计的资产净值约为3800亿港元。因近年香港逐步开放电信市场,香港电讯在当地的垄断优势即将失去,导致该公司很多资产升值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因此拥有其54%股权的母公司——英国大东电报局欲将其转手。 随着香港回归,大东电报局出售了部分香港电讯股权给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及中信泰富,泰富自此成为香港电讯的第二大股东。此后,大东电信局决定向中国电信出售5.5%香港电讯的股权,并允许中国电信进一步增持股权。收购之前,大东电报局占有香港电讯54%的股权,是最大的独立股东,中国电信约占 10%的股权的股权。 (二)盈科数码动力(盈动)。 盈动是由香港巨富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控制的企业,其前身是市值不足1亿港元的上市公司德信佳。1999年5月,盈科拓展主席李泽楷在提出发展香港计划后,成功收购了德信佳并借此上市,改名为盈科数码动力。盈科借壳上市后,股价从原先的 0.68港元迅速飙升至9.15港元,2000年2月上升至20港元的水平。不足一年,盈动市值飙升至2200亿港元,其资产包括仍在头在发展中的数码港、与全球计算机商英资产包括仍在头在发展中的数码港、特尔合作的宽频网络以及其他网络公司。虽然盈动市值较大,但具实质盈利的业务并不多,因此券商都认为盈动收购香港电讯,主要是希望收购具有实质收入且与其业务相关的公司,以壮大和充实自己的力量。 (三)新加坡电信。

香港上市条件与流程图

香港上市条件及流程 一、香港上市优势 在香港上市的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香港是国际公认的金融中心,已有众多中国内地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在香港上市集资。 2、香港没有外汇管制,资金流出入不受限制;香港税率低、基础设施一流、政府廉洁高效。在香港上市,有助于内地发行人建立国际化运作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 3、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是内地企业海外上市的首选市场。一些在香港及其他主要海外交易所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其绝大部分的股份买卖在香港市场进行。香港证券市场既达到国际标准,又是内地企业上市的本土市场。 4、香港的法律体制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法制健全。这为筹集资金的公司奠定坚实基础,也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 5、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外,在个别情况下,香港交易所也会接纳新申请人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及其他会计准则。 6、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力求符合国际标准,对上市发行人提出高水平的披露规定。香港交易所对企业管治要求严格,确保投资者能够从发行人处及时获取透明的资料,以便评价公司的状况及前景。 7、在香港上市六个月之后,上市发行人就可以进行新股融资。 8、香港的证券及银行业以健全、稳健著称;交易所拥有先进完善的交易、结算及交收

设施。9、香港与内地往来十分便捷,语言文化基本相同,便于上市发行人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 二、香港上市条件 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主板市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严格。 (一)主板市场 1、财务要求 (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2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在至少前三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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