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总包分包-热点问题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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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施工企业总包分包热点问题汇集

建筑业营改增后总分包发票怎么开?

总分包工程中的发票开具技巧:

1、四类分包人的发票开具技巧

(1)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2)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如果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4)如果分包人是被挂靠的一般纳税人,则总包应向被挂靠方支付工程结算款并向挂靠方索取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

2、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的发票开具技巧由于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是基于总包向分包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营改增前必须向分包人开具服务业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必须向分包人开具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或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

3、总分包人间违约金和罚款的发票开具技巧

(1)总包收取分包人的违约金,则向分包人开具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分包收取总包人的违约金,则必须向总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3)总包从支付给分包人的工程结算款中扣下分包人应承担的罚款,则向分包人开具

零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营改增”后建筑业总包与分包工程要如何开票缴税?例如,我公司5月1号后新签订的合同总包100万,分包给分包公司50万,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是不是我公司给甲方开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分包公司再给我公司开5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啊?那企业所得税怎么算啊?我公司是核定征收。那我企业所得税不就...

应该是分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这只是涉及增值税,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

营改增后建筑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可以在税前列支计入成本费用抵减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劳务分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税吗?

劳务派遣公司很不利啊,进项很难取得,销项6%,劳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建筑的总包方在营改增前取得的建筑的分包发票,营改增后能否作为差额扣除的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

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因此,试点纳税人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不可作为申报缴税时的扣除凭证。

我单位是施工企业,总承包一项工程1000万元,将800万元工程分包给A公司,请问:1、我单位能否全额开具发票1000万元给建设方,并全额上缴1000万元税款,我单位仅凭分包结算单入账进成本,后不附A公司开具发票,这样操作有何风险?

2、如果这项工程没有竣工,5月1日营改增后老合同的发票开具过程,开票流程是怎样的?回复:1、您这样的操作在营改增前后都是有风险的。在营改增前,正确的做法是贵公司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给建设方,A公司开具800万元的发票给贵公司,贵公司按照200万元交税,A公司按照800万元交税。贵公司凭A公司开具的分包发票作为营业税差额纳税扣除的依据,也是贵公司分包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

2、如果这项工程没有竣工,5月1日营改增后属于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里扣除分包款的合法有效凭证为分包方开具的分包发票。开票流程如下:贵公司按1000万元开具发票给建设方,A公司开具800万元的发票给贵公司。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销售额。

11.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改增后分包抵税关注账务处理变化?

营改增以来,建筑行业相关税务问题是税企双方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鉴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纳税人目前最关注的是总分包工程业务的财税处理,会计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处理,而税务处理有何新变化?本文将结合案例分析。

营业税时代。《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差额纳税,税率为3%。总承包人对分包不负有法定扣缴义务,由分包方自行缴纳。

增值税时代。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可扣除分包差额计税,一般计税时应全额纳税,但可以抵扣进项。简易计税平移了营业税的差额纳税政策。具体如下表:

案例:山东的甲公司承包了山西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1000万元。假设该项目属于老项目,甲乙公司均采取简易计税。甲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00万元。

甲公司总包人会计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1)完成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00

贷:原材料等500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到建设方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产生纳税义务。

(2)收到总承包款: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工程结算970.88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9.12

(3)分包工程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91.26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74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300

(4)全额支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300

贷:银行存款300

(5)甲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791.26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79.62

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8

(6)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970.88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91.26

——合同毛利179.62

向项目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1000-300)÷(1+3%)×3%=20.38(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38

贷:银行存款20.38

差额计税:建筑施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发票开具采用差额计税但全额开票,税额=1000÷(1+3%)×3%=29.12(万元);金额=1000-29.12=970.88(万元)。发票备注栏要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及项目名称。简易计税的情况下,一般预缴税款等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的税额。甲纳税申报按差额计算税额:(1000-300)÷(1+3%)×3%=20.38(万元)。

另外,对于简易征收的老项目,应及时通过网上填报(上传资料)或递交书面资料等方式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备案,避免税收风险。

工程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管理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工程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管理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工程总包对专业分包的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安全的管理控制流程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3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专业工种繁多,其安全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临边防护,建筑物预留洞口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毒、防尘、防噪音、防强风措施等。所有措施将针对各分包单位和自行施工单位,其中各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安全检查 每天进行班前活动,有班长或安全员传达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当天工作环境的检查,做到当时检查当日记录。 总包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进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整改通知单,由各分包项目经理签收,并布置落实整改人、措施、时间。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分包项目经理将受纪律和经济处罚。 对单位各部门到项目随即抽查发现的问题,有项目安全组主任监督落实整改,对不执行整改的人和事,主任有权发出罚款通知单或向总包项目经理反映,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总包安全部门行使有关权利,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包括分包项目经理)的安全管理业绩进行记录,工程完工后向主管部门提供依据,列入当事人档案之中。 (5)总包管理人员要立场坚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分包单位要做到 第 2 页共 4 页

有错必罚。 第 3 页共 4 页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4 页共4 页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内容

精心整理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商的内容 服务细则条目 一、主要方面的服务: 1、提供场地或工作面 2、劳务分包 3、提供运输条件及对运输道路的保护 4、提供现场所需设施 5、工程资料汇集整理 6、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与试验检测 7、进度及其他协调 8、现场环境与安全 9、冬雨季施工 二、部分分包单项工程的服务: 1、装饰与装修(含剧院设备安装)工程(包工包料) 2、消防工程 3、电气工程 三、总承包服务费的规定 服务细则正文 一、主要方面的服务: 1、提供场地或工作面 (1)总承包单位应为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工作面、材料堆场等场地保证分包单位施工。

(2)钢结构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应为分包单位提供大型钢构件拼装场地,场地上搭设钢屋架拼装用的支撑架。总承包单位为配合钢结构分包工程的安装,应划出区域作为钢结构堆场。 2、劳务分包 (1)总承包负责向分包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服务。 (2)总承包方应为分包方办理(或代办)劳务作业人员《就业登记手册》和社会综 合保险等相关手续。 (3)总承包方应保护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4)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 缘鞋等)。若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方自备的则除外。 (5)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6)总承包单位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 安全管理. (7)为了及时恰当的实施合同,承包单位应按需要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和雇佣熟练的 劳动力,鼓励分包单位适用当地有所需要技能的劳动力。 (8)总承包对对操作工人进行考察,操作工人必须经过投标人现场经理部的考试, 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利用投标人在本市的工程资源进行保证。 为使业主人员更好地管理大剧院的正常运行,组织分包商和供应商对业主将来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原厂培训。 (9)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执行合同所需要的所有当地或外来劳动 力的招募,交通和食宿以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10)总承包单位应自费负责将他的分包单位雇佣的所有在工程现场工作的雇员的 返乡,如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此义务,发包人可以遣返和给这些人发放生活费并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110A1000900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日前按进度付款80%。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税费)。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后面陆续从会计科目设置、简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经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 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贷:库存现金80*0.03=2.4 、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总包对分包管理措施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一节分包单位管理 第一条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第二条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第三条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提供以下资料: 注:分包单位在安全部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

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 2.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节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第一条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及分包队伍进场: l、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5、人员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5.1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培 训、复训,考试合格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5.2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材 料员等管理人员须接受安 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 5.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下) 原创 2017-04-02 何广涛何博士说税前文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的会计处理:简易计税项目(上),对建筑业企业简易计税项目的税收政策和统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今天接着讨论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问题。 三、分级核算模式下的会计处理分级核算模式,是指项目部本身单设账套,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本项目的交易和事项,项目部和公司本部的资金往来,通过「内部往来」 科目代码:1134 )科目核算。这种模式适用于规模较大,项目数量较多的建筑业企业。这种模式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分开的,一个纳税主体下设多个会计主体。尽管各会计主体自行核算自身的涉税事项,但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通过公司本部,因而,有必要通过会计处理实现税款的逐级结转。结转的基本思路是:各项目部将公司总部视为「税务机关」,通过「内部往来」科目将本项目部的「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科目余额结平,即月末各项目部增值税涉税科目不留余额,全部结转至公司本部,公司本部作相反分录,以实现与纳税申报的衔接。假定A 建筑公司对项目实行分级

核算。1、3 月份自业主收款时项目部处理: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206 万元贷:应收账款 206 万元借:内部往来—公司存款309 万元贷:应收账款309 万元借: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515 万元贷:应收账款 515 万元公司本部处理:借:银行存款1030 万元贷: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206 万元 乙项目309 万元 丙项目515 万元2 、开具发票,发生纳税义务时项 目部处理: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6 万元贷: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6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 销项税额9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万元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5 万元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15 万元注:为便于核算,除资金往来外的涉税 业务,发生时由项目部自行核算,月末统一向公 司本部结转,参见后文。3、向分包单位付款时项目部处理: 借:应付账款103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 103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 公司存款412 万元借:应付账款412 万元贷:内部往来—公司存款412 万元公司总部处理:借:内部往来—项目存款—甲项目103 万元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 服务方案

1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对总包管理的认识 (2)向总承包单位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专项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简介;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技术措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提供分包商施工简历;提供分包商施工组织体系简况;按分包合同约定做好分包工程保险等事宜。 2.对分包单位的协调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分包单位不得对其负责施工的分包工程再分包。 (3)分包单位满足业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在工期,

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 (4)对质量管理的要求:对分包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对工序间的技术接口实行交接手续。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加强成品保护。认真做好本分包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向总承包单位报告,并做出事故分析调查和善后处理意见。 (5)进度管理的要求: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包括: 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区域的划分、施工顺序与施工流向,以及作业方式,同时明确施工方法和施工队伍的组织架构。 及总承包单位和业主提出的各种安全生产规定。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识别和评价危险源,必要时制定管理方案,并认真实施。 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交底。 完善和健全安全管理各种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资料工作。 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将复印件汇总后报总承包单位检查备案,原件备查。 分包单位有义务保护现场各项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如施工脚手架,临时护栏及消防器材等,不得擅自变更及增加施工荷载。

【建安企业会计必读】营改增后,关于甲供材和甲控材,还有不懂的请看这里

【建安企业会计必读】营改增后,关于甲供材和甲控材,还 有不懂的请看这里 税月伴你行——专业的视角,及时的纳税指导,为您办税提供最有用的涉税信息。如果本文对您有所帮助,真心希望大家在文末顺便点赞,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 1、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业主(发包方)自行采购给总承包使用的行为。总承包买材料让分包人领用,这不是甲供材。实践当中,存在总包统一买建筑材料给分包人施工的现象,不能适用于甲供材。 2、甲控材是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或品牌,让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行为。一、甲供材的内涵甲供材是全部或部分,有没有比例限制?第一种现象,如果发包方针对发包的建筑工程自购的材料为零的现象就是包工包料工程。第二种现象,如果甲方全部购买材料,那就叫标准的纯劳务分包。按照建筑法规定,业主不可以专门把劳务对外发包,劳务只能做分包。所以这两种现象,第二种一般不存在,即不存在纯劳务,存在第一种情况,什么都不卖(包工包料现象)。但是业主买多少呢?实践当中只会买一部分,税法没有比例限制。甲供材,施工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税法说的是可以,不是必须。因此在税法当中,甲供材部分没有比例限制,甲方买一块钱

也叫甲供材。案例分析土方工程,土方回填、填埋,需要重型机械操作。没有材料,只有机械跟劳力。挖机方提供机械但是没有材料,营改增之前,土方工程是按3%交税,营改增以后,变成一般计税,税负增加了。土方工程合同是之后签的,开工也是营改增后开的,要走简易,需要是甲供,所以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让甲方提供机油。机油叫动力费用,按照工程造价,可以帮业主买机油,开票给业主。如果业主真的不想买,合同还是写甲供,施工企业买机油,拿现金给业主,他拿去报销,票开给他就行了,就成了甲供按简易。土方工程如何签合同?要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跟业主签合同的话,应该这样处理。如果跟总包签合同,总包先包了再分包给土方单位。税法规定,清包工可以选简易,清包工是辅料加劳务。(2)跟总包签的专业分包合同,拉土方,机油是辅料,大的是人力。走清包工这一项,签成专业劳务分包合同去备案,可以选简易。二、营改增前后甲供材的区别“建筑业营改增后存在的“甲供材”与营改增前存在的“甲供材”有严格的区别,具体如下:(1)“甲供材”成本核算的区别营改增后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将材料发票直接开给发包方或业主进行账务处理。而营改增前的“甲供材”分为“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和“除设备和装修材料之外的甲供材”,其中“设备和装修材料的甲供材”直接在发包方或业主进行成本核

营改增后的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合同的节税技巧

全面营改增后的建筑劳务公司“清包工”合同的节税技巧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 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针对“清包工”建筑劳务问题,建筑劳务公司应如何与总承包 方和建筑民工人员签订合同,才能实现节税效果呢?分析如下。 (一)建筑业“清包工”适用的税收法律依据分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 1 款规定:“一般 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在该文件中,有 两个非常重要的字“可以”,即建筑劳务公司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的选择上,在2016 年5 月 1 日后,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如果建筑劳务公司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如果选择一般 计税方法计税,则该项目本身所发生的成本中的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 ( 二) 建筑劳务公司增值税计税方式的选择分析 建筑劳务公司选择按一般计税方式计税,还是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的关键在于税负的临界点 的计算。 按照财税〔2016〕36 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建筑劳务服 务的适用税率是11%,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税率是3%。据此,我们可以大概计算出增值 税计税方法选择的临界点。 假设整个“清包工”合同种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为X,则分包方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分析 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11%÷(1+11%)-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9.91% ×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3%÷(1+3%)=2.91%×X 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 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91%×X 推导出: 建筑劳务公司自己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7%×X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附件58 唐山新世界中心总承包工程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一、分包计划、管理措施及协调配合措施 1、任务划分 1。1分包工程项目 a)通风与空调工程(含VRV户室空调系统) b)电气工程(不含暗配管与防雷节地) c)柴油发电机工程 d)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无线信号增强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e)消防工程(含防火卷帘) f)泛光照明系统 g)广告灯箱及LED屏 h)1#公寓楼及4—1#商品楼室内及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含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样板间、临时售楼处等) i)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百叶窗工程 j)石材幕墙工程 k)玻璃幕墙工程(含装饰性钢构件) l)表示指引系统 m)机械停车位系统 n)园林绿化各专业及景观工程(含路灯) o)橱柜供应及安装 p)擦窗机供应及安装 q)旋转门供应及安装 r)垃圾站设备供应及安装 2.6专业供应 a)邮政信报箱

b)洁具及相关配件 2、管理措施 2.1总承包管理的认识及运作方式 2.1。1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 工程总承包管理是总承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合同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降低造价,节约投资。受业主委托对分包单位发出指示、指令、要求并同时收集分包单位的反馈意见,实施工程管理的全面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组成工程总承包管理班子、前期工作协调、总体设计协调及二次设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现场管理与配合、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2.1.2现场管理模式构架 在该工程中,我们充分应用我公司总承包的成功经验,采用我们的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应对分包商提出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这些目标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涵盖施工各个方面,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和考评. 总承包商提出的目标应是切实可行的,并经过分包商确认能达到的目标。目标管理中应强调目标确定与完成的严肃性,并以合同的方式加以明确、予以约束. 2)、跟踪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应采用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应达到相应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检,建立完整的资料以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发现问题,以免给业主造成损失. 3)、授权管理: 一个高效率的组织方式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要有合理的授权。职权是指挥和处置的权限。在总承包管理中,每个分包单位,每个分项经理都有一定的职权。管理者有指挥下级的权限,不同的工人有操纵不同设备和从事不同工作的权限。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合理的授权,把一部分职权授出去,留下一部分自己掌握。多年来,在国内外大量的总承包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授权管理运作经验。对于如何分配权限、如何授权及授权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将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各分包单位加以考察,全面掌握各种情况,科学的加以分析,从而合理科学的界定权限,充分的调动各分包单位、各分项经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士气,保证总承包管理目标的实现。 将适当的权力授给适当的人,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对于总承包管理的模式,我们公司有一套成熟、完整的授权与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来保证授权的公正、合理、有序。 4)、平衡管理: 我们作为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会根据各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按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我公司将充分发挥总承包商作用,重视并强度总包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在该工程上,我们会十分重视:图纸深化设计和加工、施工详图设计;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工程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对工程特殊情况 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与业主协调配合 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确认“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与监理核实和签证。 与监理单位工作的协调 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自检、交接检、专检三级内部检验的基础,接受监理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进行检查,确保产品合格。 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 如果中标,我们即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 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设计院、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业主、设计师按照总进度计划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与城监部门的协调配合 与城监部门协调与配合的好坏将是我司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之一,我司在本工程施工中一如既往紧密加强与城监的关系,为本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主动与城监部门加强联系,以取得他们对于本工程文明施工的指导与认可。 我公司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加强质量与安全的管理工作,给城监部门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以取得城监等部门对我司的支持。 与专业单位的协调配合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总分包业务如何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总分包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 理? 营改增以来,建筑行业相关的税务问题是税企双方最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鉴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纳税人目前最关注的是总分包工程业务的财税处理,本文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但应注意:合同成本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即总包应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以全面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与成本,这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相吻合。 2税务处理 1、营业税时代。《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差额纳税,税率为3%。总承包人对分包不负有法定扣缴义务,由分包方自行缴纳。 2、增值税时代。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可扣除分包差额计税,一般计税时应全额纳税,但可以抵扣进项。简易计税平移了营业税的差额纳税政策。具体如下:

案例 山东的甲公司承包了山西一个合同值为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并把其中300万元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乙公司,工程完工后,该工程项目最终结算值为 1000万元。假设该项目属于老项目,甲乙公司均采取简易计税。甲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00万元。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对策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对策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体制改革日渐深入,2016年5月全面实施的营改增就是这一改革深入的最好体现。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影响深远,本文就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展开了具体研究,希望能够为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带来一定启发。 标签: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纳税筹划 前言 我国之所以进行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主要原因是政府希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时期降低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的经营负担,以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能够较好适应营改增政策变化,正是本文研究的目的所在。 1、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首先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建筑施工企业受到在营改增政策变化后受到的影響,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本文将这一影响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际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前,施工企业按开票金额的3%统一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情况变得复杂,一般情况按开票金额计征11%销项税,同时根据取得的材料商、分包商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差额征收,抵扣发票存在17%、11%、6%、3%等多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允许直接按开票金额的3%计算应交增值税,不得进项抵扣的简易征收方式。所以,营改增后税负不是固定不变的,施工企业对于征收方式的选择、进项发票抵扣是否足额、甚至开票时间和进项抵扣的时间选择,都会影响企业实际税负。营改增对税负的具体影响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二)财务管理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发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营业税不存在各环节的抵扣问题,征收管理难度大,虚开发票入账进成本现象严重,加上虚开营业税发票违法成本偏低,导致建筑行业成为假发票的重灾区。营改增后情况会得到根本性改变,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力度向来比营业税严格,金税三期上线后征管能力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再加上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后果十分严重,因此施工企业应十分重视发票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其次,税收缴纳方式不同。营改增前,施工企业开具建安发票时直接在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实行当地预交注册地清算的缴纳方式,即在项目所在地预交2%的增值税,然后回单位注册地清算补缴剩余增值税,比之前的缴纳方式复杂许多。第三,对建筑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相对于生产制造业来说,建筑业财务核算管理要求偏低,对财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和专业水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总包对分包得管理措施 随着项目管理方式方法得更迭,管理型项目作为一种新型模式,在建筑行业以及公司崭露头角,但其优劣表现不一。通过众多项目观察,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公司投入人力、物力与资源来管理劳务团队,成为管理型项目能否经营好得关键因素. 1、从细节着手抓好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一项分包工程管理就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得水平。 1、1 分包队伍得选择 分包队伍得选择往往决定了一个项目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得成败。分包队伍得选择与招投标中得资质预审有某种相似之处,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千变万化得分包与形形色色得挂靠,使得其真伪难辨,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就是较难反映分包队伍好坏得,选择分包队伍宜优选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得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分包队伍.对于新得合作对象,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重点应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得了解. (1)人员配备要求. 除了具备相关得具有类似施工经验得技术人员外,还必须具备与其承担得分包工程相关得技术工人与熟练得操作手. (2)资金筹措能力。这就是反映分包队伍实力得一个指标,要求分包商具有一定得资金筹措能力,这样可以减少总承包商得风险,有利于合同得顺利执行,有时甚至关系到合同执行得成败。 (3)施工经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工程得施工经历。 (4)施工成本。分包商得施工成本往往被项目部忽视,一个好得分包合同理应达到项目部与分包商得双赢,这就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得必要前提,只有分包商得施工成本低于分包单价,分包商才能获利,从而能顺利地完成合同,否则,会给合同得履行带来极大得困难。 1、2 分包合同得签订分包工程得合同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与执行得程序,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纵观分包工程管理中出现得各种问题,

总包对分包管理

总包对分包管理 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担任总包角色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二、进场须知 1. 所有分 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 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 协议书。 2.2提供以下资料: 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 信联络表 3、入场人员花名册 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 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

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 三、组织管理规定 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 2.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 3.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 4.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5.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6.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7.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

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8.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四、现场管理规定 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 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在现场吸烟。 5.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 【摘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开始实施,其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其根本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推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然而政策的变化也为建筑业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和很多问题,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由于进项抵扣项目范围的缺陷导致企业税负不降反升的尴尬局面。本文旨在通过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以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影响和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财务影响 【正文】: 一、基本概念及营改增的意义 (一)营改增的概念及内容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营改增的概念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营改增的内容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长期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税收政策,增值税链条人为断裂与重复征税问题一直是我国税制的诟病。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措施,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1] 而2016年国家大力度的实施相关政策,全面实行将营业税的税目改为增值税的缴纳,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是减轻了各行业缴纳税额的压力和力度,但是由于建筑行业税务缴纳中长期存在的特殊性,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影响利弊不一。 二、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特点及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特点 1.建筑施工企业的概述 建筑施工企业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的特点 由于建筑业的行业的特殊性,所以导致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有所不一样。 第一,在核算方法上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统一核算,而是采用分级核算管理的方式。由于建筑业本身具有施工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若采用统一核算的方法,就不能达到应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第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都需单独核算。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对象会经常发生改变,建筑产品还具有多样性和单一性等特点,对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的建设是围绕对象来计算。

建筑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一、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在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配合费和安全保证金。 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市办理的有效期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

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管理人员及分工; 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施工工人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6)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各分包单位招投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的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力争达到预定的目的。 1.1 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承包依据与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作出战略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设备安装调试、装修、验收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攻方向。

营改增前后施工企业“甲供材”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营改增前后施工企业“甲供材”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甲供材”简单来说就是在工程施工中由甲方提供材料,这种现象较为常见,建设方(甲方)通常会与施工方(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供应的具体材料清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营改增”后“甲供材”税务及会计处理均有变化,本文通过案例对此简要介绍。 案例 施工企业乙承包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发包的某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为8000万元,包含乙方采购的石材(不含税价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合同约定水泥、混凝土和钢材由甲方提供,合计不含税价款为2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供材”不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假设工程盈利,不考虑其他因素。 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增值税建筑服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

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甲供材”不属于施工企业取得的价款和价外费用,自然不应并入其建筑服务增值税计税依据。“营改增”后,假设本案例中合同总价款是含税价,增值税计算应视不同情形而定。 情形1:乙方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是11%,销项税额为8000÷(1+11%)×11%=976.79(万元)。此外,乙方采购的石材可以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 情形2:乙方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依据财税〔2016〕36号及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简易方法增值税征收率是3%,应纳增值税8000÷(1+3%)×3%=233.01(万元)。此外,乙方采购的石材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情形3: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3%,税务处理同情形2。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签包工包料合同是上策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签包工包料合同是上策 第一选择:签包工包料合同是上上策! 如果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业主,在策略上,我们一定要签包工包料合同,这样会更省税。为什么签包工包料合同更省税? 举例说明: 一般来讲,建筑企业的材料费、设备费要占到工程造价60%--70%,人工费占到20%--30%。 材料费税负:营改增以后,如果签包工包料合同,我们给业主开发票,一定要按10%计算税额。可是,材料和设备是施工企业自己采购的,可以抵扣16%。这样一来,材料费、设备费下降6个点,对于总报价而言,税负下降60%*6%=3.6%。营改增之前,企业要交3%的营业税,乘以60%,那么所交的相应营业税为材料费、设备费的1.8%。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后,我们在材料费、设备费这一块,就少交3.6%+1.8%=5.4%的税。 人工费税负:营改增以后,人工费这一块是按照10%计税的。但是,我们是外包给建筑劳务公司的,建筑劳务公司是按3%简易计税的。所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给总包公司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总承包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个点。而

总承包给业主开是10%。对总承包而言,人工费增加8个点。人工费按30%计算,那么人工费所占的税额是2.4%。 营改增之前,如果总承包把人工同样给建筑劳务公司,总承包公司可以差额抵扣营业税,建筑劳务公司还是3%,总承包给业主开也是3%,这样就抵掉了。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前,人工费是不需要交税的。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人工费税费增加2.4%。 材料费、设备费降低5.4%,人工费增加2.4%,总体来说,整体税费还是降低3%。这是比较理想情况,在实际业务发生中,有部分材料(砂石料)和设备费是取不到发票,商品混凝土只能抵扣3%,我们退一步,材料和设备40%能够取得增值税16%的专用发票,则整体税负与营改增之前相比,还会降低1%以上。 也就是说营改增后,签包工包料合同,建筑企业税负肯定会下降,签包工包料合同是上上策! 第二选择:业主指定供应商和价格,施工企业签“名义”上的包工料合同 如果业主不愿意签包工包料的合同,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想方设法把包工包料合同签下来,至少要签法律形式上的包工包料合同。 比如,可以让业主指定材料的供应商,甚至价格也可以让业主确定。但是,一定要材料商跟施工企业签采购合同,由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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