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研究报告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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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研究报告

行研君导语: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 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1.87%有了大幅提升。

一、2019 年保费收入增速提升,资金运用中债券比例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张,达20.56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增速相比2018 年有所上升。净资产 2.4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3.01%。从整个行业趋势看,从2017 年开始保险行业总资产扩张速度明显收缩,2019 年扩张速度稍有回升。具体来看,产险公司总资产22940.00 亿元,较年初缩减 2.32%;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69575.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08%;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26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75%;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64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5.01%。

1.保费收入增速提高,健康险占比逐年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 1.87%有了大幅提升。主要由于占比最大的寿险业务保费收入2019 年的增速达9.80%,相比2018 年全年3.41%的降幅有了较大改善,但寿险保费在整个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至2019 年底为73.41%,占比持续下降。同时,健康险保费收入仍保持较高增速,2019 年增速为29.70%,且健康险占整个人身险保费的比重从2018 年的20% 提升至2019 年底的22.80%,占比在持续增加。此外,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速为8.16%,较2018 年9.51%的收入增速略有下降。

2019 年投连险新增交费规模相比2018 年微增12.96%,全年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为376 亿元;万能险保费收入增速相比2018 年有所下降,全年新增交费为8711 亿元,相比2018 年新增交费7953.73 亿元的增幅为9.52%。自2016 年保监会对万能险和投连险严格监管以后,2018 年整改完成的符合监管要求的万能险产品重新上线,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逐步增长。

2.资产配置结构变化不大,债券投资仍是配置主力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9 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85270.58 亿元,较年初增长12.91%。其中,银行存款25227.42 亿元,占比13.62%,比2018 年降1.23 个百分点;债券64032.00 亿元,占比34.56%,比2018 年微增0.2 个百分点;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24365.23 亿元,占比13.15%,比2018 年增加1.44 个百分点,其中股票投资占比8.06%,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比 5.09%;包含另类投资在内的其他类资产71646.35 亿元,占比38.67%,且其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品投资7979.27 亿元,占比为 4.31%,长期股权投资 1.97 万亿元、占比10.65%。

2019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相比2018年同期:债券投资占比仍保持较高比例,相比2018年同期微增0.2%,仍是保险资金运用中占比最高的资产;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类资产占比提升 1.43 个百分点;银行存款类资产相比2018 年同期降低了1.23%,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保险资金配置结构的优化;虽然包含非标资产投资在内的其他类资产的占比变化不大,但实际中保险公司合意的非标资产在不断减少,保险负债端的刚性成本与资产端收益率持续下滑存在矛盾。

2019 年权益市场走牛行情下,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权益资产配置部分为保险资金运用创造了较高的收益贡献,但权益资产配置在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占比还较为有限,2019 年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收益551.49 亿元、股票投资收益为1202.72 亿元。2019 年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收益为2613.39 亿元,与2018 年的投资占比和投资收益基本保持持平。此外,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现收益299.59亿元,同比上升5.01%。

4.另类投资稳健发行,积极对接实体经济

在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另类投资也始终是资产配置的重要方向,也是保险资金对接实体经济、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投资工具。保险产品中占比最大的寿险类产品的期限通常在15 年以上,分红险的期限一般也在10 年以上,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的特征使得保险资金具备满足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对长期资金需求的天然优势。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数据,截至2019 年12 月底,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311 只,合计备案(注册)规模29938.04 亿

元;累计注册保险私募基金22 只,合计规模1863.10 亿元。2019 年全年,29 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共255 只,合计注册规模4636.65 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54 只,注册规模3358.44 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97 只,注册规模1225.81 亿元;股权投资计划 4 只,注册规模52.40 亿元。同期,5 家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共注册5 只保险私募基金,合计注册规模1050.00 亿元。

2019 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规模相比2018 年微增,增幅为1.97%。具体来看,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股权投资计划规模连续下降,一方面与2018 年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不得借由股权投资计划开展明股实债和通道业务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保险资管机构更青睐于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2019 年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的注册数量和注册规模相比2018年同期仍取得14.20%的增幅,而不动产债权计划的注册规模微降,体现出保险资金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态势。

二、2019 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回顾

1.银保监会暂行办法发布,资产负债监管再升级

负债属性是保险资金的首要特点,这一特点客观要求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满足资产负债相匹配。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保险产品设计、准备金提取、投资策略指定、流动性管理、再保险安排等都是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继2018 年3 月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 号)》明确保险公

司资产负债管理的评估范围与标准、数据要求、报送方式等内容之后,为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进一步防范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中国银保监会于2019 年7 月24 日发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5 章37 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范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资产负债管理的定义,明确相关职责,构建资负联动和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第二章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主要从组织体系、控制流程、模型工具、绩效考核、管理报告以及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提出了相应要求,与能力评估规则和量化评估规则的具体内容相对应;第三章监管评估,主要规范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评估的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明确依据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第五章附则,主要规范保险集团、再保险公司和不经营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政策以及生效日等。

《暂行办法》中明确,中国银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分别做出能力评估和量化评估,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对于评估结果好的公司,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对于评估结果较差的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后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于评估结果差的公司,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此外,《暂行办法》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负债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在董事会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压力测试在资产负债管理决策中的应用、加强期限结构匹配管理、加强成本收益匹配管理以及加强现金流

匹配管理,建立资产负债管理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资产负债管理考核评价方法和标准,在高管和相应部门的绩效考核中须体现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

《暂行办法》明确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才是核心竞争力。过去一些保险公司存在着经营及投资策略激进、风险敞口暴露大、期限错配风险突出、资产收益难以覆盖负债成本等问题,《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偿二代”之后保险行业迎来又一重要的监管工具,对于引导保险公司建立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防范资产负债匹配失衡风险、促进保险行业回归保障本源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在利率下行的大环境下,保险资金在资产配置端会长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难度是不断加大的,与此同时从“软约束”走向“硬约束”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有利于保险公司主动积极的配合监管体系,建立产品监管、资金运用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资产负债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整个行业平衡有序长足的健康发展。

2.负债端政策:规范产品设计及销售,完善保险产品体系

2019 年行业严监管态势延续,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两全保险产品规范等制度先后出台,保险负债端仍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监管层在提升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多层次商业保险体系方面不断做出实质性改革。

2019 年8 月23 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大力发展长期储蓄型和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持续调整和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结构,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对保险期间不短于10 年的各类保险的保费收入做出规定:不得低于保险代理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办法的发布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提出了规范要求,同时引导保险产品

销售端销售长期、风险保障型等符合政策引导的产品,有利于促进保险行业负债端的优化。

2019 年8 月30 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设立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研究讨论评估利率调整的必要性及其影响,形成相关建议供监管部门决策参考;二优化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在充分考虑负债特点的基础上,基于对市场利率未来走势、行业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的判断确定评估利率参考值,并结合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适时调整评估利率水平;三调整部分险种的评估利率水平,对2013 年8 月 5 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 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 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通知》的发布对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形成机制进行了完善,有助于推动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至此4.025%定价利率的产品或将全面退出市场,在保险业投资端承压的低利率环境下,叫停 4.025%预定利率产品有利于防范人身保险业利差损风险,评估利率的调整既是长期性的重要举措也是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险业持续回归保障,维护行业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2019 年10 月31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结合健康保险市场情况完善健康保险相关制度,规范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健康保险持续稳健发展。2019 年,健康保险保费收入7066 亿元、

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2.8%,相比2018 年健康险原保费收入5448.13 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0%在逐年提升。健康险在监管引导和产品规范下的高增长,反应的是大众对健康保障的刚性需求,但目前国内的健康保险仍存在着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明确健康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但近年来比较畅销的健康保险品种主要为重疾险、百万医疗险。随着经济增长、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个人税优型健康保险的全面推开,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服务内涵、保障人群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就对保险机构的体制改革、保险产品的创新、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以及保险业政策支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由于多数健康险(重疾险外)的久期相对传统寿险短,虽然目前健康险保费规模在全行业中的占比还不足以影响保险资金负债端的整体久期,但未来随着健康险的扩张,对保险资金的久期影响会逐步显现,这也要求保险公司未来在产品开发时综合考虑对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的影响。总体来看,《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发布有利于规范健康保险的发展,顺应保险业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民生的需求,是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 年12 月4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是规定两全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当与实际存续期一致;二是明确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 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但是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 年期以下的产品,不得短于3 年;三是对5 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实施额度和比例控制;四是规范两全保险产品销售宣传行为,明确对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两全保险产品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中国银保监会此举在规范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基础上,适度放开5 年期以下两全

保险产品,一方面鼓励保险公司销售长期限的两全保险产品,同时也对部分保险公司出现的现金流压力予以缓解。同时,也要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防范低利率市场环境下险企因定价较高而可能面临的利差损风险。《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有利于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保险消费者的真实需求,优化保险公司负债结构,防范利率风险。

2019 年12 月3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社服领域商保发展意见”),旨在强化顶层设计,破除商业保险在社会服务领域发展的体制障碍。《社服领域商保发展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多项政策举措:一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扩大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力争到2025 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 2 万亿元,探索健康险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二是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力争到2025 年为参保人积累6 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三是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积极开发专属保险产品;四是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五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在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及服务质量、完善保险监管政策、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等方面做出努力。

3.资产端政策:多举措发挥险资优势,行业发展更加市场化

3.1. 丰富险资投资选择,牢守风险防控底线

2019 年1 月25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分别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发行的上述债券的管理标准进行明确,同时分别就二级资本债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评级做出规定,并明确了发行人应符合的条件。此外,要求保险机构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审慎判断债券投资的效益与风险。保险资金对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投资,扩大了保险资金的配置空间,增强了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2019 年5 月7 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完善市场信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允许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并对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品的业务进行规范,要求保险资金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仅限于对冲风险,且对参与机构的资质提出要求。监管方面要求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要遵守中国银保监会的监管规定,也要遵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作为落实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运用工具,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对冲手段;有利于充分调动保险资金的积极性,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加大对民企融资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改善民企债券投资者结构,提高民企债券的流动性并促进民企债券的发行。

2019 年6 月17 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首单资产支持计划之后发行的支持计划,实行注册制管理,交由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

办理注册工作。对资产支持计划发行程序的改革,是中国银保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提升资产支持计划发行效率,增加产品供给,丰富保险资金配置渠道,更好服务保险主业发展;有利于盘活实体经济存量资产,促进融资结构调整,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推动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改革举措。从中保登披露的2019 年获得注册通知的资产支持计划情况来看,注册程序改革明显提升了资产支持计划的发行效率。

2019 年6 月19 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规范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对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决策机制、风险责任人、信托公司选择标准进行明确,并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基础资产类型、投向、评级做出限定,严禁通道业务和劣后级投资,明确了保险资金去通道、去嵌套的监管导向,有利于限制不合理、不合规的投资业务开展。对险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的规范,明确了保险与信托机构的合作规则,结合实际放宽了受托信托公司的条件,但强调了信托公司应承担主动管理责任。此外,《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实行“新老划断”,有利于维持机构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确保制度平稳过渡。在当前保险资金金融产品投资面临负债端规模高速增长而合意适配资产减少的环境下,信托计划有交易结构设计灵活、发行流程便利等优势,明确集合资金信托投资规范有助于疏通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丰富保险资金可投资选择。

2019 年12 月16 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将澳门纳入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地区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行为,切实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扩增保险资金可投资区域。将澳门纳入保险资金境外可投资的地区后,投资品种按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将澳门纳入险资境外可投资地区是对保险资金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的落实,也有助于保险机构逐步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扩大可投资资产选择范围。

3.2. 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加快保险业对外开放

2019 年全年,中国银保监会批复新开业或筹建的外资保险机构共计7 个,分别是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韩再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中银保监会批准中英合资恒安标准人寿保险筹建的恒安标准养老是国内首家外资养老保险公司。此外,银保监会也批准了美国安达集团增持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香港友邦保险公司参与跨京津冀区域保险经营试点等事项。保险业在持续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不断迈出新步伐。

2019 年12 月6 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即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银保监会陆续提出的一系列保险业对外开放新举措,有助于加快保险业开放进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的修订,放宽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有助于优化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中国的商业保险在持续对欧美国家保险行业及公司经验的借鉴中。外资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等方面,能够引进一些先进的理念和经营技术,能够为国内保险市场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持续改善保险行业的营商环境。同时对于完善我们的市场体系,丰富消费者的选择,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方面能够作出积极的贡献。

3.3. 保险资管新规发布,行业发展迎来上位法

2019 年11 月22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险资管暂行办法(征)”),作为资管新规在保险资管行业的配套细则,《保险资管暂行办法(征)》包括总则、产品当事人、产品发行设立、产品投资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风险管理、监督管理、及附则共八章。银保监会在制定《保险资管暂行办法(征)》时,遵循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的私募定位、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坚持保险资管产品的中长期特色以及坚持原则导向和规则细化相结合的原则。

《保险资管暂行办法(征)》放开了保险资管产品对个人销售,意味着保险资管产品正式开始参与个人财富管理,在财富管理行业转型中为居民提供更全面丰富的投资标的选择,奠定了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化发展路径;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鼓励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定的优势,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非标投资比例限制,对保险资金投资做出规范;明确了保险资管产品与外部投资管理机构的合作要求等诸多方面。保险业资管新规的发布,弥补了保险资管产品统一监管规则的空白,对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业务发展进行了规范,促进引导保险机构服务实体

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推进保险资管产品更加市场化的发展,提升了保险资管机构参与财富管理行业的机遇空间。

三、2019 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2019 年仅1 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批筹备,即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12 月18 日)。2018 年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筹备的3 家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9 年内获批开业:工银安盛资产管理(2019 年4 月28 日)、交银康联资产管理(2019 年5 月16 日)、中信保诚资产管理(2019 年12 月16 日)。截至2019 年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计28 家(不含专业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两大业务板块:即投行业务板块和资产管理业务板块。具体涉及的业务如下表所示:

1.投行业务板块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投行业务板块的发展,是保险资金对接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渠道。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称“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 年12 月底,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1311 只,合计备案(注册)

规模29938.04 亿元;累计注册保险私募基金22 只,合计规模1863.10 亿元。保险资管机构发起设立的债权、股权投资计划涉及领域广泛,近年来的投向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诸多方面:服务国家战略、支持长江经济带建设、支持棚户区改造、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进行绿色产业债权投资等。

2019 年,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批准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共255 只,合计注册规模4636.65 亿元,相比2018 年注册213 只、注册规模4547.26 亿元有所增长。其中,2019 年注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54 只,注册规模3358.44 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97 只,注册规模1225.81 亿元;股权投资计划4 只,注册规模52.40 亿元。同期,5 家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共注册 5 只保险私募基金,合计注册规模1050.00亿元。29 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发行主体参与了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支持计划的注册申请。2019 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保险资管协会对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引导保险资金更多地流入实体经济,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作出进一步的引导规范。

1.1. 债权投资计划

债权投资计划是指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和管理人,依据信托原理,发行债权投资计划受益凭证,向保险公司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1.1.1.2019 年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情况

根据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产品注册数据,2019 年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共251 项,合计注册规模4584.25 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54 只,注册规模3358.44 亿元,仍是债权投资计划中注册占比最高的产品;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97 只,注册规模1225.81 亿元。

从注册主体上看,2019 年太保资管、中意资管、平安资管、泰康资管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数量最多,分别注册债权投资计划26 项、19 项、16 项、16 项,合计占2019 年全年注册债权投资计划总数量的33.92%。此外,华泰资管、生命资产、长江养老、光大永明资管、国寿资管全年债权投资计划的注册数量超过10 项。

从行业投向情况上看,2019 年债权投资计划涉及的领域与2018 年相差不大。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多投向于交通、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2019 年平安资管和国寿资管注册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数量最多,均为10 项,且都参与了多项铁路、轨交建设相关项目,如平安资管注册的都江堰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中国铁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3 期),国寿资管注册的天津地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宁高轨交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宁北轨交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不动产投资计划方面,2019 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发

行的项目主要投向商业不动产项目、棚改项目,泰康资管、华泰资管、人保投控、生命资管等不动产投资计划注册数量位居前列,具体项目来看,商业不动产项目的融资主体比较分散,万科、保利、华侨城、美的等企业旗下的商业不动产项目均有参与。

绿色通道注册方面,根据2017 年 5 月22 日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形式投资重大工程给予了政策支持。对于投资“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军民融合、河北雄安新区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工程的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时可向保险资管协会申请注册绿色通道服务。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注册数据显示,2019 年经绿色通道注册的债券投资计划有6 只,相比2018 年的13 只有所减少,且2019 年投向以交通、基建为主,比2018 年所涉及的能源、棚户区改造、交通、电力方面的丰富度有所降低。2019 年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1.1.

2.2019 年保险机构投资债权投资计划情况

根据各保险公司官网的公开披露信息,大型保险集团及其下属的寿险、财产险等子公司在进行债权投资计划投资时,投资标的仍主要选择集团旗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项目。我们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年度报告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年度报告 导语 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1.87%有了大幅提升。 一、2019 年保费收入增速提升,资金运用中债券比例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张,达20.56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18%,增速相比2018 年有所上升。净资产2.4 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3.01%。从整个行业趋势看,从2017 年开始保险行业总资产扩张速度明显收缩,2019 年扩张速度稍有回升。具体来看,产险公司总资产22940.00 亿元,较年初缩减 2.32%;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69575.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08%;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26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6.75%;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641.00 亿元,较年初增长15.01%。

1.保费收入增速提高,健康险占比逐年提升 2019 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2645.00 亿元,同比增长12.17%,相比2018 年3.93%的增速,有了明显提升。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为13.76%,较2018 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1.87%有了大幅提升。主要由于占比最大的寿险业务保费收入2019 年的增速达9.80%,相比2018 年全年 3.41%的降幅有了较大改善,但寿险保费在整个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至2019 年底为73.41%,占比持续下降。同时,健康险保费收入仍保持较高增速,2019 年增

担保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报告编号:1576511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018013803.html,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 报告编号:1576511←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75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QianJingFenXiYuCe.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产业现状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其中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的就是融资难的问题,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针对这种状况,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融资供应结构失衡的问题始终难以有效解决,我国担保行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担保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压力以及融资难等问题,国家在担保机构建立方面的推动力度逐渐加大,在此背景下各类资金看到契机,纷纷进入担保行业。担保行业涉及的业务领域较为广泛,为不同经济主体提供专业风险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消费、投资、出口以及税收和财政等各个环节都能发挥其信用评级、信用增级以及信用放大的作用。目前担保公司主要分三类,一类是纳入监管体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二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类则是以担保公司名义开展担保和非担保业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由于高风险、高资本要求的业务属性,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力度较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更为严格。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也计划设立或投资担保公司。 市场容量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5年版中国担保市场现状调研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认为,截至2013年末,担保行业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行业实收资本8793亿元,较2012年末增长6.2%,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担保放大倍数明显提升。2013年新增担保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新增融资性担保2.05万亿元,同比增长13.6%。2013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较2012年末增加4833亿元,增长23.1%。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最新版】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的ESG投资实践与探索 2020年12月1日,中国责任投资周暨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于北京东方君悦酒店隆重举行,主题为“ESG 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和机遇”。 本次活动由商道融绿(SynTao Green Finance)和新浪财经(Sina Finance)共同举办,邀请了国内外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专家学者、产业代表及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探索ESG 投资的发展路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先生出席并发表了开幕致辞。 以下为致辞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和嘉宾,大家好! 首先感谢商道融绿的邀请,也很高兴出席中国责任投资论坛举办的“第八届中国责任投资论坛年会”。这次论坛以“ESG融入主流—中国ESG投资的风险与机遇”为主题,在当前和未来我国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我谨代表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对本次

年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当今世界,形势复杂多变,呈现出不稳定、不确定和不可测性的特征,粮食安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贫富差距等全球性问题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全球治理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挑战。特别是历经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世界大流行,我们认识到在脆弱的生态系统中,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人们忽略的社会问题,会演化为动荡不安;打破的生态平衡,会导致资源枯竭;不完善的全球治理,会引起发展不均衡等,所有这一切,都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威胁。可以说,可持续发展并不仅仅在于今天世界能否继续发展,而是关乎未来人类如何生存下去的大问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近些年来,国际国内就践行ESG理念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已达成高度共识。2015年,由联合国193 个成员国正式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包括消除贫困、实现粮食安全、可持续经济增长等17 项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又称SDGs)。2019 年9 月,中国代表团出席第74 届联合国大会,并正式发布了《中国落实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2019)》。中国将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有机结合,在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

中金公司-120316-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深度分析报告-挖掘结构性机遇

首次覆盖 证券研究报告 2012年3月16日 互联网 研究部 挖掘结构性机遇 金宇 分析员,SAC 执业证书编号: S0080511030013 jinyu@https://www.360docs.net/doc/b018013803.html, 中国网络游戏行业深度分析报告 投资亮点 我们首次覆盖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给予中性评级。虽然网游行业过去三年来表现低迷,主要上市公司估值较低,但行业整体仍处于转型阶段,大多数网游公司仍面临不小的挑战。因此,我们认为行业整体反弹机会尚未到来,但行业内存在结构性机会。我们对网游行业的研究采用了一种与市场常见方法有别的“基础价值+期权价值”投资研究框架,并重点关注了各公司现有游戏产品线未来增长的可预见性和可持续性。基于上述框架,我们维持腾讯的推荐评级(目标价220港元),并首次关注网易(推荐,目标价58.80美元)和畅游(审慎推荐,目标价28.60美元)。 市场处于过渡期,各细分市场表现各异。由于年龄,就业情况和收入结构的变化,互联网用户的网上娱乐时间呈现碎片化趋势,导致了游戏时间和玩法上更加灵活的网络游戏受玩家日益青睐。因此,一方面,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类游戏(MMORPG )市场规模增长日趋放缓,抑制了整体网游市场的增长;另一方面,高级休闲游戏,网页游戏和手机游戏市场则进入了快速扩张的通道,未来空间巨大。当然这些新兴的细分市场仍处于各自发展周期的早期阶段,对整体网游市场的贡献有限。 与市场常见方法有别的投资研究框架。我们认为网游公司的股票价值应包括两部分:由现有游戏产品线增长的可预见性及可持续性来决定的基本价值;以及衡量新游戏成功率和盈利潜力的期权价值。由于期权价值存在诸多的的不确定因素,我们认为,基本价值应该在投资决策起决定性因素,而期权价值为辅助性因素。在我们看来,一个契合市场趋势且多元化游戏产品线可以直接帮助一个网游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我们也看好一些具有优秀网游研发能力,并具备丰富运营经验,且储备游戏符合市场趋势的网游公司。 估值与建议 网易:推荐,目标价58.80美元。网易具有强大且多元化的网游产品线、丰富的网游储备及基于电子邮箱的用户平台。目标价对应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2012年12.2倍市盈率。 畅游:审慎推荐,目标价28.60美元。预计在2012年《天龙八部》将延续其强劲增长势头,而《弹弹堂》也将稳中有升;同时看好17173平台对畅游的中长期贡献。目标价对应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2012年5.6倍市盈率。 盛大游戏:中性,目标价3.80美元。对已有核心游戏短中期运营前景表示乐观,但对新引进游戏的本土化持谨慎态度。巨人:中性,目标价5.00美元。对《征途》及《征途2》的业绩前景持乐观态度,但对其游戏产品线的长期可持续性持谨慎态度。 完美世界:中性,目标价11.75美元。短期内,国内业务战略转型压力较大,但海外业务持续利好。 风险 (1)网游玩家对主要客户端网络游戏产生厌倦;(2)来自于其它网络服务,如网络视频和电子商务等,的竞争不断加剧;(3)热门游戏的主要资料片或较受关注的新游戏出现重大技术或运营失误;(4)经典热门游戏的产品周期风险。

保险业调查报告.doc

保险业调查报告

保险业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xx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担保公司年度总结报告

担保公司年度总结报告 导语: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 ___效益。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下面是好的担保公司年度总结报告,供大家参考。 今年已经过去,我们需要总结过去的不足,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下面是20xx年担保公司年度, xx年度我担保公司为30家企业,累计提供43笔担保业务,担保金额1436万元,比上年度的1397万元略有增长;为下岗职工提供小额贷款担保21户,担保额63万元;年未在保责任余额108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977万元增加9%。 今年发生代偿二笔,代偿金额55万元,通过及时追偿己收回37万元,其余18万元正在处理中。预计经我公司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可使受保企业新增职工170人、可使受保企业新增销售5000万、可使受保企业新增利税2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加税源、扩大就业以及为构筑***社会等方面做出了应有贡献。

(1)充实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借助信用评价机会、做好信用评价材料的报送,在杭州市信用协会评价中我公司被评为aa***企业、同时被杭州市担保协会授予三等奖。 (2)继续抓公司员工的业务培训。一是利用网络注重平时的学业、二是积极参加担保协会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 (3)抓风险控制。一是以风险控制制度为基础,不断充实完善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手续;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手续落实 反担保作保证;三是及时处理己发生的风险做补救。 (4)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企业形象。 担保业是为企业或个人融资服务,既然是服务业,就要不断提 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诚心诚意为企业服务。 我们要求受保企业以诚信为本,我们也应该以诚相待,凡是找 我们有担保意向的客户,我们都热情接待、及时办理,符合担保条件的,在手续办理上尽可能方便客户、在时间上尽可能快速办理;对不 符合我们担保条件的,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给客户以满意答复。

新三板市场数据分析报告中金在线

新三板市场数据分析报告 (一) 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

前言 新三板市场是专门面向国家级高新区(目前在中关村园区试点)高成长的科技型、创新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权挂牌转让和定向增资的交易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新三板于2006年1月23日正式启动。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2008年开始涉足新三板法律服务,目前已为中关村园区的11家挂牌企业提供了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同时正在为中关村园区外的苏州工业园区、无锡新区、上海张江、杭州高新区等十几个国家级高新区的50多家企业提供新三板法律服务,而且宝盈所已经为苏州工业园区、杭州高新区、厦门高新区、大庆高新区、潍坊园区、桂林园区第一家拟登陆新三板的企业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 宝盈所在参与新三板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切的感受到对新三板市场的数据进行统计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新三板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投资机构等)全面了解市场及开展工作。值此新三板试点近六年,宝盈所针对现有9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希望能够对新三板市场的建设带来有益的帮助。 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 2011年11月

一、数量 新三板市场从2006年1月23日设立以来,共有挂牌企业99家,其中2011年挂牌企业22家,均超出往年。挂牌的企业数量总体上呈增长趋势,例外是2010年少于2009年挂牌公司4家。 图表1:挂牌进度表(单位:家) 二、地区分布 在开展试点的中关村园区,9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布在八个区域,其中挂牌企业最多的是海淀区,有7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图表2:地区分布图(单位:家) 二、地区分布 在开展试点的中关村园区,9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布在八个区域,其中挂牌企业最多的是海淀区,有7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 图表2:地区分布图(单位:家)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20200502121601)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保监发〔2012〕91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促进保险业务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保险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等类证券化 金融产品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金融产品)。 二、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资产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且基础资产由发行银行独立负责投资管 理,自主风险评级处于风险水平最低的一级至三级。 保险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其发行银行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者为境内外主板上市商业银行,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境外上市并免于国内信用评级的,信用等级不低于国际信用评级 机构评定的BB级或者相当于BB级的信用级别。 三、保险资金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入池基础资产限于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和关注类 的贷款。按照孰低原则,产品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级或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保险资金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担任发起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净资产和信用等级应当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四、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 权益类资产,且由受托人自主管理,承担产品设计、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后续管理等实质 性责任。其中,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用等级应当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 定的A级或者相当于A级的信用级别。 保险资金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应当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 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中国保险业研究报告 2003-04-29资料来源:全景网络 一、行业发展状况 1.保险行业的特点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是专门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同时具备储蓄功能。与一般的企业相比,保险业具有投资需求大、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稳定的特点,是典型的以创新来推动增长的金融产业。其中产险业具有高度周期性[1]。 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保险按其目的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指由国家通过立法对公民强制征收保费,形成保险基金,以对投保人提供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给予支持;商业保险是按商业原则经营,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保险企业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达到1241.9亿元,商业保险公司总资产达6494.1亿元。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商业保险。 3.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 中国保险业尚处于成长初期,发展速度较快。全国保费收入由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3053.14元,年均增长速度34.4%,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现保费收入世界排名在15-20位之间。 从世界各国保险业的发展经历看,寿险业的发展速度大大高于非寿险业。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经历了相同的变化:从1992至2002十年间,寿险保费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2.8%,而产险保费收入的增长仅为18.1%;1980年保险业全面恢复时,寿险保费收入几乎为零,199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30.4%,1997年,寿险保费收入开始超过产险,2002年,寿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达到74.5%,而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下去。 伴随着保费收入以大大高于国民收入和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增加,我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和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这两个保险市场成熟度指标不断增长。截至2002年底,中国保险深度达到3%,保险密度为237.6元,较之世界发达国家保险深

我市担保调研报告

我市担保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担保行业发展,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研究 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使XX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工业是一座城市实现经济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随着招商引资大批新项目的落地及原有工业企业的带动下,XX工业经济露出了大发展的曙光,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资金需求短缺的软肋。 为解决贷款难、融资难这一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应运而生。大量社会资本涌入,使众多中小企业拥有了一条新的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有效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但这类机构也面临着规模小、同金融机构合作难、缺少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生存压力很大。以我市为例,担保行业始于,经过8年的发展,现已初具规模,据初步统计,我市当前拥有担保机构45家,财政性担保机构9家,经营性担保机构共有36家,注册担保金12.1亿元,国资、民资、外资分别占28.83%、45.92%、25.25%。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仅有6家,正常经营的不超过三分之一,远远满足不了全市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进一步加剧。据调查,我市中小企业(不含房地产)对贷款的需求只有百分之二十得到满足。在严峻形势下,加大对担保行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投融资渠

道,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迫在眉睫。 一、我市担保机构现状及问题 1、担保机构与银行尚未建立稳定、平等的合作关系,缺乏合理、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及信息互通机制。一是担保机构可选择的合作银行较少,在合作条款制定、信贷资金投放程序、风险承担比例等方面,受银行左右。二是担保资金放大倍数小,当前我市银行以担保机构存放保证金额度作为担保放大基数,执行的担保放大倍数为1:3,最高为1:5,按规定最高可达1:10,由于没有可观的放大倍数,制约了担保机构业务开展和活动空间;同时银行对担保机构存放保证金额度不予计算或按活期计算保证金存款利息,担保机构的利益受损。三是担保贷款利率偏高,银行对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仍旧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50%,最高的甚至上浮70%以上,一方面加大了中小企业贷款需求者的负担,另一方面使担保机构的生存空间变得异常狭窄,这也是我市仅有三分之一的担保机构保持正常经营的主要原因。四是风险分担不均,银行一般要求担保机构全额担保,承担100%的担保责任,按惯例银行需承担20%-30%的风险,担保机构承担70%-80%的风险。担保机构为转移风险,不得不提高担保费率,提升反担保条件,提高了担保贷款门槛,把部分中小企业限制在了担保贷款门槛之外。由此能够看出,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责任、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 2、担保机构在自身经营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对其担保能力产生

保险公司大类资产可投资品种

附件: 大类资产可投资品种 根据《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划分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 一、流动性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现金、货币市场基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通知存款、货币市场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逆回购协议,境外品种主要包括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隔夜拆出和剩余期限不超过1年的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逆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二、固定收益类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债券型基金、固定收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金融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境外品种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基金和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可 - 1 -

转换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三、权益类资产 境内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和权益类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境内、境外未上市权益类资产品种主要包括未上市企业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四、不动产类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不动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不动产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其他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等,境外品种主要包括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五、其他金融资产 境内品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其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境外品种主要包括不具有银行保本承诺的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属于此类的工具或产品。 - 2 -

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保险行业分析小组基本结论: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保险市场发展前景看好,保险市场业务收入将继续增长,但增长速度将放缓,一方面是因为经营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缘于宏观调控的影响。虽然中资保险公司凭借地理优势,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占有领导地位,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外资比重将不断增加,会逐步蚕食中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就经营方面来看,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不理想,在投资渠道放宽的背景下,有较多的改善机会。目前产险处于亏损的边缘,经营费用支出需要压缩,主要寿险公司的经营状态尚可。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偏紧,但整体偿付能力尚处于正常状态。保险市场的整体格局一、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近年来,我国保险密度(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04年我国保险密度为元,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元、1763元和791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当前我国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与当地的经济实力成正向关系。2004年我国保险深度为%。全国约三分之二的省份的保险深度在2%3%之间,超过3%的有北京、上海、山西、新疆、辽宁5个地区。就代表保险业整体水平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而言,我国与世界发达水平差距很大。2003年发达国家保险密度平均为2764美元,约为

我国的倍,保险深度平均水平为%,大约是我国的倍。正是由于差距很大,也表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令人看好。表1:近几年我国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指标年度保险密度(元)保险深度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二、产险和寿险的市场份额对比 2005年1至7月间,我国保费行业实现业务收入亿元,其中寿险业务收入亿元,产险业务收入亿元,分别占总保费收入的%和%,寿险业务占有显然的主导地位,但产险业务收入的增长率高于人身险。表2:2005年7月底我国保险行业收入构成险种收入(亿元)市场份额同比增长寿险 % % 产险 % % 合计 % % 资料来源:保监会资料和鹏元资信保险业数据实际上,寿险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中起步较晚,1982年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当年的保费收入159万元,不过该业务的发展速度很快,在整个保险市场份额的比例也不断增加,目前已稳定在75%左右的市场份额。同时,寿险业务的种类也不断趋于多样化,已经由80年代的几十种增加到目前的数百种。2000年以前,我国寿险市场上以传统储蓄型产品(非分红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以及补充医疗险)为主。为应对降息对寿险业务的影响,2000年后,我国寿险市场中的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产品以及万能寿险等投资险种相继上市,并取得了快速增长。相对而言,

融资担保业务发展调研报告.pdf

抵押担保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瓶颈之一。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各级政府从2008年下半年起相继成立或引进了一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功能的担保公司,旨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抵押担保物不足问题。但由于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反担保条件要求严、银行合作准入门槛高、中小微企业资质差、监督管理难到位等因素的影响,“银企担”业务发展远低于当初成立或引进担保公司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担保公司担保倍数放大功能的作用。在当前货币政策定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抵押担保难,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底,县成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共5家,其中1家财政注资成立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和4家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9600万元,其中民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4家民营担保公司最大1家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其余均为1000万元。担保公司累计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融资52笔,金额3455万元,对辖内企业和个人融资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银企担三方业务合作业务量只占我县当年社会融资总规模的1.1‰,离我县引进或成立担保公司的宗旨和预期相距甚远。 二、“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调查显示:辖内银行业、担保业和中小企业都有较强的合作意愿,也曾做过尝试,但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局部利益难于统一等因素的制约,“银企担”合作举步维艰。 1、反担保条件要求严。中小企业遇到资金困难,首先想到的是到银行贷款。但由于抵押担保物不足,被银行拒之门外,转而求助于担保公司解决担保难问题。担保公司同样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俗称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条件几乎和银行对等,也要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登记;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调查审批条件甚至比银行还严。中小企业之所以到担保公司申请担保,是担保公司较银行的担保条件相比相对较低:一是抵押物较银行宽松,如可以将中小企业的部分财产“打包”抵押;二是抵押率较高,如中小企业的房产在担保公司可按80%抵押,比银行高20个百分点;有如 ,中小企业的机器设备在担保公司可按50%抵押,比银行高30个百分点。即使这样,中小企业仍然达不到反担保的要求,导致“银企担”合作流产。 2、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准入难。据调查,除有财政背景的省信用担保公司分公司与辖内金融机构有合作外 ,其余4家民营担保公司均未与辖内金融机构就银担合作事项进行签约。究其原因:一是注册资本金要求较高。农信社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其余金融机构均要求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截至2011年底,我县实际注册2000万元资金以上的担保公司只有一家;也就是说,只有1家民营担保公司达到了与银行进行银担合作的基本条件;二是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审批权限。据调查,辖内金融机构的银担合作机构,都有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工行、农行有与瑞嘉担保公司合作的意愿,但目前尚未审批。受上级行授权管理制约,在主管部门没有政策的情况下,无法与民营担保机构合作。三是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有的银行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银担合作准入条件、承保比例、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附加条件较为苛刻。据辖内某担保公司反映,辖内担保公司有与某金融机构合作的意愿,但该金融机构首先要求担保公司合作前必须预存2000万元在该金融机构的账户上,并且不能动用,且不能转为保证金。 3、银担合作意愿不强。现行担保公司银担业务的收费标准是担保金额的1-3%。按最低标准收费,担保公司利润较担保公司开展其它担保业务相比较低,而按较高标准收费,中小企业则难以承受。据调查,担保公司开展一定量的银担业务是担保公司年检合格的必备条件。在此硬性条件的制约下,担保公司被迫主动寻求开展银担业务,以取得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 4、中小企业资质差。据调查,该县的中小企业资质差,大部分中小企业厂房是租赁的,部分有厂房的也没办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除机器设备外,少有其它担保抵押物,难以达到银担要求的担保或反担保要求。 5、监督管理难到位。一是从《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融资性担保公司归口地方政府管理,由地方政府指定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监管部门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门“金融办”和日常监管部门“民企局”及其它监管部门。目前县政府虽已确定民企局为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但民企局缺少符合专业资质监管人员的实际情况使得对担保公司的监管,离规范履职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目前虽然说有金融办、工商、民企局等多部门监管,但实际上谁也难管,以致于出现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处罚标准制度缺失。按《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对担保企业增资扩股、抽逃注册资本金、违规收取保费、担保责任余额超规模、不按规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不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制定相关的处罚标准,导致难以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开展。 三、加快发展“银企担”业务的路径选择 1、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担保公司要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降低反担保条件。一是降低反担保的比例。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根据其风险情况,按照其贷款额的50—90%的比例提供反担保 ;二是增加反担保的种类和形式:⑴采取多家中小企业“联保”方式进行反担保,既能降低反担保风险又可降低费用;⑵将反担保的种类扩大到应收账款、商标、专利、股权、产权、大宗耐用消费品、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等,以增加反担保的种类;三是对产品销路好、有良好发展前景、信用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要逐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据证券日报记者独家消息,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将增加信托等资产,以便更好防范投资风险。那么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了? 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 保监会资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发了《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一位业内人士将这份文件解读成,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增加了信托等资产,同时明确了创新标的产品的申报工作。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现行的依据为保监会2013年2月份发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规定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新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欲将保险资管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范围调整为:符合监管规定的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以及债权收益权等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在《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有明确规定。2014年2月份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保险资金可投资资产分为五大类,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其中,其他金融资产包括集合信托计划、银行理财、金融衍生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其他保险资管产品等。 一位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资管产品业务投资范围的最大变化在于“增加了信托”,相较现行规定相当于有了很大程度的放宽。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创新型产品的申报流程,给出了指引。”该负责人称。 《征求意见稿》根据基础资产的不同欲将保险资管产品分成两类:基础资产范围在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内的,为普通型产品;基础资产范围超出保险资金可投资范围的,为创新型产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资管公司获得产品业务资质且完成普通型产品发行后,可以申请发行创新型产品。保险资管公司申请发行创新型产品,需进行产品创新能力备案。申请发行创新型产品,实行首只产品风险评估、同类产品事后报告的模式。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资管产品时,应当通过保监会指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展望(1)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展望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刘经纶 2004年6月26日 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是当前保险同仁、监管机关和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从国际经验看,保险金运用模式大体分为三种: (一)外部委托投资模式。保险公司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资金运作业务完全外包给专业投资公司,多见于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和各种资源专注于核心保险业务,但却面临较大的外部委托投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公司内设投资部门模式。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可以是一般部门或事业部编制,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投资活动。通过内设投资部门,保险公司对投资活动取得直接控制权,但公司内化的投资功能却容易导致缺乏专业性和竞争力不足。 (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模式。保险公司设立独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保险公司控股,也可吸收具有专业优势的机构作为战略合作伙伴。 近年来,我国保险界逐步认可了独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模

式。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一)设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和可投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保险投资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为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投资体制的首选。2004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吴定富主席明确提出“要把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业务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要改革保险资金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公司可以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建设专业化队伍,培育核心竞争力 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健全适合投资管理的内部激励机制。而专业化、市场化的内部机制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强化投资团队。当前,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与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相比,投资专业队伍比较单薄,市场研究力量存在较大欠缺。主要原因之一是现有管理模式不易吸引到高水平的投资专业人才。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根本上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专业化的投资团队。 (三)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有助于突破政策和行业壁垒,拓宽投资渠道 由于国内金融业的分业监管体系,保险公司要进入资产管理、股票投资、抵押贷款等新的投资领域面临着来自证券、银行等行业的竞争压力和监管障碍,其他行业监管部门通常认为保险公司投资专业化、透明度不高,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设立资产

融资担保行业研究报告

融资担保行业研究报告

目录 1行业分析 (1) 1.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 1.2行业内主要政策 (1) 1.3融资担保行业基本情况 (3) 1.4融资担保行业与上下游行业关系及其影响 (8) 2 市场空间及竞争分析 (10) 2.1全国未来市场容量 (10) 2.2某区域未来市场容量 (11) 2.3行业内主要参与主体 (11)

1行业分析 1.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主体频繁变化,历经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在2009年建立,由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组成,银监会为牵头单位,主要职责是:实施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化解融资担保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主要是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监管,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一直处于真空地带。 1.2行业内主要政策 (1)国家行业政策 201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等7部门公布施行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5年8月13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规划了通过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以及创业就业的重要作用,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 2017年8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融资担保行业设立、变更及终止、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条例》于2017年10 月1 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有利于融资担保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强化风险管控,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产品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组合类产品),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以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第三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组合类产品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年(含)以上受托投资经验; (二)具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股票投资管理能力和衍生品运用管理能力; (三)明确2名业务风险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其履职要求等参照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设立专门的组合类产品业务管理部门或专业团队,且该部门或专业团队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产品研发设计和管理等相关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五)建立健全组合类产品业务制度,明确产品设计、投资决策、授权管理等相关流程,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设立未满三年的,自其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银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组合类产品可以投资以下资产: (一)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 (二)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三)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 (四)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六)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 (七)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保险资金投资的组合类产品,应当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非保险资金投资的组合类产品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应当符合《产品办法》相关规定。组合类产品参与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目的。 第五条组合类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集中度应当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2019年保险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19年保险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目录 1.2019年行业经营情况 2.2020年开门红展望 3.2020年发展展望 4.投资建议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天风证券研究所 人身险行业在经历了2018年的保费调整后,2019年的保费增速已有明显回升。 其中,健康险保费增速保持在20%以上,保费占比已逐渐从2013年的10%提升至2019年的21%。我们判断人身险行业仍有至少10年的“黄金发展期”,驱动力量:1)保障需求的稳步增长,即保障覆盖面的持续扩大与保障额度的持续提升;2)储蓄型保险产品在“大资管”体系中份额的稳步提升;3)保险行业的产业链延伸——保险产品+养老服务,保险产品+医疗服务。 图1: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及同比增长 图2 :人身险行业险种结构意外险健康险 寿险 -10%0%10%20%30%40%0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30000 保费收入(左轴,亿)同比增长(右轴,%)

2019年,人身险行业保费的市场集中度下降。 2019年1-8月,人身险行业保费同比增长15%。其中,中小保险公司经过17-18年调整,保费同比增长19%,外资公司保费同比增长39%,而前6家公司(国寿、平安、太保、新华、泰康、太平)保费同比增长低于10%,市占率为57%,较2018年下降2pct 。 原因:1)严监管下,经营战略趋同,均以保障险为经营重点;2)中小保险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一般更高(保额/保费);3 )中小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渠道、经代渠道销售保单,这两大渠道是新兴赛道。 -20%30% 80% 13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08前6家 外资公司20142015201620172018201908前6家中资其他公司外资公司图3:不同保险主体的年度保费同比增速 图4:不同保险主体的保费市占率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天风证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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