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值溯源政策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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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CNAL/AC0120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

1999和GB154182000 5.6.1中规定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同时5.6.2对校准和测量应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的要求认可委员会制定了量值溯源政策CNAL/AC10:2002本文件是对量值溯源政策具体应用的解释和说明

不增加量值溯源政策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已经认可和申请认可的机构从事的校准检测活动也适用于指导评审员对被评审机构满足量值溯源要求的评估和报告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年7月1日施行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发布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69-200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3.5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年7月10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3.6 ISO/IEC 导则581993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和承认的通用要求

3.7 CNAL/AC012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3.8 CNAL/AR012002认可程序规则

4 定义

4.1 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

4.2 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标标准或国际计量基标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4.3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4.4 计量基标准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

4.5 国际计量基标准经国际协议承认的测量标准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4.6 国家计量基标准经国家决定承认的测量标准在国家内作为对有关量的其他测量标准定值的依据

4.7标准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4.8有证标准物质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中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4.9 法制计量计量的一部分即与法定计量机构所执行工作有关的部分涉及到对计

量单位测量方法测量设备和测量实验室的法定要求

4.10 法定计量机构负责在法制计量领域实施法律和法规的机构

5 量值溯源政策的有关说明

5.1 关于计量体系溯源性问题对量值溯源政策5.2.1 5.3.2和5.2.2条款的解释

5.1.1 CNAL承认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和APLAC ILAC 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校准实验室的量值溯源性对此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5.

6.2.1.1中有明确规定

5.1.2 CNAL承认中国法定计量体系的量值溯源性理由如下

a) CNAL作为中国的实验室认可机构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中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

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b) 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0的考核其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量值溯源性有所保障

c) 目前我国有资格提供GBW和GSB有证标准物质的机

构根据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规定必须经过标准物质技术评审组织的评审并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其管理体

系技术能力和溯源性有所保障

5.2 关于CNAL对校准/检定/测试证书报告的有效性承认与否的问题

5.2.1 承认APLAC和ILAC 多边互认协议成员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的认可范围以内的校准证书

5.2.2 承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如中

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物质研究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华南华北中南西北华东中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省级计量检定测试技术机构地市县计量检定所在

授权范围以内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

5.2.3 承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的专业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如

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国家海洋计量站国家纺织计量站等在授权范围以内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

5.2.4 承认符合计量法的各级工业部门的计量检定机构如航空工业第三零四研

究所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塞宝计量检测中心等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

5.2.5 承认符合计量法要求的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的

检定证书和测试报告

5.2.6 承认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备资格的机构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和有证标准样品

5.2.7 承认APLAC /ILAC MRA成员认可的CRM提供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

5.2.8 特殊情况下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承认可溯源至公

认实物标准或通过比对试验参加水平测试等途径提供溯源性证明

5.2.9 不承认未经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

5.2.10 不承认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

5.2.11 不承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授权范围以外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

5.2.12 不承认无证或不能说明有效性的标准物质

5.3 关于对校准/检定证书和测试报告的要求(对量值溯源政策5.4.2条款的解释)

已认可和申请认可机构应尽量确保从外部校准服务机构包括法定计量机构和认可校准实验室获得的校准/检定证书符合下列要求

5.3.1校准证书应在认可校准实验室认可范围以内并具有量值溯源信息如上一级标

准器的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具体的校准数据有校准的技术依据有测量不确

定度及置信概率等信息

5.3.2检定证书应在实验室的授权范围以内并具有量值溯源信息如上一级标准器的

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具有检定的技术依据检定规程和检定结果在可能的情

况下具有校准数据测量不确定度及置信概率信息

5.3.3测试报告应在实验室的授权范围以内并具有量值溯源信息如上一级标准器的

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具有测试的技术依据和测试结果在可能的情况下具有测量

不确定度及置信概率信息

6 关于对量值溯源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

6.1评审员在进行现场评审前应通过预访和文件审核的方式对被评审方的溯源体系进行预先审核审核的文件资料应包括量值溯源图校准/检定/测试报告样本有证标准物

质清单等

6.2评审员应要求被评审方会使用校准/检定/测试报告的数据即可以根据数据判别仪器

是否能用是否可以降级使用等

6.3 被评审方应能够向检定/校准机构提出自身对校准/检定/测试的需求

6.4 当被评审方出具的检定/测试报告没有数据时评审员应要求被评审方举证证明其能够正确使用检定/测试报告的结果如熟悉相应的检定规程或已经过技术验证等

6.5 评审员应要求被评审方培训计量校准的管理人员应能够正确绘制量值溯源图6.6 评审员应要求被评审方索取检定/校准机构的资格证明包括授权/认可范围

6.7 评审员可建议被评审方收集相应的检定规程

6.8评审员应要求和鼓励各级检定/校准活动尽量依据和执行已有的各级计量技术规范以获得最安全有效可靠的检定/校准结果

6.9 为了与国际接轨满足APLAC-EA关于量值溯源的政策评审员应要求被评审方尽

量寻求认可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服务

7 有关背景情况和资料

7.1 法定计量检定证书和测试报告

7.1.1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得满意结果的文件符合要求的检定

证书应具有以下信息

授权文件的标识

检定合格的结论

量值溯源的声明

可进行量值溯源的证据上一级的标准器的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

具体的校准数据

检定的技术依据检定规程标识检定规程是由各级计量行政部门按一定的程序颁布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是检定工作的依据目前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以 JJG XXX命名各工业部门自行发布的检定规程通常在JJG后面缀以部门的中文名称如JJG 电子XXX JJG航天XXX等

测量不确定度的数据

检定合格印章很多机构习惯用钢印

7.1.2检定结果通知书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符合要求的检定结

果通知书应具有以下信息

授权文件的标识

检定不合格的结论

量值溯源的声明

可进行量值溯源的证据上一级的标准器的标识和检定或校准证书号

具体的校准数据

检定的技术依据

测量不确定度的数据

7.1.3检定合格证依据计量检定规程且检定结果符合规程要求的简单型强检计量器具如压力表衡器等证书加盖检定合格印章

7.1.4检定合格印喷印铅印漆印依据计量检定规程且检定结果符合规程要求

的简单型强检计量器具如电镀表水表煤气表汽车计价器等

7.1.5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和测试结果通知书是计量检定机构在无计量检定规程的情况下为满足客户要求所采取的一种校准服务活动通常按照客户或特定的技术要求采用与计量标准装置给出的标准值相对比的方法进行校准这种活动结果不给合格与否的结论是否可以使用由客户自己决定

量值溯源

量值溯源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联系起来的特性,称为量值溯源。 量值溯源等级图,也称为量值溯源体系表,它是表明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与给定量的计量基准之间关系的一种代表等级顺序的框图。它对给定量及其测量仪器所用的比较链进行量化说明,以此作为量值溯源性的证据。 实现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技术手段是校准和检定。 1 / 1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的区别是什么? 量值溯源性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它要求实验室针对自己检测标准的相关量值,主动地与上一级检定机构取得联系,追溯高于自己准确度(一般遵循1/10或1/3法则)的量值与之比较,确定自己的准确性。而量值传递是上一级量值检定部门将自身的量值传递给低于其准确度等级的部门,主要是指国家强制性检定的内容。溯

源和传递的主要区别在于溯源是自下而上的活动,带有主动性;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的活动,带有强制性。 什么是量值溯源? 一切测量能够准确最终都基于具有最高准确度的测量系统———计量基准。例如在测量质量时,计量基准是一块保存在巴黎的铂铱合金,即国际千克原器。在其他方面,一些计量基准是基于自然不变的规律之上的,例如光速度等等。所以即使世界上所有计量实验室都不存在了,这些基准也可以重建。计量基准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高准确度。但如果准确测量只在实验室里才能实现,那意义也就不大了。我们怎么才能知道手表、浴室秤、尺子也是准确的呢? 这就需要依赖于量值溯源链———手表、秤以及尺子都是生产商用一些标准装置来准确标定的,而这些装置又要经过校准实验室的参考标准校准,校准实验室的参考标准最终溯源到国家计量院的国家基准。正是世界各国的国家计量院,与计量界的国际组织———国家计量局一道,保证着各国计量基准的准确及相互之间的一致,使得所有基准都能给出一致的答案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 一、引言 近年来,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在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8年10月签署一项将于2003年12月生效的关于体外诊断器具的指令(Directive 98/79/EC)[1],该指令的一项关键内容是要求体外诊断器具的校准物质和/或质控物质定值的溯源性必须通过已有的高一级的参考方法和/或参考物质予以保证。欧洲指令是法律文件,生效后有关各方必须执行。为配合该欧洲指令的实施,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9年起草了5个相关标准,其中与生产厂家关系比较密切的是ISO/DIS 17511“校准物质和质控物质定值的计量学溯源性”[2]和ISO/DIS 18153“酶催化浓度校准物质和质控物质定值的计量学溯源性”[3]。以上指令和标准主要针对诊断试剂的生产。对临床实验室检验来说,作为国际实验室认可依据的ISO/IEC 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4](我国国家标准GB/T 15481-2000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CL 201-2001“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和ISO/FDIS 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5]也都对临床检验结果的溯源性作出明确要求。鉴于量值的溯源性将可能成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使用中的重要质量指标,而我国试剂生产者和临床检验工作者对此计量学概念可能还不太熟悉,本文介绍临床检验量值溯源的基本概念、现状及有关问题。 二、量值的溯源性及溯源链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ISO对溯源性的定义如下:测量结果或标准量值的属性,它使测量结果或标准量值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与给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给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标准,比较链中的每一步比较都有给定的不确定度。不确定度是另一个计量学术语,ISO对它的定义为:与测量结果相关的参数,代表可能可合理地赋予被测量的值的分散性。不确定度评定有A、B两类,A类评定基于测量结果,B类则基于经验或其它信息的概率分布,A类和B类合成为标准不确定度。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可以有不同模式,但其中心内容是使各测量方法的测量值与一公认的标准发生联系。图1为ISO 17511[2]描述的溯源图。一个样品或参考物质的测量结果的溯源性通过一系列对比测量而建立,对比测量中的测量过程和校准物质的计量学等级由低到高组成一条连续的链(溯源链)。链的顶端是国际单位制(SI)单位(基本或导出单位),SI单位国际通用,不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它们是溯源链的最高等级。一级参考测量过程是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参考测量过程,它须是基于特异、无需同量校准而能溯源至SI单位、低不确定度的测量原理,目前认为可用于一级参考测量过程的测量原理仅限于同位素稀释/质谱(ID/MS)、库仑法、重量法、滴定法和依数性(如凝固点降低)测量等。一级参考物质是测量单位的体现体,具有最可能小的测量不确定度,它可由一级参考测量过程直接定值,也可通过可靠的杂质分析间接定值,一级参考物质一般是高度纯化的被测物质。二级参考测量过程是经充分论证,其不确定度能满足特定要求,能用于低一级测量过程评价和参考物质鉴定的测量过程,二级参考测量过程用一级参考物质校准。二级参考物质用一种或多种二级参考测量过程定值,一般具有与实际样品相同或相似的基质,主要用于量值传播。一级和二级参考测量过程的建立和维持及一级和二级参考物质的制备有高度的知识、技术和设备要求,故一般由国际或国家计量机构及经认证的参考实验室完成。一级和二级参考物质一般是经计量权

量值溯源程序及量值溯源图

环境监测仪器量值溯源的途径与方法 环境监测仪器按其使用范围大体分为实验室通用仪器、现场监测仪器、自动监测仪器、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仪器和应急监测仪器五类。环境监测仪器量值溯源的方式包括检定、校准和对比三种。1实验室通用仪器实验室通用仪器包括天平、pH(酸度)计、电导率仪、测汞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可见/紫外/红外及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或液质联用仪等。这类仪器都有计量检定规程,其中天平、酸度计、测汞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和可见、紫外、红外及荧光分光光度计等均被列入强检范围,需通过检定来实现量值溯源,其余仪器原则上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环境监测日常使用的红外测油仪、测硫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水浴锅等,可以采取自校准方式实现量值溯源。仪器的检定和校准大致分为以下5种情况:⑴对于有检定规程、被列入强检范围,且当地计量部门有检定资质的,应当送检。转速计|水份计|水份仪|分析仪|溶氧计|电导度计|PH计|酸碱计|糖度计⑵对于有检定规程、被列入强检范围,当地计量部门没有检定资质的,原则上应送到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但由于实际操作上的困难,有的单位常采用外校准或自校准。 ⑶对于有检定规程,当地计量部门没有检定资质的,可向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计量标准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授权后开展自检。⑷对于有检定规程,未被列入强检范围的仪器,可以送检、自检(需被授权)、外校准或自校准。⑸对于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可以外校准或自校准。2现场监测仪器现场监测仪器包括DO 测定仪、便携式酸度计、水质综合分析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滤纸式烟度计、透射式烟度计、TSP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烟尘测定仪、SO2分析仪、甲醛气体监测仪和声级计等。这类仪器一般都有计量检定规程,其中DO测定仪、水质综合分析仪、烟尘测定仪、SO2分析仪和声级计等已被列入强检范围,原则上应送检,其余仪器可送检也可自校准。对这类仪器中的个别仪器,有的监测站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标准考核和授权,已开展了自检工作。3自动监测仪器自动监测仪器包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及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包括SO2、NO2、O3和CO自动监测仪(按仪器原理分为紫外荧光仪测定SO2、化学发光仪测定NO、NO2、NOx,紫外光度仪测定O3、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仪测定CO、长光程差分吸收光谱仪测定SO2、NO2及O3)、β射线法PM10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对校准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检测仪器设备的准确度和量值可溯源性。 2 范围 适用于本实验室依法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和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同时适用于无法进行校准/检定的仪器设备开展的自校验工作。 3 职责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自校周期,并组织实施。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测量设备管理员监督实施周期检定、自查计划,并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各责成单元协助做好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仪器设备责任人协助仪器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自校验证及期间核查工作。 4 工作程序 量值溯源要求 用于检测的所有设备,其量值溯源应符合校准检定系统的要求。 外部检定/校准服务机构应是能出具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证明的法定校准检定机构。 量值溯源计划编制与实施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人按照量值溯源关系,编制年度检定计划,并批准后组织实施。 周期检定计划内容包括: 校准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和仪器编号; 原检定证书编号; 使用组(或仪器设备指定管理者); 定点检定机构名称;

最近检定时间计划及检定时间。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在检定时间前15天,将仪器设备的检定计划通知相关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做好检定计划实施的准备工作。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实施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和督促使用组责任人开展自校工作。 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使用状态的标识 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志管理,用不同颜色的标志贴于设备的明显位置。 绿色合格证:外部和内部检定/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 红色停用证:(需注明停用日期) 检定或自校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损坏待修或报废的仪器设备; 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 参考标准的管理 参考标准只能用于校准或核查其它仪器设备,不能作为工作器具使用。 参考标准由实验室运营支撑组组织检定,确保其量值的溯源性。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负责绘制计量标准装置的量值溯源图。 实验室运营支撑组保存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相关技术档案。 期间核查: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校准之间,设备责任人协助仪器管理员按计划对其进行期间检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准确可靠,并把核查情况记录在《期间核查记录表》上。 5 支持性文件 设备管理程序 BGIJYJC/ 标准物质管理程序 BGIJYJC/ 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程序 BGIJYJC/ 6 质量记录 设备检定周期表 BGIJYJC/ 设备核查周期表 BGIJYJC/ 期间核查记录表 BGIJYJC/

最新量值溯源程序

量值溯源程序 机构概况 1总则 1.1溯源性总体要求 实验室应分析测量设备的技术指标,明确设备的量值溯源需求,制定量值溯源总体要求,以便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进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能够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3.中心对那些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产生影响的检测仪器,在使用之前都按相关的技术规范或标准进行检定或校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4.参考标准的校准, 必须按预先制订好的计划和程序进行,必须在由经过国家授权的、能提供对国家测量基准溯源的机构完成。 实验室建立的所有参考标准, 只能用作校验之用, 不能作为其他用途。对于能够证明用于其他用途而不会对作为参考标准带来不利影响者除外。 参考标准在任何调整之前或之后都必须进行校验。 5.中心要求各有关仪器尽可能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其他标准物质时,要求能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中心将对内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6.中心制订了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的程序,核查由各室主任及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参考物质)保管人组织实施,以确保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详见DURCAM-200-2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管理程序》)。 7.中心制定明确的管理程序,以保证安全处置、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标准),防止其在此过程中受到污染或损坏,并确保其完整性(详见DURCAM-200-2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管理程序》) 1.2量值溯源程序 检测中心编制了《量值溯源程序》,对各类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进行规范性管理和控制。 1.3校准计划 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设备和量具的周期校准计划,定期对检测中心的测量仪器设备和量具进行送检。 1.4 校准结果的计量确认 设备管理员应会同技术主管共同确定检测中心检测工作对各类测量设备的技术要求,在设备校准结束后,设备管理员应对照该要求对设备校准证书和校准结果是否满足要求进行确认,填写在《设备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 2特定要求 2.1溯源到国际单位制 设备管理员负责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溯源图,以确保检测仪器量值符合计量法

实验室量值溯源程序

1.目的 规范质量检验部测量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工作,确保检验结果/量值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2.范围 适用于测量仪器设备、量具、标准物质、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责任 部长: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及《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 技术负责人:审核《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及《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批准《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审核《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设备员:编制《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编制主要仪器的量值溯源图。 标准物质(溶液)管理员:编制《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编制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图。 生物安全责任人:编制《标准菌种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编制标准菌种的量值溯源图。 5.内容 量值溯源要求 溯源机构的选择 在选择外部校准服务时,设备员需要按照《实验室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的要求对校准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能够证明其资格、测量能力和溯源性。一般选择国家法定计量校准单位或通过国家认可的校准分析检验室。 5.1.2溯源对象的选择 测量设备溯源:对检验结果能产生直接的和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和量具,进行严格校准。 当测量设备校准所带来的贡献对扩展不确定度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以不校准。 标准物质、标准菌种溯源:要求向有资质的机构选购有证标准物质和标准菌种以确保溯源性。

量值溯源工作的实施 仪器设备、器具的量值溯源 设备员于每年初制定《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包括量具),明确本年度各类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计划时间,该计划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根据《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设备员与校准单位保存长期稳定联系,确保仪器设备能够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前实施检定或校准。 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 设备员编制《仪器设备量值溯源及确认总体计划》,明确各类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关键性能指标、溯源方式及周期、检验使用要求、责任人等。该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核、质量检验部部长批准后实施。 量值溯源再校准周期的确定 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的计量/测量仪器设备和器具,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 对于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的计量/测量仪器设备和器具,再校准的时间间隔取决于测量风险和经济因素,即测量设备在使用中超出允许误差的风险应当尽量小,而年度的校准费用应当保持最少,也就是说,选择使风险和费用两者的平衡达到最佳化的时间间隔。一般在确定测量设备校准间隔时,应考虑如下因素:相关计量检定规程对检定周期的规定、在进行形式批准时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建议、制造厂商的要求或建议、使用的频繁程度、维护和使用的记录、以往校准记录所得的趋向性数据、磨损和漂移量的趋势、环境的严酷度及其影响(例如,腐蚀、灰尘、振动、频繁运输和粗暴操作)、追求的测量准确度、期间核查和功能检查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量值溯源图 设备员根据测量仪器设备的实际溯源途径结合校准/检定证书,编制各类检验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图》,报技术负责人审核。《量值溯源图》可包括三级三要素:三级是指上一级计量器具、本级计量器具和检验工作使用要求,三要素是指每级计量器具或检验对象都要有三要素,上一级计量器具三要素为计量基(标)准名称、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和计量基(标)准拥有单位(即保存机构),本级计量器具三要素为计量标准名称、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或准确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检验使用要求三要素为检验对象名称及检验项目、检验工作使用范围、检验要求的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因为在选择检定校准单位时对其能够溯源到国家

量值传递体系新编

中国的量值传递体系 计量基准、标准的作用及法律地位计量基准一般分为国家计量基准(主基准)、副计量基准和工作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简称国家基准,是在特定计量领域内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并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经国家鉴定、批准作为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副计量基准,简称副基准,是通过与国家基准比对或校准来确定其量值,并经国家鉴定、批准的计量器具。工作计量基准,简称工作基准,是通过与国家基准或副基准比对或校准,用以检定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 在一个国家内,量值溯源的终点(即量值传递的起点)是国家基准,它必须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它体现了一个国家计量科学技术的水平。副基准在全国作为复现计量单位量值的地位仅次于国家基准。它用以代替国家基准的日常使用及验证国家基准的变化。一旦国家基准损坏,副基准可用来代替国家基准。然而,并非所有的国家基准下均设副基准,这要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工作基准在全国作为复现计量单位量值的地位在国家基准和副基准之下,设立工作基准主要是为了不使国家基准由于使用频繁而丧失其应有的计量学特性或遭受损坏。 计量标准是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用于检定较低等级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计量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这就确立了国家计量基准的法律地位。计量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别确立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及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法律地位。 中国的量值传递体系 量值传递的作用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实现量值的准确可靠是计量工作的核心。量值不仅要在国内统一,而且还要达到国际上的统一。“量值传递”及其逆过程“量值溯源”是实现量值统一的主要途径与手段。它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贸易结算、环境保护以及人民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提供了计量保证。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量值的准确和一致。即保证全国在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下测量同一量值的计量器具都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工作。 量值传递的方式 量值传递的方式传递中主要环节传递领域 用实物标准逐级传递基准、标准普遍适用 计量保证方案(MAP) 基准、传递标准、核查标准适用于某些领域 发放标准物质标准物质理化分析、电离辐射等 发播标准信号标准信号时间频率、无线电等 计量保证方案(MAP)是一种新型的量值传递方式,是一个闭环式的传递过程,其主要特点是通过“传递标准”完成对参加者实验室的测量系统(包括标准、方法、人员、环境、设备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直接溯源到国家基准。通过“核查标准”,使量过程始终处于连续的统计控制之中,以保证测量不确定度的有效性。 中国进行MAP方案的研究已多年,近几年,在中温、活度、微波功率、衰减、量块、维氏硬度、电阻、直流电压、磁性材料测量等方面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计量保证方案的实施,必将进一步

量值溯源体系(DOC)

量值溯源体系 1量值溯源的概念和理解 1. 1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概念 量值传递是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计量对象的量值准确一致的全部过程,称之为量值传递。 准确性是指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的一致程度。即是在一定的不确定度,误差极限或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的准确。 一致性是指在统一计量单位的基础上,无论在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法、使用何种计量器具以及由何人来测量,只要符合有关要求,其测量结果就应该在给定区间内一致。 量值准确一致的前提是指被计量值必须具有能与国家计量基准、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的特征,亦即被计量的量值具有溯源性。 何谓量值溯源,在JJF1001-1998中8. 10给出定义为“通过一条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征”,由此看出,量值溯源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

普通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自下而上地将测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只是这种溯源是自觉行为,而且不一定要通过一级一级依次溯源。 1. 2量值溯源的理解 1.2.1量值溯源的行为属性 量值溯源是量值用户依法进行的、保证所用量值准确统一的一种任意行为。该行为对行为“目的”要求十分确切,而对行为“过程”不太讲究。 (1)量值溯源是量值用户的一种行为。就一国而言,量值溯源的起点是量值(初始量值,其载体可以是器具、场合、物质、实物等),终点是国家基准。 (2)量值溯源是量值用户的一种依法进行的行为。保障量值的准确统一是《计量法》的立法宗旨之一,量值用户必须依法保障所用量值的准确统一;同时量值用户的量值溯源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3)量值溯源是量值用户的一种依法进行的任意行为。量值用户为保障所用量值的准确统一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检定、测试、校准、比对等),可采用量值传递也可采用量值溯源;采用量值溯源又可以自由选择进入量值溯源体系的方式、自由选择“源”、自由建立溯源关系……总之量值用户的量值溯源行为具有很大的自由度(自由进入、自由选择、自由组合、自由进行),这在法律行为规范中属任意规范(或称一般规范)行为。

【国家标准】DB21∕T 2381-2014 移动实验室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与传递指南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 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环境,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及标准的协调配套等。 中国标准按内容划分有基础标准(一般包括名词术语、符号、代号、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等)、产品标准、辅助产品标准(工具、模具、量具、夹具等)、原材料标准、方法标准(包括工艺要求、过程、要素、工艺说明等);按成熟程度划分有法定标准、推荐标准、试行标准、标准草案。 一份国标通常有封面、前言、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准号:标准号至少由标准的代号、编号、发布年代三部分组成。 标准状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标准复审重新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时间,称为标准的有效期;又称标龄。 归口单位: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该部门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责,按特定的管理渠道对标准实施管理。 替代情况:替代情况在标准文献里就是新的标准替代原来的旧标准。即在新标准发布即日起,原替代的旧标准作废。另外有种情况是某项标准废止了,而没有新的标准替代的。 实施日期:标准实施日期是有关行政部门对标准批准发布后生效的时间。 提出单位:指提出建议实行某条标准的部门。 起草单位:负责编写某项标准的部门。

实验室量值溯源方法与应用

实验室量值溯源方法与应用 摘 要:为确保实验室检测/校准结果准确可靠,做好仪器设备(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工作至关重要。本文从质量管理体系的十九个要素之一—量值溯源入手,着重介绍了量值溯源的作用、溯源方法及应用情况。 关键词:仪器设备 量值溯源 作用 方法 应用 1 定义 量值溯源性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的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 2 量值溯源的目的 为确保所有检测和/或校准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最终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计量基准,以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准确可靠。量值溯源是贸易全球一体化和试验室结果互认的基础。 3 量值溯源的范围 对实验室来说,一般需要对以下对象进行量值溯源: (1) 仪器设备:主要指对检测和/或校准结果会产生影响的仪器设备及相关参数。 (2) 参考标准:参考标准是指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征的测量标准。它是具有量值功能的实验室的最高计量标准,它应由法定计量 技术机构进行检定。 (3) 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的确定了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附有证书的、 经过溯源的标准物质称为有证标准物质。实验室应尽可能使用有证的标准物质。 若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可用时,实验室应通过比对试验、能力验证等方式证明量 值的准确和溯源。 4 量值溯源的方法选择 对实验室来说,做好量值溯源工作十分重要,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溯源方式,见图1。可供选择的量值溯源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强制检定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且符合相关用途规定的设备,必须送到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

质检机构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的方法和途径

质检机构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的方法和途径质检机构计量器具量值溯源的方法和途径【摘要】本文根据本人多年工作经验,介绍了产品质检部门进行量值溯源的途径与方法,以及校准证书适用性的评价与确认。 【关健词】质检部门;量值溯源;途径;方法 一、引言 在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中,我所检验用的仪器设备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参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关系到产品合格与否的评判,这对作为出具公正结果的产品质量检验所来说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如何才能使检验用的仪器设备更加准确可靠呢,我所通过量值溯源来达到这个目的。然而,我所检验人员对量值溯源概念、体系、途径和办法不明确,特别是对检定、校准、自检、自校的关系理解比较模糊,造成了一些检验项目的量值统一得不到保证。我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归纳总结了产品质量检验所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的途径与方法,供同行参考。通过执行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或标准的工作程序,使我所实验室用于检验/测试分析的测量仪器设备处于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以保证我所实验室进行的检验/测试分析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术语和定义 (一)量值溯源 量值溯源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也称为“溯源性”、“可溯 性”。 (二) 检定

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出具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出具不合格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三)校准 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参考物质)所代表的值,与对应的由测量标准所复现的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内容包括被测量示值或示值的修正值;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作用等。 (四)有证标准物质 有证标准物质是指附有证书的参考物质,某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三、量值溯源的途径和方法 (一)仪器设备送检 我所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仪器设备必须就地就近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有资质的经授权的检定机构,通过使用相应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定期计量检定或校准,有些大型设备可联系协商到现场检定或校准,实现量 值溯源。 我所对没有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仪器设备,自行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实现量值溯源。 (二) 仪器设备自检 我所实验室自行开展部分项目的检定或校准,满足计量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相应等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方可开展检定或校准工

量值传递与溯源

谈谈对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及检定与校准的认识(转载) 计量论文 2009-03-24 17:37 阅读414 评论3 字号:大大中中小小 谈谈对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及检定与校准的认识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检定与校准”是计量工作中最常用的名词术语,但现在对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及检定与校准都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表述。对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的概念、检定与校准的概念及区别、量值溯源和溯源性的区别、校准到底有无法制性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尤其是“检定与校准”是计量工作中最广泛最实际最基础的工作,搞不清将会影响计量工作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不可小视。下面按国际上通行做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谈谈我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1.计量的目的。就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以实现同一物体测量结果的可比性、一致性。 2.如何实现这一目的。计量具有溯源性特点,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国家基准)或国标测量标准联系起耒的特性。”它反应了测量结果和计量标准的值与计量基准相联系的能力。正是通过这一连续的比较链,把全国的单位量值统一起耒。 3.这一比较链的表述。就是我国的计量检定系统表或溯源等级图。它表述了某一量从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直到被测的量,它们之间的关系和程序,规定了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及其测量方法,这就是计量溯源性的比较链。在我国计量检定系统表就相当於国际上所指的国家溯源等级图。 4.如何实施这一比较链有二种途径或形式。即: 一种是自上而下,从计量基准到→计量标准到→工作计量器具到→被测量的测量结果,逐级传递下去,以确保被测量测量结果单位量值的统一准确,称为量值传递。 一种是自下而上,从被测量的测量结果到→工作计量器具到→计量标准到→计量基准,可以逐级或越级的向上追溯,以使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与计量基准联系起耒,称为量值溯源。实际上量值溯源就是量值传递的逆过程。 一张计量检定系统表或溯源等级图,即其比较链由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具有二种途径或形式,从而有两种表述。从上也可见到量值溯源与溯源性是二个不同概念,溯源性是指计量的特性,量值溯源是实施溯源性的一种途径或程序。 5.通过什么手段耒实施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比较链由各个环节组成,通过什么手段耒连接这一环节,主要有两种方法:即检定和校准。检定和校准是实施量值溯源性的重要方法和手段。 检定。按《计量法》规定,计量器具要依法管理,要进行量值传递,开展计量检定。按国际和我国法制计量名词术语规定,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附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我国计量名词术语规范JJF1001-9.12条),所以检定是法制管理的手段,目的是计量器具是否附合法定要求,它包括计量性能、技术要

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1. 工作目的 为使仪器设备量值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及国家计量基准,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并具有参比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等。 3. 工作职责 3.1 设备管理员 3.1.1 负责提出溯源计划要求,联系上级检定/校准服务机构,负责仪器设备溯源的实施; 3.1.2 负责组织检测/鉴定员对校准数据进行符合性确认。 3.2 技术负责人负责溯源计划的批准。 4. 工作程序 4.1 检定/校准计划的制定 4.1.1 设备管理员制定《仪器设备周检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实施。 4.1.2 周检计划应包括每台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周期、检定/校准单位、检定/校准参数、检定/校准日期等内容。 4.1.3 检定/校准日期应根据仪器设备上次检定/校准日期和检定/校准周期确认,对个别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采取封存方法,但在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校准。 4.1.4 检定/校准服务机构应是经计量行政机构授权或经认可合格,其能力与要求执行《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管理控制程序》。 4.2 检定/校准计划的实施 4.2.1 对于可以溯源的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根据周检计划要求按时向指定的检定/校准机构送检。

4.2.2 对于无法溯源的仪器设备,专业人员按批准制定的方案进行自校、能力验证等工作,并出具报告,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此报告可以作为其准用的证明。 4.2.3 检定/校准证书的确认 4.2.3.1设备管理员应确认检定、校准机构的资质,以及所检设备是否在能力范围内。 4.2.3.2设备管理员应对检定/校准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进行信息确认,如所检设备名称、型号、编号等。 4.2.3.3 当检定/校准机构出具的为检定证书时,检定结果是否合格按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确认;当检定/校准机构出具的为校准证书时,必须对其符合性进行确认。 4.2.3.4 设备管理员组织仪器设备的使用检测所、土工实验室、分站负责对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数据进行符合性确认,通过与仪器设备精度要求或试验标准要求进行比对。 4.2.3.5 确认后填写《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报技术主任给出符合性结论。 4.2.3.5 经确认产生一组修正因子时,应告知设备使用人员,并在仪器设备上注明修正因子。 4.3 仪器设备溯源标识管理 4.3.1 经溯源的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按《仪器设备管理控制程序》负责粘贴各种校准状态标识。 4.3.2 经溯源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不符合检测/鉴定工作控制程序》实施。 4.3.3 溯源服务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结果证书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并将结果记录在仪器设备档案交由技术质量管理部归档。 4.3.4 监督员应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标识,以维护标识的有效使用。 4.4 仪器设备溯源的辅助管理 4.4.1 按照《期间核查控制程序》对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 4.4.2 按照《仪器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对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其完整性。 4.4.3 经溯源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按照《仪器设备管理控制程序》停用、降级、更换。 4.4.4 超期、停用、新购置、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均应按照本程序的要求履行量值的溯源,充分保证量值的准确和有效。

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

量值溯源与量值传递 计量规范:为了定义、实现、保存或复现量的单位或一个、多个量值,用作参考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参考物质或测量系统。它是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规范物质;它处于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全国测量活动达到统一。为使各项计量规范能在正常技术状态下进行工作,保证量值的溯源性,《计量法》规定建立计量规范,并要依法考核合格,这样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 计量规范考核:对用于开展计量检定、进行量值传递资格的计量认证。它包括对计量规范器及配套设备、环境条件、人员和经管等四个方面的技术状态考核。计量规范考核是计量监督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实施《计量法》的技术基础和依据。 计量器具: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规范物质,包括计理基准器具、计量规范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基准器具:即国家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务院计理行政部门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

计量规范器具:简称计量规范,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的,用于检定其他计量规范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量值传递是上一级量值检定部门将自身的量值传递给低于其准确度等级的部门,主要是指国家强制性检定的内容。而量值溯源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规范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规范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它要求实验室针对自己检测规范的相关量值,主动地与向一级检定机构追溯高于自己准确度的量值,确定自己的准确性。溯源和传递的主要区别在于溯源是自下而上的活动,带有主动性;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的活动,带有强制性。 三、我国的量值传递系统 我国现行计量体系的法律依据是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第五条至第十条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规范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规范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规范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

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的区别

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的区别 任何一级质量检验机构,无论是在正常的检测活动中,还是在接受各种形式的认可、认证中,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或比对以及其它形式的证明其准确性的验证,都是一个实验室必不可缺的工作内容。在现行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查认可细则》中,贯穿于其中的是“人、机、料、法、环”5个主要素,而在这5 个主要素中:机(仪器设备)、料(标准物质、消耗性材料)和环(环境条件)都涉及到量值检定问题。ISO/IEC导则25 : 1990 所涉及的13个要素中的第7条“设施和环境”、第8 条“设备和标准物质”、第9条“测量的可溯源性和校准”都与量值溯源有直接关系,第5条“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也与量值溯源有间接关系。因此,搞好量值溯源或比对是一个实验室开展质量活动的基础和充分必要条件。 1 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的区别 量值溯源性是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的一种特性。它要求实验室针对自己检测标准的相关量值,主动地与上一级检定机构取得联系,追溯高于自己准确度(一般遵循1/10或1/3法则)的量值与之比较,确定自己的准确性。而量值传递是上一级量值检定部门将自身的量值传递给低于其准确度等级的部门,主要是指国家强制性检定的内容。溯源和传递的主要区别在于溯源是自下而上的活动,带有主动性;量值传递是自上而下的活动,带有强制性。 2 走出仪器溯源的误区,达到量值溯源的目的 多年来,烟草行业大多数人对量值溯源的认识还停留在整机溯源的概念上,而量值溯源或量值传递真正的对象是组成整机的每个量值。如仅卷烟综合测试台,所涉及的量值就有重力(包括砝码、压力表)、长度(圆周标准棒)和流量(吸阻标准棒、标准漏孔),按以往习惯的说法是对卷烟综合测试台的检定,而准确的说法应是对这台仪器所包含的 3 种量值的溯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中规定:每个质检机构都必须编制溯源图。而多数烟草质检站的做法还是建立在整机溯源的基础上,以这种思路编制的溯源图,可以认为仅仅是整机检定联系图。真正意义上的溯源图,应该是对每个量值分别进行追根求源。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总则 控制本实验室对检定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的溯源性,以确保实验室使用的测量仪器和设备量值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确保检定结果准确可靠且具有可比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实验室开展检定工作所用的计量标准、参考标准、标准物质及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以及检定方法要求的环境监控所用的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比对等控制。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批准仪器设备溯源计划和自校规程;对溯源结果满足测量要求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2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检定管理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自校及期间核查,确认各项溯源计划完成情况。 3.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年度仪器设备溯源计划并送检;监督仪器设备的验证/自校;粘贴检定状态标识;制定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并监督实施;保存仪器设备溯源、验证/自校结果、检定证书和期间核查记录并定期建档保存。 3.4技术负责人负责维护本文件的有效性。 4程序 4.1测量溯源要求 凡对检定和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和环境监控仪器,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量值溯源。 4.2量值溯源方法 4.2.1检定所用的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的应按规定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进行检定。 4.2.2对于不适合送检的仪器设备,应采取以下方式来证明其提供测量的可信度: (1) 对于常用易损的计量器具,可以采用测量参考标准自校。属自校准仪器设备,应在保证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进行。 (2) 无国家、地方、行业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按自校方法定期进行自校。 (3) 对既无国家、地方、行业检定规程,又无法实施自检的仪器设备,积极寻求与国内同类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比对来证明其可靠性。 4.2.3凡属无法直接溯源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自校或验证/比对作业指导书。自校或验证/比对作业指导书宜包括:适用范围;依据/引用标准;仪器设备计量特征;校准条件;校准项目;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计算;自校/验证时间间隔;原始记录表格和报告格式等。 4.3溯源计划

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发展规划

“十二五”计量发展规划子规划之一: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发展 规划 一、发展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是:加强国家计量基标准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高效、前瞻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到“十二五”末,国家计量基标准达到国际水平的项目占60%以上;参加国际比对项目增加100项以上,得到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CMC)项目达到1000项以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有证标准物质基本满足全社会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计量检定、校准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计量技术法规进一步完善,形成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保障民生安全、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推动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为经济、社会、科技、国防建设和国际交流的发展提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量值传递(溯源)机制。 1. 合理规划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使得质检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企业以及军队的量值传递(溯源)机制更加科学、完善;通过军民融合使得军队和地方资源更好地共享共用;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使量值传递(溯源)机制更加统一、高效。 2. 对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整体构架进行优化研究;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重点提升与健康相关的量、动态量、综合参数量、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有突出影响的量以及在线测量、远程测量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水平;科学利用资源,重点加强国家计量基标准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与管理,保证我国量值的准确可靠以及与国际的等效性;与新一代国家计量基准

相衔接,从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角度加大计量标准的研究,鼓励引导国产测量仪器提升技术水平。 3. 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中需提升的重点项目:完善提升国家时间频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军民融合的原则,构建独立完善、先进可靠、开放统一的国家时间频率体系,满足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国防安全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并且在特殊时期能够独立安全运行。 4. 完善新材料、纳米、新能源、先进制造、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无碳能源、气候变化、智能电网以及食品安全、国防安全领域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项目建设。 (二)提升国家计量基、标准水平。 1. 紧密跟踪国际计量科技的前沿发展,突破前沿领域量值传递关键技术,建立国际互认的新一代量子计量基准;瞄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计量的紧迫需求,加强生物、新材料与纳米、新能源、先进制造、信息、航空航天等现代产业和高技术领域急需的国家计量基标准建设,填补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空白;将现有国家计量基标准向极值量、复杂量、动态量、多参数综合量等扩展; 2. 进一步吸引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际相关机构进行协作研究,并争取经常性科研经费,扩展经费渠道;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及时将相关研究成果转化成测量能力并融入到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之中; 3. 进一步完善国家计量基、标准体系的管理,加强宣贯与培训,提高相关保存单位以及运行维护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对政策的了解。 (三)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及标准物质建设 1. 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考虑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的现状,结合各地特点,确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重点发展领域,按照科学合理,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大对社会公用计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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