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

一、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

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一级设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方面的职能,设立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省劳动保障厅的下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等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协调指导,各市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并逐步实行系统管理。改革后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了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基于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管理,使企业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相一致。

为了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调剂力度,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并制定了调剂管理办法。

2、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

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3、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情况如何?

从1998年7月1日起,我省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全国统一制度并轨,养老金的构成和计算办法也相应做了调整,具体来说就是:

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被保险人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过渡性养老金含两部分,一部分是根据被保险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缴费年限并乘系数(计发比例)计算所得,另一部分是调节金,即1997年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

对于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老年津贴并退个人帐户储存额,或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4、什么年龄条件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可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女职工现岗位的认定,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即不论原身份是工人还是干部,其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均应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在工人岗位工作的50周岁,在管理岗位工作的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另外,女干部失业、下岗,已不在干部岗位,与失业、下岗的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现岗位”应按工人认定。因此,失业、下岗的原女干部,年满50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5、如何申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单位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2个月报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养老保险待遇。在申办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时应提供有关资料:一是《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二是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三是反映被保险人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时间情况的履历表复印件;四是《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一式两份;五是被保险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参保凭证;六是已核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和临界工资结论资料。

从事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的,同时还须提供记载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的简历表复印件。

办理因病、非因工致残人员提前退休,须提供由地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省直统筹单位职工须提供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养老保险待遇从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完毕的下月起发放。审核完毕时间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不一致,属审核部门延误的,由养老保险基金补发延误期间的养老金;属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造成延误的,由单位负责补发其应得的待遇;属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另外,农民合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本人申请将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6、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哪些因素有关?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养老金的构成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险“公平和效率”相结合的原则,说它“公平”,是因为无论你何时退休,退休前职务、工资水平如何,都享受人人平等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按职工退休前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而效率则体现在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上,影响这两部分养老金的主要因素就是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的高低。每月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你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会越高。

特别是要注意的是条例虽然规定缴费年限必须满十五年(中人“满十年”)才能享受长期养老待遇,但这“十五年”的规定只是可以享受长期待遇的条件之一,并不是说缴够十五年就不必再参保,职工应该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提高自己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7、我省如何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养老金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全额征收、全额拨付,任何单位不得挪用、截留。养老金必须实行社会化发放。”除此之外,我省还出台了多项措施,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通过与工商、外经等部门的配合,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参保的人多了,养老保险基金充足了,养老待遇的支付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基金征缴。为了防止企业拖欠、拒缴养老保险费,我省实行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办法,通过发挥地税征收的刚性作用,强化基金征缴,使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日益增强。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增加财政投入。为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我省设立了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基金除了留足支付所需外,全部按规定购买国库券和存入国有商业银行,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同时,为了进一步充实基金,我省有关文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投入的财政预算比例,并由财政承担保证养老金支付的“兜底“责任。

四是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我省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通过银行、邮政等社会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既减轻了企业事务性负担,更重要的是有力地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8、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有哪些规定?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由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没有提供的,7月份起暂停发放养老金。经证实生存者,可予补发。”

目前,我省各地在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方面有应用指纹鉴别技术的,有按要求提供照片的,也有上门了解情况的,不一而足,普遍的做法还是依靠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统一提供,未居住在单位的由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街道等有关单位协助提供,出国定居人员,则由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生存证明。

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对于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应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养老保险法规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是为保障离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而建立的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政府主管和经办养老保险事务的部门,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支付以及保证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等,负有主要责任。《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对此作了严格和具体的规定: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对社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一是违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未将养老保险基金及利息全部存入养老保险基金帐户或未按规定向被保险人计发养老金的;二是擅自更改被保险人养老保险档案,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是挪用、贪污养老保险基金的;四是违反基金管理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五是擅自增加或减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的。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同时规定,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挪用、截留养老保险基金的,应责令其改正,并由其上级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可由社会保险部门处以二千至五千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对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部门在养老保险费征缴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

10、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对于违反养老保险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这也是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之一。《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变更或者失去领取条件时,应立即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被保险人或其亲属以非法手段获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三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单位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以及社会保险财务、会计、统计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参保单位和个人一旦违反有关规定,必然受到相关处罚。

11、单位或个人对养老保险事项有争议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权利和义务由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每个环节都是确定的、具体的和普遍适用的。单位和个人对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等事项有争议的,可以依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单位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议处理,还有单位或者被保险人对社会保险部门和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处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单位和被保险人之间因社会养老保险事项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若存在没有依法为员工投保,没有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等行为,被保险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为处理社会保险部门和单位、个人间保险争议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该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和公布缴费,核定、调整和发放待遇,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服的,再向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12、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其关系如何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规律,关停并转、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已不是新鲜事。不论是企业还是职工要适应这种变化,自身的努力是一方面,而更重要的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单位破产、终止或因其他原因中止经营清产核资时,清算人、单位必须分别通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养老保险费应按工资同等顺序清偿。分立、合并(兼并)单位要承担原单位的养老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单位在清算时,应当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必须与工资清偿同等顺序清偿。

而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管理,则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一是继续与转制改造后的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所在企业和职工本人继续向相应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因企业破产关闭或其他从事个体劳动和其他自由职业者,可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三是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失业、下岗人员,可直接到社保机构申请养老待遇。

13、通过何种渠道了解社保信息?

参加养老保险是单位和职工法定的义务和权利,单位和职工有权了解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本人的有关情况。《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社会保险部门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向单位和被保险人公布养老金发放情况,提供个人帐户有关信息和社会养老保险的咨询、查询服务;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必须向被保险人如实公布养老保险缴费情况。随着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进步,职工了解政策、查找信息的渠道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目前,单位和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业务咨询、查询或者是举报投诉。

一是公告。对涉及参保单位和个人,需告知公众的政策和事项,如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社会保险机构通过刊登报纸广告、张贴通告、网上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其次是通过多媒体方式查询。目前我省不少地区已经建立基于计算机数据库的多媒体查询服务系统。如电脑自动查询电话、电脑触摸屏等,开通了网上业务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114863648.html,)。三是寄发个人帐户对帐单和待遇调整对帐单。四是信访咨询和投诉。在省社保局投保的参保人,目前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脑语音电话38818933

或到省社保局网站查询参保信息。

14、外资企业中方员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随着我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我国市场上角逐,外资企业中方员工的参保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的热点。有些外资企业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本公司是外企,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不仅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而且也严重挫伤了中方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是每位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外资企业不为中方员工投保,无论从遵守我国法律的角度来说,还是从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讲,都不利于自身的发展。外资企业要想在我国市场上求发展,就必须得到我国法律的有力保护,同时也要有强大的企业凝聚力。而要使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首先就必须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为员工投保。作为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也应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协商、仲裁、起诉等法律手段,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15、关于在单位外派期间合法取得当地居民身份证的工作人员参保问题

工作人员在被单位派驻国外期间,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当地永久居民身份证后,其户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劳社厅函[2001]115号),职工外派期间合法取得当地永久居民身份证后,职工所在单位应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其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根据职工的申请,对不符合领取一次性养老金条件的,将其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将其个人帐户结余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予退还。职工在派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工作期间,合法取得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另外,关于出国定居人员能否参保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城镇居民身份证号码是职工终生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也就是说,身份证号码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险码。职工出国定居后,不能继续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出国定居后,其社会保险关系

的处理视情况而定:出国定居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按月发放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领取一次性老年津贴,清退个人帐户,终结社会保险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清退个人帐户,并终结社会保险关系。

16、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能否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使用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单位将越来越多。许多单位为减轻成本负担,以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致使部分职工已工作多年,仍然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单位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而且违反了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广东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对条例中所提必须依法参保的“劳动者”的概念作了明确解释,它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的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

用人单位和员工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也认定为有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同样要参加社会保险。换句话说,不论单位和员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7、关于已购买商业保险的职工还要不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随着我国商业保险的迅猛发展,许多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并认为有了商业保险,就可以不用参加社会保险了。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法定保险,它与金融保险公司办理的商业性保险相比,具有原则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基本属性不同。社会保险属于行政强制性的社会事业,具有普遍性、保障性和社会福利性质。社会保险的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由政府负最后责任。而商业性保险是企业性质的,其业务属于金融企业的一种经营活动,具有盈利、赔偿的性质。二是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全体劳动者,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岗位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商业性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出于自愿参加的部分人员,投保人通过投保,以期在事故发生时按其缴费

的情况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一旦交不出投保金就不补。三是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统筹、互济原则,其中某些项目还实行与劳动贡献、劳动报酬挂钩,权利与义务联系或者对等的原则。而商业性保险实行的是自愿、盈利、与投保金挂钩的投保对等原则。四是筹资和给付不同。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面负担。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统一费率进行征收。而商业性保险的费用均由投保人自己负担,保险费率视险情而定。第五个方面的区别就是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因此属于社会立法范围。商业性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是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一部分,投保人和被投保人的权益受经济合同法的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保险是强制执行的,参加社会保险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而商业保险则是由职工自愿选择参加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但不能用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

18、关于增员投保与减员停保问题

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参保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单位应于起薪之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增员投保手续,省社保局的申报时限为每月的1-23日。单位为新增人员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填报《在职职工增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根据增员类型,提供调令或商调函、军转干部或退伍军人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或招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提供投保资料可以通过网上申报、软盘申报或报表申报。

若单位因工作人员调出、死亡、出国定居、判刑、开除、除名等原因需要依法与该人员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应为其办理停保手续,省社保局办理的时间规定是,于停薪之月的上月23日前申请办理停保手续。单位申请停保应填报《在职职工减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因离退休(含提前退休)停保的,其停保资料应随养老待遇申报表一起申报。单位提供资料可以选择以下申报方式,软盘申报或报表申报。停保手续办理完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打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给单位,并在对帐单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19、关于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在省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出手续时必须注意几个环节:一是申报办理社会保

险转出手续之前必须先办理停保手续;二是核查该职工名下有无欠缴社会保险费。如有欠费,必须先还清欠款后才能办理关系转出。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需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必须由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具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填表时,必须要确保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开户行、户名、帐号等信息的准确性。

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内变换工作单位,单位不需要申请转移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只需由转出单位办理停保,由转入单位于职工停保的次月开始投保即可。

另一方面,单位为调进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该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查询单和原投保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在查询单(原件)上注明单位代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没有查询单的,职工必须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并尽快将查询单送达调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关于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维护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其基本信息和缴费信息是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信息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用工形式、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等,缴费信息包括缴费工资、缴费额、缴费月数、缴费年限等。

由于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需要参保单位、个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配合来完成,在申报处理信息时,出现些许差错在所难免,参保单位若发现职工基本信息出现错误,应按规定及时申请修改。缴费单位申请修改职工基本信息时,必须填写《职工信息维护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根据修改内容,分别提供资料,如修改身份证号码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修改出生年月时,需提供最早记录出生年月的档案记录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因同他人身份证号码重复而修改身份证的,需提供身份证所属派出所的书面证明。

对重要参保信息如连续工龄、缴费工资等的修改,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21、关于如何办理连续工龄核定问题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

定标准缴费的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需要明确的是,需重新核定连续工龄的人群是指,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已参加省级社会保险统筹的固定职工(不含参加机关个人缴费的固定工、自动离职、除名、开除、判刑等人员)。

参保单位申请核定职工连续工龄时,必须填报《职工视同缴费年限、九三年标准工资核定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类是职工档案中最早记载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如:《职工登记表》、《学徒(临时工)转正定级呈批表》、《招工录用表》等;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提供《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义务兵(或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及《转来军人工资、差旅费介绍信》等;上山下乡知青职工提供有关下乡证明材料和返城后的招工材料。

如果是外地调入职工,属于国家干部调动的,需提供省人事厅的调令批文;属于工人调动的,需提供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厅)的调令批文;属于部队干部调动的,需提供军队主管部门的调令批文;属于广州市地区内调动的,提供干部(工人)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单等。

而对于1993年5月以前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的调令批文;1993年5月以后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入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提供商调函及合同制职工招工花名册。

二、医疗保险

22、为什么要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我国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费、劳保医疗存在的弊端也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多,二快,三缺、四低,五窄”等方面。

一“多”就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医疗费用包揽过多,“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职工不负担或负担很少的医疗费用,缺乏自我保障意识,财政和企业不堪重负。

二“快“就是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据统计,1978年全国职工医疗费用为27亿元,1997年增加到

774亿元,增长了28倍,年递增19%,而同期财政收入只增长了6.6倍,年递增约11%,职工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同期财政增长速度。

三“缺“就是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浪费严重。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开大处方、人情方、滥检查、乱收费,“小病大养”、“一人看病,全家吃药”的现象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据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约占全部医疗费用的20%-30%。

四“低”就是保障程度低。表现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之间,职工享受的医疗待遇差异很大,苦乐不均,还有相当一部分职工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五“窄”就是公费、劳保医疗的覆盖面窄。公费、劳保医疗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及部分集体所有制单位,致使改革开放以后发展起来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没有医疗保障。

因此,改革公费、劳保医疗成为大事所趋。只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分散和化解由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也才有利于转变职工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程。

23、为什么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给职工带来更多实惠?

当前,医改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话题,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医改认识不全面,有的人甚至认为,医改等于取消公费、劳保医疗,职工医疗得不到保证,存在“医改”恐慌心理。

其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宗旨是要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医疗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对公费、劳保医疗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革,以减少不合理开支,进一步扩大享受范围,使那些得不到医疗保障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另一方面建立筹资机制,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改费用单方负责为单位、个人合理分担负责;同时建立起医、保、患三方有效的制约机制,控制医疗费过快增长。

现在进行的“医改”,不仅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还包括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简称“三项改革”。一方面,通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降低成本,理顺价格,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范围。从而,给老百姓提供更加价廉、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

另一方面,通过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强药品生产价格调控,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反应灵敏的药品价格和生产管理体制,使广大人民群众用上价格合理的放心药。

正是由于这三项改革同时进行、同步推进,实际上“医改”将会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24、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根据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

具体来说,“基本保障”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应的筹资水平要根据目前我国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广泛覆盖”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要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论是国有单位,还是非国有单位,不论是效益好的企业,还是效益差的企业,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双方负担”是指改变过去职工医疗费由国家和企业包揽,个人不承担或负担少部分医疗费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

“统帐结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并明确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的大部分医疗费用,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这就是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25、如何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水平?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之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换句话说,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根据当前我们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来决定,根据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数量来决定,一句话就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这也就决定了,我们现在所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是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医疗保险筹资好比“蓄水池”,医疗服务、药品费用等支出则是“水龙头”,如果“水龙头”无节制,筹多少钱也不够花。因而,存在如何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水平问题。

目前国家在制度方面对于如何控制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控制基金供应总量。具体来说就是根据财政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率,根据个人的承受能力确定职工的缴费水平。

二是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待遇。具体来讲就是明确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共付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三是严格限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所能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给付标准。具体就是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相应支付标准。

通过上述三个方面,来控制总体水平,从而杜绝浪费,把好事办好。

26、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现行的公费、劳保医疗有什么区别?

我国现在进行的医改,一是通过建立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机制,实行社会化管理,解决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来源和职工医疗保障苦乐不均问题,切实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二是通过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给付水平,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发挥社会互助共济和个人自我保障的作用,形成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并通过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的支出管理和基金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遏制浪费;三是通过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进竞争机制,给职工提供方便、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扩大职工就医选择权,使职工既可以选医院,又可以选医生,并由此促进医药卫生体制的改革。

而说到医疗保险与公费、劳保医疗的区别,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改变过去国家承担无限责任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实现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险的转变;二是将过去由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增加了个人自我保障责任,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改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共济,分散用人单位医疗风险;四是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减少浪费,为职工提供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

2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医改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

有用人单位是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外籍员工除外)。在企业类别中,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目前,考虑到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和各地实际,国家没有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出统一规定,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等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国家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一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当前改革的总体需要:一是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基本权益。原有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仅覆盖国有单位,对非国有经济单位职工不能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不利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同发展;二是发挥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三是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者合理流动;四是有利于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8、为什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地级市统筹,也可以县级统筹?

按照国务院医改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市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对于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之所以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是在总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现实管理水平的差异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

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如果统筹层次过高,直接搞省级统筹,不仅无法避免由于地区间差异带来的问题,而且目前的管理水平也难以适应,条件显然不成熟。但如果统筹层次过低,仅在县(市)以下统筹,保险基金共济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也较弱,难以满足参保人的医疗需求,也不利于社会劳动力的流动。

另外,考虑到一些地级市所辖县(市)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异过大,在地级市范围内统筹困难较大,国务院医改决定,允许少数地区,以县(市)为医疗统筹单位。

29、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国务院医改决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

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而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首先必须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数。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月平均数超过上年度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需要说明的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与我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一致的。

那么,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又是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呢?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其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全省各地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2%。在缴费的具体方式上,个人无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30、为什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按照国务院医改决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这是在总结借鉴国外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的利弊,并结合中国国情,而确立的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模式。统帐结合就是将社会保险和储蓄保险两种模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横向”社会共济保障与“纵向”个人自我保障的有机结合,既有利于发挥社会统筹共济性的长处,也有利于发挥个人帐户具有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的优点。

社会统筹体现了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即“集众人之财、调剂使用”,按照“大数法则”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对于医疗保险来说,统筹基金支付对象是参保的患者。

社会保险中的个人帐户,则是以参保个人名义建立的保险帐户,属个人所有,由参保者个人按有关规定支配和使用。具体到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二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按30%左右比例划入个人帐户;三是个人帐户的利息等合法收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归个人所有,限定用于按规定比例的医疗消费,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能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31、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医改决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同时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根据规定,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个人帐户支付范围:一是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二是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三是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用于超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比例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当然,医疗费用还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

32、为什么要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制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的在于限定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明确统筹基金的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假如这个“门槛”定为100元,那么,一个人发生100元以内的费用,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只有发生100元以上的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对超出部分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按照国务院医改决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而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统筹基金所能支付的医疗费用上限,也就是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国务院医改决定明确起付线和封顶线,对于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是必不可少的。对统筹基金来说,如果没有起付线这个“门槛”,或者这个“门槛”定的过低,则会出现“门诊挤住院”、“小病大养”等问题。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封顶”,主要是为了保证统筹基金能够支付绝大多数职工的大额医疗费用,防止统筹基金超额支出。

33、如何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这个“保命钱”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在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健全制度方面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作为政府推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其基金必须有较完善的国家财政监督和管理机制,而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之间完善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有利于保证基金的安全;同时医疗保险基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金管理的办法相一致,有利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三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能从基金中提取,而是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四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是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管好、用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政府分忧,让老百姓放心。

34、为什么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

国务院医改决定第五条提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应该说,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是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和措施。一方面有利于参保人员获得切实的基本医疗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有效使用,进而保证收支平衡。维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

对此,国家在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一是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标准和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

二是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定点管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引入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持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点药店购药事故处理办法。

与此同时,配套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药卫生制度上解决现有医药服务体制中存在的弊

端,降低医药服务成本,提高医药资源利用率,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保证医药服务质量。

35、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要把握两点: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必须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则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二是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必须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其他一些非必需的如娱乐设施等则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五大类:一是就诊、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二是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三是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是膳食费;五是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之所以规定上述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不予支付,主要是考虑这些项目有的不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另外,由于各地生活环境差异很大,有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在某些地方可能不是必要的,但在另一些地方则是必要的,如取暖费在北方的寒冷地区就属必要。对这类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则由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予以规定。

36、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俗话说“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有效使用,使参保人员获得切实的基本医疗保障,必须限定相关的服务范围及标准,其中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的必要措施。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合理、有效,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要求各地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常见的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及遇到的和将要遇到的的问题做一个知识">总结.一.关于医疗保险,二关于养老保险 问: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措施?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研究后会制订专门的办法,届时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问: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能否“延缴延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 问: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并加载金融功能,面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备一般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社保卡是什么样子?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而社保卡卡号为随机产生的号码。金华市区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反面印有个人信息和个人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卡上装有集成电路芯片,记录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卡反面的下部还有一串数字,为金融借记账户的账号,在这串数字的后面装有隐形磁条,供金融借记账户使用,同时装有金融IC 卡芯片。 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1.持卡就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持社保卡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刷卡就医购药。 2.待遇结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直

接汇入社保卡关联银行帐户中。 3. 金融服务。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关联银行办理激活[启用]手续),可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等。 4.持卡交费。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缴费的代扣账户。 5. 就诊识别。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社保卡直接可以替代“就诊卡”使用。 四、为什么要在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 答:2011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支付的形式。 2011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金融服务,保障基金运行安全,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 五、社保卡和医保卡、条码卡用途有何区别? 答:一是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而持医保卡或条码卡人员跨参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 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 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目前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卡的全部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功能? 答: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信息查询。利用社会保障卡通过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和消费情况等。 (二)社保缴费。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实现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三)待遇领取。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四)费用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五)金融功能。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 机或POS 机。 (六)扩展应用。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包括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申领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选择其中一间作为自己的开卡银行,银行一经选择确定不作更改。银行与参保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员工选择银行,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有哪些?该卡要缴费吗? 答: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为:在顺德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含职工及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等)一人一卡,实名领用。社会保障卡按照20元/张的缴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五、我区社会保障卡采取何种方式发放? 答:我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将以向参保单位批量发放为主,合作银行零星发放为辅,分阶段进行。 批量发卡对象为参加我区社会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且参保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 零星发卡对象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保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等。 批量发卡将分单位、分社区逐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社保网站、单位、社区(小区)的通知。 六、领卡流程 单位批量领卡流程 个人零星领卡流程 七、申领人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申领人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1、数码证照:《申领表》上无相片的参保人,及不愿意使用《申领表》上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答: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答: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

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工、农民工也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5、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怎样? 答:(1)企业及其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7%,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4%,雇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2%;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6、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账户,账户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从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抢答题选择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抢答题选择题(31题) (一)选择题(31题) 1.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如下手续(ABCD) A、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B、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 C、提供符合社会保障卡标准的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电子照片 D、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的区别(ABCD) A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 B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 C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D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处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ABCDEF)等业务。 A社会保障卡补(换)卡B社保账户挂失C解除挂失 D密码解锁E密码重置F注销 4.持卡人连续(A)次输入错误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社保账户将被锁定。 A、6 B、5 C、4 D、3 5.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C)个月。

A、5 B、4 C、3 D、2 6.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享有(ABCD)等优惠。 A、免收年费 B、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C、免收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 D、免收卡挂失费 7.下列哪些个人信息印刷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卡面上?(AD) A、姓名 B、性别 C、民族 D、社会保障号码 8.近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全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总目标可以概括为(C) A、“三个全覆盖” B、“三个100%” C、“一卡多用,全国通用” D、“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9.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以“一卡多用,全省通用”为总目标,到2016年底,河南省要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100%”。其中,“三个全覆盖”的具体含义是(ACD) A、社会保障卡发卡对象覆盖全部参保人员 B、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全覆盖 C、金融服务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 D、社会保障卡应用覆盖人社全部用卡业务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必答题(33题) (一)判断题(19题全对) 1.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为8% 3.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逐 步明确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且已经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5. 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过去要负担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和人员管理工作。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6. 我国从2003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 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联网、省级和市县的联网。 7. 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8.197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的 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这两个办法仍然是退休退职政策中的基础性文件。 9.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岁退休,女年满55岁退休。 10.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转移接续。 11.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3.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14.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6. 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 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 时间为准。 17. 参保人员到国外、境外定居或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1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填空题(14题) 1.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社保知识问答》word版

社保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中断劳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的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其作用是实行国家法律所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商业保险是自愿性、赔偿性的,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保险,属经济立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办法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统一费率征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原则,保险费率视险情和待遇而定。 (4)给付办法不同。社会保险一般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等条件,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办法给付,但要服从于保障生活的目的,最低标准要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办法,没有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规定。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其所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商业保险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由金融企业进行自主经营,根据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涉及社会服务。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概念范围比社会保险更广泛。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险外还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 4、什么是老龄化、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 老龄人口增多到占总人口相当的比例,谓之老龄化。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重达7%以上,视为老龄化的开始。 老龄化的发展给社会保险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可以概

济南人问的最多的7个社保问题有答案了

社保应该是大家接触得最多,但又了解得最少的民生问题之一,平常可能很多人的社保都是由单位社保专员来操作的。这篇文章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关于济南社保最常见的7个问题,肯定有你想问但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单位职工要去外地工作,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该如何办理? 职工可以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个人用户”板块,登录以后,就可以打印出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职工取得这两个凭证以后,到当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即可。 ?单位本月已缴完社保费,现有一个员工入职,如何给他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在职工入职30天以内要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单位从员工入职开始30天内为职工缴费是完全合法的。 但如果单位想从本月给职工缴费,就应该按如下操作:以8月为例,单位在8月份缴完费以后,在网上办理增员手续;增员完成以后,通过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功能进行补缴、申报;完成后,到社保局大厅刷卡缴费即可。 ?我缴纳的是职工医保,但是没有卡,怎么办理住院?

无卡状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社保卡正在制作和办理过程当中还没有领取;;第二种是社保卡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不慎丢失。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可以持身份证在社保局办理无卡就医。社保卡丢失的这种情况需要提前进行社保卡挂失,挂失不仅仅是为了无卡就医,更重要的还能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 ?听说社区门诊有给职工医保参保人发免费药,这是官方的还是企业活动?我们能相信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只要是签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参保人就可以领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7种免费药。 ?听说报销生育保险可以不用提供单位介绍信了,还是得由单位来办理报销手续吗? 现在确实减少了这个材料,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以及家属都可以前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病住院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医疗保险费可在您的失业待遇中进行扣除,这样就可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就医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照工伤医疗的相关规定进行治疗。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是不是对社保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社保知识,可以咨询众诚人力。济南众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

医保知识问答

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答: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问: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4、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6、问:2010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而提高:社平工资由36453元/年(3038元/ 月)调整为40284元/年(3357元/月)。

☆7、问:本医保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和个人缴纳各多少 答: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8、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应执行什么原则和哪四个合理 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 ☆9、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用量有何要求 答: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根据病情开具处方,确保医疗安全。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理由。 ☆10、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解除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一) 乙方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定点服务资格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甲方解除服务协议; (二)在最近三个医保年度内因医保违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乙方在医保年度内伪造门诊病历或处方达40人次,伪造住院病历达20例次的;

社会保险问答

甘肃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⒈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的特征。 ⒊社会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法》依据劳动风险的原因和性质把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⒌哪些人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凡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有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社会契约的各项准则,主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商品经营的基本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社会保险一般通过社会立法,强制所有的法定对象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通过保险契约确立双方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机关或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则由保险企业来经营。 ⑵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着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因而层次较低;商业保险讲究的是经济补偿,因此层次较高。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商业保险对象不限。社会保险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交纳费用和享受待遇方面都对低收入者有利;商业保险不具有这种职能。 ⑶运行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只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常由单位和社区的缴费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弥补其不足;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在机会均等上,只要达到最低限度的缴费记录,便可享受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而与缴费多少没有直接的比率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表现在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对等比率关系上,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社会保险的长期待遇是随工资提高和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的,商业保险在规定的投保期中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 ⒏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⑴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⑷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⑸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相结合的原则。 ⒐实行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物质保障制度。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保证其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⒑什么是养老保险?

社保知识社会救助知识问答考试卷模拟考试题.docx

《社会救助知识问答》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什么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 2、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3、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4、哪些情况下,户口不在当地的困难群众也可在当地申请低保救助?( ) 5、哪些特殊情况,不予低保救助?( )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6、低保家庭收入如何核算?() 7、哪些收入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8、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中,被赡(扶、抚)养人与赡(扶、抚)养人收入如何计算?() 9、低保标准如何确定?() 10、如何核算家庭低保金?() 11、哪些情况可以视情减发低保金?() 12、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救助?()

13、低保救助审查、审核、审批手续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4、低保对象如何领取低保金?() 15、低保对象如何实行动态管理?() 16、什么是分层分类救助制度?() 17、什么是低保边缘对象?() 18、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边缘救助?() 19、什么是五保、“三无”对象?()

20、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21、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方式有哪几种?() 22、五保、“三无”对象享受国家哪些照顾?() 23、灾害救助对象有哪些?() 24、如何申请灾害救助?() 25、哪些对象可申请临时性救助?() 26、如何申请临时性救助?() 27、贫困大学生有什么助学政策?()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人寿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 二、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人寿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四、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人寿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寿保险则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人寿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答: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组成。 社会保险有何特性? 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 缴费单位包括哪些?

20190709社保卡知识问答

芜湖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为什么要建立“多卡融合、一卡通用”的应用模式? 随着国家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完善,保障民生的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群众反映多卡环境也给持卡人带来了诸多不便。为减轻群众用卡负担,市政府决定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多卡融合、一卡通用”的应用模式。人社部对我市这项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授予我市为全国首个“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一卡通试点城市”,市委也将该项改革纳入了深改组2019年重点工作。 二、符合“多卡融合、一卡通用”应用模式的卡有哪些呢? 目前符合这种应用模式的只有第三代社保卡,此卡能满足本地“多卡融合、一卡通用”,还能实现异地通用的功能。从全国看,发行量达到1亿以上的只有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同时又具有金融功能的只有社会保障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更具备以下三个优势: 1.普及性广 第三代社保卡是社保卡的迭代升级产品。截至2019年5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达到12亿,覆盖全国90.8%人口,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认知度,社保卡已成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推动全国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 2.安全性高

第三代社保卡采用更加自主可控的国产密码算法,保证了数据及用卡安全;社保卡具有统一的卡面,印有国徽,辨识度极高,更让群众信赖;同时,社保卡印有照片等个人信息,强化了日常资金的监管,使持卡人不能随便将本人的社保卡外借他人,有效避免了私自代管保管、违规收卡借卡、扣留押卡现象。 3.承载力强 第三代社保卡依托全国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拥有实体、电子两大介质形态,支持接触式、非接触式两种读卡方式,加载着社保、金融两大基础功能,已在身份凭证、缴纳费用、待遇领取、金融支付、就医结算、信息存储等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领域实现应用。 所以,芜湖市政府决定将第三代社保卡作为市民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线上线下有效凭证。 三、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外观是什么样的? 第三代社保卡全国统一技术标准,经批准,我市第三代社保卡的卡面图案: (正面)(背面) 四、三代社保卡的发放范围及费用?

2021年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问答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 四、简答题(160题)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重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集成电路卡。 2、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电子凭证,具备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步加载金融功能,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银行借记卡业务。 3、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与金融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从管理主体上来看,两者是互相独立,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应合伙金融机构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金融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有关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等。 4、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遗忘了怎么办? 答: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6、新发放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有何区别? 答:一是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标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规定,卡内信息更安全,而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原则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二是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三是新发放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复合卡,相比原医保卡增长了银行借记卡功能。 7、什么状况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 答:(一)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二)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三)个人卡面核心信息发生变更(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照片)。

10、暂时社会保障卡跟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区别? 答:暂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三个月,在领取暂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后,需交回并办理注销手续,且暂时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 11、社会保障卡内有几种应用环境? 答:社会保障卡内有两个独立应用环境,即社会保障系统环境(SSSE)和金融系统环境。 12、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 答: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或 通过12333征询服务电话办理社保账户暂时挂失手续; 委托她人代理,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金融账户挂失按照相应合伙金融机构规定办理。 13、在什么状况下需要注销社会保障卡? 答: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因素终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在办理终结业务手续时,一并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除自助查询功能可以继续使用外,注销后社会保障卡其她社会保障应用功能终结使用。 14、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如何避免损坏? 答: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刮擦、涂改、弯曲、重压、折叠或者剪切。注意保持芯片触点清洁,避免化学物质沾污。不能接近高温、强磁场、强电场。 15、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方面有什么便利? 答: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不必自己先垫钱、后报销,解决了参保人报销周期长、垫付资金多问题。同步,规范了医院医保资金结算,参保单位也减轻了事务性承担,也保障了社保基金安全,提高了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工作效率,让参保人享有更贴心、更便捷医疗服务。 16、什么是12333? 答: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公益服务号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专用号码,运用该号码可以开展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 17、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原则统一、功能兼容方面优势,重点开发哪六项基本功能。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一)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多渠道 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时间及主要内容是什么?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是:一是确立了全国覆盖和统筹城乡的调整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别是强化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方面的责任;三是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四是明确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五是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六是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 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 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建立缴费关系。 参加社会保险后,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单位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月制定征缴计划,参保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户上。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不封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及答案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及答案 社保知识有奖答题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分,请将答题卡上唯一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A.社会保险 B.社会保障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2.社会保障的核心组成部分是()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3.社会保障的最基本的功能是() A.保障公民基本生活 B.维护社会稳定 C.促进社会公平 D.增进社会福利 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遵循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方针。 A.多元化 B.可持续 C.可支撑 D.强服务 5.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将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A.养老保险 B.医疗保险 C.工伤保险 D.失业保险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A.2010年10月28日 B.2011年1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0月1日 7.《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A.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B.充分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C.拥有较好的生活水平和无后顾之忧的 D.及时获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 8.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乡镇级 9.按照机构管理职能,目前我区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事务的管理部门是() A.财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D.政府指定的部门 10.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统一的公共服务电话号码是() A.12333 B.12339 C.12369 D.12348 11.《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A.10 B.20 C.30 D.40 1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A.10 B.15 C.20 D.30

社保文集篇一社保15大常见问题解答,实用,看完这篇全面搞懂,建议收藏

社保文集篇一:社保15大常见问题解答,实用,看完这篇全面搞懂,建议收藏 俗话说得好,做人不能没社保。 这么多年了,还是有很多人对社保存在种种疑问。 这篇文章就挑选了用户最常咨询锦鲤保的15大社保问题,相信下面一定会有你的问题和想要的答案。 首先,简单介绍下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社保”。 社保,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换而言之,社保属于国家福利,是国家为我们设置的最基础的保障,同时,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社保是五种保险的合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种保险可以全方位保障我们每个人的基本生活。 如果不及时缴纳社保,不止享受不到这些保障,在很多一线城市,有没有社保会直接影响你的落户、摇号买房买车、子女教育等问题。 了解了社保基本概念和作用,那么我们直接开始社保15大常见问题的解答。 这里,锦鲤保提前说下,后面几天,我会再对“五险一金”来个详细解读,这篇看完,可以提前收藏,再和后面的内容来个大合集。 1、社保和新农合有什么区别? 我们首先明确一些社保和新农合的内容。

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和在职员工都要缴纳的保险。 新农合: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给予农民的福利政策,只有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参加。面向人群是农村户口、在家务农的农民朋友。 新农合现已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社保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 1)参保人员不同 社保的参保人群是所有签了劳务合同、有正式工作的人。 新农合则只有农村户口且在家务农的人才可以参保。 2)保障内容不同 社保是五险的统称,而新农合只是医疗保险。 3)缴费标准不同 社保五个险种都有相应的费用,每月缴费都好几百。 新农合则每年缴费200元左右。 4)报销比例不同 社保中的医保,主要用于在县市级医院看病报销,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生育补助及普通门诊等统筹医疗费用的报销。 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报销比例一般在70%—85%左右。 新农合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少部分城市看病就诊也可以报销),对于乡镇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一些,毕竟是针对农民朋友的福利政策。 如果是市级以上医院,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50%—70%左右。 5)参保年限不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