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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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教育·管理》2017年第02期

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關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新版《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布

《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日前发布。《规范》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人与自然4个维度研究确定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会学习生活中所涉及的基本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学生必备的、关键的行为要求。

《规范》共包括爱党爱国爱人民、勤奋学习、健康身心、勤俭自立、爱护环境、热心公益、文明上网等15条。一方面保留了热爱祖国、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同学、尊重他人等2004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保留内容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同时强化了遵纪守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保护、国际交往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新《规范》的内容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行为表现的突出问题,强化正面倡导,大幅减少约束性要求。例如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出“观看演出或比赛时,遵守场馆要求。在图书馆阅览或博物馆参观时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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