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按照“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和省委“两个率先”要求,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以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结构调整、动能转换、活力增强、生态优化、民生改善。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共安排市重点项目217项,其中在建项目148项,前期项目69项。

1、在建项目。在建项目148项,总投资488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7.4亿元。按进度划分,新开工项目73项,总投资22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2.5亿元;续建项目75项,总投资263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4.9亿元。按行业划分,产业项目69项,总投资242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0.5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3项,总投资1295.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6.4亿元。民生项目24项,总投资51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8亿元。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项目14项,总投资16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5.6亿元。文化旅游项目18项,总投资49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0.1

亿元。按投资规模划分,100亿元以上项目8项,总投资196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03.1亿元。50-100亿元项目11项,总投资72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亿元。10-50亿元项目111项,总投资20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30.4亿元。

2、前期项目。前期项目69项,总投资5557.7亿元。

3、按照工作机制和“保三争二冲一”的目标,推进项目进度,争取重点项目各项指标位全省前列。一季度完成投资162.5亿元,占年计划的14.4%;37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达50.7%。二季度完成投资341亿元,累计完成年计划的44.7%;24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开工率达83.6%。三季度完成投资383.8亿元,累计完成年计划的78.7%;12个项目开工建设,累计开工率达100%。四季度完成投资240.2亿元,圆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全年58个项目完工。

三、推进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对市级重点项目,明确由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三个层面统筹协调、各负其责、有序推进。一是领导分包推进。分包县(市)区的市领导,总体协调推进该地重点项目建设,并重点联系一个市重点项目。二是部门分类推进。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协调,各类项目实行指挥部工作机制,分类推进。产业项目由市发改委(重点办)牵头负责督导推进;城建和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铁路办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民生项目由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生态环境和生态修复项目由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文化旅游项目由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等牵头负责督导推进。三是县(市)区主体推进。各县(市)区政府是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的市级重点项目都要有一名县级领导分包负责。

(二)加强督导调度。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实行“周沟通、月督导、季调度”机制。周沟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牵头单位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沟通,及时掌握项目推进的问题。月督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市直单位参加,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拍摄视频、测评打分排队,结果并向社会公布。季调度。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项目调度会议,突出解决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按季集中开工。每季度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分别在2月、5月、8月和11月底进行安排,分包县(市)区的市领导到联系点参加活动。每次集中开工活动,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全市主会场,其他县(市)区设分会场。通过集中开工,在全市形成项目建设压茬推进、滚动发展的

良性循环。

(四)组织项目观摩。按季度在4月、7月、10月和12月组织项目观摩活动,其中半年和年终重点观摩产业项目,一季度、三季度重点观摩其他四类项目。项目观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牵头市直部门参与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观摩成绩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观摩,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大上快上项目的良好局面。

(五)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末,对重点项目盘子进行一次动态调整。手续完备、具备实施条件的储备项目及时纳入市重点项目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对确有问题,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认真分析,查摆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后,方可调出市重点项目计划。各县(市)区对拟调整项目,经分包市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六)严格目标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重点项目观摩测评办法,重点考评县(市)区重点项目开工情况、实际完成投资、新增规上企业等关键指标。发挥考核排名的“指挥棒”作用,项目建设考评结果纳入市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调动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支持政策。发改、工信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

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办和各类项目的牵头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上级和我市出台的关于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各方面支持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搞好要素保障。土地方面,重点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市统一调控,统筹解决。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由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对新增市重点项目用地进行联审。市国土局牵头研究弹性供地、租赁供地、租让结合和分期供地的具体措施,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融资方面,市金融办至少组织4次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市重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引导各类产业基金优先向市重点项目倾斜。环境、能耗容量方面,按照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积极推动全市县区间排污权和能耗指标交易,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营造良好环境。重点项目实行县(市)区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如期完成。手续办理方面,市级重点项目全部实行市直有关部门到基层、现场办理各项手续,不让基层和企业“跑市”。优化建设环境方面,由市政法委牵头负责,严厉打击各类影响项目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正常建设不受干扰。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组织媒体对全市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工和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宣传典型、

鞭策后进,营造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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